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腓立比书注释(戈登-费依)
三、基督的榜样(二5~11)
你可能认识一些人,就像笔者一样,组装物件时往往是试过所有的方法都行不通以后,才看操作手册!这就是保罗现在要作的事,他正要出示“操作手册”给腓立比信徒看。基督自己正是真基督徒的心思意念的最佳典范,基督是神的属性最主要的彰显,神正尝试要将祂的属性重现在祂的百姓身上,让他们也可能从而成为真正的人。因此,保罗高举基督,以饶富诗趣的笔触,热情洋溢地叙述基督一生的要点。这段陈述是本书信的中心。就许多方面而言,这段叙述也是整本新约圣经的中心。不仅在目前道一大段经文(一27~二18)所引出的内容及所涌流出的思想,甚至连保罗在第三章四至十四节记述自己的经历,以便作为腓立比信徒效法的另一个榜样,都是清楚围绕着这段最令人尊崇的叙述。
这样的一段经文引起无数学者的注意,是不足为奇的。这些讨论并不会使我们停滞不前(详细内容请看脚注)。@1尽管这段经文在英文译本中经常是以赞美诗的形式出现,但是没有任何历史的证据,证实这段经文是在基督教会的敬拜仪式中吟唱的诗歌。第九至十一节经文无论怎样看都是比较像论证的笔法(所以—–叫—–),而惟一比较像诗歌体的部分是第十至十一节,保罗是引自以赛亚书第四十五章二十三节。在解析这段经文时有两个因素很要紧:首先,在研读这段经文时,切忌见树不见林,也就是不要陷入细节的泥沼,以至于忽略了整体的宏观;其次,因为这段经文在某些方面可以独立存在(毕竟这是一段完整的叙述),所以我们切莫忽视这一段与目前正讨论的主题之间必要且显而易见的关系。
@1与这段经文有关的学术问题,基本上有四方面:(1)保罗是否在引用一首诗歌?(2)若是保罗的确在引用一首诗歌,这首诗歌是否写在保罗写这卷书信之前?(3)如果这段经文不是保罗原创的,那么它的宗教“背景”是什么?(4)这段经文在前后文中的作用何在?有关道方面的参考文献十分多。若想速读大部分的讨论,请看Bockmuehl1997:115——26;参考Fee1995:192——94脚注1——6。若要研究详尽的讨论,请看O’Brien1991:186——202,253-71。
我们由前者开始。在开始(第5节)呼吁之后,这段叙述主要在两方面呈现出历史上所谓“基督的心”,也就是提到祂的“降卑”(第6~8节)与“高举”(第9~11节)。祂“降卑”的见证同样可分成两部分:第六至七节告诉我们,祂虽然与神同等,却倒空自己,取了奴隶/仆人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而第八节告诉我们,祂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第二部分(第9~11节)叙述道位倒空自己的基督得到神宣告为无罪:祂被升为至高,得到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并且所有的受造物无不屈膝敬拜祂。这一切的荣耀是在于:这位虚己谦卑的主在祂的“卑微”中从不停止祂作为神的身份;这的确是神的基本属性的完全启示,诚如葛雷汉·甘卓克(Graham Kendrick)所写的一首优美诗歌的歌词所说的:“这是我们的神,仆人一君王”。
然而,保罗以这样的方式陈述基督的见证,清楚地以所用的语汇配合前后文的文理。他藉着基督的道成肉身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生动地将神的心思意念(第5节)描绘成一个典范,以便帮助腓立比信徒能有同样的意念(第2节)。基督并没有贪图“虚浮的荣耀”(kenodoxia),反倒是“倒空自己”(beauton ekenosen);祂没有追求“自私的野心”,反倒是“取了奴仆的形像”;祂没有自私地坚持自己与神同等的地位,反倒是像他们一样顾及别人的需要,高过自己的需要(第3节的“看”与第6节的“以”,原文是bēgeomai的不同形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etapeinosen;参考第3节的tapeinopbrosyne);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把荣耀(doxan,第11节)归与父神,与自私野心所生出的“虚浮的荣耀”(kenodoxia)相对立。