05-1犹大福音与新约旁经
第五章:《犹大福音》抑或四福音较为可信?
上一章主要从神学及圣经角度去证明《犹大福音》跟四福音内容以至整本圣经的神学并不符合,这章主要是从圣经沿革、正典成型过程等方面去证明圣经四福音比《犹大福音》有更大可信性。事实上,《达文西密码》及《犹大福音》都涉及新约正典权威及可信性的问题,有人或者因此质疑,会否四福音的记载皆是早期教会制造的虚假史实?
上章已讨论过,《犹大福音》并不足信。它的内容很多跟四福音有很大抵触,却跟诺斯底主义文献吻合,因此属于异端。但作为正典的四福音本身是否可信呢?这问题可有极长篇叙述,坊间有很多书籍可参考,本章只稍作讨论。
很多基督教都对圣经(特别是新约)正典化的过程理解不深,只单纯地以为“圣经是神所默示”(提后三16),甚至觉得圣经是神从天上赐下来的神圣典籍,而忽略了圣经既是神默示的,也有着人的心思意念与努力书写。圣经是一本长年累月经过很多人努力不懈编写出来的书籍,其中亦有着从一批真假混集的新约早期著作中把这些有着神默示的书卷分别出来的过程。
事实上,初期教会时代,由于神学理念尚在孕育阶段,未正式成型,因此不同思想的著作都有出现。这些在圣经正典以外的其他历史文献,例如《多马福音》、《彼得福音》或《彼得行传》,数目很多,但都写得神怪莫名,属无稽之谈,可信性极低,更不获教会承认,只能作为野史参考,一切都以正典为最终依归。《犹大福音》当然也不例外,此福音书成书于主后150年左右,时间上远在四福音(分别成书于主后60-100年)之后,可信性自然远不及四福音。
这些旁经昔日不能动摇信仰或信徒对《圣经》的理解,今日也不会例外。是次《犹大福音》大概是因为由国家地理学会这个非常出名而权威的机构发表,才会引起了普世注目。
事实上,正典的订立就是要针对像《犹大福音》这一类的异端邪说而来的。然而,正典的建立是客观的吗?特别是四福音,它们会否仅是早期教会领袖的偏好,而因着他们拥有的权柄,其他福音书就被排斥在教会门外?只要我们明白成立正典的经过,就会知道其中的过程是很客观和严谨的。
成立正典的原因
跟旧约正典一样,新约书信也经过一段由口述传统转为以文字记载的阶段。耶稣没有留下写作任何文字,于是他的跟随者就按他们对耶稣的所见所闻,不断以口述方式传留下来,并渐渐写成书卷,成为几卷福音书,其中马可福音成书最早,而马太福音及路加福音则是根据马可福音及一些其他资料(这份被学者称为Q的资料,可能本身也是福音书,但已佚失)而写成的。这三卷福音书因内容有相近处,可作彼此对照参考,故合称“符类福音”或“对观福音”,约翰福音成书最晚,取材亦自成一格。
直到主后二世纪初,有些教会领袖仍多以口述传统来讲解关于耶稣的事迹,但后来就写成文字。为何作者们要写下这些福音书?有人说是因为当时信徒要面对罗马政府的迫害,所以需要确认所信的是什么,于是促成了他们写下福音书。但更可能原因,是福音故事早期靠口述相传,随着第一或第二代见证人相继离世(其中有很多是殉道的),剩下的见证人觉得要把握时间,用文字记录下他们亲身经历过并口传的耶稣言行。于是,过了些时日,四卷福音书就成为讲解耶稣事迹的主要根据。到了二世纪末,可以说,教会已把四福音、使徒行传及保罗的多封书信视为跟旧约圣经有相等权威的上帝启示了。
当时另外也有人写了一些书卷交与教会,说他是在神启示下写成的福音书或其他类型书卷。这些书卷内容良莠不齐,而且当时有多种异端兴起,特别是诺斯底派的思想(马吉安Marcion这位“诺斯底派基督徒领袖”甚至自己编了一本新约正典,令信徒很容易产生混淆)。于是到了一个时间,教会就觉得需要成立正典(Canon),让信徒晓得哪些书卷确有着神的启示,哪些只是可供参考的旁经,而且从其中建立正统的基督教信仰。可以说,诺斯底派异端思想的冲击,直接促成了新约正典的正式建立。
单以福音书为例,一般估计,初期教会就已大约有五十本福音书,到了今日我们仍有其资料的,约有二十卷(包括正典四福音书在内),可见当时旁经数目之多。
成立正典的经过
成立正典有两个主要原则,来确定正典书确是神默示的话语,第一是由使徒(这些使徒都跟耶稣相处过)所写或是使徒认可的人所写;第二是书卷本身要具备很高的属灵质素。
