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传福音与神的主权

第三章、传福音(

三、传福音的动机是什么?

事实上,有两个动机应当时常鼓励我们去传福音。头一个就是爱神并关心神的荣耀;第二个是爱人并关心他们的福益。

(一)头一个动机是根本的,是基要的。人的主要目的就是荣耀神。

圣经上的生活原则乃是:「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十31)人藉着遵守神的话并履行祂显明的旨意去荣耀祂。同样,那第一而且最大的诫命乃是:「当爱主你的神。」(太二十一37以下)我们凭着遵守圣父与圣子的命令去表示我们对他们的爱。主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约十四21)约翰写着说,「我们遵守祂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约壹五3)因此,传福音乃是父与子所命令的活动之一。基督告诉我们说,「这天国的福音,要(马可说『必须』)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太二十四14;可十三10)在主升天前祂吩咐门徒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祂把一个广泛的应许加在这吩咐之上:「我要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9以下)此应许的广泛性就告诉我们这个吩咐的实用是何等宽阔。「直到地极」这短句就清楚地告诉我们,接受此应许的「你们」并不是单指那十一个门徒;此应许也是赐给历史的整个基督教会,这十一个门徒可以说是整个教会的基本教友。因此,这应许也是给我们的,和给他们一样,而且也是一个极大安慰的应许。主赐这应许,为的是安慰那十一个门徒,免得他们对基督所加给他们的普世传福音的工作的范围与困难以为担当不起。如果支取这应许是我们的特权,那么接受这使命乃是我们的责任。十一门徒所负担的工作乃是教会继续不断地工作。如果在一般方面来说:传福音是教会的工作,那么,在特殊方面传福音也是你我的工作。所以,如果我们爱神又想去荣耀祂,我们就必得听从祂的命令去传福音。

此外尚有一点。我们藉传福音去荣耀神,并非是因为传福音是顺服的行动,乃是因为在传福音的工作,我们告诉世人,神为罪人得救所成就的是何等大的事。当神恩典的大作为被人所知的时候,就是神得荣耀的时候。诗篇的作者勉励我们要「称颂祂的名,天天传扬祂的救恩。在列邦中述说祂的荣耀,在万民中述说祂的奇事。」(诗篇九十六2以下)因为一个基督徒,对未悔改人谈到主耶稣基督和祂拯救的大能的时候,就是荣耀神。

(二)第二个使我们百折不挠去传福音的动机,乃是我们对邻舍的爱并渴望我们的同胞得救。

愿意为基督得人的灵魂乃是在凡得救重生之人心中爱的自然立刻流露。主认证了旧约所吩咐的,爱邻舍如同自己。(可十二31;路十27以下)保罗写着说,「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加六10)人们除了需要基督以外,还有什么更大的需要呢?我们向众人所行的善,还有什么比叫人认识基督更大的善事呢?所以我们若果真是爱邻舍如同自己,我们就必定要他们得着我们所宝贵的救恩。这不是一件需要思想,更不是需要辩论的事。当我们看见邻舍需要基督的时候,就立刻在我们心中生出传福音给他们的动力。

谁是我们的邻舍呢?当主对律法师说要爱邻舍如同自己的时候,他就问主这个问题,基督就讲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来回答他。(路十29以下)那故事的教训就是:凡你遇见有所需要的人,那就是你的邻舍;神把他放在那里,因此你可以帮助他;你所要做的事,就是尽你一切所能的(不拘是什么)来满足他的需要,显明你自己是他的邻舍。主对那律法师所说,「你去照样行吧。」祂照样对我们说这话。这原则应用到各项需要,不但是属灵的,也涉及属物质的需要。所以当我们遇见没有信主的人的(因此是面向属灵的死亡)的时候,我们就应当这样把他们看作我们的邻舍,就要自问,我们能作什么叫他们认识基督。

