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四种爱

亲情(上)

亲情最具动物性

我从最卑微、涉及面最广的爱谈起。对于这种爱,人的体验与动物的体验差别似乎最小。但我要随即补充一句:我并不因此贬低这种爱的价值。人的某种属性不会因为与动物相同,因而会变得更好或更糟。当我们骂一个人「简直就是禽兽」时,我们并不是说他表现了动物的特征,因为人人都有动物的特征;而是说他在应当表现出人的特征时,却表现了、而且只表现了动物的特征。当我们称某人为「野兽」时,我们通常是指,他的野蛮行为连大多数真正的野兽都不可能做得出来,因为它们不够聪明。

希腊人称这种爱为「storge /ˈstɔːrɡi/」),我在此简单地称之为亲情(Affection)。我的希腊文词典对storge的解释是:「亲情,尤其是父母对子女」,但同时也指子女对父母。毫无疑问,这就是这个词的核心意思,也是这种爱的最初形式。这种爱在我们的脑海中通常呈现出这样一幅画面:母亲为婴儿哺乳;狗妈妈或猫妈妈身边围着一窝幼崽,这些小狗、小猫挤在一起,吱吱乱叫,呜呜低鸣,舔毛、呢喃、吮奶,温暖又舒适,散发着新生命的气息。

这幅画面的重要性在于,它一开始就向我们呈现了某种悖论。婴儿的需求和需求之爱是显而易见的,母亲的给予之爱也是如此,她分娩、哺乳、为婴儿提供保护。但是,从另一方面说,她必须分娩,否则就会死去;她必须哺乳,否则就会疼痛。从这个角度看,母爱也是一种需求之爱。这就是悖论所在:母爱是需求之爱,但她所需求的是给予;母爱是给予之爱,但她需要被需求。这点,我们将会在后面再次谈到。

亲情最没有等级之分、最忽略欣赏之乐

即使在动物的生命中,亲情也远远超出了母子的范围,人类更是如此。这种温馨的舒适和相聚的满足,包括了各种各样的对象,确实是一种最没有等级之分的爱。我们可以预测,这个世界上有些女人很少会有人追求,也有些男人可能不会有多少朋友,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以提供给人的。然而,几乎人人都可以成为亲情的对象,无论是丑陋的、愚蠢的,甚至惹人动怒的,在亲情连接的二者之间,不需要有任何明显的般配。我见过一个低能儿不仅为父母所爱,也为兄弟所爱。亲情忽略了年龄、性别、阶级、教育的障碍,可以存在于一个年轻聪明的大学生和一个年老的护士之间,尽管他们的思想完全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亲情甚至忽略了物种的障碍。我们不但在人与狗之间看到它,更令人惊讶的是,也在猫和狗之间看到它。吉尔伯特·怀特(Gilbert White,英国博物学家)声称,它还存在于一匹马和一只母鸡之间。

有些小说家充分利用了这点。在《项狄传》(英国劳伦斯·斯特恩的小说)中,「我的父亲」和托比叔叔就彼此的兴趣和观点而言,绝不可能走到一起,因为两者是如此地不同,说话不到十分钟就会相互误解。但是,从小说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之间浓厚的亲情。在堂吉诃德与桑丘(塞万提斯小说《堂吉诃德》的主人公与他的侍从)、匹克威克与山姆·韦勒(狄更斯小说《匹克威克外传》中的人物)、狄克·斯威夫勒与候爵夫人(狄更斯小说《老古玩店》中的人物)之间,我们也感受到这种亲情。同样,在《杨柳风》(肯尼斯·格雷厄姆的英国儿童文学)中,尽管作者可能并非有意要表达这点,鼹鼠、老鼠、獾和蟾蜍这四个搭档让人看到,被亲情连结的各方之间,本质上可能存在着惊人的差异。

但亲情也有自己的标准。它的对象必须是自己所熟悉的。有时候我们能够具体指出在哪一天、哪个时刻,自己坠入了情网,或开始了一段新的友谊。但是,我怀疑我们能否具体指出亲情自何时开始。意识到它,也就是意识到它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用「老」字来形容亲情,可谓意味深长。狗对从未伤害过它的陌生人吠叫,却冲着老熟人摇尾,即便他从未给过它任何好处。孩子会爱几乎从不注意他的粗鲁的老园丁,对竭力想赢得他好感的来客却退避三舍。但是,那个园丁一定得是「总是」在那里的老园丁,那个「总是」其实时间并不长,但在孩子的心目中却是无法追忆的久远。

