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信仰与财富

第10章、安波罗修与耶柔米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研读过的作者全都住在讲希腊文的罗马帝国东部;他们在希腊文学校求学,也以希腊文写作。现在我们将注意力转向以拉丁文为主的西方,作家们不但以拉丁文写作,更沿袭了古罗马的传统。

安波罗修

西方神学界从第四世纪到奥古斯丁的主要人物是安波罗修,公元三七三年,他开始担任米兰主教,直到公元三九七年谢世为止。他出身贵族家庭,曾任政府要职,当选主教后才离开政界,安波罗修以讲道和卫道闻名于世。身为传道人,他的讲道有助于奥古斯丁的皈依;而作为捍卫正道之士,他力抗女王贾丝婷(Justina)的攻击,并在米兰为亚流派力争一席之地。

然而身为神学家,安波罗修在神学方面并无创见,正确的说,他主要的贡献大概是推展西方神学,使其能够与东方神学并驾齐驱。他的《论圣灵》虽广获拉丁读者的激赏,其实是从盲人作家戴迪孟斯和大巴西流的同名著作节录下来的——至少有一些部分是翻译前人的著作;他另一套有六册的作品《六日创造》,大部分取自大巴西流的原著;还有《圣礼》一书,则节录自耶路撒冷主教区利罗所着的《问答讲义》;至于他的《圣马可福音注释》是以该撒利亚之优西比乌的注释书籍为蓝本。他在讲道或书信中经常重复大巴西流的思想言论,这样的事屡见不鲜。

因此,如果我们知道安波罗修在经济方面的教导,只不过是重复前人的言论,就没有什么好惊讶的了!但令人惊奇的竟是凡他讨论过的议题,他都用自己名义发表。

安波罗修从基督徒、斯多噶派和犬儒学派的传统中找寻理念——见前面所述——那些我们看为富有其实并不真是如此的人。相反的,富有的人拥有愈多,需要也就更多,需要是贫穷的象征。2「所谓的富人,只不过是个财富的无底洞,对黄金有永远不满足的饥渴罢了。」3有些人拥有的不多,却甚是富足;有些人虽然富有,却极其贫穷,所以「富人」的正确定义应该是「有财产的人」,因为这样的人属于财产,而不是财产属于他。4

不过愚人连他以为有的也没有。如果他日以继夜、心神不属的想着他的财产,受尽了守财奴思绪烦扰的折磨,这样,你还会认为他拥有财富吗?他其实是个穷苦贫乏的人,虽然在别人眼中他很富有,但他的心目中,自己与穷人无异,因为他并没有善用自己的所有,当他得到一个东西的时候,他渴望获取另外一个,如果物质欲望永无止境,财富之于人还有什么乐趣吗?如果一个人不能享有他所拥有的物质,就不能算是富有,因为身后财富就不再是自己的,而是属于别人了。

安波罗修并探讨另一个广受瞩目的议题,即金钱并非万恶之源,罪恶来自贪婪。贪婪蒙蔽了人心,使人汲汲营营一心追求财富,甚至相信财富是他们智慧的报偿。‘「财富无罪,罪在人心」,的确,安波罗修认为贪婪是罪恶之源,所以有些时候,他把人类最大的罪称为「贪婪的原罪」。*我们都知道,贪婪足以粉碎或继续摧毁凡物公用的理念;贪婪同时也是获得财富的主要动机,正因这个理由,罪恶也能提供财富,虽然我们明知贪婪并不存在于财富本身,但是富人却受到贪婪的控制,这就是为什么说财富犹如毒品,惟一的解药是乐施济贫的缘故了!’这也是贪婪是不义、惟利是图的主要缘由,1因此安波罗修谴责助长贫穷的人,他说:

你造成农作欠收,粮食供应短缺。你怨恨田中结实纍纍;难过粮食充足;伤痛谷仓满盈;你却指望看到收成不好,欣喜咒诅得逞,人人都没有粮食,而你自己却收获满仓,于是你搜刮这些可怜人的财产,称此为事业和劳动,凭着这些狡狯的伎俩—–,你的获利就是社会大众的损失。

