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信仰与财富

团契的意义

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都记载供需式经济的社会状况,在此我们必须解释使徒行传中最受争议的两段经文:

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并且卖了田产家业,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徒二44——45)

我们为这事作见证;神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也为这事作见证。公会的人听见就极其恼怒,想要杀他们。但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迦玛列,是众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师,在公会中站起来,吩咐人把使徒暂且带到外面去;就对众人说:「以色列人哪!论到这些人,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办理。」(徒五32——35)

看到这两段经文,首先闪过脑海的问题显然是:以上情况果真发生过?初代基督徒确实实施过这样的团体生活,一如经文所记?或是作者对初代教会生活的杜撰?有些学者持反对意见,认为初代基督徒未曾真正达到「凡物公用」的境界,他们认为此番描述太过接近某些希腊传统的理想社会——特别是毕达哥拉斯的理念——因而产生将初代教会描述为理想社会的企图。这种论调最典型的代表是洛克·约翰逊(Luke T.Johnson),他视使徒行传第二章为一种令人向往的「简朴美好的生活」,而第四章则以文学手法象征使徒的权威。36约翰逊的另一著作指出:一连串希腊资料显示,柏拉图精神、亚里斯多德的格言,以及哲人狄奥金·赖尔提斯(Diogenes Laertius)、波尔法瑞(Porphyry)和亚比里克斯(Iamblicus)所崇尚的毕达哥拉斯式生活俱已成为支持此一论点的准则;”简言之,他们认为路加笔下的初代基督徒社会其实是以希腊文献为蓝本,目的在颂扬合一的价值、友谊的可贵,这份企图尤其可从凡物公用表达出来。

实情的辩论

然而这个论点遇到的第一个障碍,显然是忽略了毕达哥拉斯派理想主义与经上所记之不同。毕氏理想主义展现的是,一群哲学家精英互通有无、彼此供给,乃因他们有志要过所谓的「哲学生活」;而经上所记的则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乐见人数增加,成员互相分享的能力源于圣灵恩感的流露,并对末世有极大的盼望。

第二个障碍是必须解释作者为什么要凸显使徒行传成书时,一段其实并不存在,却刚刚逝去是美好的岁月?从历史角度看这个论点的基本原则,作者确实有意凸显当代遵行的制度和状况。使徒行传成书的时候——约公元八十年——凡物公用在教会中已不存在,为什么作者还如此强调?也许是为了提出初代基督徒社会的理想口号?如果这样,路加很可能被指强迫别人接受他执意为初代教会所画的理想蓝图,实情并非如此。因为紧接着四章32~35节,就穿插一段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故事,这对夫妇妄想在财产的用度上蒙混教会;随后作者又告诉我们另一则不够完美的事件,「有说希腊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徒六1)。

第三个反对路加企图将初代教会理想化的原因是,这些经文本身即为使徒行传的「摘要」——很可能较路加的作品更早,路加写作时将其并入适当的位置。当然免不了有学者这样认为,为了奚落富人,路加除了重新诠释耶稣「放弃财产」的教导之外,更在路加福音续集的使徒行传里,以相同目的,提出凡物公用的理念。

另一个对这两段经文的「解释」必须一提。根据此一解释,初代教会的确在开始的时候凡物公用,但不久就停止了。通常此一解释包含着一种观念——不是根据经文——由于耶路撒冷的基督徒都很穷苦,而保罗费时费力的实践这种失败的共产主义为他们纾困,实在是椿不智之举。这个解经观点最受今日美国牧师们接受,「不论当年的『共产主义』实施到什么程度,很快就瓦解了,首先也许是因为『希利尼人』与『希伯来人』的不赞同(徒六1),其次,被指派负责行政的人员在一场辩论之后,惨遭犹太人驱逐出城的命运。并可能受到派洛斯人(Parousia)对未来的热切期待,而不事积蓄,所以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始终都是一贫如洗。」39

