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斯托得-使徒行传

5.彼得为自己的行为申辩(十一1~18)

使徒和在犹太的众弟兄听说外邦人也领受了神的道。及至彼得上了耶路撒冷,那些奉割礼的门徒和他争辩说:“你进入未受割礼之人的家和他们一同吃饭了。”彼得就开口把这事挨次给他们讲解说:“我在约帕城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看见异象,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块大布,系着四角,从天缒下,直来到我跟前。我定睛观看,见内中有地上四足的牲畜和野兽、昆虫,并天上的飞鸟。我且听见有声音向我说:“彼得,起来,宰了吃!'我说:“主啊,这是不可的!凡俗而不洁净的物从来没有入过我的口。'第二次,有声音从天上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这样一连三次,就都收回天上去了。正当那时,有三个人站在我们所住的房门前,是从该撤利亚差来见我的。圣灵吩咐我和他们同去,不要疑惑(或作不要分别等类)。同着我去的,还有这六位弟兄,我们都进了那人的家。那人就告诉我们,他如何看见一位天使站在他屋里,说:‘你打发人往约帕去,请那称呼彼得的西门来,他有话告诉你,可以叫你和你的全家得救。’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我就想起主的话说:‘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神既然给他们恩赐,像在我们信主耶稣基督的时候给了我们一样;我是谁,能拦阻神呢?”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只归荣耀与神,说:“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十一1~18)

“外邦人也领受了神的道”,这消息很快便传到远方。使徒和在犹太的众弟兄都听到了。正如使徒需要时间去接纳“福音传给撒玛利亚人,他们也领受了神的道”(八14)这件事情,现在他们也关心第一批外邦人的归主及受洗,并且领受了神的道这事实(1节),这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并不是传召彼得解释自己所做的事。路加只是这样写:彼得自己上了耶路撒冷(2节)。伯撒版本的编辑为了强调的确是彼得自己上去(而不是被传召),因而加上这样一句:“彼得已经有好一段时间,很想上耶路撒冷去”,结果是他自动地去了,并“向他们报告了神的恩典”35。

无论如何,当彼得抵达耶路撒冷时,那些奉割礼的门徒和他争辩,说他进入未受割礼之人的家(3节)。有些认为批评彼得的是“割礼派”(JBP),亦即是“右翼的犹太基督徒”、“极端派”或“死硬派”36。但此句的希腊原文只是指“那些生来便是犹太人”的人(NEB),也就是指整个在耶路撒冷的基督徒群体,因为直到那时,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犹太人。不久前在该撒利亚发生的事当然令他们感到不安。

在4~17节,彼得就开口,把这事挨次给他们讲解(4节)。其实,路加现在把所发生的事再申述一次,但这一次,他把经过说得比较简单,事情发生的次序也不同,而且是藉着彼得的口说的。路加自己对整件事的叙述是依循四天内事情发生的先后次序,由哥尼流看见天使说起。可是,彼得的版本有点不同。因为他是在申述他亲自经历过的事,所以他由看见那块大布开始说起,而不提哥尼流的异象,直到他讲到第四日时才提到,那时他是从哥尼流的口中听到这事(虽然那三位由哥尼流差派到约帕的人已经讲过,十22)。彼得陈述这事件的次序是重要的,因为它帮助我们跟他一起重新经历他所经历的,因而了解神如何指示他,让他明白,他不应该称任何人为俗而不洁(十28)。他向耶路撒冷的教会解释说,神藉着四次的当头棒喝,将自己的心意显明,才消除了他的种族及宗教偏见。

第一是从神而来的异象:彼得看见一块大布包着牲畜、昆虫及飞鸟(4~10节)。第6节中的野兽及彼得所说的“定睛观看”那块布(NEB),这句话是附加进去的。随着异象而至的是一个声音,那声音吩咐彼得起来—–宰了吃(这令彼得感到非常惊讶);在他抗议后,那声音责备他,说他不应该称任何神所洁净的东西为俗物。整个异象,包括吩咐及责备,都重复了三次;因此那从天上而来的声音共向他说了六次话,而内容都是同一个信息。结果,彼得明白洁与不洁的动物(一个由耶稣自己所消除的区别37)成为一个象征:象征洁与不洁、受割礼及未受割礼的人。正如雷坎所说的:“那块布是教会”,它将要“包含所有的种族及阶级,而它们之间全无分别”38,虽然彼得后来才恍然大悟,明白整个异象的意义。

