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斯托得-使徒行传

2.反对:耶路撒冷的教会(十二1~25)

路加接二连三地记录了信徒归主的情况——先是五旬节那天的三千人,然后是撒玛利亚人、埃提阿伯的太监、大数的扫罗、外邦人的百夫长哥尼流,最后是在安提阿的各种人。神的话由一个中心开始,不断地扩散出去。路加将要描写那称为第一次宣教旅程的大跃进。但首先,他记录了一次严重的挫败,包括雅各的死及彼得的被囚;雅各和彼得都是使徒,而且也是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两次下毒手攻击神工作的人是暴君希律王亚基帕一世。在那时候,信徒一定感到这是一次严重的危机,虽然路加事后记录了彼得如何因着神的介入而被拯救。因此,神救赎的能力及希律破坏的能力成了对比。诚然,在整个教会史中,钟摆经常回荡于扩展与反对、成长与萎缩、前进与后退之间;然而,教会却确信一件事:死亡及地狱的权势永远不能胜过基督的教会,因为教会稳固地建立在磐石上。

希律王亚基帕一世是希律大帝的孙子。他跟他的祖父有相似的地方;在卡利古拉及革老丢两位皇帝相继给予他巴勒斯坦的地土后,他的领土跟他祖父所拥有的一般多。

a.希律的计谋(十二1~4)

那时(路加刻意不清楚交代时间,而学者对使徒行传十至十二章之间所发生事件的准确次序也意见纷纭),希律王(路加正确地使用卡利古拉皇帝赐给他的称号)下手苦害教会中几个人(1节)。他对耶稣及他的跟随者的事一定相当清楚,因为他的伯父安提帕认识及审讯过耶稣19。我们也知道,他极力想保持巴勒斯坦中的罗马平安,因此他憎厌任何尝试打扰这平安的少数民族。完全合乎他的政策,他尝试讨好犹太人(因为犹太人鄙视他所受的罗马教育,以及他的以东血统)。他逢迎犹太人的方法是努力遵行律法及逼害教会。因此,他用刀杀〔或是“斩头”(NEB)]了约翰的哥哥雅各(2节)。耶稣早已警告过雅各及约翰:当他们要求要在他的国坐最好的位置时,耶稣说他们必要喝他的杯及受他的洗20,意思就是要在他的受苦中有份。但至于为什么他们所受的苦难是被杀头(雅各)及被放逐(约翰)21,这是奥秘,只有神才知道其中的意义。但是,彼得却逃过雅各的厄运。希律原先也是要杀害彼得的:他见犹太人喜欢这事,又去捉拿彼得。那时正是除酵的日子(3节),除酵节紧紧跟着逾越节,根据犹太人的法律,这段日子是不容许有任何的审讯或判决的。因此,拿了彼得后,希律把他收在监中,这可能是位于圣殿范围西北角落的安东尼亚塔。希律下令严密的监守他,因而作了最高度保安的安排。他交付四班兵丁看守,每班四个人。他们轮班工作,以致每班工作六小时,或是在夜间看守时只工作三小时。希律的意思是要在逾越节后(包括除酵节的日子),把他提出来,当着百姓办他,用今天的术语说就是“公开审讯”(4节)。审讯后的结果当然是行刑。

情况看来相当黯淡,甚至没有希望。看来彼得并没有逃脱的可能。面对着人强马壮的罗马权贵,这小小的、无权无势的、属于耶稣的群体能做什么呢?

b.希律的失败(十二5~19a)

耶路撒冷的教会不会忘记彼得前两次被囚的经验,虽然他们落在公会的手中(四3,五18)。他们也不会忘记,在彼得和约翰被释放后,他们如何与教会其他人一同祷告,并且肯定神是掌权的,也肯定:虽然希律王安提帕及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及犹太人设计谋害耶稣,但他们所做的其实是“成就(神的)手和(神的)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四23~28)。至于使徒的第二次被囚,主的一位使者打开监狱之门,释放了他们(五19);他不能再做这样的事吗?因此,当彼得仍然被囚在监里时,教会却为他切切的祷告神(5节)。路加用了ektenōs这副词(“不断的”,JB;“热切的”,NEB);在形容耶稣在客西马尼园中的极度痛苦时,他也用过这个字2。他们相信,神会(不管是用另外一个神迹或其他的方法)去应允他们的祷告,把在狱中的彼得拯救出来23。在这一段经文,我们看见两个群体:世界及教会它们站在相对的位置,各持一道适合它的武器。站在一方的是希律的权势、刀的权柄及监牢的森严;站在另一方的是祷告的教会,祷告是这群毫无权势的人所拥有的唯一能力。