耶路撒冷基督徒因他们那种没有明天的散尽家财、凡物公用才造成日后的贫穷,这个想法是否为后人接受?然而无论是使徒行传或其他当代的记录,都没有这样的说法。相反的,使徒行传中一个大饥荒是需要纾困的理由(徒十一27——30);约瑟夫则提到公元四十六年左右,犹大的饥荒已到哀鸿遍野、民不潦生的地步;40罗马历史学家塔克蒂斯与苏同宁斯都说,革老丢在位期间发生过好几次饥荒,那也正是使徒行传提及饥荒,以及募款捐助的时间。4

为了回应「简朴生活」和「经济灾难」的论点,我们必须先厘清使徒行传里凡物公用的真相。首先,人人卖掉一切所有,与别人分享,在希腊文法里是一个错误的解释。2希腊文有两种过去式,其一是未完成式,用于还在继续的过去进行式:其二是不定过去式,用于已经完成的过去式。我们所讨论的经文中所有的动词都以未完成式出现,因此,经文并不全是说:「卖了田产家业,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人」(徒二45),而是指他们不断的这么做,或者正如新美国标准版圣经所译的:「他们开始变卖田产家业,并与一切有需要的人分享。」

由于使用未完成式,同时也看出经文所描述的教会与希腊以及其他社会,包括昆兰团体有所不同。财物在基督徒社会中不是一个指标,不论路加放弃了多少财产,使徒行传中的放弃产业的信徒,绝不是为了放弃而放弃,而是为了有需要的人。在我们讨论的两段经文中,「接受者的需要」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其目标不是抽象,或教义上的合一概念,也不是一个力求单纯或放弃财产的原则,而是满足别人的需求。

团体中,总有一些像巴拿巴那么慷慨的人,他们的善行令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嫉妒不已。使徒行传在凡物公用后,随即提到巴拿巴的慷慨,和亚拿尼亚、撒非喇的欺骗,显然路加无意将初代教会描绘成一个完美的典型,也不想让人以为那是个符合教义的共产社会。彼得告诫亚拿尼亚(徒五4):他没有义务变卖自己的产业,即便卖了也无需奉献给教会,足见使徒行传叙述的教会并不完美,因有谎言与嫉妒。第六章讲到希利尼人及犹太人因每一组对供应寡妇不均而起冲突,更证明其不完美,不过有些人具有「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的」胸襟,共享在实际的执行上,必须要有两大条件,一是缺乏物质者的需求,二是供应者乐意分享的心意。

凡物公用的记载

我们必须切切注意到使徒行传中有一个很特别的字:「团契」(koinonia),路加在二章42节即用「团契」形容初代教会。标准修订版及新美国标准版圣经都译为「同伴」(fellowship),而耶路撒冷译本则译为「兄弟般的」。这是一般较令人了解的字,通常用以形容团体里互相表达的善意与友爱,因此二章42节说的就是信徒中,彼此有良好、美善的关系。

但是「团契」的意义不仅于此,还有「合伙」的意思,正如投资作生意的合作关系一样。因此路加提到团契(koin——onós),即团契的成员,彼此的关系是伙伴,这就是为什么路加会称西庇太的儿子为彼得的「伙伴」(路五10),意即他们是生意上的伙伴,同样的用法也出现在新约以外十分雷同的经文之中。43「团契」最重要的意义,不仅仅是同伴之间彼此相待的愉悦情谊,而是互相分享的生命共同体。整本新约圣经用到「团契」都是这个意思,标准修订版圣经将腓立比书三章10节的翻译为:「分担他的痛苦」,其实应作「和他一同受苦」;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章16节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受基督的血么?我们所擘的饼,岂不是同领受基督的身体么?」标准修订版圣经将原文里的「同领」译为「参与」,并附注解释:「参与」可译作「相交」,就是团契。保罗写信给腓立比人答谢他们的奉献,保罗一开始就感谢腓立比人的参与及分享,盛赞他们的「同心合意」(腓一5),两节之后,保罗宣告他们与他「一同得恩」,意即一同的拥有和分担。腓立比书最后,保罗说他们与他「同受患难」(腓四14),此处亦可译为「团契」,只有经营伙伴之间才能共享的物质「授受」,那也是保罗对腓立比教会的感受(腓四15)!他再一次用「团契」表达感谢之情。简言之,「团契」二字远超过同伴间的感觉;除了感觉,还有共享财物的情分。

