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犹大福音与新约旁经
释放耶稣的灵
《犹大福音》说耶稣要藉死亡来把内里的灵释放出来,而犹大就要藉出卖主来成就此事。这关乎“释放灵魂”的问题其实比“犹大有否卖主”来得远为严重,所以这里会作较详细讨论。
当然,这种富有神秘色彩的“释放灵魂”情况纯是诺斯底主义的思想而已。该主义基本的主张是物质世界是邪恶的,与神灵世界全然无关,也根本不可能在本质上有任何关连。既是这样,耶稣是神灵,他不可能“道成肉身”,他要变成人的样式去拯救世人,就只能“穿上”一个身体去作拯救。而所谓拯救,只是神让人“明白”奥秘,从而把人的“灵”或神识或智慧从邪恶肉体中释放出来。当他完成任务,令某些人明白到奥秘后,就要“除去”该邪恶肉体了。于是他要犹大出卖他,藉此令他被罗马兵钉死在十字架上,从而使他可以从这穿着的肉身解脱出来。
整个观点都很有“科幻”意味,耶稣是神,却要穿上邪恶身体去完成任务,任务完成后就藉死亡脱去身体之禁锢。
这让笔者想起多年前所看过科幻小说家倪匡其中一本卫斯理小说《毒誓》,其中提到一批外星人以灵体方式在唐朝时来到中国西北方某地,跟一些当地人结合后产子,然后返回原来的星体,这些外星人与地球人混合所生之女性后裔虽内里有外星人本质,可藉灵体方式回到该星体,无奈被困人类肉体,无法离开地球,最后她们被一个唐朝商人藉诡计杀害,却竟然因此而得脱肉体,离开地球返回家乡星体,留下了一堆空壳!倪匡当然不会看过还未重见天日的《犹大福音》,不过故事却竟又有雷同之处。
真正的耶稣,岂会如此不济,要“穿上”肉体,又要“脱下”肉体?全能圣洁的圣子基督耶稣,又岂会为要达成任务而要被迫披上邪恶污秽之身,忍受与邪恶同处一身的苦楚?
互相矛盾的旁经记载
当然,《犹大福音》只是诺斯底派基督徒的张冠李戴或借题发挥,硬把诺斯底思想套在耶稣故事之上,所以我们也实在不用太深究以上所提的不合理性。另外,也得一提,由于只是胡乱硬套,所以有些诺斯底派旁经对耶稣之身体状况有其他构想,例如《埃及人福音》形容耶稣看来虽有肉身,其实只是幻影,并非实体(其实,圣经记载耶稣会走路、吃东西饮水、会疲倦会口渴会痛楚,如何可以只是幻影?)。这情况当然跟《犹大福音》的描写全然不符,耶稣若只是幻影,就根本也不需要“脱身”。
有些旁经(如《巴拿巴福音》)又宣称耶稣根本没有死在十架,当时犹大在客西马尼园被改变成耶稣的面貌,以致人们把犹大当作耶稣捉拿了,甚至被钉上十字架。有些则说耶稣的灵在耶稣受洗时降在他身上,这灵在耶稣被钉死十架之前就离开了他身体(就是当耶稣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的时候),所以耶稣其实没有真正死在十架之上。有些则说有另一个人(可能是那曾在苦伤路上替耶稣背负十字架走了一段路的古利奈人西门)代替了耶稣受死,耶稣不单活着,且耻笑那些要把他杀死的人。这些都是全然不同、互相矛盾的描写。一切,都是借题发挥,视乎作者当时需要或个人喜好而决定笔下的耶稣“该当如何”。
道成肉身的道理
《犹大》提到耶稣“穿上”及“脱下”肉体,这跟圣经之道成肉身观念全然不同。耶稣,是“道成了(而不是穿上)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约一14),是整全的,不是里(灵魂)外(身体)分离的。在最后晚餐中,耶稣拿起饼来,祝谢后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路二十二19),即他是以他的身体来为世人赎罪,而不是像诺斯底主义般视为肉体为灵魂的监狱。上帝全然成为“人的样式”(腓二7),这才是真正的道成肉身,才可以用全然属人的身份去代替人类承受十架痛苦、成就救恩。新约歌罗西书及约翰壹书等亦有清楚解释基督道成肉身的道理。
简言之,圣经清楚指出耶稣是道成肉身的上帝,他为人舍去的,亦是其肉身。这种真理绝不能容纳那种把耶稣灵魂与肉体分开(或把肉体“耶稣”跟灵魂“基督”分开)的二元论思想。
此外,在福音书记载中,复活后的耶稣仍有形体,可以向门徒显现,或吃东西,或让门徒多马用手探入他那曾被刺穿的肋旁(参约二十25),这亦可见耶稣复活后其身体不是脱下了,而是改变了。所以耶稣的坟墓是空的,没有留下什么“脱下来”的身体,因为他的身体已复活了,这复活且改变的身体甚至可以穿墙过壁、不受空间限制(参路二十36)。将来信徒也一样,身体改变,由必朽坏的身体变成永不朽坏的身体(参林前十五50-54),永远承受天家永远的福乐。
事实上,这亦正是整个旧约献祭制度所预表的。旧约百姓以羊羔为祭向神献上,因为旧约献祭中的羔羊就指向新约的羔羊耶稣,如施洗约翰初见耶稣时所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羔羊献上,就预表耶稣将身体并生命献上。旧约时神要亚伯拉罕把独生子以撒献在坛上(但后来以羊代之),亦是一清楚预表,以撒当然没有“穿上肉身”情况,却可预表耶稣,因为耶稣也是全然把生命并身体献上的。
使徒保罗亦鼓励信徒像耶稣把身体献上给上帝(当然,他指的是要信徒多事奉上帝),“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十二1)。他亦曾说,“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弗六18-20)。圣灵的殿,试问怎可能是邪恶的?
