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游子吟——永恒在召唤

七、选择

杰出的剑桥大学学者魏思科(Canon Westcott)的话,可以作为这一章的小结:「实际上,把所有的证据集合起来,我们大可以说,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比基督复活有更充分、又更多样的证据。除非你先存成见,认为这一定是假的,不然,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使我们认为祂复活缺乏证据。」19

复活的证据是如此充分、确凿,但有的人仍不信耶稣的复活。原因何在呢?我个人以为,那些对耶稣复活的事经过深入、详尽的研究、了解后,仍不相信复活的人,并不是证据不足使他们不能相信,而是由于理性、意志和道德的原因,他们不愿意相信。道德层面将在以后的章节里论及,这里只探讨一下有关理性和意志的原因。

有人认为耶稣从死里复活不符合科学,纯属无稽之谈,因而根本不重视复活的证据。这种态度本身恰恰不是科学的态度。法兰士(R. T. France)在《认识主基督》(Jesus The Radical)中指出:「如果你认为,任何凭我们已有的知识,至少在原则上不能用自然科学解释的事情,都不可能发生的话,那么你已经采取了一条不合科学的思想途径,就是在没有任何其他可能解释的时候,拒绝证据所清楚指出的结论。」20我们学自然科学的人都有很多事与愿违的经历。在研究前我们有一套假说、设想,但实验的结果与我们的设想不合时,于是我们怀疑结果是否有误。但如果反复实验都得到同样的结果时,我们只好接受这些结果,开始考虑如何修正、甚至推翻我们原先的假设,以合理地解释实验资料。如果仅仅因为不喜欢资料可能导致的结论,而置实验资料于不顾,依旧坚持自己的假想,那么,我们就失去了作为一个自然科学家的起码品格。对耶稣的复活一事所应持的态度也是一样的。再说,耶稣死而复活的真伪是无法用自然科学逻辑来验证的。我在第一章已谈到一些关于科学与神的关系(在第五章〈现代科学和基督教信仰〉中还将详细讨论)。自然科学是研究宇宙的自然规律的;所有的受造之物(包括人类)都须伏在自然律之下。但作为自然律的制定者、维护者的神,当然是超越其上的。祂可以按祂所创造的自然律办事,也可以不按其律行事,这是完全顺理成章的。如果耶稣也受限于死人不能复活的自然律,祂就不是神,而是与我们无异的人了。神自己宣称:「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么」(创18:14)?耶稣也明确地对门徒说过:「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10:27)。道成肉身的耶稣是人也是神,祂有超然的来踪去迹,是理所当然的。祂的出生顺乎自然,祂的成胎却是超然的;祂的死是自然的,祂的复活却是超然的。正是超自然的童女生子、死而复活,充分显明耶稣是神的儿子。

基督教信仰是有许多事实为依据的。孟沃伟(John W. Montgomery)说:「基督教不必靠神学,单靠历史考证就能成立。」21所以,基督教信仰并不排斥理性思辩。然而,信仰是超越理性的。信心是理性与信仰的桥樑。只有在理性的基础上,借着信心飞跃,才能确立信仰。离开信心,只凭理性是不能认识神的。耶稣的复活虽然已有极充分的事实依据,但毕竟不像数学、物理公式那样得到绝对的证明,因为多数人没有亲眼见过复活的耶稣。所以,人们必须在充分证据的基础上,踏出信心的一步,才能接受复活的真理。可是,很多人企图用理性代替信心,以为只要证据充分就能信。事实是,离开信心,信仰就无从谈起。对耶稣行的同一神迹,人们的反映却完全不一样:有人信祂是神,有人不信,还有人诬告祂。耶稣复活后,要门徒到加利利见祂。「十一个门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了耶稣就拜祂;然而还有人疑惑」(太28:16-17)。见到了复活的主,仍然疑惑!痛哉!惜哉!哀哉!法兰士(R. T. France)说得好:「当历史的证据需要一种超然的解释时,我们就面临一个十分困难棘手的抉择,就像耶稣所行的神迹,以及祂神迹性的诞生所带给我们的问题一样。就是这个基本的抉择,将拥有信心的人与世俗的思想划分开来。」22

