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主耶稣与他的朋友

第9章耶稣为自己和跟随祂的人祷告

——约翰福音十七1-19

1耶稣说了这话,就举目望天,说:「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

2正如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祂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祂的人。

3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4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

5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

6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他们也遵守了你的道。

7如今他们知道,凡你所赐给我的,都是从你那里来的。

8因为你所赐给我的道,我已经赐给他们,他们也领受了,又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并且信你差了我来。

9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

10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

11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

12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

13现在我往你那里去,我还在世上说这话,是叫他们心褢充满我的喜乐。

14我已将你的道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

15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或译:脱离罪恶〕。

16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

17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

18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

19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

依照传统,长期以来,基督徒都将约翰福音第十七章称为耶稣受难前的「大祭司的祷告」。这个名称很不适合,主要的原因是:约翰福音第十七章的主题非常广泛,不应当被限制在祭司的范围之内。我们若是将这段祷告简洁地称为「主祷文」,就会更理想;可惜的是,后者在传统上都用来称呼另一篇祷词,那篇祷词若称为「主所教导的祷告范例」会更合适(太六9-13;路十一2-4)。

耶稣教导门徒的祷告和祂自己的祷告至少有一些相似之处。这里使用「父」这个简单的称呼,反映了「我们在天上的父」这个词语(约十七1)。在第十七章六节、十一节、十二节、二十六节中提到神的名时,也似乎重复了「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的意思。「愿你的国降临」与「愿你荣耀你的儿子」(约十七1、5)之间,有一些主题性的关连。我们也可以把「不叫我们遇见试探」与「我—–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约十七12),「救我们脱离凶恶」与「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约十七15)相互比较。

当然,两者之间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是,其中的相似之处至少可以证明,我们对于在约翰福音第十七章中祷告的那一位已经很熟悉,因为祂曾经教导祂的门徒如何祷告。

福音书的作者经常提到耶稣祷告的习惯,路加在这方面尤为突出(参见:太十一25-26;可一35,六46;路三21,五16,六12,九18、28,十一1,二十二42,二十三34、46;约十一41,十二27)。然而,却只有少数几次记载祂祷告的内容;纵使有,通常都是简短而有力的(例如:太十一25-26;约十一41)。福音书的作者记载了耶稣几次长时间的祷告,但是耶稣长时间祷告时通常都是单独一人。因此,约翰福音第十七章是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例外:耶稣在这里的祷告相当长,然而却有其他的见证人在场。耶稣是向父神祷告,然而,祂知道祂的门徒也听见祂所祷告的内容(见下文对十七13的解释)。

这一章的开始有一句引言:「耶稣说了这话,就举目望天,说—–」。「这话」指的是整个临别的叮咛;因此,我们必须了解,这最后的祷告是在它之前的整段教导的极峰。另外,耶稣刚刚提到过,祂胜过了世界,这个祷告也反映出同样的得胜。祂的祷告完全没有阴暗与忧郁的气氛;其中预期会有争战,然而,却从长远的角度期待着最终的得胜。

举目望天可能是当时祷告最常见的姿势(参:约十一41;可七34;相较之下,那位税吏「连举目望天也不敢」,路十八13)。或者,人们也可能在极其热切或痛苦的祷告中曲身俯伏。根据马太福音二十六章三十九节的记载,耶稣在这之后不久就这样祷告过。然而,无论如何,心灵的状态要比肢体的姿势更为重要。

一、耶鲜为自己祷告(约十七1-5)

这个祷告的主题交织在一起,有时候很难提出一个条理清楚的纲要;但是我们可以有效地分辨出耶稣为自己祷告时的负担和祂如此祷告的基本理由。

1.祷告中的负担

简单地说,基督是为了荣耀而祷告:「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十七1下、5)。

时候到了,时辰到了:耶稣已经多次说起这个时候,终于临到了祂。那就是祂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时候,是祂被埋在亚利马太人约瑟的坟墓中的时候,是祂沉默三天的时候,是祂得胜复活的时候,是祂奇妙升天,回到父那里去的时候。时候到了;耶稣祷告说,愿父荣耀祂的儿子。

早些时候,耶稣预期到十字架/复活/升天时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十二23-24)。在这里,儿子的荣耀很清楚地是与祂的死有关。然而,在十七章五节,儿子的荣耀却是与回到父同在的荣耀中有关:「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

这两方面都使耶稣得荣耀。耶稣为荣耀祷告,包括与十字架有关的荣耀,以及和升天有关的荣耀。前者在这两者之中比较引人注目。对耶稣那个时代的人来说,罗马人的十字架是暴力、痛苦和罪恶的象征;对耶稣来说,这却是得荣耀的方法。它以眼所能见的方式显明了神和基督的救赎之爱,将神救赎我们的大能作为彰显到极致。