肉体是神圣的
事实上,整个物质世界(包括身体,也包括人的性欲)是神创造或设计的,而神所造的世界都是美好的(参创一31),焉有邪恶之理?保罗所说的“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指的其实是人的意念,不是真的指身体。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对门徒所说,“总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太二十六41),当然也不是真的指肉体软弱或疲倦,而一样指心灵,因为指的是心灵,所以叫他们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
人的心灵,可以选择顺服神,也可以选择顺服自己旨意(即是“肉体”所指的)。耶稣自己则选择顺服天父旨意而不顺服、体贴自己的旨意,“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十六39)。
同样,保罗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七18),亦不是说肉体不良善,而是人的罪恶意念在作怪,所以在上一句他说,“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罗七17)。当肉体顺服了人里头的罪时,人就陷身各种罪行中了,所以保罗才会说,“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罗七25)。
所以,真正邪恶的不是人的肉体,而是人的灵魂(这跟诺斯底主义思想刚刚相反),如先知耶利米所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十七9)。难怪箴言作者说人要有善行,首先要保守人的心(而不是保守人的身体),“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四23)。昔日大卫犯奸淫之罪,错的当然不是他的身体,而是他的心,淫行始于淫念,罪行始于罪性,身体只是一切意念的执行工具。
信徒不应有诺斯底主义式的二元论观念,视物质或身体为恶为俗,视灵魂为善为美(事实上,无论中外基督教都有人曾有或仍然有类似的观念,非常强调灵体二分或灵魂体三分观点,甚至要什么“对付身体”、“治死身体”)。这样的观念会令信徒不能真正欣赏天父所造的美丽世界,也不能真的去好好欣赏和顾惜自己的身体发肤,或发展出禁欲、苦苦修身、或甚至所谓“以伤残邪恶肉身去达成洁净心灵”的可怕做法。单以安息日为例,就可以知道神如何顾惜人的身体了。“你们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诗四十六10)。
真正的释放
按圣经而言,耶稣是不须要从肉体“释放”出来的,他唯一的释放,是他在十架上背负世人罪孽后,被父神所离弃(所以他在十架上向父神呼喊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二十七46),暂时被死亡绑缚三日三夜之后,就胜过死亡,得以复活,其复活且改变了的身体且从空坟墓走了出来。这无疑是一种释放:是对罪的释放(罪不能绑缚辖制耶稣。耶稣本身无罪,但人类却受罪恶辖制,而耶稣胜过罪恶试探,证明罪恶试探是可以被胜过的),也是对死亡的一种释放(死亡也不能绑缚耶稣)。不单耶稣有这种释放,他也应许凡信他的人,可以有同样的释放,脱离罪恶与死亡,不再作罪的奴仆,而不再要面对死亡(指灵魂的死亡)。
信徒真正的释放,不是像《犹大福音》这种“诺斯底派福音”中所说,从肉体中释放灵魂,而是从罪恶和死亡中释放出来。至于将来在天家时,信徒血肉之体因不能承受神的国,所以须要由必朽坏身体变成不朽坏身体(参林前十五30-54),但圣经只是强调这是一种“改变”,而不是一种“释放”或“脱下邪恶的、穿上美善的”。这种对罪恶与死亡的释放,保罗有很深刻的体验,所以他说,“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死啊,你的毒钩在哪里?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感谢神,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林前十五55-57)。留意,保罗在这里强调的不是身体得释放,而是生命的得释放,不再受罪恶与死亡的辖制。
所以,信徒真正要灭绝的,不是肉身,而是罪身(即罪恶);要脱下的,不是身体,而是脱离罪,“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罗六6-7)。
