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主耶稣与他的朋友

3.基督徒最高的喜乐在顺服子,正如耶稣最高的喜乐是在顺服父

耶稣说:「这些事〔祂指的是祂在顺服上所已经引出的相似之处〕我已经对你们说了,是要叫我的喜乐存在你们心里,并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约十五11)。

这个要素把耶稣对祂父的顺服提高到一个又新又高的层次。耶稣甘心乐意地遵照祂父的旨意行;祂的喜祭就在讨神的喜悦。祂对父的爱是如此衷心坚定,单单要讨祂的喜悦,而且父神的喜悦就使子得到最深的喜乐和满足。耶稣自己体会到这些,祂也要把祂的喜乐与祂的跟随者分享。如果他们效法祂那样的顺服,就能畅饮祂乐河里的水。要有完全的喜乐,先要有完全、无条件的顺服。

因此,耶稣所应许的喜乐,不是靠着外在环境反映出来的廉价的光辉,而是属神的人「喜爱耶和华的律法」(诗一2),全然甘心乐意地顺服所得来的深邃的喜乐。每一位走在属天道路上的基督徒,都知道事情确实就是这样。只有当他毫无保留地委身基督,丰盛的喜乐才能从他生命中涌流出来。当面临复杂艰难抉择的时候,他拒绝跟随各样强势的潮流,只执着地无条件为耶稣走属天的高地,然后他就尝到无法形容的喜乐。

没有比一个在顺服上有拦阻的基督徒更悲哀的了。他不爱享受罪中之乐,但他也不够爱主而喜欢圣洁。他知道他的悖逆是罪,但顺服又那么讨厌。他不再觉得世界是他的家,但是他不堪回首的往事和未实现的理想,使他无法与圣徒齐声歌唱。这种人很可怜,但他不能永远都停留在进退维谷之中。

耶稣因为顺服祂的父,所以经历到结果纍纍之生命的喜乐;祂渴望祂的跟随者也能够全然顺服祂,而深深享受到多结果子的喜乐。

这是耶稣基督与信徒间的亲密,以及耶稣与父之间亲密的第三方面的类比。我们不要以为前面所说的就全备彻底了:比方说,复活之后,耶稣又对祂门徒说了另一个类比:「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二十21)。另一方面来说,我们也不要以为这种类比是永无止境的。总括一句,耶稣是无与伦比的。祂是完全的神,完全的人;祂是葡萄树,我们是枝子。

二、信徒与耶稣基督之间的亲密辟系,不单是个人的,而是在与其他信徒相爱中享受的——就是效法基督对我们的爱

「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更大的」(约十五12-13)。

就形式上来说,这两节经文与前文是用命令这词来衔接的。耶稣的门徒要藉着顺服祂的命令,因而住在祂的爱里,才能尝到喜乐。把这些命令用一个命令概括起来,就是彼此相爱,甚至到甘心为朋友舍命的地步。

就在那天晚上稍早的时候,耶稣就已经赐下祂的「新命令」:「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十三34-35)。这条命令在几个方面来说是新的。它是新的,因为它提出了一个新的标准:「我怎样爱你们。」它永远是新的,因为在我们需要的时候,神的爱总是一次又一次的临到;它是新的,就像神的慈爱每早晨都是新的那样:「虽然基督教的教义总是旧的,基督教的经历却总是新的」(R.Candlish)。但最要紧的是,它是新命令,因为是耶稣宣告这爱为这新时代的基督徒与众不同的表征,在世人众目睽睽之下被辨认为真信徒的特性。

但是,为什么耶稣又在这里回到那个话题?撇开命令这个形式上的衔接用词不说,为什么爱的命令又在这段经文中重新提出来呢?可能有几个原因:把关于遵守耶稣命令的一般讲论归纳成一个特定的中心命令,让人心理上容易掌握。再说,爱本身也可以被解释为葡萄树的果子之一。(我在这章后面会再讲约翰福音十五章的果子的本质。)此外,耶稣是向这一群聚集在一起的门徒提出了葡萄树的隐喻。祂用复数来称呼他们:你们——全体——都是枝子。祂这样作就为保罗所充分发挥之多样而合一的神学铺了路: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一棵葡萄树,却有许多的枝子。

