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新约神学

在基督之外

柏拉图或是后来的诺斯底主义,都把救赎看作是:灵魂逃脱物质与身体的领域,以便飞升到终极实存的境界。希腊人没有上帝创造天地这观念。柏拉图认为:创造之神得缪哥『生』了世界,它把早已存在的物质赋以形状,创造之神得缪哥就是这样『生』了世界的。

保罗的人观与世界观说明了他基本的末世观, 保罗自觉站在两个世代之间。整个神的救赎工作,朝着神国在将来世代中完全实现,并包括所有受造之物的这个目标推进。在神国完全实现之前,这旧的世代依然继续有罪孽、邪恶、和死亡的辖制。

保罗的创造观是典型的希伯来创造观,不是希腊的创造观。神是世界万物的创造主(弗三9;西一 16),人也是他创造的(林前十五 45)。万物都是神所创造,也是借着基督创造的(林前八 6)。保罗思想并不容许一位希腊创造之神得缪哥的存在。希腊创造之神得缪哥的存在是为了使至高的上帝远离其受造之物。

像『创立世界』(弗一 4)这一类措辞,表明(从无创造有),不是把先存物质加工塑形。人是受造之物,没有权利向神作任何要求,正如泥土没有权利向窖匠要求什么(罗九 20ff.)。然而,神要求人感谢他、敬拜他(罗一 21,25)。一切受造之物和人都堕落了,因而伏在神审判之下。万有都服在虚空和败坏之下(罗八 20)。受造之物本身没有目标,只是服在引向死亡之虚空的大圈之下。因受造之物堕落了,所以是过渡的,注定要过去的(林前七 31)。这并不是指万物要烟消云散,乃是指万物要得蒙救赎,『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罗八 21)。然而,保罗从来不因受造之物是物质不是灵,而视受造之物为邪恶。这就是他为什么明白斥责教会中一些禁欲主义倾向的原因。

一、世界 保罗对世界(kosmos)的看法:

Kosmos(世界)是一个没有希伯来文或亚兰文同意语的希腊字。旧约圣经称『天和地』或『万物』(诗八 16,15 上;四四 24)。然而,希伯来文 olam(世代),严格说来,是一个时间 性字眼,意指『世代』。但因为犹大思想家与希腊世界接触的结果,olam(世代)这个字增 添了新的涵意。这个字增添了空间的意义,因此,olam(世代)变成意指世代,亦指世界。 上述背景是保罗交换使用 aion(世代)和 kosmos(世界)的原因(林前一 20;三 19;二 6)。弗二 2 结合这两个字来称呼『今世的风俗』。

保罗用 kosmos(世界)一词有几种意义:

第一,他用这词来称呼宇宙——所有存在万物的整体(罗一 20;弗一 4;林前三 22;八 4, 5)。

第二、保罗用 kosmos(世界)一词来称呼人居住的地、人的居所、历史的舞台。第三、保罗用 kosmos(世界)一词来称呼人类、居住在地上之人类社会的整体。第四、从人类与神的关系这角度去看,kosmos 一词用来指称人类是邪恶的。

第五、保罗用 Kosmos  一词,不只包括全人类,也包括整个人类属地关系的复合,包括嫁娶、买卖、忧喜等等全部的人类活动。世界不只是指全世界人类,也指人造的世界制度与关系的复合。『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林前七 29—31)因此,虽然基督徒仍然活在世界上,并且不得不使用世界中的百物,但他人生的目标却不应该尽情享用世界,不应该从地上的、世界的层次中找寻他最深的动机与满足。

二、灵界权势 保罗认为宇宙中有良善的诸灵,也有邪恶的诸灵。他认为旧的世代是在一些超自然邪恶权势的掌握之中。

天使是服事神的灵界存有。律法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加三 19)。

我们成了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林前四 9;十一 10;提前五 21)。

天使看见耶稣升天(提前三 16)。

到了将来,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在火焰中从天上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帖后一 7,8)。

保罗论及拜偶像,偶像与鬼魔的权势相连。敬拜偶像就等于向鬼魔献祭(林前十 19 一 21)。保罗预言:在末后的时候,那欺骗人的邪灵和鬼魔,将要变本加厉,使人离弃真道(提前四 1 一 3);这些鬼魔活动,相当于主的日子快要到之前,撒但借那不法的人所作的困兽之斗(帖后二 9)。

神首要的仇敌是一位邪恶的灵,有时称为魔鬼(弗四 27;六 ll;提前三 7), 是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弗二 2)

是这世代的神(林后四 4)。撒但致力于弄瞎人的心眼,使他们不明白福音拯救之大能。是那诱惑人的,企图借着诸般的患难叫信徒离弃福音真道(帖前三 5)

阻挡神的仆人事奉(帖前二 18)

兴起假使徒歪曲福音真理(林后十一 14) 不断试图颠覆神的百姓(弗六 11,12,16)

能够借着肉身患难的方式,攻击人(林后十二 7)

