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斯托得-使徒行传

c.“升天”这事迹的永久价值是什么?

前面我们讨论过这在众目睽睽下发生的“升天”事迹对使徒的影响;但它对于我们又有什么意义呢?若我们要给予这问题一个彻底的答案,我们必须结合新约作者的各种教导,包括以下这些:希伯来书所形容的、我们那位至高的大祭司,他完整的献祭以及持续的代求;约翰所解释的、有关人子如何得荣耀的教导;保罗所强调的、耶稣的宇宙性之主权;和诗篇一一O篇1节所预言又被后人接受及引用的、人子的最后胜利——那时,他的敌人要成为他的脚凳。但是,路加所关心的却不是这些真理。要明白路加在述说“升天”的事迹时所关注的,我们需要特别留意那两个站在他们(使徒)旁边,身穿白衣的人。路加称他们为“人”,因为这是他们出现的形态,但他们放光的衣服及说话时带有权柄的神态却显示,他们其实是天使。在他的福音书中,路加在他的叙述中记录,天使如何在几次重要的时刻中出现。他们宣告并参与耶稣的出生35。根据某些文献所记载,一位天使出现于客西马尼园中,为他加力36。及后,“有两个人站在旁边,衣服放光”(后来我们知道他们是天使),向妇女们宣告他的复活37。天使曾经在福音书中屡次出现,因此现在他们再出现,并且向使徒解释耶稣升天的事,是很自然的。他们问使徒一个锐利的问题:加利利人哪!你们为什么站着望天呢?(11a节)。在第10和11节中,“望天”或“仰望天堂”(AV、RSV)出现了四次;它的重复的出现,尤其是天使说这话时所显出责备的口吻,强烈地凸显一点:使徒不应该只懂得遥望天际。为什么呢?天使道出两个原因:

第一,耶稣会再来。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11b节)。其中的含义是:他们单单遥望天际并不会使他再来。他离去了,他们一定要让他离去;他会按照他自己的时间、以同样的形式再来。我们要十分小心地留意天使的保证:他要再来。但是,我们也要谨慎地诠释houtos(这位同样的耶稣)及houtós(以同样的形态)。我们不应该勉强地解释,将主的再来看成一出倒转的电影,或是认为他会回到橄榄山上的同一个地点,并穿着同一件衣服。我们只有容让经文去解释经文时,才能洞察“升天”与“再来”之间的相同和相异之处。“这位同样的耶稣”当然表示说,他的再来是个人的;永生之子仍然拥有他荣耀的人性及身体。而“同样的形态”则表示,他的来临同样是众人可以见到的,而且是荣耀的。他们曾经看见他离去;他们也将要看见他再来。路加这样记载:耶稣自己曾经这样说:“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云降临。”38那将他接去,叫使徒看不见他的云彩(一9),那在变形山上遮盖他及他三位亲密之使徒的云彩39,那在整本旧约圣经中都代表耶和华之荣耀同在的云彩,将要成为他再来时所乘坐的凯旋车辆,正如它是他离去时所乘坐的凯旋车辆一样。

但是,在他的离去与再来之间也有重要的分别。虽然他的再临是个人的,但却不像他升天那样,只有十一个使徒看见。当他再来时,“众目要看见他”40。他离去时是独自一人,但当他再来时,千万的群众,包括人及天使,要成为他的随员41。再者,他的复临并不会限于一个地方(“他在那里!”或是“他在这儿!”)而是,“好像闪电,从天这边一闪,直照到天那边。”42

第二,正如天使暗示的,直到基督再来,使徒必须继续作见证,因为那是他们的使命。主的命令是要使徒去到地极,但他们却凝望天际。这两者之间有着基本的差异。他们应该关心的是地,而不是天。主给他们的呼召是成为见证人,而不是望天者。他们应该培育的异象应该是向外的、以怜悯的心去接触一个失落的、需要他的世界;而不是向上的、以怀旧的心去思念一个把耶稣接去的天空。对我们来说也是一样。对于天堂及它的住客的好奇心、对于预言及其应验的猜测、对“日期、时候”的痴迷——这些事物都叫我们走偏了,叫我们不将注意力集中于神交付给我们的使命上。基督要亲自降临,他的再临是可见的、荣耀的。关于这一点我们早已得到保证。其他的细节,我们往后才知道也不迟。目前,我们仍然有工作要完成,我们要靠着圣灵的能力去完成它。