罗马天主教廷在主后325年,在首位基督徒罗马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e)的督导下,正式把新约书卷(包括四卷正统福音书在内)跟所谓的新约旁经初步分别出来。到了367年,东方的亚历山大主教亚他那修(Athanasius)在复活节写了第三十九封逾越节的信(属于当时一种节期书信),在信中首次出现新约二十七卷新约圣经的确切范围记录,跟今日圣经的书卷范围是一样的。至于西方教会,正典范围则是在397年于迦太基(Cathage)举行的会议作最后决定的,其正典书目跟亚他那修的书目相同。也就是说,《圣经》新约是经由早期教会开会确认,然后才纳为正统教会经典。
经过多次慎重商议,初期教会定下了该二十七卷书卷为新约正典,其他书卷就被摒除在正典之外,这些旁经,只是后人模仿《圣经》书卷的写作方式写成的,可信性不高。这些书卷虽被禁止公开传阅,但也不断有暗中流传着的,后来经搜索收集,就成为新约旁经(或称新约次经、伪经)。现存的新约旁经中没有爱任纽所提的《犹大福音》,因为考古学家一直找不到它,直到最近被发现及鉴定研究为止,很有可能,这福音书会在不久将来被列入新约旁经。关于这些新约旁经,本书在第三部份会再讨论。
总言之,正典的形成过程不是几位教会领袖就决定了的事,而是有着整体教会印证与认同的,并经得起时间考验。以四福音而言,按圣经学者研究,它们分别成书于主后60-100年,都远比成书于主后150年左右的《犹大福音》为早。马太福音成书于主后60-90年代,马可福音成书主后60-70年代,路加福音可能成书于主后60年代初,而约翰福音则成书于主后一世纪末。
圣经四福音原稿没有注明作者名字,但传统上相信四福音作者分别是马太、马可、路加、约翰。他们都是曾跟随过主耶稣或初期使徒的人。
马太原名利未(可二14),是个税吏,后来跟随了主,成为十二使徒之一。
马可也是跟随主的人,他母亲是初期教会核心人物之一,他的家是耶稣撒冷教会的一个中心(徒十二12)。后来马可曾跟随过巴拿巴和保罗往外宣教,不过中途退出了(徒十三5,13),后来保罗在罗马被囚,马可与他作伴(西四10),他又曾与彼得同工(彼前五13)。路加医生曾跟保罗往小亚细亚及欧洲宣教,是保罗的传道同工(西四14)。直到保罗被解赴罗马,路加仍一直与他一起,直到保罗殉道(参提后四11)。
约翰是十二门徒之一,更是“主所爱的那门徒”(约十九26,二十一7),他是西庇太的儿子,曾与雅各、彼得同为耶稣三个最亲密的门徒,曾参与不少很重要而不甚公开的场合。此福音书的内证也指出作者是约翰,他是“在晚饭的时候,靠着主的胸膛说,主啊,卖你的是谁”的那门徒(约二十一20),且说明“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二十一24)。
因此,马太及约翰曾贴身跟随耶稣,路加及马可曾贴身跟随保罗,四人都对耶稣或初期教会事迹有第一手可靠资料。当然,也有人不赞同他们是四福音的作者。其中的争议论点不在此讨论了。就算四福音作者未必是他们,但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都曾跟随耶稣或初期使徒,如路加福音在开首时说,“提阿非罗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述说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是照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我们的。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路一1-4)。
当然,不单这些作者有他们亲身的经历,四福音成书时,不少当代的其他见证人依然在世,福音仅靠口述流传的时间亦不是太长,这显示当日信徒对四福音的认同不可能仅是出于偏好,而是四福音书或其他书卷的内容确然较符合他们所见证及所认识的耶稣和使徒。
新约四卷福音书的权威
