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早期基督教教义

第十四章、基督的拯救工作

第一节、救赎论初阶

神学生在接触第四和第五世纪初的救赎论时,如果他想找到和当时神学中,三位一体论及道成肉身论同样规模的复杂体系,那必定会大失所望。由于争执,教会对后二者的定义大体是明确的。但救赎论并未成为敌对学派的战场,直到十二世纪,安瑟伦的Cur deus homo(译按,神为何成为人?约1097年)才注意这个问题。在研究救赎论的时候,神学生要从不同理论中进行,有的理论似乎不相关甚至不兼容,而有时这是由同一个神学家提出的。

这里有三个理论特别重要,在开始讨论救赎论的时候,应当提及它们好澄清问题。

第一,所谓的“身体”或“神秘”论(在论及爱任纽时已看过),此论把救赎与道成肉身相连。根据此论,人性是由于基督成为人,才得以成圣、改变、并提升。人们常说这是典型的希腊理论,这未必全对,但它是符合希腊的一个倾向,即把腐败和死亡视为堕落的主要后果。这个理论的严谨形式似乎与柏拉图的真实宇宙论结合,这样它可以把人性常作相同的整体来处理。

第二,有人用赎价来解释救赎,这赎价付给魔鬼,或说魔鬼要付这罚款。前者由爱任纽和俄利根开始提倡,后者在我们的时代开始出现,因为人们逐渐了解,给魔鬼债权是说不通的。

第三,通常被称为“实在”论,它只注意救主的受难。此论强调,犯罪和刑罚使受难成为必须,而不说受难是前二者的悲剧后果。这使十字架成为重点,而基督的工作是以自己代替罪人,背负公义要求他们付出的刑罚,藉自己牺牲的死使罪人与神和好。

面对如此分歧,学者常觉得不可能找出一个统一的思想,来表达教父们对救赎的教导。不过这些理论虽然看来不同,但不应认为它们是不共容的。它们用不同的角度,来说明同样的伟大真理:它们表面上的不同,是出于使用的圣经意象不同,如果措词小心,没有逻辑上的理由认为它们不是互补的。譬如说,在多数形式的身体理论中,它们虽强调道成肉身,但并没有否定基督死亡的拯救价值。这些神学家只是偏重万物的复兴,而不论如何解释万物的复兴,这总是救赎的高峰。还有,和撒旦打交道的这种粗糙理论,里面并非没有圣经的基要真理(可以参考使徒行传16章18节),就是堕落的人在魔鬼的权柄之下,而救恩包括把人从这权柄中救出。

还有一个说法并未得到应受的重视。在教父们对救赎的一切解释之中,有一个颇宏伟的构想,作者认为它提供了教父们对基督工作了解的线索。那就是古老的同归于一的观念。这是爱任纽从保罗那儿得来的观念,把基督视为整个人类的代表。所有的人都多少在亚当之中,同样的,他们也在或可以在从天而降的第二亚当之中,人类都有分于亚当的罪,并承受其可怕的后果,他们同样也可以在后者的死和克服罪恶的胜利中,也就是有分于胜过邪恶和死亡。因为基督固然是真神,他曾经为人,代表人又代替人;所以他获得的胜利也属于一切属于他的人。不论那个教派的教父都重复这个主题。很显然,身体论是发挥它的,只有在受到柏拉图实在论的影响部分,前者才分道扬镳,说人类自动的因道成肉身而神化。各种形式的牺牲论明显的以它为前题,用它来解释,基督如何藉着代赎使我们与神和好。魔鬼有债权之说似乎是转到不同的层次,但它也假定,基督代表人,好把人从魔鬼的掌握中换回来。

第二节、亚他那修

亚他那修救赎论的主体是身体论,他认为,基督成为人,恢复神在人里面的形像;但他也相信,基督必须死才能把人从死亡的咒诅中释放出来,同时基督为我们把自己当作献祭献上。有时他把这两个层次放在一个脉络之内,如:“神的道——把自己的身体献上作为我们的赎价,祂的死免了我们的罪债。不朽的神子用一般人的身体与万人联合,这样他可以给万人披上不朽”。还有,“道成为肉身,一方面可以成为牺牲,另一方面可以使人因有分于祂的灵而神化”。

