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支持加尔文主义

第二章、人的境况:代理执政者与叛徒

加尔文主义完全不是那种夸张的系统,自认其逻辑能化解所有的奥秘。加尔文主义承认,每一个伟大教义的核心,都有吊诡。它同时确认神的合一性和三一性,基督的神性和人性,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加尔文主义鼓励信徒要认真地作成他们得救的工夫,却相信父神在爱子里借着圣灵,早已确保他们会得到救恩的礼物。基督的国度在祂复活后已经开始,却要等到祂再次降临才全然完成。容易的选择往往是无视这些张力(非理性主义者的诱惑),或要解决这些张力(理性主义者的诱惑),比较困难的是活在这个张力中:听从神所说的话;神没有说的,则要按捺住我们的好奇。

加尔文主义的另一个吊诡是它对人性的看法。在我读过的文献中,没有其他神学系统更加肯定世界和人性,亦更为堕落人类的痛苦深深地感到悲哀。事实上,我们之败坏存在的悲惨情况,在于我们是从多么崇高的地位堕落下来,还有当基督再临时,等着我们的是多么荣耀的未来。

人的尊严:带着神的荣耀形象

加尔文主义认为,人类原来的本性基本上是好的:有自由意志,有漂亮的身体和灵魂,有卓越的理智和品德。简而言之,我们是按着神的形象被造的。但这似乎并不符合一般人的成见,特别当大家熟悉的“五要点”乃是从“全然的败坏”展开。其实改革宗神学从来没有以人的堕落作为起点,而是从神美好的创造开始。如果我们从全然败坏开始,很容易便会假设人类打从起初便坏到极点,没有一点良善、诚实、或自由意志。然而,加尔文派认为这是严重扭曲事实,并且必然会导致对全然败坏的误解。

加尔文以下面的名言作为《基督教要义》的开篇语:

我们的智慧——可以被算为可靠而扎实的智慧——几乎完全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认识神和认识我们自己。但是,因为这两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不容易确定谁先谁后,谁是因谁是果。原因在于,首先,人一旦开始省察自己,就必然会立时转念思想神,因为他的生活和动作都在乎神〔编按:徒十七28〕。非常显而易见地,我们拥有的禀赋不可能来自我们自己。事实上,我们的实质无非是全然依靠神的存在体其次,那些不断从天上降予我们的福分,就像众河流一样,引领我们来到泉源那里。@1

@1Calvin,Institutes1.1.1=加尔文著,《麦种基督教要义》,壹一1。

既然人类乃是照着神的形象、按着神的样式造的(创一26~27),怎能不是如此呢?当我们惊叹于人类的才华、智慧、仁慈的行动、热爱社交关系,当我们审视人体精准的构造和能力,我们只能与诗人一起赞叹:“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称谢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心深知道的”(诗一三九13~14)。

事实上,加尔文和他的后继之人都批评罗马天主教的教义,指责他们把罪归算为所谓的人性软弱。按照这个观点,人性中“较高尚的自我”(higher self,理智或灵魂)与神和天使相似,而人性中“较卑贱的自我”(lower self,肉体的情欲),则与其他动物相仿。这是受柏拉图影响的一个观点,并且引申至欲念(concu-piscence)的概念,指肉体对感官享乐的追求。他们认为欲念本身并不是罪,除非有采取行动,但欲念的概念却暗示,神创造的人性有软弱或缺陷。

阿奎那跟随奥古斯丁,认为欲念正为欲火提供了“导火线”(kindling wood),因而导致犯罪的行为。但这倾向本身并不是罪,而自由意志——尽管已被削弱——仍然可以与恩典合作而得到医治。@2婚姻生活并不是邪恶,只是比修士的默想生活低级。婚姻中的性关系只是为了生儿育女,不是为了满足感官欲乐。我们构造里的这个感官(兽性)层次,把我们从纯洁属灵的默想高峰拉了下来。

@2Catecbism of the Catbolic Churcb(New York:Doubleday,1997),405,418;编按:参《天主教教理》S$377,400,405(www.vatican.va/chinese/ccc/ccc_zh-t-0355.pdf)。

加尔文说,这个观点最基本的问题,在于它把罪归咎于神原本创造的人性。他针对那些“胆敢把他们的邪恶都归咎于神”的人,这样说:“他们本该在亚当完整、未败坏的本性中寻找神的工作,然而他们却荒谬地想要在自己的堕落中找到。”这过错不是在于神,而是在于我们,“唯一原因是我们从原造的光景中堕落了。”我们的致命伤并非来自我们的本性,而是来自堕落后的败坏。@3加尔文说,人性的败坏“不是出于其本性”。“这就驳倒了摩尼教徒〔Manichees,诺斯底派〕的荒谬意见,他们幻想人里面有实质的邪恶,竟至为人捏造了另外一位创造主,以避免那种把邪恶的原因和起源归给一位公义的神的表象。”@4

