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全球灵恩运动与地方基督教
第三节:地方教会的立场
相对于属灵神学,人们似乎对倪柝声事工的另外一个方面重视不够;然而,从内部来讲,这却被看作是倪神圣启示的高峰。在《工作的再思》一书出版之际,倪柝声的同工栾非力指出,“目前最急需的见证之一,就是以圣经为依归,来确定神工作及教会的组织,和使徒作工的原则,并各地教会的设立”。该书则被誉为是“今代神教会之中的一部宪法,是各地地方教会组织的大纲,是使徒外出工作的明灯,是基督徒团结的导星”。
一、教会问题的重要性
倪柝声曾经认为,自己的职事是为着“基督教属灵的方面”,而不愿意去对付“基督教技术方面的问题”。而且认为,自己的立场是:“我们没有宪法,只有一本开放的圣经”。但为什么还要写这么一本书呢?
首先是从神学的角度看,他指出,“神不只顾到里面的真理,神也顾到外面的真理”。在圣经中,既有以弗所书、罗马书、歌罗西书,也有使徒行传、提摩太前后书、哥林多前后书。神不只讲圣灵的充满、基督的得胜,也讲职事的工作该怎样、教会的组织和外表如何。不仅如此,他还发现,教会才是神真正的目的所在。他说:
神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增加他的儿子。神的目的就是要人归于他的儿子的名下,有分于他儿子的生命,而作他自己的孩子。神的目的就是要这些人来加增他的儿子,使个人的基督,能变成团体的基督。神所有的目的都在他儿子身上!神的工作就是扩充他自己的儿子!
在圣经中,不只有个人的基督,还有团体的基督。个人的基督就是团体基督的头。“基督是头,教会是身体。基督加上教会,就是团体的基督”。基督自己已经完全得胜了,但是教会还没有经历他的得胜。神今天工作的中心就是要“建立基督的身体”,直到他们与基督完全归于一。
从实际的角度看,当时的教会确实面临很多问题。这特别体现在“工作和教会”的关系混淆不清。他指出:
—–许多事是教会该作的,他们却盼望“使徒”去作;许多事是该教会负责的,他们却盼望“使徒”去负责。因此就叫地方上的教会不长进,也叫工人没有工夫去作应当作的。本来该是弟兄用力的,却盼望工人去用力;本来该教会负责的,却盼望工人去负责,就叫地方上的教会不能像神所要的教会一样,也叫工人不能作神所要他们作的工。因此我们要有工作的再思,叫他们知道工人是如何,工作是如何,好叫他们对工人,不至有不该有的盼望。
所以,倪柝声认为,自己是被迫写这样一本书的。只希望为着众人的缘故,自己作一个愚妄人,希望能借这本书使众人和睦,使信徒得着一些帮助。
二、使徒的职分
倪柝声指出,“神在世上直接的工作,是从差他的儿子来到地上才起头的”。神的工作第一个原则就是差遣。这就是使徒职分的问题。耶稣基督是第一个使徒,然后是耶稣的十二门徒,再来则是由圣灵派遣的众使徒。
如何定义使徒呢?简单地讲,使徒就是“一个出使的人”。这里的“徒”字乃是指一般人,而不是“门徒”的意思。“使徒是一种职分,不是一种恩赐”。人做不做使徒,关键的就在于他有没有“被神差遣”,而不在于有没有能力。倪柝声区分圣经中的两种不同恩赐:一是教会团体从主那里得来的,一是个人从圣灵那里得来的。使徒是主赐给教会的恩赐;而不是就个人的恩赐来讲,尽管使徒大都是充满恩赐的人。这里的问题在于突出使徒作为一种“职分”的含义。倪柝声描绘使徒的特点:
使徒乃是神在有恩赐的人中,拣选出自己合用的器皿,差遣他们出去为他传福音,并建立教会。使徒是神给有恩赐的人的另外一个职分,叫他们出去周游,作他——所派给他们作的工。使徒是一种职分。但是,作使徒者自然有他个人的恩赐。他的恩赐,也许是先知的恩赐,也许是教师的恩赐,也许是行异能的恩赐,也许是别的,但是他不只是一个先知、教师、或是行异能的人,他却是一个使徒。因为他得了神差遣的职分,为其他有恩赐的人所没有的。
“使徒资格的取得,乃是得了圣灵的呼召”。就像没有委任状就不能在政府当差,没有圣灵的呼召也就没有使徒的职分。此外,有了圣灵的呼召,还得有先知和教师的打发。