我们先仔细研究前者。堕落的后果是人失去了神的形像并在败坏中灭亡。因此道成肉身的基本目标是恢复。亚氏说:“无人能使必朽坏的还原为不朽坏的,只有那位起初从无造有的救主能。没有人能按着神的形像重新造人,只有那位是父形像的子能。没有人能使必死的变成不死的,只有那位本来就是生命的,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能”。恢复形像的第一个意义是说,人重得关于神的真知,这是永恒的生命。亚当在伊甸园中有这个知识,但因犯罪失去此形像,他的子孙就成为无知和拜偶像的。第二,他们成为与神性情有分的人(可以参考彼得后书1章4节),因为与基督交通就是与神交通。我们一再看到这样的句子:“道成为人,好使人可以神化”,或“神子成为人,好使我们神化”。当他不用神化(θεomoίησs)这个观念时,亚氏采用嗣子(vioπoiησis)的说法,譬如说,他指出:“祂成为人,好使我们成为父的儿子,祂成为人,好神化我们”。第三,道是生命之源,我们里面的死亡之源因祂被顚倒了,而从始祖堕落时失去的不朽(aφθap—sía)恢复了。因此,救赎可以说是重新创造,是由原创造者——道所执行的。

亚氏的话常给人一个印象,即他根据柏拉图的质在论,把人性视为一个具体的概念或整个,每个人都有分于它。从这个观点来看,当道披戴人并把神性布满其中时,神性的力量就传遍全人类,这样,道成肉身就是救赎。许多文字显然有此涵义,如:“道成为人之后,具备一些肉体的特性,但情欲不再附于肉身之上,因为披戴它的是道,道把情欲摧毁了”;“还有,“所有的人都因为亚当的过犯而灭亡,道的肉身则蒙拯救,并救赎所有的人,因为那是道自己的身体,我们既是祂身体的一部分,就蒙拯救”。重点在于主身体与人的密切关系,以及全人类身体的共质,这个用意是相同的。没有问题,亚氏的柏拉图思想有时使他与基督教分开。不过他较谨慎的教导乃是说,道不是自动的把神化加诸每个人身上,这只赐予与祂有特殊关系的人。说得明确点,我们藉着与圣灵的密切联合才能神化,圣灵把我们与神子联在一起,神子把我们与父相联。他说:“藉着恩典,神成为人的父,祂本是他们的造物主,这就是神对人的慈爱。像使徒说的,当受造的人领受祂儿子的灵时,就呼喊‘阿爸父’。领受圣灵的人从祂那里得能力,成为神的儿女。人是受造物,凭着本性,他们永远不能成为儿子,只有从祂领受了圣灵才行,祂凭本性就是儿子”。

目前为止,亚氏认为基督为人的生活,特别是受难的那一段,与救赎并没什么关系。其实他的观点乃是:“基督在十架上为我们死是适当而合宜的。这是完全合理的,有正确的理由显示,只有藉着十字架,救恩才能恰当的临到万人”。这样我们进入他的第二层教训,以下是一个总结:“众人仍然欠一笔债,因为我已经说过,大家都注定要死亡,这是祂来到我们中间的主要理由。因此,祂藉着自己工作彰显出神性之后,还要把自己为众人献上(ύπèρπáντωντηνθuσiav),以祂身体的殿为众人死,这样,祂可以把他们从古时过犯所加于人的罪债中救出来,同时显示祂超越死亡,表明祂的身体是不朽的,是万有中首先成为不朽的——。在主的身体里,祂即替众人死,又把死和朽坏废去,因为是洛格斯住在那里。死亡是必然的,而必须有一个死是替众人受的,这样众人才能从债中被释放”。他的基本思想主张,罪的咒诅,也就是死亡临到众人;在万物复兴之前,这笔债一定要还。在十架上,人类的代表基督,用自己的身体接受了刑罚而死。这样祂把我们从咒诅中释放,取得救恩,成为我们的主和王。亚氏用传统的笔法来描述这事。他写道,基督的死,是祂为我们的缘故,向父献上的牺牲。那是“为人的罪所付的赎价(λύTp—ov)”;基督不仅医治我们,祂也为我们的软弱和罪背负重担。表面来看,这是代替的教义,但亚氏的主要意思并不是一个祭品代替另一个,而是,“在主的身体里,成全了全人类的死”。换言之,因为祂身体和我们的结合,祂的死和得胜也属于我们。因为与第一亚当结合,我们承受了死亡,同样的,因为与“从天而来的人”结合,我们胜过死亡并承受生命。

