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3斯托得-使徒行传

3.布道家腓利及一位埃提阿伯的领袖(八26~40)

有主的一个使者对腓利说:“起来!向南走,往那从耶路撒冷下迦萨的路上去。”那路是旷野。腓利就起身去了,不料,有一个埃提阿伯(即古实,见以赛亚书十八章一节)人,是个有大权的太监,在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的手下总管银库,他上耶路撒冷礼拜去了。现在回来,在车上坐着,念先知以赛亚的书。圣灵对腓利说:“你去!贴近那车走。”腓利就跑到太监那里,听见他念先知以赛亚的书,便问他说:“你所念的,你明白么?”他说:“没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于是请腓利上车,与他同坐。他所念的那段经,说:他像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他卑微的时候,人不按公义审判他(原文作他的审判被夺去);谁能述说他的世代?因为他的生命从地上夺去。太监对腓利说:“请问,先知说这话是指着谁?是指着自己呢?是指着别人呢?”腓利就开口从这经上起,对他传讲耶稣。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监说:“看哪!这里有水,我受洗有什么妨碍呢?”(有古卷在此有腓利说:“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于是吩咐车站住,腓利和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他施洗。从水里上来,主的灵把腓利提了去,太监也不再见他了,就欢欢喜喜的走路。后来有人在亚锁都遇见腓利;他走遍那地方,在各城宣传福音,直到该撒利亚。(八26~40)

当彼得和约翰离开撒玛利亚城不久后,腓利又被交付另一个传福音的使命。他得到的吩咐是:“向南走。”那位给他这吩咐的是主的一个使者。虽然,当故事发生到后来的时候,将他带到埃提阿伯那里的却是“圣灵”(29节),而最后再次将他带走的是“主的灵”(39节)。腓利被引领到(及沿着)旷野之路,是从耶路撒冷到迦萨,约有六十哩长。迦萨是五个非利士城镇最南端的一个,而位置是接近地中海的海岸。经文没有告诉我们,这迦萨是“旧迦萨”(于公元前九十三年被毁),或是“新迦萨”(这城在三十五年后在更南的地方被建)。无论经文指的是哪一个城,那条路是经常被使用的,因为穿过迦萨后,它再延伸至埃及,因此进入非洲大陆。

a.腓利与埃提阿伯人相遇(八27~29)

那时代的“埃提阿伯”就是我们现今称为“尼罗河上游”的地方,大概是由阿斯旺伸展到喀土木。路加所引介的,这位来自那地区的人不但是一位太监(在那时代,大部分的朝臣都是太监),而且是一个有大权的太监,他在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的手下总管银库(27节)。根据历史资料显示,“干大基”不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皇太后权威的头衔,这皇太后代表王主持某些礼仪。圣灵引导腓利去相遇的埃提阿伯臣宰是她的司库或是财政部的部长,他大概是一个非洲的黑种人。他上耶路撒冷礼拜去了(是去参加某个周年的节期),而现在正回去,他在车上坐着,念先知以赛亚的书(28节)。这里的意思有可能是:他其实是犹太人,无论是他生下来便是犹太人,或是后来皈依犹太教,因为犹太人分散于各地后,他们的人口至少迁徙到埃及,或是更远的地方;到了使徒行传第八章的时代,神在以赛亚书五十六章3~4节向太监所作的应许可能已经替代了记载于申命记二十三章1节的禁令。他是外邦人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路加没有把他描绘成第一位外邦信徒;他把那特别的位置留给哥尼流。对于这位埃提阿伯人归主一事,路加用它一方面表明这是另一个例子,说明教会的力量从耶路撒冷流散出去(司提反在他的讲道中已预言这事),另一方面表明神把他的话释放出来,成为世人的福音。尤其重要的是,这位非洲人曾经上耶路撒冷去礼拜,现在他离开耶城,而且不会再回去。故事结束时,路加这样写道:他“欢欢喜喜的走路”(39节),他离开耶路撒冷越来越远,但却有基督与他同行。

b.腓利与那埃提阿伯人分享福音(八30~35)

当他听见圣灵的吩咐,叫他“去贴近那车走”时,腓利就在车的旁边跑,他非常贴近那车,以致他听见他念先知以赛亚的书(因为在那时代,所有人在看书时都会颂读书中的文字),而且能问他这问题:“你所念的你明白么?”(30节)。那太监说除非有人指教他,他不可能明白;跟着他请腓利上车,与他同坐(31节)。

加尔文作了以下的比较:那埃提阿伯人的谦逊(他“毫无忌讳的、坦诚的承认自己的无知”),相对于一个“满脑子都充满自信、对自己的才能有把握”的人。他继续说:“就是因为这缘故,所以在现今的世代,很少人读经能有得着,因为在一百个人当中也很难找到一个甘心乐意受教的人。”37事实是,神赐给了我们两项恩赐:一是圣经,二是打开、解释、传讲及应用圣经真理的教师。当我们留意神在埃提阿伯人身上所预备的一切时,我们实在看见神的奇妙:首先,他让他有机会得到一卷以赛亚的书卷,然后他差遣腓利从书卷中教导他。正如马学而教授所写的:“这故事的叙述方法,在结构上与另外一个故事雷同:在那个故事,一位“陌生人'在路上加入两位旅行者的行列,为他们打开圣经,参与一项神圣的行动,然后从他们眼前消失(路二十四13~35)。”38