让我们强调说:如果我们知道基督对我们的爱,如果我们的心感觉到主的恩典,救我们脱离死亡与地狱,因此生出感恩之心,那么我们就马上生出一种爱怜心,应当顾念同胞属灵的需要。保罗所以说:「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林后五14)就与这积极性的传福音有关。若基督徒对人灵魂得救漠不关心,劝人信主也是勉勉强强,这乃是一件很可悲而又可耻的事,因为这些人与他们有同样的紧急需要。当安得烈找到基督的时候,他自然就去告诉他的哥哥西门,腓立就赶快将这佳音传给他的朋友拿但业。(约一40以下)不用谁告诉他们去这样作;他们这样作是自然的,自发的,就如一个人得到有关家庭与朋友的新闻,就自然要告诉他们一样。假如我们不能这样自然去作,那么我们里头必是出了毛病:关于这一点,我们要弄得十分清楚。传福音乃是一大特权;既然知道他所最需要知道的,就是基督,在全世界没有比认识基督对他们更有益处,所以将基督的爱告诉给别人,那是最好无比的事。因此我们在个人传福音这方面不当因循退缩。我们应当欢喜快乐去作。当有机会可以对人谈到主耶稣基督的时候,就不当藉词逃避责任。假如我们避免责任,希图逃脱,我们需要面对事实,这样作就是向罪恶撒旦投降。如果怕人以为我们是怪物,是可笑的,或在某团体中不被人欢迎,因此退后,我们就应当在神面前自问:这些事应当不应当拦阻我们去爱邻舍?如果这羞耻是假的羞耻;根本不是羞耻,当我们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不把基督传给他们,乃是骄傲地换装,我们就当追问我们的良心:我们的名誉,抑或人得救,哪样重要呢?当我们在神面前衡量我们生活的时候,我们就不能为这种自欺与胆怯之根而满足。我们需要在神的恩典中为自己羞愧,求神叫我们多多爱祂,多多爱人以致发觉把基督的福音传给别人,乃是容易的,自然而然的乐事。

现在我盼望我们已经明白,当如何重视传福音的责任。传福音并不是主所赐给我们的惟一工作,也不是召我们所有的人都用此同一方法去作的工作。主不是召我们都去作传道;我们不都是有同等的机会或才干去把福音传给那些需要的人。但是我们都有些不可避免的传福音的责任,如果我们避免,我们就是未能爱神爱人。起码来说,我们都能,而且应当为不信的人得救祷告,特别是在我们的家庭里,在朋友当中,和日常所接触的人。然后我们必要注意每日情形,看有传福音的机会,妥为利用。有进取心,肯往前去作,乃是爱的冲动。如果你爱某人,你总是在想,你能为他做什么最好的事,最能讨他欢喜的,而且藉着你为他所设计的事而给他的喜乐,就是你的喜乐。如果我们爱神(圣父、圣子、圣灵)报答三位一体的神为我们所成就的,我们就当集合所有的推动力与进取精神去尽量荣耀神──如此行的主要办法之一就是设法传福音,遵守神的吩咐,在到处使人作主的门徒。照样,如果我们爱邻舍,我们就应当自动地去寻找方法叫他们得到好处。叫他得好处的最好方法就是叫他认识基督。这样,如果我们爱神,爱邻舍,我们就必得传福音,而且我们在传福音尚要有进取心我们不应当存着勉强的态度问,在这方面我们应作多少?就好像传福音是令人讨厌的,难担的重担。我们不应当提心掉胆地寻问,在传福音的工作上最低限度要出多少力才能满足神的心。我们乃是急切地问,而且在祷告上要有诚实的表现,就是在向人传扬基督上我们能出多少力;一旦有机会,我们就当专心一致,全力以赴,去传福音。

