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飞鸿22帖——鲁益师论祷吿

第十七帖、片片神光见天堂

没有一刻欢愉是太平凡、太通常

以致不能引发我有这种感受。

从清晨开窗尝到的第一股空气

使我整个脸颊都有了味觉,

到睡前双脚套入那双柔软的

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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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是滑稽,在所有人中,居然是你要我谈谈对敬拜祷告的看法。在这话题上,我所了解的几乎都是你教我的。那一次在丁恩森林中的散步,你难道忘了吗?

是你首先教了我那大原则:「从你所在之处开始」。我曾以为我们需要先尽力,藉着思想祂的创造、救赎及生命中所有的福祉,来提醒我们神的美善和伟大。你转向小溪,将那小小的山涧泼洒在你那发烫的脸庞和手臂,说:「为何不从这个开始?」

那真有效。料想不到地有效:那毛绒绒的青苔,那清凉、那声响,以及不停跳跃的阳光,比起「恩典的法门、荣耀的盼望」,似乎是极其微小的福泽,然而它们是明显的,面对它们,眼见代替了信心,它们不是荣耀的盼望,而是荣耀的展现。

但你那时并不是在告诉我(我觉得你不是):「大自然或自然之美彰显了神的荣耀。」没有像「大自然」这样抽象的东西涉入我们的讨论‘。我学到的是一个更深奥的道理:各种的欢愉是荣耀的箭矢,射中我们感官的反应。当它撞进我们的意志或悟性时,我们以不同的名词称呼它——良善、真理或其他。但它在我们感官、情绪上的闪耀是欢愉的。

但不是有不法的欢愉吗?当然有。当我们说「不法的欢愉」时,是用一种简称,所指的其实是「用不法手段所夺取的欢愉」。苹果的甜美并不是壊的,坏的是偷苹果的行为。那甜美是荣耀的一道光芒。不会减轻「偷」的恶,反而会加重它。这偷窃含有亵渎的意义,糟蹋了神圣之物。

自那次与你散步后,我就尝试把每一刻的欢愉变成崇拜的管道。我不是单指为欢愉献上感恩而已;当然我们要感恩,但我所指的是另一种状况。如何才能表达得清楚呢?

我们不能,至少我不能,把鸟儿的唱歌只听成为一种声音。某种意义、某种信息(如,「那是一只鸟」)必随那声音而来。这正好像我们不能把一个印在纸上熟识的字,只看为一个视觉图样。阅读与看见同样是不自觉的。当风怒吼时,我不是只听到「吼声」,还听到「风声」。我们同样可以又「阅读」又同时「感到」一刻的欢愉。甚至不是「又同时」。那区别应该是不可能的(有时真是不可能);接收它与认识它神圣的源头是个单一整全的经验。那属天的美果,令人实时闻到天堂果园的芬芳;清甜的空气,悄悄细说了它所源出的乐园。这都是信息,叫我们知道,自己是那被永恒欢愉环绕的右手手指触动了。感谢与赞美根本就不须是经历欢愉后才做的事,「经历这小小的神的显现」本身就是崇拜。

感恩十分合宜地发出赞叹:「神是如此美善,赐我这福。」崇拜则说:「那该是怎样的一位神!祂遥远与片刻的闪烁,已是如此?」我们的心沿着一束光芒,回到骄阳。

如果我能一直如己所愿,我就会不断活在颂赞中,因为没有一刻欢愉是太平凡、太通常以至于不能引发我有这种感受。从清晨开窗尝到的第一股空气,使我整个脸颊都有了味觉,到睡前双脚套入那双柔软的拖鞋。

我并不能时时都做到这样的境界,其中一个障碍是不留神,另一个是错误的留神。一个人可以练就一副只听见「吼」,而不听见「风在吼」的本领(如果他肯练习的话)。同样,一个人可以很容易只顾享受那感官中主体化了的欢愉,而忽略那萦绕它的神圣芬芳。第三个障碍是贪婪:我们不说「这也是祢」,却说了那致命的「再来一次」。第四个障碍是自负:危险地认为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从一片平凡的奶油面包体会到神的美好;或对于被其他人贬为「灰暗」的天,我却惊喜地观察到那珍珠白、浅灰带紫红、银白……等细致的色彩。

你会注意到,我并没有区分所谓「感官的欢愉」和「美学的欢愉」。但为何要区分呢?二者之间几乎不可能画出界线,即使能够,那又有什么用处呢?

