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早期基督教教义

第三部:从尼西亚到迦克墩

第九章、尼西亚危

第一节、冲突的前夕

教义发展第一阶段的结束是在三世纪末。第二阶段也是以神论这个中心议题为始,我们不必费更多的力气就能明白争执所在,历史显示,这是基督教信仰的关键问题。剧烈的争执,是由亚流派引起的,这个争执的高峰,形成了三位一体教义的正统,下一章会讨论其中的文字。起初三位一体的问题,并未直接涉及。当时的神学问题,似乎局限在较狭窄的范围内,就是讨论道与神的关系。祂有完全的神性吗?祂与父完全相连吗?还是说,祂是所有受造物中最高的,甚至也有神性,但是与真神仍有一个不可跨越的界限?这些问题一旦提出,随着争执的发展,进一步有关三位一体的意义,就无法避免了。

用正统派的话来说,这场争执中的坏蛋是大异端亚流,但是在解释他的神学之前,必须先简述第四世纪前十年有关道与神关系的理论。我们的重点要放在讲希腊话的教会内。这时似乎找不出西方神学家的想法,虽然我们大概可以猜想,他们主要关心的是神的合一,并认为神性中的区分是一个奥秘。较早的狄尼修教宗也这么想。“东方的资料比较多,他们主要是受俄利根的影响。对于道的观点,俄利根派似乎分为两支,一支是比较保守的右翼,另一支则比较极端。前者以亚历山太的主教亚历山大为代表(313—28),他有管制亚流的责任。典型的极端派是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Eusebius of Caesarea),他是教会历史家,即使从温柔的形式来看他的意见,也可反应出许多东方教会的观点。

我们可以从亚历山大批评亚流的信中,看出他立场的体系。在亚流派打算摊牌之后,亚历山太的神学家,大概打算对争执的地方,采取更明确的立场。不论如何,虽然他被亚流指责为撒伯流(Sabellianism)主义——因他坚持三位一体的合一(èv Tpiá-διμováδa Elval),但他显然相信道是一个“位格”(ύπóσTα—oLs)或“本性”(púois:我们发现他把这个字与UπóσTaσis视为同义,也就是说“单独的存有”),与父有别。他用纯俄利根的口气,指出道有独特的本质。介中于(μεσιTεúoυσαφύσLsμovoyevήs)神与受造物之间;但祂自己不是受造物,而是从父导出的存有。只有父是“自生的”(ayévηros),即无始或自存的;在这一点上,他是肯定教导子也是自生的,虽然反对者曾在此事上指责他。亚历山大所教导的,就是子身为子,与父同是永恒的,因神随时都要有自己的道、自己的智慧、自己的能力、自己的形像、而且父必须永远是父。还有,道实在有子的身份,而且是形而上式的,这自然不同于领养(参、七十士译本对诗篇一一O3的译文:“在天亮之前,我就从腹中生了你”);这表示祂分享父的本性,不过亚历山大并未明说。在解释道同为永恒时,他充分利用俄利根的永恒世代的观念,说子avapxos(译按,无始)以前为父yévvησis(译按:所生)这两点,正如约一:18所说的,“两个不可分的实体”(λλήλωπράγμarαδúo),子是父表现出的形像和样式。但他解释约十:30时警告我们,不可把父与子视为一,即不可说,“他们的本质为二,位格为一”。°这段经文的意思只是说他们完全相似(καтàπávTa oμolórηs)。

亚历山大就这样重述俄利根的教训(如永恒世代的观念),这教训暗示了神性的地位;他也根据狄尼修教宗给他前任的信,提出了一些观点(参,他坚持位格不可分)。另一方面,狄尼修完全反应出接受俄利根的次位论(Subordinationism),他主要的兴趣是宇宙论,而非救赎论。他系统的基础在亚流主义出现之前,就已建立了,这系统是谈到父的独特与超越,祂是不可分的单一“超乎实体之上”(δEπéκειατωνλωv)。父创造万有,父是自生的,没有起源(ǎvapxosκal dyévvηros)。“道从万代以先,就与父是不同的位格,祂由父而出,创造并管理宇宙,因或然之物不能直接接触绝对的存有。祂是“完全而独生的子——反应出永恒的光辉”;道由父而生,与所有的受造物皆不同。祂有神的形像,因此可以被称作神。不过在这一方面,我们发现优西比乌做了剧烈的改变。首先,他虽然承认子存于“万有之前”、“永恒之前”等,但他总是不愿承认子与父一样是永恒的。相反的,既然只有父是ayvvηTos(自生),“人人都当承认父比子先存”。”所以他改变了当时流行的光与亮的类比,指出亮与光是同时存在的,但父比子要先。第二,在早期(签了尼西亚信经后,他比较谨慎),优西比乌总是教导,子的存在有赖于父旨意的特别作为。我们还要提出他并不完全同意俄利根的次位论(如子虽然是神,却不是“真神”;祂只是独一真神的形像。优西比乌强调父子有一绝对的差异,即父是“无源”,子是“有源”的,子也不是从父存有中分出的。他相信这种教义必然导致把不可分的神分开,这就会产生荒谬的,两个无起源的存有之说。他解释约十:30时说,父和子的联合只是说子同享父的荣耀;优西比乌还大胆的讲,圣徒也同样能享受这种与父的团契。