如前所说,亲情是最卑微的爱,从不张扬。人们可能为恋爱、友谊而骄傲,亲情却很谦虚,甚至躲躲闪闪、满面羞涩。有一次,我谈到我们常常在猫和狗之间发现亲情,我的朋友说:「没错,但是我敢说,没有哪一只狗愿意在自己的同类面前承认这点。」对很多人际之间的亲情,这至少可以算得上是一幅很好的漫画。弥尔顿诗歌里的酒神说:「让相貌家常的脸呆在家里吧。」(引自约翰·弥尔顿的《酒神之假面舞会》)亲情的相貌非常朴素,许多感受到它的人也是如此。我们爱他们,并不能证明我们独具慧眼、高雅脱俗,他们对我们的爱也是如此。我前面谈到的欣赏之爱,并不是亲情的基本要素。对于那些只凭亲情与我们维系的人,我们通常要在他们离开或去世后,才会称赞他们。我们认为他们是理所当然的:这种理所当然是对爱情的侮辱,但在亲情中,某种程度上是恰当和适宜的,它符合这种感觉舒适、恬静的本性。亲情若被频繁、大肆地张扬出来,就不再是亲情。公开张扬亲情,犹如搬家时搬出家具,那些家具摆在屋子里很好,在阳光之下却显得破旧、俗气或怪异。亲情几乎是悄悄地渗透或渗入到我们的生活里。与亲情相连的,是朴素的睡衣,私密的事物,柔软的拖鞋,破旧的衣服,从前的笑话,厨房地板上一只昏昏欲睡的狗的尾巴砰砰声,缝纫机的声音,草坪上的一个木偶。

亲情可以渗入别的爱

但我必须马上纠正自己。我现在谈论的亲情,独立于其他的爱。亲情常常独立存在,也常常与其他的爱并存,正如杜松子酒本身是一种酒,但也是多种混调酒的主要成分一样。亲情除了独立作为一种爱之外,还可以渗入其他的爱,将它们全部染上自己的色彩,成为它们日复一日发挥作用的媒介。没有它,其他的爱也许持续不了多久。结交朋友,不等于产生亲情,但是,朋友一旦成为老朋友,他身上先前与友谊无关的一切就会变得熟悉,并且因熟悉而亲切起来。至于爱情,如果不能尽快披上亲情这件朴素的外衣,我想象不出有什么比这更令人不快的体验了。那将是一个最令人不安的情况,要么太天使,要么太动物,或者二者轮流出现;这对于人来说,永远都是既不够大、也不够小。无论是友谊还是爱情,当欣赏之爱躺下蜷身睡着的时候,唯有亲情的自在和平凡环绕着我们,像独处一般自由,但却不会孤独,这些时刻的确是一种独特的魅力。不需要说话,不需要做爱,也许除了拨拨炉火,根本没有任何其他需要。

过去,在大多数场合,亲情、友情和爱情都同样通过亲吻来表达,由此,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出它们之间的混合交织。在今天的英格兰,人们不再用亲吻表达友情,但仍然用它表达亲情和爱情。它完全属于这两者,以致我们现在已经无法分辨究竟是谁借用了谁,或者根本不存在借用的问题。当然,你可以说亲情之吻不同于爱情之吻。没错,但恋人之间的接吻并非都是爱情之吻。此外,这两种爱往往都使用「小语言 little language」或「儿语 baby talk」,这令许多现代人尴尬。使用儿语并非人类独有的现象,洛伦茨教授(Konrad Lorenz,奥地利动物学家,现代行为学的奠基人)告诉我们,寒鸦求偶时,叫声「主要由幼年期使用的音素组成。成年寒鸦保留这些音素,专为求偶之用。」(《所罗门王的戒指》,158页)我们和鸟儿的理由相同。不同的柔情都是柔情,我们重拾所知道的最早的柔情语言,用它来表达新的柔情。

亲情可以萌生欣赏

亲情有一个最不同寻常的副产品,这点我尚未提及。我说过,亲情最主要的不是欣赏之爱,亲情没有等级之分,它可以与最没有前途的人「相处」。但奇怪的是,这个事实意味着它最终可能萌生欣赏,倘若没有亲情,欣赏便不可能产生。我们可能会说,自己选择这些朋友、爱上这个女人,是因为他们具备了种种优点——漂亮、坦诚、善良、机智、智慧等等。这样说并不太错。但那一定是我们喜欢的那种机智、漂亮、善良,这里面有我们个人的喜好。正因为如此,朋友、情侣们才觉得自己是「为彼此而造」。亲情所特有的荣耀在于,它能将那些极不般配、甚至相形见绌的人连结到一起。这些人,倘若命运没有将他们安置在同一个家庭或社区,决不会彼此发生联系。亲情若因此产生——当然也常常不产生——他们的眼睛便开始张开。刚开始,「老某某」可能只是碰巧在那里,渐渐地我开始喜欢上他,不久,就开始发现「这个人有点名堂」。当一个人首次真心地说,虽然他不是「我那种人」,但却「以他自己的方式」是个非常好的人,这是一种解放。我们可能感觉不到对自己的解放,而是觉得只是对别人的宽容和纵容;但实际上,我们已经跨越了一个边界。当我们说「以他自己的方式」时候,意味着我们正在超越自己的喜好,正在学习欣赏良善或智慧本身,而不仅仅是欣赏为了满足自己的口味而调配的良善或智慧。

