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入世的清教徒
圣经诠释的原则
大多数读者会看到,清教徒所采用的诠释原则实际上是新教徒读经的标准方法。这不意外。我们感谢早期新教徒给我们提供了圣经分析的基本工具。如果读者对我将要涉及的领域感到很熟悉,那么应该提醒自己,当改教家最初树立这些原则时,它们曾是革命性的。
圣经的非寓意诠释法。讨论这一问题合乎逻辑的起点是,清教徒相信圣经经文通常必须照字面、根据历史来进行诠释,而非随意寓意化。为了理解为什么清教徒如此强调字面、单一的释经原则,我们需要了解,公教会几个世纪以来几乎对全部圣经都采取了寓意化的诠释。
例如,公教会的释经者宣称,在利百加的故事里,利百加为亚伯拉罕的仆人打水,真正的意思是,我们必须每日来到圣经面前会见基督。@1迦拿婚宴上的六个水缸,暗示着六天内创造世界。@2圣经《雅歌》中新娘的话“我以我的良人为一袋没药,常在我怀中”,被解释为新约和旧约之间站着基督。另一位注释者说,“怀中”表示教会有学识的教师,还有一位认为本节暗示着基督被钉十字架,信徒在“怀中”,即在心里,永远纪念这件事。@3
清教徒认为,这种寓意化是可笑而不可靠的。丁道尔指出:“圣经经文只有一个意思,就是字面意思,这一字面意思是所有一切的根基,是不会失败的支柱。”@4托马斯·加泰科认同这一观念,他说:“阁下!我们不敢将圣经寓意化,因为经文给了我们清楚明确的意思。”@5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注意,当清教徒坚持字面上或直白地诠释圣经时,他们的意思并不是说,圣经只有字面意思,没有比喻的意思。例如,威廉·布里奇(William Bridge)评论道:“虽然圣经经文只有一个整体意义,但有的经文得按字面理解,有的得按明喻或暗喻来理解。”@6
@1Frederic Farrar.History of Interpretation(1886:reprint,Grand Rapids:Baker.1961).p.199.
@2Ibid.,p.200.
@3例子引自H.H.罗利(H.H.Rowley)的“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Song of Songs”,见The Servant of the Lord and Other Essays on the Old Testament(London:Lutterworth.1952),PP.196-97.
@4Obedience of aChristian Man[Knappen.p.357.
@5Shadows Without Substance[Rogers,p.301].
@6ScriptureLight,the Most Sure Light[Warfield,p.252].约翰·鲍尔作出相似的评注:“只有一个适当的、自然的意思,虽然有时候经文显得好像是在指向其他含义。”(AShortTreatise—–[Warfield.p.189])
清教徒甚至并不否认,圣经中确实有寓意性的段落。詹姆斯·德汉(James Durham)写道:“对圣经进行寓意化的解释,与对寓意性的经文进行解释,存在重大区别。”@1他进而具体指出,哪些段落是圣经作者刻意要寓意化解释的,哪些是诠释者违反经文本意而进行了寓意的解释。
圣经经文的清晰度。在字面诠释或直白诠释的前题下,又有两条清教徒释经原则自然地浮现了出来。其一是圣经中有关救恩和基督徒道德的所有基本意思对任何读者都是清晰的。现代的基督徒清楚,不同释经者对圣经的解释大相径庭,因此,我们不应该对圣经的清晰度问题作出太过宽泛的宣称。然而,早期新教徒所处的背景截然不同。当时,圣经受到天主教教士寓意化诠释的团团包围而变得晦涩模糊;新教徒必须将圣经从这种状态下抢救出来。
理查德·卡佩尔将清晰度和字面诠释联系起来,他写道:“上帝之道只有一个意思:因为只有一个意思,这个意思更容易找到。”@2约翰·阿罗史密斯(John Arrowsmith)写道:“圣经的架构可以保证,所有于救恩必需的信息都能以清楚明白的方式表达出来。”@3在约翰·欧文看来:“所有基要真理都在圣经里以直白清楚的方式启示出来了。”@4
强调圣经的清晰度,是清教徒相信信徒皆祭司这一信念的外延。约翰·弥尔顿对此说得很清楚,他写道:
“真道的本质是直白明亮。—–圣经自己显明是直白清楚的,呼召人们来受教,不仅呼召那些聪明、有学识的人,也呼召那些单纯、贫乏的人和孩童。”@5
@1Clavis Cantici[Lewlaski.p.122].约翰·怀特(John White)做过类似的划分.他写道:“圣经的这种寓意化意思,我们决不要轻易接受,除非圣经本身支持这些寓意。”(AWay to theTree of Life[Warfield.p.253])
@2Tentalions[Warfield.p.253].
