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腓立比书(华侯活)
第六章:呼吁合一:保罗以亲身经历答辩引起分裂的问题(腓三1~21)
当时在腓立比教会有两个特别的难题威胁着教会的合一。这里没有交待清楚这些问题是直迫信徒,还是仅是一个小小的意外而已。无论如何,保罗感到他受召要与这些犹太教徒和完美主义者对抗。犹太教徒强调必须受割礼和守律法才可得救。而完美主义者认定在今世可到达完全无罪的地步。这些教训是会搅扰腓立比的信徒,引致他们内争。保罗自然感到有责任与这些危险的教训争辩。固然他可以在神学上与他们辩论。但他宁可引述个人的经历。因为保罗深深领悟到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都是不足的,他宁愿放弃这一切,为要得着因信基督而来更高的义。他如今在基督里,得着祂的义,还没有达至完全无罪的地步。基督徒的完全并不是绝对的,乃是今生不断的进深。
一、保罗的义(三1~16)
1.不属律法乃属基督(三1~11)
“我还有话说”(to loipon)有时用在保罗的书信,来引入结论。希腊文的意思可以是“最后”或“总之”。然而,不要以为保罗快要“收笔”,又突然想起什么便继续多写两章。当然他不会略去四章十一节的致谢及以后的说话,收笔之前保罗必定先写那番说话。也有人主张保罗已经满脑子那些论题,才开始这篇短短的信。再者,当保罗执笔时,这个希腊文用语已没有明确的意义,可以表达出很多意思,如“再者”、“因此”,或如柏奇翻译的“现在”。我们不是要在小事上大做文章。因为我们不能认定保罗与今日的传道人一样,写信毫无组织,又不擅用词,结束之前“总结”好几次。我们若尊重默示的话,保罗或圣经其他作者都不会随时随意加入自己的回想。
“靠主”指明喜乐的真正范畴,与肉体的自信及世俗的快乐有别。作为属基督的、忠于主的人,主的喜乐注入信徒的生命。这就是约翰福音第十五章所载“住在基督里”的伟大教训。信徒应当为他是属主的,及主为他所做的都感到喜乐。
“我把这话再写给你们,于我并不为难”这话颇为费解。有人认为是指重提“喜乐”;再提醒他们,免得他们在试炼中沮丧。又有人认为是指警戒他们不可内争。也有好些人认为是指保罗在其他书信上的劝勉,这些书信现已失传。还有人看为是指警戒他们防备假师傅,他在他们那里曾亲身告诫他们,现在又重提这话。
警戒防备犹太教徒——保罗表明自己对腓立比人的关切后,语调突然改变:“应当防备犬类,防备作恶的,防备妄自行割的”。使徒以命令的语气,发出警告有三次之多;意思是这些假师傅还未起来进攻,但却可能随时随地出现。一旦接待了他们,真实的福音就被废除,并引起弟兄之间的分裂。他们随从什么人,必须以因信称义作唯一的标准。
“犬类”明显是犹太教徒。犹太人把外邦人看作狗(参看太十五26);现在情势恰好相反。犹太教的基督徒误传福音的;被视为狗。这些人坚持天国必须从犹太教的门进去——靠割礼和守律法。他们拒绝接受耶路撒冷大会的议决(徒十五章)——就是不要求外邦人遵守律法。他们猛烈地反对保罗,利用每一个时机攻击这位服事外邦人及着重基督徒自由的伟大使徒。“犬类”这一词对今日的欧美人士已失去意义,他们已习惯娇养家犬。在古代的近东地区,狗是随街流浪的,是凶恶,被人藐视的野兽,没有人肯收留,牠们夜间不停的吠叫,使城里的人十分烦恼。这样看来,那些人就好像狗不停向保罗吠叫,激怒事奉神的保罗。
这些传讲要靠善行得救的人被称为“作恶”的(参林后十一13)。“行割”在英王钦定译本译作“concision”从“割礼”(circumcision)一词取其意思。这字的意思是“肢解”,形容犹太教徒行割礼,却没有向神的信心和顺服,因此他们除了身体上的割切,毫无所得。肉体上的割礼没有为他们成就什么。
真割礼的特性——有别于犬类、作恶的、妄自行割的,保罗说:“我们”(强调的语气)“是真受割礼的”(3节)。我们是与新约有分的(割礼在旧约是表明属神的印记),与神真正有约的关系。我们是受割礼的,良心得以洁净的(参耶九25、26);犹太教徒的割礼只有外表——肉体上的。至于保罗为何说“我们是真受割礼的”,理由有三个:
