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入世的清教徒

第10章:社会行动

“爱上帝不能不包含—–对邻人的博爱。”——威廉·埃姆斯

研究清教主义就是要探索清教徒如何在思想两极之间保持似非而是的平衡。许多看似相互对立的观念(例如信心和理性、理智和感觉、律法与恩典、幻想与积极生活、今世和永世、理论与实践、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会造成张力,而清教徒教义在这种张力中保持平衡。

清教徒关于社会中的个人这一思想在这一切中也许最似非而是了。我将在本章中概述他们关于基督徒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它将个人与社会、个人权利与社会责任、传统与激进、个人的罪与社会的罪、公众敬虔与个人敬虔、自愿与强迫、平等与等级制度等概念进行了统一。

社会参与是基督徒的使命

清教徒不是蒙昧主义者。他们认定社会是上帝命定的,是一个竞技场,在其上基督教原则应该获胜。在十七世纪中叶近二十年时间里,清教徒在英格兰政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在马萨诸塞和康涅狄格殖民地,他们在塑造社会制度和政府政策方面扮演了更积极的角色。

清教徒认为参与社会是适宜的,因为他们认为社会是上帝为今世生活所设立的秩序的一部分。约翰·达文波特(John Davenport)在1669年一次选举日讲道中说:“人对人进行有秩序的统治—–从根源上,这是来自上帝的。”@1

@1Miller,Seventeenth Century.p.421.

使命理念在清教徒思想里处于中心位置;清教徒将政治明确定位成使命。托马斯·亚当斯视“人的政府”为“最高、最忙碌的天职”。@1

文化参与是区分清教徒与美洲其他基督教团体的分水岭之一。一项研究显示,与费城贵格会相比,波士顿早期清教徒家庭的后裔成为知识界和政治界领袖的人比前者要多得多。@2天主教传统将脱离社会的人提升到了圣徒的地位,但清教徒塞缪尔·维拉德赞扬商人约翰·胡尔说,“他是地上的圣徒”,他没有逃避现实,而是“生活在世上一切的必要事务和紧急事务之中”。@3

清教徒关于基督教社会的理想是他们参与一切文化活动的基础。究竟如何实现这一理想,在清教徒之间存在广泛差异,但这一目标本身却从未受到过质疑。这一目标,用理查德·巴克斯特的一本书的书名来描述就是:圣洁的共和体。约翰·温思罗普评价清教徒在美洲的实验时说了一句更为著名的话:“因为我们必须想到,我们应该是建在山上之城,是万民瞩目的对象。”@4英格兰早期清教徒托马斯·卡特莱特指出:“共和体必须与教会一致[即采纳基督教原则]。—–教会是世界的根基,因此,共和体建立在此根基上,应该根据教会来构建。”@5一个多世纪之后,美洲的约翰·巴纳德(John Barnard)指出:“政府的最终和最高之目的,和所有人及其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即:让上帝凡事得荣耀。”@6

@1Works[Breen,p.8].

@2E.Digby Baltzell.Puritan Boston and Quaker Philadelphia.

@3The High Esteem Which God Hath of the Death of His Saints[Miller.Nature’s Na-tion,p.38].

@4A 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McGiffert,p.32].

@5A Reply to an Answer[Walzer.p.182].

@6The Throne Established by Righteousness[Miller/Johnson.1:275].

追求社会公益

清教徒关注社会健康发展,部分依据是社会公益是一种义务这一伦理。我们常听人指控清教徒为“粗野的个人主义者”,所以当我们发现清教徒实际上信奉公社制生活时,会很惊讶。

在清教徒治下的新英格兰,单身男女被强制与家人住在一起。1636年,康涅狄格通过了一条法律:“未婚又无仆人的年轻人—–未经所居住城镇的批准,不得自己持有房产。”@1普利茅斯于1669年制定了类似的立法。@2在1669至1677年间,马萨诸塞对六十位独居者采取过行动。@3清教徒有强烈的自我反省倾向,这在他们的日记和默想中表现得很明显。用一位学者的话来说,这“看上去不健康,实际并非如此,因为三个世纪以前人们居住得更密集。”@4

