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圣灵的大能

二、爱的不可缺少性(十三1-3【注释19】

部分是出于牧养工作的感同身受,部分是因为自己也说方言(见十四18),保罗以第一人称写了这一部分。第一个子句的结构【注释20】可能表示着重点是在末尾:「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甚至天使的话语……」(参《现代中文译本》)。到底是保罗还是他的读者,以为他们的方言恩赐是天使的话语,我们不清楚。犹太人少数有趣的类似句子表明这是有可能的【注释21】;但是,保罗可能是用夸张的写法,尽可能地跟爱形成鲜明的对比。我猜想一个学究可能会争论说,这些方言不可能是天使的话语,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当天国完满实现的时候说方言归于无有,这一点就成为愚蠢的,因为那正是我们更有可能遇见天使的时候!但是,关于在新天新地里,我们将说哪一种语言或哪些语言的问题,我要把它留给那些在推测上比我更有恩赐的人。保罗的观点是相当简单的。无论我的方言恩赐是如何崇高,若没有爱,我不过是一个鸣的锣或响的跋罢了。

这个价值判断是要引起读者震惊的。它的一部分能力在于,保罗不仅仅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是,说方言却没有爱——成为鸣的锣或响的钹不是方言这种恩赐,也是说:我自己仅是鸣的锣或响的钹而已。甚至现在完成式的γεγονα(gegona、)也可能是深具意义的:不仅仅是「我是一个鸣的锣或响的钹而已」,而是(直译为)「我己经成了鸣的锣或响的钹一般」——我说方言却没有爱,这样的行为仿佛给我留下了永久的影响,降低了我的价值,把我转变成某样东西,是我不应该有的样子。【注释22】

鸣的锣或响的钹究竟指的是什么,这一点并不清楚。类似的东西很多,使得我们不容易确定保罗心里想的是什么【注释23】。至少,他是在说: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变成空洞、无意义的噪音。我的方言恩赐没有任何属灵的意义。因为他可能是指异教徒在崇拜中使用的乐器,有些人就认为保罗的意思是:一个人如果说方言,却没有基督徒特别的爱,这人跟异教徒没有区别。这样的解释是可能的,但有一个条件:保罗在他的隐喻中稍微有些掺杂;毕竟,他说成了鸣的锣或响的钹一般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他的方言恩赐。如果他真想要清楚无误地说明跟异教的联系,那么,比较清楚的说法是:方言的恩赐堕落成异教的乐器,或参与的人堕落到异教崇拜者的层次。

显然,保罗在第二节使用最大程度的假设状况。他自己并不认为有任何先知能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因为他接下去说:「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讲的也有限」(十三9)。在这段经文中,如果「奥秘」和「知识」之间有区别的话,前者是指末世的状况,后者指神全盘的救赎目的;但是,保罗可能没有作清楚的区分【注释24】。保罗的要点是,即使是说预言的恩赐,无论它说出怎样可靠的信息,如果没有爱,本身也是没有价值的。信心的恩赐也是一样——正如在十二章九节,这里的信心不是指使人得救的信心,而是指比较特别的信心,就好像能够移山的信心——如果没有爱,信心本身就没有价值。然而,保罗再一次下结论,这结论甚至更使人震惊:不仅没有在爱中运用的属灵恩赐是毫无价值的,而且,保罗说:「我就算不得什么」——「从属灵的角度看,我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

但是,保罗不打算只是提及比较奇特或「神奇」方面的χαρισματα(charismata)的例子。在第三节,他继续说到难以置信的自我牺牲的善事【注释26】,甚至亲自经历烈火的痛苦而殉道(如果《和合本》所采用的读法是正确的)【注释27】,就好像马加比时期(Maccabean)犹太人的殉道【注释28】,或但以理书三章二十八节那三个英雄一样。结果是一样的:没有爱,我什么也没有得到。我的慈善行为、以及即使在面对殉道时仍然忠于真理的坚定决心,这些事情的本身并不能见证我的属灵地位,或我对圣灵有超越的经历。在这一切之中,如果没有爱,对我没有任何益处。在这个神圣的算术中,五减一等于零。

