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飞鸿22帖——鲁益师论祷吿

飞鸿22帖——鲁益师论祷吿

作者:鲁益师(C.S.Lewis)译者:黄元林、庞自坚、鲁瑞娟

简介:

这是鲁益师(C. s. Lewis)与多年老友马尔肯(Malcolm)飞鸿往来的22帖书信,为彼此策励,他们选择了「祷告」为讨论的主旋律。

因为是私人书信,许多鲁益师个人在祷告路上血泪斑斑的经历、卓然不群的诚实见解……尽都述诸笔端。无一页论及「如何祷告」,亦无一页不使读者生发向神祷告的飢渴。

第一帖、创新与守旧之间

如果,

每当我开始习惯某一形式,

它就又被改变了,

那我就很难在崇拜上有所长进,

因为没有机会经由建立习惯

而更上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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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同意你的想法。你向来主张我们的书信往来应有些讨论主题。上次我们分别后,书信往来因为没有主题而乏善可陈。大学时代的作法真好,那时我们以书信长篇大论地讨论《理想国》、古典诗的韵律,以及当时新兴的心理学。

没有一样东西较比意见相左的辩论,更能使两地相隔的朋友活现眼前。

祷告——你所建议的主题——常盘据我的思想。我指的是私祷。如果你想谈公祷,那就恕我不能奉陪!除运动外,教会礼仪学是我最无话可说的课题。仅有的一点杂感,就此一次在这信中说完罢了。

身为平信徒,我们应当接受教会所安排的礼拜方式,并且尽力善用之。但如果各教会在礼拜仪式上能恒常与一致的话,我们配合起来就容易得多了。

实际看来,持这样看法的神职人员并不多。他们似乎相信,如果在礼仪上多有变化——例如变化多端的熄灯、点烛;这里加长、那里缩短;今天繁复、明天简化——信徒们会更愿意来教会。不错,任何一位热忱的新牧师总能在自己的教区内,凝聚一小群喜欢这些新玩意的会众。但恐怕大多数人对这些花样会不感兴趣,很多索性脱离教会。留下的,只有默然容忍。

大部分信徒无法接受新的改变,是因为墨守成规吗?我想不是。他们如此保守,背后是有理由的。很多这些所谓的创新,其实只有娱乐价值。而信徒到教会,不是为娱乐。他们去,是去「使用」那场崇拜,或是(若你喜欢这样说)去使崇拜「发生」。每一个崇拜,都是一系列言语和行动的组合,透过这些,我们领圣餐、悔改、代求,或向神倾诉敬慕之心。当我们不再需要注意「礼拜仪式」,也就是说,当我们对礼拜仪式很熟悉,根本不用去想它的时候,它就最能发挥崇拜的功效。若是还在留意脚步、刻意去数点步伐,就还不是在跳舞,乃是在学习跳舞而已。最好的鞋子,就是穿上后根本留意不到它存在的那一双。不再留心眼睛、灯光、印刷、拼字时,我们才能享受阅读之乐。完美的崇拜不会让我们留意到崇拜礼仪,因为我们注意的完全是神。

每一种新东西都会打扰这种对神的专注。它引我们去注意崇拜的礼仪;如此「想着崇拜」跟「崇拜」当然是两回事。问及传说中的圣杯,最重要的问题是「它有何用处?」「把服事活动看成比神明更重要,简直是疯狂的偶像膜拜。」

更坏的是,新东西可能不引导我们注意崇拜仪式,而吸引我们注意崇拜的司礼人员。你知道我的意思。虽然努力排除,但「究竟他又在玩什幺把戏?J这问题会不请自来,硬闯入我们的脑袋,把敬拜之心全然摧毁。难怪有人说:「但愿他们记得,主交给彼得的命令是『喂养我的羊』,不是『以我的老鼠作实验』,更不是『教我的老狗玩新把戏』。」

总结一句,我要求的教会崇拜仪式是划一、恒久。我可以将就适应任何形式的崇拜,只要它不变就好了。但如果每当我开始习惯某一形式时,它就又被改变了;那么,我就很难在崇拜上有所长进,因为没有机会经由「建立习惯」而更上层楼。

或者,那些革新,对我来说似乎只是「品味上」的形式改变,其实却牵涉到重要「教义上」的差别。但不可能全都如此吧!因为如果教义上的差别真的像崇拜仪式差别那么多的话,我们可以下结论说:英国圣公会根本就不存在。无论如何,「礼仪烦燥症」并不是圣公会独有的现象。曾听过罗马天主教徒也有类似对此症的抱怨。

话说从头,对教会的崇拜方式,我们平信徒该做的,是持之忍耐及努力善用。强烈偏好任何一种形式的礼仪,都是「试探」。为教会崇拜方式而分门结党是我的大忌,如果能避免,可能就是在做一件很有益的事了!当牧者各持己见、「各随己意而行」,消失于四面八方的地平线时,如果羊群仍忍耐相守、继续鸣叫,是否最终会把牧人唤回?(英国历代的战争中,有一些胜利不就是由士卒们赢取的吗?不是与将领无干吗?)