第三节、第四世纪的希腊教父

亚他那修之后,第四世纪提倡身体论的主要人物是女撒的贵格利。当然,其他作者偶尔也触及这思想。譬如说,巴西流强调,主的人性如果与常人不同,“我们这些在亚当里死了的,就永不能在基督里复原——那破碎的再也不能补好,毒蛇的诡计也将使人永远疏离神,不能和好”。拿先斯的贵格利写道,“祂使我和我的一切软弱与祂联合,如此,主以人的身份摧毁邪恶,好像火溶化蜡,阳光蒸发地上的水汽,而由于与祂联合,我可以有分于祂的福气”。约翰-屈梭多模解释,正因为道成为肉身,而主披戴仆人的样式,人才能成为神子。不过我们将看到,他们主要的思想转到另一条路上。但对女撒的贵格利而言,道成肉身的高案在于复活,道是使人回到原来状态的至上方法。他的理论主张,堕落使人分化,身体和灵魂由死亡分开。基督成为人,在人性中死亡并复活,这机祂就能把分开的永远结合。因此,死亡藉着一个人进入世界,同样的,由于一个人的复活,生命之源重新赐给人类。我们可以看出,他的论法是根据古典的第一第二亚当之对比。像亚他那修一样,他把圣经的联合观念转为柏拉图的实在论。他宣称,整个人类组成一个活的存有(καθáπeρτινòsδντοsζψουπáσηsΦúaeωs),因此部分的经验就是全体的经验。所以全人类都分享基督复活的成果。

因此,主“把祂自己与我们的本性相连,好使人性因与神性结合,成为神圣的,脱离死亡并从仇敌的奴役中救出。主从死亡中得胜而返,这使人类开始回到不朽的生命”。我们发现,基督的死与这个说法相配合,因此贵格利轻易的把圣经上献祭的文字应用上。基督是好牧人,为羊舍命,同时是牧人和祭品。祂是逾越节的羔羊,为我们将自己献上,祂是那大祭司,为世人的罪将自己的身体献上。”如果此地潜在的思想是赎罪的,以赛亚书52章4节就是代赎的,贵格利能够说,基督自己替我们受难,接受我们应当受的鞭打。同时,既然堕落使人陷于魔鬼的权势之中,他也喜欢把救赎解释为,从魔鬼中得释放。贵格利发展这思想时,他主要关心的是神的公义,因此,他再三重复,人因自己的自由选择,才堕入魔鬼的掌握之中。因此,如果要魔鬼释放人,他理当得赔偿,如果神要施行force majeure(译按,不可抗力),那就不公平而专制。因此神把耶稣这人给他做了赎价。当撒旦看到这位为童女所生,又以行神迹著称的人时,他觉得这个交易很上算。他没有想到,在那肉身之中的乃是永恒的神。因此,魔鬼接受用耶稣交换人类后,他无法控制祂,魔鬼斗智斗输了,他像鱼被饵内的钩子钩住,贵格利想显示这里面并没有什么不公平,"因魔鬼得到他当得的,反正神这样做也是为了魔鬼本身最后的好处(贵格利和他的老师俄利根一样,也接受最后万物复兴的理论,相信被咒诅的痛苦,包括撒旦在内,都要终止)。

魔鬼有权辖制人,直到他得到恰当的报偿,这个理论受到贵格利长兄巴西流的支持。他教导,所有的人都受制于这个世界王的权柄,只有基督能说,“他在我里面毫无所有”。(可以参考约翰福音14章30节)。因此,如果要有效的救人,必须要有赎价,而普通人不能做赎价。魔鬼不会上当接受一个普通人;别的不说,起码这人须要自救。必须是超人,就是神——人耶稣基督才能担当这工作。“我们发现,贵格利古怪的饵和鱼钩的比喻并未被引用,而且巴西流似乎不强调这个理论。在同一文章之中,他时而把基督的死视为给魔鬼的赎价,时而将之说成献给神的牺牲。另一方面,魔鬼有债权,而神子被交在他手中的整个说法,受到拿先斯的贵格利的重要而有破坏性的严厉批评。他指出:“对我而言,这个教义有值得检讨之处,但很多人似乎忽略它。神,我们的大祭司和牺牲,祂重要而宝贵的血是为我们而流,但流给什么对象?不错,我们被魔鬼辖制,被卖给罪,丢弃我们的喜乐来换取邪恶。但如果赎价完全属于掌握囚犯的那一位,我要问,赎价是给谁的,为什么?如果是给魔鬼的,那真可耻,强盗得到神来的赎价,甚至赎价就是神!而把这个价钱给那暴君,他才合宜地释放我们,这代价太高了!”贵格利跟着指出,严格而言,基督的血也不是付给父神的,因为神不可能喜欢要祂独子的血。事实上,父接受了,但不是因为祂要求或需要它,而是因为在救赎的过程中,人性恢复圣洁的工作,应当由神披戴的人来完成。至于魔鬼,他被能力消灭了。

