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斯托得-使徒行传

4.彼得向哥尼流的家族传道(十23b~48)

次日,起身和他们同去,还有约帕的几个弟兄同着他去;又次日,他们进入该撒利亚,哥尼流已经请了他的亲属密友等候他们。彼得一进去,哥尼流就迎接他,俯伏在他脚前拜他。彼得却拉他,说:“你起来,我也是人。”彼得和他说着话进去,见有好些人在那里聚集,就对他们说:“你们知道,犹太人和别国的人亲近来往本是不合例的;但神已经指示我,无论什么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洁净的。所以我被请的时候,就不推辞而来。现在请问:你们叫我来有什么意思呢?”哥尼流说:“前四天,这个时候,我在家中守着申初的祷告,忽然有一个人穿着光明的衣裳,站在我面前,说:“哥尼流,你的祷告已蒙垂听,你的周济达到神面前已蒙记念了。你当打发人往约帕去,请那称呼彼得的西门来,他住在海边一个硝皮匠西门的家里。'所以我立时打发人去请你。你来了很好;现今我们都在神面前,要听主所吩咐你的一切话。”

彼得就开口说:“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神藉着耶稣基督(他是万有的主)传和平的福音,将这道赐给以色列人。这话在约翰宣传洗礼以后,从加利利起,传遍了犹太;神怎样以圣灵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稣,这都是你们知道的。他周流四方,行善事,医好凡被魔鬼压制的人,因为神与他同在。他在犹太人之地,并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们作见证。他们竟把他挂在木头上杀了。第三日,神叫他复活,显现出来;不是显现给众人看,乃是显现给神预先所拣选为他作见证的人看,就是我们这些在他从死里复活以后和他同吃同喝的人。他吩咐我们传道给众人,证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众先知也为他作见证说:“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彼得还说这话的时候,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礼、和彼得同来的信徒,见圣灵的恩赐也浇在外邦人身上,就都稀奇;因听见他们说方言,称赞神为大。于是彼得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就吩咐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他们施洗。他们又请彼得住了几天。(十23b~48)

翌日,彼得及他的同伴向北启行,沿着海边的路往该撒利亚去。他们一行十人,包括从哥尼流家来的三个外邦人、彼得自己,及约帕的几个弟兄(23b节)共六人(十一12)。若他们走路的话,路程大概是九至十小时,不包括停下来休息的时间。因此他们要在隔天才抵达目的地。他们发现有许多人在等他们,因为哥尼流期待他们来到,因而不但召集了他自己的家人,也招聚了亲属密友(24节)。他的属灵谦卑及对彼得的厚待可从他对彼得的态度看到:彼得一进去,他“俯伏在他的脚下——好像他是来自天国的访客一般”16。可是,这并不是一个适当的表示。彼得把他拉起来,并且肯定地告诉他:他自己也是人”。

假若哥尼流俯伏在彼得面前是一个不适当的行为,那么根据犹太人的传统,彼得进入一个外邦人的家也是不适当的。本是不合例的,彼得说(28节)。可是,这不是athemitos最好的翻译;这字的原意是“指任何违反古代习俗或嘱咐(themis)的事情,而不是违反正面规定(nomos)的事情”18。其实,这字指的是“禁忌”19。但彼得现在觉得他可以打破这传统的禁忌而进入哥尼流的家,因为神已向他指示:在他的眼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是不洁的。

不管是有意识地,或潜意识地,彼得刚刚做的,是抗拒两种极端而相反的态度——有时候人与人之间会用这两种态度彼此对待。他现在明白:敬拜某人,俨如他是神圣的(如哥尼流向他所做的),或是抗拒某人,俨如他是不洁的(如他先前会对哥尼流采取的态度)都是完全不适当的。一方面,彼得拒绝被哥尼流看作神;另一方面,他也拒绝把哥尼流看成一条狗。

彼得继续说:他既被请,就来了,并不推辞(29节),(“没有任何异议”,NEB)。为什么哥尼流请他来呢?

