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信仰与财富

俄利根

俄利根是革利免的学生,他较少谈到财富和它的用途。不过他倒认为变卖所有周济穷人的经文,应该照着字面的解释来做,虽然他常用寓意来解释圣经。他最有价值的资产就是他的图书馆,后来他连这个都卖了!但他并没有把所得送给穷人,他只是要买主长期给他每天够用的基本花费。据说,他真的照经上所说的生活,赤脚走路,且只有一件外衣。

他极度简朴的生活,是要彻底实践他所知的哲学理念,倒不是想故意向穷人看齐,这个可从他卖图书馆的契约得知。像革利免一样,俄利根关心富人灵魂的得救,胜于关心穷人物质的满足。因为富人很难不被私引诱,成为拜金主义者,所以财富是会成为富人得救的一个障碍。6在另一方面,在七种减除罪孽的方法中,俄利根将布施列为第三,仅次于殉道与受洗,当然,如同先前革利免所提,自己必先拥有,才能有所付出与施舍。

俄利根所写「反西流氏」的文章中,有些独到的见解,他同意基督徒很多是文化素养不高的,但反对西流氏认为基督徒是邪恶的。因为基督徒若是邪恶的人,怎么可能是自制宽容,乐善好施(koinonikón)呢?这段记载是深具意义的,因为第三世纪初其实基督徒生活是蛮匮乏的,然而仍尽其所能地与人分享,这在外邦人当中也是有目共睹的不争事实。59

最后,俄利根有好几个段落谈到「纳税」的事,6虽然他说的不是很清楚,但他似乎指出所有的财物货产都属于凯撒,这也就是为什么耶稣曾提到该给「凯撒的归给凯撒」拥有财物的就是「欠凯撒」——有些段落是用欠「世界的王子」——所以,越少拥有财富,就越少受凯撒辖制。不管怎么说,基督徒也当纳税,因为他拥有的财物也是来自凯撒;关于这点,我们最好明白罗马人对绝对财产的法律观念,是不包括该缴的税款,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缴所得税时,他就承认对自己的财物没有完全的所有权。总之,俄利根坚称基督徒的财产不属于他们所有,这看法与爱任纽相同,只是他认为财产是属于凯撒,而爱任纽认为这些财产,都经由不义管道得来。

特土良

特土良所关切的主要话题之一,就是辩证异端邪说的谬误。尤其是马吉安(Marcion)的论点,马认为旧约圣经与新约是极为不连贯的——犹太人的耶和华与基督教慈爱的天父有极大的不同。为驳斥上述观点,特土良强调两约的一贯性,他从旧约引用一长串经文,提到上帝要祂的百姓对穷苦、卑微软弱的人,公平对待,具有爱心。他又提到从耶稣一开始出来传道,就秉赋造物主悲天悯人的属性,救援乞丐,关怀穷人,支持弱势,看顾那孤儿寡妇。6

特土良也口诛笔伐那些引人偏离信心真道者,他这样描述教会团体里的财务状况:

神家的东西是没有交易行为,我们有金钱箱,但这钱不是用来购买神恩,像有些宗教会以钱交换神祇的恩典。每个月选一天,信徒可将各人的小小捐献,投入金钱箱,但这一切都是甘心乐意,没有丝毫作难勉强。62

显然,特土良所说的,类似我们现在教会的「按月奉献」,他特别强调这些捐献的性质,是「若他愿意」,「没有勉强」,「完全出于甘心乐意」。他这样做并非要反对早期基督徒对「凡物共享分享」,而是要强调基督教与异教的对比,前者的奉献是出于感恩自愿,上帝的恩典也是免费的;反之,一般异教徒是以香油钱来交换神明的恩宠,特土良对这点颇不以为然,倒不是反对那些赞成财产共有,自愿捐献的人。

我们要将这段话存记在心,因为待会儿特土良要提到共有财产的看法。他说外邦人很反对基督徒彼此以弟兄姐妹来称呼,因为在外邦人当中,他们做不到这样亲密的关系,当他们看到基督徒可以如此彼此相爱,让外邦人觉得很不是滋味。特土良曾这样评论:

外邦人常因争家产而兄弟阋墙,但在基督徒当中,却因彼此毫不迟疑地分享共享财物,使得情感更加融洽凝聚。当然,妻子是例外,不能共享的。6

这段「凡物公用」的文字,和刚才所提「甘心奉献」的记载,在特土良所写《辩护学》这本小书中,是相提并列,几乎在同处出现,若他论点不一致,岂不是拿石头砸自己的脚;再说他所提「凡物公用」,若记载不实,岂能逃过无神论的眼目与攻讦?所以这两段文字必须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并且为了论证的目的,被摆在一处。特土良是个旗帜鲜明的卫道之士,反对者批评基督徒是社会的败类、寄生虫,针对此点,他在后面几章,不遗余力直斥此为无稽之谈。反对者又说,教会团体彼此亲热团结的风气,为害社会甚巨,认为此风不可长。特土良辩称合一相爱原是教会的特色,同时强调这不是领导人的要求,乃是基督徒自动自发的行为。这就是为什么在两段叙述之间,夹着对「弟兄」这称谓定义的讨论。也就是为什么特土良要再三强调甘心乐意的本质,以及在基督徒团体凡物公用的特色。没有人强迫基督徒要舍己捐献,但因着大家有合一的心志,不分彼此,所以大家义不容辞地甘苦与共,分享财物。

特土良继续为基督徒之间的「爱宴」辩护,因外邦人对此有不当的流言与闲话,特土良讽刺地说,其实将外邦人的「宴会」与基督徒的「爱宴」相比较,他们可说是在荒宴醉酒,淫荡作乐;反之,「爱宴」却是为穷人预备的大餐,就像今日对清寒贫户「特别款待」。

如同『爱宴』这名称所显示的,希腊文称为『阿加佩』(agape'),意谓温馨的爱。无论菜色的丰盛与否,重要的是准备者敬虔爱主的心意,为了主名的缘故,愿意将好东西与穷人家分享共享,是对中下阶层的一种看重与敬意。64

特土良另一篇<谈忍耐>的文字,也流露出类似的情操,他说基督徒遇到苦难试探时,应该格外忍耐,其中财物的损失是苦难的一项。文中他宣称耶稣本人,「就不属富人」,无论是指当时的耶稣是穷人,或是现在人认定耶稣并不富有,我们并不清楚,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就是下面提到的一句,「耶稣总是责备富人,却站在穷人这边,为他们说话」。65

<谈忍耐>这章对财产有更清楚的阐释,显然,基督徒必须随时面对财产损失的事实,不正说明「私有财产制」并未被废止;同时,特土良藉着严格定义「贪婪」,来厘清财产所有权:「莫以为贪恋他人之物才叫『贪婪』,其实我们所拥有的东西,也不属于我们所有,因为一切都属于神,我们只不过代为托管。」66

基督徒必须准备好,随时接受财物的损失。毕竟,我们所拥有的,并不是我们真正所拥有,所以,想要占有它就是一种贪婪,并且过度的占有欲,会使人不愿分享。说真的,若你会因被偷、被抢,损失钱财而觉心疼,「你就不太肯松手行善。」因为贪爱钱财会使人不甘财物白白损失,也造成人吝于施舍行善。反之,若你不愁破财,也就舍得多付出。67为了要处置累赘的财物,人就要学会尽量割舍财物。

特土良曾郑重说明「对财物损失能忍耐不计较,是一种施予、分享的操练」。特土良是第一个重要的拉丁文基督徒作家,他用「分享」这个字是意义重大的,因为这几乎是希腊文「乐善好施」的直译。69

特土良的文章中,有两个主题一再交织重复出现,其一是对穷人的慷慨施舍,其二是操练坚毅忍耐,因为随时都有殉道的可能。关于前者,特土良对外邦人夸口说:「基督徒对街上穷人同情而伸援救济,要比外邦人花在庙宇的香油钱来得多。」”对于后者,则是特土良向来的关注,他担心过多的生活享受,会成为准备殉道的拦阻牵挂。

我不知道手腕会不会因为久戴沉重金镯而发麻,我不知道脚踝会不会因为久戴沉重脚镯而肿胀,我也担心腰间挂满金链而无法佩剑—–让我们弃绝这些奢侈的装饰品,免得我们到头来后悔莫及;让我们站稳了,迎接各样的挑战磨难,不为这些身外之物烦心;这些后顾之忧会阻碍我们灵性的成长,所以让我们常思念天上的事,切莫让这些俗世的物质占据了我们的心灵。”