第二节、亚流的教导

以上就是亚流所处的神学环境,当时他任亚历山太包凯利(Baucalis)区教会的长老,从三一四年开始,有十年时间,他对于道的论点引起轩然大波。他有几个忠心的助手。尼哥美亚的优西比乌(Eusebius of Nicomedia)是这个组织的政治军师。关于亚流思想的主要资料来源,是他的书信及一些作品Thalia(即“宴会”)的残简,这是流行的诗词,亚他那修在他的争论文字中存留这些。

亚流体系的基本前提,是肯定神的绝对独一与超越,祂是一切实体的非起源性源头(áyévvηros dpxή)。亚流用很客气但极坚定的口气,与他的同伴写下信仰的告白,他将此寄给亚历山大主教,开头是毫不妥协的句子:“我们承认一位神,只有祂才是自生的(àyévvηrov,就是自生的)、永恒的、无始的(avapxov)、真实的、不朽的、聪明的、良善的、至上的、和万有的审判等等”。神的存有或本质(ooía)既是独特、超越、又不可分的,它就一定不能被共有。如果神把自己的本质赋予他物,不论对方多崇高一则显示神可分(διaίpeтos)又是可变的(TρeπTós),而这是不可思议的。还有,如果任何其他存有也实际有份于神的本质,就会造成神的双重性,而神性按定义就是独一的。因此,其他东西的存在必定是后来产生的,而非分享神的存有,它们是神造的,神从空无中造出万物。

亚流所说的神当然是父神。那么子或道的地位如何?他曾说,因为世界是或然的,所以神不能直接触之,而要用道作创世及管理宇宙的工具。亚流及其同僚的态度,可以总结成四个命题,都是从以上的前题导出的。

第一,道必定是受造的,是κτίσμα或ποίημα,是父藉着自己的命令从无有中造出的。因此“生”(yε—vvâv)这个字用在道上时,必定是“作”(πoLEiV)的比喻说法。如果说子是流出(πpoβoλή)的,或说是父的共有部分(μé—)posμooúσlov),就是把神性变成物质范畴。不错,子是完美的受造物,其他受造物无法与之相比;但祂是受造物,完全赖神的旨意而存在,原因在于基本上祂不是自存的。我们应当看出,亚流利用了άγέννητος的本身含糊性,从子不是自生的这个自明真理,导出一个较可疑的结论,就是子必定属于或然界。

第二,道既是受造的,它就必有一个开始。亚流抗议道:“我们说子有开始而神无开始,因此我们受到逼迫”。他在同一封信中说,“子在时空之前产生的”,这是必然的,因祂创造时间,以及一切或然之物。但“祂虽生于时间之外(áxpóvws yevvηθeis),在出生之前祂并不存在”。因此亚流派有个单调熟习的口号:“有一度祂没有”(カπOTεδTεOKη),正统派认为,子完全是永恒的,即祂与父共为永恒,亚流觉得这样会引起“两个自存的原则”(δúo ayevvήrous dpxás),破坏一神信仰。

第三,子不能与父共有,也不能直接知道父。祂虽然是父的道与智慧,却有别与父本身的道与智慧;祂是纯而单一的受造物,有此头衔的原因在于祂分享永恒的道与智慧。祂本身和其他受造物一样,“与父的本质及单独的存有,是完全分开且不同的αλλότρικαl dvóμoios karàπávτa TToπapòsoías“κaiδóηo)因此,子的有限和祂的不同存在阶层,使祂不能领悟无限的神。亚流指出:“子不了解父,道不能完全和准确看见并认识父——祂按自己的能力看见并认识,正如我们根据自己的能力来认识一样”。”第四,子可能会改变甚至犯罪(тρeπтós;dλλowrós)。在一个会议中,某亚流派人士突然被质问后承认,子可能会像魔鬼那样也堕落,亚流派皆全心相信这一点。不过他们正式的教条却作了技巧的修正,里面指出,子的本质在原则上可能犯罪,但神在祂的护理中,已看到子会意志坚定,持守美德,因此先赋予祂这个恩典。

可能有人会问,亚流派如何解释道被称为神,或神子的话。他们回答说,这些都是客气的头衔。亚流写道:“祂并非真的是神,但在恩典中有份——。祂只是名份上被称为神了。同样的,祂藉着恩典被称为子。亚流曾用俄利根的口气说到三个位格的圣三一(Tρεis uπoσráσes)。但他所想的是,三位不同的存有,并无共同的本性或本质。这是亚流经由无情的辩证和他对agennetos分析的结论,此字字面的意思是“自生的”(道是被生的,所以应当不是agennetos),但当时哲学讨论的结果,此字变得与agenetos同义,即“无始的”或“自气的”,这是神的超越属性。亚流派还引用大量经文来支持他们的论点。其中主要的是暗示子为受造物的经文,如箴八:22(七十士译本作:“主创造我——”),徒二:36(“神已立祂为主为基督了”),罗八:29(“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西一:15(“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来三:2(“他为那设立他的尽忠”)等等。还有一些指出父是唯一真神的经文,典型的例子是约十七:3(“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第三类是隐隐指出基督比父小的经文,特别是约十四:28(“父是比我大的”)。最后,有许多经文述及神子的无知、软弱、受苦、或发展。

