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犹大福音与新约旁经
第七章:耶稣要钉十架必须要犹大背叛他?
《犹大福音》引起的争论之其中一点,是如果犹大没有出卖耶稣的话,那么耶稣怎可以成就十架救恩呢?从这角度看来,又似乎可以令犹大变为可以帮助成就耶稣十架救恩的英雄,纵使他不是出于奉耶稣之命行事,而是出于贪婪。他是藉贪婪卖主而巧合地成就了基督之救恩。
这说法当然大有问题。若我们熟识圣经,就知道神要成就事情,是可以有很多方法的。即使犹大没有出卖耶稣,神一样可以透过其他方法去成就救恩。当耶稣向门徒预言他的牺牲时,也仅说“他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三日复活”(太十六21),“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他”,而没有预言他是因犹大出卖他而被钉十架的。
耶稣预知犹大出卖他?
耶稣能否一早已预知犹大会出卖他?不会。根本没有预定或预知这回事。关于预知预定这个甚具争议性的问题,本书在十二章才再详论。总言之,按笔者对圣经的理解,没有预知或预定这回事。一切都只是“计划”,耶稣道成肉身降临人间,神的计划是要耶稣至终藉着牺牲(亦未必一定要透过十字架)来救赎世人的罪孽。至于藉什么方式、什么人,是没有预定的。
那么耶稣怎知他会上耶路撒冷?因为他可以选择到以色列这京城地方去。他又怎知他会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因为他说到有关预言时,他已经知道保守而有权势的宗教人士对他讲的道理及所行的事迹都非常抗拒,他们当时已想尽办法要把他排挤在会堂之外,又想尽办法要置诸他于死地。
当这些宗教人士在会堂听见耶稣的说话不合他们心意时,他们“都怒气填胸,就起来撵他出城。他们的城造在山上,他们带他到山崖,要把他推下去”(路四),这是很早期的事。当耶稣在安息日治病时,他们就已经“满心大怒,彼此商议,怎样处治耶稣”(路六11)。他们的态度和他们“彼此商议”的内容,可能是众人皆知的事。即使不是众人皆知,耶稣虽不预知明天,却可以知道人的心思意念。他不认识税吏撒该,也不预知撒该会爬上桑树去要看他,但当他经过时,他就对撒该说,“撒该快下来,今天我必住在你家里”(路十九5)。耶稣知道税吏撒该的心思,明白他的心灵需要。同样,耶稣知道长老祭司长文士们的心思意念,所以可以作出该种预言。
但耶稣岂非在最后晚餐时,引用诗篇四十一篇的话来对门徒说“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说: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约十三18)吗?这岂非表示他会被其中一位门徒出卖吗?其实该诗篇本身不是什么预言诗,耶稣只是引征一句诗篇来表达他当时的情况。他当时也说,“看哪,那卖我之人的手与我一同在桌子上”(路二十二22),可能他因此而联想起诗篇的话来。当然,该句说话也有可能是约翰福音作者本身加上去的一种附注(这未必等于作者强加意思在耶稣口中,而是有时我们很难划分哪些经文是耶稣的说话,哪些经文福音书作者的附注),而类似的“旧约经文如何应验在耶稣身上”,在四福音书多有出现,特别是马太福音,但不一定表示该旧约经文本身确有预言性质,而是作者刻意要表达耶稣正是旧约所预言的弥赛亚。
例如耶稣之父母在希律死后把耶稣带回以色列,马太福音作者就说,“这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说: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太二15,参何十一1);希律当时见自己被博士愚弄,就大大发怒,差人将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的男孩,凡两岁以内的都杀尽,马太福音作者就说,“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在拉玛听见号咷大哭的声音,是拉结哭她儿女不肯受安慰,因为他们都不在了”(太二1,参太二18)。若我们细看这些引征经文出处,就会知道该些经文本身根本没有任何预言性质。
神有祂成就事情的方式
回归正题,犹大不是上帝一早已预定或预知的背叛者(若是这样,则无论犹大本身出于什么动机出卖耶稣,他都是很悲惨的人物,因为他根本逃不脱这命运,他“一定”要出卖耶稣,因为“冥冥中早已决定一切”)。耶稣拣选他作门徒时,也不预知他会出卖主子。门徒犹大或他的出卖行动,亦不是耶稣钉身十架必要的因素。如上文所述,当时的宗教人士已打算把他置诸死地。他从来没有逃避这些敌对他的人,而这些人就想把他处死。这就是说,不论犹大有否出卖耶稣,耶稣一样有无数机会被当时心灵腐化、充满嫉妒心的宗教人士抓去,然后被处死。而当时耶稣所带来的社会“不安”,也必然令当时以政局手腕高压而稳定见称的罗马政权为之侧目。正如美国西敏寺神学院的新约教授克雷.希尔(CraigHill)指出,“耶稣所带做的事,搧动群众,令民间有动荡,都足以令他在罗马帝国的任何地方被杀死”。
