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腓立比书Craddock
四、此刻的劝勉
无论保罗是否在场(一章27节~二章16节)
一般来说,先有整体概念,再接着思考各部分,是很有帮助的。即使是漫不经心地阅读,也会发现保罗的思路从1章27节开始往新的方向推展。无论到这里为止,有多少暗示性的劝勉(保罗一直都保持祈使语气),如今他转成明示的劝告。不过,这个单元到哪里算结束呢?大部分的注释书按照希腊文与英文圣经的分段法,以2章18节为本段的中止。不是每一本注释都这样做,但是,认为劝勉单元应该以2章16节作结的少数人,他们的判断比较正确。支持本段经文是在2章16节中止的理由有几个。首先,劝告的部分在16节结束。其次,以2章16节作结尾的话,可以保留一组显而易见的对称:之前自述的部分以保罗的再临结束(1:26),这一段以基督的再临结束(2:16);自述的部分停在保罗说腓立比人能以他为荣(1:26),在此停在他希望能以他们为荣(2:16)。第三,若以2章16节作结尾,整个单元就形成一个内含段落,其开头与结尾都有提到保罗与读者的关系,以及无论保罗是否与他们同在,都要求他们行为需一致(1:27及2:12-16)。最后一个以2章16节结束的理由是,2章17节具有自述性,它明显地开启了一个与第一个自述部分十分相像的单元。这个单元绕回来谈到究竟保罗是否会被处决(2:17),或者会得到释放,能再去探访腓立比(2:24)。我们眼前这整段(1:27~2:16)描绘了许多基督徒生活的意象:军人、公民、运动员、斗士等等。不过,就像我们将会看到的,基督作为仆人的形象,才是极致的典范(2:5-11),实际上,它是保罗有关活出福音的讨论之焦点。
1章27节至2章16节之中有三个小单元:(1)基督徒在不友善、不信的团体中的行为(1:27-30);(2)基督徒在信仰团体中的行为(2:1-11);(3)基督徒与创立教会的使徒保罗相关的行为(2:12-16)。接下来的讨论将会针对这三个单元。
基督徒在不友善、不信的团体中的行为(一:27-30)
读这封信给腓立比教会听的人,可能在读到1章26节时一度被掌声与大喊哈利路亚的欢呼声打断,因为:保罗要来看我们了!但接着在1章27节处,全体再次噤声,因为他说:无论我能不能来看你们。这种说法所产生令人心寒的效果、所显出的距离感,是很难视而不见的;可是,像保罗这种复杂的人所想要传达的事情,却也很难了解。倘若,他先前曾表达原本想再去探访腓立比的渴望,但接着却说“无论能不能”,这显然是一种在情感上自我保护的表现。我们都有一种惯性,可称之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态。期待越低受伤越少。表面上,保罗好像在地上放了个缓冲器,免得另一件令人失望的事情降临。“我期待再去腓立比,但是无论我能不能去—–”既然保罗最想要的,不是来找他们,而是死去并与基督同在,那么,“无论能不能”就不可能只是敷衍。在此他比较想要表现出专业性,而非人性,因为他不能容许他牧养的信徒一直依赖他。为了他们的健全与成熟,他们必须站起来,不能倚靠别人。保罗不需要幼稚的跟班,每天来让他确认自己身为牧师的身份,教会当然也不需要这种关系。基督徒生活不是跟牧师玩捉迷藏。保罗在或不在,不是影响他们活出耶稣基督的福音之决定性因素。
腓立比的景况当然不是这样!自诩为小罗马的这座城市,以官方的、爱国的、猜疑的态度对待任何不认同、不忠于凯撒的人或运动。这或许是很反闪族的(徒16:20-21),这城市有能力、也曾经让耶稣的门徒们不好过。保罗亲身体验过这状况,就说出他常说的话,且用当地说法指示要活出公民的身份,我们通常把它翻成行事为人或生活方式(1:27)。他用这词汇表示与城里的生活面对面、有交集时,所应有的生活方式。教会不应躲藏,也不应为了它的存在而辩解。这对他们来说是有可能的,事实上,他们有责任在腓立比的人群与团体之中,活出基督福音所赋与的、调教过的生命。这就是活得“有价值”(和合本:相称)。“有价值”是一个副词,用来形容他们如何管理自己,而不是描述他们品格的形容词(参考林前11:27,对照路15:19)。这件不是简单的任务,必须一起坚守本分,要像一群运动员并肩努力,完全成为一个团队,好合为一体,拥有合一的心灵。对手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不能吓跑(惊窜,如马群)他们。他们不能假定外在的敌手会使内部合一。就算会,也是对手所定义的合一。因此,教会必须一起“为所信的福音”争战。若他们停止行动,而只作出反应,那么,赋与教会身份认同的,就不再是福音,而是文化。我们不清楚那些敌对者究竟是谁,可能是邻人或是官员;可能是罗马人或是犹太人;那些人可能采取诉讼或是进行骚扰的行动。我们不知道。
