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入世的清教徒
第7章:教会与敬拜
“我支持这种意见,即:教会内的所有事务都应该纯洁、简朴,尽可能远离这个世界的成分和它的浮华。”——理查德·考克斯(Richard Cox)
清教主义以一场“各种敬虔且有学识的”人们的运动为开始,“他们坚持并期待按照上帝纯洁之道和国家法律,改革我们教会的纪律和礼仪”。@1清教徒这个名称,正如这个词的内涵所要表达的,首先表示一种洁净英格兰国教会的愿望,要在敬拜和教会治理上革除天主教残余的陋俗。但事与愿违,英格兰清教徒最终恰恰没有达到教会改革的目标。
@1A Part of aRegister的标题[Holifield,p.33].
在美洲,清教徒可以自由建立自己的教会,清教主义从未构成一种单独的宗派。从宗教改革运动起,可以说有信义宗教会和改革宗教会,但从未有过清教宗教会。清教徒分布于各宗派之中。因此,无论我们对清教徒的教会论如何加以理解,都不会牵涉到一个整合的宗派。
多数英格兰清教徒留在圣公会内。也有许多人不能和圣公会保持足够一致,于是离开了英格兰国教会,或是被国教会开除了。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当时英国政教不分,政府只承认一家官方教会。清教徒越频繁地被逐出国教会,我们就越能够毫不含糊地把清教徒说成是分离主义者。在清教徒运动的某些年代里,清教徒认定自己是长老会会员,实际上美洲许多清教徒就是如此认定的。虽然美洲许多清教徒在理论上试图保持圣公会制,但他们在教会体制的实践上却变成了公理会制。
当然,在关于敬拜和教会论的多数议题上,清教徒的看法理论上是一致的。清教主义至少留下了一个永久遗产,就是政教分离的“教会群体”,以及由此所催生的大量独立教会。但我们从开始讨论时就必须注意,与信义宗、改革宗、长老会等具有相对清晰定义的宗派相比,清教徒在教会归属上是比较混乱的。
决定教会体制的圣经基础
要探究清教徒的教会论,一个符合逻辑的起点是注意他们的理念来自何方。面对教会在天主教掌权的几个世纪里积累下来的奢华和礼仪问题,清教徒诉诸最强有力的约束措施,即圣经。他们决心将所有教会体制和敬拜实践限制于能直接在圣经里找到的陈述或做法,仅仅“无关紧要的事情”(甚至在这些事情上,清教徒仍要求基本符合圣经)除外。
路德虽然没有像清教徒那样严格强调教会一切事务必须依据圣经的原则,他还是写道:
“这世上有许多让人眼花缭乱的宗教及敬拜形式。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所有人—–都不按上帝之道办事,只按照他们自己心里的主见办事。—–上帝不接受他自己所命定的方式以外的敬拜。”@1
加尔文也作过类似的陈述:
“任何教会治理形式都不应由人的判断做出,相反,人必须等候上帝的命令。”@2
@1Commentary on Isaiah10:10-11[Plass.3:1548].
@2Commentary on Hebrews[Avis,p.114].
清教徒执行相同原则,即为教会实践寻找圣经依据。因此当来自英格兰的避难人士在日内瓦制定敬拜秩序时,他们规定,这是
“归正教会在上帝圣道指导下建立的形式和秩序,这圣道是我们救主留给我们以约束我们所有行动的唯一有效标准;故而人类手段无论在圣道中添加了什么,即便看起来是无比的美好、圣洁、美丽,但在上帝面前—–也是有害的、邪恶的、可憎的。”@1
更能代表清教徒特色的是托马斯·卡特莱特于1570年在剑桥大学所作的关于圣经《使徒行传》前两章的演讲。卡特莱特认为早期教会模式是后世所有教会应有的样式。这种诉诸使徒规范的做法具有深远意义,因为这使得清教徒可以拒绝天主教和圣公会的做法,例如设立基于《旧约》模式的礼袍和奢华礼仪,这些在新约时代已经废弃了。@2
清教徒依据欧洲大陆的先例,同时受卡特莱特的影响,将教会体制(尤其是正式讲道和祈祷)归回圣经权威作为一个主要诉求。《瓦尔德格雷夫祈祷书》(Waldegrave Prayer Book)的作者们要求人们“单单以他的话语为试金石”来检验其作品。@3《告诫国会》(An Admonition to the Parliament)要求国会“在上帝的教会里只施行主自己用他的话语所命令的那些事”。@4现在我们已看出,敬拜要想绝对不受传统的影响,或绝不让传统遗传后世,是不可能的。然而,清教徒还是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即废除了天主教和圣公会的先例,禁止将圣经以外的传统作为教会实践的基础。
@1The Form of Pruyers and Ministrution of Sacraments.etc.Used in the English Con-gregation at Genew[Knappen,Tudor Puritunism.p.140].