清教徒不像我们这个世纪的人这样认定社会的凝聚力依赖于政府结构。他们认为,不管政府如何组织,团体精神起着关键性作用。他们也认为,团体精神的基本要素是无私及互相关心。威廉·丁道尔写道:“邻人这个单词传达了爱的意思,表示一个人在需要的时候就在近旁、身边,可以伸出援手。”@5理查德·席布斯说:“一旦我们在基督里,我们就为他人而活,不再为自己而活。”@6在一个良好的社会里,“每部分”都与其他部分“相交融”,“他们要彼此分享,无论健壮还是病弱欢乐还是痛苦”。@7

@1Connecticut Records[Edmund Morgan.Puritan Family.p.145].

@2Morgan.p.145.

@3Emerson.Puritanism in America.p.134.

@4Ibid.

@5The Paruble of the Wicked Mammon[Campbell,p.111].

@6The Saints’Cordials[McGee.p.202].

@7资料来源不明,米勒在Seventeenth Century中引用,p.416。

清教徒关于社会合一的最卓越的一份论述,是约翰·温思罗普的讲章《基督徒博爱的典范》(A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是讲给乘坐阿贝拉(Arbella)号帆船去新英格兰的乘客们的。温思罗普说:“所有私人利益都必须让步于公共利益,因为特定的私人产业无法在公众受损害的情况下存留,这是真实的法则。”他接着说道:

“我们必须在此项工作中团结一心如一人,我们必须以弟兄友爱彼此接纳—–,我们必须坚持以全部仁慈、温柔、忍耐和慷慨,竭力维持亲密交流沟通,相互悦纳,视他人的处境为我们自己的处境,同欢乐、同哀哭,同劳苦,在工作中总把我们的职责和责任放在眼前,总将我们的社群当成同一身体的肢体,我们就应该在和平里相互联络,保持合一精神,这样,主就成为我们的上帝,乐于住在我们中间。”@1

难怪一位现代评论家说,这份讲章的精神更倾向于社会主义,而非资本主义。当然,这份讲章的精神更接近于保罗关于教会是基督身体的描述。

根据清教徒的观点,社会是由互相依赖的人组成的整个网络。这正是托马斯·列佛在保罗十字架教堂的讲道中所描绘的:

“商人通过买卖,工匠通过技艺,必须为共和体提供必需品和足够的物资。地主以适中的价格出租土地,必须向佃户提供田地,也必须低价出租住房。农夫必须以足够的勤勉来耕种土地,以便可以产出必需的作物、租金以及自己和社群全体的口粮。”@2

清教徒说,这种团体精神的动机是对公共利益或社会公益的强烈认同,并把这种公益置于纯粹的个人利益之上。在威廉·珀金斯看来,

“无论是谁—–如果他为自己谋利益,完全是为自己,而不为社会公益着想,这人就背叛了他的天召。那种‘人人为自己,上帝为人人’的说法,是丑恶的。”@3

理查德·巴克斯特指出,在神圣的共和体中,凡事都应该为了“社会公益及上帝的荣耀和喜悦”@4。1630年,约翰·柯顿劝勉那些离开要去他处谋生的移民者说:“每位离去的人,去吧!以追求公益的精神前行!不要只顾你们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5

@1Miller/Johnson,1:197-98.

@2A Sermon Preached at Paul’s Cross[Hyma,p.182].

@3A Treatise of the Vocations—–[White,p.245].

@4A Holy Commonwealth[Schneider,p.15].

@5God’s Promise[Carroll,p.133].

塞缪尔·维拉德说:“每个人都应当顾及全体的公益,如果他没有全心全意地追求公益,那么他就是个不公义的人。”@1

很显然,这种团体精神的观念有着很强的道德性。圣经《旧约全书》的律法书和先知书中的教导,《新约全书》的使徒书信内关于互相关心的劝勉,以及保罗关于信徒们是同一个身体的比喻,都符合这种精神。对于个人参与社会,清教徒最喜欢用的比喻是契约或合同。约翰·柯顿说:“一切公民关系都建立在契约之上。”@2托马斯·胡克还说,任何人如果选择进入社会,“就必须自愿将他自己和该社会的每位成员密切联系在一起,以推进该社会整体的美善”。@3