@3A Chain of Principles[Warfield.p.234].
@4Works,14:276.
@5Of Reformation[CPW.1:566].
圣灵的光照。信徒皆祭司也有助于解释改教家另一个不变的主题,即:每一位基督徒读经时都蒙圣灵光照。约翰·怀特(John White)指出:“每位敬虔人里面都有属灵亮光,可以引导他理解上帝在他话语里所启示的意念。”@1托马斯·古德温同样确信这一点,他说:
“指导圣使徒们和圣先知们写作圣经的同一位圣灵,必然指导上帝的子民理解经文的意思;既然他赐下圣经,就必然会帮助人理解圣经。”@2
清教徒如此确信圣灵会指教信徒理解圣经,对此应如何评估呢?我们必须意识到,天主教将圣经寓意化,模糊了经文的意义,实际上使“教宗,而非圣灵,成为圣经的守门人。”@3天主教这种寓意化的牵强释经,意味着只有专职教士才能窥见圣经的堂奥。而清教徒相信圣灵光照,使得圣经回归到每位读者均可理解的应有位置。因此,约翰·鲍尔写道:
“我们在诠释圣经的意思时,没必要被教父或大公会议的解释所束缚。谁是圣经信实的诠释者?在圣经中说话的圣灵是圣经唯一信实的诠释者。”@4
上下文解经法。清教徒和今天的优秀学者一样坚持认为,某段圣经段落必须在上下文中诠释。一位清教徒写道:“要想理解圣经中某个短语的意思,最佳方法是查考这一短语在该国、在当时的人中、在其写作之地的意思。”@5威廉·布里奇还说:“你们若想理解一段有争议之经文的—–真实意思,就要去看它的连贯性、范畴和上下文。”@6威廉·珀金斯有一个经典的释经模式,即问该段经文是“谁写的?写给谁的?在什么场合下、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为了什么目的写的?在此之前有过什么事?随后发生了什么?”@7
@1A Way to the Tree of Life[Warfield.p.231].
@2Works[Warfield.pp.231-32].
@3Farrar.History of Inter pretation.p.296.
@4A Short Treatise—–[Warfield.p.189].
@5John Lightfoot.Works[Warfield.p.304].
@6Works[Packer.p.21].约翰·欧文写道:“这是诠释圣经的真诚与恰当的方法——从词汇本身出发,考虑到与作者的关联,以及他们的处境。这样我们才宣布其确定思想和意思。”(The Works[Kaufmann.p.39])
@7The Art of Prophesying[Breward.p.338].
