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斯托得-使徒行传
四、撒但的反击(四32~六7)
在第三章的开头,我们看见一旦圣灵临到教会,撒但便展开凌厉的反击。随着五旬节而至的是逼迫。这一章的另一个题目可以是:“撒但的战略”。它很小心地部署它的战略。它从三方面攻击。它第一个及最粗鄙的策略是暴力,它尝试以逼迫来摧毁教会。它第二个及比较狡猾的攻击方法是道德的败坏或是妥协。它既然未能从外面去摧毁教会,它便尝试藉着亚拿尼亚及撒非喇将邪恶的思想渗透入教会的内在生命里,藉此毁坏基督徒之间的相交。它第三个,亦是最阴险的招数是分化人的注意力。它尝试分散使徒的注意力,使他们不集中于他们首要的任务——即祈祷及传道上,反而是忙于管理和行政,但后者其实并不是他们的呼召。假若它这计划成功,那么,一个没有教导的教会便会随着异教之风摇摆不定。总而言之,它所使用的武器包括:肉身的(逼害)、道德的(颠倒是非),及专业的(分散注意力)。
我得声明,我对魔鬼并不特别熟悉,也没有和它有任何深入的交情,但我却深信它的存在,而且相信它是绝对无耻的。另外一样我知道关于它的事情是:它非常缺乏想像力。历代以来,它没有改变过它的战略、它的手法,或是它所用的武器;它还是重复地使用一贯的伎俩。因此,当我们研究它如何对付早期教会时,我们要留意当中所学到的教训,因为它很可能在今天仍然使用同样的方法对付我们。假如我们因为不铭记教训而被它袭击成功,那么我们也无话可说了。
可是,路加所要做的,不但是要暴露魔鬼的狡猾,而且要指出,它的诡计如何被攻破。第一,神并未容许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虚伪继续散布下去,因为他的审判临到他们,而教会也快速地增长(五12~16)。第二,当公会再次要使用暴力对付教会时,神藉着迦玛列谨慎地劝勉而阻止他们杀害使徒(五17~42)。第三,当寡妇们的怨言将要耗尽使徒的时间及精力时,这管理膳食的工作很快便交在别人手中,以致使徒可以回到他们最重要的工作岗位上,而教会也开始增长(六1~7)。
1.信徒享受共同的生活(四32~37)
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使徒大有能力,见证主耶稣复活;众人也都蒙大恩。内中也没有一个缺乏的;因为人人将田产房屋都卖了,把所卖的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
有一个利未人,生在居比路,名叫约瑟,使徒称他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来就是劝慰子)。他有田地,也卖了,把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四32~37)
路加刚记录过:当信徒祷告完毕后,他们再次“被圣灵充满”(31节)。马上出现的结果是,他们“放胆讲论神的道”。或许我们应该将这一句跟第33节联系起来:使徒大有能力,见证主耶稣复活;作为使徒,这是他们主要的任务之一(参一22)。因此他们不理会公会的禁令,而他们传道的特色,是胆量及能力。诚然,他们是蒙大恩的。这句话可以有三个可能的解释:它可以形容他们那“美好、慷慨热诚与人分享的精神”(JBP);或是他们“被人尊重”这事实;又或是一句概括的话,说明神的恩典在承托着他们。
但路加并没有在这里便停下来。他特别强调,圣灵的充满在各方面表现出来:在行为及言语上、在服事及见证上、在向家人所流露的爱及向世界作见证的事情上。在圣灵首次降临时,他记述了那个被圣灵充满之群体的特色;在他们再次被圣灵充满后,他再次描述这群体的表现(四32~37)。再者,在两次的描述中,他所强调的都一样。四32与二44相似,都是这样写的:那许多信的人成了一个紧密相连的群体,他们“都在一处”(二44),都委身于这个“团契”(二42),而且都一心一意(四32)。这是信徒所享受的最基本的关系,一种以爱为本的团结精神。在经济上的分享只不过是同心合意的其中一种表现而已。