社会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契约。明白了这一理念,就容易理解清教徒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所寻找的平衡。契约既包括权益,也包括责任,既有应许,也有义务。社会凝聚力被视为“清教徒最伟大的成就”@4,但它不是以适量牺牲个人自由为代价而强索来的凝聚力。清教徒拥有平衡的观点;用威廉·珀金斯的一句话简单概述就是:我们可以为“养家糊口”而工作,而“我们生命的真正目的是侍奉上帝、服侍人”。@5

清教徒的社会行动

清教徒是福音派社会行动的原型。当我们使用“社会行动”这个词语时,首先进入我们脑海的几乎总是关心穷人这类行动。这确实是讨论清教徒社会良知的一个良好起点。清教徒留下的讲章和作品中的大量训辞则为研究这一题材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其中一份资料指出:“我们蒙召从事的一切民事活动、政治行为及一切有形活动有一个主要目的,即必须资助穷人。”@6

@1The Character of aGood Ruler[Miller/Johnson.1:252].

@2米勒在Seventeenth Century中引用,p.423。

@3A Survey[Carroll.pp.132-33].

@4提摩太·H.布林(Timothy H.Breen)和史蒂芬·佛斯特(Stephen Foster)在“The Puritans’Greatest Achievement:A Study of Social Cohesion in Seventeenth-Century Massachu-setts”中对瓦奥甘(Vaughan)和布雷莫(Bremer)的调研,pp.110-27。

@5A Treatise of the Vocations—–[Edmund Morgan,Political Ideas,p.56].

@6Richard Bernard,The Ready Way to Good Works[George.p.156].

一份题为《制造帐篷的圣保罗》的匿名作品宣称:“我们越努力从事各样工作,就越能够将我们的博爱延伸到贫困和绝望之人的身上。”@1威廉·珀金斯持这样一种论点:任何超出维持正常生活以外的收入,都必须直接用于“为他人办好事、—–救济穷人—–维持教会运作。”@2托马斯·列佛在一次讲道中说:“富人自己所持有的不应超过所需,并且要尽量给予穷人,满足其所需。”@3

但这种事光说是无用的。清教徒采取了什么实际行动来帮助穷人呢?圣公会教士兰斯洛特·安德列斯(Lancelot Andrewes)于1588年记述:伦敦的加尔文主义流亡者教会“将善事做得很好,以致他们的穷人没有一个人上街乞讨”,他感到遗憾:“这个城市,这个避难所,这些管理者,为什么不能做得像他们那样好?”@4W.K.乔丹收集了有关宗教改革运动时代英格兰慈善事业状况的大量数据。@5他指出,中世纪的天主教“对人类的属灵需求极其敏锐,而对于减少”贫困、痛苦和文盲“则显得吝啬、或缺乏效率”。与此相比,1480至1660年间,英格兰的私人捐献则令人印象深刻。乔丹下结论说,捐献者中有“一大部分是清教徒”。他认为自愿慈善捐助增长背后的“巨大推动力”是“出现了新教伦理”。@6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清教徒传道人自己大多是相对清贫的,但却是基督徒扶贫事业的特殊典范。塞缪尔·瓦德记载:“查德顿(Chadderton)先生这人真好,对穷人有着如此炽烈的慈爱,真是好基督徒的典型代表。”@7约翰·福克斯写道,他曾在伍斯特(Worcester)约翰·胡珀的家里看到“一张摆满精美肉食的桌子边围坐着一群乞丐和穷人”。福克斯询问后才晓得,胡珀有招待穷人吃饭的惯例。@8理查德·格里纳姆在他的教区制订了一个供销合作计划,来帮助穷人在危机时刻购买便宜的谷物。@9

@1Hill,Society and Puritanism,p.136.

@2Works[George,p.172].

@3A Sermon Made in the Shrouds in Paul’s[Hyma.p.181].

@4Spittle Sermon[Hill.Puritanism and Revolution.p.234].

@5Philanthropy in England.1480-1660(London:Allen and Uhwin.1959).

@6Ibid.,pp.17.20.151.

@7Diary[Knappen,Two Elizabethan Puritan Diaries,p.107].