有人曾给清教徒传道人描绘了一幅漫画式的形象,形容他们将经文一把抓过来,还没弄明白上下文的本意就开始讲应用。显然,这是那些刻意丑化清教徒的人在故意欺骗。
圣经的合一性。对清教徒而言,圣经是合一的。没有什么诠释原则比这一信念更重要了。合一意味着,首先,圣经是一个整体,不会自相矛盾。《苏格兰信仰宣言》(The Scots Confession)坚称:“上帝的灵是合一的灵,不会自相矛盾。”@1理查德·马瑟断言:“上帝的道不会自相矛盾。”@2
清教徒谈及圣经的合一性时最常用的短语是“信仰类比(the analogyof faith)”。这是一个笨拙的短语,是基于对圣经《罗马书》12章6节的误解。@3改教家用这条短语的意思是,圣经构成了一个连贯的教义系统,因此在诠释任何特定段落(包括意思不清的段落)时,通常必须和已知的基督教教义和谐一致。
约翰·欧文为这一概念给出了最佳定义,他写道:
“在我们探求真理的过程中,我们的心思受到了信仰类比的极大影响和引导。—–在整个信仰系统中,或所信的一切真理中,有一种和谐,一种相互解释的倾向,一种均衡。诠释特定的部分时,不应违背或干扰这一秩序。”@4
@1罗杰斯(Rogers)引用,p.424。
@2An Answer to Tuo Questions[Carden,p.5].其他清教徒称圣经为“自身协调与和谐的”,并且“所有部份和段落都令人惊奇地一致(虽然是由许多不同的作者以及若干抄写员所写)”(Edward Reynolds,An Explication of the Fourteenth Chapter of the Prophet Hosea[Rogers.p.409];George Gillespie,A Treatise of Miscellany Questions[Warfield,p.176])。
@3《罗马书》12章6节宣称,如果一个人有说预言的恩赐,那么他说预言应该“照着信心(译注:faith,或译‘信仰’)的程度”。加尔文解释说,这意味着人所讲的道不应违背信仰的内容。这条短语今天也常用,但我发现使用这条短语的人,几乎没人能对这条短语本身的意思给出很好的解释。
@4An Exposition of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Kaufmann,p.109].The Scots Confes-sion宣称:“我们不敢接受或承认任何与我们的信仰要道、或任何其他直白的经文、或爱的律法相反的解经。”[Rogers,p.404]
威廉·珀金斯对这一主题的论述也很有帮助:
“信仰类比指从最明白和熟悉的圣经章节开始搜集圣经经文,加以浓缩或总结。这种经文浓缩由两部分组成。其一与信仰有关,在《使徒信经》中表述了出来。其二与恩慈或爱心有关,在十诫中表述了出来。”@1
要了解信仰类比实际上如何运作,请注意托马斯·加泰科的一个例证。在反驳一位反律法主义者对某一段落的诠释时他评论道:“这不可能是此处经文的意思,因为它违反了故事的主旨和上帝之道的真理。”他随即提出了自己对这段经文的诠释,并宣称:“它既符合故事真相,也符合信仰类比—–并从圣经其他经文中—–得到进一步印证。”@2
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理论意味着圣经的某个段落应由圣经本身来诠释,通过将这一段经文放在圣经整体更广泛的上下文里来诠释。亚历山大·亨德森(Alexander Henderson)指出:“必须以圣经来诠释圣经,否则就不能可靠地释经。”@3另一位作者说,“以圣经来诠释自己永远是正确的”@4。信仰类比还意味着意思模糊的段落要在意思清晰的段落的亮光中诠释。约翰·欧文指出了一个解经原则,即:“对一个意思模糊或难懂的段落,我们不应诉诸理性,而应—–设法与其他意义直白的经文和谐一致。”@5在许多方面,信仰类比扮演了卫兵的角色,防止人们对圣经某些孤立段落进行怪异诠释,并确保解经时注重于更广泛的圣经教义。
@1The Art of Prophesying[Breward,p.338].理查德·伯纳德拒绝接受“与信仰的本质、信经中的教义、主祷文、十诫和圣礼的教义不一致”的任何解经(The Faithful Shepherd[Packer,p.23).
@2God’s Eye on His Israel[Rogers,p.407].加泰科在其他地方写道:“信仰的整个教义,包含在整本圣经中,都必须被承认;以经解经,可以为那些模糊的经文提供更多亮光”(Shad—ows Without Substance[Rogers,p.407]).
@3The Papers Which Passed at New-Castle—–[Rogers,p.412].
@4John Lightfoot,Works[Warfield,p.304].