这个中肯的反对理由必定有影响。因此我们看到,约翰-屈梭多模对交易论的讲法漏洞就少多了。他认为,魔鬼有权恶意的和人打交道;人犯罪,因此堕入魔鬼的权势。魔鬼把诡计放在犹大的心中,藉此敌挡无罪的基督,但此举是越权的。事实上,他自食恶果,在倾力攻击基督时,受他辖制的人都脱离魔鬼的辖制。这样一来,古怪的赎价论就退到幕后了,此论本来主张,神用了个阴谋来破坏魔鬼的债权,现在重点是魔鬼滥用其权能。不过,第四世纪希腊救赎论的主流即不是身体论,也不是人从魔鬼手中被救赎的神话。主流是把基督的工作解释为,将自己献给父。我们已看亚他那修和女撒的贵格利的观点,他们认为,道成肉身的主要功效就是人的恢复,但他们可以合逻辑的将主的死视为牺牲。这个思想在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的著作中很显著,他与亚他那修是同时代的人。他主张,基督担当了我们的罪,并承受我们当得的刑罚;祂的死是代替性的献祭。基督把我们的罪和刑罚当做他自己的,因为祂是人,分享我们的本性。不过这样的教训很难配合优西比乌的体系,他的体系主张,道的工作是启示永恒的真理而非施行拯救。这个时候更有代表性的救赎论是耶路撒冷的区利罗。在一篇通俗的文章中,他强调受难的重要。十字架把光明带给无知的人,拯救被罪恶捆绑的人,并救赎万有。基督把自己当赎价献上,祂平息了神对罪人的怒气。基督是无罪的,祂为我们的罪摆上自己的生命。这观念还是代替,其根据是救主与人的亲密关系;身为新亚当,祂可以为我们的错误负责。区利罗的新贡献是建议,基督的牺牲有普遍的效果,因祂的位格宝贵无比。他说:“替我们死的并非无名小卒,并非无理性的野兽,并非普通人,甚至不是天使,而是成了肉身的神。我们的罪孽不如祂的公义,祂为我们死;我们的过犯不如祂的良善,祂为我们舍己”。

巴西流、拿先斯的贵格利、以及约翰屈梭多模有类似的教训。巴西流说,神子把自己的生命给世界,“祂为我们的罪,把自己当做祭物献给神”。他指出,普通人不能替罪人做赎价(ξ—λaoθal),因他自己有罪。只有神——人才能为全人类给神恰当的赎价。贵格利认为,基督是我们的救赎,“因为祂把我们从罪的权势中释放出来,并且为我们献上自己作赎价,好洁净全世界”。他的理由是,身为第二亚当,基督是身体的头,因此祂可以承担我们的悖逆,把它当做自己的。祂是我们的代表,把自己认同于我们(èvavr),结果祂不只取了仆人的样式,而且背起十字架,把我们的罪放在自己身上,好使罪在那里消灭。当祂被钉的时候,祂也同时把我们的罪钉在上面。屈梭多模教导,人被神定了死罪,事实上也死了;但基督把自己已交给死亡,这样就拯救了我们。旧律法中的牺牲不能做到这一点,基督则用祂独特的牺牲救我们。屈氏明白的说,祂藉着代替我们而完成这事。虽然基督是义的,神仍允许祂被定为罪人,并在咒诅下死亡,不仅把我们当受的死亡转给祂,也把我们的罪孽转去。这种祭物的牺牲有极大的效果,足够拯救全人类。“祂为众人死,为的是要救众人:用祂的死亡来交换众人的毁灭,这是公平交易(dvtippoπos)”。他死的目标是要拯救众人;但不是人人都得到救恩,因为有人拒绝接受祂。

第四节、第四世纪的西方

西方对救赎的看法,大抵和我们看过的东方相似,只是更加强调主的死是牺牲。身体论的支持者以受希腊影响的为主。譬如说,希拉流写道:“由于我们的需要,神成为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祂取了一个肉身,如此可以住在所有肉身之中”。很显然,这里隐藏着柏拉图的思想,把全人类当做一个整体。在另一段话中有同样的概念出现:“为了人类,神子由童女和圣灵而生——这样祂可以从童女取得肉身给自己,而整个人类的身体可以在祂里面被圣化,因为他们溶在祂里面”。当魏特瑞写出下面的话时,他也受了同样柏拉图派实在论的启发:“当祂取肉身时,祂取了肉身的普遍理型(universalemλóyov carnis);因此,祂在肉身中的胜利,成为全人类肉身力量的胜利。——同样的,祂取了灵魂的普遍理型——这样全人类都被披戴,被披戴就蒙释放。因为整个人性都在祂里面,包括所有的肉身和灵魂,它们被举至十字架,被神的道净化,那道是万有的万有”。他还主张,既然基督的身体是“大公的”,即是普遍而非单一的,所有人的身体就在其中被钉十字架,而祂的受难有普遍的性质。