在回答这问题的时候,哥尼流陈述了在四天前,他如何看见天使的故事(30~33节)。他现在称那天使为一个—–穿着光明衣裳的人;而且没有提到他当时所经历的恐惧(4节)。除了这两点之外,他所说的跟路加所叙述的相似(3~6节)。然后他对彼得的来临表示谢意,并且说:现今我们都在神面前,要听主吩咐你的一切话(33节)。这是一个何等美好的认知:他知道他们都在神面前;他知道使徒彼得是神的使者,要将神的话带给他们;他也知道他们都已打开心门,准备好聆听神的话。今天的传道人不可能要求一群比这些人更用心听道的听众。

彼得就开口传道,他一开始时便作了一个宣言,解释他在过去几天中所经历的,以及在经历中所学到的。他从正面及负面两个角度去阐述这事。第一,“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34节)。prosōpolempsia是指“偏见”。在七十士译本中说明,士师不可存有任何“偏见”;他们不可因着偏袒富有人或贫穷人而违反公义20。因为天上的判官“没有不义,不偏待人,也不受贿赂”21。但彼得所宣告的其实有更宽广的含义,他的意思是:神对人的态度并不是由任何外在的标准所定夺,如他们的外貌、种族、国籍,或阶级。反之,而且正面的,在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35节)。更佳及更接近字面的翻译是:“在各国中,任何一个敬畏神及行公义的人在神面前都是蒙悦纳的(dek-tos)。”我暂且不再进一步的去全面解释这句宣言。我们明白这句话跟在使徒行传第十章所发生的事情之间的关系,以及这句话跟“不偏待人”是背道而驰的,这便足够了。彼得所着重的是:哥尼流的外邦人身分是可以被接纳的,他并不需要成为犹太人;而不是:他是一个行义的人,这已经足够了,他不需要成为基督徒。因为神“对各国籍一视同仁,但不是对宗教一视同仁”22。正如林斯基(Lenski)所问的:“假若他真诚的异教徒信念足够,他为何要参与会堂的聚会呢?假如会堂已经足够,那么彼得在那里做什么?”23很快的,彼得将会教导他有关信心及救赎的需要(43节)。

在记录彼得的引言时,路加肯定了一个事实:“没有任何障碍可以阻止人得到基督的救赎。”24跟着,他撮要地记下彼得的讲道(36~43节)。虽然他这次讲道的对象是外邦人,但讲章的内容实质上跟他与犹太人所讲的相差无几。诚然,彼得的确是这样说,他形容自己所讲的:是神藉着万有的主,耶稣基督,所传的和平的福音(使人与神及邻居和好);耶稣基督是万人的主,不单是犹太人的主(36节)。彼得这话是跟最近发生的事有关的,这些事彼得的听众也知道,因为是公开的,而彼得也能够具体地指出事情的地点和时间:“这话在约翰宣传洗礼以后,从加利利起,传遍了犹太”(37节;参一22)。这些事情集中于历史性的耶稣,集中于他的救赎事业的不同阶段,及他最后所提供的救恩。

首先,彼得提及耶稣的生平及事奉,神如何膏了拿撒勒人耶稣(为了准备他开展他弥赛亚的工作),不是用油(像膏其他的以色列及犹太君王一样),而是以圣灵和能力,即是圣灵的能力25。被膏后,他周流四方行善事,医好凡被魔鬼压制的人,或是被它“残酷地辖制”的人26,以致人们见到他的能力是大于魔鬼的,因为神与他同在(38节;参二22)。再者,彼得继续说:“他在犹太人之地,并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们作见证(我们是见证人)。”(39a节)因此也能提供第一手的证据及见证。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见:“关于耶稣的生平及性格的记载,成了早期教会传道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尤其是当教会第一次向某地方传福音时”27。

跟着是耶稣的死。官长把他钉死、杀了。但彼得暗示说,正如他在早期的讲章一样(二23,五30),在历史事件的背后隐藏着神学的重要意义;在人的行动后隐藏着从神而来的计划。他们把他挂在木头上杀了(39b节)。彼得并没有需要把十架称为“木头”,但他故意这样说,为了显示耶稣代替我们担当了神的“诅咒”以及神的审判28。