要医治这毫无益处的属灵“望天”毛病,最佳的方法是掌握基督的历史神学观,明白神计划里面事件发生的次序。第一,耶稣回到天上(升天)。第二,圣灵降临(五旬节)。第三,教会出去作见证(使命)。第四,耶稣将再来(复临)。每当我们忘记这些事件中的其中一件,或是将事件的次序颠倒了,混乱便产生。我们尤其需要记得的,是在升天与复临之间、在耶稣的出现与消失之间,是一段不知长度的时间,这段时间所充满的,是教会在世界每一个角落,藉着圣灵所赐的能力去为他作见证。我们需要听到天使所暗示的信息:“你们看见他离去。你们将要看见他再来。但在那个去与来之间却必定有另一位。圣灵一定会来,而你们一定要去——为基督的缘故,进入世界。”现在回顾,我想我们可以说使徒犯了两个相对的错误,而这两个错误都需要被纠正。第一,他们期望得到政治权力(以色列国的复兴)。第二,他们一直在凝望天际(仍然念念不忘天上的耶稣)。两样都是梦幻。第一项是政治家的错误,他梦想在世上建立乌托邦。第二项是敬虔主义者的错误,他满脑子充满着的是天堂的祝福。第一个异象太过属世,第二个异象则过于属灵。我在这里指出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之间的其中一个相同之处,不知道是否有点勉强:正如在福音书的开始,耶稣在犹大地的旷野中拒绝了错误的目标和方法,同样地,在使徒行传的开始,在五旬节前,使徒也要拒绝错误的行动主义以及错误的敬虔主义。取代错误行动和错谬敬虔,并且补救这些不当行径的,是(无论在那时代或现在)藉着圣灵的能力去为耶稣作见证;这行动包含了履行在地上的责任以及恃凭属天的能力。

3.他们祈求圣灵降临(一12~14)

有一座山,名叫橄榄山,—–进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间楼房;在那里有彼得、约翰、雅各、安得烈、腓力、多马、巴多罗买、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奋锐党的西门,和雅各的儿子(或作兄弟)犹大。这些人同着几个妇人,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并耶稣的弟兄,都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12~14)

他们回到耶路撒冷的路程只有一公里(按照安息日的规定,他们不可能走多过这样的路)。走这段路不会超过十五分钟。路加告诉我们他们如何度过五旬节前的十天。在他的福音书中,他说“他们常在殿里称颂神”43;在使徒行传中,他说他们在住的地方“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14节)。这是一个健康的组合:在殿中恒常的祈祷、在家中殷切的祷告。路加并没有告诉我们,他们所住的楼房,是否那间耶稣与他的十二门徒共度最后一夜的、“摆设整齐的—–大楼”44;或是后来许多耶路撒冷教会的成员聚集祈祷(徒十二12)的、马利亚(称呼马可约翰之母亲)的家;或是另外一个房间。但他有告诉我们的,是他们的祈祷有两个特点。加尔文评论说,这两个特点是“真正的祷告的两项要点:他们坚持下去;他们同心合意”45。我会调换它们的次序,由后者说起。

a.他们同心合意的祷告

聚集在一起祷告的是哪些人呢?路加说:“约有一百二十名。”(15节)马学而教授解释,路加提到“一百二十”这数,是因为“在犹太人的律法,最少要有一百二十个男人才能组成一个自立的议会”;因此,当时的门徒已有足够的数目去“成立一个新的群体”46。另外一些人在这数目中找到象征:圣经中有十二族和十二门徒,因此“十二”自然成为教会的象征,而10×12等于120,如启示录中的144,000人的12x12x1000。还有另外一些人认为120只是整个信仰群体中的一部分而已,因为在主显现的其中一次,就已经有“五百多弟兄”看见复活的主”,虽然,这事很可能发生于加利利。无论如何,那一百二十人一定包括仍然活着的十一位使徒。路加把他们的名字列出来(13节),正如他在他的福音书中所做的48。这名单是一样的,除了少许的出入外。例如,内圈的四位(在福音书中以两对弟兄的姿态出现)是:“西门和安得烈、雅各和约翰”;在使徒行传中,他们的排列是:彼得、约翰、雅各和安得烈。路加把后来成为领袖的排在榜首,并且将亲兄弟分开,好像是要表示:在基督里一个崭新的手足关系已代替了过去的亲属关系(见16节,“弟兄们—–”)。跟着的那两对也被重新安排,虽然其中的原因并不明显。在福音书中,路加写道:“腓力、巴多罗买、马太、多马”49;在使徒行传,他却说:腓力和多马、巴多罗买和马太。其他使徒则一样,当然,卖主的犹大不再榜上有名了。