@2例如,威廉·特纳(William Turner)写道:“但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并没有提及教宗的庆典、法规和传统;因此,它们对于基督的教会并非必要”(The Second Course of the Hunter—–[Knappen.Tudor Puritanism.p.69]).
@3戴维斯在Worship of the English Puritans中引用,p.2。
@4Puritan Mani festoes,p.8.
清教徒的态度是其圣经权威观的逻辑自然结果。清教徒和加尔文一样,认为圣经不只与个人救恩有关,也是指导全部生活的完全而有效的权威。威廉·埃姆斯说出了其主旨:
“圣经不是指导一部分信仰和习俗的准则,而是指导一切的准则:在上帝的教会里不该有—–圣经中没有记载的任何事情,无论它是出于传统还是出于何种权威。”@1
亨利·雅各布(Henry Jacob)也说过类似的话,他说:
“新约圣经对于处理敬拜上帝的全部事务,是绝对完全的。”约翰·欧文确信:“圣经包含了如何敬拜上帝的—–所有必须知道之事。”@2
清教徒坚持教会实践必须以圣经为依据,是他们一个更大的诉求的一部分:他们反对将传统作为宗教信仰的足够权威。实际上,清教徒在其书面声明里,经常一面呼吁教会实践应该以圣经为准则,一面攻击天主教和圣公会基于传统的教会实践。1605年,一份致国王的“请愿书”请求国家允许:
“公开聚集在一起侍奉并敬拜上帝,只在我们中间平和地运用并享受敬拜上帝和治理教会的自决权—–不依据人的任何传统,只依据写于圣经中的上帝之道。”@3
@1The Marrou of Sucred Divinity[Davies,Worship of the English Puritans,p.5].
@2出自雅各布(Jacob).戴维斯(Davies)在Worship of the English Puritans中引用,p.77;Owen.Works,14:84。
@3Davies,Worship of the English Puritans,p.79.塞缪尔·卢瑟福写道:“所有外添到上帝话语上的东西都是非法的”(The Divine Right of Church-Government—–[Rogers.p.352])。
最重要的,以圣经,特别是以使徒开创的前例为准则这一做法,意味着拒绝天主教/圣公会的礼仪、仪式和财富。约翰·贝利(John Bale)对这一点的论述特别透彻,他说:基督——
“从未允许过他们举行这些仪式。他从未穿着礼袍、拿着十架苦像和蜡烛台和大家一起列队行进。—–他从未主持过弥撒、教堂晨祷或晚课。—–他从未为教堂、圣餐杯、圣灰、棕榈树、蜡烛、大钟或铃铛祝圣过。他从未制作过圣水或圣饼及其他类似的东西。但这些不符合上帝诫命的愚蠢庆典,他称之为法利赛人的酵、可诅咒的伪善。”@1
并非所有清教徒在依据圣经这一原则上都同样严格,这使清教主义内部产生了某些分歧。虽然正如约翰·胡珀所言,即使“无关紧要的东西也必须源于、基于上帝之道”,这可以只是从圣经里推导出来的一般原则,而非特定规则。@2托马斯·卡特莱特概括了用于衡量敬拜细节的四项圣经标准:
“《哥林多前书》10章32节:首先,不能使人跌倒,尤其是在上帝的教会里。
“《哥林多前书》14章40节:其次—–所有侍奉必须按秩序合宜地进行。
“《哥林多前书》14章26节:再者,所有侍奉必须对人有教导意义。
“《罗马书》14章6~7节:最后,所有侍奉必须为了上帝的荣耀。”@3
在实际操作中,再次用卡特莱特的话来说就是:
“有些事情应留给教会决定,因为其性质随时间、地点、人物及其他环境而变化,不能一劳永逸地设立起来而不再更改。”@4
@1Yet aCourse at the Romish Fox[Knappen.Tudor Puritanism,p.66].
@2John Hooper.The Regulative Principle and Things Indifferent[Murray.p.55].
@3The Works of John Whitgi ft[Coolidge,p.5].
@4Ibid—–p.6.