当然,从一方面来说,第四卷福音书很清楚地阐明,耶稣藉着祂的工作显明了祂的荣耀。道成肉身本身就起了这个作用,因为使徒约翰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约一14)。耶稣在迦拿所行的神迹(约二11),和使拉撒路复活的神迹(约十一4、40),都显出了耶稣的荣耀。但是,十字架/复活/升天却是父神的荣耀通过耶稣的最高启示。

这至高的荣耀,与未有世界以先耶稣与父神同享的荣耀连在一起(约十七5)。这很清楚地指明了耶稣的先存性(另参:约一1,八58,十六28)。但是,这也标志了更进一步的关系:神——约翰福音十四章至十六章中的许多内容,都谈到了这位三而一的真神——的荣耀彰显出来,达于顶峰,不是在炫目辉煌的光芒中,而是在极大的痛苦,和胜过十字架与空坟墓之中。十字架的荣耀和耶稣在创世以先的荣耀是一致的,后者本身则与祂和父神在祂完成救赎使命的得胜中同享的荣耀相一致。

然而,我们必须小心说明的是,这两节经文(约十七1、5)所给我们的不单是叙述,而是祷告。耶稣祈求天父来荣耀祂。这就意味着,儿子祈求父神接受祂甘心顺服所承受的痛苦,又藉着这痛苦,向人宣告祂的恩典,也使儿子重得创世以先的荣耀。这个思想是惊人的。

如果耶稣祈求天父荣耀祂,那么,必须说明的是,祂如此祷告的目的,是要藉着自己得着荣耀来使祂的父也可以得荣耀(约十七1)。如果神不悦纳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或者儿子没有回到父的荣耀中,那么父神就不会得到荣耀。那就意味着神的计划失败了,恩典的旨意也永远失败了。因此,耶稣在这里的祷告,真正的意思是:「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如果这个使命得以完成,耶稣在十字架上和升天的时候(这证明了耶稣顺从的献身得蒙悦纳)得了荣耀,那么,荣耀自然就归给父神,也完成了祂的旨意。第二至四节很清楚地阐明了这个要点。

2.耶稣向父神陈明的理由

耶稣祈求得着荣耀,其部分的理由已经在这个祷告本身清楚陈述了。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耶稣祈求得着荣耀,为的是要荣耀父神的名。这个最终的目的也是祂自己得荣耀的理由。

第十七章二节正式陈明了这一点。耶稣为祂自己得荣耀祷告,为的是叫祂自己可以使父得荣耀(约十七1);接下来,祂补充说:「正如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祂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祂的人」(约十七2)。换句话说,十七章一节下半和二节之间有着相互呼应的关系。

十七1下 十七2
陈述(命令语气):荣耀你的儿子正如陈述: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
目的:使儿子也荣耀你 目的:叫祂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祂的人

即使是很粗略地阅读这两节经文,都会发现,它们之间并不是完全平行的。在横向阅读的时候,粗略一看,会发现「荣耀你的儿子」和「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几乎是完全不同;「使儿子也荣耀你」和「叫祂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祂的人」的意思也不相同。然而,就像介词「正如」所清楚表明的,其中存在着某个合理的关连。这关连是什么呢?

假如我们能理解父神赐给儿子的权柄的本质,就能清楚地明白这个问题的答案了。耶稣对祂的父说:「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十七2上)。然而,这个权柄何时赐给子?又有什么特点呢?

有些人认为,父神在未有世界以先就将权柄赐给了儿子,使祂有能力承担道成肉身以后的工作。然而,耶稣在世上的日子里,从来没有行使过这种管理所有人的权柄。另外一些人认为,这权柄的恩赐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它属于神的本性:也就是说,在儿子的永恒性的诞生中,父神是神性的源头(fons divinitatis),然而,这种解释犯了时代错置的毛病,把其实是很久以后的辩论所产生的一些因素放进了新约圣经中。

有一种方法比较适合于理解这段经文。耶稣说:「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祂的意思是指已过永世中的一个决定,要在祂因顺服而降卑、受苦、受死、复活、升天和得着高举的基础上,将管理所有人的櫂柄赐给祂。这个观点与腓立比书第二章五至十一节相似:耶稣存心顺服,以至于死,甚至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二9-11)。神在已过的永世作了这个决定:在这个基础上,耶稣才能说:「你曾赐〔过去时态〕给祂权柄」,正如耶稣在论及祂将永生赐给他们的那些人是父神所赐给祂的。管理凡有血气者的权柄,是父神在以前所应许的,而且因为决定与行为惟有在神看来才是同时并存的,神几乎是在那时就赐下了这个恩赐。然而,耶稣其实只有在十字架的工作完成和升天之后,才得到了这个特殊的恩赐。因此,根据马太福音的记载,祂正要升天时宣告说,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太二十八18)。

