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入世的清教徒

基督徒社会行动的道德及神学基础

清教徒这种社会行动的立场,是以什么作为基础呢?这一问题的答案既涉及道德,也涉及神学。在道德方面,清教徒确信基督徒有义务照看那些穷乏的人。他们的社会行动植根于基督徒道德良知之上。巴克斯特写道:“真道德,或基督徒伦理,是由基督的灵所激发,通过信心,来爱上帝与人,并在敬虔、公义、博爱和忍耐的实践中操练。”@2巴克斯特还劝告说:“你们要小心,不要失去你们对人类应有的兼爱。”@3威廉·埃姆斯说:“为他人谋利益、造福他人,是所有人的责任。—–爱上帝不能不包含对邻舍的博爱—–两种爱缺乏任一种都不可能是真敬虔。”@4

@1在怀特(White)的著作中引用,pp.190—91。这是珀金斯谴责的另一个案例:“在批发商和零售商的行业中,有虚假的度量衡—–;用粉末给陶器上釉、上浆、吹制,还有黑店—–和所有不正当交易的方法—–。地主榨取租金、不合理地罚款、把自古以来就是公有的土地圈占起来;起因是他们在饮食和穿着上放纵没有节制。农户和粮商极不公义,囤积居奇,为自己牟取暴利,而不管穷人死活。”(White,p.192)

@2The Lust Work of aBeliever[Rooy.p.108].

@3The Life of Faith[Rooy.p.109].

@4Conscience.With the Power and Cases Thereof[George,pp.155-56].关于道德,柯顿·马瑟说过相同的话:“邻舍们!你们彼此相联。你们应该—–努力尽到好邻舍的责任。—–邻居的孤儿寡妇以及所有病痛中的儿童,你们都必须探访,并以一视同仁的恩慈,减轻他们的痛苦.”(Bonifacius[Miller,American Puritans,pp.216-17])

清教徒的社会参与也有神学的基础。天主教认为好行为有助于得到救恩;与此不同,清教徒相信,重生会导致人关怀社会。真实的敬虔产生好行为,这是感恩的行为,不是功德。柯顿·马瑟谈及他的父亲时说;

“他作出了一个崇高的范例,即:因为已被称义而有的好行为,不会达不到那些企图用好行为赚取称义之人的水平;那些否认可以用好行为换取功德的人,可以比世上最大的功德贩子更热心于好行为。”@1

敬虔导致高尚道德这一主旨,是清教徒经常谈论的一个话题。以利以撒·马瑟写道:“没有榜样,劝诫就没有什么益处;你们必须—–既用话语传讲,也用生命传讲;你们必须既讲论敬虔,也活出敬虔。”@2威廉·埃姆斯也同意:“内在顺服本身是不够的,因为全人都该降服于上帝。我们的身体是要献给上帝的。”@3

个人性的而非体制性的社会行动

清教徒不太信任政府或社团办事机构,而更确信个人的社会责任。对他们而言,有效的社会行动是从个人做起的。理查德·格里纳姆写道:

“如果人们首先自己认真归正,然后是他们自己的家庭归正那么他们就一定能看见上帝在这块国土上对我们的教会和共和体的丰盛赐福。因为个人组成家庭,家庭组成城镇,城镇组成行省,行省组成国度。”@4

@1Parentator[Edmund Morgan,Puritan Family,p.4].

@2A Serious Exhortation to the Present and Succeeding Generation in New England[Ed-mund Morgan,Puritan Family,p.102].

@3The Marrow of Theology,p.236.

@4Of the Good Education of Children[Emerson,English Puritanism,p.153).

这一陈述明确否定了现代自由派的立场,后者认为,与社会弊病做斗争的方法是增加社会办事机构。清教徒和我们一样清楚,人人都堕落了,而清教徒还知道,机构也逃脱不了堕落的影响,因为机构是罪人的产物。M.M.纳彭总结了清教徒的这一理论,他写道:

“当我们把清教主义和现代集体主义系统相比较时,也能显出清教主义的个人主义性质。十六世纪的思想家们一点也不信任国家。一个系统的正确性救不了人。国家的正确性必须要有,但也必须有个人的合作和个人义务。”@1