总之,威廉·布拉德肖(William Bradshaw)1605年编纂的《英格兰清教主义》(English Puritanism)这本书准确地描述了我上面所讲到的依据圣经这一原则:
“他们相信并坚持,那保存于先知和使徒书卷中的上帝之道是绝对完美的,由教会元首基督所赐予,作为唯一的正典以及所有宗教信仰事务和敬拜服侍上帝等诸般事务的规则。经不起上帝之道检验的事物,无论是什么,都不合法。”@1
如果有人觉得这有点过于严格,请牢记清教徒所处的背景。他们试图改革当时的教会结构。他们需要一个属灵权威来改革这个由于遵循人的传统而失控了的教会结构。在这一背景下,“期待我们的教会在纪律和庆典上按照纯正的上帝之道加以改革”,就是完全合乎逻辑的了@2。正如霍顿·戴维斯所言,“归正神学必然意味着敬拜礼仪的改革”,而接受圣经权威恰恰是归正神学的根基。@3
教会是一个属灵的实体
清教徒教会论中最伟大的遗产,在当时也最具有革命性的,是教会乃一个属灵实体这一观念。教会不是宏伟壮观的建筑物,也不是精美的教士礼袍,而是蒙救赎者的集体。
清教徒多次显示他们认同路德的格言:“教会是灵魂的集合体。—–真正、实在、正确、根本的教会是一个属灵实体,而不属于任何外在事物。”@1对威廉·高治而言,教会由那些“内心确实—–信奉基督”的人组成。@5约翰·胡珀不承认教会由“主教、神甫及其他教士”组成,而确信教会是“所有听信并遵行上帝话语者的集合体”。@6理查德·巴克斯特也同意:教会是“基督徒的圣洁团契,在对上帝的公开敬拜和圣洁生活中,常有圣洁的交通和相互的帮助”。@7
@1English Puritanism—–[Davies,Worship and Theology—–1534-1603.p.70].
@2A Part of aRegister的标题[Holifield,p.33]。
@3Worship of the English Puritans,p.15.罗杰斯注解道:“清教徒反对宗教形式主义,是他们接受圣经为所有教会教义及实践的指南之结果。”(p.60)
@4Debate with Al veld[Plass.1:272].
@5Works[George,p.316].
@6Later Writings[Knappen,Tudor Puritanism,p.101].
@7AChristian Directory[Rooy,p.92].哈勒在Rise of Puritanism中解释说:清教徒“认定真教会的标志,既不在于教区,也不在于民族,而是单单由圣徒聚集而成的群体”。
教会的这些定义中所隐含的,是清教徒对无形教会的重视,超过任何类型的制度结构。教会重点不在于职业教士及其礼仪。《约翰·鲍尔要理问答》(John Ball’s Catechism)问道:“你们所理解的教会是什么?”答:“我们所理解的教会不是教皇—–;也不是在公会议中遇见的主教和枢机主教—–;而是全体信徒的集合体。”@1如果教会在本质上来说是无形的、而非制度化的,那么教会元首很显然不是教皇或教会公会议,而是基督。清教徒再三强调这一观点,正如高治所说:“教会当然以基督为元首。”@2
视教会在本质上是属灵团体的另一个推论是,教会与任何特定地点无关,无论是圣龛、大教堂,还是教会建筑。威廉·丁道尔是最早倡议这一观点的人之一,他说:
“上帝是灵,应在灵里敬拜他;虽然他无所不在,但他活生生地、荣耀地住在那些爱慕他律法、信靠他应许的人—–心里。哪里有这样的一颗心,上帝就毫无例外地在那里聆听这颗心的祷告。因此,外在的场所是无关紧要的。—–”@3
在所有这类论述中,以乔治·吉莱斯皮(George Gillespie)的论述最让人难忘:
“对我们基督徒而言,没有什么田地是陌生的,没有任何土地是不圣洁的;每处滩涂都是珍宝,每处房子都是锡安;每个忠信的团队,是的,每个忠信之人的身体都是侍奉上帝的殿。”@4
@1A Short Treatise—–[Warfield,p.182].爱德华·德灵写道:“上帝之家既不在罗马.也不在罗马的神殿,—–而是在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那些敬畏上帝、施行公义的人,他们就组成了教会。”乔治对此这样注解:“整个英格兰新教被这场运动赋予了这样的特点——离弃体制教会,趋向于更属灵的教会观。”(p.317)
@2Works[George.p.316].
@3Works[Campbell,p.98].路德反复强调同一个主题:“因此,不是石雕、良好的建筑和金银饰品,使得教会成圣,只有上帝的话语和纯正的讲道才能。因为无论在哪里,只要上帝的美善得到颂赞并显明给人,人的灵魂被高举以致能够信靠上帝,并在急难时呼求主,那里就真有一座宏伟的圣殿。”(Commentary on Gen.13:4[Plass.1:297])
@4Dispute Against the English Popish Ceremonies[Davies,Worship and Theology—–1603-1690.pp.21-22].
