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入世的清教徒

婚姻和性爱之目的

关于婚姻和性爱的目的,清教徒也有一套完善的理论。在讨论该理论前,我们必须把它放在一个更大的背景下,即包括圣公会和清教徒的共同新教传统。不同作者也许有稍微不同的表述,但该理论的一般框架是,婚姻有三重目的:生育、对抗性犯罪、组成共同体。

清教徒在这个框架内做出的独特贡献是将婚姻的重点从生育转移到了互为伴侣的关系。《公祷书》中采用的次序是:(1)生育子女,(2)限制并对抗罪,(3)组成共同体,互相帮助、互相安慰。詹姆斯·约翰逊(JamesJohn—son)写了一整本书来指出:随着清教徒思想的发展,《公祷书》中列举的第一项和第三项互换了位置。约翰逊引用了大量清教徒文献,此处无法枚举,但他的结论值得深思:

“清教徒强调婚姻中的情谊,结果导致第一和第三个目的互换了位置。换言之,清教徒通常比较看重圣经《创世记》2章的一节经文——上帝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而不第1章中的一句经文:‘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他们认为,第2章的那句经文才是上帝设立婚姻的初衷。”@1

在天主教教义里,婚姻里唯一可以有性爱的事情,是为了生育孩子。清教徒不同意这种观点。珀金斯指出:“有些学者坚持认为,夫妻之间私密的事情不可能没罪,除非是为了生孩子;他们错了。”@2这一观点与弥尔顿的观点类似:

@1James Johnson,p.114.约翰逊还说道:“将相伴的情谊置于生育之上,并不意味着清教徒不重视婚姻中的生育。相反,基督徒婚姻中对生育后代的期盼,正是情投意合之生活的结果。”(p.116)

@2Christian Economy[James Johnson,p.68].

“上帝在设立人类第一桩婚姻时首先教导我们他设立婚姻的目的是什么,—–乃是要安慰他、更新他,以抗拒独居生活的罪,而有关繁衍后代的目的则到了后面才提到。”@1

如果我们相信婚姻中的性爱是夫妻间爱和情谊的表达,那么把性爱贬低成仅仅是一种身体行为就是对性爱真正目的的颠倒。克列佛问道:“如果两颗心渴望联合、交融,而这种渴望才真正是婚姻中所有责任之母时,他们怎能—–只在法律上成为一体呢?”@2珀金斯有类似的想法,他写道:“把妻子当作一个妓女那样去爱她,那是最可耻的。”@3弥尔顿写道:

“虽然性爱是婚姻的目的之一,但这种行为只有在正确地尊重对方时才是婚姻恋爱的结果。确实,当爱—–消失后—–肉体的行为还会继续,但不圣洁、不纯洁了,不适于神圣的婚姻盟约,且顶多算是发泄兽欲。”@4

婚姻在精神上和身体上的目标是一体的

清教徒在强调人类婚姻的身体目的的同时,当然没有忽略属灵目的。属灵目标和身体目标的一致性是清教徒的标志。在这方面他们不落人后。丹尼尔·罗杰斯(Daniel Rogers)称浪漫的爱情为“宗教信仰和自然本性的甜蜜混合物”@5。约翰·罗宾逊相信,上帝设立婚姻“是为了人的自然本性生活和属灵生活的益处”@6。

@1The Doctrine and Discipline of Divorce[CPW,2:235].路德也有类似的说法,“生育不在我们的意愿和能力范畴内,因为没有一个父母有能力预见他们—–会生儿子还是女儿。我的父母亲可从没考虑过他们想要把马丁·路德博士生到世上来。创造唯独是上帝的工作,我们可没能力掌握”(Tischreden[Roland Bainton,What Christianity Says About Sex,Love,and MarriageNew York:Association.1957,p.79])。劳伦斯·斯通(Lawrence Stone)在其著作Family中下给出这样的结论:“新教神学家长期以来确认:互相安慰、彼此相爱,是婚姻里性行为的两个目的。”(p.625)

@2A Godly Form of Household Government[Schnucker,p.302].

@3A Godly and Learned Exposition of Christ’s Sermon in the Mount[Schnucker.p.360].

@4Tetrachordon[CPW,2:608-9].

@5Matrimoniai Honour[Haller,“The Puritan Art of Love,”p.264].

@6Works[George,p.268].