这里清楚地阐明了神赐予这个权柄的目的。父神将管理凡有血气者的权柄赐给基督,使祂可以「将永生赐给你〔父〕所赐给祂的人」(约十七2)。永生的恩赐取决于耶稣的十字架/复活/升天。若是没有十字架的工作,没有复活,没有升天。罪就不得赦免;因为神的羔羊并没有除去世人的罪孽:耶稣也就不会成为第一个带有复活之荣耀身体的人,那么又有谁可以改变呢?保惠师也就不会降下,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而责备自己,也不会赐给信徒新的生命。大使命也就不仅失去了意义,也失去了基础:所有的权柄都已经赐给耶稣了,这是大使命的基础(太二十八18-20)。耶稣得到了这管理所有人的权柄,因为惟有这样,祂才能将永生赐给父神所赐给祂的那些人。

我认为,这是第十七章二节的正确解释。因此,我们必须回到前面提出的问题:第十七章一节下半与二节之间关系的本质是什么?答案已经非常清楚。根据第十七章二节,耶稣在十七章一节下半为那在原则上已经赐给祂的东西而祷告。祂祈求神:「愿你荣耀你的儿子,」实际上就是说,接受我因顺服所受的苦,使我经过十字架回到你同在的荣耀中——正如「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也就是说,正像你已经应许要叫祂得着高举。另外,儿子得荣耀的目的(约十七1下)是为要使父神得荣耀;赐下权柄管理凡有血气者(约十七2)的目的,是为要使儿子可以将永生赐给父神所赐给祂的人。这两个目的是相同的。当父神在世人中得到荣耀的时候,祂所赐给儿子的人就会有真正的信心和永生;反过来说,当父所赐给儿子的那些人得到永生时,父自己就得了荣耀。

那么,第二节与第一节下半的关系,显然就是一个祈求的基础和祈求的本身之间的关系。耶稣实际上是祷告说:「父啊!你知道,你在原则上已经将管理凡有血气者的至高地位赐给了我,我即将接受这个地位,好完成我顺服以至于死的工作。你将这个权柄的地位赐给我,为要使我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我的那些人。父啊!现在,这些伟大事件的时候到了。所以,求你成就你的话语。荣耀你的儿子(正如你所应许的那样),使祂可以藉着荣耀你的名,而拯救你所赐给祂的那些人。」

只有这样理解第一节下半和第二节之间的关系,第三节才合理。大多数的解经书只是将第三节当作题外话:因为在第二节中已经提到了「永生」,因此,耶稣在第三节只是简单讨论了永生的本质。然而,如果第一节下半和第二节之间的关系如前所述,那么第三节也与文脉有着整体性的关连。

要理解其中的原因,我们首先必须要提醒自己,认识神在圣经中是何等重要。根据先知何西阿的记载,神的子民是因不认识神而灭亡(何四6)。反过来说,先知可以在以下的条件下,期盼神全然的福分临到的时代:「认识耶和华荣耀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哈二14)。新约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就在于,神所有的子民,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祂(耶三十一34;参:来八11)。耶稣向父神祷告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十七3)。无需其它定义。永生的意思不是永恒的生命,而是认识那位永恒者,认识神可以改变人的生命,使人经历到他原本无法经历的生命。永生就是认识神;认识了神就有了永生。

当然,这位使人一认识就有永生的神,必须是真实存在的神,是惟一的真神。对这一点,经文说得很清楚。永生就是认识那「独一的真神」(约十七3)。不可能选择任何其他的神:只有认识真神,才是永生。同样,我们也不可能选择认识祂的方法:只有祂定规的方法才有效,那就是,认识祂所差遣的耶稣基督(约十七3)。

得到永生的方法,是藉着认识耶稣而认识神。这就是第十七章三节的重点。神将管理凡有血气者的权柄赐给儿子,目的是要祂将永生赐给父神所赐给祂的人。这是第十七章二节的重点。接着,儿子为了完成祂的使命,就要让人们藉着认识祂,而得以认识神。换句话说,祂必须使父所赐给祂的人看见神的荣耀。

当然,从某一方面来说,这就是耶稣一直以来所作的。这就是道成肉身的目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约一14)。「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一18)。耶稣在世上的整个工作,都是在显明父神的荣耀,使人得以相信神;因为祂在显出自己的荣耀(例如:约二11)的同时,也显明了父神的荣耀。就是因为这样,耶稣现在祷告说:「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约十七4)对于耶稣而言,说祂已经完成了(τελειωσαζ,teleiōsas)父神所托付给祂的事(约十七4),就是回顾祂在地上不断将父神显明给世人的使命。然而,最伟大的荣耀启示在将来才会到来。