希律将要提他出来的前一夜,彼得被两条铁链锁着,睡在两个兵丁当中,看守的人也在门外(6节)。路加刻意强调使徒是如何被彻底地看守,以致他没有可能逃走或被拯救。一般来说,一个囚犯的手连扣于一个士兵已经足够了,但为了要特别的小心,彼得的两旁都有士兵,而他的双腕都扣上锁链,此外,还有两个同队的士兵在牢房外当值。看来,被释放的可能是微乎其微,而在翌日彼得要跟雅各一样遭受同一厄运的可能性却极大(这是要应验耶稣的预言:他将要为主殉道)24;可是,彼得完全没有表露出他心中有任何焦虑,更谈不上惊惧,反之,他睡着了。后来,当保罗在腓立比也身处同一环境时,他也仍然能够祷告及唱诗赞美神(十六25)。这两件事令屈梭多模写下这样的评语:“保罗唱赞美诗,而彼得在这里睡觉,这是何等美好的事!”25彼得和保罗——路加心中的英雄人物——完全不将死亡当作一回事。

然后,忽然有主的一个使者站在旁边。我们对这位“使者”的了解在乎我们的假设,尤其是在乎我们是否相信天使的存在,以及神迹的可能性。没错,angelos这字可以翻译为“使者”;路加也的确曾经好几次在福音书中用这字去形容人的使者:譬如,施洗约翰派去见耶稣的使者(路七24),施洗约翰自己(七27),以及那些耶稣打发去为自己预备一切的人(九52)。因此,我想我们可以说,路加在这里所指的,只是一个人。再者,根据尼尔所说,有些人认为彼得被释放“不是一个神迹,假若整件事是由看守的士兵当中一些同情彼得的人所策划的”2。而韩森也认为,如果彼得“能够逃脱,是因为贿赂、疏忽或单是因为当权者临时改变主意”,这也是“合理”的”。但解释这段经文的关键在于路加本身的原意,而他的意思是最明显不过的。在他的福音书及使徒行传的头几章里面,他在十五个场合中提到超自然的天使或使者,而在这个故事中,他所强调的,是神藉着一位天客介入人的事件。为了把事实记录得清楚明白,使读者不会感到模棱两可,他这样写道:屋里有光照耀,而使者藉着一连串极迅速的行动把彼得拯救出来;在整个过程,彼得一直在半睡眠的状态中,也不能肯定自己是否在作梦。路加所叙述的根本不需要附加的评论:

忽然,有主的一个使者站在旁边,屋里有光照耀,天使拍彼得的肋旁,拍醒了他,说:“快快起来!”那铁链就从他手上脱落下来。天使对他说:“束上带子,穿上鞋。”他就那样作。天使又说:“披上外衣,跟着我来。”彼得就出来跟着他,不知道天使所作是真的,只当见了异象。过了第一层第二层监牢,就来到临街的铁门,那门自己开了。他们出来,走过一条街,天使便离开他去了。彼得醒悟过来,说:“我现在真知道主差遣他的使者,救我脱离希律的手和犹太百姓一切所盼望的。”(十二7~11)

当彼得想了一想(他现在完全醒过来了),就往那称为马可的约翰他母亲马利亚家去(12节)。他会自然的想到要往那里去,这证明一件事:那是一个耶路撒冷的信徒都知道(甚至是主要的)聚会地方。地方的主人是马利亚,我们只知道她是约翰马可的母亲,而马可是巴拿巴的表弟”。路加在这里第一次提到马可,而他将要成为保罗的宣教队中的成员,参与路加所形容的第一次宣道旅程,但他却半途而废,途中脱队折回(十二25,十三5、13)。有些解经家猜测,耶稣及他的门徒吃最后晚餐的地方,就是那间“摆设整齐的—–大楼”,正是在马利亚这栋房子里。马可在他的福音书中描写29耶稣如何在他被捕被审,及被钉十架前与十二门徒在这里吃逾越节的晚餐。这房子也可能是十二门徒在耶稣升天后及五旬节之间的十天(一12~14)所居住,以及和其他信徒一起祷告的地方。这屋子一定相当宽敞,因为它有一个外面的人口或是前门,彼得所敲的正是这门;在前门和主要的楼房之间大概有一个天井。无论如何,就是在这里,虽然已经是夜深了,但有好些人聚集祷告(12节)。

