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四种爱

对于非人类的喜欢和爱(下)

对国家的爱

下面我要谈谈对国家的爱。在这点上,我们无须赘述鲁日蒙的那句名言,众所周知,这种爱一旦变成神明,就会沦为恶魔。有些人甚至开始认为,这种爱从来都是恶魔。但这样一来,他们就必须否定人类一半的伟大诗篇和一半的英雄行为,甚至连基督为耶路撒冷的哀哭也不能保留,因为祂也表现了对自己国家的爱。

我们来限定一下范围,在此我们无须讨论国际伦理。对国家的爱一旦成为恶魔,必然会产生邪恶的行为;但是,更老练的人可能会说,国家之间的行为都是邪恶的。我们只讨论情感本身,希望能将合法与恶魔状态区分开来,但两者都不足以导致一个国家采取行动。因为严格地说,在国际事务中采取行动的是统治者,而不是国家。我只为国民写作,那些国民中恶魔般的爱国主义将使统治者更容易作恶,健康的爱国主义则可能起到阻挡作用。当统治者心术不正时,可能会通过宣传,鼓励我们的情感进入恶魔状态,以确保我们默许他们的邪恶;当统治者心地正直时,则会相反。作为个人,我们应该对自己的爱国情感的健康与否保持警醒,其中一个原因就在这里,这也是我要谈论的内容。

对于爱国主义的表达,最为有力的当推吉卜林(Rudyard Kipling,英国诗人)和切斯特顿(G. K. Chesterton,英国作家)。爱国主义的矛盾性也由此可见一斑。爱国主义若只有一种含义,这两位截然不同的作家就不可能同时都对它予以赞扬。实际上,爱国主义含有很多成分,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组合。

首先,有对家、对我们成长的地方、对曾经是我们的家乡的爱,这个家乡可能有多处,既而有对其邻近地区、类似地区的爱,对过去的相识、熟悉的景物、声音和气息的爱。注意,对我们来说,这最多是指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或北爱尔兰,只有外国人和政治家才会说「不列颠」。吉卜林说「我不爱我的帝国的敌人。」真是虚伪可笑!谁会说我的帝国?伴随着这种乡土之爱的,就是对其生活方式的爱:爱啤酒、茶、篝火、带包厢的火车、不带武装的警察,以及其他一切,爱当地的方言,以及稍次于爱方言的自己的母语。正如切斯特顿所说的,一个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被外国人统治,与不希望自己的房屋被烧毁的原因相似,因为他「甚至无法开始」数算他将失去的一切。

对于这种情感,我们很难找到合理的理由去谴责。正如家庭使我们超越了自我之爱,乡土之爱也使我们超越了家庭之爱。当然,这不是纯粹的仁爱。它的爱邻人,是指爱本地的邻人,而不是耶稣说的邻人。但是,一个人若连自己看到的同乡都不爱,对未曾看到的「人」耶稣就更不太可能爱了。所有自然的感情,包括乡土之爱,都可能与属灵之爱为敌,但也可能是对属灵之爱的预备和模仿,也可以说是在训练属灵肌肉,也许将来神要将其派上更大的用场;正如女人小时候照料洋娃娃,长大了照料孩子一样。也许有一天,你需要弃绝这种爱,剜出你的右眼(马太福音18:9)。但要这样做,你首先必须具备眼睛,没有眼睛、只有一个模糊的「感光」点的受造物,很难理解这节严厉经文的意义。

当然,这种爱国主义没有丝毫的侵略性,它只要求不受干扰,只在保护爱的对象时才会变得好战。任何人只要稍具想象力,这种爱国主义都会激发他对外国人的友好,因为,我若意识不到别人和我一样有权利爱他的家,我怎么可能爱自己的家?一旦你意识到法国人喜欢吃咖啡甜点,就像我们喜欢吃培根和鸡蛋,那就祝福他们,让他们吃好了。我们最不愿意的是让处处变得和自己的家一模一样,家若和别处无异,就不成其为家。

第二种成分是一种特定的对待本国历史的态度。我指的历史是大众想象中的历史——祖辈们的丰功伟绩。记住马拉松;记住滑铁卢;「说着莎士比亚的语言的我们,不自由,毋宁死。」(引自William Wordsworth的诗歌《We Must Be Free or Die》)这种过去,被认为既是一种义务,又是一种保证:我们决不能低于父辈为我们设定的标准,而因为我们是他们的子孙,所以很有希望不会低于那标准。

这种情感的信誉不及纯粹的爱家,每个国家的真实历史都充满着卑劣、甚至可耻的行径。英雄故事若被视为历史的代表,会给人一种错觉,其自身也往往经不起严格的历史考证。因此,以辉煌的过去为基础的爱国主义,是「拆穿家」最佳的攻击对象。随着知识的增长,这种爱国主义要么突然崩溃,转化为幻想破灭后的愤世嫉俗,要么靠故意的无视史实来维持。然而,在许多关键时刻,众多的人显然因为它而表现得异常出色。对这种爱国主义,谁能予以谴责呢?