我们可以想像这位埃提阿伯人坐在车上,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的书卷打开在他的腿上,还有腓利坐在他身旁,而此时,车继续颠簸前行,向南驶去。路加所引用的经文39提到一个受害者,他像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无息。他经历卑微的时候,人也不按公义审判他,最后他被杀(32~33节)。那埃提阿伯人问:先知说这话,是指着谁,是指着自己呢,是指着别人呢?(34节)在回答这问题时,腓利从这经上起,对他传讲耶稣(35节)。完全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第一世纪信奉犹太教的人在期待一位受苦,而不是得胜的弥赛亚。的确没有。将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应用到自己身上的是耶稣自己,也是他从这段经文去理解自己的死40。因此,早期的基督徒是从他的教导学习到这样读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圣灵把埃提阿伯人的心预备得非常好,以致他马上相信了,而且进而请腓利为他施洗。

屈梭多模将埃提阿伯人及大数的扫罗的归主过程(记录于徒九)作一比较。他说:“的确,我们实在要佩服那位太监。”因为,他不像扫罗,他没有看见任何超自然的异象,基督没有在任何超自然的异象中向他显现,但他却相信了,“仔细的研读圣经是一件何等伟大的事!”41

c.腓利为埃提阿伯人施洗(八36~39a)

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大概是一个在路旁的河床,那位埃提阿伯人说:“看哪,这里有水,我受洗有什么妨碍呢?”(36节)跟着的一节(37节)是西方典籍加上去的,它出现于AV及NIV的旁注,但在比较早期的文献中是找不到的:“腓利说:‘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这两句好像是来自早期受洗礼仪的答辩。这两句大概是

由一位文士加上去的,他确定,腓利在为那埃提阿伯人施洗之前,必然首先确定他心里相信,而不像行邪术的西门那样,“在神面前,他的心不正”(21节)。无论怎样,那埃提阿伯人吩咐车站住,腓利和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他施洗(38节)。水是一个看得见的记号,表明他的罪被洗净,而且他也领受了圣灵的洗。这里顺便一提,如亚历山大所说的,“下水里去”几个字“并不能证明任何有关水之宽度或深度”的事实42。或许这里的意思是太监行的是浸礼,但若是的话,那么施洗者和受洗者一定是一同浸到水里去,因为经文指的是他们两个人。因此,这句话的意思比较可能是:他们下到水里,直到腰间,然后腓利把水倒在那埃提阿伯人的身上43(这也是最早期的油画及施洗者所显示的)。好几个古卷还加上“圣灵降在那太监身上”一句,而有些学者认为原稿里面的确有这一句。但是,比较大的可能性是:它是后人加上去的,为了要“显明,埃提阿伯人受洗后,随之而来的是圣灵这恩赐”44。

d.腓利与那埃提阿伯人分手(八39b~40)

路加想表达的是,他们从水里上来后,随后马上发生的,是主的灵把腓利提了去—–,然后他在亚锁都(Azotus)出现(40a节。亚锁都即旧约的亚实突,Ashdod)。有些人认为这是“一次超音波旅程”45,以“奇迹性的速度”46完成;而且,的确,那希腊动词“提去”(harpazō)一般都解作“攫取”、“抓住”,就如在信徒被提时所发生的一样47。但我想摩根是对的。他说:“我们完全没有需要一定要把这事看成一个奇迹。我从来不急着在没有提到神迹的经文处,硬把奇迹读进去;正如我不会急着在提到神迹的经文处硬把神迹解释掉。”48无论如何,太监不再见他(腓利),就欢欢喜喜的走路(39b节)。他没有了传福音者,但却拥有福音;他少了人的帮助,但却得着神的灵,圣灵不但赐给他喜乐,并且(根据爱任纽所言),也赐给他勇气及能力,使他在自己的国境内“传讲他自己所相信的”49。腓利也继续他的传福音工作,他沿着海岸北上,在各城宣传福音,直到该撒利亚(40b节)。后来(或者在更早的时候),他在那里住下来。

4.有关传福音的几个功课

路加在这一章先后描述了腓利两项的传福音工作。让我们尝试比较它们之间相同及相异之处,这样做是有益处的。它们之间的相同之处是明显的。在两次的事件中,腓利都显示了他的开荒精神:他先为基督赢得撒玛利亚人,然后再将第一位非洲人带到基督面前。对两次事件中的听众,腓利都宣讲了耶稣基督的好消息(12、35节),因为根本就只有一个福音。在两次的事件中,腓利看到的回应是一样的:听到福音的人都相信了,而且受了洗(12、36~38节)。在两次的事件中,路加记录了同样的结果,就是喜乐(8、39节)。