清教徒处理财政资助的方法也同样是个人主义的。他们反对不分青红皂白的爱心,坚持资助只能给真正需要的人。在对待乞丐和流浪汉的问题上,威廉·珀金斯的观点可以说是典型的清教徒想法。珀金斯说,他们“(大体上)是被诅咒的一类人”,对教会和国家都是“瘟疫和灾星”。@2他还说:“我们的国土上有一条良好的法律,它和上帝的律法一致,那就是有能力劳动的人不得乞讨。”@3保罗命令:“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帖撒罗尼迦后书》3章10节),这是清教徒最常引用的经文之一。

克里斯托弗·希尔总结了清教徒的态度。清教徒认为,“不加分辨地施爱—–是对社会的危害。它妨碍穷人对自己责任的意识,并使他们不愿认真求职。”@4因此,许多清教徒更愿意让教会照顾自己教区内的穷人,这样就可以判定需求的真假。

清教徒从正面来处理失业救济的问题,即让人工作,使他们成为社会的劳动成员。理查德·斯托克(Richard Stock)指出:

“减少贫困的最仁慈的做法是让他们劳动。让穷人劳动的做法,使赠予者受益;使共和体受益,因为它既不必养懒汉,也不必养闲人;它也使穷人自己受益。”@5

@1Tudor Puritanism,p.348

@2Works[Hill,Puritanism and Revolution,pp.227-28].

@3Ibid.,p.231.

@4Puritanism and Revolution,p.222.

@5Commentary Upon—–Malachi[Hill.Society and Puritanism,p.277].

当休伊·彼得(Hugh Peter)从美洲返回英格兰时,他在一次讲道中告知国会:

“我在一个国家生活了七年,从没看见过一个乞丐,也没听到一句谩骂,更没遇见过一个醉鬼:有这么多工作要做,为什么在你们以色列人里要有乞丐呢?”@1

基德明斯特(Kidderminster)的牧师理查德·巴克斯特成功实施了一个项目,使得穷人能胜任当地纺织厂的工作。@2

清教徒深切地关注他们所处社会的境况。英克里斯·马瑟总结了清教徒的观点,他说:圣经之目的是向我们显示,“我们必须怎样侍奉上帝,又必须怎样服侍我们所生活的世代。”@3服侍我们所生活的世代:这一直是那些努力在世上活出信仰的基督徒们的座右铭。

不存在小人物:清教主义追求平等的趋向

尽管清教主义重视社区,但它也是一个有名的推崇个人主义的运动。个人主义的神学基础是信徒皆祭司。这种个人主义不是文艺复兴时代人文主义的个人主义,后者是一种自我实现,其基础是每个人都有内在的美善。因此,这是一种“普通人的—–个人主义”@4。

@1God’s Doings,and Man’s Duty[Hill,Puritanism and Revolution,p.234].

@2Thomas Fuller,Worthies[Hill,Society and Puritanism,p.138].富勒记载,多切斯特的约翰·怀特(john White)鼓励每个人去工作:“敬虔产生勤奋,而工业可以吸纳很多人(译注:“勤奋”与“工业”的英文均为industry)。”值得注意的还有:“城里不应见到乞丐。”(Hill,p.138)

@3David Serving His Generation[Carden,p.5.

@4清教主义的特征被描述为拥护普通人的个人主义,与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的个人主义形成对照,这一描述来自埃里克·梅瑟(Eric Mercer)的English Art,1553-1625(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p.6。哈勒说清教徒“想要成为“重要人物’的活泼期望使他们不会愿意做无名小卒。确信自己将要继承天国的人,现在也有办法赢得世界”(Rise of Puritan—ism,p.162)。

这种个人主义可以从清教徒平等化的愿望中看出来,他们视所有人在上帝面前是一律平等的,保护每个个人的重要性。例如,下列这些有代表性的宣言涉及了各类情况:

“对国度里最受藐视的人,要像对待国王的兄弟以及上帝国度和基督国度里的子民那样去对待他们。因此,国王不应自我感觉太好,以致不能服侍这些卑微的人。”@1

“在基督里,最贫穷的农夫与最显赫的君王平等。”@2

“没人能依赖自己的教养,或因高贵的出身和血统得荣誉,而只能因他被拯救出了黑暗的国度而欣喜欢乐。”@3

“国民不是为统治者设立的;统治者是为国民设立的。”@4

“所有基督徒—–受造均为上帝的祭司;所以在他们中不应有教士和平信徒,只应有基督徒选择的牧师—–;除非教会赞同,他们在这一职位上没有什么权力或权威。”@5

所有这些宣言都倾向于将人们置于平等的水平上,尤其是在属灵事务上。这些宣言都在挑战几个世纪以来的思想,即认为社会应自动地将某些特权转让给上层精英。劳伦斯·斯通写道:“由于清教徒良心的影响,在社会等级制度的所有各阶层中,对等级和头衔的崇拜受到了削弱。”@6这一趋势的结果之一是提升了每个个体的尊严及价值。一位现代学者相信:“清教主义和民主制度在最深层次上的纽带是,二者都一样尊重人类个体,而不管其所处的宗教、政治、经济或其他体制性地位如何。”@7当然,这并不是说清教徒应该可以预见到,民主制度最终会从他们的思想中生发出来。

清教徒很清楚,他们对普通人的重视是革命性的。克伦威尔组建新模范军,是基于功勋,而非地位;他写道:“军官的家庭背景并不比普通士兵更好。”@8

@1William Tyndale,The Obedience of aChristian Man[Campbell,p.117].

@2Hugh Latimer.A Most Faith ful Sermon Preuched Be fore the King’s Most Excellent Majesty[White,p.123].

@3William Perkins,Works[Hill,Puritanism and Revolution,p.237].

@4Samuel Willard.The Character of aGood Ruler[Miller/Johnson.1:254].

@5William Dell.The Way of True Peace and Unity[Woodhouse,p.312].

@6Stone.Crisis,p.745.

@7Perry,p.192.有关清教徒民主精神的原始文献,最佳的文集是A.S.P.伍德豪斯(A.S.P.Woodhouse)编著的Puritanism and Liberty。

@8Letter to Clarendon[Baltzell,p.803.

另一位清教徒写道:

“宣告耶稣基督在他的教会里掌权的声音,首先来自—–普通人—–。上帝使用普通人和群众来宣告,全能的主上帝掌权了—–。你们低阶层的普通人,不要灰心;因为上帝要在宣告他儿子国度这一伟大事工中使用普通人。”@1

约翰·本布里格(John Benbrigge)认为,真信心的一个基本标志是“珍视那些在基督里富足的最贫穷的人”,他还责备了那些喜欢“富有的凡夫俗子、而不喜欢贫穷的基督徒”的人。@2

这种对平等的态度传承于改革宗神学。清教徒将属灵事务,而非外在事物放在首位,这样就为削弱单纯基于出身和地位的特权,开启了一扇门。这也符合信徒皆祭司的教义。在这种思想氛围下,每位圣徒彼此都是平等的,比那种单纯凭借社会身份或组织身份来区分人高低贵贱的观念要先进。在威廉·戴尔(William Dell)看来,教会的规则:

“是维护基督徒之间的平等。因为我们的出身—–也许有很大的不平等,—–然而就我们的新生、重生而言,我们是从上帝生的,是完全平等的,没有谁更好或更坏,也没有谁地位更高或更低。”@3

托马斯·胡克也作了类似的阐述:

“将世上最平庸的圣徒与有渊博外在学识的学者进行比较.·;最无知的、几乎是天生呆傻的人,若比世上那些聪明、有知识的人更通晓基督里的恩惠和慈爱,就胜过一切最伟大的学者。”@4

@1Hanserd Knollys,A Glimpse of Sion’s Glory[Woodhouse,p.234].

@2Christ Above All Exalted[McGee,p.191].

@3The Way of True Peace and Unity[Woodhouse,pp.308-9].托马斯·亚当斯也有类似宣称:“出生不能使人尊贵,新生才能真使人尊贵。”(The Holy Choice[Walzer,p.235])

@4The Soul’s Vocation[Miller,Errand into the Wilderness,p.46].

若有人以为这只不过是无知者的偏见,可以将其与英格兰最有学识的诗人约翰·弥尔顿的声明做一番对比:相对于一位受过大学训练的神职人员,“一个没有学识的简单人,若活在他所拥有的大光中,就是更好、更聪明并更能教诲其他人过敬虔幸福的生活的人。”@1在这些声明背后的是这样一个原则:在评价人的价值方面,基督教引入了一整套全新的标准。

清教徒思想最明显的“民主”取向是,他们新颖地强调,治理要征得被统治者同意。十七世纪,人们逐渐认为,若行政官员和教会牧职人员的治理不能获得多数人支持,他们有权拒绝这种治理。每当清教徒占上风时,会众就发出选择自己牧师的声音。