撒但最终目标是要拦阻神的救赎计划(帖后二 4 一 10)。撒但必然覆亡;神要将撒但践踏在圣徒脚下(罗十六 20)。

保罗提及好天使、坏天使、撒但、和鬼魔,他也采用另一组词汇来称呼灵界权势的等级。下列是各种名称:

『执政的』(arche),林前十五 24;弗一 21;西二 10 。

『众执政的』(archai),弗三 10 ;六 12;西一 16;二 15;罗八 38。

『掌权的』(exousia),林前十五 24;弗一 21;西二 10。

『众掌权的』(exousiai),弗三 10;六 12;西一 16;二 15。

『有能的』(dynamis),林前十五 24;弗一 21。

『众有能的』(dynameis),罗八 38。

『有位的』(thronoi),西一 16。

『主治的』(kyriotes),弗一 21。

『众主治的』(kyriotetes),西一 16。

『管辖这幽暗世界的』,弗六 12。

『天空属灵气的恶魔』,弗六 12。

『黑暗的权势』,西一 13。

『一切有名的』,弗一 21。

『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腓二 10。

:一切邪恶的权势,不论是什么,不论是位格或非位格的,都因基督的死和高升,悉数降服,并且都因他弥赛亚的统治,终将灭亡。

三、亚当 是难辞其咎的罪人,不论他们是犹太人或是外邦人。罪恶的源头溯自亚当『原罪』, 亚当的罪构成所有人都是罪人。『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林前十五 22)整个人类与亚当是一体的,他的罪与死是整个人类的罪与死。五 12:『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人之所以是罪人,不是因为他们行了罪行;人是在亚当里成了罪人的。

四、自然启示

神的永能和神性,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神的存在对保罗而言不是问题。保罗要申述的是:神有些特性,他的永能和他的神性,已经透过自然界启示世人。

五、良知 人不只有责任敬拜神,也有责任为良知的缘故行善。神把道德本能安放在众人里面, 给他们是非对错的辨识力。『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 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二 14 一 15)。人人都有良知,良知给他们伦理价值的辨识力,而外邦人要因这辨识力的缘故向神交账。人之所以是罪人,是因为他们虽然有自然界的启示,也有良知的指引,却仍然继续敬拜偶像,不仁不义。

六、罪

一 18『不虔』。外邦人最根本的罪是他们不把神当作神敬拜;一切的不义(adikia)都是从颠倒敬拜而生。不论是外邦人,或是犹太人,罪恶的根本不是罪恶的行动,乃是颠倒歪曲背逆的意愿。

罪也是对神旨意的『射不中的』(hamartia)。这是保罗描述罪最常用的字。

有时候保罗论及罪,它几乎像是一个独立自主、敌对的权势,在人之外,与人分离。『然而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罗七 8)。『因为罪趁着机会, 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罗七 11)。『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罗七 17)。然而,这却决不侵犯人的自由,也决不使人豁免罪咎。人仍然要为他自己的自主行为负责,他难辞其咎。『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 23)。

罪的其他字汇是犯罪(parabasis)——故意违反法纪或伦理(罗二 23;五 14);不法(anomia)——藐视和干犯律法(罗六 19);过犯(Paraptoma)——是指个别过失(罗四 25;五 15; 弗二 1);悖逆(parakoe,罗五 19;林后十 6)。虽然每一字汇都带有其独特的含意和色彩, 但这些字汇往往在基本上是可交换使用的。

七、律法

保罗认为律法是从神来的,也因此是良善的(罗七 12,14)

因着人类的软弱和罪恶,律法成了定罪(罗五 13)、忿怒(罗四 15)、和死亡(罗七 19) 的工具。

律法的职事可以称作属死的职事(林后三 7),世界的奴仆(加四 1 一 10),为奴之约(加四 21 一 31)。在律法之下的生命是受辖制的生命,人需要从这辖制下得释放。

八、肉体

『肉体』在保罗书信中,有一特殊的用法,是指在堕落、罪恶、并背叛神情况中的人。有时候,保罗几乎把肉体(sarx)位格化,视之为一敌对的权势,控制着人,人需要从这权势中得释放。肉体与神的灵为仇,并且不能得神的喜欢(罗八 5—8)。肉体与圣灵相争,彼此相敌(加五 17),引致死亡(加六 8)。

九、死亡

罪人也在死亡的状态中:『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 1;西二 13)。死亡包括:

肉身的死亡(罗五 12)

『灵性上的』死亡,就是远离神、与神隔绝。

十、忿怒

神的忿怒:忿怒主要是末世论的概念。

然而,这忿怒不只是末世的,也是现今神与人之间关系的特色。人在旧的世代里,在基督之外,是忿怒之子(弗二 3)。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一 18)。

新约圣经概念中的神的忿怒,不应视为相等于异教神明的忿怒。神的忿怒乃是『神对一切邪恶事物绝难和解的深仇大恨,在保罗书信中,神的忿怒不是一种情绪,论及神的感受; 神的忿怒乃是告诉我们,神如何向罪和罪人行事。『忿怒是神对罪的反应。』忿怒表达了神对罪现今的反应及行动,并将来的反应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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