“一个使徒,是一个行动的人,不是一个坐镇的人”。这是使徒工作的最大特点。倪柝声描绘说:
他们不是坐在家里的人,他们不是坐堂看守羊群的人;他们乃是行走在道路上的人。传道人唯一的特点,就是在他的脚上有尘土。什么时候没有尘土,什么时候就失去传道人的特点,就失去了使徒的特点。使徒是什么?使徒就是被差遣的人。若是一个被差遣出去的人,却不大出门,岂不是矛盾的事吗?所有被差遣出去的人,都要出去,都要有尘土,这是圣经里所给我们看见的。我们不能随便住下,我们不能株守门前,我们必须往外面去。你有尘土,你才好跺。主所分派出去的人,他的特点,并不是一直在一个地方,作一个牧养的人,乃是要为着福音,作一个开荒的人。
使徒工作的特点是动。不过,这个动可能是巡回的。第一次是做设立的工作,第二次是做建立的工作。今日教会的一个很大问题就在于,使徒停留下来替代了地方教会的工作。
三、教会的设立
使徒的工作是为了建立教会。什么是教会呢?倪柝声首先区分“普遍的教会”和“众教会”:前者是独一无二的,后者是一处一处的;前者是无形的,后者是有形的;前者是没有组织的,后者是有组织的。今天教会所发生的难题,不在于普遍的教会,而是一处一处的教会的问题。
有形的教会是如何设立的呢?倪氏指出,“教会,就是一个地方所有得救的人,所成功的一个团体”。有一班人得救了,他们就自然而然的是在那地方的一个教会。用不着介绍,,也用不着声明。圣经里的设立教会,并没有用什么在传福音之外的手续,没有用比传福音再多的方法。人听了福音,接受了主作救主,这些人就是教会。第二道手续是不必要的。
倪柝声教会观的核心是关于教会立场的问题,也即一地一会的原则。他强调,“按地方来立教会是圣经惟一的方法,是””圣经惟一的理由,是圣经惟一许可的理由”。
圣经就是以一个人民团聚在一起的城,作为教会所在地的单位。你所住的那一个地方、或是一个山城、或是一个乡城、或是一个府城、或是一个县城,都能算为一个地方,作为一个教会的所在地。不是一县那么大,不是一区那么大,不是一省那么大,也不是一国那么大。乃是人民团聚寄居在一起那么大的地方。这样的地方就是圣经里教会的境界。神的众教会,就是按着这个范围而分。大则像罗马、像耶路撒冷可算为一个地方,作为一个单位。小则像以哥念、像特罗亚,也可算为一个地方,也成为一个单位。凡人民团聚而居的,就是一个地方。
根据倪氏的说法,“教会实在只有一个,没有分开的可能。就是把他们按地方分了,还是说他们是在某某地的教会,仍然是教会”。所以,在圣经里,只有一个理由可以将教会分成众教会,也即按地方来分。除此之外,在新约里,再也找不到第二个方法和理由。
地方教会立场的一个目的在于坚持地方教会的独立性。如倪氏所指出的,“所有各地方教会的行政是独立的,责任是独立的,裁判也是独立的”。地方教会的断案,是独一的断案。地方教会的断案,是最高的断案,也是最终的断案。“并没有一个教会,有比其他的众教会更高超的组织和权柄”。坚持地方教会的独立性,就可以防止宗派的问题。“什么时候,是以地方为范围,宗派就无成立的可能。如果在地方教会之外另立团体,就不是以地方为范围,就立刻成为宗派了”。地方教会的立场,并没有否定教会间的联结。但这一联结仅限于属灵的,而非组织的、人为的。倪氏指出,“所有的教会都是直接向主负责,受主的节制的”;“圣经又说,圣灵向众教会说的话,凡有耳可听的,都应当听”。所以,一面是每个地方的教会各自独立,一面是各地的教会应该互相效仿,采取一致的行动。
教会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其相互性。倪氏指出,“教会都是互相的,都是彼此的。不是互相的,不是彼此的,就不是教会”。他进一步说:
教会的性质,乃是什么都是彼此的,都是互相的。教会中间所有的关系,都是肢体和肢体的关系,而非元首与肢体的关系。教会的特点,就是一切在教会里面的人,都是作肢体的,没有一个是作头的。所以,在教会里的一切,就都是以彼此为性质的,以互相为特点的。如果有一件事是教会里面的事,就定规带有这一种彼此的性质在内,就一定会显出这一种互相的特点于外。
