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认识苦难的奥秘

第四章 贫、乱、灾、变

在本章笔者并不打算针对标题所示的诸多复杂题目—一列出圣经的解说。我既不为折腾人的贫穷提供什么「解决之道」,也不谈旧约中特殊的「圣战」主题(稍后章节再谈)。本章的目标相当平稳地,只查看圣经里对这些恶事所引起的苦难有怎样的说法,并且思考它对今天的我们有怎样的意义。

这里所讨论的恶事并不完全,还有不少并未纳入的项目。比如有一种特殊的社会罪恶——艾滋病,便未在此讨论。若要在本章从一连串圣经价值观来探讨此题目,将会占去太大篇幅,但是由于它搀杂了许多复杂情绪,我特将其归入附录中。

社会所防患与放纵的恶事

整体来说,圣经认为掌权组织是禁止恶事的,也可以说,这是它的主要任务。比如在土师记中,描写了一段君王治世前的混乱时期,种种令人发指的暴行:包括荒唐淫乱、谋杀伤害、剥削利用、粗野蛮行等等。在叛述蛮横凶暴当中,作者常重复使用的一句话成了该书有力的重复句,以致也成了该书的结语:「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二十一25)如此必然开启了扫罗王国与大卫王国之路。从道德上说,圣经显示,除非有一位肯负责任的掌权者能抑制恶事,否则人会变本加厉地进行他们的贪婪、掠夺及暴力等行为。圣经并未表示所有恶事来源都在于掌权考治理不善,也并未表示出浪漫的乌托邦迷思,认为人能凭自己的能力,或凭着一点原有的「天性」,就可以治愈所有的社会罪恶。

这就是何以保罗能在人类政府组织背后,追踪出神的手。「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惧怕掌权的么?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罗十三l一5)

我们发现保罗在这里用了强烈的措辞。他不但说执政掌权者运用力量(「佩剑」)以遏止恶事——因此顺服掌权者的重要动机之一是害怕受惩罚——同时在执政掌权者背后还会有神在看管。因此基督徒学习顺服执政权威,不只出于害怕受惩罚,也由于他们体认神自己站在执政掌权者背后。对他们来说,顺服执政掌权者不仅只是实际的问题(「我不想关监坐牢」),同时也是道德的问题、良心的问题。

从另一方面来说,圣经上也并没有马克斯主义的迷思,认为政府就是好的。毕竟政府是由人所操作,而人是堕落的。如果把堕落的人放在有权势的地位,腐化永远会紧紧相随,而我们既然都是堕落的人,腐败当然也是无所不在。在古代以色列,神在他祂自己和这些民中立了圣约,其中包含了许多律法的详细约定。当时的统治者和百姓都誓言遵行这些律法。当律法受破坏时,惩罚就降到统治者或百姓身上,不守法所造成的腐败和苦难至少都在控制之下。

然而,掌握权势的统治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继所罗门王去世之后,国家分裂为二。北国第一位王随之带领百姓崇拜偶像,恶名昭彰,以后的王都常以其罪作为衡量:「某某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效法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使百姓陷在罪里的那罪。」

即使如伟大的君王大卫,也作过不足取的恶事。他引诱拔示巴,并设计谋害其夫乌利亚(撒下十一)。还有那邪恶的亚哈王贪谋拿伯的葡萄园,邪恶的王后耶洗别则设计毁谤拿伯的正直名声,并以贿赂操纵司法的方式杀害了拿伯。当拿伯被石头打死时,他受着怎样的苦难呢?他的家人又如何面对所遭致的贫穷与羞辱呢?

但是并非只有旧约圣经中的圣约之民,才会令神爱憎并存。毕竟在保罗写罗马书十三章时,他心中所想的是罗马帝国。保罗从希伯来圣经中已经学习到,神对世界万国都有至高无上的权能,他期望各国都存有公义,并且要承担其责任。「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箴十四34);执政掌权者提供公平,才能使国坚固安定(箴二十九4)。

神对公义的关切,使祂的怒气不只发向圣约之国(见阿摩司书),同时也向其他国家发出一一即使对那些被祂使用,管教祂百姓的邦国也一样。在以赛亚书十章5节就是这种情形,神声明亚述不过是祂手中的工具,用以处罚祂自己的百姓。然而,由于亚述人并不如此认为,所以他们也罪咎难免。亚述人认为他们是靠着自己的力量除灭他国,因此,当神使用他们惩罚祂的百姓之后,便回过头来毁灭他们。可见,神对公义的热忱乃是延伸到圣约之民以外的。

