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游子吟——永恒在召唤

第四章耶稣基督复活的证据上部分

一、事件本身的证据

谈到信念,人们(尤其是知识分子)通常认为,科学家的认知立足于观察和数据,是客观、真实的,而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信仰,则源于人的主观臆念,因而是不可靠的。我过去也这样认为,所以对基督教不屑一顾。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基督教信仰有别于其他宗教的根本点,在于基督徒的信仰是建立在客观事实上的真实信仰。这一客观事实就是耶稣照《圣经》所预言的那样从死里复活。

耶稣基督的复活是一个历史事实,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4、19)。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祂是神的儿子,要拯救一切相信祂的人。如基督死后乃不能复活,那么信祂的人哪里还有永生的盼望呢?可见,耶稣基督的复活确为基督徒信仰的根基和核心。对这样一件在两千年前发生的重大事情,我们怎样鉴别其真伪呢?

对一般人而言,「历史性」意即在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事,即使是一件空前绝后、令人费解的事。但许多历史学家则认为,只有在我们的时空及因果关系中发生的事,才能称之为「历史性事件」,因而把死里复活这类事件排除于「历史」的范畴之外。有趣的是,新约《圣经》中关于耶稣复活的记载,完全符合这些史学家的要求。福音书完全没有描述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实际过程,更未尝试去探讨其中所包含的生理或其他因素,他们所记载的全是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即符合我们时空观和因果关系的事),就是耶稣被安葬后的第三日,尸体不见了,以及那些看见耶稣显现的人的种种经历。我很赞同一些学者的看法,即,耶稣复活的过程及意义是神学的范畴,而耶稣复活这一件事本身却属于历史的范畴,可以用考察一般历史史事的方法加以考察。

比如,我们虽未目睹辛亥革命,但推翻帝制、建立民国的事实,及许多当事人的回忆录及史学家的考证,我们确信1911年中国发生了这场伟大革命。现在,让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即事实本身的证据、历史的考证、《圣经》的预言、事件对后世的影响等几个方面,来考察耶稣复活的证据。

一、事件本身的证据

事件本身的证据包括尸体不见了、耶稣复活后的多次显现和门徒的改变三个方面,现在逐一加以讨论。

尸体不见了

耶稣在星期五被钉十字架气绝后,祂的门徒向罗马巡抚彼拉多求情,取下耶稣的遗体裹好后,安葬在耶稣门徒约瑟新凿好的一个石墓里。墓用可滚动的巨石封好后,由一队兵士看守。第三日(即周日)几个妇女来到耶稣墓地时,发现封墓的石头已被挪开,裹尸布完好地留在原处,耶稣的尸体却不见了,仅是一座空墓。对耶稣的尸体不见了这一事实,耶稣的门徒与反对耶稣的人没有分歧。但尸体到哪里去了呢?近两千年来众说纷纭。但归纳起来,不外这几种看法:耶稣的门徒偷走了尸体;犹太人或罗马人偷走了尸体;妇女们看错了坟墓;耶稣在十字架上没有死,安葬后醒过来逃走了;耶稣从死里复活了。