我认为,一个人有可能从历史形象中获得增强,同时又不至被它欺骗、因而自大。历史形象的危险程度,取决于人们误将它当作、或用它代替严肃系统的历史研究的程度。把故事就当作故事来传诵和接受,它们就是最好的。我的意思不是说,故事只能作为纯粹的虚构来传诵;毕竟,有些故事是真实的。我的意思是,重点应该放在故事本身,放在能够激发想象力的画面、能够增强意志的榜样上。听故事的小学生应该隐约感觉到——虽然无法用言语表达——他正在听传奇故事。让他为那些「赢得帝国的事迹」(指W. H. Fitchett的畅销书《Deeds that Won the Empire》)激动吧——最好是在「课外」。然而,英雄事迹不能与「历史课」混为一谈,也不是对帝国政策的认真分析,更不能为帝国政策的正当性辩护,我们将其区分得越开越好。我小时候有一本书,里面画满了彩色插图,书名叫《我们岛国的故事》。我一直认为这本书的名字很恰当,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教科书。在我看来,向年轻人一板一眼地灌输众所周知是虚假或偏颇的历史,是十分有害的。这些所谓的历史,只不过是把英雄传奇拙劣地伪装成教科书上的事实。如此滋生的爱国主义,一旦持续便会有害,但不会在受过教育的成年人心中维系太久。伴随这种灌输的默认观念,是认为其他国家没有同样的英雄;甚至还可能伴随着一种信念,相信自己可以按字面「继承」一种传统,这无疑是非常蹩脚的生物学。这些几乎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第三个成分,我们有时候称之为爱国主义。

第三个成分不是一种情感,而是一种信念,一种坚定、甚至刻板的信念。持这种信念的人认为,自己的国家长期以来一直明显比其他国家优越,在今日仍然如此,这是一个客观事实。有一次,我很冒昧地问一位宣扬这种爱国主义的老牧师:「可是先生,您不是说,每个民族都认为自己的男性最勇敢、自己的女性最美丽吗?」他非常严肃地回答说:「是的,但是就英格兰而言,这是事实。」——我相信,即使在圣坛上诵读《使徒信经》,他严肃的神情也不过如此。毫无疑问,这种信念并没有将这位朋友变成恶棍——愿他的灵魂在神那里安息——只是将他变成一头极其可爱的老驴子。但是,它可以产生又踢又咬的驴子,发展到极端的地步,会逐渐演变成被基督教和科学同样禁止的流行的种族主义。

这就引出了爱国主义的第四种成分。如果我们的国家真的比其他的国家好得多,它可能会被认为对他们有更高的责任或权利。十九世纪的英国人强烈地意识到这种责任——「白人的负担」(指吉卜林的作品《The White Man’s Burden》),我们所谓的土著是我们监护的对象,我们自封为他们的监护人。这不完全是伪善,我们确实给他们带来了一些好处。但我们习惯于将英格兰寻求建立帝国的动机、或将任何一个年轻人在印度民政部门谋职的动机,标榜为主要是利他主义的,这让世界感到恶心。然而,这里表现的还是优越感最好的一面。一些同样具有优越感的国家,强调的是权利而不是责任。在他们看来,有些外国人是如此地低劣,以致他们有权消灭他们;另有一些外国人只适合为选民劈柴、挑水,那么,最好让他们继续干这些粗活。「猪猡们,识相点!」我并非暗示这两种态度属于同一层次,但两者都同样致命,同样要求自己的势力范围变得「宽而益广」(引自英国爱国歌曲《希望与荣耀之地》的歌词),同样具有这种明显的邪恶特征:只有变得可怕、才能避免可笑。若是没有与印第安人毁约,没有对塔斯马尼亚人(澳大利亚Tasmanians岛原著民)实施灭绝,没有毒气室,没有贝尔森集中营(纳粹德国Belsen集中营),没有阿姆利则惨案(1919年,英国军队在印度旁遮普省的Amritsar屠杀大批印度群众),没有黑棕部队(皇家爱尔兰警队后备队Black and Tans,用于镇压爱尔兰共和军在爱尔兰发动的革命),没有种族隔离,那么,两者的狂妄自大就会是令人捧腹的闹剧。

最后,我们看到,以恶魔形式出现的爱国主义,在不知不觉中否定了自己。切斯特顿援引的吉卜林的两行诗是最好的例证。这对吉卜林颇不公平,对于他这样颠沛流离的人来说,懂得爱家的含义着实不易。但是,孤立起来看,这两行诗可以用来作个总结。这两行诗是:

如果英格兰是英格兰看起来的样子,

我们很快就会放弃她。但她不是!