路加描绘了两幅图画,都是有关那个合一、被圣灵充满的耶路撒冷教会。若我们将两幅图画作一比较,我们可以从其中学到一些功课。虽然在文字上,路加的两次记载是各自独立、没有关联,但在两次的记载中,他都提到信徒彼此委身所带来的三个结果。第一种结果我称它为革命性的态度,尤其是他们对自己财物的态度。他们都在一处,“凡物公用”(二44);没有一个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四32b)。两节经文都包含两个钥字hapanta koina,“凡物公用”。彼得后来对亚拿尼亚说,田产是他自己的(五4)。我们若从这句话看当时的情况,我们不可以将“凡物公用”解作:人人都放弃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而所有的东西都由所有人拥有。可能重要的是那短句“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是他自己的。虽然,在法律上,他们仍然继续拥有他们自己的财物,但在心灵及思想上,他们已培育了一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他们认为,自己的财物随时可以拿出来,去帮助有需要的姊妹和弟兄。
第二,他们革命性的态度引致牺牲的行动,就是说,有时候,那些拥有田产房屋的卖了财物,然后将卖得的金钱拿来,放在使徒脚下,好使他们可以分给各人(34b~35节)。二45同样也提到卖财物及分财物的行动。在这两种情况下,变卖财物都是自愿的,而且是间歇性的(有时候),就是当有人需要接济的时候。
第三,这革命性的态度和实际的行动都基于一个原则,就是:分配与真正的需要结合在一起。两次的叙述都用同样的几个字kathoti an tis chreian eixen,就是,“照各人所需用的”(35b节,参二45)。只有在第二次的叙述中,路加才写出这原则性的分配所带来的结果,也就是:内中没有一个缺乏的(34a节)。
加尔文在他的评论中这样写道:
假若我们读这篇故事而不被感动,那么我们一定有比铁还硬的心肠。在那时代,信徒将自己所拥有的慷慨地奉献出来;在我们的世代,我们不单只吝啬地守护着自己所拥有的,而且也毫不在意地抢掠别人的东西。—–在那时代,他们变卖自己所拥有的;在我们的世代,作主作王的是购买的欲望。在那时代,爱驱使人将自己的财物交出来,成为公物,供应那些有需要的人;在我们的时代,许多人的不仁,表现于此:他们竟连与穷人共同居住一个地球,共同使用水、空气,和天空也感到嫉妒不已!
在评价那所谓“耶路撒冷的实验”时,我们应该避免走向极端,这才是明智之举。我们没有权利说,它是一个冲动而愚蠢的错误:皆因早期教会被虚假的期望所驱使,以为主很快便要回来,因而带来后来的贫困景况,令保罗要向希腊的教会收取奉献,才解决了当时的问题。路加没有为这种揣测提供任何证据。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可妄下判断,说被圣灵充满的耶路撒冷教会为我们设立了一个非效法不可的模式——一种原始的基督教“共产主义”——而神要求所有被圣灵充满的群体都要仿效它。一个事实已足以把这种假设推翻:早期教会的信徒,无论是变卖财物,或奉献财物,都是自愿的、甘心乐意的。这么说来,我们应该怎样去评论这事呢?可以肯定地说,我们应该做的,是留意及效法早期信徒的舍己精神及慷慨施赠的行动,这是圣灵在他们心中所动的善工。当然,很多群体也梦想过,贫穷会完全消失。譬如说,希腊人回望历史中的一段黄金时间,在那时候,的确是凡物公用。据说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跟他的门徒曾经实践过这理念,而且创下了“在朋友间一切皆共享”(koina)这名言。柏拉图后来将这理想纳入他对“理想国”的构想里。然后,当约瑟夫写爱色尼人(我们称他们为昆兰群体)时说:“他们所过的生活,好像希腊人称为毕达哥拉斯人所过的生活一样。”2然而,激发耶路撒冷教会过彼此相爱和共同分享财物的,既不是毕达哥拉斯,不是柏拉图,也不是爱色尼人,而是由耶稣所展现的旧约圣经。在这一方面,律法的教导是相当清楚的:“必在你们中间没有穷人了”(申十五4)。另外,路加也特别着重耶稣其中的一项教导,就是,神国的福音就是贫穷人的好消息3。可是,神国的福音怎可能是贫穷人的好消息呢?除非,它能给予他们公义以及救恩,它能除去他们的贫穷并洗净他们的罪。