彼得在他的第一卷书信中告诉被奴役的人,当他们在本质上失去人性的制度下,受到不公平的痛苦时,该如何反应。当然在第一世纪的基督徒,不会对执政者当有的正直存着浪漫的想法:他们已经见到官方如何对付他们的夫子。到了该世纪末,各地爆发出地方长官迫害基督徒的事件,整个政权已经染上恐怖的色彩:当政府要求以对神的忠诚来效忠国家,它毋宁已成了一只怪兽、一个淫妇(启示录语)。

因此,虽然圣经坚持执政掌权者无论在理想上或实际上都该抑制罪恶,但圣经也充分认知掌权者也可能是共犯。这表示,执政组织有时候保护我们免遭苦难,有时候也使我们遭致苦难。

这当然也是我们在本世纪的经验。一方面,没有人会愿意生活在无政府状态下,一如乌干达在强人阿敏败走之后政府崩溃的状况,但是又有谁会愿意生活在他的政权下呢?「暴虐的君王辖制贫民,好像吼叫的狮子、觅食的熊。」(箴二十八15)。

我们也切不可以为每一种残酷与苦难的形式都是在肉体方面的。一九三三至一九三九年纳粹政权行使了不少有益的政绩,但是因它控制媒体、施行恐怖统治,满怀道德上破产的自我陶醉的理念,对全体民众造成迫害,使得那段为善的政绩完全消解无踪了。由组织施行暴力所造成的深重苦难,可能出现在生活中的每一部分——经济、教育、司法、军事等各方面,此外,也像人的私生活一样,除了明显犯的罪之外,还有隐而未现之罪。

由于这种情况并没有壁垒分明的定论,所以许多神学家在读到罗马书十三章1一5节(如前引述)时,认为其中要求的只是限定的顺服。他们说,只要执政掌权者是神的仆人,能执行公义,那么为了良心的缘故,我们应该顺服掌权者。但是当执政组织成为行恶的工具,这就要反抗了。实际上,这正是各处参与革命争战的基督徒,包括美国独立战争,所提出最重要的理论基础之一。

此一议题颇为复杂,这里并非适合详加探究。然而从人受苦难的观点来看,此一探索已清楚显明四件事:  (一)有关执政组织施加的苦难,以及在执政组织保证之下我们仍受的苦难,圣经是完全实际的态度。基督徒没有理由认为自己或其他团体可以免受这些由罪恶所起源的痛苦。

(二)在圣经思想中的首先认定是:人类的堕落、我们作恶的倾向,破碎、悖逆的世界造成了仇恨和悲剧。

(三)不管我们所受苦难是来自哪一种——执政组织应当抑制的苦难,或组织本身所造成的苦难——基督徒将看见自己有责任要发扬公义。他们不会有梦幻的盼望,认为世上有乌托邦;他们承认,即使尽上最大努力也不过是治标罢了。最后的[医治」惟有等待新天新地,而最有力的社会改革,来自天赐的大复兴(如历史上的[大觉醒」及其影响)。即使如此,基督徒会发现在读经之时,例如读阿摩司书,还是必然会一再看出追求公义的刻不容缓。

(四)建立在神统治权上的奥秘,已用另一形式显现。神站在执政掌权者的背后,深知执政掌权者时常行恶,最终会追讨其罪。本书十一章将更完整地探讨这一点。

贫穷的种类

雅基的儿子,智者亚古琅以透彻的洞见写道:「使我也不贫穷,也不富足,赐给我需用的饮食。恐怕我饱足不认你,说,耶和华是谁呢?」(箴三十8—9)或许贫穷会在甜腻的歌谣中被称颂,会被虚伪的道学者所赞美,然而赤贫的光景绝不是什么称心的事。