当彼得敲外门时,那些祷告的人马上想到,必定是秘密警察来访了。当他们在等待答案揭晓时,一个名叫罗大的使女出来探听(13节;罗大在这次事件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以致她的名字被记录,也被纪念)。当她听得是彼得的声音(在那时代,来访者不但敲门,而且也喊出自己的名字),就欢喜的顾不得开门,她把彼得留在门外,便跑进去告诉众人说:“彼得站在门外!”(14节)他们说:“你是疯了。”这一群人正在热切而恒切地为彼得的得释放祷告,但对那位告诉他们,他们的祷告已蒙垂听的人,他们却认为她疯了!这是何等讽刺的事!在教会不信的黑暗背景下,罗大单纯的喜乐像一道光芒般透射出来。她极力的说,“真是他!”因为她很肯定自己没有听错彼得的声音。她既然这样坚持,他们便改变了口吻,说:“必是他的天使”(15节),就是指一般所谓的“守护天使”30。如布鲁斯说的:“这里所指的天使是一个人的属灵相对物,他可以变成他的样貌,令人误会他就是那人的肉身。”31彼得不住的敲门,他们开了门,看见他,就甚惊奇(16节)。但他们一定雀跃地向彼得大声问安,因为彼得摆手,不要他们作声,大概是因为害怕嘈杂的声音会吵醒邻舍,这便会带来危险。他告诉他们主怎样领他出监,然后只吩咐他们一件事:“把这事告诉雅各(就是主的弟兄,似乎他已被公认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参十五13,二十一18;加一19,二9、12)和众弟兄(其他在耶路撒冷的基督徒群体)。”于是出去往别处去了(17节)。伪经中的《彼得行传》说他去了罗马;以前的一些罗马天主教的解经家甚至说他留在罗马二十五年之久,并且成了第一位教皇。但这绝对是错误的。路加的意思只是:他暂时隐藏起来,无论是否有人知道他在哪里。我们所知道的是,一或两年后,他在安提阿32,然后回到耶路撒冷去参与会议(十五7及下)。

在彼得被释放的整段叙述中,最重要的一句宣言是第17节中的“主怎样领他出监”。路加包括了许多戏剧性的细节,似乎是为了强调神的主动介入,以及彼得的全然被动。彼得睡着,天使要推他,才把他叫醒。铁链脱落了。天使吩咐他穿衣服的命令好像是有次序的,好像是在说:一、作这事;二、作那事;三—–。天使说:“快起来!束上带子,穿上鞋,披上外衣,跟着我来。”他们穿过走廊,经过那些在当值,但大概在沉睡中的士兵,而那临街的铁门自动开了。彼得不知道这是事实或是想像,是现实还是梦境。

到了天亮,就是彼得应该被审问及处决的那天,兵丁扰乱得很,不知道彼得往哪里去了,因为他们到处也找不着他们的囚犯(18节)。当这消息传到希律的耳中时,他展开了彻底的搜查,既找不着,就审问看守的人,因为根据罗马的法律,一个狱卒若是让他所看守的人逃脱了,他可能会受到那犯人本来要受的刑罚(参十六27,二十七42);因此希律吩咐把那些看守彼得的狱卒拉去杀了(19a节)。

c.希律的死(十二19b~24)

虽然希律的受害者逃脱了他的掌控,但希律自己仍然逍遥法外。因此路加在他叙述的最后一部分描写了这位暴君之死。后来希律离开犹太,下到该撒利亚(省的首都),住在那里(19b节)。路加先为他要叙述的事件提供一些历史背景。希律跟住在腓尼基海岸的推罗西顿的人不和,或是说他极其“恼怒”他们(NEB),于是他们联合起来,想朝见他。要达至这目的,他们需要一个中间人,因此他们托了伯拉斯都的情(可能是藉着贿赂)。伯拉斯都是王所信任的一位仆人(或是“王的内侍臣”,NEB),他们一心来求和。他们急需重新获得王的欢心,因为他们那一带地方是从王的地土得粮的,尤其是加利利的玉蜀黍。