并且,除了语言上明显的关联之外,这段经文与上一段之间还隐含着一些观念上的关联:整段叙述表明神的爱至高的彰显(第1节),激励着腓立比的信徒(第2节),更何况这段叙述也描绘出“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第4节)的最极致的榜样。
1.呼吁∶有基督的心(二5)@1
在希腊原文中,这句经文的转折作用比它某些其他作用要清楚得多。按字面翻译,这句经文是:“这颗‘在你们里面’的心,也就是‘在基督耶稣里面’的心”。“这”回头指向第二至四节经文;“也就是”是承接着“这”字,然后指向第六至八节经文。保罗说的其实就是“我一直鼓励你们要有的心态,正是神自己的心态,而这心态已经表明在道成肉身上。”
@1极少数的学者(较为人知的有Kāsemann1968和Martin1997)主张这首“基督诗歌”的中心思想,在前后文中不是为了用来作榜样,而是为了要“宣讲福音”,意味着腓立比信徒必须要在彼此的关系上,活出他们已经“在基督里”的实际,并且以这首“诗歌”作为这样的呼吁的救恩论基础。为了要达到这个结论,他们把这句经文中的“在基督里”,解读为指腓立比信徒是“在基督里”。因此,意思就是“在你们的行事为人以及与教会信徒之间的关系上,要成为那一种—–在(基督)身体,也就是教会里有一席之地的人”(Martin1997:291)。晚近针对这个观点所受的评论而作的辩护,请看Martin1997:xlvi——lv;而针对这个观点的最近期评论(不受稍早的辩论影响),请看Bockmuehl1997:122-24;参考Hurtado1984。
在这里和其他地方(例如:二13)所使用的“在你们中间”这个短语(《吕振中译本》;《和合本》译作“你们”,有点晦涩不清)是个巧妙的双关语,主要是指“在你们中间”,也就是“在你们的团体关系中”。诚如本书在第四节的注释,惟有每个人都愿意顾及他人,才能够达到以基督的心为心的境地。因此,你们每个人都要有这颗心“在你们中间”,好叫这种心态完全彰显“在你们当中”。因为第二个子句是刻意与第一个子句(参考“也就是”)平行,所以“在基督耶稣里”这个短语与“在你们里面/在你们当中”是平行的,并且都指向一种态度,是可以在基督里面找到的态度。在第二个子句中的动词是属于“是”(tobe)之类的形式:或是“过去是”(was),指向接着要叙述的故事的历史向位;或是“现在是”(is),指向在基督身上永远可以找到、而且曾经在历史上以道成肉身表明的心态。综上所述,整句经文的意思是“在你们彼此的关系中,要以基督耶稣所拥有的心态彼此相待”。
2.身为神,祂倒空自己(二6~7)@1
保罗在表明基督的心时,是以这些庄严宏伟的句子当中的一个开始的,这些句子的含义似乎再明显不过了,然而它们各小段的含义却是令人大惑不解。造成困惑的原因相当简单:保罗以“认识并且相信耶稣在地上的生活”为基础,尝试表明人所不能够观察到、而只能相信的一件事,就是基督是神,是早就存在的。这里的要点是:基督是神,祂早在创世之前就存在,表达出与神同等的意义,不是利用个身份占便宜,而是倒空自己,取了奴隶/仆人的身份,成为我们中间的一分子。在目前这段经文中,所有一切的叙述都是为了描绘“凡事不要有自私的野心,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的终极表现,而接下来的叙述详细说明基督的“心”所指的真义。
@1有些人主张第六至七节含有“亚当一基督”的类比,基督的作为与亚当在伊甸园的行径是相反的。这一点的可能性相当怪异;反对这论调的原因是这个类比本身有些说不通的地方,而且这段经文与《七十士译本》的创世记第二至第三章之间,在文字上没有任何关系。支持这个论点的学者包括Murphy-O’Connor1976,Hooker1978,Dunn1980:174-81;请看O’Brien1991:263——68的概论。那些主张“亚当一基督”类比的学者,也同时反对保罗想要表达“基督是早就存在”的观念。Dunn1980特别拥护这个论点;若要进一步研究,请参考Fee1995:203脚注41,综览此一观点,并提供拥护与反对两方的参考书目。