其实,我们对「贫穷」的定义有极大的差异。生活水准低于政府所订定的「贫穷界限」,和饥饿死亡之间就相当不同。此外,在两个生活都刚好低于「贫穷界限」的不同家庭中,也会有相当不同的感受。第一个家庭里,父亲母亲彼此相爱,他们以低廉的薪资做服事主的工作,感觉很能发挥事工果效。在他们简朴(且为租赁)的房子里,特色是充满感恩,他们的孩子会为不知感恩而受训诫,父母并以身教示范神自己如何预备一切。全家会有一同阅读、思考与讨论的时光。当地教会提供精神与情感(有时也有物质)方面的支援,此外他们甚至大胆挑战,看看可以在「天上的银行」投资多少(太六19-21)。我就是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直到我离家上大学(父母当然供不起我读大学,我是凭奖学金和半工半读完成学业),我才知道我的家有多么「贫穷」。

再谈第二个家庭,收入同于前一个家庭,一家五口,一个妈妈、四个小孩,其中三个小孩同母异父,现今没有其中任何一个孩子的父亲与他们同住(虽然常有男人来住几夜或几周)。这个住处由政府提供,但是没有维修,且污秽杂乱。那是在一栋破旧危楼的第十四层公寓,电梯常见故障,楼梯间则充斥着狗屎和尿骚味。他们没有教会的支援,最吸引孩子的社群是街头帮派。接触毒品比接触书容易,而书本也帮不上忙,因为四个孩子差不多几乎都是文盲;这个妈妈从不鼓励孩子读书(毕竟她自己也识不了几个字),而该区的学校也令人引以为耻。母亲嘲讽冷淡的态度固然很容易让人明白个中原因,但是孩子们的凶暴性情也不下于此。

我们很快便明白,在这世上有不同种类的「贫穷」。神知道,无论政府宣告的贫穷界限是什么,以贫穷的字义来说,我并不是在「贫穷」中长大。

我们可以再深入探讨。有时我们省思「基督教神学里的贫穷问题」,却没有看到这[问题」中许多层面显著的现代因素(注1)。根据马克斯主义的分析,会把穷人界定为那些因缺乏权力而经济受剥削的人。有些相关研究在一开始便设定,旧约中的穷人是指没有土地的人。几乎所有的主张都认定贫穷是件恶事,虽然从圣经的观点来说,并非尽皆如此;事实上,有时候比起其他的选择,贫穷反而是更好的呢!但即使我们正确地明白圣经经文的意义,如何把圣经的意义应用于现代生活,一直不是件容易的事。

然而此种警惕并非表示,既然应用于现代生活这么困难,我们从圣经里就学不到什么东西。我们乃是承认在现今世界中,随着贫富差距加大,要把这些问题想得透彻,压力也是愈来愈大了,而这些压力至少也会潜意识地侵蚀清晰的思维。

于是,甘冒过度简化之虞,我们把圣经中展现的贫穷至少分为六类,并试着思索每一类与本书主题的关系。

不幸的穷人

有些人贫穷,是因为不幸的环境。也许是家中负担生计的人患了绝症,日渐衰弱,也许是连年旱灾带来的匮乏,这时我们会想起路得和她的婆婆拿俄米。由于旱灾饥荒,夫死子亡,连续三个悲剧促使拿俄米带着她的寡媳离开摩押地归回犹大地。

在剧变的时代,通常是穷人受苦最深。「富户的财物,是他的坚城,穷人的贫乏,是他的败坏。」(箴十15)

在堕落的世界中,总有人因悲剧而致贫,这时我们再次面对神照管的悬谜,这问题我会在后面讨论。但毫无疑问的,当基督徒观察到这样的贫穷时,他们知道该如何反应。从圣经观点来说,这类贫穷不应该一开始便挑起哲学的思辨,更不可落入自以为义的宿命论,而是应先给予同情和物质支援。「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神宣告,「所以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申十五11)「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你打橄揽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你摘葡萄园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申二十四19一22)在论天计酬的社会里,工价更应尽快地酬付(利十九13)。此外,根据摩西律法,虽然多数人没有做到,但它规定每逢三年要将农产的十分之一分给穷人和利未人(申二十六12);还有每七年田地休耕时,穷人被允许可以藉田地所剩余的出产维生(出二十三10一11)。正因为正直人波阿斯遵守这些律法,路得和拿俄米方得受其惠。

无论神照管人的奥秘有多深邃,因为想不通而撒手不管或醉生梦死,都不是办法。圣经里的神,照祂形像创造我们每一个人,不论贫富。这就是为什么经上说:「戏笑穷人的,是辱没造他的主;幸灾乐祸的,必不免受罚。」(箴十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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