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新约神学

教会(01)

一、教会体制

保罗在书信中所提到的教会形态,基本上与使徒行传所提及的一样。教会是由分散在地中海一带(从安提阿到罗马)的信徒所组成的团体,不受有形的组织所牵制。唯一将信徒组织起来的是使徒的权柄。保罗身为使徒,宣称有这种权柄,特别是在教导上,他坚持众教会必须承认他这权柄。然而,这是指属灵及教义劝告上的权柄,而非形式上或法律上的权柄。

1.一个城里的教会形态:

哥林多城里的信徒是集聚在一处(林前十四23)

使徒行传论到在家里的楼房中集会(徒一13;十二12;廿8),起初的三世纪,信徒并不是在特殊的教会建筑物聚会,乃是在家中聚会。保罗也提到『家里的教会』,即指在特别某一家中聚会的信徒(罗十六5;林前十六19;西四15;门2;参罗十六14,15)。

保罗在他所建立的教会中按立长老。长老(Presbyteroi)也可称为监督(ePiskopoi,徒廿17,28)。保罗在大多数的书信中,没有提到长老。但监督和执事却是腓立比教会的领导人物(腓一1)。保罗所建立的教会,有正式的领袖制度。『治理』是特用于长老或监督、与执事的职份上。

2.在初期教会中,有以下三种事奉人员:

「执事」──徒廿一8,罗十六1,林前三5,腓一1,西一7,提前三8ff。

曾立华:「执事」乃是协助监督的行政助理,「一种辅助性职份,与使徒同心合力推动教会圣工。」

「长老」(presbyter)──徒十一30,十四23,廿17,提前五17-19曾立华:「『长老』一词在使徒行传与各书信中出现过近二十多次,都是指教会中那群独特的领袖。昔日,使徒在各处建立教会时,往往按立当地成熟的信徒为长老,例如保罗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按立了长老(徒十四23),而安提阿信徒也承认这些长老的属灵权柄。」(页98)

「监督」(bishop)──徒廿28,腓一1,提前三2,多一7。

「监督」与「长老」指的是同一批人?(徒廿17,28;多一5,7;提前三2,五17-19)。

冯荫坤:在使徒时期,教会职位的名称是流动性的。「长老」指出那人的职位或身份,而「监督」则指出那人的职责。

对冯荫坤来说,恩赐、职位与职责在长老身上完全调和在一起。长老(职位)是由圣灵藉恩赐的授权之下,去完成监督和牧养的工作(职责)。正如徒六所选出的七位执事,亦是拥有圣灵的恩赐(3节),就被委派职位(3节下,6节),负责管理教会的事务(职责)。冯荫坤亦提到属灵的恩赐与有组织性的事奉(即教会中的职位及职务上的权利)互相是没有抵触的。就拿保罗来说,他有使徒的职位及使徒的权利,然而,他更是一个满有恩赐的人。因此,圣灵与职位之间没有冲突,只要职位是在圣灵的之下,并完成它应该完成福音的使命。其实,就是有职位事奉的人也必须拥有某恩赐(如劝化人〔多一9,参罗十二8〕)。因此,冯荫坤认为:职位,职责和恩赐之间的真正关系应该是,职位和职责是一个人的事奉的两方面,而他却必须拥有适当的恩赐。接着,冯荫坤亦指出,圣灵及祂所赐下的恩赐在职位、职责、恩赐的关系中占了优先的次序(如徒六3,彼前四10)。是恩赐,并不是职位,在制造事奉的机会。〔p.176〕虽然恩赐与职位、职责之间有密切关系,但这并不代表恩赐在职位之外不能存在。职位需要相关的恩赐,然而,恩赐可以在一个职位或职位之外被发挥出来。