在描写了耶路撒冷教会所享受的爱的团契后,路加继续为他的读者提供了两个对立的例子:第一个是巴拿巴,他的慷慨及开放实践了那理想(四36~37);第二个例子是亚拿尼亚及撒非喇,他们的贪婪及虚伪践踏了那理想(五1及下)。“巴拿巴”(劝慰子)其实是使徒给约瑟(一位生于居比路的利未人)所取的别名,因为他甘心乐意地帮助教会(36节)。他有田地(大概是在居比路的),也卖了,把价钱拿来,放在使徒脚前(37节)。他这种胸襟广阔、乐于施赠的行动其实是他性格的展现。从使徒行传后来的记载,我们见到他这种性情在其他事上表露无遗。路加故意在这里先介绍他。
2.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因他们的虚伪而受罚(五1~11)
这对夫妇欺哄圣灵而死亡的故事十分重要,原因有以下几个:它说明了路加是一个可靠的历史家;他并没有隐瞒这件不光彩的事情。它让我们更清楚地看见,这第一个被圣灵充满的群体之内在生活;里面并不全是和谐和公义。这事件再次显示撒但所用的战略。好几位释经家曾指出亚拿尼亚和亚干之间的相同之处——就是那个在毁灭耶利哥城后盗取金钱与衣服的亚干。本革尔写道:“在许多方面,亚干和亚拿尼亚所犯的罪是相似的,他们分别在旧约和新约时代教会史的开端犯这罪。”4布鲁斯看见另一个相同之处:“亚拿尼亚的故事在使徒行传所扮演的角色,和亚干的故事在约书亚记所扮演的角色是一样的。在这两次的叙述里,一件欺哄的行动阻挠了神的子民,使他们不能得胜的前进。”5
路加这样告诉我们: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同他的妻子撒非喇卖了田产(1节),然后,把价钱私自留下几分,妻子也知道(或是“默许”,JB),其余的几分拿来放在使徒脚前(2节)。外表看来,巴拿巴和亚拿尼亚所做的事是一样的。他们二人都卖了田地。他们二人都将所得的价钱带到使徒面前,而且任由使徒决定如何使用这些金钱。分别是:巴拿巴将所有的价银都交出来,但亚拿尼亚只交出了一部分。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因此犯了一个双重的罪,即是,不诚实及欺哄的罪。乍看之下,他们把部分的价钱留下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正如彼得后来清楚地说明:在卖田产之前及之后,田产都是他们自己的(见4节)。因此,他们完全没有义务要卖田产;即使卖了之后,他们也没有责任将任何——不要说全部——的价银交出来。可是,这不是故事的全部。仍然有一部分是半隐藏的。当路加述说亚拿尼亚如何为自己留下部分的金钱时,他选择了nosphizomai这个字,这是“盗用”的意思(BAGD)。在形容亚干的偷窃行为6时,七十士译本也用同样一个字。这个字只有在新约圣经中另外一个地方出现过,而在那里,那个字也是解作“偷盗”。因此,我们必须假设,在变卖田产前,亚拿尼亚和撒非喇跟教会定下某种协议,说明他们愿意将全部卖得的价银奉献出来。因为先前有这个协定,所以当他们只交出一部分(而不是交出全部时),他们便犯了盗用公款之罪了。
但彼得专注对付的,并不是这个罪,而是另外一样,即虚伪。使徒不满的,不是他们不诚实(只将价银的一部分奉献出来),而是他们不正直(只奉献部分,却假装是奉献全部)。说他们小气吝啬,不如说他们是盗贼,更重要的,他们是说谎者。他们要得到慷慨奉献的好处及美誉,但却不肯为它付上代价。为了要得到他们根本就没有权利获得的名声,他们说了一个无耻的谎话。他们奉献的动机并不是要帮助穷人,而是要满足一己的私欲。
在亚拿尼亚的虚伪背后,彼得看见撒但的阴险行动。于是他直接斥问亚拿尼亚:“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把田地的价钱私自留下(又是nosphizomai)几分呢?”(3节)彼得责备他不但偷窃而且虚伪,不但偷盗而且还用谎言去掩饰自己的行为。但其实他并没有需要犯以上两项罪。“田地还没有卖,不是你自己的么?既卖了,价钱不是你作主么?你心里怎么起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4节)。在这里我们留意到,彼得假设圣灵的神性,因为欺哄他(3节)就是欺哄神(4节)。