清教徒从未怀疑婚姻恋爱应服从于对上帝的爱,但他们视这两种爱为互补的,而非互相矛盾的。约翰·温思罗普在婚后致妻子的第一封信中称她为“除救恩的盼望以外最主要的安慰”@1。弥尔顿在《失乐园》中用诗句定义婚姻恋爱,优美地体现了人性之爱与神圣之爱的互补性:

“爱可以净化思想,扩大心胸,

以理性为基础、贤明的爱,

是你上升到天上圣爱的阶梯。”@2

托马斯·加泰科坚持一个理念:上帝将婚姻赐予夫妻之间,既“是为了他自己的荣耀,也是为了他们相互之间的益处”@3。

清教徒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目的高于行动本身。约翰·柯顿警告那种以“婚姻本身为最高目标”的错误,并且鼓励人们看待配偶“不要出于他们自己的目的,而要为了更好地侍奉上帝,使他们更亲近上帝”@4。托马斯·泰勒写道:

“所有已婚者最重要的事是要彼此相爱、互相尊敬、彼此珍重;不要把你的爱建基于美貌、财富、遗产、青春或类似必将消失之事物的基础上;但要扎牢在上帝和恩典中生根、成长。”@5

@1Life and Letters of John Winthrop[Edmund Morgan,Puritan Family,p.50].爱德华·泰勒在宣称“夫妻之爱超过其他一切”后,又补充说,人类的爱“必须保持在一定限度以内,因为它必须服从于上帝的荣耀”(History of Norwich,Connecticut[Edmund Morgan,Puritan Family,p.50]).

@2Paradise Lost,bk.8,lines589-92.

@3A Good Wife God’s Gift[James Johnson,p.96].

@4Practical Commentary Upon John[Edmund Morgan,Puritan Family,p.48].

@5A Good Husband and aGood Wife[Halkett,p.38].

清教徒认为,婚姻的目的包括性爱,但又超越了性爱,这一观点反映在托马斯·贝肯对婚姻所下的定义中;他说,婚姻是一种

“高级、神圣、蒙福的生活秩序,不是由人设立的,而是上帝设立的—–在婚姻里,一男一女在对上帝的敬畏、敬爱里婚配,结合成为一体,通过双方自由爱恋、衷心、美好的承诺,目的是同居在一起,成为一体,一个意愿、一个心思,以全副诚实、美德和敬虔,满怀感恩,在上帝赐予的一切事物上彼此扶持,共度此生。”@1

浪漫的爱情是性爱的氛围

清教徒的婚姻理念有没有超越“敬虔伴侣”而进入了“浪漫激情”这一领域呢?常见的说法是:他们太理性了、太讲求实际了、太强调家庭观念了,因此用今日的标准来衡量,他们的婚姻观不够激情浪漫。我建议应听一听清教徒怎么谈论性爱,相信我们会对他们的浪漫观念产生共鸣。

美国诗人兼牧师爱德华·泰勒写信给他的妻子说,他对她的激情是“一团黄金色的纯净火焰”@2。约翰·派克(John Pike)牧师称他的妻子为“我的眼目所欲求的”@3。威廉·韦特利说,夫妻间的爱应该是“最炽烈、最丰富的”@4。

约翰·温思罗普写给妻子的信是清教徒浪漫主义的一个众所周知的范例。他写给妻子的信通常以这样的句子作为结尾:“我以最温柔的爱恋来吻你、爱你。”“我与你吻别。”“我吻我甜美的妻子,永远做你忠实的丈夫。”“我送给你许多热吻。”“我留给你最甜蜜的吻和最温柔爱恋的热烈拥抱。”@5

这些清教徒谈到的爱是一种感情的网罗,令相爱者坠入其中。亨利·史密斯告知他的本堂会员,在婚姻里必须“既有心灵的联结,亦有爱恋的结合”@6。威廉·高治鼓励做妻子的“做丈夫的爱人;丈夫对妻子也应该如此”,还有“爱里包含了所有其他责任;没有爱,就不能履行其他责任。—–就像火,不仅里面有热,而且向周围散发热量。”@7

@1Book of Matrimony[Powell,pp.126-27].

@2艾德蒙·摩根(Edmund Morgan)在Puritan Family中引用,p.50。

@3The Probate Records of Essex County[Ulrich,Good Wives,p.108].

@4Prototypes—–[Schnucker,p.302].

@5Life and Letters of John Winthrop[Edmund Morgan,Puritan Family,p.60].

@6Sermons[Halkett,p.65].

@7Of Domestical Duties[Lerner,p.121].