这个教训的结果是把道贬为半神半人;如果子无限的超越所有的受造物,祂自己仍是与父有关的受造物。亚流并未说自己发明此说,他指出,自己和尼哥美亚的优比西乌都是“跟随路迦诺的”,优西比乌也在别处被指为路迦诺的学生,据说这位路迦诺设立了安提阿教理学院,在312年殉道。他曾是撒摩撒他保罗的学生,因此有的学者认为,安提阿派的字面化解经,以及其夸大的独一神论,可能是亚流派思想的来源,不过第三世纪安提阿神学是否一致,亚流是否由路迦诺受保罗的影响,这些都大有问题。路迦诺本身已是一个谜,没有证据显示亚流的解经是显著的字面派;他视子为独特的本质,保罗视道为父里面的duna—mis(译按:能力),这两个观念相距极远。亚流派自称,他们只是继承亚历山太的传统,如狄尼修和亚历山太主教所发挥的神学,因此他们显然属俄利根的传统,事实上,亚流派的每个特点都可以合理的解释为俄利根式的。当然亚流拒绝了某些俄利根的观念,特别是他的永恒发生论。同时亚流把他的次位论讲得太过份,只给子一个受造的地位。因此虽然亚流定意以圣经为出发点,他不能不走上中期柏拉图主义为他铺好的道路。

第三节、尼西亚神学

这种神学远超出亚历山太的狄尼修最随便的言论,而且像亚他那修所说的,此神学走向多神论。1连东方都难以接受它,遑论西方了。不过亚流还坚守了好几年他的立场。可想而知,他的主教亚历山大立刻强烈的反对他,应众人要求将他停职。但亚流有些有力的朋友,又是宣传能手。他甚至争取到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后者实在不是亚流派,亚流的手法大概是尽量丑化亚历山大的教训,而尽量美化自己的。但在324年,君士坦丁与理吉纽(Licinius)协商之后,就转而注意此事,想重新树立教会教义的一致。此时整个东方教会的不安已很显明,皇帝在教会界的密友奥色斯(Ossius),是彻底的西方派,他不大可能与亚流共存。奥色斯在325年初,于安提阿所主持的一个会议上,咒诅了亚流的信条,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则同时被有条件的革除教籍(从现存的会议书信中得知)。到了六月,君士坦丁计划在尼西亚开大公会议,不久亚流派就被正式定罪。以下是会议拟定的信经,每个主教都必须签署:

我们相信独一神,全能的父,万物的创造者,包括有形无形的;

又相信独一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父所生,是独生的,就是说,从父的本质而出,神出自神,光出自光,真神出自真神,受生而非被造,与父同一质,万有籍祂而立,包括天上地下的,祂为了我们人类和我们的救恩,降临成为肉身,成为人、受难,在第三天复活,升入高天,将来必回来审判活人死人;

又相信圣灵。

但是有人说,有一度祂没有存在,祂被生前没有存在,又说祂从无有中产生,或断言神子从不同的性质或本质而出,或是被造,或可能改变一这些都被大公教会咒诅。

紧接着我们要研究会议的神学态度,这主要可从信经中看出。从反面来看,态度是很明显的。上一节概述的任何亚流派原始形式都被绝对禁止。信经强调,子是受生而非被造(yevvηθévTα,o3πoηθévTα)。如果有人说父在子之前存在,或说子是从虚无中造出来的,或说祂受制于道德的改变或发展,都正式被宜告为异端。我们几乎没有原始文献解释,何以尼西亚的教父要斥责亚流,但我们可以猜想,他们与亚历山大都相信,圣经和传统都证实道的神性和不变性。后来,亚他那修在反亚流的条文中,根据教会活生生的信仰和经验,提出了三项攻击。第一,他辩称,亚流派先假设三一不是永恒的,最后会导致多神论,而以此破坏基督教的神观。第二,这会使奉父子的名施洗的仪式,以及奉子的名祷告变得无意义。第三,可能最重要的是,它破坏了基督教在基督里蒙拯救的观念,因为中保本身必须是神,否则人没有指望与神和好。这些论点在会议中可能颇具份量。

正面的教训就很难断定了。信经提出一些暗示,说子是受生的,“从父的本质而出”,祂“与父同质”。我们知道,这些句子(后者因君士坦丁示意而加入),使大会的主流,即以优西比乌为首的俄利根派很难堪,在给该撒利亚教会的信中录有他打算作的解释。其中指出,前者只是表示子“来自父”(我们可发现,此语本身无意义,因万物皆来自父),并不是说祂是“父的本质的一部分”(这是绕圈子的论法,正统派不愿为之,因它暗示神的本质可分)。优西比乌指出,后者不能用物质的观念来了解(此点会再三向皇帝肯定,因他可能会用物质的观念来了解),也不表示父的本质受到改变或分裂;此语是说,子与其它的受造物不同,而在各方面与父类似,祂由父,而“不是由其他的性质(hy—postasis)或质(ousia')”而来。问题是这个解释是否适当的表达了信经的本意。我们大概可以肯定的说,它曲解了“来自父的本质”。毫无疑问,此语本无意说子是真实的。