此外还有一点要说的,免得我们所论述的为人误用。总也不可忘记,在传福音上的进取心乃是出于爱的进取心;这进取心是从真正想要得的人,并真正关心别人幸福而生出来的,对别人表示真正的尊重,对人们表示真正的友情。人有时会在讲台与个人布道上遇见占奸取巧的传福音的热心,这很不名誉而又危险的,所说的不名誉是因为这种热心既不出于爱与关心,也不愿意真帮助人,不过是出于骄傲,自欺,企图治服他人的快感。所的说危险,是因为这种热心在听众的心理上予以猛烈地打击,可能对敏感的人有很大的损害。如果以心来驱使并约束我们传福音的工作,我们就以不同的态度来接近人,如果我们真正顾念他们。如果我们真是敬畏神,爱神,那么我们就以荣耀神,尊敬人的方法来向他们传基督,我们就不能侵犯他们的人格,或剥削他们的弱点,或故意去蹂躏他们的情感。我们所要作的,就是把我们所宝贵的与他们分享,对他们表示真正的友情与关心。不拘我们对他们所讲的真理是如何激烈,怎样叫他们受打击,在我们与人谈道上无论是在讲台上,抑或私人接触,都当一路表示这种友情与关心。

存布尔(C. G. Trumbull)写了一本很出名的论个人布道的书,题目为「活捉人」。第三章中,著者告诉我们他的先父在个人布道上为自己定的规则。兹引述如下:「每当我与别人谈道要选题目的时候,我总是选基督为题目,因此我可以知道他的需要,如果可能,就想法满足他的需要」。在这里的论句是:「每当我与别人谈道要选题目的时候。」第一、这就会令我们想到个人传福音,正如与一般人交接一样,应当客气。第二、这令我们想到个人传福音,应当以友情为根基。如果你还未能以友情来对待人同他发生关系,在此关系中,他以为你是尊敬他,关心于他,拿他当人看待,并不是把他看作某种「案例」,你还不能与人谈道,有些人你在五分钟之内就能同他建立关系,然而有些人需要几个月。但是原则总是一个。与别人亲切地谈到主耶稣基督的这个权利需要得到的,用什么方法得到呢?那就是感化他,叫他知道你是他的朋友,真正关心他的幸福。因此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味留客长谈,干涉别人的私事,厚颜无耻地坚持解说属神的事,勉强挽留急要离去的生人──这些都是个性太强,说话絮叨之人,以个人布道之名,来放纵的行为,这是最笨拙的个人布道,应当取消这种布道,最好称之为缺少人情的布道!其实,这种粗鲁行为是羞辱神的;而且也令人生出反感,叫人对基督存成见,说信耶稣的人怎么这样令人讨厌。真正的个人布道是付价最高,因为这要求我们和别人建立真正的个人关系。我们要诚实地跟人作朋友,如果我们跟别人的关系进展到了一个程度,那时我们才能对他们谈到基督,才能对他们谈到他们灵魂的需要,方能避免粗鲁与侵犯。如果你愿意作个人布道工作,(我盼望你这样作,你也应当这样作)那么你就应当祷告,求主给你同别人作朋友的恩赐。真正友善的精神,乃是一个人爱人如己的惟一标记。

四、传福音应该用什么方式和方法?

今日关于传福音(布道)的方法,在福音派的团体中意见各有不同。有批评开布道会,有的赞成。这种布道在英美教会中已成标准定型,是为人所周知的,因为有其特殊性。为了那些对基督教的道理不太注意的人,或从来不到基督教会的人,为了吸引他们的注意,就把布道会弄得有声有色,特别兴旺活泼。一起都按照所计划的去产生一种温暖,幽默和快乐的气氛。布道会总是有好多音乐的节目─唱诗班、独唱、短歌、令人兴奋的诗歌。在诗歌的选择上和所用的见证上都特别注重基督徒的经验。在布道会结束前请求听众表示决志,然后随以个人接触,对表示决志者给以进一步的指导。