有些清教徒作家甚至决心保守浪漫爱情的神秘。托马斯·加泰科

写道:

“爱情和信仰一样不能受限制。爱恋不能勉强,自由也不能强迫强制。—–爱恋有一种神秘的链接,这是不能用理性来补偿的。”@1

丹尼尔·罗杰斯说了类似的话:

“夫妻应该是两个亲密的朋友,在同一个星系里生息,同在上天的影响下得到锤炼,除了怜悯和护佑,没有任何理性可以解释他们的相爱和配合;他们颂赞,看哪,在这个广阔的世界里,上帝命定你我彼此相依。”@2

有一种说法是正确的:“从强调婚姻在宗教信仰上的重要性,清教徒思想很自然地延伸到婚姻关系中感情、浪漫和理想化的重要性。”@3

清教徒在培养浪漫爱情上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另一个理由与文学历史有关。整个中世纪的爱情诗歌和爱情故事都在颂扬婚外通奸的浪漫爱情。至十六世纪末,婚姻内浪漫爱情的理想取代了中世纪婚外通奸的显贵爱情理想,成为文学的常见主题。路易斯指出:“显贵的爱情转变成一夫一妻的浪漫爱情—–主要是英格兰诗人,尤其是清教徒诗人的工作。”@4还有人指出,清教徒“做了显贵情人们从不敢做的事:他们促成了浪漫爱情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和谐统一,创造了浪漫婚姻这种新型社会制度”。@5

@1A Good Wife God’s Gift[Lerner,p.121].

@2Matrimonial Honour[James Johnson.p.110].

@3Haller,”The Puritan Art of Love.”p.265.

@4“Donne and Love Poetry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p.75.想要了解对有关新教伦理之婚姻中的浪漫之爱的著作之影响的评述,也请参阅Laurence Lerner,Love and Marriage:Literature and Its Social Context和Leven L.Schucking,The Puritan Family:A Social Study from the Literary Sources.

@5Herbert Richardson,p.67.理查逊(Richardson)宣称“浪漫式婚姻的兴起以及清教徒对它的肯定—–代表了基督徒传统的一项主要革新”(p.69)。

清教徒的理想是在婚姻内还有浪漫的爱情。没有这种爱,婚姻里的性爱注定只能令人失望。威廉·韦特利写道:“爱情是婚姻的生命和灵魂。”@1本杰明·瓦兹沃思指出,人们不该结婚,“除非他们能真实热忱地爱”他们的配偶,“因为上帝严格命令人们在这一关系中彼此相爱”@2。在约翰·翁(John Wing)看来,丈夫爱妻子“必须是整颗心对一个人最亲爱、最亲密、最宝贵、最完全的感情;只有上帝的爱—–才能超越它,只有我们对自己的爱才能与它媲美,所有其他的爱都比它低级”@3。一位现代学者总结这一情境说:“爱情是清教徒家庭的黏合剂,性爱被视为表达那一爱情的一种方法。”@4

婚姻为了罪人

尽管就婚姻的理想化,我描绘了许多,但清教徒对婚姻没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将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相结合。他们知道,婚姻没能幸免于人类堕落所带来的影响。

波士顿的一位清教徒写道,婚姻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你们有许多软弱”;因此,夫妻必须操练“耐心和温顺、坚忍、饶恕,并忘掉挑衅”@5。托马斯·撒切尔(Thomas Thatcher)建议:“不要企图在你们的婚姻关系中寻求完美;上帝把这种完美存留在不需要婚姻的另一个国度里。”@6

约翰·奥克森布里奇(John Oxenbridge)建议配偶们“限制自己的期望值”并牢记“你们是与亚当的后裔结婚”,以此来为婚姻的艰难做好准备。@7

@1A Bride-Bush[James Johnson,p.107].

@2The Well-Ordered Family[Edmund Morgan,Puritan Family,p.54].加泰科说,婚姻“必须要求丈夫不仅爱妻子,而且爱妻子的爱要超过爱其他任何事物的爱”(Marriage Duties[Schnucker,p.105]).

@3The Crown Conjugal[Schnucker,p.104].这类似于高治所说的:“对朋友、孩子、父母的爱都不能胜于对妻子的爱;她被称为‘他怀中的妻’,显明她应该像他胸中的心脏一样。”(OfDomestical Duties[Schnucker,p.105)

@4Bremer,p.177.

@5Thomas Thatcher,Boston Sermons[Edmund Morgan,Puritan Family,pp.51-52].

@6Ibid.,p.52.

@7lhid.