与撒旦交易的理论颇为流行。安波罗修通常强调,魔鬼有债权,要牠释放人类,就得赔偿牠当得的。他说,魔鬼拥有我们,牠买我们所付的是人的罪,如要释放人,必须有个代价;这代价是基督的血,这代价必须交给人的前一个主人。有时他主张,基督付给魔鬼当得的之后,就把账移到自己名下,人也有了新债主,但事实上,祂大方的免了债。安波罗修大肆宣扬欺骗魔鬼的那一幕,当然,如果魔鬼知道基督的真面目,牠绝不会接受基督的血。另一方面,我们也能看到较温和的说法,其重点不在魔鬼有权得到牠的分,而在于他贪婪所受的刑罚。譬如说,希拉流指出,撒旦把罪的刑罚:死亡,加在无罪的生命主身上时,牠乃是定自己的罪。邪恶力量施行在人类之上,这不是出自公平,而是因为恶势力的僭取夺权。安波罗修注释的作者提出同样的思想。他主张,魔鬼杀了那不知罪的无辜者,因此牠犯罪。基督被钉死时,魔鬼越权,失去了辖制人的权柄,这权柄是因亚当犯罪而给牠的。"欺压始祖的恶者伸手到救主身上时,牠们自讨苦吃,其刑罚就是失去他们辖制的灵魂。

不过这些作者感兴趣的是基督的受难和受死。譬如说,希拉流说:“主被击打,背负我们的罪,为我们受难——祂被系打、钉十字架、死亡,好使我们因祂从死里复活而重得健康”。身为“从天而降的第二亚当”,他披戴第一亚当的性情,这样祂可以认同我们并拯救我们。这有同归于一的口气,但希拉流一笔带过牺牲,而强调基督事工的志愿性。“祂把自己献给被咒诅的死亡,好废掉律法的咒诅;祂自愿把自己当祭物献给父神。——祂把自己献给父神,父神轻看律法的祭物,祂所献的是蒙悦纳的祭,就是自己披戴的身体——这个圣洁而完全的牺牲,使人类得到完全的拯救”。他强调,由于基督的血、受难、和复活,使祂救赎我们。他死亡的果效是要摧毁人所受的死刑,赎我们的罪,使人与神和好。虽然这些是浮光掠影,但已足够使希拉流被称为满足神学的前锋。希拉流的同时代人物,魏特瑞有类似的观念,不过他用救赎和代替而不是用牺牲来表达。他说,基督用祂的受难和死来救赎(mercaretur)人,并指出这才能除罪,因为神子是祭物。他表示,基督献上自己,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死,为的是要救我们脱离自己的罪。

安波罗修的理论、把基督之死视为献祭,为的是要满足神的公义。他认为,亚伯杀牲畜,以及犹太律法中规定的献祭都是基督之死的预表。这是一举完成的献祭,其效果是藉着基督的血,我们的罪得以洗净。基督废掉了反对我们的死刑,并废掉死本身。安波罗修解释这是如何完成的:“耶稣取了肉身,好废掉罪身的咒诅,祂为我们成了咒诅,好使咒诅在祝福中被废掉——祂取了死亡,自己承受这刑罚,使祂可以满足罪身的刑罚,罪身本应受刑被咒诅至死。因此凡事都不违反神的判决而被执行”。他还说,第二亚当死了,好使“神的谕令不被违背,既然他的判决不能改,就更改受刑者”(persona magis quam sent-entia mutaretur)。同归于一的观念和代替的观念在此结合;因为有人性,基督可以代替罪人,并承受他们的刑罚。他声称,“道成肉身的目的无他,就是要以肉身来救赎有罪的肉身”。安波罗修形容基督的牺牲是挽回祭,但承认,这里既有子献身的爱,也有父舍子的爱。他也指出基督宜为我们的救赎主,因为他无罪,也因为祂的位格至高。

在这个时候,其他的拉丁作者也一致用献祭说来了解主的死。安波罗修注释的作者常说,基督为我们和我们的罪死,把自己当馨香的祭献上。他指出,这祭的价值,完全在于其中所显示的爱和顺服。根据伯拉纠,耶稣基督“才是恰当的无瑕祭物,祂代替所有在罪中死的人”。神下令罪人当死,基督的死即持守了谕令,又使人免受这苦。伯拉纠想表明一点,即基督的生命可以恰当的代替我们献上,因为基督无罪,祂不必为自己死。虽然耶柔米的思想不太有系统,但他也承认,基督“为我们忍受了刑罚,这刑罚是我们因犯罪而当受的”。他声称,只有藉基督的血,人才能亲近神。

第五节、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把以上各家之说,加上一些自己的意见,交织成一个松散但有力的体系。奥氏的特殊贡献,就是把西方神学对救赎及其他课题的灼见,加上自己的构想和权威,传到中世纪。因此,我们对他的教义介绍,要比其前辈详细些。

