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治死信徒身上的罪

第九章、治死罪的具体指导方针(一)

上文论述了治死罪的总原则,接下来我要论述的主要是,在灵魂意识到搅扰人的情欲或恶习之后,指引治死罪的具体指导方针。

肆、治死罪的具体指导方针

接着的第一部分是预备工作,剩下的部分是这个工作本身。第一部分是:

一、思想你的情欲伴随着哪些危险的征兆

思想你的情欲是否伴随着哪些危险的征兆——它是否有任何致命的标志;如果有,就必须使用非同寻常的治疗手段;一般的治死罪的方式无法成功。

你会说:“当内住的情欲拼命出现时,这些危险的征兆和标志到底是什么?”我可以说出其中一些:

1.积习难改:如果它已经长期腐蚀你的心,如果你容忍它住在你里面并且日益强大,而不试图对抗并治死它,不医治它长期带给你的创伤,你的病状就很危险了。你是否长久容让世俗的物欲、野心、贪婪吞没了你的其他职责,也就是你应该借以与神保持恒久相交的职责?还是多日让不洁、自负、愚蠢和邪恶的想像玷污了你的心?你的情欲已经有了很危险的症状。就如同大卫所说的:“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发臭流脓”(诗三十八5)。当某个情欲长期占据你的心的时候,你的心就会腐蚀、化脓、腐烂,它会将灵魂带到糟糕透顶的状态之中。在这种情形下,一般的方法就无法达到治死罪的效果;无论那是什么情欲,它会用尽一切手段潜入灵魂的所有机能中,且让情感安于其陪伴。它让思想和良心逐渐习惯于它的存在,不会以为它是陌生的事物而受到惊吓,反而因为习惯了就不再畏惧;是的,它用这样的方法可以达到它的目的,因为它可以来去自如而不会引起任何注意,就好像约瑟指着法老的性命起誓时的情形一样(创四十二15~16)。除非用一些非同寻常的方法,否则这样的人没有理由期待他的后半生会平安。

首先,他如何能分辨这到底是长期居住的、未被治死的情欲,还是罪的权势——后者不会发生在一个重生的人身上?其次,当他看到罪久已盘踞,并且久经变迁依然伴随着他,他如何能够确信罪到底是会一直伴随着他,还是会停止骚乱、引诱?也许灵魂已经经历过不同寻常的怜悯和痛苦,以至于灵魂无法忽视那些如此明显的罪;也许灵魂已经捱过了很多次风暴,也经历了神在话语中所给的各式各样的恩赐;那是否就能够证明,按照指示、诉诸于房产证来驱逐一个房客就是一件容易的事呢?被忽略的旧伤口往往是致命的,是非常危险的。内住的恶习在长期舒适的环境中会逐渐锈坏,且变得难以去除。情欲就像这样一个房客,尽管你费尽时间和心思,它也不是那么容易除去。因为它自身永远不会灭亡,所以,如果不每天治死它,它就会变得越来越强大。

2.内心悄悄地请求支持自己,容让情欲的持久存在,以保持内心平安,而不是积极地在福音中去治死罪,这是内心恶习的另外一个危险征兆。有若干方式可以做到这点。在这里,我想讲讲其中的几个:

(1)在思想的时候,如果一个人所思想的尽都是罪,而不是思想如何去毁灭罪,他就会搜刮肚肠来证明自己处于很好的状态,而不是去抵挡罪与情欲,如此,他就与情欲、罪相处甚好。