从使徒行传二章42节,明显看出「团契」关系远胜同伴情谊,「恒心遵守使徒教训,彼此交接,擘饼,祈祷」,这里列举了四件事项,使徒教训、「彼此交接」、擘饼、祈祷;从43——47节几乎也是相同的次序:一、众人都害怕;使徒又行了许多奇事神迹;二、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三、他们天天在圣殿里读美神;并且,四、在家中擘饼,存着欢喜诚实的心用饭。「团契」不仅仅是属灵的共通,“而是整体的分享,包括物质与精神。

厘清使徒行传二到四章凡物公用的团契概念后,我们就可以回到早先的问题:经过使徒行传前几章的叙述,凡物公用是否继续存在?如果确曾存在,问题不再是所有的基督徒是否变卖一切,将所得统筹处理,而是我们可否在新约所描述的教会生活中,找到任何基督徒具有伙伴精神的事实?在物质和属灵上都能彼此分享,这种分享取决于需要,虽然出于自愿,但分享的精神与异象无异是对传统的一项挑战——特别是对罗马人——他们是不但鼓励,而且捍卫拥有私人财产的制度。

答案就是保罗书信中,为耶路撒冷贫乏募款的创举。保罗自述受耶路撒冷领袖的认可,为窘困募款成为他的首要任务(加二10),45而不是加在保罗使徒身份的重担。保罗信中对募款的态度,使我们知道,使徒行传二及四章凡物公用的团契精神是仍然持续的。

保罗不遗余力的向各教会为耶路撒冷筹措奉献,最为人所知的首推哥林多教会。从保罗给他们的信中,可以看出都市基督徒的经济状况,同时明白保罗对他所从事的募款工作有怎样的认知和说明。我们对哥林多教会的社会结构已相当了解,46阐释得最好的可能是圣经学者韦斯伟恩(WayneWeeks),他认为保罗开拓的教会,会友的社会地位不一,47经济状况的差异明显的存在于哥林多教会会友之间,因而造成混乱,保罗说他们聚集用餐的时候,有人饥饿,有人却到醉酒的地步(林前十一21)。

保罗直陈对这种现象极其不满,同一教会中,有人饱餐,甚至醉酒,有人却因不足而饥饿,这不仅是羞辱贫穷的弟兄,简直就是藐视教会(林前十一22)。保罗为此不满并教导说:「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十——29)。

至于捐款,保罗提示哥林多教会的读者要在七日的第一日抽出定额来,以免这项特别奉献临时现凑(林前十六1——4),标准修订版圣经译作「使他能够成就」,相当难译,当然意指如果他们宽裕有余,就该捐助;更可能是鼓励他们尽一切能力捐输贫困。保罗对加拉太人也有同样的教导,既取之于社会就要用之于社会,不拘贫富。同时,保罗还期盼他所发起的捐赀是自由、充足并且乐意的(林后八20)。

耶路撒冷筹款的神学思想

要了解保罗为耶路撒冷筹款的神学思想,最好由哥林多后书八及九章着手。保罗先向哥林多人提到马其顿大力捐输的消息,马其顿人能「在患难中受大试炼的时候,仍有满足的快乐,在极穷之间,还格外显出他们乐捐的厚恩」。9保罗清楚的表明他所要求的奉献必须都是自愿的,正如马其顿人是「甘心乐意的捐助」(林后八3)。他并强调他是要求哥林多人奉献而不是吩咐(林后八8),捐出的款项是「预备妥当,出于乐意」(林后九5),且是「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悦的」(林后九7)。正如使徒行传所揭橥的是乐捐,这就是为什么彼得告诉亚拿尼亚,他没有义务捐献,同样的,保罗也明说奉献必须发自内心,而不是外在的压力,或教条上的凡物公用。

自由奉献,并不表示没有目标或方针。经文里的目标是均平:「我原不是要别人轻省,你们受累,乃要均平;就是要你们的富余,现在可以补他们的不足,使他们的富余,将来也可以补你们的不足,这就是均平了。如经上所记:『多收的没有余,少收的也没有缺』」(林后八13——15)。