当然,在讨论信徒与耶稣基督亲密的关系中,想到这种亲密不是排他性的、玩弄手腕的,或是自私的关系,会很有帮助。这亲密是一种分享,在信心里与弟兄姊妹们分享,朝着基督的爱的标准,在温暖的爱中分享。

凡是不以信徒间深深相爱的活力为荣的,都是伪劣的属灵发展,都无法存在于这个关系中。说来悲哀,我们基督徒在地上怀着怨恨、憎恶和苦毒,却还能津津乐道高谈新天新地里爱的喜乐。就像一首打油诗写的:

与你所爱的人共住在天——

真是荣耀绝伦!

与你所识的人同活在地——

完全另当别论!

在西方世界里,我们经常想要在这方面补偿我们的失败,就创造了一种假基督教模式的属灵个人主义。信徒藉此把自己摆在一种有利的位置上,想象自己是在享受一种和耶稣别具一格的亲密;但是耶稣自己强调:祂与跟随祂的人之间的亲密关系,是在爱其他基督徒的架构下分享的。一位清教徒牧师写得好:

他不要跟你所爱的人、

任何与你同行共话的人、

或在这里和天上的圣徒为友;

我必须跟他们一起到永久。

在与圣徒相通中

就有智慧、平安与喜乐;

而且,他们的光与热

振奋我低沉的心灵。

——理査·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1615-1691)

有人认为这段经文把爱变得太狭隘。耶稣在登山宝训(马太福音五至七章)里岂不是吩咐祂的门徒要爱仇敌吗?那么,为什么这里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没有比这个大的?

我们不要以为神在第四卷福音书里面不爱世人(约三16)。新约圣经别的地方很清楚地说耶稣为罪人死,为神的仇敌死(罗五7-10)。然而,神——在人子爱的使命中——向世人显明的爱产生了一群门徒,从某个角度而言,这群门徒是与世人对立的(约十五18及以下)。耶稣特别将祂的爱倾倒在这群人里面,使他们能够进入父神与子神所享有的爱中。此外,在这里的文理脉络中,耶稣主要关注的不在建立祂门徒面对世界的态度:反而是想建立祂的门徒、祂的教会的身分和显著的特征。

引入注目的是:耶稣在被钉十字架之前最后的长篇讲论中,花了这么多的篇幅劝祂的门徒要彼此相爱、要遵守耶稣的命令,却只用了一点点的篇幅吩咐他们要持守教义上的纯正。这并不是暗示着教义的纯正无关紧要:许多经文都强调离弃基督是基于错误的教义和道德的败坏或缺少爱。但是,在临别叮咛里,教义是秉着牧者的心肠提出的,作为安慰和激发信心的理由,而不是稍稍满足能够防止背叛变节就了事。

渴慕与耶稣基督更亲密的信徒,必须要遵守这条项新命令。它并不容易。弟兄姊妹中不可爱的人就把我里面的败坏显露出来了。发牢骚的让我不安;说闲话的和骄傲的,愚蠢的和不成熟的,一起把我遵行这条命令的决心都耗尽了。但是要记得:枝子离了葡萄树就什么都不能作,并且耶稣自己爱祂的朋友,祂那些不可爱的、发牢骚的、说闲话的、骄傲的,不成熟而又愚蠢的朋友们,祂爱他们到底,甚至为他们死。

三、信徒与耶稣基督之间的亲密关系,称为友爱,但那是具备条件的

耶稣现在把朋友这个词挑出来讲。门徒为朋友舍命,他们所能表现出来的爱莫过于此。但是耶稣自己就要成为最高的标准:再过几个钟头,祂就要为朋友舍下祂自己的生命。然而,耶稣跟祂朋友之间的关系,和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不大相同,因为耶稣继鑕说道:「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约十五14-15)。

若要理解这段经文,就务必要注意到:这段经文称门徒为耶稣的朋友,但并没有说耶稣是他们的朋友。事实上,圣经没有一处说到父或者主耶稣是任何人的朋友。亚伯拉罕可以被称为神的朋友(赛四十一8),但是圣经并没有称神为亚伯拉罕的朋友。有一次耶稣显然不是那么严谨地使用了「我的朋友」这个词语(路十二4);但是这种对等的朋友关系,却不曾出现在其他地方。