除了十一个使徒外,路加也提到一些妇女(14节),大概是指抹大拉的马利亚、约亚拿(她的丈夫是希律的家宰)及苏撒拿——路加在他的福音书50中提到她们三位时,说她们“用自己的财物供给他们(耶稣及十二门徒)”;另外可能还有“雅各的母亲马利亚”、其他发现空坟墓51的妇女,以及复活主向她们显现的人52。然后,与其他人分别出来、被安置于一个特别尊荣位置的,是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路加在他的福音书开头两章描述了她在耶稣出生的事件中所扮演的独特角色;另外,路加也提到他的弟兄(14节),在耶稣传道的早期,他们并不相信他53,但他们现在却被列于这一百二十位信徒之间——可能是因为耶稣私下向他们其中一个(雅各)54显现的缘故。

这些人(使徒们、妇女、耶稣和母亲和兄弟、以及其他人,加起来一百二十人)同心合意恒切祷告。“合意”的原文是homothy-madon。这是路加最喜欢的其中一个字,他共用了十次,但在新约其他地方,只用过一次。它的意思可以是:门徒聚在一起,或是他们在做同一件事,即是祷告;但这字后来也用来形容同心的祷告(四24)和同心的决定(十五25),以致这里的“合意”不单指聚在一起或做同一件事,更是指他们在祷告的事情上达致共识。他们“同一心志、同一目的、同一动力地祈祷”(BAGD)。

b.他们的祷告是恒切的

同心—–恒切(proskartereó)这动词的意思是:在一切的事情上“殷勤”及“坚忍”。路加后来用这动词去形容两个行动:一、刚信主的人“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二42);二、使徒决定要以祈祷和传道为优先(六4)。在这里他指的是信徒们恒久不放弃地祷告,正如保罗在不同的场合中所说的一样55。

毫无疑问的,这个同心合意和恒久坚持的基础,是耶稣的命令及应许。他曾应承他们,很快便会差遣圣灵(一4、5、8)。他曾命令他们要等候他来,然后开始作见证。在这里我们学习到一个功课:神的应许不会叫我们的祷告变得多余和不必要。相反的,他的应许叫我们知道:我们的祷告是有根据的,也让我们相信:他会听我们的祈祷。

4.他们以马提亚代替犹大,作为第十二个使徒一15~26)

那时,有许多人聚会,约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说:“弟兄们!圣灵藉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分。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住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都知道这事,所以按着他们那里的话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因为诗篇上写着,说:“愿他的住处,变为荒场,无人在内居住;又说:愿别人得他的职分。

所以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于是选举两个人,就是那叫作巴撒巴,又称呼犹士都的约瑟,和马提亚。众人就祷告说:“主啊,你知道万人的心,求你从这两个人中,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叫他得这使徒的位分;这位分犹大已经丢弃,往自己的地方去了。”于是众人为他们摇签,摇出马提亚来;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15~26)

在记述了主如何差遣使徒去为他作见证、主如何升天、门徒如何恒切祷告后,路加还记录了一件事,然后才描写五旬节的事迹。这事发生“在那些日子”(“在那些日子”这短句相当模糊,大概是指“主的升天”与“五旬节”之间的任何一个时间),而这事本身是拣选另外一个使徒去代替犹大。在下面,我们将讨论:拣选新使徒的需要(犹大的背叛和死亡)、拣选新使徒的根据(圣经预言的应验),和拣选的结果(马提亚)。

a.犹大之死(一18~19)

第18、19节看来不像是彼得讲道中的一部分,因为这两节经文跟他的思路不一致。再者,彼得是一个说亚兰文的人,而且他在向一群说亚兰文的人说话,他并不需要翻译Akeldama(19节)这个字。但是,因为路加是写给外邦读者的,所以他有需要解释这字的意思。因此,对于这两节经文,最好的诠释是:它们是路加的注释,为了使他的读者明白犹大死时的情况。这是RSV、NEB及NIV的观点。

路加毫不保留地称犹大卖耶稣这一桩行为为作恶(adikia,18节)的工价:其他的版本把adikia翻译成“无耻”(JBP)、“邪恶”(NEB),或是一桩“犯罪的行为”(JB)。可是,有些人却对他表示同情,因为他的角色早已被预言,因此也是(一般认为)被预定的。但其实并不是这样。加尔文本身是一个非常强调神主权的神学家,但他却写道:“我们不能说,在犹大身上所发生的事早已被预言,因此而认为不应该责怪他。不对,因为他所做的并不是预言的驱使,而是因他心里的邪念所致。”56