根据〈马太福音〉的记载,当几位目睹耶稣复活的守墓士兵进城,把经过告诉犹太祭司长后,祭司长和长老聚集商议,就拿许多银钱给兵丁,说:「你们要这样说:『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祂的门徒来把祂偷去了。』倘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有我们劝他,保你们无事。士兵受了银钱,就照所嘱咐他们的去行;这话就传说在犹太人中间,直到今日。」(太28:11-15)门徒偷走尸体、制造耶稣复活的神话这一说法最具蛊惑力。但只要冷静分析,此说是站不住脚的。第一,此说的逻辑是自相矛盾的。守墓的兵丁若醒着,绝不会让门徒把尸体偷走;若兵丁们都睡了,他们怎么知道是门徒把尸体偷走了呢?第二,门徒不具备勇气和能力。耶稣的门徒虽追随耶稣三年之久,耶稣也一再告诉他们祂死后第三日要复活,但门徒似乎仍不明白。所以当耶稣被抓后,门徒即四处逃散。耶稣钉十字架时,门徒中仅约翰在场。耶稣被安葬后,门徒们失去了依靠,悲痛、胆颤,闭门不敢出屋,各人准备重操旧业,赖以为生。在这种状况下,门徒没有勇气冒着与全副武装的士兵正面冲突的危险去偷尸体;即使他们有这样的勇气,并巧妙地避开了士兵的视线,进入了坟墓,他们也绝无那种从容,能细心地把裹尸布层层解开、放好,然后只把尸体偷走。第三,门徒没有偷尸体的动机。若真是门徒偷走尸体、捏造复活的谎言,这恐怕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欺骗了。门徒们也当是千古罪人。但耶稣的门徒(卖主的犹大除外)都是正直、诚实、品德高尚的人,决不至出此下策。许多正统的犹太教徒,他们虽不赞同基督徒的信仰,但也均不同意门徒盗尸的说法。他们认为耶稣门徒的品格清高,不可能作出这种卑鄙的事来。另一方面,如果真是门徒偷了尸体,造了谎言,他们的动机又何在呢?谎言背后总隐藏着一己或集团的私利,或名、或利。但门徒盗尸无任何私利可图。相反地,他们宣扬主耶稣的复活,所得到的只是讥笑、谩骂、殴打、入狱和死刑。耶稣的门徒中,除约翰外,全部为主殉了道。历史上,为了自己所相信的信仰赴汤蹈火、笑对屠刀的可歌可泣的事例不胜枚举。但为自己捏造的谎言、明白无误的虚假信仰去受苦、受死,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所以,门徒偷走尸体一说,既不符合门徒的主、客观条件,又与情、理相悖。

怀疑罗马人偷走了尸体是缺乏理由的。当时巴勒斯坦在罗马人统治之下。犹太人一直盼望旧约《圣经》中预言的弥赛亚(救主)早日来到,以便领导他们反抗罗马政府,重新独立。如果耶稣从死里复活,证明祂就是弥赛亚,这将加速该地区的动盪,这是罗马政府所顾虑的。因此,罗马人为维护自己的统治,决不会假造耶稣复活的骗局。至于说是犹太人偷了尸体,则更不合理了。当时担任祭司职务的撒都该人和充当文士的法利赛人虽熟读旧约《圣经》,但他们拒绝承认耶稣就是旧约中预言的那位弥赛亚,进而以亵渎神的罪名,迫使罗马巡抚彼拉多将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他们不相信耶稣是弥赛亚,也深恐耶稣是弥赛亚,因为他们无法担当钉死耶稣的重罪。所以,在耶稣被钉死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来见彼拉多,说:「大人!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三日后我要复活。』因此,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恐怕祂的门徒来把祂偷了去,就告诉百姓说:『祂从死里复活了。』这样,那后来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说:「你们有看守的兵;去吧,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太27:62-65)可见,反对耶稣的犹太人惟恐祂的门徒把尸体偷走,而绝无自己把尸体藏起来,助长耶稣复活的神话之理。即使他们一时打错了主意,将耶稣的尸体收藏起来了;当门徒四处宣传耶稣从死里复活时,他们可以立即把尸体拿出来,一举打垮门徒的宣称。但事实是,当门徒宣讲耶稣复活时,他们除了满心愤怒、恐惧、对门徒们诉诸武力外,一筹莫展。当权者的沉默成了复活的见证,与门徒的见证一样有力。

有人猜想,妇女们发现空墓时,是否是她们找错了坟地?尽管第三日早上妇女去看耶稣的墓时,可能是黎明时分(约20:1;太28:1;路24:1),但找错坟地的可能性很小。因为,至少有两名妇女亲眼看见约瑟和尼哥底母安放耶稣身体的情形(可15:47;路33:55),她们甚至「对着坟墓坐着」(太27:61),看见安葬的全部过程,所以不易错认坟墓。即使妇女认错了,不可能门徒和法利赛人全都找不到葬耶稣的墓。最主要的是,耶稣并非被葬在公墓中,而是在约瑟的私人墓地,约瑟当然不可能认错(太27:57-60)。

