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今释使徒信经

第3章:我信我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

信靠

在《使徒信经》中,我们三次宣告“信靠”:我信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三次宣信“信靠”的原因是,《使徒信经》最初与洗礼有关,从而让《使徒信经》有了与洗礼模式相同的三位一体式结构:奉父、子、圣灵的名。同样不能忽视的重要一点是,信靠与相信是不同的。《使徒信经》宣告我们所相信的内容:上帝是创造天地的主,耶稣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等等。但是,《使徒信经》同时宣告我们对父上帝、对耶稣基督、对圣灵的信靠。因此,虽然《使徒信经》并不尝试澄清有关三位一体教义的所有争议,更不想解决三位一体的奥秘,但它的确肯定三位一体,宣告我们信靠三位:父、子、圣灵,我们的生命在他们里面,我们在他们里面而生,依靠他们而活。

本书不会回顾三位一体教义的历史。我们先会谈到三位一体教义反映出历代基督徒的信仰经验,再来说说这个教义在今天的重要性。关于第一点,初期教会和历代基督徒显然在耶稣基督里经历与上帝的相遇。耶稣始终处于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因为教会肯定他具有神性。然而,我们知道,耶稣自己把上帝称为父亲,当耶稣走在加利利的路上时,上帝依然是统管万有的至高者。因此,必须区分作为上帝的耶稣与作为父的上帝。同样,基督徒在自己身上和信仰团契中经历上帝的同在。上帝的同在使我们明白并遵行上帝的旨意,同上帝相交,我们的上帝的这种同在称为圣灵。因此,三位一体教义肯定,父是上帝,子是上帝,圣灵也是上帝;但是,它同时肯定上帝是一位。@1

@1关于这一点,我们必须指出,三位一体的传统语言所引发的问题,就是之前我们在探讨父上帝时的问题,现在,把上帝称为子令这个问题更加严重。避免这个问题的一个普遍做法是,把上帝称为“创造者、拯救者和维系者。”同所有意象一样,这有利有弊。优点非常明显,这种说法避免明确提到性别。缺点是,这种说法似乎把三位一体教义的基础变成外在的关系和功能:创造、维系和拯救,从而使三位一体教义依赖于上帝与世界的关系,却不再关乎三一上帝本身。初期基督教作家偶尔使用的另一种传统说法是“源头、道和圣灵”。虽然这种说法没有“创造者、拯救者和维系者”的信式所带来的难题,但它忽视了三位一体教义的位格性。总之,这几种信式都有利有弊。

上帝既是一位,又是三位,这怎么可能?这个问题在基督徒中造成过诸多思辨、争辩和分裂。有些基督徒认为,三位一体教义毫无意义,应该抛弃。如果真的抛弃了,我们将很难理解并坚守《新约》与历代基督徒的信仰。但是,我们必须再问一个问题:宣信父、子、圣灵既不同又是同一位上帝到底有什么意义?

有一种方法可以理解三位一体及其对今天的意义:三位一体可以引导我们重新思考我们所理解的“一体”。上帝是一位,但上帝并不是独享荣耀的一位。上帝是合一的团契中的一位,因为三一上帝之中存在合一的团契。巴西神学家莱昂纳多·波夫(Leonardo Boff)是这样描述的:

上帝是相互团契的父、子、圣灵。他们永远共存,不分先后,不分高低。每一个位格都彼此围绕,相互交融,住在彼此里面。这才是三位一体的团契,深广无限,神圣的三个位格合一,从而成为独一的上帝。神圣的合一是一个团契,因为每一个位格都与其他两位相交—–

三个位格是不同的—–不是为了分离,而是合一,能够把自己交给彼此。@2

@2Leonardo Boff,Holly Trinity,Perfect Community(Maryknoll,NY:Orbis Books,2000).

《约翰一书》的作者很早就有类似说法:“上帝是爱”(约一4:8)。上帝是爱,所以上帝爱我们。但是,上帝是爱,有着更深刻的意义。上帝是爱,因为三一上帝里原本就有爱:三个神圣位格之中的爱。这就意味着,当我们说上帝是一位时,不只是指一个气球或一个苹果那样的“一个”,更是指真情侣之间的那种“合一”。因此,称“上帝是爱”,就是说爱的对象不只有我们,三一上帝里也有爱与合一,这类似人间情侣之间的爱,却远超于此。

因此,三位一体教义并不是宗教狂热者无聊的思辨,毫无意义。它是基督徒理解上帝的核心,也是基督徒建立团契的基础。“一位”与“独一”是不同的,这是我们这个高度个人主义的社会需要重新发现并思考的。上帝是一位,但绝不是“独一”的。相反,上帝是永恒的爱之团契中的一位。人类蒙召建立的社会,是类似的团契,建立这样的团契,是上帝创造人类的目的。这是爱的团契,因着彼此相爱,每个人都认清了自身的身份。我们对三位一体的态度,首先一定不是努力解决它的奥秘,而是效法其中的爱!

