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新约神学

末世论(一)

引言 保罗的神学思想都是以揭示今世与来世已显明的二元论架构。第一世纪的犹太教,符类福音书也是以这种思想作为基本架构。

在保罗的思考中,『末世事件』并非仅是未来的事,乃是与救赎有关,且是已在历史中展开了。换言之,来世的祝福并非单为未来所独享,这些福份也是今世所经历的目标。基督的死是『末世事件』。就末世的审判而言,由于基督的死,称义的人就被宣告无罪,而且已跨步进入了来世。

居间阶段 人死后与复活这中间阶段的情形

我们在旧约中常看到死人的幽灵在阴间里,诗篇也常暗示人死后的光景。犹太教视阴间为刑罚及祝福之处,如同耶稣在财主与拉撒路比喻中所反映的(路十六19一31)。此外,耶稣也对临死的强盗郑重宣告,死后要与他同在乐园里。

在保罗书信中,居间阶段的问题主要是以林后五1–10的解释为主。在这地上帐篷般的身体一旦拆毁 之后,信徒复活时必从神得着永恒、属天的身体。由于这肉体脆弱多弊,我们不免常因此叹息。我们所期望的是穿上新的身体,以免成为赤裸无实体的幽灵或孤魂。

  至于在居间生存的状态如何,在此段经文的讲解中,保罗的表达方式未能真相大白。从诗篇,以及后来耶稣对临终的强盗所表达的,使保罗得到一个坚强的信念,即『死亡无法将信徒带入与主隔绝的境地。』因此,按他所知,身体的死就是灵魂得生,纵然灵魂是存于无实体、赤身的状态中。

在腓一23『我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即远比在诸多软弱与挫折的肉体中存活的好。『与基督同在』,就是保罗对居间阶段的光景所能知晓的。这说法并没超出耶稣对临死的强盗所说的话(路廿三43)。

死人睡了 从死后直到复活前这阶段,人乃处在睡眠状态中

保罗的确常以睡觉的观点描述死的状态(帖前四13;林前十五16等)。然而睡觉的说法,不论在希腊或希伯来文献中,都是通俗的说法,因此未必含有任何神学上的意义。『离世与基督同在』(腓一2),以及『离开身体与主同在』(林后五8),

基督再来 在旧约,『主的日子』可以指神的审判随时要临到他的百姓,即指眼前的日子而言(摩五18;参赛二12ff.)。『主的日子』也指神要在末期降临,在地上建立他的国度,使信者必得救恩,作恶的受审判(番一14ff;珥三14ff)。在新约,『主的日子』已成为一个术语,特指神降临结束这世代而言;设立『新的世代』而言。我们不能视『主的日子』如日历上的单一日子,应是指神借着基督的再来,成全最后救赎的整个阶段。

时代主义者将基督再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大灾难前为了教会秘密地到来;一是在大灾难结束时为了拯救以色列民、并建立他的千年国度,在荣耀中显现。这两个层次常被称为被提和显现。为了确保基督双重性的再来,就有一些人强调基督要『同他的众圣徒』来(帖前三13),既是这样,他就必须『为』他们先来一次。他为圣徒的缘故来,是发生在大灾难之始、圣徒被提之时;而他『同他的众圣徒来』,则是第二次的事,发生在大灾难结束后。然而,『同他的众圣徒』这片语,并不能为基督两次再来的观点,提供任何证据

关于基督再来的神学,保罗书信与符类福音的观点一致。救恩不仅仅是涉及个人的灵魂归宿,更是涵盖整个人类历史的方向,以及整体人类。基督要为全人类而再来,这意味人的至终命运,不外乎蒙拯救或遭审判。再者,救恩也不单是个人的事,更是关乎神整体的子民,并涵盖整个自然秩序的转变。

神国 保罗对神国的教导,神国就是神借着基督秉政的弥赛亚制度。这国度始于基督复活升天之时,继续存留,直到『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林前十五25)。神国(即神在世上完美的治权)是救赎的末世目标,然而这目标的成就却须溯自复活那日。 

在来世尚未实现之前,保罗是否期待着一个临时的弥赛亚国度?『弥赛亚的日子』千禧年。

不法之人的奥秘 在末世未到前,会出现一位邪恶的执政者,就是那不法之人。他要高抬自己,远超过一切世俗与宗教的权柄,令全人类臣服于他、膜拜他(帖后二3—4)。他要『坐在神的殿里』这句话是喻用旧约的措辞,表明他对神的蔑视与挑战(见结廿八2;赛十四13一14)。他要从撒但得权势,诱惑人远离真道( 9—10节)。他最大的特征是不法的表现,公然违抗神的律法与人的法则,固执己见,以己意为纲法。

在启十三章,这不法之人被称为兽,但一般来说,他被称为敌基督。他出现时,会伴随着『离道反教的事』 不法之人的出现,在人类历史中并非新事,只有当其本质最后彰显时,才能算数。在保罗的时代,他已体会到那不法的隐意已经发动(7节)。不过,这邪恶的势力目前仍拦阻,即有某种因素拦阻了不法之人的显现(6节),但保罗并未告诉我们这拦阻究竟是什么。另一方面,他借着人物使这拦阻具体化了:『只是现在有一个拦阻的,等到那拦阻的被除去』(7节)。可见当那位拦阻他的被除去后,不法之人就必显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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