再一种企图解释空墓的原因是所谓「耶稣昏厥论」,即认为耶稣在十字架上只是昏厥过去,但被误认为死了,于是在空墓中得以喘息而醒过来逃走了。这种理论现已基本为人所废。因为一切早期的资料都强调耶稣已死。直到十八世纪法国的理性主义者范德瑞尼(Venturini)才提出这个理论,要用理性可以接受的方法,化解耶稣复活的伟大神迹。但此理论经不起查调和推敲。持此种观点的人,对十字架酷刑的极其残忍性缺乏了解。即使在最乐观的情况下,被钉的人也难生还,何况耶稣的死是由罗马士兵、百夫长、约瑟等检查后所公认的。一个罗马士兵在耶稣肋旁扎了一刀后,就有血和水流出来。最怕耶稣复活的精明犹太人,也对耶稣的死笃定无疑,只是担心祂的门徒盗尸而已。再说,假若耶稣被从十架放下来后没有死,只是昏厥过去,怎么可能想像祂不吃不喝,在冰冷的石墓中躺一天两夜(身上紧紧地被布裹住,还有百十斤香料)后,竟可能奇迹般地醒过来,推开封墓的巨石、躲过士兵的严密防守而逃脱了?退一步讲,如果这一切真的都发生了,耶稣也只是在死亡线上残喘而已。按理祂也应远走他乡暂时隐蔽才是,为何反而多次显现(下面要谈到),并让门徒四处宣扬祂的复活呢?祂这样做不仅有悖常理,而且与祂无瑕疵的品格(见第三章)是格格不入的。耶稣是世上惟一一位无罪的人,祂绝不会撒谎、欺骗。再说,这样一位从昏蹶中醒过来、衰弱不堪的人,怎能给门徒那样大的激励,以致为宣告主的复活而不惜殉道呢?这种解释这么不合情理,以致不相信耶稣复活的怀疑论者史特劳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也不敢苟同:「一个从坟墓里偷溜出来的半死之人,又弱又病,需要药物的治疗,需要包扎伤口,需要力量与休息,却还能让祂的门徒觉得祂已经胜过死亡与坟墓,使他们觉得祂是赐生命的主,使祂的门徒凭着这样的印象进入世界,达成祂所托付他们的任务,这是不可能的事。在这种情况下苏醒过来的耶稣,只会削弱他们对祂的印象,最多只能为祂自己带来一片哀悼声,但绝不可能将他们的悲伤转变为狂热,将他们对祂的尊敬提升到敬拜的地步。」1 很多人都难以相信十八世纪的理性主义者,竟会用昏厥这种理论来解释耶稣的复活。

上述人们所提出的各种对耶稣尸体不见了的解释,都站不住脚,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耶稣确是战胜了死亡,从死里复活了。有人会想,用这种排除法,从尸体不见了,推论耶稣的复活不十分准确、可靠。这种考虑有一定道理,因为人们也许不能列举出尸体不见了的所有可能性。但我们也不应该忽视,以上列举出关于尸体不见了的各种可能性,是人们两千年来所推测出的,较能成立的几种可能性。所以,用这种排除法论证耶稣的复活,仍有很重的分量。另外还须指出,尸体不见了只是耶稣复活的证据之一;耶稣复活还有一系列的证据。综合考虑这些证据,才不会落入「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试探之中。

耶稣复活后的显现

福音书记载耶稣在复活后的四十天内显现了十次,后来又在大光中向扫罗(即保罗)显现一次,一共十一次。有时是向个人显现(如抹大拉的马利亚、彼得、雅各),有时向一小群人显现(如以马忤斯路上的二人、十一位使徒等),最多一次是同时向五百多人显现。耶稣的显现有两个特点。一是耶稣可以随时随地地显现,出现和消失都相当突然和神祕,已不再受时、空的限制。二是,复活的耶稣绝对不只是一个灵魂而已,祂常在光天化日下显示自己,并参与日常生活(如旅行、用餐、捕鱼等)。祂能同门徒们一起吃东西,又可邀请心中狐疑的多马,伸手去摸祂手上及肋旁的伤痕。这些表明复活后的耶稣,不再是一般人的血肉之体,乃是一个再不会朽坏的灵体;这个灵体不仅是个灵或魂而已,而是有灵、有体的实体。虽然人有限的头脑无法了解耶稣复活的实际过程,也不能测透复活的耶稣其身体的特质,但耶稣殉难后的多次显现,是耶稣复活的直接证据。