爱从来不以这种口气说话,这就如同只在孩子保持「很乖」、妻子保持美貌、丈夫功成名时才爱他们一样。有一位希腊人说过,「人爱自己的城邦,不是因为它伟大,乃是因为它属于自己」。一个真正爱国的人会在国家毁灭和堕落时仍然爱它——「英格兰,你纵有千般的过失,我仍爱你」。对他而言,国家「虽破,但仍是自己的」。因为爱国,他可能认为祖国强大而美好,实际并非如此,这种错觉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原谅的。吉卜林诗歌中的士兵却相反。他爱国,是因为他认为祖国强大而美好——因为她的优点而爱她。她像一个运转良好的企业,能够参与其中让他感到自豪。如果她不再这样,情况会怎样呢?答案清楚明了:「我们很快就会放弃她。」当船开始下沉时,他会弃船而去。这种爱国主义出发时战鼓喧天、旌旗飘扬,实际却是在通往维希(Vichy,二战时法国傀儡政府首都)的路上。我们在后面会再次看到这种现象。自然之爱一旦失去约束,不但会伤害其他的爱,自己也不再是原来的爱,甚至根本不是爱。

取代爱国主义的东西更危险

如此看来,爱国主义有许多面孔。那些全盘拒绝它的人似乎没有考虑到,剔除了爱国主义之后,什么肯定会取而代之——这个取代过程已经开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或者可能是永远,各国都将生活在危险之中。统治者必须以某种方式鼓励国民保卫国家,或者至少为此准备。在爱国主义情感已经被摧毁的国家,统治者只能在国际冲突中用纯粹的道德来动员民众。如果人们不愿意为「他们的国家」流血流汗,就必须让他们感到自己是在为正义、文明或全人类付出。这是一个倒退,而不是进步。爱国情感当然不必无视道德。好人需要确信他们国家的事业是正义的,但是,他们作战仍然是为了自己国家的事业,而不是为了正义的事业。我认为这个区别很重要。我可以认为,用武力对付盗贼、保护自己的房子是正当的,这用不着虚伪,也用不着自以为义。但是,如果我假称,自己打青他的眼睛纯粹是出于道德原因,对被盗的房子是我的这一事实完全漠不关心——我会变得难以忍受地虚伪。同样,声称我们支持英格兰,只是因为英格兰的事业是正义的,就像一些中立的堂吉诃德式的人物所说的那样,这些假装同样虚伪。荒谬的言论会导致罪恶:如果我们国家的事业是神的事业,战争就一定是灭绝净尽的战争。于是,极其世俗的东西就被赋予了虚假的超自然色彩。

旧爱国情怀的荣耀在于,虽然它可以使人奋发图强,但它仍然知道自己只是一种情怀。战争不必伪装成圣战,同样可以是英勇的,英雄之死与殉道并没有混淆。令人高兴的是,在战场上如此庄严的情感,在和平时期也可以像所有轻松愉快的爱一样轻描淡写,而且能够自嘲。早期的爱国歌曲一唱起来就令人激动得热泪盈眶,近年的歌曲听起来则更像圣诗。我宁愿每天听激动的《英国掷弹兵》,也不愿听庄严的《希望与荣耀之地》。

请注意,我一直在描述的这种爱及其所有的成分,其对象不限于国家,也可能是学校、军团、家族、班级。我以上所作的分析对它们都同样适用。这种爱的对象还可能是教会、教会中的某一派、修会等团体,它们要求成员付出超自然的情感。这个可怕的话题需要一本书来单独论述,在此说一点就够了。那就是,属天的团体也是属世的团体。我们对后者的纯自然的爱国主义,很容易借用前者超自然的要求,来为自己最可恶的行为辩护。如果真的有人著书论述此话题,那一定是基督教世界对在人类的残忍和背叛中应当承担的那份罪责的彻底忏悔。我们若不公开弃绝自己大部分的过去,就不会赢得「世界」的大量视听。他们为什么要听?我们高呼基督之名,干的却是摩洛(古代迦南人的偶像,以儿童为祭品)的勾当。

也许有人认为,我不应该只字不提人对动物的爱,就结束本章。对动物的爱,放在下章讨论更为合适。不管动物实际上是否低于人类,人似乎从来没有把它们当作低于人类之物来爱,总是考虑到它们的「人格」,不管这个人格是虚是实。所以,人对动物的爱其实是一种亲情,这是下章讨论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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