乍听之下,这个说法有点奇怪,从基督徒赞美诗的角度来看更是如此。我们感恩地唱着像这样的诗歌:

我有良友,其爱难述,

爱我远在创世前;

慈绳爱索将我牵引,

使我和祂永相系。

此爱坚强,围绕我心,

再无力量能分离;

我属我友,我友属我,

直到永世不稍渝。

——史摩尔(James Grindley Small,1817-1886)

或者是:

耶稣是我亲爱朋友,

担当我罪与忧愁;

何等权利,能将万事

带到主恩座前求。

——史逵文(Joseph M.Scriven,1820-1886)

或是另一首:

耶稣!罪人奇妙良友!

耶稣!爱我灵的主;

友或离我,敌或害我,

但救主必定看顾。

——査普曼(J.Wibur Chapman,1859-1918)

这些诗歌所表达的都是正确的观念,我会毫不犹豫地去唱。毕竟圣经从来没有提耶稣不是朋友。如果单用所倾倒的爱来衡量友谊的话,那么耶稣是最伟大的朋友。

然而,圣经从来没有以朋友这个名词指耶稣,这是事实。稍稍思想一下就可以明白这是为什么了。朋友这个词会令人想起情感上的一种相互关系,它会轻而易举地把耶稣与跟随祂的人之间的实际关系给扭曲了。简单地说,把友谊视为一种亲密的关系,既没有包括真爱之意,也没有区分耶稣和祂所救赎的人之间基本的差异,实在很危险。

故此,当耶稣在这段经文里称祂的跟随者为朋友的时候,这份友谊是具备条件的。「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十五14):很清楚的,这份友谊不可能是对等的!在这里,要成为耶稣的朋友,跟住在耶稣的爱里是无法区分的:两者的关键都在顺服。但是,耶稣强调这跟奴仆或仆人不一样。仆人,就像这位「朋友」一样,要照吩咐而行,但是仆人彷佛是在黑暗中行事,盲目地照指示去作;而朋友是投身在主人的事中,而且了解命令的重要性。

假设一位专制的元首命令他的司机把车开过来,司机不会追问任何细节,或要张行程表,或问这趟是为公事或娱乐,而会直接去把汽车开来。但是如果这位发命令的元首是让一位密友去取车,朋友可能就会冒昧地问几句了。朋友不会刻意地告诉元首该怎么作,但是元首可能会让他参与这件事。

耶稣在区分仆人跟朋友的时候,不是以顺服与否来划分,而是在能否了解。朋友可以参与事情的发展。这样的了解不是从聪明、才智来的,而是从恩典赐下的启示来的:耶稣让祂的朋友知道,祂所学的一切都是从祂的父来的。

那么,从某个角度来说,基督徒是耶稣基督的仆人,因为他们允诺要顺服祂。保罗一直都是这样自称的(例如,罗一1)。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基督徒不再是奴仆,而是朋友了,因为他们已经领受在神救赎计划里受教的权柄。保罗用了一个类似的对比。他虽然自称为仆人,但他也指出信徒不再是奴仆而是儿子了,因为他们已经脱离了待他们如同孩童的旧约,而进入能使他们共享所应许之产业的新约(加四1-7)。

试问读者:「你是耶稣的朋友吗?」答案不可以模棱两可,像:「我认为我是耶稣的朋友」,或说:「我打算要成为耶稣的朋友」,或诸如此类的话。耶稣的朋友有两样特征:他遵行耶稣的命令,而且他了解神的启示,就是耶稣以怜悯慈爱彰显出来的。

这和第十五章刚开始的葡萄树的隐喻有什么关联呢?这有部分是以另一种方式,来解释枝子在葡萄树上,或门徒住在耶稣基督里的意义。但可能不单是这样。这几节经文论及耶稣的朋友,把耶稣和祂的跟随者区分开来;或许枝子也偶尔需要被提醒说他们不是葡萄树。葡萄树支持、滋养枝子,并使他们结果子;但两者的关系不完全是对等的。

四、信徒与耶稣基督之间的亲密关系,是一种结果子的亲密关系,其基础不是我们拣选基督,而是基督拣选我们

耶稣毫不隐讳地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约十五16上)。这个「我」字是原文所强调的。