首先,奥氏强调基督是神和人之间的中保。他写道:“祂是独一真实的中保,藉着平安祭使人与神和好,祂把自己献给神,但保持神的身份,祂同时是祭物和接受祭物的”。这是基督的独特作为,奥氏以提前二5为根据(“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主张基督完全是在人身中完成救赎。他指出,“就人的身份而言,祂是中保,就道而言,祂与神同等而不能说是中保”。道成肉身的整个目标就是,祂可以成为教会的头,并执行中保的工作。藉着祂的人性,基督把我们升高到神前,并使神到我们中间。奥氏这样做,并不是要排除道的功能,道当然是神——人位格的主体,但他要强调基督的人性,这才是人被恢复的途径。奥氏说:“基督是以人的身份,而不是以神的身份,做神与人之间的中保”。但他也承认:“如果祂不是神——我们就永远不能被这位中保拯救”。这个教义想建立的乃是:在基督里,堕落的人和造他的主有个共同会面处,这样,和好及恢复才有可能。

第二,奥氏用数种方法解释,中保做了什么事。他有时暗示身体论:“我们藉着人类的头与神和好,因为在祂里面,独生子的神性参与我们的有限,好使我们有份于祂的不朽”。他还指出,基督“把我们的本质从有限的提升到父的右边”,“那位是神的变成人,好使人成为神”。不过充其量这也只是次要的主题,因为他假定,神化是拯救工作的后果,而不是道成肉身的直接产物。他更常见的特色,是把救赎说成人从撒旦的捆绑中被释放。奥氏喜欢用炫丽的词藻来表达交易论,这使人误解他真正的思想。譬如说,他提到,基督的血是替我们付给魔鬼的赎价,魔鬼接受后才发现他被捆住了,他也说,基督的身体是饵,撒具被饵捉住,好像老鼠陷于笼中(参tanquam in muscipula escam accepit)。"不过他的主要教训是与屈梭多模、希拉流、和安波罗修注释作者的观点一致,这可以概述如下:

(甲)、严格的说,魔鬼并无权掌握人;只是当人犯罪后,他们自然的堕入其权势中,神允许此事,但并未如此命令。

(乙)、因此,撒旦并无当得的赎价,相反的,由于基督的牺牲,人的罪被除去,神的喜悦重新临到人,而人类重得自己。

(丙)、不过由于神的公义,祂不愿用强力来夺取魔鬼的权势,而要因魔鬼越权而去掉其权势,这是一个处罚。

(丁)、所以,虽然基督受难的初衷不是如此;但神子还是因此落到撒旦手中,后来魔鬼大吃一惊,发现自己的掳物是神子。因着魔鬼的自大和贪心,他受到当得的限制,他的刑罚就是把人类释放。

有的学者认为,奥氏救赎论的重点是说,人因上述的途径从魔鬼中得释放。但此说不能成立。他很清楚的指出,我们被释放,是因为我们先与神和好了,魔鬼被打败,原因在于神得到满足并赐下赦免。这才引我们到奥氏的中心思想,就是说,赎罪的中心在于:基督为我们献上赎罪祭,这是在他的受难中做成的。基督为中保的主要工作在此:“基督本不知罪,神使祂为罪,就是赎罪的祭物,这是为我们做的,好使神人和好”。“奥氏认为,所有的旧约献祭都是这个祭的预表,他强调,基督奉献自己完全出自自由选择(non necessitatis sed arbitrii),同时是祭司和祭物(ipse offerens,ipse et oblatio)。其功效是赎罪的和挽回的:“祂的死是为我们献上的最真实的牺牲,这样,祂除去并废掉了——我们一切的罪”。神的怒气因此平息,我们也与祂和好:“祂把自己当全牲的祭物献给神;祂在十字架上伸出自己的手——我们的罪恶因此受到抵偿——因为这个晚祭,我们的罪、邪恶被抵偿,交到主身上,帕子因此被除去”。可想而知,他的基本论点是说,基督代替我们,因祂是无罪的,所以能免去我们欠的刑罚。奥氏写道:“基督承担了我们的刑罚,除去我们的罪孽,结束我们的刑罚”。还有,“你必须承认,祂没有罪,但担当了我们罪的刑罚”;以及,“祂把我们的过犯变成祂的过犯,好使祂的义成为我们的义”。正因为祂是无罪的,其死亡才有赎罪的功效。因为“我们因罪导至死亡,祂因义而死;死亡是我们因罪得的刑罚,祂的死亡是为罪做的牺牲”。