特土良所以耳提面命写这些警语,就证明当时教会是有些富人过着——至少心动想过着——舒适奢侈的生活,而这正是他所排斥的。正如他在《辩护学》这本小书中提到,信徒捐献均出于甘心乐意,因此有些人会舍不得捐出,尽量省着留给自己用,当然,从某方面而言,这也是他们的权利。但是特土良对这样的反应并不以为然,所以他列举三项理念帮助富有的基督徒,对财富有正确认识:(一)在我们名下的各项财物,其实并不真属于我们,所以作守财奴和贪恋别人财物,同样是一种罪恶。(二)主耶稣在世一向偏爱帮助贫穷之人,身为基督徒应该效法祂的榜样。(三)安逸舒适的生活会导致信徒软弱,无法面对磨难挑战,特别是随时会临到的殉道。

显然,在《辩护学》书中特土良所称许的「财物共享」,并不能促使有些吝惜成性的富人,乐于散财济贫;但至少他可以引以为荣的事实,就是基督徒在慈善救济的工作上绝不落人后,这点是反对他的外邦人也无法否认。总之,我们并非鼓吹教条式的「共产」制度,也不赞同累积财富。特土良当时的教会,或是再早以前的教会,都不会强迫人捐献,但也不会叫那些占有财物超过需用的守财奴心安。如同特土良的名言:「基督徒,尤其是今日的基督徒,是带着锁链,不是戴着金链,过在世的日子。」他就是典型的例子。72

希坡律陀

在《异端的谬误》一书中,希坡律陀不经意地见证基督徒对罗马的富人很有贡献。在第九卷中,他攻击他的劲敌加历斯都(Callistus)——曾任罗马主教(公元217——222年),抖出他早年的秘史。加历斯都曾在富有基督徒家中当奴隶,这个主人名叫卡普露斯,属于凯撒族。加历斯都开始在金钱上做其他基督徒的经纪人,俨然以卡普露斯(Carpophorus)的代理人自居,后来周转不灵亏空,他想逃跑,不幸被捕,被罚做苦役,直到其他基督徒为他说情,才得幸免。后来他去会堂,兴起暴动,想藉此被捕,以殉道英名身亡。主人卡普露斯向罗马行政长官说,这奴仆是想得烈士之名而造反,所以切莫杀死他,免得正中他下怀。于是他被送到撒丁尼当矿工,一直到罗马皇帝的一个妾玛西(公元180——192年),她设法让王下令使那些被判在撒丁尼矿区做苦工的基督徒得释放。73

有关加历斯都的传闻,及他煽起暴动的动机,或许不真实,但至少可以看出第二世纪末,罗马教会结构的横切面,教会藉着卡普露斯与玛西,能与罗马法庭接触,卡普露斯充其量不过是帝国的仆役;然而他虽是仆役的身份,却有管理阶层的权力,甚至罗马的行政长官都能被他说动而听他的。教会中一些寡妇及会友都请加历斯都处理金钱的事情,我们不知道这数目字有多大,但一定不少,才会使得主人难堪摆不平,就如希坡律陀曾提到的秘史。

在希氏另一本《使徒遗传》一书中,也证明教会中确有人蓄奴。军官要听命不得执行死刑,显然军队中有蛮高阶的基督徒。政府官员或地方保安官,若想受洗,必须去除官阶,这也点出政府高阶长官确实有人想进入教会。75

然而,这并非当时教会的全貌;我们要想到按比例,高官富贾还是没有卑微的穷人多,所以希坡律陀曾说及「所有的穷人」都葬在基督教墓园。76

很可惜,希坡律陀留下的遗作,都没有提到这个令人感兴趣的题目,只有一处注解「主祷文」,约略提到为穷人日用的饮食请命,可与居普良文章中一处相呼应:

为此我们不禁要问,维生的最基本需要是什么?不是奢侈品,乃是食物,它能提供养分,使我们免于死亡。不是叫人垂涎三尺的满汉大席,不是满足口感味觉的精致美食,更不是那些叫身体感官得刺激快乐,却叫灵魂腐化萎缩的补品药剂。维生所需是「面包」,而且不是供好几年用的量,乃『今日』所需用的面包。”