对这种布道会所加的主要批评──暂时不论这些批评是否完全确当──如下。他们的又说又笑,滑头滑脑的样子,显为不敬。给听众以娱乐的企图是趋向减低神的尊严,排除崇拜的精神,使人生出藐视创造之主的思想;况且,这是对有可能性归主者(慕道友)在教会(就是以后要加入的)中,为平常主日崇拜最劣的准备。在见证中提及基督徒的经验似乎有不可避免的迷人性,这在牧师方面来说乃是不负责任,并且关于何为基督徒这一方面也给予一虚伪而空幻的印象。从事拖长时间,勉强人决志,故意用甘美的音乐,挑动人的情绪,企图产生「悔改」,那简直是心理学与感情上的剧变,根本不是属灵的悔罪与新生。在此种布道会中不可避免的特点,就是请求人决志信主,这决志包括些什么,有何代价,往往没有作适当的指示,这种请求不啻一大骗局。藉多数人入教,来断定这种布道会正当的愿望,或许鼓励布道人与助理者,试图迫使人在尚未明了决志归主究竟为何以前,就经过这种动作;但用此方法所产生出来的悔改者,往好处说来证明是一种奇迹,往坏处说乃是假造,结果使人心对福音刚硬。批评者认为,将来传福音的方法,要彻底脱离这种传道的行动,要另谋新途径(或者说是恢复在此种布道会成为标准以前的那个旧方法),就是地方个体教会为传福音的单位,而不是以联合教会为中心,布道会乃在地方教会的崇拜中,换句话说,地方教会礼拜就是继续不断地从事于传福音的聚会。

一般的回答是这样,以上所说的那些缺点,虽然是实在的弊端,但这标准型的布道会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往往是避免了。这样的聚会在过去已经证明它的用途;经验已显示出来神用这布道会;所以目前没有弃绝这些布道会的充份理由。既因许多教会都未能负起传福音的责任,所以举开这样的布道会,正是向无数的男男女女传扬福音的唯一良机。因此目前的布道会是应当保留的,不该放弃,所需要的只不过是改良其现有的弊端。

这辩论要继续下去,有增无减。我现在并不想加入此论战之中,我乃是要随在后面,加以观察。我要提出一项主要的原则,用以来领导我们评定这些布道法以及其他可实行的布道法。

这主要原则是什么呢?兹述之如下:

正如我们以上所看过的,传福音乃是以一种交通行动,存心是要人悔改。所以归根结底来说,传福音只有一个方法:即解释并应用基督的福音。相信与悔改是归正内所包含的两个互相补充的要素,二者是因对福音的反应而生出来的。保罗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新英语圣经(New English Bible)是这样增译的:「信心是为信息所唤起的,这唤起信心的信息是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7

再说,传福音的唯一主动者,就是主耶稣基督。是基督自己藉着圣灵叫祂的仆人忠实地讲解福音,并以能力、有效地来应用福音;正如是基督自己藉着祂的圣灵开导人的心去接受福音,吸引他们得救归向自己一样。(路二十四45;徒十六14;约十二32)保罗说到他为一福音使者的成就,乃是「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什么都不敢提,只提祂藉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路十五:18以下)自从奥古斯丁以来,常有人说基督乃是福音圣礼真正使者,人的纪念行动只不过是祂的手而已。我们应当知道这同样基要的真理,那就是基督乃福音圣道的真正使者,传道人或见证活动不过是祂的口。

让我们详细解说一下。我们需要把我们所有的布道方案──我们的国内外宣教事工联合布道大会,讲道、谈话与见证;我们的大聚会,小聚会,个人的谈道;发散福音单张,所借出书籍,为传福音所写出的信笺──都要重新检讨一下,并且按照下列的问题来指问每一项目:

这个传扬基督的方法能否给人一个印象把福音算作从神而来的话?能否转离他们对人的注意和一切属人的事,而专一仰望神和祂的真理?抑或这种布道法的倾向是叫人注意神为信息的根源与权威,反而注意人,注意传信息者的表演?这方法是将福音当作人的意思,传道人的得意物,抑或是神的启示,就是传道人自己也当在此启示前肃然起敬?这种传扬基督的方法是人为的聪明伶俐和技巧吗?因此就要高举人吗?抑或表现传道人爽直无伪,不矫揉造作,他唯一所开心的就是传扬信息,他无暇,根本也不愿意人家注意他自己,如果可能,他就愿意遮掉自己,把自己隐藏起来,躲在他的信息之后,唯恐人们应当在他所代表的全能之主面前谦虚下拜时,反而去赞羡他,恭维他吗?