保罗当然也有提到“脱下衣服”,但不是脱下邪恶身体,而是脱下邪恶行为、肉体情欲。“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西二11),“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如果你们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四20-24)。
“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三9-10)。
耶稣要求犹大出卖他
几卷福音书作者都清楚记载犹大在耶稣被浇香膏后向祭司长出卖耶稣(路加福音除外)、耶稣在最后晚餐向门徒并犹大本人指出他会出卖主子、并犹大带人往客西马尼园捉拿耶稣的事情。另外,三卷福音书都记载主耶稣论犹大的一句话:“人子必要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26:24,可14:21,路22:22)。路加与约翰福音亦三次提到“撒但进入犹大的心”(路22:3,约13:27)。而几卷福音书在列出十二门徒名字时(只有约翰福音没有列出),也附注说他是“卖耶稣”或“卖主”的加略人犹大。这些都证明犹大出卖耶稣,是初期教会领袖共同见证,有根有据。
《犹大福音》内的诺斯底主义思想并不新鲜,更不出奇,一切都是人们所熟识的。若勉强要说书中有新意,就是说犹大出卖耶稣,引领罗马兵去捉拿耶稣,原来不是因为贪婪或邪恶之心,而是耶稣主动要求犹大这么做的,他仅是顺服耶稣的命令,奉命行事而已,他把耶稣交给当权者处决,借以协助耶稣脱离邪恶肉身的禁锢,让耶稣内在的灵或内在的神性可以早日升天。而且耶稣预言犹大会为此蒙受后人的误会与责备。“—–后人世代都将谴责你”。犹大也指出他预见到自己会遭到其他门徒猛烈攻击。简言之,在这福音书中,犹大不仅不是两千年来基督教所称的叛徒,反而是最贴近耶稣的门徒,甚至是宁愿受到严厉迫害也要“奉耶稣之命”把耶稣出卖的英雄。
不过,若我们细心地再作点逻辑推理,就不难发觉这也是作者必然的安排。因为诺斯底主义既认为耶稣要从肉体的拘禁中解脱出来,因此他一定“想死”。问题是,耶稣要寻死,容易不过了,只要自己吊颈或自刎就可以了,何必要麻烦地一定要有人出卖他?又一定要罗马兵把他鞭打、凌辱,最后钉死在十字架上?难道诺斯底主义者认为耶稣这样做才可以透过别人之手把自己那邪恶的身体作极度凌辱与折磨,令其肉体“终得其报应”?
当然不是,而是诺斯底主义作者不想太多改动原来的史实故事,想保留门徒犹大出卖主子的情节,于是惟有要耶稣做出极度不义也不负责任的行为,就是主动要犹大把他出卖,要犹大蒙受不白之冤(广东俗语说,“食死猫”)。这种安排当然极度有违圣经记载中描述的耶稣正义与怜恤世人的形像。十诫第九诫就要人“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二十16),而此番耶稣却要犹大跟他一起作假见证,而且要彼此陷害(犹大陷害耶稣,耶稣也陷害犹大,要他背负臭名冤屈)。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岂非要人遵守十诫典章吗?耶稣岂非教导“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五37)吗?
因此,诺斯底主义者的这种安排,是对史实的一种扭曲,更是对耶稣之言行道德的一种毁谤与亵渎。
另外,我们也可留意,在最后晚餐中,当主耶稣宣布了圣餐意义以及作出立约的宣告之后,随后就说:“看哪,那卖我之人的手,与我一同在桌子上”(路22:21),这句话肯定令众门徒大吃一惊。影响所及,当日后使徒保罗提起那个夜晚,就不说“主与门徒守逾越节的那一夜”或“主设立圣餐的那一夜”或“主与门徒立新约的那一夜”,而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林前11:23)!可见在初期教会领袖心中,耶稣确是被犹大出卖的,而不是他要犹大把他出卖,唯有前者的情况才可以叫初期教会领袖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
国家地理学会出版之两本书都认为《犹大福音》可能指向真正的历史真相。犹大被四福音指为叛徒,只不过因为是当时初世纪时外邦基督徒都很针对犹太人,于是就在记载历史时候刻意善待罗马巡抚彼拉多,而把出卖耶稣罪名强加诸门徒犹大身上,令犹大蒙受不白之冤。一切,都出于一种反犹太主义(Anti-Semitism)。如本书前文提过,教会从未有真正去“追究是谁对耶稣钉身十架之事负上责任”,更没有藉门徒犹大其人或其名字去追究犹太人的责任。何况,初期教会很多基督徒本身都是犹太人,试问又怎会刻意针对他们?