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

有这样一种非常普遍的看法:“耶稣”和“基督”是两个专有名词。根据这种看法,“耶稣”是拿撒勒的那个人的名字,他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基督”是耶稣在天上的名字。因此,有些人会提出“历史的耶稣和信仰的基督”。然而,“耶稣”的确是名字,“基督”则是形容词或过去分词,意思是“受膏的”。实际上,Christos是希腊文,它与希伯来文Messiah意思相同,都是“受膏的”。

在古代社会——当然也在《旧约》里——人们“受膏”象征分别为圣,去承担和履行特殊的角色或职责。在以色列,祭司和君王都受膏,因此,大卫经常被称为“上帝的受膏者”。

在数百年的流亡与压迫中,以色列人渐渐盼望一位受膏者,但是,他们所盼望的受膏者,不只是众多祭司之外的又一位,更不是臣服罗马或其他某些国外势力的君王。以色列所祈盼的这位受膏者或弥赛亚,将复兴大卫的国——甚至超越它,他将消灭上帝和以色列的敌人,建立公义与和平的新秩序。

初期教会把耶稣称为“基督”——受膏者或弥赛亚,是在肯定教会是以色列的延续,相信以色列人的盼望在耶稣里已经实现。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许多犹太人反对这种信仰。但是,马西昂等人声称,以色列的宗教完全是错的,它与耶稣及其教导毫无关系。在罗马的基督教会——《使徒信经》于公元2世纪在这里形成——马西昂的教义确实是个威胁,因此,《使徒信经》明确肯定,耶稣实现了以色列的上帝对以色列的应许,而以色列的上帝就是基督徒的上帝:创造天地的主。

上帝的独生子

我们可以发现,经常被忽略的“上帝的独生子”这种说法有类似目的。我们今天常常争辩的是,在我们把耶稣称为“上帝的儿子”时,耶稣到底是不是像这种称呼所暗示的那么特殊。对于背诵《使徒信经》的初期基督徒来说,必须说明耶稣是作为“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的上帝的儿子,这一点同样重要。耶稣是创造主的儿子,他并不是陌生的上帝。耶稣来完成创造主的旨意,因为受造物是好的,耶稣的父上帝爱受造物。

这看似同我们关系不大,我们生活在21世纪——《使徒信经》写成的近两千年后。我们再也见不到马西昂,再也听不到他的教导。那么,为什么还要坚持耶稣是基督,耶稣是创造万物的上帝的儿子?因为我们特别需要这个教义,以澄清基督教与以色列人信仰的关系,延伸来讲,也就是基督徒同犹太人的关系。

我们经常会听到,基督教与犹太教的最大差别,正是弥赛亚这个问题:耶稣是否是弥赛亚,弥赛亚是否已经来了。在这个问题上,确实存在巨大差异。即便不仔细阅读《新约》,我们也会注意到,弥赛亚的问题是接受基督教的犹太人,如彼得和保罗,与不接受的犹太人之间争辩的主要焦点之一。但是,问题还有另外一面,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在宣信耶稣为弥赛亚时,基督教是在肯定自己与以色列人信仰的延续性,基督徒承认蒙受亚伯拉罕及其后裔的恩惠。初期基督教不得不发现并确定自身相对于传统犹太教的身份。这使许多基督徒强调,甚至夸大了二者的差异。在随后的几百年中,在基督教成为欧洲大多数国家的官方宗教之后,早期不同背景中的文献和观念助长了反犹情绪,从而导致歧视和大规模屠杀,并最终酿成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党对犹太人的大屠杀。

因此,我们要认识到非常重要的一点:当我们称耶稣是“基督”时,是在宣认我们的信仰与邻舍犹太人信仰的联系。在教义的许多要点和习俗上,我们双方可能存在分歧,但是,如果我们把我们的信仰追溯到亚伯拉罕及其后裔是错误的,我们就没有权利和理由把耶稣称为“基督”。

《使徒信经》不只在说耶稣是创造天地的上帝的儿子,也是在说这种关系是特殊的。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在下一章,我们将研究“因圣灵感孕,由童真女马利亚所生”的说法,而这种说法把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这一观念表达得更为有力。@3《使徒信经》不论还有什么内容,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在解释与延伸这一观念: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