(1)“以神的灵敬拜”,较好的希腊文手抄本是这样记的。“敬拜”是指礼仪的崇拜,如希伯来书八章五节,九章五节,十章二节,十三章十节,也指一般的崇拜,如路加福音一章七十四节、罗马书一章九节,特别指以色列作为神的选民,向神所行的敬拜(徒二十六7)。维特森写道:“犹太人认为把这词用在基督徒的敬拜,是十分羞辱的”(Vincent,Commentary.p.93)。这字可指一个人的敬拜和事奉,今日的信徒当知道我们所有的事奉,不论是职业、家务、学业或其他,在某一方面都是敬拜的行动,应当为神的荣耀尽力做好(林前十31)。“以神的灵”敬拜,强调一个事实,信徒的事奉是靠着圣灵的引导和加力的。
(2)“在基督耶稣里夸口”是保罗爱用的词句;在他的书信出现过三十次以上。信徒靠着基督及祂所成就的,与神和好,并不是靠自己任何善行。
(3)“不靠着肉体夸口”是特别针对犹太教徒趋于倚仗割礼、犹太血统、遵行律法,并所有外表的权利。这样一来“肉体”可引申为所有人性,除却神的恩典以外。正如维特森所描述的:“因此,这不单是指低下的感官上的满足——也是指远离神之后,人生的最高发展,不论是身体的、智力的、或是美感的发展”(Vincent,Commentary,p.94)。
保罗的虚假自信——保罗指出犹太教的错误时,特别提到自己靠肉体的经验。这时候,他将自己放在与敌人同一基础之上,指出按他们的标准,他未信主之时,比他们更可以靠肉体(夸口“我更可以”,4节)。他用这方法入手,向犹太教徒及腓立比人表明他知道自己所讲论的,他引述一个正统地道的犹太人所经历的。他曾经拥有犹太教徒所有的一切,并且还要过之,然而,他丢弃一切;为要得着在基督里更崇高的道理。
第五、六节,他胪列他可以靠肉体的七大优点。前四点是祖传的,后三点是他自己的选择和努力。“第八天受割礼”。保罗以犹太人最夸耀的一点开始∶割礼。他不像皈依犹太教的,在入教后受割礼;也不像以实玛利人三十岁受割礼;却是出生后第八天受割礼,就如一个希伯来男孩,按着律法所当行的。“是以色列裔的”。他父母不是入教作选民(即皈依犹太教的信徒),也不是以土买人或以实玛利人,而是以色列人,神的王子的后裔。“是便雅悯支派”。虽然这支派很小,却有很多可夸之处。便雅悯支派的祖先是雅各十二个儿子中,唯一生于迦南的。以色列第一个王从这支派而出:保罗(扫罗)就是这王的名字。耶路撒冷及圣殿是在便雅悯境内。王朝分裂后,便雅悯支派仍忠于大卫之家。“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意指希伯来父母所生的希伯来人,虽散住于巴勒斯坦外(大数),仍保留犹太的语言及风俗习惯;他也不是受希腊熏陶的犹太人。按当时的专有名词,一个犹太人的家谱只溯源至雅各;希伯来人也是,但更要讲希伯来文(亚兰语),并保留希伯来的风俗。
保罗跟着谈到他个人努力而得的三大优点。“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他是犹太教最严格、最守律法的一派门生。法利赛人是最传统的卫道者,是律法的阐释家,受所有犹太人的尊敬。贝特描述:“法利赛人对这教条——即是要得神的喜悦,必须遵行权威所定的行为守则,而保罗正是“法利赛人””(Beet,p.93)。
“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保罗不单是法利赛人著名的一派门生,他为律法和保存犹太教的热心,更驱使他以个人名义大举攻击教会,他不但在耶路撒冷(徒八3),也去别处寻找杀害基督徒。事实上,当主遇见他,然后他归信主的时候(徒九1~19,二十三3及以下,二十六9~12),他正要往大马色迫害信徒。从使徒行传第二十二及二十六章,并腓立比书这段经文,明显保罗由开始事奉直至他在耶路撒冷被捕及在罗马被囚,他都清楚记得自己曾经逼迫基督徒。事实上,当他临近人生的尽头,写信给提摩太时,他仍为自己的暴行深感歉疚。然而,他感到欣慰的是神赦免了他,因为他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提前一12、13)。“教会”的希腊文愿意为“呼召出来的人”,在新约””通常指基督呼召属祂的,承认祂是主的人所组成的团体。有时这也是指在特定地方聚会的信徒会众(例如:罗十六5;林前一2;门2节)。