相异之处也相当突出。我心目中想的不是人们如何领受圣灵,或是耶路撒冷的教会如何差遣使徒到撒玛利亚——这些特点在埃提阿伯人的经历中都找不到。我心目中想的反而是:那些接受福音的人,以及腓利传福音的方法。

先谈接受福音的人。腓利跟不同类型的人分享福音,包括来自不同种族、阶级及宗教的人。撒玛利亚人是混血儿,有一半犹太及一半外邦人的血统,并且是亚洲人,而那埃提阿伯人却是一位非洲的黑种人,虽然他可能是犹太裔或是一个皈依犹太教的改教者。至于阶级,撒玛利亚人大概都是普通的市民,而那埃提阿伯人是一位显赫的、任职于朝廷的公仆。跟着是他们的宗教:撒玛利亚人尊崇摩西,但却不接受众先知。不久前,他们被行邪术的西门及他的神秘力量所迷惑。在“听从”腓利(6节)之前,他们曾经“听从”他(西门,10节)。相反的,那埃提阿伯人对犹太教有强烈的感情(可能因为他是一位改信奉犹太教的人),因这缘故,他往耶路撒冷朝圣,并且阅读其中一位先知的书卷,而这位先知是撒玛利亚人所拒绝的。总而言之,撒玛利亚人是一群既不稳定,又轻信人言的乌合之众,但那埃提阿伯人却是一位深思熟虑、追求真理的寻索者。然而,纵然他们之间的种族来源、社会阶层及宗教取向都大相迳庭,但腓利告诉他们同样一个好消息,就是耶稣的福音。

让我们再思考腓利所用的传福音策略。他向撒玛利亚人传福音的方法是“群众布道”的一个早期例子,因为“众人”听了他的信息,看见他所行的神迹,听从了他,相信了,并且受洗(6、12节)。另一方面,腓利与那埃提阿伯人的对话是一个明显的“个人布道”的例子,因为在那次事件中,一个人坐在另外一个人旁边,私下的、耐心的解释圣经给他听,告诉他有关耶稣的事。值得注意的是,同样一位布道者,却有足够的弹性及适应力,以致他能够使用这两种方法,就是公开的宣讲及私下的见证。可是,虽然他可以变换他的方法,他却没有改变他的基本信息。

腓利为教会留下的一份永恒的遗产,就是这种“变”(按着情况而改变方法),及“不变”(福音内容不变)的组合,以及一种能辨别这两者的能力。

附注:

1.Hengel,p.80.

2.Barclay,p.64.

3.Neil,p.119;在第1及4节中,翻译成“散居”的字是diaspeiro。

4.Green,Evangelism,p.180;参p.208。

5.Bengel,p.585.

6.约四9。

7.如:路九52~56,十30~37,十七11~19;参:约四,耶稣禁止在任何撒玛利亚城传福音的禁令,只限于他公开传道的期间;现在已被撤销。

8.参:约四25。

9.Haenchen,p.303.

10.Justin Martyr,Apology,I.26.

11.Irenaeus,Against Heresies,I.23.1-5.关于魔术师西门的后期传统及传奇之详尽撮要,见R.P.Casey之解释,录于BC,V,pp.151~163.

12.Calvin,I,p.233.

13.Alexander,I,p.329.

14.参:雅二19。

15.路九51~56。

16.Marshall,Acts,p.157.

17.Bruce,English,p.183.

18.见Metzger,pp.358~359.

19.Cyprian,Letters,73.9;收集于Early Latin Theology,由S.L.Greenslade翻译及编辑The Library of Christian Classics,vol.V(SCM,1956).

20.George D.Smith,The Teaching of the Catholic Church(Burs and Oates,2nd ed.,19520,p.816.

21.Ludwig Ott,Fundamentals of Catholic Dogma(Mercier Press,6th ed.,1963),p.362.

22.Rackham,p.117.

23.Myer Pearlman,Knowing the Doctrines of the Bible(Gospel PublishingHouse,Springfield,Missouri,revised ed.,1981p.313.

24.Morgan,p.157.

25.Dunn,Baptism,pp.63~68.

26.Calvin,I,p.236。同样地,B.B.Warfield写道:撒玛利亚人藉着彼得和约翰的事工所得着的是“圣灵异乎寻常的恩赐”(Miracles Yes-terday and Today[1918;Eerdmans,1965],p.22.)。

27.罗八9;参:罗八14~16;林前六19;加三2、14,四6。

28.Alexander,I,p.332.

29.Dunn,Baptism,p.58.

30.同上,59页。

31.Calvin,I,p.225.

32.同上,235页。

33.G.W.H.Lampe,The Seal of the Spirit(SPCK,second ed.,1967),p.70.

34.同上,69~70页。

35.J.I.Packer,Keep in Step with the Spirit(IVP,1984),p.204.

36.Green,I Believe in the Holy Spirit,p.168.

37.Calvin,I,p.247.

38.Marshall,Acts,p.161.

39.赛五十三7~8。

40.如:可十45,十四24及下;路二十二37。

41.Chrysostom,Homily XIX,p.126.

42.Alexander,I,p.350.

43.见Hanson,pp.107,111.

44.Metzger,pp.360~361.

45.Horton,p.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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