对待妇女的态度

一位研究浪漫爱情态度历史的权威人士观察到,“在任何文化中,对待妇女的态度是与关于婚姻和身体性行为的流行观点密切相关的”@1。清教徒对性爱和婚姻的颂扬积极地影响了社会的女性观。创造论、信徒皆祭司、友伴式婚姻中妻子的伙伴角色等教义,都从不同角度对妇女地位的提高做出了贡献。@2

无论如何,清教徒抬高了妇女的地位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她们作为基督徒妻子和母亲的角色。丹尼尔·罗杰斯称妻子为“真正的朋友”,并且是“仅次于灵魂在上帝面前的平安的—–日光之下最大的满足”。@3罗伯特·克列佛写道:

“一个千真万确的真理是,女子和男人一样是理性的生灵,有灵活的智力,既可以趋向美好,也可以趋向邪恶。—–虽然有些妇女邪恶淫荡,但这并不表明她们的本性比男人更加邪恶,所以那些为了一点邪恶就谩骂整个性事的人是十分可笑、愚蠢的。”@4

@1Bailey,Se.rual Relation,p.61.对待性和对待妇女的态度的一致性体现在中世纪罗马天主教中盛行的厌女症(憎恨妇女)中。一些研究厌女症的学者得出的结论是:“谴责性爱不一定必然带来厌女症,但两者之间的联系也是显而易见的:憎恶性爱则导致憎恶性爱的对象”(Kath—arine M.Rogers.The Troublesome Helpmate:A History of Misogyny in Literature[Seattle: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66].p.8).

@2乌尔里希(Ulrich)在其著作Good Wives中坚信:清教徒有关妻子的观念“基于强调男女平等的创造论”(p.109)。罗伯塔·汉密尔顿(Roberta Hamilton)在The Liberation of Women(London:Allen and Unwin,1978)中写道,“男女在属灵上的平等是基督教的基本信条,清教徒为了强调这一点而经受了特别的苦痛。从所有真信徒皆祭司的教义可以合乎逻辑地推断出这一结论”(p.66)。乔奇斯(Georges)下结论说:“强调夫妻之间的情谊—–支持妻子是丈夫帮助者的观点。”(p.287)

@3Matrimonial Honour[Powell.p.139].

@4A Godly Form of Household Government[Irwin,p.76].

有些清教徒对女子的赞扬,非常明显地表明他们反对中世纪教廷对女性的诋毁。许多教父作品视女子为男人的网罗。而下面这份给新婚丈夫们的建议则很好地表达了清教徒的态度:“你们的妻子是祝福,不是网罗;你们有纯洁的决定权,你们应该以无罪的态度来享受自己的居所。”@1约翰·柯顿写道:

“没有女子这种生灵,男人就不能活得舒服。—–她们实在是必不可少的美善者;厌恶、诽谤她们,称她们为必要之恶,乃是一种亵渎。”@2

克列佛也写道:

“妻子被上帝自己称为帮助者,而不像某些没头脑的人说的那样是一种障碍或必要之恶。—–如此这般的说法,毁谤女子,含沙射影,血口喷人,与圣灵的意思恰恰相反,他说妻子是帮助者,而不是绊脚石。”@3

在清教徒家庭那一章里,我将会讨论清教徒大力强调的丈夫作头、妻子顺服这一观念。而根据本章的文理,一个核心要点是,清教徒关于性爱和婚姻的理念影响了婚姻中夫妻间的不平等地位,而促使其向夫妻平等这个方向转变。劳伦斯·斯通(Lawrence Stone)总结说:“虽然清教徒希望保持男性—–权威,但实际上,他们对圣洁婚姻的热心逐渐破坏掉了他们的愿望。”@4

在清教徒对婚姻关系层次结构的讨论中,“平等”这个词一再出现。塞缪尔·维拉德写道:“在所有不平等的秩序中,”夫妻关系“本应是最接近平等的,在许多方面他们应该完全平等。他们既被配成一对,就应当有对等关系”@5。没有任何清教徒比约翰·弥尔顿更热诚相信丈夫是做头的,但请看他是如何努力在保持先后次序的前提下坚持平等的:“上帝宣布把天国一部分赐给男人,男人—–接纳她进入其中;她与他虽不是平等的,但她基本上是他的形象和荣耀。”@6

@1Rogers,Matrimonial Honour[Frye,p.159].

@2A Meet Help[Edmund Morgan,”The Puritans and Sex,”p.41].

@3A Godly Form of Household Government[Irwin,p.76].

@4Stone,Family,p.14.

@5A Complete Body of Divinity[Ulrich,Good Wives,p.8].

@6Tetruchordon[CPW.2:589].