亚流派(如尼哥美亚的优西比乌写给保利努的信)反对这种语法,因为这种语法暗示,在神格中有一种类似物质的区分。但对正统派而言,这种语法表示子是真实的,道和父享有同样的神性,道的存有是由父而出。为了支持他们的论点,他们引用亚历山大在三一九年曾经引用过的经文,这是早在大会之前的事:诗四五:1(“我心中涌出美辞”),及诗1O3的七十士译本译文(“在晨星之前,我从我的肚腹生出”)。我们可合理的推测,配合优西比乌,“本体相同”也被作了类似的解释。但如果允许此论,立刻会引起下一问题:我们要用“生”的观念,去了解“本体相同”吗?如一般认为俄利根对μooúσos(译按,本体相同)的用法,“或者我们探取后来大公神学所采取的意义,就是在数目上是一个本质,oὺoiσ这个字可以表示同种类中的一些个别份子,共有的本质或物质,也可以指单一东西的本质。

毫无疑问,应用在神性上,homoousios(亦即同性)是倾向于后者,追溯到最后亦复如此。如后来神学家所领悟的,神的本质既是非物质又不可分,那么神的位格所共有的就是同一本质。但问题是尼西亚教父的心中,这个观念是否重要,还是幕后影响信经的一批人才重视它?多数的学者都肯定前者。的确,同一物本质相同的教义,应当是尼西亚会议的特别教训。但反对者也言之成理。主要的理由就是ομοούσιος(亦即同体的)这个字的历史。在尼西亚会议之前,它的世俗和神学用法基本上总是“生”的意思。基督徒作者似乎是从灵智派借得此字,灵智派用它表示同一物质所组成的存有(如属灵的阿卡摩〔Achamoth〕,以及世界其他属灵的部分;属魂的得谬哥,及其他属魂的东西;还有由它们而出的分神体和更高的分神体;等等)。从受造物我们很容易明白,因有限之物可以有同样的成份,但实际上不是同一成份;我们发现俄利根、麦托丢、优西比乌和其他基督徒,也是以世俗的脉络来表示类似的意思。但此字许多意思中,也是“生”的含意,首先用在基督教神学上,表示父子的关系。我们想到俄利根心中有此强烈的念头,因他说过“父和子本质共享”并举出蒸汽“生”自水的类比。同样的,亚历山太的狄尼修把oos与μ或μфuńs即“同类”、“同种”视为同义字;罗马的狄尼修对他的解释似乎很满意。安提阿会议(268年)对这字的用法仍有些神秘,但很可能采取了第三世纪通用的意义。

由此看来,有个似非而是现象,即尼西亚教父突然开始使用一个常用的字,而他们的用法却是崭新而前所未有的。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们把这个字放入信经中,是要正式而明白的强调,他们深信子完全是神,因祂与父有一样的神性。这个说法是有根据的。第一、我们知道亚流自己在会议的晚上,不止一次的在一篇反对子与父同质的文章中,用过δμοούσιος(亦即状态)或同义字;不过他所反对的,绝对是子的所谓神性,而非祂本质上与父一体。第二,所有资料都显示,大会的重要议题,不是神的一元这类问题,而是亚流所否认的子与父共享永恒。第三,如果优西比乌和他的同伴觉得,有人用δμοούσιος(亦即状态)来欺骗他们有关数目上本体相同的道理,他们必定会力斥彼为撒伯流派。事实上,从他给该撒利亚教会的辩白书中,可以看出他觉得难堪的是那种实质的口气。末了,我们知道,后来三个位格本体同一的说法被承认,最正统的神学家仍在适应的脉络中,以“生”的合一,来用δμοούσιος(亦即状态)这个字。

如果这个分析不错的话,会议的神学就比某些人的看法,有更局限的目标。它一面明定亚流的罪,另一方面,它肯定子有完全的神性,与父平等,子的存有来自父,父的本性子共有。它不会处理密切相关的神性合一问题,但也自然的向此推近。uooúσos对于神的独一及不可分,有更深的意义,也许某些人已看到道一点,因为会议后不久我们就发现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指控安提阿的欧大悌(Eustathius,是其热心鼓吹者之一),把撒伯流的意思放入此字内。)极可能有些西方主教在科多巴(Cordoba)的奥色斯领导之下,认为本体同一是必然的。后来亚他那修的确宣称,加入这个词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强调,子不仅像父,而且因着祂独特的出生,“其形像与父一致——与父的本质不分”。古老的传统说,奥色斯向君士坦丁建议用μoooos一词,此说可能正确,但即使如此他并没有说服皇帝,去接受他对此词的解释。不论会议的神学为何,君士坦丁的基本动机,是促进最广泛的合一。因此他无意拦阻任何人在信经后签名。从这方面来说,该会议的神学是不实际的。不同的团体对信经的神学和重要字眼,有自己的解释,君士坦丁本人愿意容忍各方人士,只要他们同意信经并彼此容忍。

第四节、尼西亚之后

尼西亚会议结束之后,危机并未消除。亚流派有一阵完全被赶入地下,但表面的平静,未能掩盖神学界的敌对状态。教会与国家的新关系,意味着教义的成败,槃于皇帝的好恶,这也增加了分裂因素。事实上,会议结束正标志着争执的开始延长,它起码延伸到康士坦丢(Constantius)死的时候,即三六一年。而尼西亚信经确实得到一致的接受,则还要过二十年。