@5Works[Packer,p.23].约翰·鲍尔写道:“总要注意到,模糊经文的解释不能和更清晰的经文中所知的信仰准则相悖。”(AShort Treatise—–[Warfield,p.187])
律法与福音。J.I.巴刻说过:
“路德等改教家认为,从终极意义上看,整本圣经可分为两部分,或为律法,或为福音——律法暴露了我们因罪而来的败坏,福音则揭示我们凭信而得以恢复一切。”@1
这一架构如能加以灵活使用,有助于对圣经中几乎所有段落进行组织。圣经作为一个整体,宣告了两个主题,一个是负面消极的,一个是正面积极的。
虽然清教徒并不总是使用路德“律法”和“福音”这两个用语,但他们诠释圣经时用的是类似的框架。威廉·丁道尔写道:
“圣经包含的—–首先是律法,对所有属肉体的加以定罪;其次是福音,即应许对所有悔改认罪的人施行怜悯。”@2
威廉·珀金斯在一篇讲章的应用部分里,描绘了同样的两重内容架构:
“应用的基础在于了解所讲解的经文是属于律法还是属于福音。
—–因为律法可以有效地向我们宣告罪所带来的败坏,并偶尔加重或挑动罪,但律法不提供疗法。而福音教导我们应该做什么,所以福音也有与之相结合的圣灵的效力。—–”@3
乔治·吉莱斯皮说,圣经的“一般范畴”是“使人降卑,而高举上帝”。@4对于我所描述的上述这一切,清教徒最常用的词汇是上帝的“应许”和“警告”。@5
@1″Sole Fide:The Reformed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见于Soli Deo Gloria:Essays in Reformed Theology.R.C.斯普劳尔(R.C.Sproul)编著(Philadelphia;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1976).p.11.
@2Prologue to Jonah[Clebsch,p,164].塞缪尔·卢瑟福将圣经内容划分为“律法与福音”(The Trial and Triumph of Faith—–[Rogers.p.357])。
@3The Art of Prophesying[Breward.pp.341-42].
@4A Treatise of Miscelluny Questions[Warfield.p.176].
@5例如,爱德华·雷诺兹谈及“上帝在应许中的怜悯与恩惠”以及“上帝的警告在他的道中设立、在他的审判中施行于恶人”(Sermon on Hosea[Rogers,p.374])。《威斯敏斯特信仰宣言》第十六章2节使用了圣经中包含的用语“诫命”、“警告”和“应许”[Kaufmann,p.203]。
圣经作为文学作品
“圣经作为文学作品”这一说法是在20世纪得到普及的。C.S.路易斯注意到,具有讽刺意味的事实是,只是在多数讲英语的人不再相信圣经是神圣书卷之后,这一概念才成为时尚。@1我们这个时代,在非信徒和基督信徒之间有一个可悲的二分法:非信徒只把圣经当成文学作品来读;而大多数信徒并不了解,就体裁和风格而言,圣经更像是文学作品选集,而非神学著作。我们必须综合地视圣经既是神圣书卷,也是文学作品。为此,我们需要回到清教徒时代。
从本质上看圣经部分是文学作品,这是什么意思?基本有三方面:圣经常以实实在在的人类经历作为主题;其风格和技巧常很完美,称之为艺术十分恰当;且其所包含的文学形式或体裁多样,而非仅是论说文体。在这三方面,清教徒对圣经的文学本质都有很好的把握。
文学作品的主题以实际的人类经历为焦点。它呈示人类的经历,而非抽象地谈论经历。它诉诸我们的想象力——我们的形象构思能力和图像理解能力。清教徒中的逻辑学大家威廉·埃姆斯令人惊讶地,用据我所知最精辟的语言指出了文学作品的效用:
“从表达形式上看,圣经没有用普遍的科学准则,而是通过故事、事例、箴言、训辞、劝诫和应许来解释上帝的心意。这种风格最适于所有类型之人的通常习惯,并可以通过激发敬虔动机而极大地影响人的意志,这乃是神学的首要目的。”@2
@1The Literary Impact of the Authorized Version Philadelphia:Fortress.1963),pp.29-34.
@2The Marrou of Theology.pp.187-88.