需要特别注意的细节有四点:(1)保罗为什么说神的“形像,而不是简单地说“就像神一样”?(2)Harpagmos这个字是什么意义(《和合本》作“强夺”;《吕振中译本》译为“应当把持不舍的”;衔接前文就是“占便宜”)?(3)基督“倒空自己”(《新译本》;《和合本》作“虚己”;《新国际版》译为“使自己成为无有”)是什么意思?(4)为什么说成为人的样式,而不用诸如“在祂的人性中”的写法?在我们依次讨论这些问题时,会对其他的重要细节加以注解。
首先,开头的第一个短语“祂本有神的形像(morpbē)”是本句经文其余部分的假设前提:曾在人类历史中的某一时间定点“倒空自己”的,就是那位早就存在的基督。那么保罗为什么要使用morphē这个主要指某样东西的“形体”与“外形”的字呢?@1答案在于保罗写这句话的意图。他急切地要从基督生命的两个层面来表明祂的“心”:首先,祂是神;其次,是在祂的人性中。在由基督“是神”到祂“成为人”的转折中,保罗用隐喻来表达人性不可或缺的“外形”:基督“取了奴仆的‘形像’”。因为morphē这个字的意思是“形体”或“外形”,两者都是形容表现在外的特征,能够让人一眼认出来的基本特征和质量。这个字的使用恰到好处,可以同时形容实际(祂是神)与隐喻(祂取了奴仆的角色)的特质。基于基督的复活与升天,早期信徒相信自己所认识的基督耶稣这个真正的人,早就以神的“形像”存在了。这个信念并非意味着基督“像神一样,但实际上不是神”,而是表明祂拥有神不可或缺的特质。这分(正确的)了解表现在《现代中文译本》的译文“祂原有神的本质”。
@1近期对morpbē一字的讨论,请看O’Brien1991:207——11,其中都有注明引用文献的出处。
其次,为了要凸显道成肉身令人惊叹不已的本质,保罗使用典型的“不/反倒”对比语法。直接略过“反倒”这个词来研读这类的句子,总是能够帮助我们捉住重点所在。在这里就是,“祂本有神的形像,—–虚己,取了奴仆/仆人的形像。”那真是荣耀!然而,为了凸显这份荣耀,保罗强调两个事实:第一点,“本有神的形像”代表祂与神同等;第二点,基督“本有神的形像/与神同等”,却表现出一种与“自私的野心”和虚浮的荣耀(第3节)恰恰相反的心。为了要强调第二点,他采用一个极少使用(负面)的字barpagmos,描绘出与“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第3节)相反的心态。
Harpagmos这个字本身是从动词演变而来的名词,这个动词的意思是“紧抓、偷窃(因此《和合本》译为“强夺的”)、夺取、拿走”。@1虽然这个字的意义有许多争议,愈来愈多人认为这个字的意思偏向“紧握住或紧抓住的东西”或是“某人为自己个人的利益而紧抓住的东西”。前者是强调这个名词的动词性质,即诸如“紧抓”之类的意思。因此,基督不认为“自己与神同等”是由“紧抓住”或“自私”所构成的;祂拒绝这种盛行的王权观,反而为其他人倒空自己。后者则是把它视为同源字harpagma(“战利品”或“被捕捉之物”)的同义字,在与保罗的用法类似的习用语中,指的是“一样被抓紧的东西”,亦即“利用”(“祂并不认为自己需要利用与神同等的这个优势”,Bockmuehl1997:114)。这可能是比较可以接受的解释。
@1针对barpagmos一字意义的辩论,请看Wright1986的综述。对于获得一致的看法最富影响力的两份研究是C.F.D.Moule(1970)和Roy Hoover(1971)。
以上这两个解释所带出整个子句的意思差不多。基督在宇宙创造之先就已经存在,就是“与神同等”的。凡拥有权势的人都是倚仗自己的优势为自己的好处行事,然而祂并不认为拥有神的形像就应该“抓牢”、“紧握”、甚至“为自己的利益紧抓”,而陷入自私的深渊中。