事实上,四福音作为确实的历史文献,其可靠性很早已被肯定了。本书末附录的图表简述了在首三百年教会领导对不同书卷之接纳程度,包括有马吉安(Marcion),马拿他利正典(MuratorianCanon),里昂的爱任纽(IrenaeusofLyons),特土良(Tertullian),俄利根(Origen),优斯比乌(Eusebius),亚他那修(Athanasius)。单以四福音而言,其中只有诺斯底派基督徒领袖马吉安拒绝接纳马太、马可及约翰福音为正典书卷,仅肯接受路加福音(因为他认为其他福音书有太多犹太色彩,路加福音针对的对象是外邦人,所以最少犹太色彩)。
也就是说,《犹大福音》当时被定为异端,其中原因是此书说到犹大出卖耶稣并不是犹大自己的意思,而是耶稣的意思,这当然跟当时信徒的见证不符合。早期教会只承认四福音的权威性,其余的福音书,只能反映一些异端人士对耶稣的看法,或仅是某些人士利用耶稣故事去达成宣扬他们教义的工具,《犹大福音》可能是这样一个例子。新约正典为“真”或“有权威”,不是因为有一些大型会议来裁决及承认就成了的,而是这些书卷本就是真的,是有权威的。当教会信徒在阅读该些备受尊崇的正典著作时,就已经明显判断出真伪高低,旁经的价值根本无法跟正典相比。要留意整个正典被建立的过程其实甚为漫长,当时很多旁经都有机会被信徒阅读,所以他们也其实参与着拣选正典书卷的过程中。当过了某些日子,该些旁经的权威性日渐被一般教会领袖及信徒否定时,才被撇弃于教会讲坛之外。
也就是说,所谓正典之成立,只不过由教会所举行的一些会议来作检查、考据、加以公认而已,绝不是真由少数领袖决定什么是正典,什么是旁经。即使今日要集齐一批圣经学者对新约正典与旁经重新再考据,结果也会一样。事实上,很多新约学者也会在研究正典时,也同时研究一些旁经,但不会有人因此而要为任何旁经平反什么。因为昔日的考据查证本来就非常客观中肯。
新约四福音的一致性
圣经正典四本福音书是一致的,虽然因着重点或目的不同(马太福音强调耶稣的君王身份,马可福音强调耶稣的仆人身份,路加福音强调耶稣的人子身份,而约翰福音则强调耶稣是神),而在选材及内容编排上有所差异,例如四福音所强调的耶稣出生故事都略有不同。但整体上,四福音的记载是一致的,没有矛盾冲突(事实上,圣经六十六卷书都是内容、目的一致的)。例如四福音对犹大的记载都是一致的,全都指他是个出卖耶稣的门徒。
《犹大福音》全然不符合以上所提的一致性条件,又充满了诺斯底主义,当然不被列入正典中。如本书前文提过,在四卷福音书记载中,耶稣的受难与复活都占了极多篇幅,因为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是整个基督教信仰核心,《犹大福音》却对这核心事件只字不提,连对耶稣的受死也是非常草草收场的,一句“犹大说出他们希望听到的话。然后他拿了赏钱,便将耶稣出卖给他们”,就算了。因为整卷《犹大福音》,其取材及取向都不是要写下什么史实,而是要写下诺斯底教派的教义。
另外,也可一提约瑟夫(Josephus)这位主后一世纪的著名犹太史家,他出生于主后37年,曾写下《犹太古史》(AntiquitiesoftheJews),记述他的民族从创世记到他那个时代的历史。他不是基督徒,但也以非基督徒角度忠实地记载了耶稣的重要事迹,“—–这人就是基督,当彼拉多因我们中间那些首脑人物指控他而判钉他十字架时,那些自始就爱他的人,并没有止息对他的爱;因为他第三天复活向他们显现”。这些当然也都是四福音书的故事,却不是《犹大福音》的故事。另一些二世纪初的非基督徒历史学家如罗马的达斯杜(Tacitus)及罗马的苏度尼斯(Suetonius)都同样可见证着圣经许多事件、人物、地方及习俗之史实性。
简言之,四福音远比《犹大福音》更为可信,因为:
一、四福音有很早的成书年期,作者都是有亲身经历的见证人。而《犹大福音》成书年期甚晚,大概在公元二世纪中叶才写成。
二、初期教会对四福音的普遍接纳,《犹大福音》却一早被教会领袖列为异端,被摒诸教会门外。
三、四福音本身有很连贯的统一性,亦跟其他新约书卷非常连贯。反之,《犹大福音》跟四福音及其他新约书卷都内容不符,思想亦迥异。
四、《犹大福音》充满第二世纪的诺斯底思想,这思想在雏型发展阶段时已曾被初期教会所强烈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