这细节虽是教会史的课题,但教义学的学生起码仍应对往来的辩论,有概略的认识。首先,直到君士坦丁于三三七年逝世,仍有多人反对尼西亚。被放逐的亚流派重返,尼哥美亚的优西比乌成为反尼西亚的领袖。皇帝活着的时候,他的信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优西比乌派(为了方便,我们以其领袖为名),成功的推翻并革除了他们的主要敌人亚他那修(三二八年以后是亚历山太的宗主教)、安提阿的欧大悌,及安居拉的马尔克路。从三三七年到三五〇年,虽然“亚流化”的康斯坦丢统管东方,西方皇帝康斯坦斯(Constans)却支持尼西亚派及其领袖。因此,现在优西比乌派虽然公开支持尼西亚信经,他们在安提阿(341年,)、腓立波(l’hilippopolis,342年)、及二度在安提阿(344年.Ecthesis macrostichos)所写的信经,都很温和,不谈本体相同、甚至也常批判亚流派,并与尼西亚派言和。从三五。年到三六一年,康斯坦丢是一人当政,决心毁弃尼西亚教义。在庞大的反尼西亚阵营中,亚流派开始行动,他们制订了一套彻底的次位论信经,里面没有反亚流的字眼,此信经在色蒙(Sirmium)第三次会议(357年)中通过。还有一套类似论的信经,在尼斯(Nice359年)和君土坦丁堡(Constantinople,360年)大会上通过。”这个现象使得耶柔米写道:“整个世界哀伤而且惊讶的发现,自己变成了亚流派”。但是由于极端派的胜利,各种不同的温和派就在安居拉的巴西流(Basil of Ancyra)领导之下,开始用“本体类似”《oμoιoύσιos)这个术语。最后一个阶段,是从三六一年到三八一年,亚流派从此衰败,本来占优势的“本体类似派”,则逐渐转为本体相同派。在君士坦丁堡会议(381年)中,尼西亚信经重被肯定,各类型的亚流或亚流衍生派则被禁。

乍看之下,这个期间内的辩论文件,好像是撒伯流和亚流派的混战。但从双方互给对方戴的帽子来判断,是失之允当的。一边以亚他那修为首,人数少,但坚信西方教会会支持他们。他们热心鼓吹本体相同,并认为从父和子同有神性的教义,可以推知本体同一。除了一两个例外,他们与撒伯流是毫不相干的;此派不喜“三个位格”的说法,认为这破坏了神的合一,因此有人怀疑他们忽略了神体中的位格区分。反对此派的是一批人数多、份子复杂的团体,由大部分说希腊话的教会组成。他们不满尼西亚信经,但立场不尽相同。有一小撮的确是坚定的亚流派。虽然他们开始很精明的掩饰自己的意图。但多数人即非亚流派,亦非与亚流派为敌的撒伯流派;事实上,他们憎恶典型的亚流派。这些人有俄利根的气质,自然用三个位格来想,并很容易认为本体相同对此说不利。他们中间较极端的人物,特别是马尔克路哗众取宠的说,那是伪装的撒伯流派。这些人多数不是神学家;只是保守份子,喜欢传统的无定义形式,并反对尼西亚的主要字眼,认为那偏离了纯圣经的标准。

历史家素克瑞特(Socrates,约380一约450)在几个时代之后,生动的描述了当时双方之间的误解。他指出,“那正像是夜战,因两边都在黑暗中摸索着去浆打对方。反对『本体相同』这个字的人认为,爱用这个字的人引入了撒伯流或孟他努教义。所以称他们为亵渎者,因彼损害了神子的位格本质。另一方面,本体相同』派的领袖认为他们的敌人引入了多神教,显然走向异端——。因此,双方固然都肯定神子的位格和本质,并承认独一神有三个位格,但他们无法取得协议,因此也不肯停止攻击”。

第五节、尼西亚派和亚他那修

现在应当仔细硏究这些敌对的神学。双方都有极端和温和的发言人,尼西亚派中典型的前者就是安居拉的主教马尔克路(殁于374年)。他热心支持本体相同派,曾写过一篇论文(约335年)维护此说,优西比乌认为那是撒伯流式的理论。结果马尔克路失去了教职,但他一生都是此派的积极领袖。

马尔克路希望把自己的神学建立在圣经和使徒的传统上,而不要与纯人为的意见相混,连教父的权威也不要。从圣经中他推论神是灵,是“不可分的单一”,“一个独一的prosopon(译按,位格)”。万代之先,洛格斯就在神里面,是祂内蕴的理智,与祂同一,正如人的理智与人认同一样。因此他指责俄利根派,认为他们把洛格斯视为单独的位格或质,会妨碍合一,导至多神论。对洛格斯的先存,只能说祂是洛格斯;不能谈祂的生,而“子”只能用在道成肉身上。”但如果洛格斯是内蕴于神的“潜能”(δvvμe),祂也是神外在的“动能”(vγεδσή),施行创造和启示,因为凡是父所作的,都是藉着祂的道而作。马尔克路说,洛格斯的作为,正是神的自我作为和自我启示,因此洛格斯与神不是一位,也因他如此主张,故与撒伯流派不同。当然,洛格斯的外现,不是由于祂成了第二个位格;祂的出现或实化(马尔克路用Eξ分λθeν,κπоρeύeτα(等字眼),"是单一的延伸或扩大(参,动词πλarνσθaL),而创造和道成肉身没有造成分裂,只是二而一,圣灵浇灌时就三而一。最后,审判结束之后,过程就反过来,洛格斯被吸回单一,而基督的统辖或国度亦不是洛格斯——统辖就会结束。