有人曾试图用幻觉来解释耶稣的显现,认为人们看到的耶稣,只是一个非真实存在的幻影而已。这种解释是缺乏生理学和心理学的依据的。首先,人产生幻觉是变态心理所致,需要一定的主、客观条件。比如,一位在战争中失去独子的母亲,常常思念自己的儿子,伤心落泪。当她坐在儿子的卧室里,或昔日与他共餐的厨房里,触景生情,思虑过度,有可能产生看见儿子的幻觉。但耶稣的门徒的情况则完全不同。虽然他们跟随耶稣三年,但对主耶稣的认识、了解,却仍相当不够和肤浅。虽然主耶稣曾一再告诉他们,祂受难后第三日必将复活,但他们仍无法理解和相信。在耶稣被抓后,门徒即四处逃散。耶稣受难后,门徒个个惊恐、害怕,情绪低沉,有的甚至重操旧业,下海捕鱼。不用说他们没有切切盼望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心态,即使当妇女们告诉他们耶稣复活后,他们却不信,以为是胡言;当主亲自在他们中间显现时,他们仍惊慌害怕,以为所见的是魂,以致主耶稣责备他们不信,心里刚硬。门徒们的这种心态,很难产生看见耶稣的幻觉。从客观环境看,耶稣不仅在门徒藏身的那间小楼上显现,而且在各种时间、场合向不同人显现,有时在屋里,有时在路上、湖边、山上,有时在清晨,有时在上午、在下午。此等显现的各种环境不能用幻觉来解释。其次,幻觉往往是个人和主观的,但看见耶稣显现的不仅是一、两个人,有时是一群人,最多一次是五百多人。虽然也曾有多人同时经历相同幻觉的事例(如我从前看过一篇关于一群在野外露营的人,在夜里同时发生梦游的报导),但这些人往往在精神生活及肉体状况上,同时经历一种变态的亢奋状态,如过度紧张、恐惧的情绪等。但同时看见耶稣显现的人,其身体状况、情绪、性格都不相同,多数人并无变态心理,他们同时看见复活的耶稣,无法用幻觉来解释。再则,与幻觉完全不同的是,复活的耶稣的显现均非惊鸿一瞥就消失了;门徒们不但看见耶稣,而且在不同场合中与祂有过长时间的交谈;复活的耶稣还曾在加利利海边为门徒预备早餐。最后,耶稣复活后,在四十天以内频频向人们显现,但四十天以后,耶稣的显现突然停止了(只有一次在大马士革的路上再次显现给扫罗看),这也很难用幻觉来解释。因此,人们看见的不是幻影,而是复活耶稣的实体。

门徒改变了

读新约《圣经》时,人们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四福音书中灵性迟钝的门徒们,因耶稣的受难而陷入绝望;但一翻开〈使徒行传〉,门徒们一扫怯懦、颓废之气,充满了信心、勇气和爱心,拼死为耶稣基督做见证。门徒突然地焕然一新,原因是五旬节圣灵的降临和浇灌。但圣灵的降临正是耶稣复活、升天的结果。耶稣的复活释放出伟大的道德和属灵的力量。门徒的改变可视为复活耶稣最伟大的见证。

在十二门徒中为首的西门彼得性格十分鲜明。他心直口快、热情冲动,但又常常显出其个性上的软弱、愚顽。他深爱耶稣并对耶稣有超然的认识,然而当主耶稣告诉门徒祂将要受害时,彼得马上出面阻拦,完全体贴肉体,不明白基督降世的目的。耶稣快被捉时,彼得在客西马尼园和其他门徒一样沉睡,让主耶稣独自祷告;当犹太人来捉耶稣时,他又冒失地拔刀削掉一来者的耳朵,并不体会主的旨意。耶稣被捉前,特别警告他要坚固信心,但彼得自恃刚强,以为即便众人都跌倒,他却永不跌倒。耶稣被捉后,多数门徒都跑散了,但彼得却远远尾随,想看个究竟。不想被人认出门徒身分。为了保全自己,在慌乱之中,他三次当众矢口否认是耶稣的门徒。当他第三次否认主后,鸡就叫了,他立即想起主耶稣事前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的话(太26:34),于是痛哭悔改。这样一介莽夫,在主耶稣复活显现后,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五旬节后在耶城放胆证道,一次使三千人悔改、信主。他满有属灵的力量和智慧,奉主的名能叫死人复活、跛子行走,能识破虚假,审判罪人。最后彼得为主殉道,相传他在罗马被倒钉十架,因为他觉得自己不配与主同钉十字架。