约翰福音极力地强调神的拣选。不管是在这里或是在正典的其他地方,要想领会所强调的这个要点,一定要提出三个界定性的说明,以排除有戕害性的推论:(1)人的自由选择很重要。根据圣经,神有绝对的主权,但祂的主权从来没有把人缩减成木偶或傀儡。(2)在神的面前,人必须为他的所是、所作和所有负责;但神并不是因他负责才存在。(3)我们如果局限在圣经作者本身所提供的推论,并且小心谨慎地查考圣经里神的主权跟人的责任各自的作用,就可以避免在这极其复杂的教义领域中犯了神学方面的错误。比方说,圣经作者从来没有因为人有应负的责任,而推论说神的主权只有在生活道德领域以外(就像犹太人的拉比,以及斐罗〔Philo〕所作的);所以我们也应该避免这样的推论。

要是我们不去争论拣选的意义,以致忽略了拣选在圣经里的作用,@*我们就会注意到:在约翰福音里常常是在人骄傲自大,需要学习谦卑功课的时候提到了拣选(例如,约六70,十三18)。这里也是如此。跟随耶稣的人正被教导要在属灵方面结出果子来,他们被称为耶稣的朋友,他们是耶稣爱的对象:这足以使他们得意忘形。但是,为了让他们头脑清醒,耶稣接着就提醒祂的门徒:「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

@【*见134页脚注。】

如果我们希望逃脱虚谎的属灵骄傲——以为耶稣是因我们的存在而得到称颂,以为是我们拣选祂、叫祂脸上有光——就务必要明白这个无比重要的真理。我丝毫不怀疑人有责任悔改相信;但是要知道:从亘古到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信徒有权宣称:他作到了别人没作成的事是因为他选择正确。有一首诗歌永远可以在宝座面前歌颂的就是:

我寻求主,后来我才知道

是祂寻找我,感动我心寻祂;

亲爱救主,不是我找到你,

是你将我寻回。

你伸出手,握住我的手;

我走在汹涌的海上,不下沉;

不是我紧紧抓住你的手,

主!是你抓住我。

我觅,我活,我爱;但是,噢,主!

完全的爱是我对你的回应!

因你早早在我成形以前

已经默然爱我。

——无名氏

有时候,我们从诗歌来领受圣经真理,比从文章来领受更快。有哪个基督徒会停止不唱:「主永远的爱爱我,这爱藉恩我深知」?

与耶稣的亲密关系,是基于祂拣选了我们,使我们所结的果子可以常存。我们不再听到枝子要被砍下来烧掉,而只听到结果子——真果子——的枝子,果子可以常存的枝子,就证明是真枝子。

五、信徒与耶稣基督间的亲密关系,是一种在基督权柄下祷告而结果子的亲密关系

这大概是对于耶稣拣选祂子民的结果——「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约十五16下)——所作的澄清。这么大的祷告应许已经在十四章十三至十四节,以及葡萄树意象的末了(十五7-8)宣告过了。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大多数的基督徒都相当肯定它的意义不是什么。奉耶稣的名祈求,不是把祂的名当作魔术般的咒语或阿拉丁神灯。耶稣的名,不是一种满足我们每个欲望的玄妙方法。它不会供应我一辆镀金的大型豪华轿车(如果会的话,它还要提供汽油哩!)。

但是,奉耶稣的名祷告是什么意思呢?奉耶稣的名祷告至少是:(1)与这名字的一切意义一致的祷告;(2)寻求神的荣耀的祷告(参:约十五8);(3)在基督主权下发出的祷告,正如奉耶稣的名受洗有部分的意思是来到基督的权柄之下一样。因此约翰写道:「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祂就听我们」(约壹五14)。在这里的文理脉络中,「照祂的旨意」跟「奉我的名」没有什么不同。