显然马尔克路不是严格的撒伯流派。他的某些观念来自爱任纽、希坡律陀、特土良、以及与他们有关的“功能的三位一体论”。譬如说,他的单一扩大论,令人想起特土良说的,子的出生,来自神的扩大而非分裂,以及罗马的狄尼修所说的,“我们把不可分的单一,扩大(πλarύνoμεν)为三一”。还有,他虽然缺乏表达这种差异的语言乃至于概念,却指出洛格斯的先存,与那不可分的灵有别,但又是“同一的”。只是马尔克路的立场固然可能得到西方的同意,却无法打入受俄利根影响的东方神学,而且可想而知,优西比乌必大为不满。他们写了一个信经,里面有段常见的话:“祂的国度没有穷尽”,这话证实他们对前者的疑惧。他的学生傅廷勒(Photinus),色蒙的主教,用更煽动性的形式,教导同样的教义,可能混合了嗣子论的基督论,他们觉得这更可疑。尼西亚派起初接受他的动机,而教宗犹流一世(Julius I)于三四一年在罗马开的会议中,除去了他异端的罪名。但他们明白傅廷勒带来的麻烦后,态度就冷淡了,虽然他们始终没有正式定他的罪,却逐渐与他和他的立场疏远。

马尔克路是极端派;接受尼西亚神学的中庸态度,特别是东方的,可从所谓的色迪卡(Serdica)信经中看出,此信经是东方教会在三四三年大会退出后,由西方派起草的。他们所否定所斥责的,是“亚流”的理论,即父、子、和圣灵,是三个不同的位格。相反的,此派认为大公和使徒的传统,肯定三者有一共同的位格或本质(注意hupostasis和llousia在此被视为同义字,和尼西亚信经中咒诅文一样),即与父同格。显然(甲)位格在此的意义为本体或本质,(乙),他们坚持本体同一。另一方面,为了反对马尔克路,信经承认道的出生是为了创造,并且说,认为祂有始(亚流的思想),和有终(反马尔克路),都是错误的。他们还说,父和子本体相同,并不表示子就是父;相反的,父是父,子是父的子、道、智慧和能力。祂是真子而非嗣子,因祂的本质(hupostasis)与父相同。神性是一而同的(μíavπarpòs kal viouθeorηTa),如果父比子大,那是指“父这个名字比子大”。因此,他们所说的合一,是建立在“性质上的一元”。,而非俄利根派的互相和谐一致(σvμφωvia;μóvolo)。子的国度没有穷尽。值得注意的是óμooúσos这个字没有在信经中出现,而它喜欢用的术语是“位格相同”。

差不多二十年之后,亚他那修大概觉得否定色迪卡宣言能带来一些方便;其实该宣言虽是用旧的字汇写的,却很符合他自己的看法。当然,亚他那修的神学,代表古典的尼西亚精神。这位基督徒思想家与亚流截然不同,甚至异于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他们是道地的理性主义者,以神的超越和创造为先验的观念。他们主张,道不可能是神,因祂从父而出;神性既不可传递,祂就是受造物,祂的特殊地位就是在创造时,作父的特别工具。亚他那修的方法则不太考虑哲学和宇宙论,他最关心的是救赎。父用道作创造的工具是对的,但主张父需要中介物是谬说。另一方面,人与基督的团契,使他们地位尊贵,成为神的儿女。因此道本身必定是神,否则祂不能把属神的生命赐给他们。正如他说的,“如果道只是有份于神,而不是本身有神性,是父真实的形像,祂就不能使我们神化”。

让我们先考察亚他那修的神子的观念。他主张,神从不能没有道,正如光不能不亮,水源不能无流。因此子必定永远与父同在。解释的办法是说,祂的生是永恒的过程;“正如父永远都是良善的,所以子的本质也永远都是生的(deiyevvηrkós),他写道,“称祂为父永恒的生,是完全正确的。因父的存有从未不完全,好像需要加添什么重要的东西一样;子的生也和人由父母生不同,因人在父之后才存在。祂是神生的,而因为神是永恒的,祂又是神子,所以祂永恒存在。人本身不完全,所以是在时间中产生;但神的生是永恒的,祂的本质永远完全”。亚他那修和爱任纽一样,认为子的生是一奥秘;但他的解释暗示,子虽不是受造物,其生却与人相似,来自父而且有父的性质。我们不可把类比推得太过,而结论说子是神的一部分,这部分是从父分出的;那是不可能的,神的本质非物质而且没有不同部位。子的生也不是像亚流说的,是父旨意中的行动,这就把子贬为受造物了。这事的发生当然符合父的旨意,但不是一个特别的意志行动,而是神本质的永恒过程。如有人说,父是“自生的”(agennetos),子却不是,而这个意义不清的字是表示“永远存在”,或“非受造”,那么我们反对此说,但如果这个字保留它子源上“非生”的意义,那么子当然不是自生的。