这是背景。在那所定的日子(伯拉斯都也在场为他们陈情),希律穿上朝服,坐在位上,对他们讲论一番(或是“作长篇、高声、斥责性的演说”(NEB,21节)。众人喊叫说:“这是神的声音,不是人的声音。”(22节)因为希律不归荣耀给神(诚然,他“攫夺了属于神的荣耀”,NEB)主的使者立刻罚他,他被虫所咬,气就绝了(23节)。

约瑟夫也生动地描写了希律死时的情形33。他的叙述和路加所写的有点出入,这证明他们并不知道对方所记录的。虽然在几项细节上有差距,但他们所描写的故事大纲是相似的。他们都同意当时希律是在该撒利亚,虽然约瑟夫说他去那里,是为了参加一个为该撒而设的庆典,有许多有名望的人参加。他们都提到希律所穿着的朝服,而约瑟夫则补充说:他的朝服“是完全由银所制成,质地非常美丽”,那袭衣服在晨光的照耀下闪闪生光,到一个地步,群众大喊,称他为神。约瑟夫继续说:“在这当儿,王既没有责备他们,也没有拒绝他们那些不敬虔的奉承。”因此,路加和约瑟夫都同意:神的审判临到他,是因为他荣耀自己,而不荣耀神。虽然路加说他“被虫所咬”,但约瑟夫却选择了一个比较概括性的解释:“一股强烈的痛楚—–在他的肚中升起”,这痛苦变得非常剧烈,以致他被抬回宫中,五天之后他便死去。他们所描述的,使我们想起那个疯狂地逼害人的安提阿哥伊皮法尼的晚年,他狂妄地“妄想要抓着天上的星星”,但是,反而被“在肠胃中一种不能被医治的痛楚所控制,因此饱受内在的、剧烈的煎熬”,直到死为止34。

曾于布里斯托尔大学作外科教授的萧特医生(Dr.A.Ren-dle Short)写了一本名为《圣经与现代医学》(The Bible and Modern Medicine)的书。在其中,他指出,许多住在亚洲的人“肠都藏着虫”,这些虫会形成一个硬球,而引致“严重的肠胃堵塞”。这可能是希律的死因35。

在结束这一段叙述时,路加加了一句:神的道日见兴旺,越发广传(24节;参六7,九31),这与希律这暴君之死成了强烈的对比。诚然,我们无法不敬佩路加叙述的方法。他将教会如何反败为胜的情况描写得精彩极了。在这一章的开头,希律在穷追猛打——捕捉及逼害教会领袖;在这一章结束时,他被击倒,然后死亡。在这一章开始时,雅各被处决,彼得在监狱中,希律似乎是占尽上风;但在这一章结束时,希律死了,彼得得释放,神的道被广传。神的大能就是这样地胜过人敌对的计谋,并成就神自己的心意。或许神容许暴君在一段时间内张牙舞爪、大吹大擂、逼害教会及阻挡福音的传播,但他们不能长久地这样做。最后,他们的王国终于会被摧毁,而他们的骄傲也会被低贬。

附注:

1.罗一16,二9~10;参:三29,九24,十12;林前一24,十二13,西三11。

2.Bruce,English,p.238.

3.Metzger,p.386.

4.同上,388页。

5.Longenecker,Acts,pp.400~401.

6.Metzger,pp.388~389.

7.Josephus,Wars,III.2.4.

8.Barclay,p.95.

9.见J.H.Bavinck的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Missions,1954(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1960),p.xvii.

10.加一21及下。

11.林后十一23及下。

12.腓三8。

13.Bruce,Greek,p.239;English,p.243.

14.Josephus,Antiquities,XX.2.5;参XX.5.2.及III.15.3.

15.参:林后八3。

16.Karl Marx:Selected Writings,编者:David McLellan(OUP,1977),pp.564~569.

17.林后八及九章。

18.罗十五27。

19.路二十三7及下;徒四27。

20.可十38~39。

21.启一9。

22.路二十二44。

23.参:腓一19;门22。

24.约二十一18~19。

25.Chrysostom,Homily XXVI,p.172.

26.Neil,p.149.

27.Hanson,pp.133~134.

28.西四10。

29.可十四15。

30.参:太十八10。

31.Bruce,Greek,p.247.

32.加二11。

33.Josephus,Antiquities,XIX.8.2.

34.2Macc.9:5ff(JB).

35.Rendle Short,The Bible and Modern Medicine(Patemoster,1955),pp.

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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