在四本福音书中,只有马太记录了发生在犹大身上的事5,而他和路加所用的材料好像是源自不同的传统。但他们所记载的,并不如一些人说得那样迥异,而绝对不是韩森(R.P.C.Hanson)所说的:“不可能两个记载同时是真确的。”58马太和路加都说犹大死时很悲惨,都说他用自己得到的钱(三十块钱)买了一块田地,都说那块田地叫作“血田”。不同之处包括他如何死、谁买那块田地,及为什么那地称为“血田”。

第一,犹大是怎样死的。马太说他自杀:他“出去吊死了。”59路加却说他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第18b节)。起码自奥古斯丁(Augustine)以来,一直有人尝试解释这两个记载的分别。我们绝对可以假设:在他吊死自己以后,他的尸体仆倒(这是prēnes一般的意思),即是说绳子断了,或是树枝断了;或是:膨胀(这是prēnēs的另一个含义;BAGD认为“从语言学的角度看,这〔解释〕是可能的”,参照RSV边注、JBP)。此外,我们还可以假设:无论他的身体是仆倒或是膨胀,它一定是破裂开来。

第二个要解决的问题是:谁买了那块田地?马太说当时犹大感到非常懊悔,他尝试将银钱归还给祭司,但是(当他们拒绝接受时),他便将银钱丢在殿里,然后离去。他继续说,祭司把钱拾起,用它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但另一方面,路加却说: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第18a节)。如此说来,究竟是祭司买了那块田,抑或是犹大买的?我想我们可以回答说,他们两方都有份买那块田;这是合理的;进行买卖的是祭司,但他们用来买田的钱却是犹大的。艾德轩(Edersheim)写道:“从法律的角度看,那些钱仍然是犹大的,而且是由他决定,用那笔钱来买了那块著名的“窑户的田地””60。

第三,为什么所买的田地会被称为“血田”呢?马太的回答是:因它是以“血价”买来的61,路加没有提出任何明显的原因,但却暗示说因为犹大的血洒在那里。明显的,对于那地如何会被称为“血田”,不同的传统产生了不同的说法(这是常见的),因此不同的人因着不同的理由而叫它作“血田”。

我想这样一个结论是公允的:这些独立的、对于犹大如何死的记载并不是不能共存;另外,我想我们也可以接受亚历山大所说的:“没有一个英国或美国的陪审团会毫不犹疑地认为,这两个记载是完全一致的。”62

b.圣经预言的应验(一15~17、20)

以另外一个使徒取代犹大这一事,它的根据是旧约圣经。这是彼得的信念,他这样向其他的信徒解释:弟兄们,圣灵藉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第16节)。我们必须记得,根据路加所说,复活的主不但将圣经的话打开在门徒的面前,而且也打开门徒的心,叫他们明白经上的话63。因这缘故,自从主复活之后,他们开始掌握到,旧约圣经如何预言弥赛亚的受苦及得荣耀、他的被拒绝和管治。此外,经过耶稣的解释及启迪后,他们在等待的五十天中一定会在圣经中寻求更多的亮光。我们知道,在后来,有许多人编制及流传了不同的、为弥赛亚作见证的系列。这过程很可能在主的复活后便马上开始。

彼得继而引用两首诗(诗篇六十九及一O九篇)。第一首解释事情如何发生(犹大的背叛及死亡),而第二首则记述他们应该要做什么(以别人取代他)。在新约圣经中,诗篇曾被引用于耶稣身上有五次之多。在这首诗中,一位无辜的受害者形容他的敌人如何无故地憎恨及羞辱他(诗六十九4),以及他如何为神的殿心里焦急(诗六十九9)。这两节经文都在约翰福音中引用过:第4节是耶稣自己引用的64,而第9节则由他的门徒引用65;此外,保罗曾引用过这诗篇两次,都是指着耶稣说的6。在诗篇结束时(诗六十九24),诗人祈祷,求神的审判临到这些邪恶及不肯悔改的人身上。彼得将这经文个人化了,并将它应用在犹大身上;在犹大身上,神的审判的确临到:愿他的住处变为荒场,无人在内居住(第20a节)。诗篇一O九篇是类似的。它所描写的也是“邪恶及诡诈的人”,他们也是无故地憎恨、毁谤及攻击作者。然后作者特别挑出其中一人,可能是党首,然后祈求神的审判临到他身上(诗一O九8):愿别人得他的职分(第20b节)。这一节经文也是龙景匿博士称为的“被普遍接纳的、类似人物的释经原则”(exegetical principle of analogous subject),彼得将它应用在犹大身上。