不过,保罗知道的是,合一地、坚定地、一致地活出基督的福音,会是未来的预兆、征象、明证,和预证;而且这预兆是给反对的人(1:28)。对他们而言,基督徒的行为预告了末日将发生的事情:反对的人遭毁灭,信徒得拯救。要记住,这预兆是给反对的人,不是给基督徒,这很重要。假使保罗提到上帝赐下预兆给基督徒,他会为圣徒间盛行的期待火上加油:因恶人遭毁灭而欢喜。但教会获得保罗指示如何过生活;上帝如何对待迫害者与教会无关。保罗只是把曾在别处说过的话再讲一次(林后2:15-16),这也是教会向来所相信的:上帝的话是一把双刃的剑。基督使许多人兴起及跌倒(路2:34)。开灯就会产生影子,那是另一种形式的黑暗;这是无法避免的事实。即使福音、好消息带来改变;信奉、见证它的人都必须忍受这痛苦的真理。然而,这真理不是运作的原则,也不是动力。只有上帝能作最后的结论。
不过,腓立比基督徒得到的不只是一个预兆;他们有拥有上帝恩典的明证,因为祂赐恩(恩膏)给他们,不只是要他们相信基督,也要为基督受苦(1:29)。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否能把受苦(这字是“逾越节”paschal的字根)当作一份礼物,不过保罗已经当他们是完全与他一同受囚及受审了(1:7)。腓立比人或许感受得到,与保罗共系囹圄跟他们自己受囚是不同的,人性本是如此。但是,若保罗所传讲的内容有深植在他们心中,那他们也会知道,与基督一同经历苦难是多么特别的礼物(3:10)。
如果说他们与基督一同经历苦难,会太高估他们遇到的困难,至少他们可以跟保罗一起经历苦难。他们从事保罗在时他们曾经看过(帖前2:2)的相同战斗(格斗竞赛),如今透过这封信,他们知道这是他的现况(1:30)。厄尼斯特·罗梅尔(Ernst Lohmeyer)是一位德国的注释家,他将腓立比书诠释为殉道的记录,或许有点过头;但是,即使这尚未成真,第30节确实让人觉得腓立比教会面临可能被逮捕,甚至可能死亡的威胁。不过,当保罗提到他们与他经历相同的战斗,他不只描写,还加以诠释。他邀请坐困愁城的腓立比信徒,透过他的苦难来理解他们的苦难。事实上,也就是邀请他们用基督的经验来理解他们的苦难。为福音的缘故而受苦的信徒真是夫复何求。
基督徒在信仰团体中的行为(二:1-11)
我们不该因为开启了新的一章而被蒙骗;思路的中断并不是那么重要。其实,2章1-11节跟1章27-30节是密不可分的。“究竟”或“所以”(2:1)是连接词,回溯先前说过的,然后据以继续发展。在面临敌对时,能坚定不移、一同努力的必备条件就是“合一的心灵”(1:27,和合本:同有一个心志),而当保罗描绘一个在基督耶稣里的信仰团体(2:1-5),这个特质就被赋与更多注意。最后,2章1-11节延续之前的内容,提到保罗的劝勉显然奠基在两件事情,这是到目前为止不断左右这封信的:他们所共有的基督徒经验,以及教会与保罗的关系。
为了让他们想起他们的生命就是福音所建造的团体,保罗在2章1-4节用了一些第一章的关键字:喜乐joy、团契fellowship、爱love、合作partnership、爱心affection、合一unity、意念mindset(1:4、5、8、13、27;译注:中文译文并无法清楚看到此点)。他使用这些字眼,因为他认为他们已经真正体会过这些感觉了。这个事实有点被2章1节其中的四次“若有”(if)给隐藏了起来。在我们的用法里头,“若有”常用来表示不确定,或是与事实相反的状况。“若我是国王(其实我不是)”的这种用法,在希腊文也有。它还有另一种用法,可以说明这个例子。比如说,“如果我是你的朋友(我的确是)”。后面这种条件子句的用法是为了帮请求、命令、指导铺路。就像2章1节:“在基督里若有什么劝勉。”(其实有)我们可以直接把2章1节四个子句改成“因为有”。要记住的是,保罗并不是在询问或质疑腓立比人信仰与生活的质量或真实性。相反地,他不只认可他们,还希望这些很好的信仰及生活经验能更上一层楼。他这么做,显示他是一位有智慧的牧师。与其把他们的从前描绘成负面的、不够好的、在黑暗中哀求能有新转变的,保罗把教会认同并鼓励信徒在日常生活中所拥有的素质,提升到意识层面。扬弃勾起罪恶感的路线,保罗得以使用教会最少用到的素材来支持他的劝勉:会友是什么样的人,以及他们已经知道的是什么。