这段经文有几分含糊,为什么接受者的富余,可补供给者的不足?可能是指耶路撒冷基督徒虽然物质缺乏,灵性却很丰富,足以让哥林多人蒙福。这在日后是一个相当普及的教牧思想,保罗的意思可能是:穷人的祷告更有功效,富人济助穷人,穷人则以祷告为报答;另一个可能则是,从经文中的「现在」找到一点线索,也许将来哥林多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可助一臂之力。

保罗强调捐助的目的就是均平。当时的哥林多人享有物质上的富足,然而保罗指出哥林多人并非贵族出身(林前一26),只不过与耶路撒冷的基督徒相较,他们生活得较富足罢了。若要缩短耶路撒冷与哥林多间的差距,就得靠捐款,哥林多人肯给予,乃由于耶路撒冷人有需要,使徒行传第二和四章的凡物公用在此应用在穷人的需要上。

保罗引用吗哪神迹强调他的论点。上帝赐吗哪给以色列百姓,家中每一成员都要以定量(一俄梅耳)收取,于是造成社会上多寡不一的现象(出十六16——18),不过,当他们用一俄梅耳一量时,竟发现每家所得都相同,均平的神迹彰显了上帝的旨意,保罗遂劝勉哥林多人群起效尤。

哥林多书里的讨论凸显了初代教会类似的情况,其实圣经并没有说:「他们凡物公用」,倒是其精神与方式和使徒行传所描述的相近,读经的时候,重点不只在凡物公用的叙述,而且是巴拿巴、亚拿尼亚和撒非喇这些例子是如何发生的——或是根本不曾发生过,这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路加福音、使徒行传写于保罗书信之后,自然深受保罗影响。其实使徒行传中大多着墨于保罗的事工,而不是暗示凡物公用的观念源于希腊文化,或将初代教会理想化为前提。在此所持的相反看法是:即使使徒行传第二及四章中部分经文与稍早的希腊文学相近,但路加写作的目的,乃在使后人了解:推展基督徒之间的团契才是保罗事工的核心。若然,使徒行传不是以初代教会的简朴生活为重心,也不是记述耶路撒冷教会的物资缺乏,而是某些事情是否真实存在过——至少在保罗建立的教会是否存在过?

新约的财富观

从新约其他的书卷里,我们发现两件事。其一,已经出现在初代基督徒运动的相关主题,依然继续着;其二,这些主题会因年日的变迁愈加明朗。

比方说,日后约翰书信仍继续讨论何谓「团契」。约翰壹书开宗明义就说:「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约壹一3)。作者又说,我们不能与神相交,除非我们彼此相交(约壹一6——7)。这封信的结论是:「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壹三17——18)。50

支持旅行传道人的报导,可在约翰参书5——8节中找到。另外,我们在提多书一章7——11节所发现的问题是,假教师借机颠覆社会,剥削信徒;并发现到因为财富而来的试探,随着「末后日子」产生的邪恶,包括人的「专顾自己、贪爱钱财、自夸、狂傲、谤读—–」(提后三1——2)。下列经文指出有些信徒所拥有的物质享受,已远比他们需要的多得多: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6-10)。

日后希伯来作者赞美他的读者:「怜恤了那些被捆锁的人,并且你们的家业被人抢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长存的家业」(来十34),论到摩西:「看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因他想望所要的赏赐」(来十一26);并鼓励说:「你们存心不可贪爱钱财;要以自己所有的为足」(来十三5)。

「赏赐」是给那些不倚靠财富,而有好行为的人,保罗说得好:「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不定的钱财;只要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7——19)

我们发现,善用地上的钱财就能积财宝在天,圣经中的财富观念有两种,其一是「因财而富」;另一是「因善而富」,两者并不牴触,却有极大的不同,启示录讲到示每拿教会时,主说:「我知道你的患难、你的贫穷,(你却是富足的)。」(启二9)论到老底嘉却是:「你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却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怜、贫穷、瞎眼、赤身的。」(启三17——18)

这些经文只是新约中诸多论到「信仰与财富」的章节里的一部分,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其价值并不在于仅供研究而已,而是让我们更明白当代的背景,而能一睹新约的财富观之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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