在这三章经文的文理脉络中,保罗在这几节经文的论点是清楚的。他其实是说:你们这些人以为自己说了方言就很属灵,以为自己运用了说预言的恩赐就证明自己从圣灵得到很大的能力;但你们必须明白,你们已经忽略了那最重要的。你们所运用的这些属灵的恩赐,本身并不证明你们的灵性比别人高超。还有你们这些喜欢借着行善来证明自己在圣灵中有丰富特权的人,你们必须学习这件事:若没有基督徒的爱,善事完全不能表达你们对神的经历。如果爱没有成为你们操练恩赐的特征,无论神赐给你们什么恩典的礼物,你们仍然是灵命破产,在属灵上一无所有的。

如果保罗是对现代的教会说话,也许他会进一步推论说:你们这些基督徒,借着你们头脑中所积存的神学知识来证明自己的属灵,我告诉你们,这些知识本身不能证明什么。还有你们这些人,因着你们有某种形式的敬拜(无论是庄严正式的形式,还是活跃自发的形式),就断定你们的聚会是有圣灵同在的,如果你们的敬拜模式并不是爱的表达,你们在灵性上就是一无所有的。你们这些人,坚称说方言见证了圣灵第二次的工作、圣灵的洗,我告诉你们,如果爱不是你生命的特征,甚至连圣灵在你们身上第一次工作的证据也不存在。

在这些例子中,保罗丝毫没有贬低属灵的恩赐,但是,他拒绝认可对任何一种恩赐的任何正面的评论,除非这种恩赐是在爱中运用出来的。因此,重要的是,就着属灵的益处或者见证圣灵的同在而言,任何特别的恩赐都不是必要的;然而,爱是不可少的。【注释29】

三、爱的特征(十三4-7【注释30】

这几节经文与其说是在界定爱的意义,不如说是在描述它;而且,甚至连这些描述也是实践性的,而不是理论性的。在这个简洁有力的清单中,没有一项要素是有关情绪的;每一项要素都是有关行为的。保罗一下说到爱是什么,一下说到爱不是什么,然后又回头说爱是什么:第一对特征是正面的,然后是四对负面的特征(最后一个特征又从正面来重述),接下来是另外两对正面的特征。在这整个过程中,爱被拟人化了:在这一章中,这爱是如此强有力地占据了保罗的思想;这爱本身是有恩慈、或不自夸等等,而不是表现出爱的人是有恩慈、不自夸等等。

如果缺乏爱,会发生什么事情呢?没有爱,会造成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自卑感和优越感。看上去,仿佛第四至五节一直是针对这样的个性特点所做的直接响应。爱是恒久忍耐:通常,这个词不仅表示愿意长久等待,或忍受痛苦而不放弃,更是指忍受伤害而不报复【注释31】。爱是有恩慈——不仅仅是在面临伤害的时候能够忍耐,或长时间地忍受,而是快快地以恩慈回报它所受到的伤害【注释32】。

从负面的角度来看,爱是不嫉妒:非灵恩派必须学习这个功课。爱也是不自夸:灵恩派必须学习这个功课。保罗用来表示「不自夸」的这个特殊动词,在新约圣经中只有出现在此处;然而,从其他来源可以得知,它有炫耀吹嘘的含义【注释33】。更广泛地说,爱是不张狂(按字面意思是「趾高气扬」,在前面,保罗已经把这个词应用在哥林多人身上〔四6、18、19,五2,八1〕)。爱是不作害羞的事;也就是说,爱是不会对别人举止失礼,正如在七章三十六节(那里的「待……不合宜」,跟这里的「作害羞的事」是同一个词语)所说的,如果一个男人激起了一个青年女子的喜爱,然后又拒绝跟她结婚,这样行是不合宜的【编按:《和合本》的译法所反映的是另一种解释;《新国际版》的译法比较接近《现代中文译本》与《新译本》】。用一句很贴切的话说,要认出一个君子,不是看他怎样跟自己的国王说话,而是看他怎样对自己的仆人说话。对国王表现出的谦恭有礼,可能根本不是出于内心,而是基于识时务、为了自己的利益罢了。更加基本的是,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爱不仅仅是不求不属于它的东西;它是预备好,甚至连它有资格得到的东西,也愿意为别人的缘故而放弃。」【注释34】在人际关系中,爱是不轻易发怒;也就是说,它不会动不动就生气:轻易发怒是一种尖锐的脾气,虽然藏在值得尊敬的外表底下,却在受到(真实的或想象的)冒犯时,因为愤怒而爆发出来。【注释35】