有人说:「应该让猫和狗一直在一起长大,这样会使它们心胸开阔。」亲情也使我们心胸开阔。在一切自然之爱中,它是最宽容、最不苛求、最广博的。从这个角度看,不管你在外面的世界为自己结交的朋友是如何之多,命运让你在家庭、学校、餐厅、船上、教堂里与之共处的人,都是一个更大的圈子。朋友众多,并不能证明我对人类的优点有广泛的欣赏。如果这样,你还不如说,喜欢自己书房里的所有书籍,证明了我的文学品味广泛。这两种情况的答案都是一样的:「你选择了那些书。你选择了那些朋友。他们当然适合你。」真正广泛的阅读品味在于,它能让一个人在任何一家二手书店外的六便士托盘上找到他需要的书籍。对人类真正广泛的品味也在于,它能在自己每天必须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身上发现可欣赏之处。根据我的经验,是亲情创造了这种品味,教我们首先注意,然后忍受,然后微笑,然后享受,最后欣赏那些「碰巧在那里的人」。他们是为我们而造的吗?感谢神,不是的。他们就是他们自己,比你想象的更加独特,也远比我们想象的更有价值。

亲情是双面刃

现在,我们差不多快要谈到亲情的危险之处了。我说过,亲情从不张扬;圣保罗说,爱(charity)不自夸,不张狂(哥林多前书13:4)。亲情能够爱那些没有魅力的对象;神和祂的圣徒爱不可爱之人。亲情「没有过多的期望」,对过错视而不见,争吵后很快和好如初;同样,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凡事包容(哥林多前书13:4, 7)。亲情开阔了我们的眼界,让我们看到在其他情况下不为我们注意或欣赏的良善;谦卑的圣洁也是如此。如果我们只停留在这些相似之处,可能会被引导相信,这种亲情不仅仅是一种自然之爱,而是在我们心中运行、成全律法的大爱本身。如此看来,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到底还是对的吗?拥有这种爱真的就已经足够了吗?这种「家庭亲情」发展到最好、最充分的状态,与基督徒的生命就是同一回事吗?我认为,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我的意思不仅仅是指,那些小说家的作品有时候让人感到,仿佛他们没有听到过圣经中关于人要「恨」自己的妻子、母亲和自己的生命那段经文(马太福音10:34-39)。那当然都是真的,一切自然之爱都与对神的爱竞争,这是基督徒应该切记的。神是人类的嫉妒最大的竞争对手,终极的对象;神的美,就像戈耳戈(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Gorgon,人看见她就会变成石头)的美那样可怕,在人看来,似乎随时从我这里偷走我的妻子、丈夫或女儿的心。一些不信者对神的仇恨,虽然被伪装为反教权主义(anti-clericalism)或痛恨迷信,实际上是由于这个原因。但是,我现在考虑的不是这种竞争,我们会在后面的章节中讨论这个问题。眼下我们涉及更多的是地上的事。

这些「幸福之家」,到底有多少真正存在呢?更糟糕的是,所有不幸家庭的不幸,都是因为缺乏亲情吗?我相信不是。不幸的家庭中不但可能存在亲情,而且可能是亲情导致了不幸。这种爱的一切特征,几乎都是双面刃,既可以促进幸福,也可以招致不幸。如果任其本身随心所欲地发展,它就会使人生变得黑暗、堕落。对此,「拆穿家」和反感伤主义者虽然没有道出全部的真相,但他们所说的都是真的。

流行艺术用过分甜蜜的歌曲、故作多情的诗歌来表达亲情,几乎都会令人厌恶,这让我们对以上事实可见一斑。它们之所以令人作呕,是因为它们的虚假。它们把机会说成获得幸福、甚至良善的现成配方,从不提示我们必须做些什么,而是暗示,只要让亲情像温暖的淋浴倾泻到我们身上,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亲情的需求会带来误解