第三,基督取了奴仆的“形像”,表明祂为其他人的利益而倒空自己(二7;《和合本》作“虚己”),显出祂的无私。在历史上,对于动词“倒空自己”的讨论是长篇累牍,@1好像祂道成肉身就是照字面所说的“倒空自己”里面的某些东西的意思。然而,正如barpagmos这个字不需要受词来表明基督不用“抓紧”什么东西,而只是表明与神的属性相反的光景。基督也照样没有将祂自己的任何东西倒空;祂就是“倒空自己”,把自己完全倾倒而出。这是个单纯的隐喻,符合保罗一般的用法。紧接其后的短语修饰这个动词:祂“倒空自己”,是表现在“取了奴仆的‘形像’”上。
@1保罗所用的“倒空自己”这个隐喻,导致有一大批文献讨论kenōsis的意义,即基督“倒空自己”的神学思想,其中包括祂到底倒空什么的争议。若要看较有助益的讨论,请看Feinberg1980。若想参考有关“奴仆的形像”的讨论,特别是它是否有意反映出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请看O’Brien1991:218-24。
在其他地方,这个动词通常是变成无力或失去重要性的意思(因此,《新国际版》译为“使祂自己成为无有”;参考《钦定本》“使祂自己没有好名声”)。在这里,这个动词与第三节的“虚浮的荣耀”形成直接的对比,并且与哥林多后书第八章九节的隐喻用法“祂—–成了贫穷”的作用相同。综上所述,这里仍然在谈论神的属性藉着祂的儿子的心与作为而彰显出来,就像这个子句有关“不”的部分(第6节下)一样。这里的关注点是神圣的无私:神的个性不是贪得无厌,抓牢紧握,而是为其他人的利益而舍己。
从接下来的两个分词短语,可以确定这就是保罗所要表达的意思。第一个分词短语解释基督倒空自己的性质,以及这个性质怎样表明在人类历史中:“取了奴仆的‘形像’”(《现代中文译本》作“取了仆人的本质”)。从保罗的观点看来,这是多么神圣的大爱!这爱以它特有的、最丰富的方式彰显出来。基督进入我们的历史,不是以kyrios(“主”)的身份,这是祂在被神证明为无罪时所得的至高之名(第9~11节);祂乃是以doulos(“奴仆”;请看第一章1节“仆人”的注释)的身份进入我们当中,没有占任何优势、权利、特权,而是成为所有人的仆人。当然,这一切都是从第三至四节的角度去看的。更值得一提的是,十字架是罗马人用来处死叛乱者或不听话的奴隶的刑罚。
第二个分词短语不但详细地阐明第一个分词短语的意义,也为下一节经文(第8节)先行铺路,从而总结了目前的整句经文。结合这两个短语就定义了基督的“贫穷”。首先提及“取了奴仆的‘形像’”这个短语,是为了修辞的原因,好与“神的形像”形成鲜明的对比,并且表达出祂“道成肉身”的真实本质。因此,表明了祂道成肉身的“特质”。第二个短语指出“事实”的一面。基督就这样“取了奴仆的‘形像’”,也就是成为人的样式。
第四,由此引入一个麻烦的词语——样式(bomoiōma)。保罗使用这个词语可能是出于他(和早期教会其他人一样)相信成为人的基督并没有丝毫减少其神性。这个字模棱两可,强调祂在某方面与我们的人性类似,但在某些方面则与我们截然不同。类似之处是在于祂拥有全部的人性;在道成肉身时,祂成为人的“样式”,意思是祂与人“相同”。而差异处是祂从未停止“与神同等”,尽管祂与我们“相似”,能够完全认同我们,但是祂并非仅仅是“人”而已。祂是活出真实人生的神,这一个词语表达出这一切的真义。
所以,把这整个句子合起来看,神在基督里表明祂的真实本性;这正是基督“与神同等”的真义,也就是取了奴仆的形像,为其他人倒空自己。因此,祂不只藉这个方式表明神的属性,也表明我们照神的形像被造的真义,即我们被造是为了要有祂的样式,以及要有祂的“心”。这意味着要为其他人的益处,存着仆人的心态服事,而下一个句子就勾勒出存仆人心态服事的梗概。
3.身为人,祂自己卑微(二8)
除了没有“不/反倒”的对比语法之外,这个句子在形式上与前一个句子很相似。这个句子的开始是(1)一个分词,强调基督现在以“人的样子”出现;接下来是(2)主要子句(自己卑微);然后是(3)一个类似的分词修饰语,再次详尽阐明祂是怎么行的(存心顺服,以至于死);最后(4)指明祂是怎样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带到修辞的高峰。因此,这两个句子在实质内容上是平行的:
祂本有神的形像,
反倒虚己
取了奴仆的形像,
成为人的样式。
既有人的样子,
就自己卑微
存心顺服,以至于死,
且死在十字架上。
然而,与前一个句子相反的是,前一个句子充满了难以理解的问题和隐喻,但这个句子却是直截了当的,而且是照着字面意思的。它说明本与神同等、却倒空自己的基督,在祂的人性中如何表露出同样的心。
“被发现”这个词(参《吕振中译本》的“现为”;《和合本》作“有”),是由人类的观点表明这神圣的事实,而样子则是以稍微不同的方式表达出样式的概念,也就是指借以识别某件东西的外表特质。基督耶稣以人的样式降临世界(与我们有异同点),以能够被明显看出是人的样子出现。这两个短语结合在一起,是为了强调祂的人性,就像第六节的前两个短语是强调祂的神性一样。
祂卑微自己(承接第3节的语汇),表明了真正的人性,如同表明祂真正的神性一样。从祂最后死在十字架上这个明确的表达,可以看到基督道成肉身的人性特质是“顺服”。经文强调存心顺服、以至于死,指出祂心里预备好,身为我们当中的一分子,选择走上“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林前二7)的那条路。这与祂身为神、却取了奴仆的角色,使自己成为贫穷,乃是一致的。
最后一个短语死在十字架上的力量,在于连着一起重复出现的死字:“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二8)。@1同时,这个短语与“神的‘形像’”(腓二6)一起组成了到目前为止之叙述的前后框架,以所能想象到最尖锐的对比表达出:神在十字架上。这是保罗神学的正中心,解明他对神的了解,以及他对神在我们这个堕落世界的作为的了解。这位与神同等的神子,在这里最完全地揭示有关神的真理,即神就是爱,并且祂为自己所爱的人类而牺牲自己(残酷地死在十字架上受羞辱)表明了这份大爱。这个神圣的软弱(死在与祂为敌的受造物手上)是神圣的耻辱(十字架本是为奴隶和叛乱者预备的)。
@1有关耶稣钉死在十字架的问题,其罗马背景和在神学上的重要性,请看Hengel1977;有关简短但有助益的概论,见Green1993。
我们必须提醒自己,当时在腓立比没有人使用十字架作自己的信仰象征,他们的圣经上也没有金光闪闪的十字架,脖子上更没有挂着十字架项链,而且当地教会的尖顶也没有装上十字架的灯光。十字架是神的耻辱,因此也是腓立比人的耻辱,神的智慧与大能和人类的智慧与能力大不相同:他们所敬拜的主居然被当作罪犯,落在凯撒“主”的一员地方官长手中,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位全能神居然穿着人类的衣服行走在地上;祂身为弥赛亚,居然忍受十字架的酷刑,死在十字架上。同样的,这也是保罗书信伦理所认为的耻辱:神藉着这样子作,“赐”我们也能这样“为祂受苦”(请看一29)。
神对我们人类的看法和西方文化所崇尚的“美丽人类”肤浅枯燥的论调,大不相同。我们的文化已经抛弃神和惟一的完全人基督耶稣,反倒去奉承名人,把那些本人可能无真实内涵的脱口秀名人说的话奉为圭臬。我们人类实在愚蠢!所有关于我们自己的真理,终究可以在那曾居住在人世的惟一完全人里找到。
4.蒙神证明为无罪的榜样(二9~11)
保罗现在已经叙述了“基督的心”(第6~8节),作为腓立比信徒群体的榜样。然而,不但这段有关基督的叙述尚未结束,并且保罗也尚未结束目前他对腓立比信徒的“事情”的关切。所以,他以最后这个句子来作为结论,这个句子的作用可分两方面:极力主张神赞许耶稣的生与死,最后以惊叹号结束;从而向腓立比信徒保证,他们的主现在已被高举,统管整个宇宙,就连帝国的“主”凯撒自己也在基督的权势之下。