注:当然,除了恩赐、职位和职责,另一重要事奉因素是个人灵性(即属灵的成熟度)。只有在美好的灵性中,前三者才有真正的意义。

3.事奉职事是一种功能,而并非一种地位。且可由信徒共同分担。

在教会中应该没有神职人员和平信徒的区别,他们能够自力完成大部分的责任,因为它本身便具有这种恩赐。

二、圣灵的恩赐

1.「恩赐」:借着恩典而赐下的,是「恩典的礼物」。

「恩赐」一字在圣经中的使用是很广泛:罗六23,五14-16,十一29,林前七7,弗四8-12,罗十二6。

斯托得(J.Stott):林前十二4-6有关恩赐的讨论使用到三个字

3.1.1.「恩赐」(charismata,神恩典的礼物)

3.1.2.「职事」(diakoniai,服事的方式)

3.1.3.「功用」(energemata,能力、活动或力量)

他为「属灵恩赐」作如此的定义:「神以恩典和能力赐下的某种才华,装备人去从事相关的特定服事。

斯托得:「那么,属灵的恩赐或charismata,本身并不是一种才华,也不是一种事工或职份,而是一种使人具备资格从事某项事工的才华。更简单的说,它是在某项工作中可以运用的礼物,或是可以使用某种礼物的工作。」

2.新约圣经中的圣灵恩赐表:

从这副圣灵恩赐表,我们可作出以下之观察:

3.从这恩赐表,究竟那些是相同的,有时并不清楚。这恩赐表没有列尽一切属灵恩赐,原因:

即使在林前十二章同章的两个表,重复出现的恩赐只有五项。

以弗所书的表中有两项完全没有包括在林前十二的表中。没有一个恩赐在五个表中都出现。

有十三个恩赐只在这五个表之一出现过。

这种排列似乎是信手拈来的,彷佛要人注意一个事实,即每一张表都是从一个更大的范畴(百般)中举出有限的几项而已(新约没有仔细列出事奉的所有模式它只是提出一些原则性的真理)。

在其中很难找到一个共同点,有些恩赐是功用方面(林前十二8-10),有的则是身份方面(弗四11)。

4.从林前十二~十四章可归纳出一些的原则:

圣灵的恩赐并不能用来衡量属灵的程度(参林前一7,三1-2)(在于怎样运用恩赐)。

圣灵凭祂的主权分配不同恩赐给各肢体(十二11)。

圣灵的恩赐是赐给教会、为造就全教会(十二7,十四26;参弗四12,16;十四1)。

身体是由许多肢体组成的(十二14-21);而且,信徒也不都拥有同样的恩赐(十二28-30)。因此,教会中的肢体是互相倚靠、彼此补足(十二15-21,26)。(从“我有什么恩赐”的关注转向“教会有什么需要”)所有的恩赐不都一样显著,但都一样受神的关爱(十二22-26)。

恩赐的发挥是为建立教会和信徒,但必须是人能够明白(十四1-25)并且是规规矩矩的(十四26-40)。

恩赐的根基和出发点是爱(林前十三)。

程柏(N.Chambers):「爱是哥林多人对恩赐正确的态度及运用的关键,今天它更是如此。爱是认识我们的恩赐的关键,因它会使我们注意到弟兄的需要并指示我们如何能最佳的建立他们。它是对我们及别人的恩赐有正确认识的关键,因它不容纳我们夸大自己的重要性。爱是我们恩赐得到正确表达的关键,因它将别人的需要放在我们个人之前...爱保守身体不致分裂(十二25),因为它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四8)。」

恩赐是事奉中必备的条件。

一切事奉的基础是向神。

巴特:「很聪明的一个悖论,即对神的事奉是或必须成为对人的事奉;但这不是说我们对人的事奉,就是以最神圣的爱之名义来作的,能成为对神的事奉。」

附:按立的意义:

1.是职份的肯定。不单是功用的,更是生命的肯定。

2.是见证,肯定个人的恩赐。

3.是时间的考验,肯定个人的品格和生命。

恩赐与才华:

1.来源不同。从神来与自身

2.目标不同。教会与自 我享受

思考:今天教会以才华替代属灵恩赐的危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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