至于崇拜所使用的语言(较狭义的崇拜礼仪),问题则有些不同。如果你要一套流行语的礼仪,那么你必然要有一套变异性的礼仪;否则,所谓「流行」,只是虚有其名罢了。「永恒英语」的理想是个荒谬透顶的坚持。没有一个现存的语言是永恒不变的;若有的话,你也可以要求河水停止川流。

必要的改变(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是逐步渐进地出现,而且(对大部分人而言),是不动声息的;这里一点,那里一点;一世纪才淘汰一个过时的字,代之以新字一就如相继问世的莎翁名剧版本中所改动的拼字一样。但情况是如此,现在我们只能接受,如有可能,也要求政府接受一本崭新的公祷书。

如果我们有资格给《公祷书》的改编者一些建议(幸而本人福星高照,没这资格),你会给他们什么建议呢?我的建议恐怕不外乎一些没有助益的警告:「小心,打蛋容易炒蛋难!」

在我们这支离破碎到不忍卒睹的教会中,礼仪中的语言(《公祷书》)是少数仅存的、维系教会合一的元素之一。务要清楚确定修改所带来的好处是巨大而确定的;否则,我们不应随便把旧的丢弃。你能想象出一本新的公祷书,是不会造成教会分裂的吗?

大部分力争修编公祷书的人,都期望修改可以达到两重目的:一是刷新语言以增强易明性,二是改进教义。这两种手术——都是痛苦的,也都是危险的——非得同时进行吗?病人承受得起这样的风险吗?

新公祷书要添加哪些公认的教义?对那些教义的共识又能持续多久?我带着惶恐问这问题。因为不久前曾读到一则报导,有个人似乎主张把旧的公祷书中,一切不合正统弗洛伊德思想的东西都删除。

刷新语言,应该为谁而改?一位我所认识的乡村牧师问他的管堂,他对「忠诚且无区别地(indifferently)秉公行义」(按:公祷书中之句)中的「无区别地」的了解是什么?管堂回答说:「不对一个家伙和另一个家伙有差别待遇。」牧师继续问:「如果把『无区别地』(in differently)这字改成『不偏袒地』(impartially),那你又如何了解?」管堂回答说:「不知道,从来没听过那个字。」这是一个例子,试图改变语言,希望更容易明白其意思。但这改变对那些有识之士来说,毫无意义,因为他们早已明白「无区别地」(indifferently)真正是什么意思;但对那些未受过教育的人来说,同样毫无意义,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不偏袒地」(impartially)>这改变只能帮助会众中>处于两者之间的人,而他们可能只是少数分子。

(按:indifferently的古义是『不偏袒地』,今义是『不关心地』。普通人容易把今义读进这字而对『不关心地秉公行义』觉得费解。但无识之人,今义和古义都不懂,靠拆字推想而得『无区别地』之义,反而接近中古义;在旧公祷书,此乃正意。)但愿那些修改者在开始工作之前,先作好准备工——进行一项长期的、实地的资料搜集,及有关日常生活用语的研究,而不是单凭我们先入为主的假设。有多少学者知道(我偶然得知),当不曾受过教育的人说「非个人的、非位格的」(impersonal)时,其实意思是「非躯体的」?

另外,古旧但还不至于令人费解的字词应如何处理呢?如“Be ye lift up.”(按:Ye为You古字,句法亦古,现代说法是”May you be lifted up.”,「愿你被高举!」)我发觉人们对古字词的反应差异甚大。有人很讨厌这些词句,认为它们令所要表达的意思显得不真实;另些人一不一定是更有学问的——则觉得这些古字词给人一种极神圣的感觉,能激起人的虔敬之情。我们不可能同时讨好这两种人。

我明白修订公祷书是必须的。问题在什么时候是对的时机。依我想,当两种状况出现时就表示时机成熟了:第一是合一感。当全体教会一而不是某一得势小一都觉得要一本新的公祷书以表达其共同的心声。第二是人才的出现。有这样的人出现,他们有极佳的文学表达能力,能创作出好祷文。这要求一种特殊的写作才能,不仅仅是好而已,而且是一种独特的好,以致他们写的祷文能经得起被人反复诵读而仍感人至深。克蓝麦(Cranmer)在神学上或有不足,但他所写的祷文,比起现今许多新起之秀(并以前许多人)的作品还是要好得太多。要说改写时机,我提的两种状况都尚未出现。(按:克蓝麦,Cranmer,1489~1556,英国大主教,于爱德华六世时,负责英国国教主要的改革工作,曾参与《公祷书》之制订,由其制订可见克蓝麦对礼拜仪式的见解,内蕴浓厚的新教精神。)

若不大改修订,作些修补或许是可行的。就我个人而言,我将十分乐意见到「让你的亮光照在人前」这句话从捐献的祷文中被删除。在那情境下,这句话好像是劝勉我们在奉献时要刻意让人看见。

你提到麦考莉《书简》(Rose Macaulay’s Letters),我本想作点回应,但等下次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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