第二道重槌是从神而来的吩咐(11~12节):神吩咐他跟那三个从该撒利亚来找他的人同去。“正当那时”(RSV,在异象消失之后),哥尼流所派来的人来到彼得的房子,而圣灵吩咐他与他们同去,不要疑惑,也不要因为自己跟他们在种族上的分别而迟疑(12节),虽然他们是未受割礼的外邦人。诚然,这六位现在与彼得同在耶路撒冷的弟兄,曾经陪同他由约帕前往该撒利亚(十23),因而也是目睹整件事的见证人。加上彼得,他们共七人;巴克莱认为这数目是重要的,因为“根据埃及的法律(是犹太人熟悉的),要完全证实一件事的真相,是需要七个证人”,而“根据罗马的法律(也是犹太人所熟悉的),要确定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如一份遗嘱)是需要七个印的”3。

第三道重槌是从神而来的预备(13~14节),就是说,在彼得及同行的人进入哥尼流的房子时,哥尼流告诉他们神如何预备好他们,迎接彼得的来访。事前,一位天使显现在他面前,并吩咐他到约帕去找寻西门彼得,说彼得将要带来救恩的信息。在路加自己的叙述里,他没有提到哥尼流给彼得的信息之内容(十5~6、22、32~33),但彼得知道天使引导哥尼流要期望什么。

当彼得向耶路撒冷教会重述这两个异象的故事时,他一定因事情发生的次序而再次感到惊叹。神同时在彼得及哥尼流两个人身上工作,刻意安排他们见面,并且藉着几天以来特别的、独立的及适当的异象去预备他们的心。他吩咐在该撒利亚的哥尼流去约帕寻找彼得;同时又吩咐在约帕的彼得到该撒利亚去看哥尼流,并且将两件事配合得天衣无缝。海恩纯认为路加过分地夸张了神的超然介入,因此而“几乎完全排除所有人的决定”,他这样做是把人对信仰的顺服变成“差不多是对木偶的摆布”40。但海恩纯这样说是不公允的。诚然,从神而来的介人是明显的,他在哥尼流及彼得身上所做的也是清楚的;但神却不曾操纵他们的生命,以致他们不能够使用自己的思想及意志。相反的,他们反省了自己所看见及听见的,思想它的重要性,然后刻意遵行。

帮助彼得明白神心意的第四槌是从神而来的行动(15~17节)。当彼得一开讲,或起码是(有解经家警告我们,不要以字面的意思诠释这犹太文字的结构)当他仍在说话时(十44),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令他感到惊讶的,是两次的圣灵降临实在异常相似,他记起复活后的主耶稣所说的话(一5),就是:约翰用水施洗—–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换句话说,这是在该撒利亚发生的外邦五旬节事件,跟在耶路撒冷发生的犹太五旬节事件互相对应。

以上所述,就是从神相继而至的四道棒槌——异象、命令、准备及行动——直击犹太人的偏见,尤其是彼得的偏见。这四道棒槌肯定、毫不含糊地表明,神现在欢迎相信他的外邦人进入他的家中,像他欢迎相信他的犹太人一样。彼得深信这是神的心意。从神将同一个恩赐(圣灵)赐给外邦人及犹太人这事实,他马上作出了正确的推论。他问了两个反诘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在当场问的:“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十47)第二个问题,他在耶路撒冷向那些批评他的人发出:“神既然给他们恩赐,像我们信主耶稣基督的时候,给了我们一样,我是谁,能阻拦神呢?”(十一17)对于这两个问题,听众都无从回答。使这两个问题更加突出的,是它们都包含一个几乎是完全相同的词句,就是dynatai kōlysai(十47)及dynatos kōlysai(十一17),字面上的意思是“能够禁止、拒绝或防止”。他们不能够禁止这些外邦信徒接受水礼,因为他们不能够禁止神做他已做成的事,就是赐下圣灵的洗。这辩证是无可推诿的。彼得所“面对的是一件神已经完成的事”41。诚然,为未受割礼的外邦人施行基督徒的洗是勇敢、创新的一步,但不这样做则是“阻挡神的工作”(NEB)。

彼得首先接受了这事实,现在耶路撒冷的教会也这样做了:他们没有异议了(字面上的意思是:“他们就不言语了”)及归荣耀与神。布鲁斯精简地撮要了这事件:“他们的批评终止;他们的敬拜开始。”42他们有充足的理由去称颂神,他们的结论是:这样看来,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十一18)。