@3Calvin,Institutes2.2.10=加尔文著,《麦种基督教要义》,二十二10。

@4同上2.2.11=加尔文著,《麦种基督教要义》,二十二11。

关于亚当的堕落,加尔文补充说:

人不但被卑劣的欲望引诱,可憎的不敬虔亦已占据人的心思这一要塞,骄傲已经渗入人心灵最深之处;这样,说败坏仅仅产生所谓感官的运动,或者将其称为一种冲动,此冲动引诱、刺激、牵引肉欲成为罪,这实在是愚蠢、无聊的。在这方面,伦巴德Peter Lombard露出极大的无知。在探究败坏的巢穴时,他说:那是在肉体里面正如保罗所宣告的,但并不是真在肉体里面,这样说是因为它在肉体中表现得更加明显。他这么说,就仿佛保罗的意思是,与那超自然的恩典相抵触的,只是灵魂的一部分,而非人的整个本性!

加尔文说,正好相反,保罗乃是教导说,整个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因此堕落和得救亦同样是关乎整个人的。@5

加尔文不接受身体——灵魂二元论,因其往往把罪归咎于前者。他认为,神的形象彰显于我们的身体,不亚于彰显在我们的灵魂,这形象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四24;西三10)。尽管亚当和夏娃还没有确定能永远不死和永远圣洁,他们却是美好的受造物,反映出三一神的道德属性。@6由于身体和灵魂都带着神形象的尊严,在人类堕落之后,“没有任何部分不受罪的感染”。@7意志堕落的程度,并不比感情和肉体低。

@5同上,2.1.9=加尔文著,《麦种基督教要义》,二十一9。亦见2.2.11和1.16.8。

@6John Calvin,Commentary on the First Book of Moses Called Genesis,trans.John King(Grand Rapids:Baker,repr.1996),112-13。

@7同上,95。

不但如此,按神的形象被造,不只是一个个人主义的概念,而是人类的整体身份,是神的圣约伙伴。意思就是说,每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接纳其他人,好像接纳自己的身体一样。—–任何与此相反的不公平对待,都是由罪产生的人性败坏”。@8

神的慷慨,可见于祂让祂的人类伙伴管理各式各样的受造之物。@9圣经以一个事实来显明堕落后人类的不知感恩,即我们亦像亚当和夏娃一样,不要从美善的神得到丰富的供应,而是要自己成为神。因此,人的堕落不是出于自然的失误(被造本性的软弱),而是出于道德上的失误。加尔文主义者尊重人类的尊严,因此往往对保护人权和社会福利有所贡献。@10

@8同上,97-98。

@9同上,100。

@10改革宗人论强调的这个特点,可见于加尔文的很多学生,如在J.I.Packer,Cbristianity:The True Humanism(Waco,TX:Word,1986)。

破碎的形象

加尔文相信,当神创造人类时,神给了他们一个重要的礼物,就是选择的自由。“在此正直的光景下,人拥有意志的自由,如果他如此选择,那么他可以借此而获得永生。这里如果引入神奥秘的预定并不合理,因为我们不是在考虑事情是否有可能发生,而是在考虑人的本性到底如何。因此,亚当如果如此选择,那么他可以站立得稳,因为他堕落完全是出于自己的意志。”当神创造人类时,人的本性并无固有的犯罪倾向,没有被较卑贱之自我引诱的危险。亚当的“的所有功能都合宜地愿意顺服,直到人败坏了自己的良善属性并摧毁了自己为止”。@11

问题在于,我们根据这种自然和起初的完全状态,推断人在堕落后仍然可以凭自由意志选择行善:

哲学家们完全处在黑暗之中,他们想在瓦砾堆中找寻完整的建筑物,在混乱中找寻和谐的秩序。他们立下的原则是:人如果没有选择善或恶的自由,就不能算是有理性的动物。他们还幻想:人如果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生活,美德与邪恶之间的差别就被毁坏。假如人从未改变,这种说法或许还可以成立。然而他们并不知道人已经改变,所以他们把所有的事情都弄得一团糟,也就不足为怪了!@12

@11Calvin,Institutes1.15.8=加尔文著,《麦种基督教要义》,壹十五8。

@12同上。

加尔文的论点是非常重要的。当他(像路德一样)谈到意志的捆绑,他是指受罪的捆绑,不是受神主权的捆绑。人类身为被造之物,原本可以完全自由地选择善或恶、真理或谬误、神或偶像。神的自由并没有威胁到人的自由,反而是其前题。然而,人类堕落之后,他们便偏向不信和罪恶。人心按照自己的喜好和欲望选择。人既然“死在过犯罪恶”中(弗二1),他们便“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他们丧失了在神面前选择公义的自由。

与此同时,堕落破坏人的意志,并没有多于破坏他们的思想、感官、或任何其他功能,而是对每一方面都同样破坏。亚当和夏娃有选择永生的自由,他们却背弃了与神的圣约,自己和子孙都成为反叛的族群:生于败坏、罪恶、和死亡。