教会是活的,是一个团体,是那些信主的人。在什么地方,有了一个信徒的团体,就有了教会。“教会是一班活人,不是一个会所”。新约的圣殿并不是房屋,而是些活人。这些活人就是神的灵宫。
为此,倪柝声肯定家庭聚会的模式。他认为,这不仅是一个圣经的原则,而且有很多实际的好处。
教会在弟兄家里聚集,是教会正规的办法。—–在家里的聚会是有许多益处的。如果在家里聚会,大家就自由许多,能不受压制的,大家在一起谈论属灵的事。如果把同样的人带到一个会所里去,人就都规规矩矩起来,好像一个没知没觉的人。到一个地步,就是作一个—被动的人,让别人去讲道。这不是教会的聚会。教会的聚会是应当充满了家庭气味的。大家除了圣灵的约束之外,不受其他的约束的。
倪柝声的这一评断,为当今很多家庭聚会提供了圣经的合法性和实际的可行性。
四丶长老的职责
圣经中地方教会的管理职责是交给长老的;这尤其与使徒的职责相区别。倪柝声指出,“从圣经看来,管理、栽培一个教会,乃是长老的责任。教会的事情是在长老手里,而不在使徒手里。神呼召一个使徒,从来没有叫他负责管理一个地方上的教会,或者栽培一个地方上的教会”。使徒乃是专门在各地流通的,长老乃是在一地负责的。使徒的特点是去,长老的特点是住。一切的长老,都是地方的;一切的使徒,都是超地方的。没有管理一个地方教会的使徒,也没有管理几个地方教会的长老。在神普遍的教会中,从来没有长老;照样,在神的地方教会中,也从来没有使徒。
倪氏指出,长老的职责是监督教会,负责教会的行政事务。尽管有的长老特别具有恩赐,也可以同时作教师或传道人。但长老本身的职责是世俗的。他详细描绘说:
长老乃是监督。长老是监督弟兄来作工。—–监工的人,不是替工人作工,乃是监督工人作工。圣经里是弟兄来作工,长老不过在那里监督而已。·长老就是在弟兄作工的时候,出来监督的人。·长老不是包办或代办教会的事,长老乃是监督教会作事。长老乃是提倡的人,不过是监工。事情绝对是弟兄作的,工作绝对是弟兄作的,长老只负责指挥的责任。也许有的弟兄胆子太小不敢作,不到外面去,长老就来推他一下。或者有的地方需要,弟兄们不知道,长老就来说一说。或者有的弟兄作的太快了,长老就来阻挡他一点。长老不是替作,或是包作,长老乃是在旁边监视他们作。圣经里的长老是监督,不是代办,或者包办。
倪氏区分教会工作的两条线:在管理方面,职分乃是长老和执事;在造就和恩赐方面,乃是先知和教师。管理乃是为着教会的,恩赐乃是为着聚会的。长老乃是为着教会的,先知教师乃是为着聚会的。长老如果有恩赐,就他不只有了管理教会的职分,并且也有传道教导的责任;但是他乃是以长老的地位来管理,而以先知和教师的资格来造就。
五、工作和教会的关系
《工作的再思》一书的核心精神即在于区分工作和教会的关系。在近代中国的处境中,也即差会和教会的关系。倪氏首先界定“工作”的含义:
有一件东西名叫工作,是圣灵召使徒去作的。—–按着现在人的说法,那就是“差会”。但这是圣经所没有的名称。但是那一切也不是教会,因为各教会乃是那—切的结果,而那一切并不是教会。神的话就是称那一切作“工作”。所以,保罗等后来所作一切的事,圣经就是称之为工作。这个工作,就是使徒所特别负责的。所有圣经里面,使徒一切的活动,都是这里所说的工作。工作就是圣灵所用的字,以称呼使徒所负责、所作、所成功的一切。因为使徒是这样特别负工作责任的缘故,就我们能特别的称使徒作神的工人,因为他们特别的是神的工人。
他说,我们必须知道工作和教会的不同。这两条线在圣经中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把这两个混在一起,就什么都做不好了,会弄出许多的错误来。
这一区别也是使徒和长老职责的区别。倪氏指出:
工作在圣经中是使徒的,是主所呼召的人负工作的责任的。教会是信徒的,是所有地方上得救的人负教会的责任的。地方的信徒如何不能干涉工作的事;照样使徒也如何不能直接干涉地方的事。·如果是长老·就只能管地方的事;如果是使徒,就是超地方的。教会的范围,只限于一地;工作的范围,是不限于一地的。限于一地的是教会,不限于一地的是工作。