消除教会是某个地点这一观念对敬拜的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敬拜不再局限于教士在特定圣所所做的事。敬拜成为所有基督徒随时随地都可以做的事。帕特里克·柯林逊(Patrick Collinson)对清教徒有关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总结,他说:
“在某种意义上,清教徒生活在对上帝的持续敬拜之中,他们时刻鲜活地感受上帝的旨意,生命不断在个人、家庭和公共敬虔行动中得到更新。”@1
如果教会不是职业教士或建筑物,那么教会的可见记号是什么呢?在清教徒教会论中,教会的可见记号主要是由信徒之间特定行动的关系以及联系或团契来定义的。
真教会的行动是可见的。理查德·席布斯遵循约翰·加尔文的教导,坚持认为这些行动是“纯正地传讲福音,正确地施行圣礼,敬虔地祷告,坏人得到公正的惩罚。”@2《告诫国会》中指出:“真正的基督教会为人所知的外在记号是纯洁讲道、忠实施行圣礼及某些教会纪律。”@3
对几乎所有清教徒来说,生活的基本核心是讲道、圣礼和纪律,有个别作者还添加了祷告、捐献等事宜。
这一关于可见教会的定义不符合天主教和圣公会的形象,正如清教徒敏锐观察到的:
“如果我们观看教皇制教会的外貌,主啊,和基督的真教会(现时以真正传讲上帝之道、严格施行圣礼、实施教会纪律为标志)相比,它是多么灿烂华丽呀!”@4
@1Collinson,p.356.
@2Works[Rooy,p.33].
@3Puritan Mani festoes,p.9.
@4John Bradford,The Hurt of Hearing Mass[Murray.p.17].
其次,教会的可见证据也表现于基督徒之间的联系上。例如,《约翰·达文波特信经》(John Davenport’s cread)对教会的定义,强调关系:
“它是忠信圣洁之人的集合体,他们被从世界呼召出来与耶稣基督契合,通过一个相互契合的神圣盟约,团结成为一个集合,他为元首,他们是肢体,并且他们互为肢体,共同圣洁地敬拜上帝并彼此教导。”@1
这一定义看起来简单,却非常具有革命性,因为它带来了一个清教徒所没有预见的结果:它意味着,教会会员身份是自愿的,而非被迫统一加入国立教会。在回答“这样的教会如何组成?”这个问题时,《亨利·雅各布要理问答》(Henry Jacob’s catechism)中给出这样的答案:“通过信徒的自由意愿,聚集在一起,立约作为会员,共同生活在一个圣洁的团契里。”@2
这里我们发现了清教徒最持久的理念之一的种子,即:根据会员对教会的偏好,志愿地成为教会会员。正如柯林逊所述,清教徒据此很快确立了一种趋势,它“明确无误地指向志愿会员制和独立制度”@3。
清教徒贬低体制性教会而推崇属灵活动和团契,与他们关于体制性教会并非完全无误的教义是相辅相成的。约翰·普雷斯顿说:“不犯错误这一属性专属于上帝,—–任何受造物都没有这一属性。”@4威廉·珀金斯说:“地上所有可见的教会—–都有可能背离信仰。”约翰·欧文断言:“在这世上,教会是不会绝对无—–错谬的。”@5
我认为,只有在这一背景下,对清教徒捣毁圣像(即拆毁教堂里的肖像)这一话题进行讨论才开始有意义;这一话题曾经被人严重误解。正如弥尔顿所言,既然上帝“喜爱公正和清洁的心,胜过所有的圣殿”@6,那么,为实现敬拜的外在效果而过分铺张浪费,既不合乎逻辑,也是属灵上的误导。
@1出自约翰·柯顿的The Covenant of God’s Free Grace[H.S.Smith,p.112]。
@2Principles and Foundations of Christian Religion[H.S.Smith.p.83].
@3Collinson.p.381.
@4Sermons[George.p.318].
@5Perkins.Works[George,p.318];Owen.Works.14:30.
@6Paradise Lost.bk.1,lines16-17.参考戴维斯在Worship and Theology—–1603-1690中的注解:“对贵格会信徒和清教徒而言—–唯独被分别为圣的人才是上帝真正的圣殿。”(pp.19-20)
清教徒称其教堂为“聚会之家”,努力将注意力从有形的场所转移到属灵活动这一教会敬拜的真正核心上。对于所有相信教会“真正的美丽都是内在的,—–外表要尽量简单”的人,唯一可能的选择就是将所有看得见的肖像从教堂里除掉。@1我们将会看到,清教徒捣毁圣像还有其他原因(主要是憎恶拜偶像),但信奉属灵居首位的教会论,是关键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