再有,这种传扬基督的方法能在人心中推进,抑或妨碍圣灵的工作呢?这方法是澄清所传信息的意义呢,抑或使信息晦暗不明,仅限于一些敬虔的专门术语和独断性的教条?这方法是令人彻底想到神,想到他们与神的关系吗?抑或完全注重情感而窒息了思想呢?是激动人的心呢?抑或令人麻木不仁?这种传扬基督的方法是企图用情感来感动人呢?抑或是用真理来感动人?当然情感是没有什么错的;一个人归主了,但没有情感,那是一件怪事;错误的乃是专门向人的情感下工夫,一味玩弄人的情感,叫人的情感受苦,而不教悔人的心思。

再者:我们要问,这种传扬基督能把福音的要道传递给人吗?不只是一部份,乃是全部的──例如有关创造主及其要求,关于我们自己为有罪、失丧与绝望的罪人,需要重生,关于降世为人神儿子为罪而死,又活着为赦免罪人,并把他们带到神面前。抑或似乎在这一点上有缺陷,传的是半真理,令人对于那些重要的事一知半解,而又要求他急促地相信悔改,根本没有给人讲清楚要为什么事悔改,或他们应当信什么?

我们再要问,这种传扬基督能把福音的应用传达给人吗?不只是一部份,乃是全部的──例如召人看见自己并认识自己的真面目,就如神看见他,认识他一样,那就是人乃是一犯罪的受害者,有极大的需要,而且由此而生出来的,就是与神发生错误的关系,也面临悔改接受基督为救主和主的牺牲与结果。抑或似乎在这一点上有缺陷,并掩饰一些缺点,论到福音所要求的,只给一适切的,曲解的印象?例如,这种传扬基督是令人毫不觉得他们在信主之后马上要有当尽的义务吗?抑或叫他们以为他们所作的就是信靠基督为负罪者,并没有体会到他们还要否舍己,让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这种错误我们可以称之为相信主义)抑或令人以为他们能否作的就是奉献自己给基督,以基督为主,并没有体会到他们也必须接受祂为救主(我们称此错误为决志上策主义)?在此我们需要注意,在属灵方面来说,一个人的良心受到感动,但对福音有错谬的反应,因而采取一种有缺陷的宗教习惯,这比一个人根本对福音没有反应更危险,假如你把一个税吏变作一个法利赛人,你就使他的情形不但没有进步,反而更糟糕。

我们再问,这种传扬基督的方法,能有助于适当严肃的方式来传达福音真理吗?是使人觉得他们真是面临生死的问题?能令他们觉得神之伟大,自己的罪大恶极,有急切的需要,并基督的洪恩吗?能帮助他们体会到,落到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吗?抑或这种传扬基督是如此轻松的、偶然的、惬意的与兴高采烈,以致使听众相信耶稣只不过是在人生中的坎坷时扶一把而已,很难觉得福音乃是有严重后果的一件事?一个人若用这种方法来传福音,这是极其羞辱神,真正损害人,藐视福音,减轻福音的价值。这并不是说当我们谈到属灵之事的时候,就挂上极其严肃的面孔;其实这是再轻薄不过的,这使听众成为假冒伪善的人。所需要的是这个:当我们传基督的时候,应当时常祈祷,求神把祂的伟大与荣耀,并与祂有交通的喜乐,以及离弃神永远下地狱的可怕等思想,放在听众的心中;然后求神叫我们能诚实地,直接地去讲正如我们对这些事所感觉到的。这样我们才真算传福音,而且也真是严肃地去传。

我们必须藉着问这些问题来试验,并且如果必要时,来改善我们的布道法。原则是:最后的布道法,就是把福音传得最完全的布道法。给福音是从神而来的,并由此而生出的生死问题作清楚的见证,这是完全的布道法。把基督和祂的十字架的福音讲解的极其圆满透彻,并极正确而严重应用这福音的话(道,)单独地针对他们个人的情形发言,这才是完全的布道法。在每种情形中最好的布道法是,你我自己必须要发掘出来。一切有关布道法之辩论,必须依照此原则来决定。目前就说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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