理查德·席布斯同样清楚地指出,圣经并不满足于抽象、理性地表达真理:“在上帝已经启示了属灵真理、信心已经领悟真理之后,灵魂与身体结合,想象力就有用了。”@1亨利·卢金(Henry Lukin)总结了这一观点说:“因此,事例确实比训诫更有力,也更有强迫力。”@2
清教徒也显示,他们关注圣经用以表达真理的艺术方式。托马斯·加泰科对这一话题尤其有着清晰的洞见:
“在《诗篇》其他篇章中,圣灵的美意是让有些篇章的执笔人在构思或写作中比平常有更多痛苦,或比一般作品显出更多的艺术性;而艺术性越多的诗篇,我们可以期待会更加优秀。”@3
乔治·维瑟称圣经《诗篇》为“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诗歌作品”,而弥尔顿相信,圣经的诗歌部分“不仅神学主题,而且从—–写作艺术”来看也是“无与伦比的”,超过所有圣经以外的诗歌作品。@4
上帝是只默示了圣经的内容,还是也默示了圣经的形式?清教徒不仅提出了这个问题,而且明确地作出了回答,他们说:圣经的形式值得我们注意和赞美。有一位清教徒称颂圣经的“高贵风格”,其他清教徒一再重复这一用语。@5
将圣经视为文学作品也意味着重视其文学形式或体裁。在这点上,清教徒也是可靠的向导。圣经最主要的两个体裁是叙事体(或故事),以及诗歌。叙事体的基本前提是,讲故事的人用人物和事件,而非逻辑讨论的形式来讲述。叙事体将意思植入具体事例或情势中。
这恰恰是清教徒对圣经叙事体的看法。威廉·珀金斯将圣经《旧约全书》分为历史、信条和预言三大类,并评论道:历史书卷(从《创世记》到《约伯记》)是“关于已成之事的故事,为了阐明或证实其他书卷所提出的教义”@6。理查德·罗杰斯在圣经《士师记》的注释里这样解释他的目的:
@1The Soul’s Conflict[Lewalski,p.167].
@2An Introduction to the Holy Scriptures[Kaufmann.p.70].
@3David’s Instructor ASermon[Rogers.p.300].
@4Wither.Preparation to the Psalter Lewalski.p.80]:Milton.Reason of Church-Government[CPW,1:816].
@5George Gillespie.A Treatise of Miscellany Questions[Warfield,p.175].
@6The Art of Prophesying[Kaufmann,p.81].
“我试图—–使学生和传道人受益—–以使他们学会如何运用圣经的历史书卷,并因此学会如何从事例中提取教义和教导。”@1
@1A Commentary Upon the Whole Book of Judges[Kaufmann.p.82].
这种视圣经叙事体为神学真理源头的兴趣,催生了一大批清教徒讲道和解经作品,其中用圣经人物和事件作为实例来解释通用原则,这些通用原则与任何时代的人都相关。
圣经文学的另一个主要大类是诗歌。这里有一个重要原则:诗歌使用许多特殊的成语,它们是由话语所描述的形象和画面组成的。诗歌以间接描述为基础。因此,像叙事体一样,它们需要诠释。有关圣经中的比喻用语,清教徒有很多著述。
诠释诗歌最通用的规则是由鲍尔提出的,目的是需要决定“哪些话是比喻,哪些是明说”@1。同样,托马斯·霍尔(ThomasHall)说,圣经中的
“暗喻、转喻、提喻,等等”都有必要予以关注,还说,在圣经诠释中,“对修辞无知是许多错谬发生的土壤”。@2维瑟提到圣经《诗篇》中的“明喻法、暗喻法、夸张法、比较法”;同样,理查德·席布斯也敏锐地意识到,“上帝俯就我们,用地上的用语向我们描绘属天的事物”。@3
几乎每位清教徒释经学者都同样显出对诗歌形式的熟悉。一位现代文学家说道,十七世纪的新教徒非常相信“比喻性用语在承载神学真理上占有中心地位”。他们认为,诗歌用语不只是一种修饰,而是神圣真理的载体:“根据控制性假设—–圣经中诗歌用语本身—–是真理的载体,由上帝自己所确认。上帝为他的启示选择了这些形式作为载体。”@4
总之,清教徒释经学者研读圣经时,对其文学形式和风格有敏锐的意识。他们意识到,圣经倾向于将真理植入具体形象和文学体裁,如故事和诗歌。他们高度钦慕圣经文体的美妙。
圣经的影响力
对清教徒而言,圣经是一部信息资料手册和神学书,但绝非仅仅如此而已。它是一部有影响力的书——一部能够以非同寻常的能力打动、影响人的书。
清教徒圣经体验背后的一个关键原则是相信圣经永远有意义、不会过时。威廉·埃姆斯写道:
“虽然圣经有许多部分是在特殊场合下,写给特定的人或会众的,但在上帝的意旨中,圣经同样能教导所有年代的忠信之人,就像特别写给他们似的。”@5
@1A Short Treatise—–[Warfield.p.186].