“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参徒三1)。这处的“无可指摘”只是保罗未重生前,自己衡量自己的外在行为,或法利赛人的同伙对他的评议。正如穆勒(Müller)的总结:“人生的品格与态度、律法的礼仪与道德,都是无可再追求的””(Müller,p.11)。从加拉太书二章十六节及罗马书二章三节的经文得知,保罗已不再觉得自己为律法大发热心的时候,是无可指摘的,也不以为靠守律法可以称义。
保罗指斥犹太人的夸口——第七节,保罗郑重地指斥犹太人的夸口。“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充实自己),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愼重的评估)有损的”。“当作”在希腊文是完成过去分词,指已过的动作,对现今仍有影响。保罗这个重大的决定可能就决定于大马色路上与主相遇,或许是稍后也重整自己的属灵观念,彻底更新他的目标和价值观。“有损”一词在蒲草纸上(新约时代的希腊文学是记在埃及的蒲草纸上)是指抛给野狗吃的骨头,意味他先前所执着的“行为与称义”的关系,相形之下已没有价值。其实这些是得着保罗在基督里的义。法利赛人的义危害灵魂的得救。因基督的缘故,又为要得着基督的义(惟有信心才可得着的),人必须撇弃其他信念——建立功德来取悦神的一套信念。
原文中第八节开头的词句,强烈地引介使徒在第七节开始了的自白。要翻译原文十分困难,也许“不但如此”的译法不错。保罗现在转用现在式:“我继续工作”。“万事”是把第七节的“事情”引申开来。他在那处撇弃一个忠实的犹太人可夸口的。”现在“万事”是指任何人性所作的善行,无形中控告一切宗教热心的行为。使徒在此到达一个高峰:“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这种对基督的体认,使其他一切变得黯然失色。雷尼(Rainy)有很美丽的描述:“基督进入保罗的生命,如同奇妙的知识。祂向保罗显现,改变他所处的世界,使他领会存在的新境界,以致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Rainy,p.153)。
“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是指过去某一段时间,“受损”是用希腊文法不定过去式,在字义上是所有东西都被抢夺,无疑是指重生、保罗所受的“充公”。维特森的评论很恰当:“在那震撼的时刻中,他损失了所有律法上的产业”(Vincent,Commentary,p.101)。保罗并不介怀,因他已认识称义是凭着基督所成就的,而不是靠律法。因此他能够说:“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粪土”可指排泄物,或指抛给狗吃的桌上渣屑。“得着基督”是亲近祂,得着祂的称义,并享受从祂而来的一切恩典荣耀。
得着基督并拥有他的义——保罗现在详论什么是得着基督。“得以在祂里面”是被动的。意欲被发现被证实。可能这是指保罗被公认他是真与基督联合的。有人以为这是指末日的审判,但从第九、十节看,则似是指今生,而第十一节是指将来。在基督里是与祂相连,有活泼的关系,以致祂的生命摇动我们整个人;祂对人生的态度成为我们的态度,祂的能力与动机驱策我们前进。这个观念在加拉太书二章二十节,约翰福音十五章及保罗对雅典人的讲论中更详尽地说明:“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十七28)。
若保罗在基督里,在新的属灵关系里与祂联合,他就得着基督的义;因为在救恩的经历中,基督的义是加在信徒身上,并真正成为他的义。简单的说,这就是罗马书第四章及别处经文所论及的伟大教义——“归与”(Imputation)。保罗既在基督里,得着祂的义,他自己的义——任何靠己力,慎守律法的结果——都成为无效;一概是肤浅的,无用的(“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人不能靠自己或自己的努力来到神面前,必须靠神唯一的方法——藉着耶稣基督:“我就是道路”(约十四6)。神清楚认识人的努力与成就;在祂眼中“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四6)。义要藉着信的条件而得——“因信”——那就是,完全靠赖神的恩赐,就是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信基督”)。“既是这样,那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么?不是,乃用信主之法”(罗三27)。