亚他那修承认,子是父生的(yévvnμa),所以子必定与父有别(ETEpOv);既然生是永恒的,那么区别必定也是永恒的,而不单是“功能”上的。但子既然从父的存有而来,祂当然有同样的本质。如他所说:“子与受造物的种类和本质(éTepoyevηsκaiετερoφυήs)不同,祂与父同质(τηS roûπαrρòsoύaias iδlos)同性”。因此论及两个位格时,父和子“类似”(μoo)。子是父的形像;祂是水流,父是源头,他是亮,父是光。因此人看见基督就是看见父,“因为子本质上属于父,而且是祂完全的样式(κaràπáνTαδμoιóηα)”。但样式不是指人与人之间的那种外表相似,而是延伸至本质或本性中。亚他那修说:“子是父本质所生的,因此无人能怀疑,父既是不改变的,有父样式的道,自然也是不改变的”。故他斥责亚流所提出的,样式是指同一意志,好像人间学生听老师的话一样,亚他那修反驳道:“这个样式与合一,必定是指子的本质”。

由此只要稍向前推,就可得到本质为一(έvότης)或同一(ταυτότης)的结论,亚他那修毫不迟疑的这样作。可能如某学者所设想的,他和他的朋友,也许看出本体相同在西方的后果;但更可能是亚他那修的神学本能使他产生这看法。所以他宣称,“父的神性与子相同”,甚至“子的神性就是父的神性”。还有,“子的存有(Tòelvac)就是父神性的完全”。在解释时.他再三用光与亮作比喻,两者有别而又为一,本质相同。他辩称,“子当然不是父,而是父生的,但祂是神,故二者相同:祂和父为一、彼此的本质相同,在神性中密切的结合—–。因此祂们是一体、祂们的神性为一,凡表明子的,也表明父”。”人类当然可用δμοούσιος来描述。但人性所共有的,必定是大家各有某一部分,因此各人所有的,不可能是同一个东西,而神性则是不可分的。亚他那修在早期的作品中,不常用homoousios(亦即同性)来表示数目上的认同,而觉得这种说法“不适于表达父的本质”(ίδιοςτηςτουπατρόςουσίας),只是“本质相似”(δμοιοςκατoυσiav)等。但后来,面对优西比乌说子是“像父”,(这个“像”,有缺失的意思),而本体类似派用类似的保留说法,来形容“本质上类似”,于是亚他那修渐渐重用尼西亚信经的钥字,以示此字能表达他所信的真理。

因此,亚他那修的思想有两个似乎冲突的方向。他像亚流一样,相信神是独一、不可分的一;只有一个国度、一个至高的原则(μίαναρχήνoίδαμεν)。他坚持这个真理,相信有限和无限之间的类比不尽适用,因后者是纯灵,所以亚他那修推论说父与子必有同一的本质,有不可分的实体,存在于两个表现的形式中。同时他坚信父子之间有别。他反对撒伯流,肯定“祂们是两位、因父是父而非子,而子为子不是父”。圣经启示以及人间父子相像的关系,都显示真的有双重性。因为父子为二,所以他说“相似”(.0μoo),但立刻又肯定本质的同一。他用一句简单的话作结论:“如果子是由父所生的,祂就不是父,而与父同为神”。

我们要指出,亚他那修没有自己的术语,来表示位格间的连系,他也不分ούσια(亦即物质)和ύπόστασις(亦即存在)。到了后来(369年),他仍然说,“Hupostasis与ousia相同,表示存有的本身”(auròròov)。他的基本立场是:神的“本质”(ousia),是无限、单一、不可分的,同时是子又是父。祂们之间的区别是真的,因神永远活动、表现、并生出自己,而同样的神,也永远的被动、被表现出,并被生。子和父一样都是神,但子是父的彰显,而非其内蕴。因此,子“是父自我的彰显和创造活动,没有子,父就不创造,也不能被认识”。还有,“子所完成的都是父的工作,因子是父神性的彰显(l8os),祂完成工作”。的确,父若不通过子,就一事无成,子是神,因祂作神化和光照的工作。