第三个事件是复活(40~41节)。彼得强调,这同时是一个出自神的行动(他们杀了他—–但神叫他复活,正如在二23~24及五30~31所记载的戏剧化的对比一样),也是一桩有历史根据的真实事件(在第三日)。主复活这事实,还有他肉身的显现可以证实:神故意叫他显现出来,诚然,不是显现给众人看,乃是显现给神预先所拣选为他作见证的人看,尤其是给我们使徒看。再者,使徒所看见的、复活的身体,虽然已经得着奇妙的改变及荣耀,但仍然有肉身的形体,以致他从死里复活以后,他们跟他同吃同喝29。

耶稣的生、死与复活不只是重要的事件,它们也组成福音本身。他吩咐我们(又是使徒)传道,首先传给众人,就是犹太人。但福音的范畴是宇宙性的。使徒要宣告他为“万有的主”(36节),是审判万人的,也是拯救所有相信他的人之主。他们也要证明他在审判的日子要再来,因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42节;参十七31)。所有人都会被审判,没有一个人可逃脱。但是,我们并不需要害怕基督的审判,因为他是那赐予救恩的主。在使徒们见证他是救主之先,在旧约中,众先知早已这样做,并且仍然藉着记录下来的文字这样做:他们为他作见证,就是为那位独特的、历史的、道成肉身的、被钉死的、复活的耶稣作见证,以致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43节),也就是说,基于他的身分及他的作为之有效性而得拯救。这些“凡信他的人”包括外邦人和犹太人:这句话“冲破”种族及国籍的“藩篱”30。

这是一个令人惊叹的完整信息。以后,马可将会把彼得所传的这好消息之撮要,更加详尽地记录于他写的福音书里;而路加也将这信息纳入他的福音书中。彼得将注意力集中在耶稣身上,以他为一个历史人物来介绍他,并说明神在他里面而且藉着他成就救恩,继而将这救恩赐给所有相信的人,使他们能逃脱审判。藉此,就像在其他讲章一样,历史、神学及福音被结合于一身。当哥尼流的家人、亲属、朋友,及仆人听见后,他们的心灵开放了,他们能够掌握,并且相信彼得的信息,因而悔改及相信了耶稣。

然后,当彼得还说这话的时候,在他未说完之前(十一15),圣灵降临在一切听道及相信的外邦人身上(44节),这是彼得先前说过的情况(43节)。那小群的犹太基督徒(受割礼的信徒),就是和彼得同来的那些人,就都稀奇(“全然惊讶”,JBP),因为他们看见,圣灵的恩赐也浇灌在外邦人身上(45节)。一直以来,他们视外邦人为未受割礼的局外人。但他们不能否认自己亲眼看见及亲耳听见的证据:他们听见他们(外邦人)说方言,称赞神为大(46节),正如在五旬节那天发生的事一样。这是“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复和;历代以来,他们之间的嫌隙由语言的分别所象征,也因语言的分别而无法拉近”31。

彼得敏捷地作出那无可规避的推论。神既然已接受了这些外邦信徒——他的确这样做了(十五8)——教会也应该接纳他们。神既然已经叫他们得着圣灵的洗(十一6),那么,“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他们也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47节)。他们已得着实质(生命),为什么他们不可以领受那记号(受洗)?屈梭多模这样详述这逻辑:在他们受洗前,神将圣灵赐给哥尼流及他的家人;神藉此给予彼得一个伟大理由去为他们施行水礼32。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的洗“已经完全了”33,因为神已经亲自为他们施了洗。彼得清楚地阐明:“在整个过程,他从来不是事情的推动者,所有的事情都掌握在神的手中。”我们俨然可以听见彼得说:“为他们施洗的是神自己,而不是我。”34

彼得就吩咐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他们施洗。然后,他们既被迎进神的家,他们便请彼得住几天(48节),目的明显的是为了请他在新的信仰及生命上给他们指引及喂养。圣灵的恩赐仍然不足够;他们另外也需要地上的老师。彼得接受了他们的接待,这表示一份崭新的、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情谊被建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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