在其他一些文章,希坡律陀对但以理有零星的评论,显示他继续对「启示录的预言」有所辩证,他说那些不向当政者摇尾乞怜,奉迎阿谀的忠心基督徒,将会被排除于经济系统之外,「他们不能再自由买卖,除非他们额上盖有兽的印记。」

居普良

居普良是三世纪中叶的人物,他快五十岁才悔改得救,约在公元二四六年。他过去一向能言善道,精于修辞学,而且他生活优渥,拥有一栋房子,数座花园,重生得救后,他卖掉财产,散财给穷人;后来当了主教,仍保有一些世袭祖产,他自己承认悔改得救后的难处之一,就是要过基督徒式简朴的清贫生活。

我一向过惯浮华舒适的生活,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山珍海味,我是已重生,但由奢入俭难,以我惯有的习性,要过着普通人的简朴生活,实在难哪!82

居普良的情形,是教会中受良好教育、家境富裕基督徒典型的例子。居普良成为基督徒不到三年,就被选为主教,虽有在教会年资比他深的竞争对手,但仍败给他。他不算是惟一来自北非上层阶级的主教,这可从他们同侪大都有拉丁姓氏的记载得证,也因而形成多纳徒的一股势力,基督教的分裂于焉产生。底修斯在位时对基督教进行迫害,那时居普良上任才几个月,就逃跑离城,此举颇遭非议,迫害风声渐弱后,虽然教会曾有一个检讨会议认可了居普良当时的决定,即或教会下层阶级的庞尼(Punic)和巴伯(Berber)派人——尤其是亚里斯多德派的倾向者,参与的程度受到质疑。不管怎样,后来又来一波迫害,这次居然有这么多主教聚一堂。不管怎样,后来又来一波迫害时,居普良牢牢站立得稳,在二五八年,他被斩首,这倒是适合他身份的刑罚。当时,他穿着麻制无袖外衣,外加斗篷(适合古罗马绅士所穿),从容就义。83

公元二五二年一场大规模瘟疫袭击这地区,此时居普良完成一篇论文<论善行》,当中提到财富及其使用,是他极重要的作品,他雄辩滔滔列举数例,说明行善的好处,他第一个论点——受洗后行善可弥补罪愆——这倒是以前作家未曾提到的新观点:「藉着乐捐行善,我们洗净有意无意犯的过错。」行善并不能救赎我们,因为受洗前我们的罪,完全靠着救主宝血得以赦免。但受洗后,想你能不靠行善而得救赎:「满有怜悯的父神教导警告我们,必须向众人显出怜悯,同时他一直寻找要拯救那些宝血重价买赎归回的灵魂,所以祂教导我们受洗后,若再犯罪可以再次被洗净。」85

第二个论点,行善能加强禁食祷告的效果。若没有行善,禁食祷告也没有太大效果。8的确,善行的效果,不但能使我们脱离灵魂永死的刑罚,也能使我们免于身体死亡的痛苦。87

第三个论点,篇幅蛮长的,讲到那些乐善好施的不致物质匮乏,而且还暗示那些愿意施舍的会更富有。

或许你担心因着你出手阔绰,乐善好施,会使你的祖产坐吃山空,以致穷困潦倒。这方面你倒可放心,尽量放手去施舍,那服侍神的,神必供应不致匮乏,因那慈悲行善的必有余—–藉着穷人的祈祷,神必报答那施主,使之财富增加。88

否认这想法,或以为神不眷顾那些为主名帮助穷人者,或以为神只顾念义人的灵性,却不顾义人的物质需要,这样的想法都出于小信,也是对神不够敬虔。89

第四个论点,也是以上三点的基础,就是行善是耶稣的命令,祂一再对门徒说,信徒缺乏要帮补,并要积财宝在天,因地上的钱财有人偷、有虫咬。这命令是如此清晰要紧,以致「只有那些愿照着主吩咐去做的,才是真门徒—–而且敬畏神的,就愿意对穷人大显慈悲」。90

居普良也提到传统对财富的辩证,「你自己灵魂得救都保不住了,你还担心祖产会失去,不是很愚蠢的事?你若赚得全世界,却赔上自己的性命,又有什么益处」?”「你被贪婪所捆绑,成为金钱的奴隶,”若你以为你在今生是富有的,那你就大错特错,是受骗者。」3