但是,万一确实受到伤害了,又怎样呢?保罗回答说:爱是「不计算人的恶」,计算人的恶就是心里存有一个个人受委屈的秘密档案,每当有可能遇到一些新的、微不足道的冒犯时,就去查阅这个档案,或紧抓着这个档案所记载的不放。在面对真实的邪恶时,爱的立场是阻止这样的计算;因为从一个很深的层次来讲,爱不能容忍人吹毛求疵或假冒伪善:爱是「不喜欢不义」(6节)。不义就像假装的自义一样,在淫秽的事物面前道貌岸然,装出愤怒的样子,但是在私下里,却显出粗俗下流来。爱不喜欢无尽地讨论我们所服事的教会和机构有何不对之处,只有在必须要求合适的公义时,才会谈论这样的主题。如果有任何关于正确或合乎真理的报导,爱会为此而欢欣鼓舞,或者,如果这里使用的复合动词不仅是为了加强语气而已【注释36】,爱会跟别人一起为真理而欢喜。「爱不是通过搜索和指出错误的事,来使自己与众不同;它乐于放下自己的身段,与别人一同为正确的事而欢喜。」【注释37】

第七节作了总结,使用总是(《和合本》译为「凡事」)这个词来描述【注释38】。维希迈耶(Wischmeyer)的说法很能令人信服,他指出:重复使用这个词(在十三1-7节用了七次,翻译成「各样的」、「全备的」、「所有的」、「凡事」)是一种辩论手法【注释39】。保罗是针对哥林多人的光景而说的,他们不遗余力地信奉过度实现的末世论,我在本书第一章已经提到这一点。他们认为「凡事都可行」(见四8,六12),因为末世的国度已经开始。但是,保罗在十三章七节回答说,基督徒的爱仍然是凡事忍受(《吕振中译本》,也许比《新国际版》的「保护」好;《和合本》作「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这就是说,爱需要自愿减少部分的个人自由,保罗已经在这封书信的前面讨论过(尤其是在第八-九章)。基督徒的爱总是忍受(或者,也许是「忍受所有的事情」);爱总是相信——这并非意味着爱是轻信,而是说它喜欢无偏见、坦率、和接纳,而不是怀疑和愤世嫉俗。爱希望能有最好的结果,即使因为不断受到人身的诋毁而失望,仍然还有一线希望,「总是预备要给冒犯者再一次的机会,并且要原谅他『七十个七次』(太十八22)」【注释40】。爱是忍耐:「当情况不利时,〔爱〕希望能有最好的结果。而当希望一再落空时,爱仍然勇敢地等待。」【注释41】

在继续下去以前,我们必须先问一个问题:基督徒的爱有什么特别之处?也必须确认这一章所描述的爱,意思不是名词αγαπη(agapē)或其同源动词αγαπαω(agapaō)的内在本质。当然,这个意见跟盛行的看法相反。一般都认为:圣经选用这个词来表示「爱」,而不是用其他的词汇,是因为只有这个词组捕捉了神那坚定不移、寻求他人的益处的爱。从语言学上看,这是不正确的:乔利(Joly)按时间顺序,妥善而有趣地讨论了有关爱的各种词汇的发展【注释42】,我们无法在此细述。在《七十士译本》中,虽然暗嫩乱伦地爱上他的同父异母的妹妹他玛,动词还是可以用αγαπαω(agapaō;撒下十三1)。约翰福音中有两次提及圣父爱圣子:一处经文用αγαπαω(agapaō),而另一处用φιλεω(phileō;分别在约三35和五20)。当保罗详细说明底马因为贪爱现今的世界而离弃他时,他并不认为用αγαπαω(agapaō;提后四10)这个动词是不妥当的。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我所要表明的论点只是说,不存在什么内在本质,使得一个特定的词组表示特别神圣的爱【注释43】。另一方面,这绝不是说神的爱,或者基督徒的爱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是有不同之处;然而,如果我们想要发现不同在哪里的话,我们不应该在某个特定词组的特殊语意范围内寻找,而是要在圣经对爱所做的描述、所赋予它的特征里寻找。