因此,耶稣要上十字架,绝不须要一定要由犹大把他出卖。最重要的是他“要照所预定的去世”(路二十二22),方法或途径并不重要,也不在远古预言范畴中。笔者试举一例,假设神呼召我往南非传道,我亦受感召而准备好一切踏上南非宣教之旅,然而在出发前一周却遇上了车祸,结果送医院后伤重不治死亡。在这个过程中,神可以因着某些缘故(例如顾念我以往也有尽心事主,或仍想我远赴南非宣教)而拯救我,祂可以在车祸发生的一剎那施行奇事,例如突然令那将要撞到我的醉酒司机突然惊醒,从而避免了车祸发生;或帮助我突然有力量快速避开;或感动另一路人看到那车的冲近而向我提出警告;或甚至是在车祸后我被送院时,祂感动医院的某医生有特别的智慧(或爱心)去急救我,免我于死。另外,神也可以施行神迹,让我伤重但不死,或甚至死亡后突然复活(虽然祂一般不会如此作)。当然,神也可以什么也不作,让我顺其自然地离世,然后另外呼召人去承担那南非宣教之旅。
即是说,神要成就事情,一定有祂的方式,而这方式并非是一定的。创世记记载在埃及做官的约瑟与众兄弟相认时,他没有追究昔日众兄弟卖他到埃及之往事,倒因为他在埃及的亨通而对他们说,“现在不要因为把我卖到这里,自忧自恨,这是神差我在你们以先来,为要保全生命—–这样看来,差我到这里来的,不是你们,乃是神”(创四十五5-8)。
会否神为要保全雅各一家性命,避过饥荒,所以“感动”约瑟的哥哥们把约瑟卖往埃及,然后让约瑟在埃及成为宰相,好为他一家日后下埃及避灾并安居作预备?这样的解释当然非常危险,神要保守雅各家,或神要让约瑟下埃及,有祂的方式,而绝不“一定”要透过他的哥哥去把弟弟出卖,而祂自己更不会因此而要做“不道德的事”,要“感动”或“令哥哥们的心变得嫉妒与狠心”,好使他们成就神要对雅各家施行的“救恩”。神是公义慈爱的,祂不会作违背祂本性的事;更重要的,是祂行事有万千种方式,不用一定要作如此不道德也不合理的事。
神没有要约瑟哥哥们出卖约瑟,但他可以透过人的错误(如哥哥们不义的出卖行动)去成就美事。神(或耶稣)也没有要犹大出卖耶稣,但祂可以透过他的错误去成就救恩。耶稣要成就十架救恩,有他的方式,不用一定要犹大牺牲自己的名声诚信去出卖主子。所以,犹大是不是叛徒,根本毫不重要。国家地理学会在其杂志中声称“如果没有这个叛徒,基督教历史大概会改写”,绝对是一派妄言。
十诫第二诫“不可雕刻偶像”之精神
在这里,亦要一提旧约十诫的第二诫。神不容百姓为祂自己雕刻偶像。一方面因为耶和华的威荣权能根本不是任何人间雕像所能充份代表,这样只会以不完美去代表完美,结果只会亏损神的完美。另一方面,用雕像去代表耶和华,很容易令百姓陷入意欲操纵耶和华的试探。耶和华要作人的主,而不容百姓在意识形态上作祂的主。以赛亚书是诠释第二诫的最好材料,当时先知以赛亚提到的一些预言,跟百姓的期望,绝不相同。他们绝难相信神会如此作为。例如以赛亚预言百姓将因罪行而被掳巴比伦,当被掳之期满足,祂将藉波斯王古列向百姓施行拯救,“我耶和华所膏的古列,我搀扶他的右手,使列国降伏在他面前,我也要放松列王的腰带,使城门在面前敞开,不得关闭”(赛四十五1-2)。后来,波斯古列真的容让以色列人回归巴勒斯坦,结束了百姓被掳外邦的日子。藉外邦君王之手把百姓救离被掳之地,这是以色列人所无法想象的事。神的作为决非人所能全然预测或明白。人不能把自己对神的有限理解去规限神的作为。
神以外邦国度去施行拯救,是百姓所不能理解的事。但百姓更不能理解的事,是神会藉一个受苦之仆去作他们的拯救主,作他们历世所期望降临的弥赛亚。以色列人自王国中期开始衰落后,就一直期望一位自大卫家系而来的弥赛亚,一位君王,荣耀地降临并救赎以色列人。大卫是以色列人心中的理想与荣耀君王,这印象自古至今不变,而以色列人就把一切盼望投射于这位未来理想君王身上(参弥五2,路二25,十八39)。以赛亚的预言,正代表百姓这方面的期盼(参赛九6-7,十一1-4)。然而,以赛亚却在以赛亚书后半部预言另一幅图画。这个弥赛亚不是一位英明神武,荣耀来临的救主,而是一位受苦之仆。
“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五十三4-5)。这个受苦受罪、甚至像羊羔般被牵到宰杀之地之弥赛亚形象绝不是以色列人容易明白或接受的。这形象跟他们历来期待的弥赛亚形象相差太远。难怪以赛亚说“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耶和华的膀臂向谁显露呢”(赛五十三1)。
当然,先知以赛亚两种对弥赛亚的预言并不矛盾,因为受苦义仆之形象是指耶稣第一次的降临,而荣耀君王之形象则指他将来第二次的降临。但是,旧约百姓却无法明白或接受前者的形象。人总会用自己的理解去规限神的作为。人会画一个圈圈,然后把他认为神会做的事限在圈中。神的作为若发生在圈圈之外,人就会听不进去。所以,以赛亚书的一大主题,就是人喜欢执着他们神之作为的理解,而神又处处要让他们明白,“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五十五8-9)。
同样,如果有人认为耶稣若要钉十字架,就非要犹大出卖他不可,不然就不能成事(于是犹大其实确是协助成就了十架救恩)。耶稣,“一定”要犹大(或要任何别的人)出卖他。这样的想法,正是十诫第二诫所针对的。无穷权柄与能力的上帝,岂是我们心意所应去妄图规限的?祂不受任何人之心意规限(当然祂也自限不去作不义不公平不合常理的事,他也“不能背乎自己”,提后二13),祂也不会受什么预知预定论规限,祂是一位“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的上帝(但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