即使对享乐主义而言,一直活在欢愉之中,也是个艰辛的操练。但这是件值得努力的事,倘若努力有成,几乎每一天都会更确定那团「模糊光芒」的方位。光辉会日胜一日,模糊却会逐日减退。

劳威廉(William Law)指出,很多人求神赐予他们可以面对飢荒或迫害的忍耐,其实,只是在娱乐自己,因为在祷告的同时,只要天气变坏或稍有任何其他的不便,他们便开始埋怨。一个人必须先学会走路,再学跑步,学习敬拜也是一样。我们(至少我)如果没有学会透过低微的东西来崇拜神,就不懂得在巍峨的层次敬拜祂。顶多,信心和理智会告诉我们:神是配得尊崇的,但我们却不会亲身体验、亲眼看见祂是如此的一位神。树林中的任何一小片阳光都会向我们展示太阳的一些性质,是阅读任何有关天文学书籍所无法得到的。那些单纯、自然涌发的欢愉,是在我们经验树林中的「片片神光」。

当然,我们也需要书籍。除了我正在讲论的这种「吉光片羽里的崇拜」外,我们还需要万千种其他的东西。真的,如果我不是在说回给你听,你这位最初教导我以上道理的人(尽管你可能已经认不出来了),而是对着公众演讲,我将会把它装在冰里,用重重保留语句,像铁丝网般把它围起来,还要四面竖立起警告标志呢!

请不要以为我忘记了,最简单的一个顺服神的行动,就是一种崇拜,远比我描述的那种为重要(听命胜于献祭)。我也没有忘记我们的神,除了是伟大的创造主,也是位悲怆的救赎主;甚或可以说,也是位「悲怆的创造主」。因为我不能肯定:那横跨我们生命悲苦的大峡谷是单单因为——史前的大灾祸而出现的,正如(我认为)先前已说过,某种的悲怆是固有在创世这作为里的。我们有时不禁会想:神为何会认为这「创造的游戏」值得祂点燃那「悲痛的蜡烛」?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都付了这蜡烛的代价,但却还未真正享受那游戏的欢乐。

瞧,我又犯了你的禁忌,我那喜欢用游戏、舞蹈与欢乐这等形像来表达最崇高境界的倾向,一直是你的绊脚石。我承认现在你不会像以前那样指控我这样说是亵渎(在爱丁堡的那个夜晚你就是这么指控我的。我们差点打起来!)现在,你只是说我这样做「很无情」,这比较有道理。这个世界的递嫔,对其参与者是如此要命地严肃正经,却可以被我——不管从哪一个属天的高峰——这样轻率地看成如此轻松细琐,你觉得这是对每个殉道者和奴隶一种残酷的嘲讽。你还附加说明,上述比拟出自于我,更是滑稽失态,因为我从来就不懂享受任何游戏,跳起舞来更是和木脚螟蚣无异。但我还是觉得,你没有弄清楚我真正的观点。

我并不是说「天上的生活」可以比拟作游戏或跳舞的轻率胡闹,我乃是说,行走在今世这流泪谷,汗流满面才得糊口,被不得不背负之责任所包围,饱受挫折,常活在筹算、困惑、不安里面;以致除了在一些胡闹、轻松的活动中,属天生活的福乐,根本就找不到适当的形像来表显自己,好让我们能明白它。我们当然要相信圣徒在天上的生命本身就是目的,而且是最终的目的:完全自然,一种无限的自由完全吻合于秩序。

(那精巧地被调校好、柔软活泼、精密细致、美丽的秩序?)如此合于属天情境的形像,我们怎能在自然或(现今)属灵生活中那些「严肃」的活动里找得到呢?——在那些不稳定又令人心碎的情爱里,或在那要背十架的成圣路上?不,不能。只有在「放假」、「放松」,被许可的喜庆活动里,才可以找到。跳舞游戏的确好像「不够正经」、「不重要」,那是在这里(此世)说的。因为「这里」不是它们应该自然存在的地方。在这里,它们是我们必须承担之生活重担的片刻歇息。但这个世界许多事情已经颠倒混乱了。那活动在「这里」若被延长会被称为怠惰,但在那更美好的国度里,同一件事却似存在的终极目的。喜乐,是天堂的正经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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