更深认识基督——“使我认识基督”(10节)在希腊文是不定词,指计划或意旨。要明白保罗的思路,必须回到第八节。“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使我认识基督”。保罗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经历基督(8节),此外环顾当时的保罗,接近多年丰盛事奉的尾声,身陷囹圄的他,还写了几卷新约书信,可见他的经历实在不浅。然而,他觉得现今的认识,较诸更可追求的深度,便显得微不足道。对至亲的人,我们会不断的更深认识他们。要更充分的认识基督,就是要更充分的晓得祂“复活的大能”。保罗在别处提及这叫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罗一4;林后十三4)。那种神圣大能凡事都能作。保罗在路司得就经历这大能,把他从死门关救出来(徒十四19、20);曾在特罗亚使用这大能,叫一个名犹推古的少年人从死里复活(徒二十9~12);也曾在多处多方经历过这大能的运行。然而,他渴望将来得见这能力更大的彰显出来。
更充分的认识基督也包括“和他一同受苦”,在祂的苦难上与基督一同有分,使别人得以信靠基督。贝特恰当的提到:“凡为基督的缘故,为要救人忍受苦难的,也是分尝主为救世所受的苦。因为他们的苦难,就如基督一样;是因为人的罪;他们为了忠于神,及对人类的爱心而忍耐着,正是作成神怜悯的计划”(Beet,pp.96,97)。难能可贵的是,保罗经历诸般苦难后,竟发出这个心愿,要认识基督的苦难。这么一个人在早些年头,已能在哥林多后书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八节详列各样逼迫;写信期间内入狱四年(两年在该撒利亚,两年在罗马),都是为了福音的缘故。他似乎毋须这样请求——然而这正是保罗完全将自己献于基督。
保罗完全的奉献更进一步在“效法祂的死”上表明。这不一”定等于他很想为基督殉道,而可能相应于罗马书八章二十九节;腓立比书三章二十一节;加拉太书二章二十节的经文。“效法”是“模造成那个样式”;被模造成与基督的死相关的思想模式,也就是要向旧生活和罪的律死,正如罗马书第六章所讨论的。保罗在腓立比书三章十二至十六节论及这种完全。
第十一节,他切慕的盼望那复活的时候,与基督同在,能完全与基督合一。这不是指死人“的”复活,而是在死人“中”复活;换言之,这不是指一般的死人复活,而是哥林多前书十五章描绘信徒在一群死人中的复活。在这复活的时候,信徒就能真正与基督合一,有一个荣耀的身体,与祂相似。“无论如何”(“If by any means”新译本为“也许”)并不表示对结果半信半疑,而是暗示保罗的决心,“无论藉着什么途径”,“付上什么代价”,都要为基督的缘故尽忠。
2.还未到完全的地步(三12~16)
在这段经文中,保罗明言他不是以为自己在信心和恩惠上,到达完全的地步,只有在复活的时候才可以完全。他在第十五、十六节似乎暗示关于完全的问题有纷歧的意见,必须加以澄清,不然就引起分裂的危机。
“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否决了已臻至善的想法,这话大概是指八至十一节所讲的。原文中有两个动词是用不同的时态。“已经得着了”原文沿用希腊文的不定过去式,是指过去的简单动作(重生的时候);“已经完全了”是完成式,指生命当中由起初直至现在的过程。保罗实际是说“不是在得救的时候,也不是迄今已得着完全”。“我乃是竭力追求”,是竭尽心力,在恩典中成长是循序渐进的,惟有付出相当的努力,才能在恩典中不断长进。腓力斯(Philips)把下半节译成“然而我继续追求,继续地抓住那个目标不放,就是基督耶稣所要抓住我的”。
实实在在的,在大马色的路上,基督抓紧了保罗,把他带进重生的经历。由那时起,保罗清楚觉得基督在他属灵的长进上,为他预备了一个重要的目标,甚至超乎他要作外邦人使徒的任命。就保罗来说,他会尽心竭力,要得着属灵的完全,就是基督为他所立的目标。