第三,奥氏的教训强调基督工作的模范性,其措词是前所未有的。不错,他对于那些认为,十字架只是一个让人学习的榜样之说,有极严属的指责,但道成肉身和赎罪的主观层次,对他也有极大的重要性。我们的中保基督,在祂的位格和工作,彰显出神的智慧和慈爱。这样伟大的爱,应当激发我们以爱相报:nulla est enim maior ad amorem invitatio quam praevenire amando。说得仔细一点,那应当激动我们,珍爱神在道成肉身中表现出的虚己,折服我们的骄傲。对奥氏而言,道在这惊人的虚己形式中所表现的谦卑,是祂救赎工作中重要的一环。他写道:“我们应当持这样的态度,就是全神贯注在神的谦卑上,祂由妇人所生,被会朽坏的人用下流的手法折磨至死,这样的思想对我们的自高自大有无比的治疗功效,这神奇的妙药(sacrdmentum-译按-主礼圣事书。)可以打破人的罪錬”。我们记得,自大是亚当犯罪的原因,因此奥氏大声疾呼:“我们只有因谦卑才得恢复,因为我们是因骄傲才跌倒的。救赎主定意拿自己做一个谦卑的模范、我们要恢复,就得走这条路”。这话似乎不恰当的强调救赎的主观面,但应当记住:

(甲),基督徒应当活出基督的谦卑,但我们与神和好的可能性,是建立在道成肉身及受难中所表现的客观谦卑上。

(乙),对奥氏而言,我们能效法基督,是因为神的恩典感动我们的心,这恩典来自十字架上的牺牲。

历史学者常指出,奥氏把他救赎论中的不同层次,扼要载于他的Enchiridion中一篇名文中,重述此文是恰当的:“耶稣基督这位人,如果不同时是神的话,那么这位神与人之间的中保也不能救我们。亚当被造时,他当然是义的,那时用不着中保。但罪使神和人之间产生了巨大的鸿沟,那就要有一位中保,祂的出生、生活、无罪而死都是独特的,好使我们与神和好,并因身体复活而得到永生。这样,因着神的谦卑,人的骄傲被斥责和医治了,人看见他离神有多远,因为要使人复原,必须道成肉身才行。还有,神——人立下顺服的榜样,独生子取了仆人的样式,祂没有做什么事,使自己该受这样的贬降。恩典之泉由此而开,在救赎主的身上,蒙救赎的人可以期望,身体复活的应许已经开始了。同样的,魔鬼被打败了,他曾得意的以为,自己诡计得逞”。这段话显示,对奥氏而言,道成肉身的基本工作是和好和恢复。同书的前几章中讨论得较详细。他指出,神使基督为我们成为罪,也就是“一个罪的祭物,藉此我们的和好才可能”。这段话也显示,基督的谦卑是我们的榜样,但谦卑的主要功能是内在的处己舍己作为,这构成一个牺牲。最后,它真的使我们从魔鬼手中得释放,释放是和好的结果,因此隶属于和好。

第六节、第五世纪的东方

在第五世纪初,希腊救赎论的神学家,没有一位可与奥古斯丁相比,一般而言,实在论占上风,万物同归于一的想法是他们的架构。摩普绥提亚的狄奥多若(Theodore of Mopsuestia)是个好例子,他用古典的形式来表达传统的教义,就是第二亚当代替第一亚当。由于后者犯罪,人和神之间的关系被破坏,前者的死亡和复活则永远的恢复此一关系。因为与祂交通,“那位披戴的人”,使我们能分享祂的胜利。狄奥多若的学生狄奥多勒教导,基督的死是一个赎价,或者说是“某种赎价”(olóv TλúTpoν),祂自己一无所欠,但为了我们,志愿而乐意的为人的罪将自己献为赎罪祭,好使人与神和好。和好的先决条件是,祂流的血使我们从罪债被释放。正如以赛亚所预言的,因为我们的过犯,我们应当也已经被定罪,但那位无罪无瑕的,同意代我们受罚。

这种理论并未落伍,虽然人们也喜欢把此论与主的救赎牺牲相连。最受重视的是把救赎解释得很戏剧化,就是说,人从魔鬼手中被救谓之救赎。不过交易说不再认为,魔鬼有权得到牠当有的赎价。像区利罗这样的人讲法就很含糊,(可能他们认为那是一个当然的意像),他们把撒旦的债权推到一边,甚至否认牠有权,所强调的是牠滥用权柄,以及牠应当为此被罚。伪一区利罗(可能就是狄奥多勒)写道:“死是罪人的刑罚,那无罪的有权享受生命而不应死。因此,罪〔也就是魔鬼〕在定它的克服者为有罪时,它就被克服了。它给祂的刑罚,与它给我们的相同,祂是人的主,因此,魔鬼犯了忤逆之罪。罪把死加在自己权下之人的时候,牠的行为不离谱,神也批准。当牠把同样的刑罚加在——无辜无罪者身上时,它是大胆僭妄,理当被逐出它的权势”

