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基督教爱观研究

四、佳泊与十字架神学

保罗对爱佳泊观念发展的最重要贡献就是他在爱佳泊观和一般所谓「十字架神学」之间建立起的内在关系。基督的十字架毋庸置疑就是保罗证道的核心。他尽心竭力的目标就是「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二2)。他知道自己受差遣要传耶稣的福音。但对于他来说,福音不是别的,正是基督十字架的信息。他谨慎避免所有搅扰与混淆,「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因为」,他接着」说,「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上帝」的大能」(林前一17~18)。保罗就是以这种态度刻意与其他派系鼎足而立。他说:「犹太人是要神迹,希腊人是求智慧,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基督总为上帝的大能,上帝的智慧」(林前一22节以下)。保罗之所以这么重视十字架的原因在于,他深信十字架就是基督徒与上帝之间新关系的决定性要素,正如律法曾经是他成为基督徒前与上帝之间关系的决定性要素。然而,恪守律法的道路无法与上帝建立真正的关系,而他过去曾误以为真。现在上帝亲自在律法以外展开一条与上帝团契的道路:以被钉十字架的基督为称义祭(罗三20以下,25)。因此,保罗的福音必须对抗律法并脱离其捆绑。对保罗来说,与上帝的团契不再是律法上的关系。唯一的关键在于这是否是爱的关系。

既然十字架对保罗至关重要,那么,爱观必然也在保罗思想中占有同样的重要性。尤其在他提到上帝和上帝对我们的态度时,爱就显然成为焦点。即使保罗没有像约翰一样直接认定上帝就是爱,不过他的立场却是一样的。保罗直截了当称上帝是「〔圣〕爱的上帝」(林后十三11),又称凡彰显出爱佳泊的基督徒都「蒙上帝的教训」(帖前四9)。

如果我们到目前还认为保罗传道有两个重点:十字架和爱,那就完全误解他的立场了。十字架和爱不是两个并驾齐驱,各自独立又相互分离。相反地,保罗整个思想的特征在于,基督的十字架和上帝的爱乃一体。认为保罗把爱观与十字架神学联系在一起的看法太短浅了。对保罗来说,爱佳泊和十字架神学就是同一件事情。没有基督的十字架就绝对无法明白上帝的爱,也无法认识其精义;反之,没有上帝的爱佳泊,基督就不会走上十字架的道路。正如保罗自己所说,他已经打定主意,「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同样,他也不知道别的爱,只知道那与基督十字不可分离的爱。如果想要严谨的勾勒保罗的爱观,藉此凸显其特质,那么,最恰当的称呼莫过于十字架的爱佳泊。

在保罗所写关于十字架与爱佳泊之间关联的许多经文中,我们先察看其中以「十字架的爱佳泊」为主题最重要、最经典的一处,那就是罗五6~10节:「因为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上帝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与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这处经文中有四重点值得留意。

第一:若问何为爱佳泊,所得到的答案就是基督的十字架。各卷符类福音以各式各样的方式描绘爱佳泊观,而保罗的描述可说是最极致的集大成:十字架。耶稣在十字架上舍命,就是爱佳泊的最高体现。《约翰壹书》有同样的见解:「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约壹三16)。如果不明白基督十字架所展现的爱,也就不能明白基督教的爱。我们当然能够了解爱的一般意义,但无法了解那至高至深的之爱——上帝的爱,爱佳泊。那么基督十架透露出的爱佳泊本质和内涵为何?基督十架表明,爱佳泊是给予和舍己的爱,甚至不计代价。

第二:基督的死所彰显的爱佳泊,并不是独立在上帝之外。事实上,上帝自己就是爱佳泊的主体。保罗说,上帝藉着基督为我们舍命显明他的爱。基督的工作就是上帝的工作,基督的爱佳泊就是上帝的爱佳泊。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舍命,从此,论及上帝的爱就一定要提到基督的十字架才圆满,同样,在论及基督藉着自己的死所表明的爱时,也一定会想起这就是上帝自身的爱。它们是二而一。保罗表示,爱佳泊就是「上帝的爱—–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罗八39)。严格来说,在保罗其他经文中,也看得出上帝自己就是基督一切作为的行动主体,例如他在林后五19说:「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保罗还非常认真的表示:「一切都出于上帝」(18节)。其实,并不是我们走向上帝,而是上帝来就我们。称义并不是指我们主动与上帝和好,而是上帝藉着基督让我们与他和好;保罗就是基于此,接着又说:「与上帝和好」(20节)。我们在这里再次看到:爱佳泊就是上帝屈尊就人的道路。