亚拿尼亚听见这话,就仆倒,断了气;听见的人都甚惧怕。有些少年人起来,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约过了三小时,他的妻子进来,还不知道这事。彼得对她说:“你告诉我,你们卖田地的价银就是这些吗?”她说:“就是这些。”彼得说:“你们为什么同心试探主的灵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脚已到门口,他们也要把你抬出去。”妇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脚前,断了气。那些少年人进来,见她已经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边。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五5~11)
路加没有记录亚拿尼亚对彼得的控诉及问题的反应,他只是说神的审判临到他身上:“他仆倒断了气”(5a节,NEB)。听见的人都甚惧怕(5b节),这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在圣洁的神面前经历到这事的严重性。这时候有些少年人把他抬出去埋葬了(6节)。约过了三小时,事件再次重演。撒非喇进来时,完全不知道她的丈夫已死去。彼得想给她一个悔改的机会,要她说出他们卖田产所得的价银,但她却跟丈夫一起联手撒谎(7~8节)。彼得斥责她,说他们同心试探主的灵,想欺骗人而不被发现。跟着彼得警告她说:那些埋葬她丈夫的人也要埋葬她(9节),说完这话,她便仆倒在彼得脚前,断了气,而那些少年人将她埋葬在她丈夫旁边(10节)。路加第二次提到: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11节)。
许多读者对这故事感到反感,因为他们觉得神的审判太严厉了。有些人甚至说他们“希望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只是传奇人物”8。或是,他们尝试让神跟整件事无关,因而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彼得身上。他们说,引致亚拿尼亚及撒非喇死亡的是彼得,因为他诅咒他们,将过大的压力放在他们身上(好像我们今天使用测谎机一样)。可是,就算从人的角度看,是一个受谴责的良心引致痛苦的挣扎,因而导致他们的死亡也好,路加的意思仍然是清楚的:他要我们明白,这是神审判的结果。一旦我们接受了这观点,起码有三个宝贵的功课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第一是他们所犯的罪的严重性。彼得很清楚地指出这一点:他重复地说,他们欺哄的,基本上不是他,而是圣灵。而神憎恨虚假。路加曾记录过耶稣如何责骂假冒为善的人9。同时,耶稣也警告那些亵渎圣灵的人(就是说,那些故意违背他们所认识的真理的人),他们不得赦免(路十二10)。然而亚拿尼亚及撒非喇同时也干犯了教会。路加在这里首次用ekklēsia这个字,是否故意的呢(11节)?他藉着用这个字而说明:新约教会是旧约时代那群体的延续,那是被神救赎及招聚的、属基督的群体10。路加想强烈的指出:干犯神的子民是一项严重的罪。虚假的行为会摧毁基督徒之间的团契。假若彼得不曾公开地暴露亚拿尼亚及撒非喇的虚假,以及惩罚他们,那么,基督徒坦诚相对的团契理想便不可能被保存,而今天的呐喊——“在教会中有太多的虚伪”——可能在教会史初期便不绝于耳了。