不少人想为圣经人物翻案
这里也得一提新约旁经两卷书。《彼拉多行传》含有一些要为巡抚彼拉多辩护甚至是翻案的内容,说彼拉多曾写信给罗马皇帝提供有利耶稣的资料。这些资料后来被拜占庭(Byzantine)教会吸纳为其传统之一,于是彼拉多就由一位间接杀害耶稣的人变成一个圣者,甚至今日埃及一些科普特教会(Copticchurch)仍有为记念彼拉多的殉道而有的宗教仪式,实在不可思议,亦与《犹大福音》要为叛徒犹大平反之事很有相似之处。
另外,《彼得福音》也想为彼拉多的罪行极力开脱,至于旁经《腓利福音》及《抹大拉马利亚福音》,亦含有一些似为抹大拉马利亚之地位作翻案的资料(而今日《圣血.圣杯》或《达文西密码》就将这些资料再加上无穷想像,令抹大拉马利亚成为了“耶稣的妻子”,且生下了耶稣的骨肉)。这亦可见旁经并不欠为某些圣经人物作“平反”的例子,当然这些平反例子都有着旁经作者(或今日某些作者)本身要达成的目的,而不能反映什么史实。
近年最受“喜欢平反者”垂青的,仍然应算是犹大。从“耶稣基督超级巨星”(JesusChristSuperstar,描述犹大是位爱主又爱国的门徒,为顾全大局而把耶稣出卖)到“基督最后的试探”,描述犹大唤醒了受美色迷惑的耶稣,并近数十年来人们写及犹大或《犹大福音》(此福音书只被“风闻”而仍未被发现时就已成为不少学者留意的对象)的书籍,就已不少(参本书参考书目)。
其中巴迪斯(Bates)在1929年写的《犹大福音》就是其中一本,这书又名《耶稣的朋友》(TheFriendofJesus)。又例如1965年英国学者史汉斯(HughJ.Schonfield)写了一本《逾越节阴谋》(ThePassoverPlot),内容述及犹大只是配合耶稣的计划行事,并准备要在耶稣未断气之前将他救活,但没料到兵丁用枪刺耶稣肋旁,耶稣才意外死去。这书竟成为1965年一本畅销书。此外,小说家也垂青犹大的反叛意识,小说家西门.玛尔(SimonMawer)就在《犹大福音》面世后,于2000年写了一本叫《犹大福音》的小说,内容讲述它在一死海洞穴中被发现,而吸引了学术界一位神职人员注意,但他同时也面对着情欲试探,像昔日面对试探的犹大一样。《犹大福音》之后,这类关乎犹大的著作大概会更多。
这实在是个“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偏向荒渺的言语”(提后四3-4)年代,所以才会充满这类宣扬非正统道理的东西。
耶稣基督嘲笑门徒
此福音书中的耶稣跟四福音记载的耶稣亦明显不同,当门徒说了些东西,该“耶稣”竟会大笑,来表达他们不明白某些事情,连有“慧根”的犹大也遭到耶稣嘲笑。事实上,四福音中不单没有记载耶稣嘲笑任何人,甚至也从未记载耶稣笑过。当然,以耶稣对人之亲切,或小孩子愿意对他亲近,可见耶稣一定笑过,甚至时常面带笑容,只不过四福音书没有记载而已。这种嘲笑反映诺斯底派人士对自己拥有所谓奥秘的骄傲和对未能窥探奥秘者的藐视,跟耶稣在登上宝训所论八福中之“虚心”及“怜恤”态度,简直南辕北辙,也跟保罗那种“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腓三13-14)的谦虚心态,截然不同。
综合以上讨论,我们可以下结论说,从圣经及历史角度看来,《犹大福音》并不足信。它的内容很多跟四福音有抵触,却跟诺斯底主义文献有相同的观念,因此属于异端而不属乎正典。
《犹大福音》引起的注意焦点是:究竟犹大有否出卖耶稣?其实,犹大有否出卖主,至终是个小问题而已(另参本书第七章),《犹大福音》牵涉入泛神观、物质世界全然为恶、耶稣不是为世人钉身舍命代赎等等非常异端邪说观念,才是真正严重问题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