第三:把上帝爱佳泊绝对自发又无原由的本质表达的最明晰的就是基督的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罗五7)。即使为义人舍命,都还要三思而行。但基督舍命是为谁呢?不是为义人,而是为罪人。保罗在这处经文(罗五6、8、10)里面总共强调三次,又分别使用四种不同的措辞:基督为软弱的人、不敬虔的人、罪人以及仇敌舍命。@37

@37因而,对于保罗来说,爱就是恩典。这两个词可以相互替代。想要截然划分两者,是一种完全的错误。例如,O.Moe在其Apostelen Paulus'forkyndelse og laere(1928)中这样说:「神恩表示上帝对罪人的怜恤并非出于算计,爱佳泊则意味着这一怜恤有着更深的理由」;爱佳泊「包含着一种估价,表明对爱佳泊物件的重视」。(页77以下)这样的划分抹煞了爱佳泊的根本特征,否定了其自发和无原由的本质。

第四:前面关于上帝的爱及其自发又无原由的本质最重要的陈述就是:上帝所爱的对象是罪人,也就是既不配又不义的人。但是,保罗甚至要超越这一步,透露更惊人的事实:基督的死,不仅是为不义的罪人,更是为「不敬虔」与「不信上帝」的人(ὑπὲρ ἀσεβῶν ἀπέθανεν)。尽管不应该过度延伸保罗的实际用语,但重点是保罗选用这个词汇的时机是要表达上帝爱佳泊的无原由本质。只要想起当时多么重视宗教忠诚度,就可以了解保罗下面这番话有多深远:基督为那些不信上帝的人以及信仰异教,也就是忠于外邦神的人舍命。

保罗以这种方式勾勒「十字架的爱佳泊」,而达到上帝爱佳泊概念的最高层次。可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是,整件事情最特殊处就是,保罗不是随心所欲就可以达到这个层次。他只是想揭开基督十架的实情。在他眼中,上帝的爱佳泊不是他内心的创作,而是事实的真相。上帝藉着赐下他的爱子表现他的爱佳泊。对保罗来说这是最基本的事实,他可以藉此找回自我也可以指引别人。我们因此能遇见上帝的爱,不只是爱的观念,而是至真的事实,是舍己的爱,甚至是能为最堕落与失丧的人舍命的爱。

保罗讲到基督在十字架上舍命时,也视之为献祭(sacrifice):「也要凭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上帝」(弗五2——注意,保罗把基督的爱与基督献已为祭相提并论)。然而,保罗在上帝爱佳泊与基督十架的连结中发现献祭的全新意义,而使其成为基督徒与上帝的新团契的一环。只要把保罗十字架神学与旧的献祭观念两相对照,就可以轻易看出其中革新之处。

献祭观念的发展,大概可以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是常见的具体意义,例如献礼与甘心祭。信徒会把自己的财物献在祭坛上给他的神。有时候,信徒会感觉有义务把最心爱最珍贵的财物献给上帝,为的是讨好上帝。接着,献祭不再只是献给上帝自我的财物,而是同时也要献上自己。然而,信徒渐渐明白上帝对人的要求的不是一般的祭物。「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行仁义公平,比献祭更蒙耶和华悦纳」(箴二十一3)。

接着就是献祭观念的第二阶段。在这阶段,信徒献上的是顺服、公正、仁义、恩慈和爱。这些都是信徒讨上帝喜悦的方法。献祭已经精神化,而更具有个人化性质。这一阶段可称做伦理上的献祭。但信徒是否可以倚靠这种献祭面对圣洁公义的上帝,依旧让人质疑。信徒的顺服、公义和爱是否足够纯净,而成为蒙上帝悦纳的献祭?这种想法是否代表一种骄傲的心态,因此绝对无法让人接近至圣者,并且会触动其怒气?这些问题把我们带往献祭观念的第三阶段。

这个阶段的献祭不再是信徒的美德,而是「忧伤的灵」(诗五十一17)。这是宗教上的献祭。人面对上帝的最合宜态度就是谦卑,唯有谦卑能让人得到上帝的重视。由此看来,这似乎就是人类最极致的献祭。人类献上自己——人类最珍爱之物。人类献上一生,献上自己高举公义。信徒为此献上自己一切当得的产业,谦卑的献上这一切。信徒还能献上什么呢?即使到这个地步,仍然遗留一些未曾献上的事物,到头来与献祭完全相反的事物。任何人如果认为谦卑就是与上帝团契的秘诀,而且觉得在上帝的眼中,自我谦卑具有永恒的价值,那么,这就绝对不是谦卑。尼采说得好:「自卑者因为自己能自卑而自傲。」@38