第六节、反尼西亚派

如果亚他那修和他盟友的教训是这样的,我们就可在不同的时间内,找到三种不同的反尼西亚派。第一派并无定型,有时在重大问题上不表态,但大体上比较宽和,他们是许多保守“中间派”。这期间较早的信经是一个代表。奉献会议(DedicationCouncil)(“第二安提阿信经”341年),显示出它的左右两翼。它强烈反撒伯流派,而亚流色彩的言论,却给更成熟的异端开方便之门。人们很容易从下列句子中作文章,如子是“不改不燮的”,祂“不像受造物那样的受造”。它的正面教义是:神有三个位格,在次序和荣耀上不同,但在意志上合一。三四三年在腓立波起草的信经比较温和,那时西方合一的希望甚大。当然,没有提到本体相同的话,但也没有“三位格”;它咒诅“三神”的说法,好平息反俄利根派的不安。更重要的是Ecthesis macrostichos或“长句信经”,此信经于三四五年送往米兰,欲向西方表明东方的态度。它谨慎的避免了争论性的词汇如ousia(亦即物质)和hupostasis(译按本质和位格)并拒绝子从无中产生的观念,以及“有一度祂没有”的术语。它宣告,子“单从父而来”。只有父是“自生”和“无始”的,祂“在时间之外生了子”。子在“本质上是完全而真实的神”:祂“在时间之前”被生(υπapξis)。三是指“三个客体和位格”(mpáγμaτα…πρóσωπa:后一个字显然是用来翻译西方的persona(亦即角色),但祂们的不可分被重重的强调。“祂们互相结合,不需中介,没有距离”,并有“一个不分的神性”。这份文件虽然一笔带过本体相同,但文献精神也不符本体类似派,并在某些地方符合西方观点。

第二,我们仍看到亚流神学,它一度暗中活动,但在五O年代又公开起来。它的副产品是恶名昭彰的色蒙第二信经(或称“亵渎”,357年),好搞政治的乌尔撒纠(Ursacius)和华伦斯(Valens)大主教是此事的主要负责人。他们没有明显的引用亚流主义,但绝对有亚流派的气质,因他们尽量避免批评任何亚流的思想,又禁用“同质”和“似质”这类的术语。他们说:大公教义是说有父和子两个位格,而父比子大,子次于(subiect—um)父——父无始——子则是被生的”。不过在知识上和历史上,有一种新的极端亚流派更重要、一般称之为不同主义(Ano—moeism-avóμolos=不同),这派出现于三五O年代。他们的领袖是阿以丢(Aetius)和欧诺米(Eunomius)。他们始终以辩证法来争执,批评他们的人诋之为“技术学”或“诡辩”。事实上,他们是以新柏拉图主义三层阶级的形上学,来讲述基督教的基要信条。这套形上学排除ούσιαι(译按,本质)之说。他们有一套语言学,此说主张,一个东西的名字表达此物的实质,因此神这个至高的ούσια,是“自生的”(ayévvηros),而“自生”一词,完备的表达了祂的存有,“父亲”是表示一个作为(vépyεα),在这个作为中,第二个ούσια,就是子,被创造了。即然子的性质是被生(yevvrós),他当然与自生的神截然不同。从子则产生第三位,即圣灵,整个受造世界都顺从子。因着这个创造的作为,圣保罗称子是父的“形像”。不同派与亚流有相异之处,前者承认,因为子的创造作为,祂取得相对的神性。不同派与亚流及当时的正统派还有一相异处,他们主张,神的本质即是不折不扣的ayevvησia(译按,自生),人就完全的了解祂。

第三类神学是本体类似派(伊皮法纽称他们为半亚流派,这是不公正的话),在反尼西亚派中的亚流份子露出真面目之后,许多中庸人士日益加入第三类。他们之中有些人,如安提阿的梅利丢(Meletius)和耶路撒冷的区利罗,把圣子的地位看得甚高,但反对非圣经的homoousion(译按,本体相同),因此怀疑某些提倡此说的人士,他们宁愿对子出生的方式,保持敬虔的安静。区利罗教导,子“凡事上与父相似”,分享父的神性,但与父的本质永远不同。”其他人承认道的神性、本质与父相似,甚至说父与子之间完全类似,但他们仍持次位论的立场,并认为,子的出生完全依靠父的作为,此作为来自父的旨意,完全自由。在安居拉的巴西流的领导之下,形成了一个新党,三五八年的安居拉会议发表了第一篇本体类似的宣言。里面宣称,基督不是受造物,而是父的子,因为“造物主和受造物是一回事,父和子又是一回事”;它还定罪了其它典型的亚流论文。另一方面,子不只是父的“能力”,像马尔克路所可能教导的,而是“本质”(ooía)像父一我们看出,他们的ousia大概与“位格”同义。祂与万物不同,是真实的子。但父子之间的相似,不能从同一(тaύrórηs)来解释;子另有一个ousid,祂与父类似而不同一。因此信经中说“ousia与ousia相似”,并定那些称子的δμοούσιος或ταύτούσιος(亦即完全相同的),与父相同人的罪。三五七年在色蒙禁用的δμοούσιος又重新提出。仅在一年之后,于三五九年,本体类似派的备忘录显示,新党和尼西亚派的距离缩小了。第一,它先解释东方神学家只是用ύπόστασις来表示“位格的维系性质”,这就承认了父和子是两个位格,因此“是本质上相似”(κατ'ovσiavδμocóTηs)的父和子。但是,第二,它又说子由父而生,是灵里像父,由此看来,子与父是“一而同的”(Tòaró)。虽然这里预设的相同,是指质而非数目,但备忘录已显出它与亚他那修的观点类似。

本体类似派是折衷派,以阿迦修(Acacius)为首,他的术语是“类似(μolos)父”,这话收入尼斯信经(359年)和君士坦丁堡信经(360年)。它绝不是另一个神学立场。虽然其目的是要促进团结,避免争执性的话题,但他们注定要为亚流派开方便之门。有尼西亚心态的格拉典和狄奥多西皇帝即位后,他们就失去一切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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