保罗在2章1-11节的劝勉的第二个基础,是腓立比人与他自己的关系。他不是用假设的说法,而是用祈使句;这种祈使句法影响了2-4节:“使我的喜乐可以满足。”(2:2)表面上,让牧师充满喜乐,好像完全不是基督徒生活的充分动机。这种诉求听起来很像教练在上下半场之间演说的内容:“为我打赢这一场。”当然,不管是在更衣室或是圣所,那都是一种情感上的勒索。不过,要记得保罗是如此认同基督(1:8),也如此认同教会(1:7),以致于他的喜乐不是自己的,也不只是一种感情或感觉。保罗与教会的喜乐是,如他所言,“在基督耶稣里”,因着他们彼此的关系,也藉着圣灵得到滋养。也要记得,保罗认为他的使徒身份不只因为他曾经见过上主而得到证明,还要藉着他的教会确实成为基督的教会来证明。若他们无法在上帝的恩典中靠信心来过活,为对方、为世界献上自己,成为跟随基督模范的仆人,那么保罗会自认所作的都是徒劳无功的(2:16,林前15:9-11)。因着教会的行为,保罗怀着喜乐的祷告(1:4)将蒙应允,且他的喜乐将满溢。
腓立比教会的一致与和谐能使保罗的喜乐得以完整。他用四段叙述来强调并阐明他的想法:“要意念相同(这段话不是指对每件事都看法一致,而是有共同的态度或方向);爱心相同∶一样的心思(心心相连);以及一样的意念(他再次要求要有共同的态度或心态)”。在2章2节出现两次,翻成“意念”的字,是这封信中极度重要的字,《RSV》在1章7节把它翻成“feel”(和合本:意念),3章15节是“thus minded”(和合本:存这样的心),3章19节是“with minds set”(和合本:以—–意念),4章2节是“to agree”(和合本:同心)。藉由在2章2节使用这字两次,保罗为读者做好预备,他之后会详述基督徒的想法、态度、方向为何,就从2章5节开始:“你们要有这种心。”(译注:和合本直接将此句译为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
我们不知道造成腓立比教会不和睦的原因是什么。或许是两位彼此对立的妇女,她们过去曾忠心与保罗同工,如今却针锋相对(4:2-3)。这种分歧或许来自有人试图把犹太教的元素带入教会的信仰与实务中,就是保罗在3章1b-6节所斥责的情况。或者,腓立比的不和与保罗本身有关。倘若保罗如此反常地竭力强调他爱他们每个人,并为他们每个人祷告(1:4-8),暗示着有些会友觉得被排除在被保罗偏爱的小圈圈之外,那就有可能是2章1-11节进一步提到的状况。若是如此,也能解答2章2节:他们的合一能让保罗的喜乐得以完全。无论如何,不管保罗自己的行为或言语是否造成教会的问题,我们不该排除他是这些问题来源的可能。牧师与会众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而且会直接影响会友彼此间的关系。保罗作为一个使徒的声誉,并没有因此让他的教会免于因着羡慕、嫉妒,及气量狭小,去谈论究竟谁属于核心圈圈,而谁又被拒于门外的八卦。
姑且不论原因为何,这个问题显然非常严重。这个结论是经文所支持的。保罗不只用四段关于实现和谐的叙述加强要求合一(2:2),他还用描写团体经验的四句话铺陈了详细的基础(2:1)。“因为有基督的鼓励(虽然这字可能也指劝勉、安慰或帮助)、因为有爱的安慰、因为有圣灵的交通(团契、同心合意,1:5、7,3:10)、因为有慈悲(原文:肠,希罗世界心理学认为的情感所在之处,1:8)和怜悯。”所以,保罗说,根基已经够稳固,可以建造更强的团体。虽然有些注释书试图区分所列出的基督经验与圣灵经验,但在保罗心中很可能根本没有这种分别。