对一个正在忍受苦难的群体而言,在这里一再提及基督超过万有(包括现在与将来)的地位是必要的结束语。在基督里的信徒,同时活在“已经”与“尚未”之中。他们已经知道并且承认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但是尚未看到万事都臣服于祂。在这里,保罗提醒腓立比信徒,他们是谁,又是属于谁:他们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的快乐跟随者,在神的最终审判时,万膝都要跪拜,将祂的名当得的尊崇归给祂。
这个句子所确认的不是一笔奖赏,而是神证明这位倒空自己、卑微自己、最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是无罪的。天父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以此表明祂对基督与神同等的认可。虽然这个句子是以两个动作来表达,但是这两个动词极可能同指一个事实,就是神赐给基督“那名”来高举祂。然而,这个句子的这两个部分引发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首先,保罗在宣告神“高举”基督时,使用了一个复合动词来表达“高举”的意思,这个字的字首介词是byper,基本含义是“在—–上面”。这似乎暗示着高举基督到比祂原有还要更高的地位。实际上,保罗在新约圣经中是特别使用byper复合字的。在多数的时候,保罗使用这些字有表示放大的意思或是表达超越的意思,与地位无关。因此,当保罗说神“高举”基督时,我们几乎可以肯定他的意思是神“将祂高举到最高的程度”。
但是,保罗为什么说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呢?这个名是指基督在地上时的名字耶稣。毕竟,接下来的短语因耶稣的名就采用了这个含义。倘若真是这个意思,那么保罗就不是指祂被赐予那名,而是说神在高举尊崇祂的时候,已经赐予耶稣的名超乎万名之上的重要地位。
然而,保罗很可能是以一种两重的双关语来表达,尤其从这个句子的其余部分看来更是如此。首先,“超乎万名之上”的名明确地回响旧约圣经的用法,即以“那名”来指明神和神的属性。荣耀神主要就是荣耀祂的名。在耶稣得高举的时候,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已经赐给祂了。但是,耶稣所得到的名,并不是得到希伯来文的雅威(YHWH,《和合本》作“耶和华”),而是得到《七十士译本》以希腊文表达的kyrios(“主”)。
事实上,《七十士译本》一贯地把神的名字译为kyrios这个事实足以证明:以adonai(希伯来文的“主”)来取代雅威,这个在犹太人圈子一直沿用到如今的作法,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三世纪。但是,这也使得早期信徒能够使用神的称号“主”——在《七十士译本》中也成为神的“名”——作为他们对耶稣的主要称号。他们以这样的称谓表明耶稣基督与神同等,同时也避免称呼祂雅威,后者是保留来称呼天父的。
保罗用两个对等子句来表达高举耶稣的结果,这两个子句是直接引用自《七十士译本》的以赛亚书第四十五章二十三节,同是强调所有的受造物都要尊崇祂并且敬拜祂,这大概是发生在祂来临时。于是,这段叙述就涵盖了整体:以基督“有神的‘形像’”的永恒过去作为开始,然后专注于祂的道成肉身,最后表明祂得高举是已经成就的事(第9节)。因此,这段叙述是在复活和升天的前提之下;现在,它在结论的时候指出未来最后的结局,那时所有的受造物都会承认祂的主权。
首先,因(主)耶稣的名,无不屈膝。“屈膝”是表达尊崇的一般习用语,有时在祷告中也会屈膝;但屈膝的动作总是意味着确认屈膝对象——神或人——的权柄。保罗的写法含有重大的意义:以赛亚书第四十五章二十三节的“向我”,原是指雅威,保罗却以因耶稣的名来代替。在这段激动人心的神谕(赛四十五18~24)中,以色列的救主雅威被宣告是独一真神,高过祂所造的万物,因而也高过其他假神及列国。在第二十二至二十四节,雅威赐予所有人救恩,在任何景况都理当受尊崇,宣告“万膝必向我跪拜”。保罗现在断言,神在高举基督时,已经把这受尊崇的权利移交给圣子;是主,万民终必向祂屈膝。