地方教会,对于工作,并不负任何正式的责任,虽然他们有属灵的责任。在属灵方面,有这个责任;在正式层面,他们没有责任。教会一管理工作,就失去地方的性质;使徒一管理教会,就失去超地方的性质。什么时候,这两个混在一起,就看见神所安排工作与教会分别的界限,被人破坏了。
倪氏进一步区分工作和教会的不同。神的工作和神的工人,在圣经中是有团体的。众教会是没有团体的。众教会一有团体,就成了公会。
教会的办法是一种,工作的办法又是一种。在工作中,是有团体、有按手、有分派的;也是有安排、有调动、有打发的。但在地方教会间,就在上海的,一点不能管南京的事。南京也不能管上海的事。一个地方遭遇灾难,别的地方可以帮助,表示彼此的交通。至于各个地方教会的行政,就各不相干,各自为政。工作就不同,工作是有计划、有打算的。他们的范围也不只一个地方,乃是许多地方的。所以教会是没有几个联合在一——起的,使徒却是有几个人联在一起的,不过没有像今天所谓的差会、布道团等名称而已。
倪氏补充说,工人的团体并不是一种组织的团体,而是一个属灵的团体。他们没有组织,没有地位的分配和职分的分当;加入的人,不是招募或者训练而来的;并无所谓考试,也无所谓条件或是其他的手续。一切都是神在那里作主,人不过是赞成的人而已。
他批评当时的自立、自养和自传运动,认为这个问题的发生,就是因工作和教会混在一起,没有分清楚——也即“把差会和教会混在一起”。差会替他们预备会所,替他们设立祷告会,替他们设立查经班,替他们预备礼拜堂做礼拜。结果到后来要他们自立、自养、自传就难了・他坚持,“工作乃是帮着地方教会的”。使徒传福音,得了人,要交给教会。工作的目的是结了果子,都交给地方上的教会。今日差会的问题正在于:他们传福音得了人,就叫这些人作他们的会员。差会变作一个大团体,地方教会就难以设立。又因为没有地方教会的缘故,差会必须派做工的人在各地作照顾的牧师。“结局就弄得工作不像工作,教会不像教会”。
六、教会联合的问题
合一运动是近代中国教会的另一个主题。倪柝声坚持一个教会的精神。他指出:
神的教会在实质上只有一个。他们的信仰是一个的(不只是一样的),他们所受的洗也是一个的,他们乃是接受同一个的圣灵,他们乃是成功作一个的身体,同有一个盼望,同事奉一个主,同得一个神作他们的父。因此,他们彼此之间也是成了一个的。所以,没有一件的东西是能够分开他们的。神的教会在实际上是没有分开的可能。这七个的“一个”,如果能够分开,教会在圣灵里才有失去她合一的可能。一切人为的分别,只能不保守这个合一,使之不能实现,却不能破坏这个合一,使之分散。
然而,他反对人为的合一,认为这是肉体的表现。真正的合一应该是就属灵层面而讲的。他指出:
基督徒的合一不是人为的,不是大家商量后,大家赞成了要合一,所以就合一。基督徒的合一,是因当人信基督的时候,神赐下一个“合一”摆在我们的心里。这一个“合一”是每一个信主实在属乎主的人所共有的。因为神的孩子,每一个都得着这一个奥秘“合一”的缘故,所以,他们就能合一。这个“合一”,圣经称之作“圣灵的合一”。
我们不能要求肉体的合一、意见的合一或其他的合一,我们只能看圣灵的合一。
在地方教会的立场里,他也坚持,应该接纳一个地方所有神的孩子,而不是所有“非宗派”的基督徒。地方而不是跨宗派,才是他们真正的立场。倪氏说:
一个基督徒的存心,应当是包括,而不是区别。应当是包括一切的基督徒,宗派的和没有宗派的。不是区别没有宗派的,离开宗派的。在一个地方里,区别神的孩子的,就是宗派。我们应当知道我们的工作,乃是设立地方的教会,而非设立没有宗派的教会。此中的分别是不可以道里计的。地方的教会是没有宗派的,没有宗派的教会乃是宗派的。—–我们的工作,乃正面的、积极的、建设的,设立地方的教会,而非反面的、消极的、破坏的,引导人脱离宗派。
他所坚持的精神是:一切的区别都是错的,完全的包括才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