一个人搜集他与神之间的经历,在脑海里回忆、收集、思想、尝试,并且改进它们,这本是一件极好的事——这是所有圣徒都持守的职责,也是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所称赞的。圣经记载大卫的工作,当他“扪心自问”的时候,他回忆主以往的慈爱(诗七十七6~12)。这是保罗要我们持守的职责(林后十三5)。正因为它本身是好的,所以,在适当的时候——当试炼或试探来临的时候,或是内心因罪不安的时候——它的美好就得到增益,正如所罗门所说的,好像金苹果在银网子里(箴二十五11)。但是,现在若为了另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说服良心——而这样做,就是爱罪的心所想出的孤注一掷的诡计。当一个人的良心对付他的时候,当神为他内心罪恶的病症而责备他的时候,如果他这时没有用基督的宝血使自己的罪得到赦免,没有借着基督的灵治死他的罪,而是轻易地用自己拥有或自认为拥有的这些证据来释放自己,以便从神加在他颈上的轭逃脱出来,这个时候,他的情况是很危险的,他的伤很难治愈。例如,犹太人在良心的折磨下,在我们救主令人知罪的讲道中,用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作为证据,认为神会接受他们,并以此来支持他们一切可憎的邪恶,直到他们完全毁灭。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个人对自我的祝福,他认为,他“虽然行事心里顽梗”,因某个缘故,他还是应该得着平安(申二十九19)。他迷恋罪,低估了来自于神的平安和爱的所有美善滋味,把这一切包藏在自我祝福的框架中。这样的人明显表现出一种倾向,即只要他有能够保有逃脱“将来的忿怒”(太三7)的所谓希望,那他就乐意在世上不结果子,他认为,即使他离神无限远,他最终也不会与神分离。对于这样的心,还能指望什么呢?

(2)一个人若把恩典和怜悯应用到未被治死的罪上,或不是真心想要治死这罪,这欺骗就会持续下去。这是心迷恋于罪而被缠绕的标志。一个人在他心里有秘密的想法,就像乃缦进临门庙敬拜时的那些想法——“我要在其他所有的事上与神同行,但是唯有一件事,愿耶和华饶恕你仆人”(王下五18)——这个时候,他的境况是令人悲伤的。事实上,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人若为了这个目的,而利用怜悯来放纵自己犯任何罪,这都与基督徒的真诚完全不符,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伪君子的标志,是把“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犹4),虽然我对此深信不疑,但是因为撒旦的诡计和他们自己持久的不信,神的子民自己或许有时会陷入被罪欺骗的网罗中,不然保罗也绝不会如此小心地提醒他们对抗它(罗六1~2)。事实上,因为这个缘故,没有什么会比属肉体的推理更自然而然地高涨、壮大。肉体会因为恩典的缘故,还有其他一切所谓的怜悯,要急切地放纵自己。它随时准备好要抓住它们,扭曲它们,来达成自己堕落的目的。这样,将怜悯应用于还没有竭力治死的罪,就是利用福音来达成肉体的目的。

诡诈的心有时会使用这些和其他许多方式和花招,来支持它自身令人讨厌的东西。当一个人的内心暗藏对罪的迷恋的时候,尽管他的意志不会全部置身其中,但是他会意志薄弱地倾向罪,如果不是出于这样或那样的考虑,他就会放纵自己的心,用其他方式释放自己,而不是通过治死罪,或在基督的宝血中得到赦免。这个人的“伤发臭流脓”(诗三十八5),如果没有快速的解救,他就会来到死亡的门口。

3.罪通过引诱,频繁而成功地获得意志的同意,是另外一个危险的症状。我的意思是:当罪得到意志某种程度的欣然同意,尽管从表面看它没有犯罪,而事实上,它已获得了成功。一个人可能基于外在的考虑,而没有随从罪,也就是到雅各书所说的“罪既长成”的那个程度(雅一14~15),也不至于做出犯罪的行动,然而,无论如何,犯罪的意愿却实在是产生了;如此,在我看来,它已经成功了。如果任何情欲都可以在一个人的灵魂中所向披靡,那他的情况可能是很糟糕,而且他很有可能是尚未重生的,他的状况根本不可能好,而是非常危险;而这与上面所说的状况的区别就在于是出于意志的选择还是不闻不问,因为不闻不问本身也是一种选择。当我们在本应警醒小心之处,却反而不闻不问时,这种不闻不问就无法与随后的主动选择分开;尽管人们并非主动选择,也非下定决心要不闻不问或疏忽,但如果他们选择的事是会使得他们如此的,那就等同于他们选择了不闻不问,因为他们选择了导致不闻不问的原因。