@2Rhetorica Sacra[Lewalski,p.83].
@3Wither.A Preparation to the Psalter[Baroway.p.466]:Sibbes.The Soul’s Con flict[Lewalski,p.166].
@4Lewalski,pp.78.83.
@5The Marrow of Theology.p.187.
以撒·安布罗斯相信圣经的内容“每日在人里面得到印证,包括在我自己里面”,而托马斯·高治劝人将圣经的命令和警告“应用于你身上,仿佛上帝亲自赐给你指示一样。”@1清教徒在应用中视圣经中的细节为开放性的,因此他们创作了大量讲章、历史故事和日记,在其中,他们用圣经历史和人物的用语来解读自己的经历。
清教徒确信圣经对他们自己的处境说话,因此推崇每日读经。约翰·普雷斯顿的观点可代表多数清教徒:“要想得着丰盛的恩典,—–就要研读、细考、昼夜默想圣经经文。”@2理查德·格里纳姆建议:“要不断思想、研读、聆听并述说上帝的话语。”@3
清教徒晓得,阅读圣经本身并没有什么超凡力量。阅读圣经就像大地吸收雨水那样,不会自动产生任何效果。每件事都取决于个人心思意志如何回应圣道。清教徒视阅读圣经为行动的跳板。这一进程的起点是意志上同意圣经的内容。约翰·班扬发现“他的灵魂和圣经—–相契合,互相有甜美的一致和认同。”@4清教徒阅读圣经的目标绝不单为头脑中长见识。尼古拉斯·乌道尔(Nicholas Udall)支持圣经翻译工作,因为这样可以引导人“不去好奇地寻求高级奥秘,而是忠实地执行并完成上帝的吩咐。”@5
在清教徒看来,要让圣经成为行动的动力,关键是视圣经信息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罗伯特·哈里斯说:
“我们必须仔细阅读、聆听圣经,存放在我们心里,紧密地应用于我们的良知,这样它就医治我们的心灵。”@6
@1Ambrose.Prima,Media.and Ultima[Kaufmann,p.203];Gouge.Christian Direc-tions[Kaufmann,p.205].
@2The New Covenant[Coolidge.p.145].
@3The Works[Knott,p.32].
@4A Few Sighs From Hell[Knott.p.137].
@5Preface to The First Tome or Volume of the Paraphrases of Erasmus Upon the New Testament[Knott,p.26].这回应了路德的观点:“圣经当然不等于只能阅读的字句—–它充满着需要活出来的话语,—–不是为了思辨或哲思,而是为了化作生命并付诸行动。”(dedicatoryremarks to an interpretation of Ps.118[Plass,1:84])
@6A Treatise of the New Covenunt[Rogers,p.385.