第十三节,保罗一开始就直接的呼吁(“弟兄们”);“我”及“自己”在原文是放在一句之中引人注意的位置;“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不管别人怎样说,我仍然是初学者,未曾到达完全。甘乃迪问道:“为什么保罗这么强调自己呢?这不是一个明显的指示,就是在腓立比人中,有人以为已经得着基督召他的奖赏,甚至引以为荣吗?保罗默默地带出这一点”(Kennedy,p.458)。
“一件事”在原文里是独个儿的,没有接着一个动词;“我有”(“l do”)可以适当的补上。“忘记背后”可指保罗在犹太教或基督徒生命的成功。不论指过往那一种的经历,忘记不等于要从记忆中抹掉这些事,因为保罗在前面的经文刚重述他在犹太教的地位,也在别处地方提及他为基督所作的。忘记乃是说他不容让过往影响他今日的态度行为。念念不忘在犹太教的经历,只会使他倾向靠肉体,那只会阻碍他的长进。念念不忘他事奉的成功,可能使他自满松懈。消极的忘记使我们联想起积极的“努力面前”。维特森指出:“‘努力’是战斗场上生动的用语。赛手把身体向前弯,手伸向目标,双目定睛在目标之上”(Vincent,Commentary,p.110)。“面前的”可能是指末日的事:复活、审判、奖赏。
第十四节继续沿用赛跑员全力以赴的形象。保罗说“向着标竿直跑”。“标竿”的原文指凝视的对象;在新约只在此处出现。在古典希腊文,这字通常指射击的目标。在这里也可解作赛跑员见到的赛程终点。这处没有道明奖赏是什么,但显然是永恒的天上荣耀。“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似乎是指神呼召他踏上竞赛并得奖赏。“从上面召”是指保罗在大马色路上听见的呼召,也是向今日所有信徒的呼召。这呼召是“神的”,因为祂是神性的位格,在祂里面发出呼召。
今日主耶稣仍然发出神圣的邀请:“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三20)。腓立比书三章十四节的信息告诉我们,单单回应救恩的呼召是不够的。我们为了神的荣耀,要竭力的跑生命路。
保罗以自己的经历表明基督徒不能在今世得到完全,就这点呼吁腓立比教会同心信服(15、16节)。很奇怪,他称他们为“完全人”。译本并无错误,原文的用字与第十二节相同,他也显然不是语带揶揄;从整段经文看不出有这个意思。那么,他怎会以他们为完全的(他也将自己包括在内——“我们”),他刚才宣告绝对没有可能得着完全?答案就在新约别处论及完全的经文里。请看以弗所书四章十二至十六节;歌罗西书一章二十八节;四章十二节。在这些经文中,完全是指到达某一程度的属灵稳定及成熟——不再是小孩子,受异教之风吹来吹去。如此看来,显然完全有相对与绝对之分。信徒在今世不可能达致绝对完全(12节),但所有信徒都应当到达一定程度的属灵成熟,以致在教会能有效的事奉(15节;弗四12~16等)。
“存这样的心”指同意保罗在上文所论的:基督徒的长进是循序渐进的,必须朝着绝对完全尽最大的努力。也许在腓立比有人“存这样的心”。马丁论说:“所用的动词phronein显示这不仅是理性上的不同;而是观点的不同,也影响着保罗心目中的人的行为。显然有人主张在今世可以得着绝对的‘完全’”(Martin,p.155)。保罗的看法是,真正成熟的基督徒会明白这个问题,保罗深信他的立场不错,以致他相信“神也必以此指示你们”。“指示”是揭去帕子,荣光从天上发出来。保罗的看法是正确无误的。不论使徒、主教或教会用多少甜言蜜语也不能欺哄人相信真理。真正的劝服是从神而来,藉着圣灵的教导:“祂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十六13)。