就着哥林多前书的这一章而言,它所描写的爱引起了冗长的学术辩论:它所论及的究竟是爱神还是爱人——仿佛保罗传讲的基督徒福音,允许你在这两者之间选择一个似的【注释44】。另一个著名的著作把这种爱跟性爱(eros)相比较:它的结论是,这种基督徒的爱,本质上是神的爱,神把祂的爱赐给了人,这几乎就等于是恩典【注释45】。但是,头三节经文坚持说到的爱,是期望你和我要去实行的爱。一个比较明智的看法大致是这样的:「哥林多前书十三章真正要区别的,也许是自我中心的爱和利他主义的爱。界线不是在爱神和爱人之间,而是在这两者和自爱之间。基督教的精髓就在于此;在于征服自私的慈爱。」【注释46】然而,即使是这样的评价也多少有些不足;因为十三章三节所设想的,可能就是罕见的利他主义,就是放弃所有的个人财产,甚至牺牲自己的性命,却没有爱!

如果我必须用几个词,来说明神对我们的爱有什么特别之处的话,那就是神的爱是自发的【注释47】。当一个年轻人热烈地宣告「我爱你!」,来表白自己的心意时,至少,他的一部分意思是说,他发现自己所爱的女子是可爱的。至少,他的爱有部分是由这爱的对象所引发的。但是,神却爱那不可爱的。正如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告诉我们的,如果神爱世人,不是因为世人太可爱了,使神情不自禁:根据约翰使用的世人一词来判断,神爱世人,仅仅是因为祂就是爱。由此衍生而来的,就是基督徒学习怎样去爱:他们学习用神那样自发的爱去爱人。当然,与神的爱不同的是,我们的爱不是绝对自发性的;但是,从某个角度上说它是自发的,因为神的恩典给信徒带来如此大的改变,使他或她所响应的爱是发源于基督徒的品格,也相对地比较少取决于对方的可爱。

在希腊罗马的世界里,这个观点越发令人吃惊,因为他们把「爱」当作一种「强烈的情感」,不被视为一种公众的美德。博爱为善是受到尊敬的,但是,爱不是,因为希腊思想的主要流派都推崇「无情感」——也就是说,对人生抱持一种冷静理性的态度——是最理想的。然而,此处,我们发现使徒保罗坚称,真实的基督徒身分不可缺少的证据,是一种以爱为特征的生活,也就是说,借着一种「热情的」生活方式来显明的。

到此也许你会问,我是否忘记了本书的主题。我如果努力解释预言和方言的性质,可能好过在圣经中追踪这些主题(无论它们是多么有趣)。事实上,我的这个作法是有直接的关连的。如果这是这一章中所描述之爱的特征,我们不仅可以立即明白、爱怎样成为「最妙的道」,而且知道这种爱的出现,怎样成为圣灵同在万无一失的验证。各式各样的属灵恩赐,确实是重要的,也有很高的价值,正如保罗所给予它们的评价一样,却都是外邦人可以模仿的。这种品质的爱却不能被复制。就是因为这个缘故,耶稣才亲自宣称说,这爱是祂的跟随者与众不同的特征;因为当祂说:「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十三35)时,所说的就是这种质量的爱。在神学和解经学上,无论有怎样的鸿沟把灵恩派和非灵恩派分隔开来,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忽略,这个在符合圣经的基督徒信仰中居中心地位的、特有的、不可取代的因素。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