这不是廉价的应许,空洞地应诺说:「世事不可强求」(que sera,sera)。这是我们迫切需要学习更熟练使用的一个明确有力的应许。

大约十五年前的夏天,我开始在礼拜一的傍晚跟另一位基督徒一起祷告,他是一位年纪比我稍大的牧师。我们约好不管忙到几点钟,只要一空下来就聚在一起;有时候我们只能祷告一小时,有时候好几个钟头,甚至到深夜。经过几个星期后,我开始觉得厌烦琐碎。不是我不喜欢祷告,也不是觉得我浪费时间:相反的,我还沾沾自喜能如此委身承诺。然而我总觉得并不是真正在与神相交,觉得自己没有结出当结的果子。

第二个礼拜,我的牧师朋友改变方针,采取另一种方式。现在回想起来,我确信他是想要在祷告的入门功课上指导我。他提议说:与其笼统地为各式各样的杂事祷告,不如在那周寻求应该为哪几件少数的事祷告。

我首先想到的是个女孩,姑且称她戴安。戴安的身世坎坷,她不知生父是谁。她在护校归主以前,—直都是粗俗无礼,而且胆怯;成为基督徒之后,全都不一样了:她变得活泼开朗。后来,当了两年专业护士之后,得了白血症(译注:俗称血癌)。医生诊断她只剩下六个礼拜到两个月的生命。

戴安从120哩远的病床上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充满了苦毒、害怕、自怜和愤怒。那么,我们该怎样为她祷告呢?我们是否该祷告说:「主啊!赐福给戴安」?有时候这是我们唯一能诚实发出的祷告;我们不清楚状况,不知道还能怎样祷告。还是我们该祷告说:「主啊!领戴安回天家吧」?或是:「主啊!医治她!」?我们毫不怀疑主的确能够医治她,但我们两个人却都不确定神是否会医治她。不论信心是什么,它决不会让你对于脑子所不相信的事胸有成竹。

怎么祷告呢?我的同伴和我求神赐下智慧,并且回去査考圣经。我们二人都相当肯定戴安是基督徒;我们记得神在许多地方应许要保守祂自己的子民。所以我们祈求神照着祂的话、在戴安身上成就祂的应许。我们以全然的信心、奉耶稣的名这样祷告,因为我们知道这是与祂所应许的话一致的。

那是礼拜一的晚上。礼拜四我收到戴安在礼拜二写的信,信上说她欢喜快乐地醒来,发现自己正唱着诗歌。她已经找到了平安,深深地安息在主美善的旨意里;如果主要她回天家,她高兴地期待着回天家与祂同在。戴安的信充满了对主耶稣深切的爱和安息的信心。

几个礼拜之后她离世了,但是在她工作、受苦和离世的医院里留下显著的影响。

再下来的那个礼拜一晚上,祷告的时间比我以往的任何一次的祷告更有意义。一开始,我们满了感恩。而且,我们前一个礼拜已经为了八件事祷告,其中三件已经像刚才我讲的那件一样奇妙地蒙应允了,另外三样是长期的祷告需求;最后两件则因我们从圣经中得到更多的亮光而改变了方向。

我迟疑着不知是否该述说这个每星期举行之祷告会的故事。它很奇妙,并不是我每次的祷告都这样奇妙。也不是要给人印象说这才是唯一正确的代祷方式,更不是说我是什么深谙祷告艺术的属灵伟人。我只是个客旅,而且不是特别有信心的客旅,而是一个还在跟这些基本问题挣扎的人。但是我确信:信徒与耶稣基督间的亲密关系,是在基督权柄下祷告而结果子的关系。接下来就必须在神的话语上下工夫,我们才知道该怎样奉耶稣的名、有信心地祷告。

我们也从这节经文学到这一章所说之「果子」的本质,有些人认为这果子应该是指传福音领人信主,也有人认为这是指加拉太书第五章论及之「圣灵所结的果子」。但是,如果我领会得没错,这两种说法都太狭隘了。这果子是指顺从耶稣基督的旨意去作的每一件事,至少包括祷告和爱在内。耶稣并没有更明白地解释,祂也不需要那样作。因着耶稣而彼此相爱,就是基督徒的果子;奉耶稣的名祷告,如约翰一书五章说的,「照祂的旨意」,就是基督徒的果子了。我们的生活中使父得荣耀的每一件事,就是基督徒的果子了(约十五8)。我们所享受与耶稣基督的亲密关系,像葡萄树与枝子的合一,就结出了这样的果子。

愿神让我们更清楚地看见这些真理,并且深深地经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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