若有人说自己有小孩需抚养,有责任为他们保有产业,这也是一个逃避行善的借口;因为你这样做是爱之适以害之,并没有带给子孙什么好处。「若你没有带领儿孙们在信仰敬虔上追求—–你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你没有教导他们积财宝在天的观念,反倒关心地上的祖产家业,这不啻把他们交在撒但手中,而没有把他们交在上帝手中,这样是犯了两个罪,其一是没有教导他们认识天父是随时的帮助,其二是误导他们爱钱财胜于爱耶稣。」4

所以,只顾着自己的儿孙和产业,而没有让耶稣居首位,把钱财分给有需要的人,是个大罪。”这段文字特别值得注意,因为居普良虽仍看重乐捐的事,但仍把「乐捐」与「凡物公用」视为同等,但后来基督徒已不把这两码子事混为一谈。

居普良其他有关「行善乐捐」的论点也很有趣,他说外邦人乐捐时,若能让帝王、官府、贵族知道,就更慷慨;基督徒也当作如此想,知道我们「行善乐捐」时,旁边有上帝、耶稣及天使在观看,就愿更慷慨乐捐,好得神称许。在另一方面,若基督徒吝啬小气,撒但及其囉喽就会在旁开心嘲笑,说「看哪这些人我们没为他们做什么,他们却甘愿做我们的仆人!」基督徒拒绝帮助穷人,就等于把自己献给撒但做仆人,而撒但并不会给我们任何好处。%

最后,居普良强调神既把万有的丰盛都和我们分享,我们有一位「富有的天父」,我们岂不当效法神,也乐于与人分享财物?在提醒读者耶路撒冷第一代信徒「凡物公用」的情形后,”居普良宣称此乃效法神的行径:

神创造大自然,恩泽广蔽众生,无一物不被眷顾滋养。你看,阳光照好人,也照歹人;雨露滋润穷人,也滋润富人;海上清风与山间明月,供人尽情享用玩赏,不取分文。那些在地上拥有货财资产的,岂不也该效法天父所行的,将自己所得的,与弟兄姐妹们分享,反馈群体?98

这段文字所以重要,不仅是它写出的部分,还有它未写出的部分。在很多基督徒作家作品中,我们都能嗅到一种信息,即一切东西都是上帝所创造,都属于上帝,且供人类公平共享。但居普良所写的却有不同,他所列举属神之物,诸如阳光雨露,清风明月,时间睡眠,都归共同使用,无法独享私有。但另一方面,那些世上财物拥有者——应该是指地主——要分享他土地所生产的。总之,土地如圣经不可绝对地私人拥有。99

要界定「分享」与「施舍」之间的区别,是蛮困难的。施舍原本意味着「仁慈的本性及慈悲的善行」,在新约及早期的基督徒作家中,常用这字眼描述「高贵优良的古风」,后来才被认为是「施给乞丐的小零钱」,在居普良的想法,「施舍」一定不止于「随意赏给穷人几个零钱」而已,因他本身就变卖大部分的田产分给穷人,而这行动对某些地主而言,是会动摇家计,威胁遗传子孙祖业的继承。因此,要强解居普良重视乐捐为的是弄大针眼好让富人通过,这样的说法对他是有失公允。

像早期的基督徒一样,居普良对吝啬成性的富人,向来不假以词色,特别是那些口口声声叫穷,想保住产业的守财奴,更是没有好脸色给他们看。提到主祷文,居普良郑重声明那些决心「开始」要作门徒者,就应该「只求」每日生活基本所需,并脱去「世俗田产财务的缠累」。100他第一篇书信中就曾疾言厉色痛责富人的贪婪,「他们买田置产,购买山林,尽其所能累积财富,却不让穷人接近他的土地」。然而,他们心中没有平安。

这样的人食不知味,常对着满桌鱼肉叹息,举着琥珀银樽,却觉得苦酒满杯;晚上睡在象牙床榻,却冁转不能成眠,直瞪眼到天明。可怜的人哪!他们没有认清自己被金链锁绑,成为物质财富的奴隶,而非生活的主人。

守财奴不仅愚蠢,而且要为他们的贪婪觉得内疚,因为「他们不断扩充土地田产,不让别人有机会拥有。」02这种霸占财富背后所隐藏的自私贪婪心态,是极为要不得。这也就是为什么居普良一再质疑盛行罗马的财产法,怎么没有对不断扩张的土地所有权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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