改革宗神学因而集中注意力于神向我们启示的历史。人的本性并非取决于哲学的推测,认为人有较高尚或较卑贱的方面,而是取决于创造和堕落两个历史事件。人类毁约的具体行为,使人类落入罪恶和败坏的光景中。

多特会议提出的《多特法典》乃是从受造人类的尊严开始:“人本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对造物主和属灵之事都有真实和使人得救的认识,有正直的内心和意志、纯洁的感情,全人都是圣洁的。”在多特聚集的神学家说了这番话后,才认为可以补充说:“可是,因魔鬼的煽动和人自己的自由意志,人反叛了神,放弃了这些卓越的恩赐,取而代之的是他们的思想变得昏暗、可怕的漆黑,追求虚荣,判断力被扭曲,内心和意志都变得邪恶、叛逆、顽固,感情不洁。”@13

《比利时信条》也同样强调这两方面,在阐述了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以后,补充说:“虽然满有荣耀,他却不知道、亦不认识自己的卓越,竟然听从了魔鬼的话,任性地选择犯罪,招致死亡和咒诅。”他犯了“生命的诫律”,“败坏了自己的整个本性”,并且“失去了他从神领受的所有卓越恩赐,虽然只剩下一点点,却足以令人没有借口。”@14人的受造尊严和全然败坏,亦同样出现在《海德堡要理问答》(第6问)、在《威斯敏斯特信条》(第IV.2章)和《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中(第10、15-19问)。

@13The Canons of Dort,Third and Fourth Heads of Doctrine,Art.1,in the Psalter Hymnal:Doctrinal Standards and Liturgy of the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Grand Rapids:Board of Publications for the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1976),102=《多特法典》第三和第四项教理,第一条,见:汤清编译,《历代基督教信条》(香港:基督教辅侨出版社,1957),316页。亦见Michael S.Horton,”Post-Reformation Reformed Anthropology,”in Richard Lints,Michael Horton,and Mark Talbot,eds.,Personal Identity in Theological Perspective(Grand Rapids:Eerdmans,2006),45ff。对这个历史性的发展,我在Lord and Servant(Louisville:Westminster John Knox,2005)第四和第五章有更详细的讨论。

@14The Belgic Confession,Art XIV,in the Psalter Hymnal,75=《比利时信条》第一条,见:汤清编译,《历代基督教信条》,136-137页。

因此,“全然败坏”是后来发生的情况,并非出自于神所创造的人性。加尔文说:“这种遗传性的败坏就是古时基督徒作家们所称的“原罪”;所谓“原罪”,意指原本良善、纯洁的本性败坏了。”@15他诉诸罗马书第五章的双重归算,即亚当与基督之间的平行对照。假如人的败坏只不过是模仿亚当的过犯,那么人只要仿效基督的好榜样便可以得到救恩。@16加尔文拒绝落入历史上关于灵魂是否一代传一代的琐碎争论,只专注于根据圣经所宣称的,亚当是人类的盟约代表。@17原罪包括了过犯和败坏。@18圣经的教导是如此清楚,因此罗马天主教和历史上的更正教都肯定它。

@15Calvin,Institutes2.1.5=加尔文著,《麦种基督教要义》,二十一5。

@16同上,2.1.6=加尔文著,《麦种基督教要义》,二十一6。

@17同上,2.1.7=加尔文著,《麦种基督教要义》,二十一7。

@18同上,2.1.8=加尔文著,《麦种基督教要义》,二十一8。

路德宗和改革宗对于败坏的深度和广度,与罗马天主教有不同的观点。改革宗神学否定欲念(罪恶的倾向)是基于人性的软弱(即肉体并其欲望),也认为罪恶倾向本身亦招致神的审判。这倾向不但削弱、并且捆绑着全人。没有人可以靠自由意志胜过这倾向,与恩典合作并不能医治灵魂。罪恶的状态只会生出罪恶的行为。

举例来说,大卫意识到,他对神、对拔示巴、和她丈夫乌利亚所犯的严重过犯,不只是一时的冲动,而是发自他的内心:“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十一5)。以赛亚承认,按照本性,他从出胎以来,便是一个“悖逆”的人(赛四十八8)。保罗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的,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因此,保罗总结说:“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罗五12~18)。罗马天主教确认亚当的罪被归算于整个人类,使他们被定罪,却否认这过犯包括了犯罪的倾向,而且否认这倾向败坏了人类的思想和意志,到一个地步,以致一个人在重生以前,不可能与恩典合作。

我们对人类危机作出这样严肃的评估,因为“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三9~12)。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弗二3),是“罪的奴仆”(约八34)。耶稣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六44)。我们来到世界,就“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尽管被捆绑,我们却甘于为奴,还辩解说这是我们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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