在结束本章时,概述整个区利罗的教训是恰当的。他根据前辈救赎论的重点,综合出的说法一直有影响力,直到第八世纪,大马色的约翰出版他反希腊神学的经典之作为止。我们已经看过,征服撒旦的理论是他体系的一部分,同样的,身为亚历山太派,他也从亚他那修学到了身体论。他写道:“这不是极明显的吗?——独生子成了我们的样子,就是完全的人,好把我们属地的身体从朽坏的掌握中拯出。这是祂降世成为与我们一样的人的原因,祂与我们做了这个神秘的联合,取了人的灵魂,使人魂可以胜过罪,然后赋予人魂自己的不朽。——因此,我们可以说,祂是在圣灵里恢复新生命,身体得不朽,并获神稳固保护者的根和初熟之果——因此,我们认为,道完全的把自己与人的每一部分联合”。他宣称,道成肉身的目的,是要使赐生命的道,因着披戴人的一切腐朽性,可以把自己的不朽注入肉身,这就好像火与铁接触,而把自己的性质注入铁。“我们可以看出,他的论点受柏拉图实在论的影响,此论也影响亚他那修及女撒贵格利的思想。人性被视为一个整体,这样,当道成肉身时,我们可以合理的说:“因着肉身与祂联合、祂在自己里面与我们联合”,还有,“我们都在基督里;人类乃重新在祂里头得生命”。

这个教义主张,因着道成肉身,人被神化,有份于神性,这是区利罗喜欢的架构;我们记得,这是他基督论的主题。不过他没有因此忽略或轻视救主之死所带来的拯救。区利罗说,如果基督是只像常人一样住在地上几年,那祂不过是我们的老师和模范而已。他积极的说,“基督的死是生命的源。它消灭了朽坏、废掉了罪,止息了神的愤怒”。他还说:“当祂为我们流血时,耶稣基督摧毁了死亡和朽坏。——如果祂没有替我们死,我们就无法蒙拯救,如果祂没有降入死亡,死亡的可怕势力就永远不会被震动”。这样的思想把区利罗与亚他那修相连,他也主张,道成肉身提升了人性,但神——人的死亡是过程中的必要步骤,因为人已在死的刑罚之内。不过区利罗也把救主的死视为牺牲,祂是那无瑕的祭物,在旧约的献祭系统中,隐约隐现的被预表。罪和死都是人被恢复的拦阻,罪还是死的原因。这样的观点,有力的表达于下列叙述中:“那羔羊在旧约中被预言,为了除去世界的罪恶,为了胜过那摧毁人类的,为了替人死好废掉死,为了除去加在我们身上的咒诅,这无瑕的祭物被宰杀。——我们有甚多罪孽,该死该腐朽,父把祂的儿子赐下做赎价(dvriλvrpov),一个代替全部。——因我们都在基督里,祂为我们死并且复活。既然罪被毁灭,那么由罪而生的死当然也会被毁灭”。

在这段话里,区利罗的好些思想都融合在一起,包括基督是第二亚当,祂开启一个新人类。如果要了解这个综合,我们还要提两点。第一,他的指导思想是为人熟知的代替受刑说。好像我们引过的所有教父一样,他从赛五三4取得灵感。他说,基督并未为自己的罪死,“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击打。——自古我们就是神的敌人。我们应为自己的顽逆管教。——因为罪人的堕落,他们当受管教,这样才能停止与神为敌,这管教落在祂身上——神为我们的罪将祂赐下,好使我们从刑罚中被释放”。在另一段文字中他写道:“独生子成为人——祂好胜过死亡,这死亡威胁人,是罪的刑罚。祂可以摧毁罪,并且终止撒旦加诸的罪恶,在基督的位格中,我们付清了因罪而欠的刑罚”。第二,区利罗把一个事实说得比任何前辈都清楚,那就是,基督能做成这些,不但是因为祂将自己认同于罪人,而且是因为祂位格的宝贵。他提醒我们,曾一度提到涅斯多留主义):“父神为我们赐下的并非普通人、祂将祂升高为中保,享有嗣子的荣耀,永远与他联合——这位乃是超越万有的,由祂本身所出,这样祂可以被清楚的视为万有的生命”。正如他所指出的,即使是亚伯拉罕、雅各、摩西、和撒母耳这样圣人的死,也不能救人脱离其灾难。如果在基督位格里的那人,的确能因祂的死、为众人献上完全的祭,那是因为祂的尊贵和地位(即祂就是神),远超过祂要拯救的人的尊贵和地位。既然祂是神成为肉身,价值远胜过全人类,祂血所献的祭,就足够(αξιόχρεωςήλύτρωσιςτουκόσμουπαντός)救赎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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