耶稣另外一个门徒叫多马。《圣经》中记录了他的三次发言,都显出疑惑、不信。第一次是马大、马利亚的弟弟拉撒路死后,耶稣要让拉撒路复活,叫门徒一起到耶路撒冷附近拉撒路所在的村子里去。当时,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正准备杀害耶稣,门徒们有些顾虑;但多马则问道:「我们也去和祂同死吧。」(参见约11:1-16)第二次是在最后的晚餐上,主耶稣对门徒说,我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儿去。多马则问道:「我们不知道祢往哪里去,怎么知道那条路呢」(约14:5)?第三次是,耶稣复活的当天晚上,在门徒所住的地方向门徒显现,当时多马不在场。事后十位门徒同作见证,多马仍不相信耶稣的复活,并说:「我非看见祂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总不信。」(约20:25)多马的多疑心态可见一斑。过了八日,耶稣再次向门徒显现,当时多马也在场。主耶稣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约20:27)多马在看透他心思意念的复活的耶稣面前,彻底地降服了。他虔诚地呼叫说:「我的主!我的神。」(约20:28)从此以后,多马再没有疑惑过,勇敢、坚定地传扬福音。传说他后来到里海一带传道,遍及阿富汗、印度,寻找失丧的犹太人,领他们归主。现在印度仍有历史悠久的多马教会。相传他最后在东印度为主殉道。

雅各也为马利亚所生,从血缘或肉身讲,他是耶稣的亲弟弟。耶稣受难以前,雅各并不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耶稣复活后曾向雅各显现一次。这使雅各由疑惑到确信,做了耶路撒冷教会的柱石,后来以身殉道,被石头打死。使徒保罗原名扫罗,曾竭力残害基督徒。一次去大马士革的路上,主耶稣在大光中向他显现,质问扫罗为什么要逼迫祂。扫罗的眼瞎了三天,也不吃,也不喝,恳切祷告,彻底悔改、归主,大有能力地为耶稣作见证,成为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伟大使徒。在新约《圣经》中,保罗的书信占使徒书信的三分之二,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基督徒。如今每天有千万人读他写的书,引用他不朽的名句。保罗两次被监禁在罗马狱中,最后亦为主殉道。

门徒们的改变是耶稣复活极强有力的证据。前面已谈到,门徒们(除卖主的犹大外)个个品德高尚,不会编造耶稣复活的谎言。编造谎言者总有攫取名利的个人动机,但门徒宣扬耶稣的复活所面对的是残害和死亡。事实上,忠于耶稣的十一个门徒中,除约翰一人活到近百岁,在拔摩岛上见到异象、写成《圣经》的最后一卷书〈启示录〉(〈启示录〉的作者一般认为是使徒约翰)外,其余十位全部为传扬主耶稣的复活、劝人悔改信主而殉道。他们能如此勇敢地牺牲自己,必定是得到了耶稣复活、以大能显明祂是神的儿子的确据。古往今来,很多人为了自己的信仰而献身。尽管他们的信仰有正确、谬误之分,有真实与虚假之别。但是,当他们在临死时,肯定毫不怀疑自己为之捐躯的信仰是神圣、高尚、真实的。还未见过任何人为自己编造的,或明明知道虚假的一种信仰去受死的。何况,纸包不住火,谎言总有一天会被揭穿的。但耶稣复活之事,两千年来无人可以推翻(下面还要讨论)。