保罗在引用以赛亚书的经文(参:四十五18)时忽然中断了引句本身的用语,他特意描述基督的主宰权柄是遍及所有的受造物的:(那些)在天上的是指天上所有的受造物,就是天使与鬼魔;(那些)在地上的是指基督降临时所有活在地上的受造物,其中也包括那些目前在腓立比迫害他们的人;而(那些)在地底下的可能是指“死人”,他们也要复活,承认祂是万主之主。
其次,万口(每个屈膝之人的口)要以表白教会(但这教会当时正遭受苦难)信仰告白的语气来表达心中的崇敬:“耶稣基督为主”。这分信仰告白是由圣灵所感动的(林前十二3),是划分信者与不信者的那条界线(罗十9)。这段经文呈现了最终的胜利和出人意料之外的结局。那些迫害腓立比信徒的人宣扬“凯撒是主”,但到了最后,当所有的受造物仰望复活的耶稣时,他们和他们的“凯撒主”会加入其他所有人的行列,一起宣告:除了被罗马政府钉在十字架、并且被基督徒所敬拜的那位耶稣以外,没有别的Kyrios。但是,到那时,口中的表白并不能构成信仰皈依,而是最后确认“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祂为主为基督了”(徒二36)
我们不太可能会忽略这个词语在基督论方面的含义。在犹太会堂中,“主”的称号早已经代替神的“名字”(雅威)。早期的信徒在当时已经把“那名”(主)转成是指那位复活的耶稣。因此保罗说,神使耶稣从死里复活,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神自己的名——在希伯来文,“那名”是指祂拥有神的大能和权柄。同时,保罗在最后加上使荣耀归与父神这个短语,完整地表达了他的一神论信仰。综上所述,最后这个句子以神授予基督那名来高举基督开始,并且以同样重要的神学结束:这一切都是为了叫荣耀归与父神。
这段经文的宏伟气势常常让人忘了保罗为什么要在这里说这句话。保罗的原因只有一个:要专注在基督的本身,从而指出祂是自我牺牲大爱的终极榜样,这爱就是他向腓立比信徒(和我们)所发出的呼召。在这里,我们已经鲜活地看见保罗“怎样”和“为什么”断言“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永生神的真正本质已经在耶稣基督里有了最终极而完全的彰显。神的本性不是抓,也不是自我中心。基督降卑到最低的地位,取了奴仆的角色,倒空自己,以这种牺牲的大爱表明祂是与神同等的,并且以自己被钉死在十字架,完满地表明祂对人类的大爱;这是真实认识神的最佳途径。这正是神的本性和作为,已经藉着基督耶稣被神证明为无罪而得着了证实;神已经赐给基督那名(就是“主”:除了耶稣基督以外,没有其他人是主),把祂升为至高。保罗之所以说“活着就是基督”,原因就是在此。任何信仰若短少了这一点,就不是基督徒的信仰。
保罗一心所关注的是什么?套用一首诗歌的词句来表达:“这是我主走过的路,仆人不也应该跟随祂的脚踪行?”基督就是基督徒生命的典范,这一点强化了保罗所传福音的一个重要层面,那就是:在基督里真诚的生活,没有不同时靠着圣灵的大能,而被转化为基督的样式的。恩典的福音如果缺少了顺服,就绝不是保罗所传的福音。毕竟,顺服正是下一节经文的应用重点(第12节)。
保罗最迫切关注的,就是这节经文所指出的具体行为。在基督里合一,绝对是在祂的群体中活出福音的必要证据。没有买赎行为的救赎,不会让腓利门接纳逃跑的奴隶阿尼西母为在基督里的弟兄,这种救赎只不过是光说不练。没有活出饶恕的救赎,不能粉碎基督徒群体(第14节)中彼此的“抱怨”和“争论”,只是让这段叙述摆空架子罢了!
归根究柢,这段经文是保罗对神的认识的中心。毫无疑问地,基督是众人的榜样;祂是榜样,是因为祂最真实地表明神的本性。这正是保罗书信中有关神的本性的基本论点;而且,因为神正在按照祂的形像重新创造我们的过程中,所以这就成为目前呼吁的重心。因此,我们不是单单被呼召要在行事为人上“效法神”,而是要有祂的心,也就是基督的心在我们里面成长,好叫我们在教会及日常生活中的态度与人际关系能够有神的形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