6.从彼得的经历中所学习到的功课

路加以极佳的描述手法叙述了哥尼流信主的经过。但它有任何长远的重要性吗?今天的世代里再没有罗马的百夫长,而外邦人也早已成为教会中正式的成员,与犹太人全无分别。如此说来,这件事有多于历史性的——甚至是古代的——意义吗?有的,它对现今有关教会、圣灵、基督教以外的宗教,及福音本身的各种问题,都有直接的意义。

a.教会的合一

从哥尼流的故事我们可以看见一个基本的信息:神既然在他的新群体中不做任何人与人之间的区分,我们也没有权利这样做。但是,可悲的是,教会从来没有彻底地学到合一的真理,或是“在基督里,他们之间是平等的”这功课。就是彼得自己,虽然经历了神四方面的启示,也在安提阿犯了严重的错误:他因为怕犹太的信徒看见,因而刻意跟信主的外邦人隔开,这举动引致保罗公开的谴责43。纵然如此,奉割礼的党派仍然继续他们的宣传,结果唯有召开耶路撒冷会议去解决这问题(徒十五)。就算是这件事发生以后,这丑陋的、歧视别人的罪,仍然不断的出现于教会,出现的形式包括种族歧视(肤色偏见)、民族主义(“不管如何,我的国家是对的”)、在非洲的部落主义、在印度的阶级主义、社会及文化的势利言行及态度4、性别歧视(排斥女性)。就算是在非基督教的群体,这样的歧视也是不可原谅的;在基督教的群体中,这简直是令人恶心的(因为它严重地损害人的尊严)以及亵渎的(因为它得罪那位全然接受那些悔改及信他之人的神)。像彼得一样,我们要学习这功课:“神是不偏待人”(十34)。

b.圣灵的恩赐

我们在这一章之前已留意到,路加对圣灵的工作有特别深刻及仔细的描写;他在叙述哥尼流的故事时,更是特别描述圣灵在整件事上所扮演的角色。这种对圣灵重视的态度,对今天那些忽视及轻看他工作的基督徒是直接的谴责。在犹太及外邦人的两次五旬节事件中,受圣灵的人都能说别国的话(二4,十46),这是这两个场合的特色。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得到这祝福,但是每个人却能够领受圣灵的恩赐。但这故事也为那些坚持两阶段归主的人提出了一些困难的问题,因为肯定的,路加是在形容哥尼流的归主,而不是一个第二次的、决志信主后的圣灵的洗。彼得向他传道,而哥尼流(路加这样写道)悔改(十一18)及相信了(十五7、9)。他所经历的,有时候被称为“领受”圣灵的恩赐(十45、47,十一17),有时候则被称为“受圣灵的洗”(十一16);这两句话是互相通用的。其实,哥尼流所受的水礼表征及印证神赐给他全然的救恩(十一14),包括罪得赦免及圣灵的恩赐(十43、45),正如五旬节那天所发生的事一样(二38)。

c.基督教以外的宗教之地位

当我们思想在许多社会中的新多元主义,及当今对非基督教的宗教之评估时,哥尼流的故事为我们提供一个崭新而重要的观点。有人认为这故事“可能是最有力的指标,指向神救赎活动的包容性”,并且包含了一些宣言,这些宣言是“重要的线索,让我们明白,在我们的世代,那些不是基督徒的人在神面前的位置”4。因此,我们需要小心地查考这“指标”及这些“线索”。

没错,路加说哥尼流是一个“虔诚”(eusebēs,“敬虔”),及“敬畏神”的人,他“多多周济百姓,常常祷告神”(十2)。后来,他的仆人形容他是“一个义人(dikaios),敬畏神,为犹太通国所称赞”(十22),而彼得则将他包括在那些“敬畏主行义的人”当中(十35)。不只如此,路加也告诉我们,神喜悦他。他的祷告及向穷人的施赠“达到神面前而且已蒙记念”(十4、31)。“记念”或是“记念的祭”这词句的原文是mnēmosynos,在七十士译本中的用法是一个献祭的字,是被焚烧的祭中的“记念部分”46。这是不是说哥尼流的祈祷及周济“在神面前被接纳为献祭”(31节,JB)47?另外,当彼得说神“悦纳”在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十35),他是什么意思呢?“悦纳”(dektos)所指的是怎么样的“接纳”呢?彼得在十4所用的献祭的意象又有什么含义呢?

一个可能性是dektos是指“称义”那种接纳;但是,敬畏神及行义“并不是经历属天恩惠的良好条件或先决条件,而是经历恩典的结果及证明”;另外,彼得在这里指的是信徒,而不是非信徒(保罗在罗二10指的则是非信徒)。彼得所强调的,是神接纳任何敬畏他及行义的人;他不计较他们的种族及阶层,但却在乎他们是否相信耶稣(因为他们相信了,现在又藉着他们的工作彰显他们的信心)。“基要的意思是:在一个种族中被神悦纳的,在另外一个种族也是如此。”48但是我觉得另外一个解释可能更切合这段经文。这解释是这样的:dektos不是指“称义”那种绝对的“接纳”,而是一种比较性的“可接纳”,因为对于每一个人,神总是喜欢义多于不义,喜欢真诚多于不真诚;以哥尼流的情况来说,神为他作了安排,使他有机会听见救赎的福音。