查理‧寇尔森(Charles Colson)1968年至1973年任美国总统尼克森的特别顾问,被称为尼克森的刀斧手,后因水门事件入狱,在狱中悔改信主。出狱后,他创办了监狱团契,专门向狱中的犯人传福音,并著有《重生》(Born Again)、《爱主你的上帝》(Loving God)、《当代基督教与政治》(Kingdoms in Conflict)等书,内涵丰富、深刻,可读性很高,是我喜爱的作者之一。他以自己亲身经历为耶稣的复活作见证。根据他的回忆,水门事件刚被披露出来时,尼克森本人和他的智囊团并不在意。但尼克森终于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于是把最忠于他的十名亲信召在一起,统一口径,企图把事情掩盖过去。当时,全国人声鼎沸,他们受到很大的压力,但绝无生命危险。为了保全自己,「立功赎罪」,他们都纷纷背叛其主。从尼克森知道事件的全部真相、订立攻守同盟,到亲信们向检查官全盘托出,前后不过三个星期!寇尔森说:「水门事件叫我看见,以谎言为本的密谋很快便会被揭穿,不论行骗的人是多么有权、有势、有头脑。……然而,基督的门徒,一批无权无势的软弱小卒,竟然能够坚定不移,见证他们亲眼看见的基督从死里复活,最后甚至以身殉道在所不辞。除非基督的复活确有其事才有可能,否则为一个谎言作一点暂时的牺牲已经绝无仅有,更妄论捐躯了。」2

二、历史考证

当事人的见证

耶稣复活的史事,最详尽地被记录在〈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四卷福音书中。马太和约翰是耶稣亲自选召的十二个门徒中的两位;路加是一位医生,但与使徒保罗的关系极为密切;马可则长期追随使徒彼得。在第二章里我们已详细论证过整本新、旧约《圣经》的历史性、可靠性和无误性。所以,四福音书是当事人见证的最重要文献。

福音书中关于空墓的记录,虽在细节上有些差异或冲突,但基本情节却是彼此相符的。这说明福音书的作者,被耶稣复活这件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事件所深深地震撼和激励。他们集中注意力在复活的基本事实上,而不是一些细枝末节上。即使在今天,对一件在公开场合中发生的事件,如车祸、银行被劫等,目击者的笔录一定不会完全相同。四福音书中的这些小差异,说明作者并没有刻意去统一每一个细节。相反地,如果这四部独立著作的描述完全一致,那才令人怀疑是彼此抄袭的呢!

福音书描述耶稣复活的笔触是非常朴实无华的。他们忠实地记下了当时发生的事情,毫无夸张、渲染。第二世纪曾出现一卷〈彼得福音〉(Gospel of Peter),谈到在耶稣复活时,天上有大声音,有天使下降,封墓石自己挪开,一个会说话的十字架跟着头高达云霄的耶稣走出坟墓,等等。四福音书中却完全没有这种编造的宗教传奇色彩,显得更为真切、可亲、可信。另外,四福音书一致地记载说,是妇女们首先看到了空墓。在当时,妇女的见证在犹太律法上是不被接受的,没有人会相信。连门徒们最初也拒绝相信妇女的见证,认为是胡言乱语。所以,尽管妇女首先见证空墓对传扬耶稣复活不利,但福音书中仍如此记载。唯一的理由只能是事实原本如此,四福音书的作者们完全忠于事实。

除福音书外,新约《圣经》中的〈使徒行传〉中,详尽地记录了复活后的耶稣,在大光中向保罗显现,使保罗悔改认主的始末。使徒保罗本人则在〈哥林多前书〉中,为主耶稣的复活提出强有力的见证。此卷书是保罗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期间,写给位于希腊半岛南部的哥林多城教会的,成书期间约在公元55年。如果主耶稣是在公元30年左右受难的话,保罗写此信时,距耶稣的受难、复活仅二十多年。他在信中写道:「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如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15:3-8)保罗在见证复活的主显现时,特别提到耶稣曾在加利利,一次显给五百多位弟兄看;而且在他写这书信时,五百多位弟兄中的多半还健在。这是何等有力的见证!如果保罗在此信中所谈有不实,早就被人揭露了,此信不可能留传至今,脍炙人口。试想,如果有人公开发表文章,编造说在60年代末、或70年代初去世的某知名人物,死后又复活了,他的文章一定会受到猛烈的抨击和令人嗤之以鼻。〈哥林多前书〉被收入新约《圣经》正典,至今广为人们所颂读、喜爱,是见证耶稣复活的巍然挺立的历史丰碑。