第二个我们可以学到的功课,是有关人的良心的重要性,甚至是良心的圣洁性。路加后来记录保罗在腓力斯面前所说的话:他说他常竭力,“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徒二十四16)。这跟约翰所说的“行在光明中”是同样的意思。就是说,要在神面前过一个毫无遮掩的生活,没有诡诈,也没有虚伪,而这种生活态度的结果是,我们就“彼此相交”"。东非复兴运动的“弟兄”非常着重这种教导。他们打趣地比喻说:他们愿意“住在一栋既没有屋顶,也没有墙壁的房子里”,意思是,他们不容许任何事物阻隔他们和神、和彼此的关系。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所未能维持的,正是这种坦诚相对的关系。
第三,这事件也教导我们有关教会纪律的重要性。虽然在某些情况下,那些犯了“蔑视神的教会”12之罪的人所得到的惩罚仍然是肉体的死,但在后来,惩罚的形式演变成教籍的革除13。在这范畴内,教会常摆荡于两极之间:极端的严厉(教友犯了最微小的错也会被惩罚),或是极端的松懈(完全不执行纪律,甚至对最严重的错也是如此)。我想,一个中肯的原则是:秘密地处理秘密的罪,私下处理个人的罪,而只有与大众有关的罪才公开地处理。教会也应该跟随耶稣所教导的、有关处理罪的次序,这是明智之举14。通常,在未达到开除教籍这最后阶段前,那犯错者已经悔改了。但对于那些犯了本质上严重的罪的人,若他们不肯悔改,而他们的罪又成为丑闻,则他们应该受到审判。长老会有“守卫主桌”的传统,这是对的。所谓“守卫主桌”,就是对领圣餐的人有要求。虽然所有罪人都可以领受圣餐(除了罪人,还有谁需要,或是期望能够来到主的桌前?),但只有悔改的罪人才有资格参与这仪式。
我们看见,魔鬼的第一个摧毁教会的策略是从外面攻击教会,它的第二个手法是藉着虚假、不诚实的行为在教会内蚕食它的生命。它仍然努力不懈的在拆毁教会,无论是藉着那些只懂得说话,但却没有行动之人的虚伪行径,或是那些犯罪却不肯悔改之人的顽固态度。教会必定要保持儆醒。
3.使徒医治了许多人(五12~16)
路加将要记述的,是第二波的逼迫,魔鬼想藉着这些逼迫铲除教会。当他做这样的记述时,他要突出不同的、蕴酿着要发展下去的一些倾向,尤其是“撒都该人不断深化的嫉妒和敌意、法利赛人的调和,以及基督徒持续增加的喜乐及信心”15。但在述说这些事件前,他告诉我们说,使徒(尤其是彼得)在民间行了许多神迹奇事(12a节)。在记录了使徒所传讲的信息后,他继续描述那些证实这信息的奇妙神迹。这些神迹都在所罗门的廊下发生,就是彼得传讲第二次信息的东面回廊(三11)。现在,信徒都聚集在那里(12b节)。那些神迹带来两个有趣而相对的结果。一方面,没有一个敢贴近他们,但百姓却尊重他们(13节)。这可能是指反对他们的人没有勇气“与他们对垒”16,但从上下文看,其中的意思应该是,他们选择保持距离,而不跟他们在一起。另一方面,信而归主的人(这些人不惧怕使徒)越发增添,连男带女很多(14节)。海恩纯这样形容这现象:“一方面,因人们的惧怕而带来传道上的暂缓;另一方面,因人被吸引而引致伟大的宣教成就。”自从那时候始,这互相矛盾的现象不断地重复出现。神临在的彰显(无论是藉着传道或透过神迹,或二者兼具),总会令一些人感到惊惧,但却使另外一些人甚为向往。有些人被吓走,但另外一些人却被吸引,因而跟随主。
路加继续说,当这运动不断壮大时,有人将病人抬到街上(大概是他们患病的亲戚、朋友及邻居),放在床上或褥子上,以致彼得过来的时候,或者得他的影儿照在什么人身上(15节)。这行动可能是有点迷信的成分,但我并不觉得我们应该指责它,说它是相等于魔术。这些人的行为跟那患血漏症的女人无异:她相信只要她摸耶稣的衣裳,她便可以得医治,而耶稣却称赞她的信心。这些人也是这样,他们看见彼得的所言所行,深受感动。他们明白他是一个属神的人,是基督的使徒,而且相信只要接近他,便可以得到医治。路加选择了episkiazō(就是“荫庇”或“遮盖”的意思)这个字,大概有其重要性。他在他的福音书中曾经用过这个字两次,都是指神的临在之荫庇或覆盖18。
现在,有许多人不但带着病人,而且带着被污鬼缠磨的(路加并未将这两种人混为一谈),而他们全都得了医治(16节)。正如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故事彰显了神审判他们的大能,这里所叙述的,则表现了神奇妙的医治能力,以及他如何叫人得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