在政治领域,约翰·温思罗普提出理论说:人们不应被置于任何人的统治下,除非“他们自愿并有约定”;并认为,任何情况下,“未经一国之民允许就将一些人置于他们之上来管辖他们”,是非法的。@2约翰·达文波特(John Davenport)在一次选举讲道中说:人民对一位统治者的支持是“有条件的—–所以,如果违反了条件,他们可以动用权利选择另一个统治者。”@3在英格兰,约翰·弥尔顿基于完全一样的立场为罢黜国王而辩护:

“因为国王和地方治安官手中握有人民的权力—–,所以人民应对这种权力的实施做出最佳判断,并据此选择他或拒绝他、保留他的职位或将他免职—–,因为人生来自由,他们有自由和权利获得最好的统治。”@4

这种对民主的热望并不一定是基于圣经或神学的根基之上。在一篇题为《建立在公义之上的宝座》(The Throne Established by Righteous-ness)的论文里,约翰·巴纳德否认任何政治机构本身就能保证社会成功:

“我认为,任何形式的平民政体,都不是上帝通过清楚地向任何人启示他的心意和旨意而亲自、直接指定的。”@5

@1Animadversions[Haller,Liberty and Re formation,p.55].

@2米勒在Seventeenth Century中引用,p.408。

@3Election sermon of1669[Miller,Seventeenth Century,p.421].

@4The Tenure of Kings and Magistrates[CPW,3:206].

@5Miller/Johnson,1:273.

现代民主制的兴起可以归功于清教徒吗?他们的全部政治环境和我们现在的环境大不相同,因此很难回答这个问题。至少他们营造了思想和实践的氛围,使得民主制的发展成为可能。有人对新英格兰的清教主义说过这样的话:

“有人声称,早期新英格兰的‘神权政治’很压抑。但是,在西方文化里,几乎没有什么社会比这一社会更彻底或更自觉地依赖于其成员的满意度—–。新英格兰公共生活的每个方面都需要公众认同。教会会员选举他们的牧师,市镇议会选举他们的市政委员,自由民选举他们的代表和治安官,民兵选举他们的指挥官。”@1

有一点毫无疑问:民主制的精神在清教徒思想中是根深蒂固的。@2

@1Foster.p.156.

@2玛格丽特·詹姆斯(Margaret James)写道:“清教主义帮助带来了现代民主精神的诞生”(p.25)。A.S.P.伍德豪斯相信清教徒所做的贡献是带来了“民主制所必须依赖的思想和感情习惯,如果缺少这些,民主制就会即时瓦解”(“Religion and Some Foundations of English De-mocracy”.Philosophical Review,61,no.4[O)ct.1952]:510).

小结

清教徒既是社会思想家,也是社会行动家。在国教会的环境中,即使是为了实施其特殊敬虔信念的自由,也迫使他们必须进入政治领域。

清教徒的社会行动基于圣约神学,它要求人追求社群的共同利益,并认为,人若对上帝的救恩怀有感恩之情,就一定会行善。清教徒社会行动的一个方面是关心帮助社会中的穷人。另一方面是既谴责私下的罪,也谴责公共的、社会性的罪。清教徒社会行动主要是志愿的、私人性的,而非政府行为或机构行为。

清教徒强调社群,同时平衡地关注个体的自由和尊严。清教徒向基于等级或出身的特权提出挑战,鼓励平等精神。他们也构思并实践了一种理论,即社会治理必须基于被统治者的赞同。

延伸阅读

Margaret James,Social Problems and Policy During the Puritan Revo-lution,1640-1660(1930).

Richard B.Schlatter,The Social Ideas of Religious Leaders,1660-1688(1940).

Helen C.White,Social Criticism in Popular Religious Literature of the Sixteenth Century(1944).

A.S.P.Woodhouse,ed.,Puritanism and Liberty(1951).

John Dykstra Eusden,Puritans,Lawyers,and Politics in Early Seventeenth-Century England(1958).

Michael Walzer,The Revolution of the Saints:A Study in the Origins of Radical Politics(1965).

Edmund S.Morgan,ed.,Puritan Political Ideas,1558-1794(1965).T.H.Breen,The Character of the Good Ruler:A Study of Puritan Political Ideas in New England,1630-1730(1970).

Stephen Foster,Their Solitary Way:The Puritan Social Ethic in the First Century of Settlement in New England(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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