史学家的记载

在第三章讨论耶稣的历史真实性时我们谈到,尽管非基督徒史学家留下的记载不多,但仅有的记载是十分肯定、可靠的。关于耶稣复活的史料亦是如此。一个犹太人在罗马的边陲省分巴勒斯坦被钉死,在罗马新闻界是微不足道的,恐怕连见报的资格都没有。直到几百年后,当基督教如火如荼地席卷全世界时,史学家才猛然惊醒、回首。所以,除了当事人的见证外,史学家关于复活的记录不多,但已有的记载却相当确凿。

著名犹太史学家约瑟夫在《犹太古史》记载道:「这时犹大地出现一名叫耶稣的智者(如果我们能这样称呼祂的话),祂能行神迹与奇事,又是许多喜欢追求真理之人的导师。跟随祂的人除了犹太人之外,也有不少是希腊人。这人就是基督,但罗马巡抚在我们民间领袖的怂恿下,判钉祂十字架。起初就爱祂的那群人,一直没有离弃祂,因为祂在死后第三天又复活了。众先知曾预言祂的复活,及许许多多有关祂的神迹奇事。基督徒就是从基督得名的,直到今天仍未完全绝迹。」3

他勒(Thallus)是生于撒玛利亚的史学家,是外邦人中最早提到基督的,其作品多在主后50年左右写成。可惜原著已失传,只能从他人的作品中窥测一、二。公元221年左右,基督徒作家犹非利加纳斯(Julias Africanus)在评论他勒作品时说:「他勒在其所著的史书第三卷中,把耶稣受难时,遍地都黑了的情况解释为日蚀,照我看来似乎不合理。」4 这个评论是十分中肯和重要的。第一,耶稣受难正值犹太人的逾越节当天或除夕。犹太人的历法也是一年有十二个月,像中国的农(阴)历一样,是依月圆、月缺计算的:月亮绕地球转一圈为一个月,月亮绕地球转十二次便是一年。阳历则以地球绕太阳转一次为一年。阴历一年与阳历一年差十一天,须用闰月来补足。世界通用的公历是阳历。有资料认为,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期间可能用阳历,但离开埃及后,便改用阴历。出埃及那一个月定为正月(相当于阳历三、四月),逾越节在正月十四日;那天晚上,是一年的第一个圆月之夜(这是犹太人的宗教历法)。此外,他们还有一种方便农作、以宗教历的第七月(相当阳历的九、十月)为正月的民事历法(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圣经》启导本第178页的「以色列人古代宗教。民事历、节期与阳历对照表」)。圆月时,地球应位于太阳和月亮之间,并在太阳与月亮的连线上,故在地球上可以看到反光的全月。日蚀的发生是因为月亮恰好位于太阳和地球之间、并在前两者的连线上,此时月亮是以背光面对着地球,我们看不到月亮(所谓新月期)。当月亮开始遮住太阳时,我们就看到太阳出现一个弧形的缺,当月亮全部遮住太阳射到我们眼中的光线时,就是日全蚀。耶稣受难时正逢满月之日,把祂断气时遍地变黑归结于日蚀,是不符合天文学常识的。

其次,福音书中详细记载了耶稣受难时遍地变黑之事。「那时约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头变黑了;殿里的幔子从当中裂为两半。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祢的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路23:44-46;另见太27:45-50;可15:33-41)从犹非利加纳斯的这一段评论可以看出,当耶稣被钉十字架时,黑暗降临大地之事在当时是家喻户晓的,以致不信耶稣是弥赛亚的人,必须要想方设法,用自然现象来解释黑暗发生的原因,企图抹掉这一神迹。不信者的这种解释,虽与科学知识相悖,但却成了耶稣受难、从死里复活的史实的极佳注脚。