哥尼流·伯吉斯(Cornelivs Burges)写道:
“许多人阅读圣经时读到神的奇妙保守和拯救,但仅仅仰慕这些已成的神迹,而他们自己却不同样地去投靠上帝,这是极大的错误。”@1
英克里斯·马瑟说,圣经“影响你心里的思想意念。”而亨利·卢金评论道:
“我们阅读圣经中的任何命令或禁令,尤其必须应用于我们自己,就像上帝直接且特别地吩咐我们,或提名对我们说话,或从天上特别发送了一个信息给我们。”@2
因为清教徒视圣经充满活力,而非静止的,所以他们对圣经的影响能力有着伟大的信心。爱德华·雷诺兹写道:“虽然人像顽石一样刚硬,但圣道就像一把榔头,可以打碎它;虽然人像尖利的荆棘蒺藜,但圣道是火,可以吞噬焚烧它们。”@3乔治·吉莱斯皮说,圣经“对良心有着不可抗拒的能力”,而尼古拉斯·乌道尔称圣经为“上帝话语的烈火”。@4约翰·古德温观察到:
“这个世界上许多世代的人都体验过我们谈及的这种大能,这种大能由圣经发出,牧养他们,如烈火,像云中闪电,使人心灵复兴,宛如从死里复活。”@5
@1Another Sermon[John Wilson,p.144].
@2Mather.Substance of Sermons[Carden.p.40]:Lukin,An Introduction to the Holy Scriptures[Kaufmann.p.238].
@3An Explication of the Hundred and Tenth Psalm[Rogers,p.356].
@4Gillespie,A Treatise of Miscellany Questions[Warfield.p.175]:Udall.Preface to The First Tome—–[Knott,p.26].
@5The Divine Authority of the Scriptures Asserted[Knott,p.36].
当年马丁·路德在法庭上受审时宣告,“我为圣经所约束”。同样,1555年在英格兰,约翰·罗杰斯在高等宗教事务法庭上被指控为异端,玛丽女王的首席大法官斯蒂芬·嘉德纳(Stephen Gardiner)主教断言:“不,不,圣经证明不了什么,圣经是死的,必须靠一位活人来诠释。”罗杰斯答道:“不,圣经是活的。”@1这句话成为清教徒长达两个世纪之久的不成文的座右铭。
@1John Foxe.Acts and Monuments[Knott,p.13].
小结
清教徒属于圣经。他们把圣经翻译成英语,使每个人都能阅读圣经。他们视圣经为全部人生值得信赖的指南。另外,对清教徒而言,圣经是一部活着的书,对一个人行为和命运有着独特的影响力。
清教徒也留下了沿用至今的圣经诠释原则——强调直白层面的意思,而非武断的寓意化,每个真正追求圣经真理的人都要依靠圣灵的光照,注意一段经文的上下文,确信圣经的整体性,明确区分圣经中的两个主题,即律法和福音,并留意圣经的文学特征。
圣经对清教徒意味着什么?日内瓦圣经的序言是一个恰当的总结:圣经是“我们路上的光、天国的钥匙、我们患难中的安慰、我们对抗撒旦的盾牌和宝剑、一切智慧的学园、我们可以借以仰望上帝面容的一面镜子、他恩惠的见证,以及我们灵魂唯一的食粮和滋养”。
延伸阅读
Benjamin B.Warfield,The Westminster Assembly and Its Work(1931).
J.I.Packer,In AGoodly Heritage(1958),pp.18-26.
U.Milo Kaufmann,The Pilgrim’s Progress and Traditions in Puritan Meditation(1966).
Jack B.Rogers,Scripture in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1967).
Derek Wilson,The People and the Book:The Revolutionary Impact of the English Bible,1380-1611(1976).
Barbara K.Lewalski,Protestant Poetics and the Seventeenth-Century Religious Lyric(1979).
Allen Carden,”The Word of God in Puritan New England:Seventeenth-Century Perspectives on the Nature and Authority of the Bible,”Andrews University Seminary Studies,18(Spring1980):1-16.John R.Knott,Jr.,The Sword of the Spirit:Puritan Responses to the Bible(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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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你们读到的、上帝对你们说的每一行话。”——托马斯·瓦特逊
“上帝之真教会的根基是圣经。”——约翰·莱特福特
“圣经包含的—–首先是律法,对所有属肉体的加以罪;其次是福音,即应许对所有悔改认罪的人施行怜悯。”——威廉·丁道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