我们已经看到,亲情包括需求之爱和给予之爱。我先谈它的需求,即对获得他人亲情的渴望。

在一切对爱的渴望中,这种渴望最容易变得不合理,其中一个理由是显而易见的。我说过,几乎人人都可能成为亲情的对象。没错。不但如此,几乎人人都期望自己成为亲情的对象。在《众生之路》(英国小说家Samuel Butler的自传体讽刺小说)中,脾气暴躁的庞蒂费克斯先生发现儿子不爱自己时,勃然大怒,因为儿子不爱自己的父亲是「有悖天性」。他从未想到要问问自己,自儿子记事之日起,他是否做过一件事、说过一句话,能够激发儿子的爱。同样,在《李尔王》(莎士比亚的悲剧)的开始,主人公被描绘成一个非常不可爱的老人,心中充满了对亲情贪婪的渴望。我不得不引用文学作品的例子,是因为读者你和我生活在不同的社区。你我若是街坊,我们就可以信手从现实生活中取例;不幸的是,这种现象随处可见,其中的究竟不难明白。人人都知道,对于爱情或友情,我们需要付出行动,如果不是为了值得,至少是为了吸引。但是,亲情通常被认为发自天性,与生俱来的,是内置的功能、铺好的地砖、房子里自带的炉灶。我们有权期望获得它,别人若不给予,就是「有悖天性」。

这种假设无疑是对真理的歪曲。有很多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因为我们是哺乳动物,本能为我们提供了至少一定程度、往往是相当高程度的母爱。因为我们是社会性的动物,熟悉的交往提供了一种环境,如果一切顺利,亲情就会在其中萌发并且加强,而不需要它的对象有任何非常闪亮的品质。若有人给予我们亲情,那未必是因为我们有什么优点,我们可能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到它。很多人被亲情所爱,远远超出了他们应得的,从对这个真理的模糊认识中,庞蒂费克斯先生得出了荒谬的结论:「因此,虽然我是不应得的,但我有权得到它。」这就如同我们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争辩说:因为没有人靠功德而获得神的恩典,我没有功德,所以我也有权获得神的恩典。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不存在权利或问题。如果我们和他们基本上都是正常人,我们所拥有的不是「期望的权利」,而是「合理地期望」自己能够被他们所爱。但我们可能不是正常人,可能令人无法忍受。如果这样,「天性」就会与我们作对,因为,同样的亲密条件既可以使亲情成为可能,也可以同样自然地使一种特别难以根除的厌恶成为可能。与相应的亲情一样,这种恨恶也是无法追忆的久远,始终存在,不引人注目,有时几乎无法察觉。歌剧中的齐格菲(瓦格纳的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中的人物)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讨厌起他的矮个子养父,他的举手投足、小声咕哝、烦躁不安无不令他厌恶。和亲情一样,我们也从不知道这种恨意何时滋生,它早就已经存在那里。注意,那个「老」字既可以用来表示亲密,也可以用来表示厌倦的厌恶:「玩他的老把戏」,「用他的老一套」,「同样的老套」等等。

说李尔王缺乏亲情,是没有道理的。就亲情是需求之爱而言,他几乎为之疯狂,他若不以他自己的方式去爱女儿,就绝不会如此迫切地渴望得到她们的爱。最不可爱的父母或孩子,心中也可能充斥着这种贪婪的爱,但它最终只会给本人和其他家庭成员带来痛苦,情况会变得令人窒息。如果有些人已经不讨人喜欢,但却仍然理所当然地要求自己被爱——通过他们明显的伤害感,通过他们大声的或暗含在每个怨愤自怜的眼神和动作中的责备——有意识地使我们产生一种内疚感,为我们过去无法避免、将来也无法停止再犯的错误感到内疚。他们堵塞了自己渴求的泉源。如果我们一时动了恻隐之心,心中泛起一丝亲情的涟漪,他们就会得寸进尺,再次把我们吓得不知所措。当然,这样的人总是渴望得到同一种证据,证明我们爱他们:我们应该加入他们的阵营,倾听并且赞同他们对他人的不满。如果我的儿子真的爱我,他就应该看到他的父亲是多么自私……如果我的哥哥爱我,他就应该和我联手反对我的妹妹……如果你爱我,你就不应该让我受到这样的对待……

自始至终,他们都没有意识到真正的道路。奥维德(Publius Ovidius Naso,罗马诗人)说:「如果你想被爱,自己就要可爱。」虽然这位快乐的老浪子只是说:「如果你想吸引女孩,你就必须有吸引力」,但他的格言却可以有更广泛的应用。在他那个时代,这位不可知论者比庞蒂费克斯先生和李尔王要聪明。

不可爱者贪得无厌的要求有时候会落空,这不足为奇。真正令人奇怪的是,这些要求常常得到满足。有时候,我们会看到一个女人,她的少女时代、青年时代、漫长的成年时代、直至接近老年,都花在照料、服从、安抚、也许还要供养一个吸血鬼似的母亲身上;对这位母亲而言,她的服从、安抚永远都不足够。这种牺牲——对此有两种看法——可能是美丽的,但要求这种牺牲的老妇人却非如此。

亲情的这种「与生俱来 built-in」,或者说「不用客气 unmerited」的特征,就这样引起了可怕的误解。它的随意性和非正式性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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