第十六节十分难译,理解它更是困难。首先,“让我们同留心一件事”这一句在最好的抄本是找不到的,应该略去。维特森解释这一节的意思是“不论你们在灵命和道德上有何种成就,都当以此为继续进深的准则”(Vincent,Word Studies,p.451)。柏奇也有同样的翻译:“以我们所知的作我们的引导”。贝特把这节译为:“只要按我们已得着的,向着同一方向列队而行”(Beet,p.89),他认为保罗在此警戒腓立比人不可离开原先追求的道路,他们曾经有显著的进步。真正的进步是循着原先的路线(Beet,p.105)。马丁指出:“这一节按字面的意思是‘按着我们现今得着的,走在同一路线上’是默默地,巧妙的劝勉读者接受保罗在这章前头所讲明的真理”(Martin,p.156)。甘乃迪译成:“只有按我们已到达的,循着同一行径”(Kennedy,p.460)。穆勒的解释也是一脉相承:“纵然(在腓立比)有意见上的分歧—–现今的责任是按信徒已经过的亮光行。我们要按同一的路线,同一心志前进,持守我们所得着的”(Muller,p.127)。不论何种讲法,这一节可被解作劝勉与保罗同见,在信心和长进的路上稳步向前,并与弟兄合一。值得一提的是,那个译作“行”的动词,原意是整齐地排行或排成一行齐步向前,是描述一群人一起去某地方。
二、保罗的榜样(三17~21)效法的榜样
保罗一直反对犹太教徒和完全主义者;两者都是要追求绝对——前者追求律法,后者追求某一种绝对的基督徒标准。保罗既除掉上述两种模式,他应该代之以另一种模式,他现在以自己作为信徒活生生的榜样。他立下自己的榜样后,便感到必须警戒他们防备福音的仇敌。他接着便详细讨论真信徒的生活。
他又称腓立比信徒为“弟兄”,表现出与他们有着亲密的属灵关系,是合一而平等的。然后他吩咐他们:“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从这句话的结构看来(新约只有这处是这样的),保罗不是说他们跟随基督与他自己,而是一同效法他。这里运用了书中关于合一的用语,我们必须以较阔的上文下理来看这一条吩咐。不然,保罗就似乎是纯粹的自我吹嘘了。
例如,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一节他告诉哥林多的教会:“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换言之,他们要跟随效法他,正如他显明是跟随基督一样,只有基督在他生命里显明,他才可吩咐人效法他的榜样。可是,那时候的腓立比人当然不会有哥林多书信。然而,腓立比书第三章有很多例证,证明他实在是说什么。也许他并不是要他们跟随他的行为,倒是他刚才提出的教训——而他自己正是身体力行。例如,他的榜样包括弃绝一切人为的义、相信今世不可能得着完全,并决心竭尽所能达致更高水平的基督徒生活。此外,他在第十七节的下半节劝勉他们“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我们”一定是包括提摩太和以巴弗提(参看第二章、帖前一6;帖后三7、9),也许包括别的他们认识的人。换言之,也有其他同心的人,与保罗同作他们的榜样。
要引为鉴戒的例子
接着,保罗提及一个应当戒备的例子(18、19节)。谁是那“许多人”引起不少争论。有人以为是指外邦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整段经文是处理教会内部的问题及问题人物。早期的解经家以为他们是犹太教徒;现在大多数的解经家都认为是自由思想者,他们将基督徒的自由曲解为放纵。若后者是对的,保罗便在这章里面对三大谬误:犹太教徒、完美主义者、自由意志论者。有趣的是,这种“行事”(“绕圈走”也是合宜的译法),而不是循规蹈矩的,不像那些跟随保罗的人(17节)。保罗已经多次警戒腓立比人,可能是在第三次旅程的时候,甚或是书面的警告。“流泪”不单是因为这些假基督徒对教会有损,也因为这会危害自己的灵命。“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未必是指反对十字架的,而是反对以基督死在十架为中心的基督教思想。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他们的仇敌在第十九节有更清楚的描述。