@38尼采,《善恶的彼岸》,Viertes Hauptstück,页78。

即使献祭逐渐精神化并个人化,但是,献祭的不同阶段毕竟只是同样事物的多样化。献祭观念的发展过程中并没有真正的创新,只是朝向起初的方向不断前进。献祭还是人通往上帝之路。不论信徒所献的祭物为何,其最终目的都是要为自己打开一条通向上帝的道路。

从保罗的观点看整个发展,我们可以说,献祭的第二阶段相当于法利赛人的救赎之道,第三阶段相当于谦卑之道。然而,对保罗来说,基督的十字架就是对美德和谦卑这两种道路的谴责。保罗因为十字架而了解到根本没有从人类通向上帝的道路。然而,就在十字架使所有人为献祭归于无效之际,十字架也让他明白一种完全不同的献祭。在基督十字架献祭的不是人类,而接受祭物的也不是上帝。十字架的献祭是上帝自己的献祭。「一切都是出于上帝;他藉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因为「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五18以下)。献祭不再是由人通往上帝之路,而是上帝屈尊就人之路。

到此为止,我们应该清楚明白爱佳泊观念确实位居保罗基督教信息的核心。同样清楚明白的是,保罗不是单单一成不变的传承固有观念。爱佳泊观念因为与耶稣在十字架上舍命连结在一起,而更趋成熟。上帝的爱和基督的十字架相互辉映而相得益彰。保罗认识到,要了解耶稣舍命的意义,就必须从中看到上帝的爱。反之,只有透过耶稣的十字架才能了解上帝的爱有多么深阔。因此,对于保罗来说,上帝的福音就是基督并他钉十字架的福音。爱佳泊观念的此一发展,其实是在彰显其精义,而不是如某些人所谓的扭曲事实。

我们现在可以清楚明白,认为耶稣关于上帝父爱的福音与保罗关于基督的福音互不兼容,确实是错误的见解。保罗口中基督的十字架,无非就是上帝之爱。不过,保罗并不认为上帝的爱是「不证自明的」;@39他知道上帝的爱不容易理解,因此竭力说明,每当思及十字架就会让他心生使命感。保罗的称义(justification)教理,@40也透露出一模一样的思想。保罗表示上帝在律法之外使罪人称义的说法,与耶稣的话语非常相近:「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39宇立赫的用语:A.Jülicher,Die Gleichnisreden Jesu,1910,卷1,页82

@40绢者注:称羲(justification),原是一个法庭用词,指宣判为无罪,在保罗书信中这个词指上帝使原本有罪的人算为无罪,因基督担当其罪。

五、人对上帝之爱

保罗从十字架或者称义的角度谈论爱佳泊时,其实他的着眼点是上帝的爱、基督的爱,也就是上帝藉着割舍他爱子基督为我们死,而向我们彰显的爱。不过,保罗在谈论爱佳泊的时候,还会提到另一件事,他说:「爱是成全律法的」(罗十三10;译注:新译本)。这里所说的爱是要由基督徒落实的,而爱的落实就是律法的成全。保罗就像耶稣一样用爱的诫命总结整个律法。只是,这里的重点有出乎意料的变化。根据符类福音的记载,耶稣认为爱的诫命就是爱上帝与爱邻舍这双重诫命,并显然偏重前者,所以称之为「首要的诫命」,而保罗的立场就大不一样。保罗认为爱邻舍的诫命应当居首。律法里面所有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罗十三9),因此,这「成全律法」的爱,就是对邻舍之爱。

不过,这个特殊的变化并不限于爱的诫命。注释家早就注意到,保罗在提到爱佳泊时,鲜少指人类对上帝或基督的爱。例如,认为上帝的爱就是基督教的总纲与实质的奥古斯丁些许惊讶的表示,保罗使用「卡利他」一词时几乎总是指爱邻舍,很少指爱上帝。后来的研究证实这个历史悠久的观点非常正确。当然,保罗是否使用爱佳泊一词表达上帝的爱,依旧值得商榷,因为从其他角度也可以解释这几处为数不多的经文。@41但是,不论我们对这些解经问题所持的立场为何,保罗的整体方向没有错误。艾德穆(E.Eidem)在其《保罗论基督徒生活》里面写道:「令人惊讶的是,保罗极少用『爱』一词表达人类(作为主体)对上帝(作为客体)的态度,如果考虑到该词在《旧约》中最常用来表达信徒对上帝的态度,那么就更出人意料。此外,我们还应知道,保罗自幼每天都得背诵那条要尽心爱上帝的重大诫命(申六5)。这条诫命属于犹太十玛(schma;十玛包括三处经文:申六4~9,十一13~21;民十五37~41)信条的一环。同样确定的是,使徒保罗也熟悉初代基督教以及耶稣自我所吩咐的那爱上帝的「最大的诫命」(太二十二37,可十二30,路十27)。@42