三、《圣经》预言的应验

耶稣降世为人,传讲天国道理、受死和复活这一事件,是神预定的救赎计划。在《圣经》中,神借着众先知多次晓喻人们。据学者估计,仅预表耶稣基督的死,旧约《圣经》至少提到三百三十三次,新约提到一百七十五次以上。主耶稣自己也多次对门徒说,祂将在耶路撒冷受难、并第三日复活。除了诗篇第33篇外,对主耶稣将遭受的苦难,描写得最详细的是〈以赛亚书〉第52章第13节至第53章第12节这段预言。麦道卫(Josh McDowell)在《铁证待判》(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列举出旧约中论及主耶稣之被卖、受审、死亡及埋葬的二十九项预言,如「祂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赛53:7);「哪知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22:18);「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诗22:16);「因为祂将命倾倒,以致于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赛53:12);「祂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赛53:12);「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诗69:21);「主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白昼黑暗」(摩8:9);「我的神!我的神!为什幺离弃我」(诗22:1);「又保全祂一身的骨头,连一根也不折断」(诗34:20);「人还使祂与恶人同埋;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赛五十三9);等等。这些预言由不同的作者写成于公元前1000年到500年之间。〈诗篇〉第22篇是以色列君王大卫的诗,成于公元前1000年左右,而〈以赛亚书〉则是先知以赛亚于公元前七、八世纪写成。读新约后就知道,这二十九项预言在二十四小时中,完全无误地应验在耶稣一人身上。

有人认为预言应验在耶稣身上也许出于巧合,因为有些预言也应验在肯尼迪、马丁路德 . 金等人身上。的确,在其它人身上,我们也可以找到一、两件应验的预言。但是,几十项预言全部应验在一个人身上,除耶稣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做到。美国丹佛市的基督教维克多出版社(Victory Publishing Co.)曾公开「悬赏」:如果谁能在耶稣以外,在全世界古今人物中,找到一个所有关于弥赛亚预言中的一半(不是全部),均已应验在其身上的,该社乐意奉送一千元美金做奖金。从概率学看,预言应验在耶稣身上绝非巧合。所以,至今无人能领取这份奖金。

有关主耶稣的这些预言的描写之细腻、生动、应验之准确无误,简直到了令人瞪目的程度,以至于许多虔诚的基督徒也极为惊叹地说:在读这些预言时,人们几乎要以为先知以赛亚就站在十字架底下,看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因此,有人又从另一个角度,对这些预言在耶稣身上的应验提出质疑。一种看法是,耶稣及其追随者正是以旧约的预言为蓝本,刻意导演耶稣受难的剧情,以表明其预言的准确。这种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即使耶稣及其信徒们想这样做,没有罗马人、祭司、法利赛人的配合,这台戏是无法演出的;而罗马人、犹太人决无配合之可能。再一种观点是怀疑这些预言本身的真实性。也就是说,会不会有人在耶稣受难以后,按祂受难的情节,假冒以赛亚先知的名义写出这些「预言」呢?或者说,旧约《圣经》中的这些预言,是否真的写于耶稣受难以前呢?对这一质疑,长期以来找不到有力的反证。在死海古卷发现前,我们拥有的最古老的旧约希伯来文手抄本——马所拉经卷(Masoretic Text),是公元后十世纪抄写的(详见第二章),因而无法肯定这些经卷中,有关耶稣的预言的确写成于公元之前。但死海古卷的发现把问题澄清了。死海古卷中有希伯来文的〈以赛亚书〉抄本(参见第四十五页)。专家们把1QIsab抄本中的53章(即集中预言主耶稣受难的一章)与马所拉经卷仔细对照,发现两者几乎没有差别。该章的一百六十六个字中,只有十七个字是有疑问的;在这十七个字中有十个字是拼法有别,对书中意思并无影响;余下七个字中,有四个字是文体的改变,如连接词的增减等;其余的三个字可并成「光」字,被加在11节中,但对全文意义亦无甚影响。死海古卷各经卷写于公元前299年至公元后68年各不等。但其中〈以赛亚书〉被确定写于公元前125年左右。这表明从死海古卷到马所拉经卷,历经千年不左,抄经家的精确程度令人肃然起敬;更重要的是,这清楚地表明:关于主耶稣受难、复活的预言,确实写于公元前而不是耶稣受难之后,是真正的预言。预言在耶稣身上的完全应验,是耶稣按上帝的计划受死、复活的强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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