在十字架上,耶稣最高程度地显明了祂的荣耀,也显明了父神。最重要的,十字架以最明确与生动的方式,显明了神的荣耀。最清楚显明父神和儿子的,就是十字架。短短几个小时之后,耶稣在祂临终的时刻宣告说:「成了〔τετελεσται,tetelestai〕!」(约十九30)。耶稣祈求父神,在将要来临的受死/复活/升天中荣耀儿子,使儿子也荣耀父(约十七1),祂所想到的,就是摆在前面这至高的荣耀的启示;因为这荣耀与父神在原则上已经赐给儿子的权柄相一致,其目的就是要将永生赐给父所赐给祂的那些人(约十七2)。换句话说,父神和儿子在将要发生之「举起来」中得到荣耀,最清楚地将父神和儿子显明出来;凡真正认识父与子的人,就有永生(约十七3)。因而,子在这个伟大的救赎事件中得着荣耀,这一点本身就是完成儿子的使命——将永生赐给神所赐给祂的人——的方法。

像第十六章七至十一节论述保惠师的工作一样,这个论述是非常简洁的;但是它的主要轮廓却非常清晰。紧接着,耶稣在一种非常特别的意义上为祂自己祷告;在严谨的条件限定之下,我们才能将这个段落(约十七1-5)总结为以下这个标题:「耶稣为自己祷告」。也许我们在对比耶稣为祂自己的祷告和我们为自己的祷告时,才最容易看到它的特点。我们显然喜欢在几个方面为自己祷告。例如,我们为自己外在的问题祷告,无论是真实存在的还是想象中的——我们的健康,社交和职业问题,以及经济压力等等。我们还为自己的罪祷告:也就是说,我们为自己的圣洁祷告,求神使自己更加顺服,有更深入的信心和无私的爱心。我们还求神,让自己有智慧去认识真理,对于具有选择性的问题,能有智慧去作正确的抉择。

所有这些为自己的祷告,在圣经中都多少能够找到一些凭证;但是其中却没有一个真正符合耶稣为自己的祷告。在这几节经文中,耶稣没有提到任何祂自己的「问题」,或者祂必须要作的决定。祂没有为改善自己的健康,或为除去祂在社会中的艰难而祷告。毋庸赘言,这位完美的救主没有为改进自身状况而祷告,也没有求神赐给祂恩典,使祂除去自己认识到的罪(参:约八46)。

耶稣祷告的本质,是求父神在祂的生命中实现所应许的,从而使人真正认识神,使永生临到他们。当祂祷告说「愿你荣耀你的儿子」的时候,祂远远不是像人类重视自己的声誉那样以自我为中心,为要得到名誉。绝非如此,因为这样的解释不符合整个经文的文脉。毕竟,祂所祈求的只不过是在未有世界以先就已经属于祂的(约十七5),而祂为了完成救赎的使命,暂时放弃了它。另外,祂所寻求的荣耀,是藉着十字架而得到的,并且祂得荣耀的目的,是为了荣耀父神,使人类悔改归正。耶稣所祈求的,是父神在原则上已经赐绐祂的。正因为这样,耶稣在另一个场合中才能够说:「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约八50)。

简而言之,耶稣祷告说,愿父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祂为自己所献上的祷告,与祂在客西马尼园中的祷告完全相同(正如对观福音书所记载的),「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可十四36;参:太二十六39;路二十二42),其他福音书的作者生动描绘了祂在极大痛苦中的犹豫和忧愁,这些是祂没有放在祷告之中的。(当然,这不能作为反对约翰福音的历史可信性的证据,因为其他三部福音书的作者也曾指出,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中完全克制了自己。只有到客西马尼园中,耶稣才开始面对父神的旨意为祂所定之最黑暗的时刻。)

我们不必将耶稣为自己的祷告作为我们祷告的模式。在看到耶稣为自己所献上的祷告之后,也许,我们为自己所献上的祷告,最多就是以我们全部的真诚,毫无保留地向神呼求,让祂的旨意完全成就在我们的生活中。这样的祷告可能要付很高的代价:在某些极其特殊的情形中,可能会带领我们经过殉道而得着冠冕,或者迫使我们去作不为人承认的艰辛的服事,或者让我们默默承受自己的痛苦。但是总会引我们进入任何人所能选择的最好的道路;因为惟有神的道路才能使人得到祂的称许和福分,人生也因此才具有终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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