人不要低估他们自己内心的邪恶,因为在很大程度上,他们似乎对他们赞同的事情感到讶异;这是因着他们疏于鉴察内心,才会产生这样的讶异。

4.当人只用争论或惩罚来纠正他的罪的时候,这就是罪已经大大占据了他的意志的标志,他的内心充满了盈余的邪恶(雅一21)。这样的人在他的内心一点都不会对抗罪和情欲的引诱,反而害怕在人群中羞愧或是害怕神罚他下地狱;如果他犯罪不会受到惩罚,他就会下定决心犯罪;这与常常犯罪的人有什么不同吗?我认为没有任何不同。那些属基督的,会顺从福音的原则而行,拥有基督的死亡、神的爱,认识到罪的可憎本质,珍惜与神相交的宝贵,深深地憎恶罪的本身。他们对抗罪的任何诱惑,对抗情欲在他们心中的一切工作、努力和为自己开脱。约瑟也是如此行的,他说:“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我那良善而满有慈爱的神)呢?”(创三十九9)。保罗说:“基督的爱激励我们”(林后五14),“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林后七1)。但是,如果一个人在情欲的权势之下,以至于除了律法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用来对抗情欲的了,如果他不能用福音为武器来对抗它,而只能用律法——地狱和审判——为武器来对付它,很明显的是,罪已经占据并征服了他的意志和情感。

这样的人已经抛弃了使人更新之恩典的行为,只是因着还有遏制的恩典存在,他才免于毁灭;因此,他从恩典中坠落了,又回到了律法的权势之下。人们弃掉基督那容易、轻省的轭和规则,转向律法的铁轭之下,难道他们这样做仅仅是出于对情欲的沉溺,而不也是对基督的一种极大的挑衅吗?

也问问你自己:当你受到罪的驱使要明确自己的立场——你要么服侍罪,听从它的命令,以至于变成愚蠢的人,就像进入战场的马一样;要么你就去迎头抗击它,去战胜它——时,你会对你自己的灵魂说什么?你会对自己迫切地说些什么?是否只是“地狱是这条路的终点;报复会与我见面,会搜寻到我”?现在是时候看看你自己了;罪伏在门前(创四7)。保罗表示罪不应该统治信徒,主要的论据在于他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如果你与罪的争夺都是出于律法的缘故,遵循律法的原则和动机,你有什么确据说罪不会统治你,直到将你带至毁灭?

要知道,你若这样做的话,你受到的保护不会持续多久。如果你的情欲已经迫使你离开更为强大的福音堡垒,它就会很快地攻克这个堡垒。福音的帮助和保护手段,比你的敌人要强大千百倍;但是,你若自愿放弃它们,就不要以为它们会解救你。除非你速速地离开这一景况,否则你害怕的东西会追上你,这是毫无疑问的。若不以福音的原则为是,律法的动机也无能为力。

5.你因自己的情欲,受到某种程度上的打击,或至少受到一些管教性的惩罚,以至于让你觉得不安,这是另外一个危险的征兆。我毫不怀疑,有些时候,神确实会将那些属祂的人留在情欲或罪的权势之下,这是为要纠正他们先时所犯的罪、疏忽,以及愚蠢。因此,教会会抱怨,“你为何—–使我们心里刚硬、不敬畏你呢?”(赛六十三17)。没有人会怀疑,这是神对付还未重生的人的方式。然而,一个人如何知道,因他的恶习,神管教的手正在搅扰他?

回答:省察你的心和你的行为。在你被你现在不断抱怨的这个罪缠住之前,你灵魂的状态与光景如何呢?你是否忽略了你的职责?你是否生活无度?你对于还没有悔改的罪是否有罪恶感?神可能会容许一个新的罪到来,也会差来新的患难,这样你就会记起一个旧的罪。

在你领受到神显著的怜悯、保护、释放时,你是否并没有用这些恩典来改善自己,也没有为这些而感谢神?你曾否经受任何患难,却并未努力查验神在其中指定的目的呢?神满有恩慈地护佑你,你曾否寻找过机会在你的世代中来荣耀神?你所在的世界充满了试探,你是否曾让自己被这世界和其中的人模塑?