@3在这个教义后来的发展中,在某种程度上为了保护三位一体教义,子是永恒的,生于父,所以父、子和圣灵都是永恒的,子暂时“由圣灵”所生,所以子由马利亚所生。但是,《使徒信经》在早期的使用中似乎不太关心这个问题,直到公元4世纪才开始关注。

我们的主

今天,我们可以轻松地说“我们的主”,以致很难意识到这对公元2世纪的基督徒是多么极端的说法——这种说法今天应该是同样地极端。公元1世纪,“主”(Kyrios)这一头衔属于罗马帝国的皇帝图密善(Domitian)。这就意味着,他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没有人能够挑战他的权威,甚至都不可以同他竞争。图密善的态度不仅表现在“主”这一头衔中,也体现在许多行动中,并最终导致迫害基督徒和犹太人,因为他们坚持上帝是真正的主,高于图密善和其他任何统治者。《启示录》证实了这给教会造成的紧张局势,以及许多基督徒所受的试探,即屈服于自称拥有绝对权力的皇帝。

在图密善之后,大多数皇帝都自称为“主”。只要出现雄心勃勃的皇位觊觎者——通常出现在军队中,他的支持者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他的像前烧香,宣称他为主。

因此,当基督徒胆敢把耶稣称为“我们的主”时,是在说些颠覆性的,甚至可能是煽动性的言论。他们是在宣信皇帝之外——甚至超越皇帝——的另一位主。这是不可宽容的。基督徒被勒令在皇帝像前烧香,否认耶稣是“主”。由于基督徒拒绝这样做,许多人被迫害致死。他们被称为“殉道士”(martyrs),即“见证人”,因为他们已经见证了基督的主权,甚至以死亡为代价。有许多关于殉道士的“行传”(acts),其中一部有这样的记载:法官催促殉道士说:“你应当遵守皇帝和凯撒的法令。”这位殉道士回答道:“我只在乎上帝的律法。这是我已经学到的,我所遵守的。我宁愿为它而死。我情愿为它结束自己的生命,除它以外,别无他法。”@4

@4这个殉道士的名字叫赛利卡(Thelica)。我们只知道法官最后对他愤怒至极,在对他严刑拷打之后把他送回监狱,直到法官想到他为自己的顽固而应受的死刑。(Acts of the Martyrdom of Saturninus,Dativus,and Others)6.

我们的主?

随着时间的流逝,耶稣基督是主的主张似乎司空见惯,已经失去了它的锋芒。我们倾向于认为,基督为主的主张纯粹是宗教宣言,最多就是引导我们日常生活的声明,我们往往认为,这只是众多义务中的一个,同我们的其他义务并没有区别:对家庭、国家、教会、政治哲学、政党等等。但是,正确的理解是,耶稣的主权质疑,至少限制其他各种主权和效忠。初期基督徒宣称:“我信—–耶稣基督—–我们的主。”他们的宣信意义重大。我们也一样,是在宣告我们最终并不是委身于家庭、国家和教会,而是耶稣基督。我们反对一切绝对民族主义,以及任何无条件的效忠。否则,耶稣基督就不真的是“我们的主”,而是我们众多的主中的一位。

纳粹统治下的德国基督徒对此十分清楚。纳粹政府要求人民彻底、无条件地效忠。希特勒与他的追随者所理解的纳粹主义,成为做任何事的借口。体制教会变得顺从国家,默许政府的所作所为——甚至还声称以基督教的名义而做。然而,有些基督徒理解他们一生所坚守的信仰:耶稣基督是我们的主。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聚在巴门,大胆地颁布了《巴门宣言》BarmenDeclaration):

正如《圣经》给我们的见证,无论我们是生是死,耶稣基督就是我们必须听从、信靠、顺服的上帝的道。

教会好像不得不承认除了上帝的道,仍有其他事件与权威、人物与真理是教会所宣讲的信息的源头,是上帝的启示,但我们否定这种错误的教义。@5

@5The Theological Declaration of Barmen8.11-12,in the Book of Confessions:Study Edition(Louisville,KY:Geneva Press,1999),311.

这并不是无聊的宣言,许多接受《巴门宣言》的基督徒被政府迫害并杀害。许多基督徒因宣信耶稣基督是主而受苦,当我们再背诵这句话时,有些问题值得深思:在今天,我们宣信耶稣基督是主的意义何在?我们在否定什么?我们冒着怎样的风险?

研讨问题

1、为什么三位一体教义对基督教信仰至关重要?

2、宣信耶稣基督是父的“独生子”有何意义?

3、我们今天可以用什么方式宣信耶稣基督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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