对彼得及其他信徒来说,这两段经文似乎已是足够的指引,让他们知道,犹大需要被别人取代。可能还有另外一个因素。这因素路加在他的福音书中提过68,就是说:耶稣将十二使徒等同于以色列的十二族。假如早期教会被接纳为直接秉承、甚至是应验旧约以色列的群体,那么,以色列国的开创者之数目不可能减少。几年后,当雅各去世时,教会并不认为要取代他,因为他并没有背叛主,反之,他至死忠心(十二1~2)。

c.选择马提亚(一21~26)

彼得提出,要拣选第十二个使徒代替犹大(21~22节)。他这建议表示他对使徒的职分有深切的认识。关于使徒的职分这观念,前面一章已经稍微提过。

第一,使徒的职分(第25节,这使徒的职分——这是NIV对diakonia及apostole的翻译)就是要“为他的复活作见证”(第22b节,RSV)。很早以前,他的复活已被认为是神对他的人格及工作的肯定,而路加形容说:“使徒大有能力,见证耶稣复活”(徒四33;参十三30~31)。

第二,一个人能够成为使徒,其中的条件是曾经见证过主的复活;而使徒的使命就是要为主的复活作见证(如二32,三15,十40~42)。见过复活的主是使徒不可或缺的条件,因这缘故,保罗后来也加入了使徒的行列69。这最基本的十二个门徒的责任,是要维护有关耶稣的真正传统,因此要成为犹大的代替,除了曾目睹耶稣的复活外,还需要更多的资格。彼得解释说,他必须是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常与我们作伴(21~22节;参十39,十三31)。因为这缘故,我不能同意摩根(CampbellMorgan)以及在他之前的人的看法;他写道:“拣选马提亚这行动是错误的—–。他是一个好人,但却不是补充这位置的正确人选—–我认为保罗应该与十二使徒同列,我相信他是神所拣选去填补这空缺的人。”70虽然保罗很明显是路加的英雄,但他却从来没有说过拣选马提亚是一个错误。此外,保罗也不完全合乎彼得所列出的所有条件。

第三,使徒们都是由主耶稣他自己选立的。选立最初的十二使徒的是他自己”。因此,也必须由他来拣选代替犹大的那人(第21节)。没错,拣选第十二个使徒的责任是交付在一百二十名信徒的手中(第21节),但他们所做的,是在众人中筛选出数个可能的候选人,然后再提名两个,就是约瑟(他希伯来的名字是巴撒巴,而拉丁名字是犹士都)及马提亚。对于他们二人,我们一无所知,虽然优西比乌(Eusebius)说他们都是七十门徒中的两个。然后他们向那位他们称为主的耶稣祷告(他们称耶稣为那位“知道万人的心”的(kardiagnōstēs)(路加后来也用这个字来形容神)”,然后请他显示,他在这二人中间已经选择了哪一位(第24节)。然后他们摇签(第26节),这是在旧约圣经中被认可的一种寻求神的旨意的方法3,但在圣灵降临之后就好像不再被采用了74。马提亚被拣选,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

在这事情上他们是怎样寻得神的旨意呢?若我们仔细的去探究其中的因素,我们会学到一些功课。第一,有来自圣经总体的引导:必须要找一个人代替犹大(16~21节)。跟着,他们使用自己的常识去推断:假若代替犹大的那人要承担使徒的职分,那么他应该也拥有同样的资格,包括亲自目睹过耶稣的生活及工作,以及是由耶稣亲自选召。这样的强而有力的推断使他们作出提名约瑟及马提亚的决定。第三,他们向主祷告。虽然耶稣已离去,但藉着祷告,仍然可以到达他面前;此外,使徒们也明白,他知道万人的心,而他们却没有这种能力。最后,他们摇签,表示他们相信耶稣必定会将他的心意显明。除了第四个因素(因为神已将圣灵赐给我们),其余三个因素(圣经、常识及祷告)是一个健全的组合;就是在今天,我们仍然相信,藉着这三个途径,我们可以从神那里得蒙指引。

现在一切都准备好,迎接五旬节的来临。使徒已蒙基督的差遣并目睹过他的升天。使徒的队伍又再次完整,准备好作他的被拣选的见证人。只差一件事:圣灵还未曾来到。虽然犹大所留空的位置已被马提亚填补,但耶稣所留空的位置仍然未由圣灵来填补。因此,当我们来到路加的使徒行传第一章之结尾时,我们看见一百二十个信徒在耶路撒冷等待、同心合意地恒切祷告,并且整装待发:一旦基督的应许得着应验,他们便马上可以将他的命令付诸实行。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