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基督徒必定坚忍到底

第九章、基督为信徒祷告

关于基督的代求,许多人已经写过不少论著了,并且这些著作陈述了基督的代求是如何完成信徒完美的救恩的。他们表明,在旧约时代每年代表百姓携带血进入至圣所的大祭司,已经生动地展现了基督在天上的代求(希伯来书9:7)。所以,这事不再重复是既定的,这里我们只要思考基督为信徒的代求是要叫他们在父神的慈爱和大能中得以保守。

基督已为我们显在神面前(希伯来书9:24),是为了以中保身份在神的审判座前为我们做回答。经上说,「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来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久活着,替他们祈求。」(希伯来书7:25)祂为祂子民祈求什么:难道是叫他们作为信徒并因继续作信徒可以得救吗?还是要叫他们信并持续作信徒以致得救呢?

让我们先来察看第一种可能性。基督无须为此祈求,因为「信的人就必得救」是福音的一个固定原则。神的诚实守信和不变性保证了这一点。即使没有一个人能常信到底,但按照我们对手对“信的人就必得救”这句话的理解,即是给所有坚持相信的人的应许,那么神的这宣言还是站立得稳。倘若基督仅仅为这事代求,那么,教会的救恩就没有保障。诚然,基督代求的目的必须超越这不确定的情形。

让我们更为仔细地查看,在赎罪日大祭司进入至圣所的含义是什么。它是基督代求的预表。大祭司在进入之前,祭物已经献在祭坛上,所流的血要被带入圣所。大祭司的进入是为了代表神子民完成赎罪之工,建立与神相和。祭司带着血进入至圣所是为自己和百姓的过犯献上的(希伯来书9:7),然而,带血进入圣所是在圣殿院外的祭坛上献祭活动的延续。大祭司的进入象征着除去百姓的罪责以及与神不断相和。基督的代求以一种相对应但更为可靠的方式,保证了信徒从罪责中得释放,并且保守他们留在神的慈爱和恩宠中。

基督在约翰福音17章中大祭司般的祷告可以说是祂用来进入圣所的香。祂以这馨香进入天堂,其上洒有祂自己的血。因此,祂代表那些真心信祂的人祈求:「圣父啊,求祢因祢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象我们一样。」(约翰福音17:11)祂在被钉死的前夕为他们祷告,好叫他们远离罪并脱离妨碍他们与祂自己联合的一切。假如基督为之求的人没有被保守在神的爱里,那么,要么基督为他们的祈求未蒙垂听,要么父神没有能力保守他们。这正是他们的内在败坏和外在势力(试探)所在:若由着他们自己,他们则永不能持守到底。这就是基督为什么向父作出如此有力呼求的原因。祂求道:「求祢因祢的名保守他们——证实祢对他们的恩典是够用的」。主耶稣知道,相信祂的人所生活的世界是诡诈的,又是抵挡他们的。但祂没有求神叫他们脱离世界,而是求神保守他们远离邪恶的势力。祂想到的不只是当时在祂周围的众使徒,也包括直到世界的末了凡信祂的所有人(第20节)。可见,基督在祂的代求中所求的,是让信徒被安然保守在神慈爱和能力中。祂的祷告是愿他们被保守在与神的交通中,并抵挡企图破坏这交通的一切。说信徒只能在不主动地离开神的前提下蒙保守,就等于是说他们只能在保守自己的前提下蒙保守。

在罗马书第8章我们看到,保罗用无可辩驳的论据来证实圣徒坚忍的确定性。在33—34节他说:「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已称为义的信徒脱离定罪的自由,是建立在基督的献祭和代求之上的。谁能定信徒的罪呢?基督已经替他们死了。信徒之所以脱离定罪,是因为他们所有的罪都归在了基督的身上,并在祂的身上都受到惩罚。基督藉着自己的死为他们完全满足了神的公义。所以,神不可能因为任何事情刑罚他们。基督不但死了,而且复活,在神的右边,为他们代求。基督的复活意味着一切归到祂身上的罪已蒙了赦免(并且因他们在祂里面,他们借此蒙了赦免)。「祂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希伯来书1:3)这就是父悦纳基督早先已应许去作之工的最充分宣告。已复活和得荣耀的主有无所不能的大能,祂通过为我们代求,表明祂的善旨及祂对我们救恩的关心。那么我们可以说,不能受控告的人绝不可能在基督里与神的爱隔绝。他们永不能完全抛弃信心,从神的恩宠中彻底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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