在威廉·塞科看来,上帝使夏娃成为亚当的“平行线”;他没有从亚当头上取骨头来造夏娃,以免“使她具有优越感,而是取了肋骨来造她以使他们相互平等”@1。罗杰斯说:“我们说女人要顺服男人,所强调的不是奴仆式的顺服,而是一种平等和忠诚。”@2高治说:“人与人之间有各种不平等,而夫妻间的不平等是最小的。”他解释道:

“虽然男人是头,但女人是心,是全身仅次于头的优秀肢体,比头以下的其他肢体都优秀得多,而且在许多方面几乎与头相等,和头一样必要。”@3

这样的论述没有抹煞丈夫做头的位份,但显示出清教徒关于友伴式婚姻的理念中软化男性的支配地位的倾向,产生了一种婚姻中蒙光照的秩序关系。

@1A Wedding Ring[Ulrich.Good Wives.p.107].

@2Matrimonial Honour[Stenton.p.150].

@3Of Domestical Duties[Irwin.p.98].

小结

清教徒关于性爱的教义是西方文化史上的一条分水岭。清教徒鄙视独身主义,颂扬友伴式婚姻,确认婚姻中的性爱既是必须的也是纯洁的,建立了婚姻内浪漫爱情的理想,提高了妻子的位份。

这一理念和价值观的复合体,在约翰·弥尔顿的叙事诗《失乐园》中描绘亚当夏娃婚姻生活的画面里,得到了最雄辩、最美丽的表现。该书第四卷描绘了完美婚姻,弥尔顿特意描绘了亚当夏娃在堕落前所享受的性爱。我们读到亚当夏娃夜间躺在树荫下休息:

“他们躺在床上,并头儿就寝。我料想,

亚当不会转过身背对他美丽的妻子,

夏娃也不会拒绝夫妻之爱,

神秘的仪式,这是上帝宣布为纯洁的,

任大众行而不禁,不能诽谤

说什么秽亵。伪善者伪装正经地

说什么纯洁、无邪、身份。

我们的创造主吩咐繁衍后代,

但那吩咐禁欲的,

岂不正是人和上帝的共同仇敌?”@1

弥尔顿既已与天主教的传统决裂,便进而发出了他那著名的婚姻爱情宣言:

“美哉,婚姻之爱,神奇的法则!从你

人类得以繁衍,乐园中的一切才有人享受,

由于你,淫欲从人间被逐出,

人得以与兽类分别;由于你,

理性、高尚、正直、纯洁才有意义,

伦常关系,父、子、兄、弟之爱才得以首先建立。

我决不把你写成罪或耻辱,

也不以为你不配被置于最圣洁的地位,

你是家庭欢乐的永久泉源,

我要宣布你的床榻纯洁无垢、贞洁无瑕。”@2

此宣言涵盖了清教徒常见的全部主题:肯定性爱的圣经基础(本段中有多处指向圣经中一些关键经文),指出兽欲和人类性爱的差异,描述了以家庭为背景的性满足,以及本段的浪漫寓意。这才是清教徒对性爱的真正观念,显然它与现代成见所描绘的迥然不同。

@1Paradise Lost,bk.4,lines741-49.

@2Ibid.lines750-61.

延伸阅读

William Haller and Malleville Haller,”The Puritan Art of Love,”Huntington Library Quarterly5(1941-42):235-72.

Roland M.Frye,”The Teachings of Classical Puritanism on Conjugal Love,”Studies in the Renaissance2(1955):148-59.

Derrick Sherwin Bailey,Sexual Relation in Christian Thought(1959).Charles H.George and Katherine George,The Protestant Mind of the English Reformation,1570-1640,chap.7(1961).

Edmund S.Morgan,The Puritan Family:Religious and Domestic Rela-tions in Seventeenth-Century New England(1944,rev.ed.1966).Robert V.Schnucker,Views of Selected Puritans,1560-1630,on Marriage and Human Sexuality(1969).

James Turner Johnson,A Society Ordained by God:English Puritan Marriage Doctrine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Seventeenth Century(1970).

John Halkett,Milton and the Idea of Matrimony(1970).

Joyce L.Irwin,Womanhood in Radical Protestantism,1525-1675(1979).Roberta Hamilton,The Liberation of Women,chap.3(1978).

********************************************

“爱情是生活、是婚姻的灵魂。”——威廉·韦特利

“虽然男人是头,但女人是心。”——威廉·高治

“男人若满心钟爱他所爱的女子—–他会尽力表达爱恋的涌流,这涌流就像强劲的潮水般汹涌澎湃。”——托马斯·胡克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