反之,彼得绝对没有这样的意思:任何一个来自任何国家、信奉任何宗教的人,只要他是敬虔的(“敬畏神”)及正直的(“行义”),他便可以称义。加尔文正确地指出,这观念是“一个极幼稚的错误”49。这不但与保罗的福音彼此矛盾(就是路加忠心地在使徒行传中所反映的福音),而且也跟哥尼流的故事的其他部分不相称。这哥尼流,虽然是一个敬虔、敬畏神、正直、诚恳、慷慨的人,但他仍然需要听福音、悔改(十一18)及相信耶稣(十五7)。这样,神才能够在他的恩典中(十五11)救赎他(十一14,十五11),赐给他罪的赦宥(十43)、圣灵的恩赐(十45,十五8)和生命(十一18),以及以信心去洁净他的心(十五9)。再者,直到这时,他才准备好受洗,及公开地在众人的见证下,被迎进基督徒的群体里去。

因此,若有人使用使徒行传第十及十一章辩论说,在他听见彼得的传道前,哥尼流已经与神有正确的关系或是已“称义”的话,他就是滥用这段经文了。这故事的要素是:消极来说,神不偏待人(十34),也不在种族之间作任何区别(十20、29,十一12,十五9);积极来说,他曾经赐下,也仍然赐下圣灵给所有的人。他在乎的,是人的信仰,而不是他们是否受过割礼。

d.福音的大能

到此章为止,路加已叙述了扫罗及哥尼流的归主过程。这两个人之间有很大的分别。论种族,扫罗是犹太人,哥尼流是外邦人;论文化背景,扫罗是学者,哥尼流是士兵;论宗教背景,扫罗是一个偏执者,而哥尼流是寻道者。但他们二人都因为神主动的赐恩而得救;他们二人都同样地得着罪的赦免及圣灵的恩赐;他们二人同样地接受水礼,并且被迎进基督徒的大家庭里。这事实是一个记号及见证,表明基督福音的大能及公正,它仍然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50。

附注:

1.加二1及下。

2.林后十二12,RSV。

3.王上十七17~24;王下四32~37。

4.可二11。

5.可五41:“闺女,我吩咐你起来!”

6.Calvin,I,p.277.

7.Knowling,p.249.见民十九11~13;Strack and Billerbeck.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 aus Talmud und Midrasch,vol.2(1924),p.695;and Edersheim’s Jewish Social Life,p.158.

8.太十六19。

9.见Conrad Gempf之文章'The God-fearers',是Hemer中的Appendix2,pp.444~447.

10.创十二1~4。

11.诗二7~8,二十二27~28;赛二1及下,四十二6,四十九6;珥二28及下。

12.Edersheim,Jewish Social Life,pp.25~29.

13.拿一3。

14.太十六22;约十三8。

15.Alexander,I,p.398.

16.Haenchen,p.350.

17.参:徒十四11及下;启十九10,二十二8~9。

18.Alexander,I,p.403.

19.Bruce,English,p.222.

20.如:利十九15。

21.代下十九7。

22.Bengel,p.605.

23.Lenski,p.419.

24.Haenchen,p.351.

25.路四18。

26.Lenski,p.422.

27.Stanton,p.13.他不同意Bultman及其他人的看法。他们说早期的教会只关心复活的主,而不关心历史的耶稣。Stanton教授所持的是他称为“不流行”的观点:他认为“早期的教会对耶稣的过去有兴趣”(p.186),并且,他的生平及品格是早期教会开始它的布道式传道时重要的一部分(p.30),以及,“教会复活的信心并没有掩盖”这些事(p.191)。

28.申二十一22~23;参:加三10~13;彼前二24。

29.参:路二十四30、41及下;约二十一13;徒一4。

30.Haenchen,p.353.

31.Alexander,I,p.417.

32.Chrysostom,Homily XXIV,p.155.

33.同上,157页。

34.同上,158页。

35.Metzger,pp.382~384.

36.Neil,pp.141~142.

37.可七19。

38.Rackham,p.153.

39.Barclay,pp.91~92.

40.Haenchen,p.362.

41.Bruce,English,p.230.

42.同上,236页。

43.加二11及下。

44.雅二1及下。

45.Towards a Theology for Inter-Faith Dialogue(Anglican Consultative Council,1984;second edition,1986),pp.24~25.

46.如:利二2、9、16。

47.有些人引用赛五十六6及下和玛一10~11,来证明神会悦纳外邦人的祭物。但在前一段的经文,所提到的“外邦人”是那些与耶和华联合,爱他的名,及持守他约的人;而在后面一段经文,耶和华拒绝以色列人的祭物,反而接受那些“尊他的名为大”之国家的祭物。

48.Alexander,I,p.409.

49.Calvin,I,p.288.

50.罗一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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