十字架的仇敌有四方面的写照。一、“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若他们是犹太教徒,他们靠赖律法得救,把自己从基督在加略山上的死这唯一的救法分割开来。他们若是自由思想者,根本就不明白十字架是基督教的中心信息。二、“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可能是指那些放荡的人,他们最关心自己的肚腹,或者是指犹太教徒,谨守关乎饭食的各种戒律。三、“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可以是指纵欲者,贪行各样羞耻的淫乱,或许是指以割礼夸耀的犹太教徒(羞辱私处或受割礼的肢体,参加六13“藉着你们的肉体夸口”)。四、“专以地上的事为念”显示上述各样败坏的根源。以属世的准则生活,规避或否定基督的十字架并因信称义的道理,结局必是沉沦。
信徒的生活方式
经过一番关乎十架的仇敌的挿话之后,保罗继而详述真信徒的生活方式。原文的“我们”放在注目的地方,与“专以地上的事为念”成一对比。我们的“国籍”是在天上。信徒的家乡是在天上,享有各样权利,他们的行事为人当与自己的身份相称。信徒“当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神的右边”(西三1)。提及联邦国及享有特权的公民籍,对腓立比人别具意义,他们住在罗马的殖民地,拥有羡人的罗马公民籍,享受各种权益。那些人有双重的效忠,然而他们首要是天国的子民,在异地作客而已。“并且等候”形容迫切恒忍的等候、盼望基督再来,那时祂要救我们脱离各样罪恶软弱,带我们到完全的地步,就是保罗在这章先前所说的。保罗认主耶稣基督为“救主”,也就是与该撒发生直接的冲突,因为自从该撒亚古士督以来,皇帝通常被尊为神圣的救主(至少在很多的省份是这样的)。耶稣基督是救主,把我们从敌对和异族的世界释放出来。
信徒的期望
第二十一节描述主再来所成就的大事:“祂要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改变”就是使我们的身体的外形转变,改变那包裹着灵魂的外在可见的肉体。意思是现在与将来的肉体是速接的。也许基督的经历会使我们容易明白一点。他复活后的荣耀身体是可以辨认的,甚至他手和肋旁的伤痕也可看出。这当然不是说我们荣耀的身体也带有伤痕,主耶稣的伤痕可能是留作记号,让天上蒙救赎的人记念她篇他们所成就的。“我们适卑贱的身体”并不是指“低微”的身体,而是指满有软弱,最后死亡的身体会改变。至于怎样改变,并没有详述,但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二至四十四节、四十九节、五十一至五十四节有论及复活的经典经文。复活的身体不再死亡,不再受现今所受的限制,乃是配得承受复活后的形体。
“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的用语比上述的“改变”更强烈,暗示分受基督身体的内在的性情。“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约壹三2)。这改变的过程是“接着那能叫万有归服己的大能”。穆勒指出:“那神圣的大能是不停的运行,是主的、神圣的能量,在成就一切的事以外……也能叫万有归服他自己。他的能力是超于万有的能力,有都归附他–所有地上的权能、仇敞与死亠……这种基督的能力,是保他能叫我这卑贱的身体变成和祂荣耀的身体相似”(Mùller,p.135)。这处所用的大能(energeia)一词只在保罗的书信出现。这词是指运行的大能,通常意指超自然的能力。我们看见列国中罪恶掌、教会软弱,甚至个人的沮丧无力,最好时常记念他是拥有“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他的手仍然掌权,纵然他的计划并不立时显明。
进深研究
1.参看圣经字典及任何参考书,研读大数及便雅悯的历史。
2.法利赛人怎样以为自己在律法上是无可指摘的?试在登山宝训(太五~七章)找出暗示完全遵守律法(耶稣所诠释的)是不可能之事的经文。
3.根据腓立比书第二章,增加对保罗的认识。集中研究保罗作为一个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的榜样。除此之外,他还有什么地方可以作为信徒的榜样?
4.研读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找出荣耀或是复活的身体有何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