如果你发现这些是你自己一直所处的状态,你就该清醒了,并且呼求神;你正在一场愤怒的暴风雨中熟睡。

6.当你的情欲已经抵挡了神对付罪的特定手段时。圣经这样描述这个光景:“因他贪婪的罪孽,我就发怒击打他;我向他掩面发怒,他却仍然随心背道”(赛五十七17)。神通过不同的方式——包括患难和丢弃——来对付他们肆虐的情欲;但是他们完全抗拒它们。这是一个可悲的情景,只有神至高无上主权的恩典(正如神在下一节经文中表达的)才能消除它,没有人能保证自己可以承担这样的痛苦。在神运筹的适时安排中,神常常会对付一个人,对他心中的邪恶说话;正如约瑟的哥哥把约瑟卖到埃及的时候,神就是这样对付他们的。这样做可以使一个人反思他的罪,并且为着这个特殊的罪审判自己。神用这个方法提醒他,让他注意到他所处的危险、患难、麻烦、疾病。一个人在读神话语的时候,有时候一些话语会扎他的心,让他反省自己现在的光景。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听到神的话语被传讲——祂对于知罪、归信,以及造就人的伟大命令——神就那样对付人。神经常用祂的话语如剑一般刺入人的心,直接打到他们心中所热爱的情欲,使罪人震惊,让他参与到治死罪的工作中,离弃心中的邪恶。

如果他的情欲占据了他的心,促使他想要断开与神之间的这些联系,把神的这些慈绳爱索抛弃——如果这情欲使他放弃所信的,又回到了旧有的样式,希望能如此治愈情欲所受的创伤——灵魂就处于一种可悲的光景。伴随着这种心态的邪恶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对处于此种状况之人的每一个警告,都是无法估量的怜悯;然而,他是多么轻视那借着它们来帮助他对付敌人的神啊!神有无尽的忍耐,祂不离弃这样的人,但祂也在怒中起誓说,他断不可进入祂的安息(参:来四3)!

这些以及其他的许多证据都表明,如果情欲没有被治死,是非常危险的。正如我们的救主这样描述邪恶的灵:“至于这一类的鬼,若不祷告、禁食,他就不出来”(太十七21);对于这种情欲,我也是这样的看法。普通的治死罪的工作不能成就;必须用特殊的方法。

这就是第一个具体的指导方针:要思想你与之抗争的情欲或罪,看看它是否出现了这些危险征兆中的任何一个。

在我继续论述之前,我必须顺便给你一个警告,以免你会因之前所说的而迷惑。虽然以上我所说的恶事可能会发生在真信徒的身上,但是,任何一个犯下恶事的人不要就此下结论说自己是真信徒。这些恶事是信徒可能会遇到、掉入的陷阱,但并不是这些事让人成为信徒的。大卫曾经通奸,一个人可能会因为自己也通奸,就因这些迹象而下结论说自己是信徒,认为这些是撒旦和罪在信徒心中的邪恶。

罗马书第七章描述了重生的人。重生的人会思想其中所论及他的阴暗面,思想他还未为之悔改而更新的部分,思想罪存留在他里面的权势与暴力。若一个人发现自己内心有和罗马书第七章所描述的类似光景,只因为这样就下结论说他是个重生的人,他就会被自己的推断欺骗。这就好像你争辩说:智慧人可能会生病受伤,甚至做一些愚蠢的事;因此,每一个生病受伤、做愚蠢事的人都是智慧人。或者,就像一个愚蠢、丑陋的人,听说一个漂亮的人有一个记号或伤疤,就因为他自己有伤疤、痣、瑕疵而下结论说他自己也很漂亮。如果你有证据表明自己是信徒,这些证据必须是属于那些能使人成为信徒的东西。凡是有这些东西的人,可以安全地下结论说:“如果我是信徒,那我就是罪人中的罪魁。”然而,如果有人罪大恶极,那他必须找到其他的证据,否则就不要指望得享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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