法兰士还指出:「从雅典的哲学家到今日的世俗思想家,一直有许许多多的人拒绝相信耶稣的确从死里复活。不是因为证据不够(它们已经够明确了),只是对有些人而言,再多再好的证据都无法让他们愿意照着耶稣所要求的,重新调整他们的世界观」23大卫华生(C. K. David Watson)说过:「很多人告诉我,他们不信的原因,是他们不想信。」24尼采(F. Nietzsche)也坦陈:「我们反对基督教不是因为论证的理由,而是一个好恶的选择。」25是的,你如果接受了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事实,你就可以接受《圣经》中的一切神迹。你就必能放弃无神论,把神引入这个世界。那么,宇宙就变得有目的、有意义,人从哪里来、将到哪里去,也就有了明确的答案。这样,你就必须彻底地重估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这岂止仅是「调整」,简直是大破大立、脱胎换骨!而这正是许多人不能面对的事。认识自己进而否定自己,是十分困难和痛苦的。可是,只有修正错误才能把握真理。我们应该有在事实面前降服、在真理面前低头的勇气,应该有按认定的真理重新塑造自己的决心和毅力。无论是科学的追求者还是信仰的探索者,诚实、公允、执着、坚韧都是必备的品格。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又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11:25-26)。我们愿意自觉地经历痛苦、磨炼而踏上永生之道呢,还是甘心昏昏然、舒舒服服地坠入永远沉沦呢?这是一个永生和永死的根本选择。耶稣一直将这项选择放在我们面前,无人能回避。祂一生的所作所为是如此,祂的复活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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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Josh McDowell著,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Campus Crusade for Christ, California, USA, 1972. 韩伟等译,《铁证待判》,美国:更新传道会,1990,页320。

Charles Colson著,Kingdoms in Conflict.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Michigan, USA, 1987. 陈咏编译,《当代基督教与政治》),台北,校园书房,1992,页44。

同1,页112。

同1,页114,引自William F. Albright,  The Elimination of King “So”, The Bulletin of the American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 No. 171. Oct., 1963, p.113.

同1,页260,引自Robert M. Horn, The Book Speaks for Itself. Downers Grove, IL 69515 InterVarsity Press, 1970, p. 424-426.

同1,页265,引自,Fenton John Anthony Hort and Brooke Foss Westcott. The New Testament in the Original Greek. Vol.i, New York, 1881, p.53-54.

同1,页265,引文同4,页106.

同1,页264,引自Gleason Archer, A Survey of the Old Testament. Chicago: Moody Press, 1964, p.6, 22.

同1,页259,引文同注5,页427-428.

J. R. W. Scott著,Basic Christianity. InterVarsity Press, England, 1958. 谢志伟译,《真理的寻索》,香港:福音证主协会,1990,页41。

诺特(H. W. Knott),《名人字典》,Dictionary of American Biography, Vol. vii, New York, 1937.

同1,页262-263,引自Frederic G. Kenyon, The Bible and Modern Scholarship. John Murray, London, 1948, p.28-30.

同1,页261,引文同5,页425.

Frank Morison, Who Moved The Stone. Faber & Faber LTD., London, 1962. 胡务实译,《历史性的大审判》,香港:福音证主协会,1980年。

同1,页265,引文同6,页55-56.

John W. Montgomery著,History and Christianity. InterVarsity Press, Illinois, 1965. 陈咏译,《历史与基督教》,台北:校园团契,1977,页3。

同15,页34。

C. K. David Watson著,My God Is Real. The Church Pastoral Aid Society. 张妙怡译,《光明的挑战》,香港:证道出版社,1974,页41。

Paul E. Little著,Know Why You Believe. InterVarsity Christian Fellowship of USA, 詹正义、区秀芳译,《你为何要信》,香港:福音证主协会,1992,页55。

R. T. France, Jesus The Radical. InterVarsity Press, 1989. 黄吴期馨译,《认识主基督》,台北:校园书房,1990,页170-171。

同15,页4。

同19,页170。

同19,页171。

同17,页96。

同2,页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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