如果2章1-11节里有实际描述到腓立比基督徒的行为,是我们所称之为不和的,那有可能是第3-4节。在保罗对他们过去的经验(2:1)、寻求合一(2:2)表现出全然肯定的态度之后,他提出必须避免的行为及关系。他用了三个否定句:不要自私自利(和合本:不可结党;这个字在1:17用来形容一些传道人有身为“受雇的党羽”的想法),不要自命不凡(和合本: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字面意思为“空洞的光荣”;显然保罗认为他之后所描绘的基督形象是虚己不争荣耀的),以及不要只顾自己(和合本:不要单顾自己的事)。虽然保罗使用否定句,但不代表腓立比人有这些过失,也就是说,这段叙述不能翻成“不要再自私了”。虽然新约的用语有区别“不要再—–”跟“不要做—–”(“不要再偷”跟“不要偷”有很大的区别),但这种区别在此不明显,因为在第1-4节里,唯一的祈使动词,其实是唯一的动词,就是“使我的喜乐可以满足”。英文版本努力将这复杂且难以理解的句子分解,并添加了一些与原文意义相符的动词(如do,count,look),以捕捉原文的意图。这种翻译并未使我们迷失方向,然而,当我们审视希腊文原著时,我们有时会发现有些东西是无法复原的。通过作者所表达的内容来勾勒出他的读者形象,这是一种常见的手法,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间接的方法有其局限性。
不过,我们确知的是,保罗认为基督的身体不该有自私的眼、虚荣的头脑、渴望恭维的耳朵、容不下他人的心,以及只帮助自己的手。保罗不是反对个人主义主张的,每个人要为自己负责、要背负自己的重担(加6:4-5)。倘若只顾自己的事,表示不愿意背负他人的重担、避免合作传福音、远离共同的喜乐与苦难、对我们都是彼此的一部分感到冷漠,那么,这种个人主义对群体而言是有害的,并且是与福音矛盾的。福音的内容是在讲论且歌颂那位居首位,但总是作他人的仆人的基督。保罗在此又转为正面积极,为了要详述他一再重复的态度、意念、方向、想法。他说,有一种“意念”,一种可指出这人是在基督耶稣里的,处理关于他人、自己、上帝、生活的问题的方法。他要求腓立比人让这种意念成为他们彼此关系的准则(2:5)。因为第5节后半部少了一个动词,《RSV》就加了which you have in Christ Jesus。从句子结构来看,也可以重复第一个子句的动词译为:“你们自己怎么想,也在基督耶稣里怎么想”(和合本:你们当以基督的心为心)。这句话实在是很难解,而保罗显然明白这点。因此他在第6-11节进一步解释“在基督耶稣里”的意念是指什么。
保罗论述的形式是赞美诗。自从厄尼斯特·罗梅尔以这段经文撰写论文之后(1927),学者普遍采纳此观点。不过,关于这首诗的文学分析并没有达成共识。有些人跟随罗梅尔的脚步,认为这首诗建构在救赎主的屈尊与高升,因此把它分为两段(2:6-8、9-11),每段各有三节。其他人认为有三段,每段描述基督故事的一个时期:先存、世上的事工、荣耀。关于保罗是否自己写了这首诗,或是引用自一份他与教会都有的资料,这也没有定论。大多数人认为保罗引用了一首诗,这诗是在另一个情境之下,针对另一个或许是基督论的问题而写成。基督颂与信仰告白在保罗的著作中并不稀有,从内部结构与其文学情境来看,它们似乎引用自外邦基督徒教会敬拜时常用的材料(林前8:6;林后8:9;西1:15-20及其他)。如果保罗是引用而非自创,那么“且死在十字架上”(2:8)很可能是他自己加上去的。从文学角度来看,这句话所放的位置实在很拙劣,但它在保罗的思想中是如此核心,以至于他宁可选择神学,而放弃文学。
2章6-11节之中还有其他未解决的问题,包括文学形式的细节、所拥护的基督论、这首诗的起源,及其神学背景为犹太教、希腊宗教或二者皆有。碍于篇幅,本书没有处理这些问题,若有兴趣要深究,书目中有特别列出相关有益的书籍与文章。这首诗的叙述与演绎、宣告与暗示如此丰富,让学生们很容易忘记保罗藉由引用这首诗所要对腓立比人说的话。当我们在诠释时,以保罗写2章1-11节的目的来看,就只会追问两个问题:这首诗在说什么?保罗引用这首诗要说什么?(后者在此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