@8Acts and Monuments[Emerson,English Puritanism,p.50].

@9Hill,Society and Puritanism,p.277.纳彭在Tudor Puritanism中总结说:清教徒牧师“打开钱包给急需的囚犯,帮助挣扎的学生读完大学,并将粮食低于市场价卖给穷人”(p.344).

清教徒对失业者也显示出同样的关心。加尔文曾在日内瓦市议会敦促市政官员为失业者找工作@1;一个世纪以后,塞缪尔·哈特利布(Samu—el Hartlib)这位清教徒乌托邦推崇者,建议应明确区分惯于游手好闲者和非自愿的失业者。他说:

“饥寒交迫的穷人期待着改革,如同干旱的大地期待雨水,—–国会亟需找到保护人民免受贫穷的方式方法。”@2

@1Hyma.p.86.

@2London’s Churity Enlurged[Jordan.p.213].

清教徒也鼓励采取公众行动来对抗某些形式的社会不公。例如,他们有能力采取措施反对抬高物价。有时,清教徒传道人利用讲坛影响物价。1673年,新英格兰清教徒乌里安·欧克斯(Urian Oakes)曾大声反对“对穷人进行压迫、压榨和折磨”@1。英克里斯·马瑟这样告诫他教区的居民说:

“一个穷人来到你们中间,要买一件必需品,无论价值多少,你们随心所欲地开出高价,却对他能卖出的商品尽量压低价格,—–而不顾这件商品的公正价值。”@2

这里有一个波士顿人罗伯特·基恩(Robert Keayne)的著名案例。根据温思罗普日记的记载,基恩是一个商人,“他比其他商人更臭名昭著,也更遭抱怨”,因为他定价过高。“教会辩论了这件事,有些人急于将他开除会籍;但多数人觉得,警告处分就足够了。”@3基恩被地方官员罚款两百英镑,虽然如此,他在最后的遗嘱和申诉中为自己作辩护,给人的印象是,清教徒社会对保护消费者权益过分热心了。@4

在英格兰,理查德·巴克斯特也同样显示出对社会中经济弊端的关注。他有一份不允许基督徒从事之商务活动的清单,其中包括超出物品的价值而取利,将商品装扮得比实际价值更好,掩饰商品的缺陷,尽可能高地定价格,以及在别人的必需品上占便宜。@5

清教徒的社会良知并不局限于有缺乏的基督徒,而是延伸至全社会。巴克斯特说:“敬虔的眼睛甚至可以温柔得为敌人洒泪。”@6有人问约翰·普雷斯顿一个问题:“你要让我们只爱圣徒吗?”他答道:“我们应该以一种怜悯的爱去爱其他所有人,我们理应向一切人类显示这种爱的丰盛。”@7托马斯·杜利特尔住在瘟疫肆虐的伦敦,他告诫其他清教徒要“对那些处于悲惨境地的人抱有同情心—–不管他们的属灵状况如何。”@8

@1New-England Pleaded With[Miller.Nature’s Nation,p.30].

@2The Day of Trouble Is Near[Miller.Nature’s Nation,p.31].

@3McGiffert,pp.114-16.

@4基恩(Keayne)的遗嘱再版于麦克基佛特(McGiffert)的著作,pp.117-21。

@5Chapters from AChristian Directory.Tawney编.pp.102-12。

@6Meditations and Disquisitions Upon the First Psalm[McGee,p.192).

@7Breast-Plate of Faith and Love[McGee.p.192].

@8A Spiritual Antidote Against Sinful Contagion[McGee.p.192).

有些人将清教徒丑化成一群只关心私下的罪,而不关心社会罪孽的人,这是不正确的。1592年前后,威廉·珀金斯在斯特布里奇集市的空地上讲道,公开抨击了他所处文化的罪孽。他列举了一个各类罪恶的清单,其中包括个人罪孽和社会罪孽,如“对上帝的旨意及如何敬拜上帝之事愚昧无知”、“蔑视基督教敬虔”、“亵渎”、“冒犯安息日”、“在人与人的交易中不公正”、“谋杀、淫乱、放高利贷、行贿受贿、敲诈勒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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