@41参见艾德穆(E.Eidem),Det kristna livet enligtPaulus,卷1,1927年,页182-185;A.Juncker,《使徒保罗的伦理学》,卷lI,1919年,页13-19;汉斯·利茨曼,《新约手册》,第9章,(第二版),页68。(保罗只在几处将爱佳泊一词用作爱上帝之意:《罗马书》8章28节,《哥林多前书》2章9节,8章3节,《以弗所书》6章24节。一英译者注。)

@42同前,页184。

保罗在提到人对上帝的态度时,不使用「爱佳泊」一词,自有其理由。这是影响深远的原则问题。不正是因为其他地方把对邻舍之爱和对上帝之爱连结在一起,才使得伦理生活带有宗教意义?保罗岂不是因为拒绝谈论人对上帝之爱,才使得他远远落在旧约(旧约已经认定爱上帝就是「最首要的诫命」)之后?事实正好相反。大家都确认保罗的伦理思想是彻底的宗教伦理。但是,确立其宗教属性的关键不是人对上帝之爱与人对邻舍之爱之间的连结,而是保罗所强调的上帝的爱与人对邻舍之爱之间的连结;其结果不过是让邻舍之爱的宗教色彩更浓厚。这就是说,尽管保罗的爱佳泊观不包括人对上帝之爱,但绝不能被视为退步。这反而表示让保罗在爱佳泊观史的地位更上一层楼,迄今为止几乎无人能企及。

事实上,保罗必然要舍弃人对上帝之爱也可以用「爱佳泊」一词表达的想法,而这只是保罗整个爱佳泊观的必然结果。既然爱佳泊就是耶稣的十字架所彰显的绝对自发又完全无原由,那么「爱佳泊」一词就不再适宜表达人对上帝的态度。在人与上帝的关系中,人毫无自发可言。人不是独立的行动中心。人对上帝的奉献无非是单纯的回应,充其量只不过是反映上帝的爱,而奉献的「原由」就是上帝的爱。正因如此,人对上帝的奉献毫无自发性与创造性可言,也不具备爱佳泊的主要特征。因而,指称人对上帝的奉献的词汇不是爱佳泊,而是信(πίστις)。

比较符类福音的立场和保罗的立场,就能看出符类福音爱佳泊观按部就班的一贯发展。上一节已经提到,「对上帝之爱」这个概念在符类福音里面暧昧不明。一切可以被称为爱佳泊之物都以上帝的爱(与上帝团契之特质的关键)为原型。然而,上帝的爱的最重要特质就是完全自发和无原由,因此,只要是不具备这个特质的爱,都不应称为爱佳泊。人为爱上帝而献上自己,绝对不可能出于自发;但符类福音仍把人对上帝之爱称为爱佳泊。因此,难以断定就人与上帝的关系来说,人是否具有独立性;以及人的自发性是否不至于与上帝相冲突,也不至于僭越神爱的主权。保罗彻底化解掉这个疑虑。他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不再用「爱佳泊」一词指称人对上帝之爱。从保罗用十字架的爱表达爱佳泊观而提升其层次的果效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作法。「爱佳泊」是专属上帝之爱的用语。一切源自上帝。在这里,保罗把符类福音中耶稣的教导更往前发展,却不至于背离耶稣的教导。他只是更明确的表达耶稣对爱佳泊的阐释,耶稣不仅用话语,也用生命阐释爱佳泊,更重要的是藉着舍己启示出上帝的爱佳泊就是十字架的爱佳泊。基督的十字架教导保罗避免使用「爱佳泊」描绘于人对上帝之爱。

当然,保罗不是要消弭「对上帝之爱」一语所表达的灵恩意义;他只是想要给它一个更适当的称呼,而那就是「信」。信本身涵盖整个奉献的爱,同时强调其特性就是回应的爱,也就是回报的爱。信就是对上帝之爱,不过这种爱的重点是接受而不是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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