然而,贪婪出现在各种层面里。首富像鲨鱼一样的吞噬了许多鱼只,有大有小。有人在鲨鱼的腹中发现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现象,这正像富人的财产中,也有大小不同的产业一样,他们所吞灭的产业,有些原属于穷人,有些则原是不如他们那么富有的人所有。

大致说来,安波罗修显然相信,所有的致富方式几乎都是不义的。当然包括贸易,对于贸易,他有着罗马贵族与生俱来的厌恶,认为贸易根本就是说谎与行骗,因为卖方总想把商品包装得看起来超过它原有的价值,而买方则作正好完全相反的事。1生意人甚至把海洋列入他的买卖理论,宣称若把海洋原本的用处转变为商业用途,就扭曲了海洋的作用,因为海洋本是鱼只生存的温床,而不是供人扬帆航行,13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两种可能——贸易与海洋的目的——其观点与屈梭多模的意见呈强烈对比。对安波罗修来说,旅行远地进口本地所没有的商品,就是贪婪的一个结果,因为人不满足唾手可得的东西。

惟一让安波罗修偶尔赞同的财富资源就是农业。身为真正的罗马贵族,他深深赞成柯伦乐与迦德的传统观念。他十分了解并且同意拿伯为什么不愿意放弃祖产。“农业是一种令人钦佩、值得赞美的致富方式,因为并不从任何人手里强取豪夺。15

总而言之,贪婪促使富人扭曲财富的目的,其意原是彼此分享,当财富为别人谋求利益的时候,其惟一的价值才产生。比方说,水之于人是有用而且需要的,一旦淤塞成为死水,就只能任其腐坏生虫,一无是处,从来未曾汲出的井水失去它本身的价值,同样的,从来不曾动用的财富,只不过是一堆尘土毫无用处,除非使用才见宝贵。“因为人的心就是他的宝藏,埋葬了自己宝藏的人,也埋葬了自己的心。17私藏钱财既伧俗又罪恶,因信心而勉强自己分给需要之人的金钱才见宝贵,不只是私人财产,连同教会产业也应如此,安波罗修为了救赎俘虏,而动用米兰教会的财产而有此辩护:

因为要赎回俘虏打碎了圣器,所以我曾一度对自己非常厌恶—–为上帝保留一个灵魂远远胜过保有黄金,因为祂差遣使徒而没有赐下黄金,所以教会没有黄金。教会若有黄金,不是为了收藏,而是为了使用,用在各类的需要上。是否所需要的都视为不重要呢?—–想想看,牧师把黄金熔化分给穷人较好呢?还是容让敌人来洗劫、玷污好呢?上帝会不会说:为什么你们当中有那么多穷人死于饥饿?而你们竟然还有黄金?—–抢救生命岂不比保有黄金更加重要吗?19

积蓄金钱、累积财富后,用之于奢华宴乐上,只会带来祸患。安波罗修把这两件事结合在一起,并陈述穷人的苦楚,重点是富人贪婪而奢侈的生活,根据巴西流回忆录说道:

你这吃干抹净的人,只知道装饰你家的墻壁,却对衣不蔽体,在你门前哭泣的穷人看都不看一眼。你虽罔顾求援的人,却不停的考虑地板应该铺什么样大理石才好?穷人求你施舍而一无所获。有个人前来求一点面包,而你的马竟用黄金当马嚼,放在马嘴里。当别人衣食无着的时候,你享有你贵重的饰品,严厉的审判正在等待你呢,哦,富人啊!百姓饥饿,你关闭榖仓;百姓哀号,你展示珠宝!哀哉,一个人可以挽救生灵涂炭的时候,就该去做!20

另有几段摘录自巴西流的文字几乎一字不改。其一是他描述一个必须卖子维持全家性命的父亲,在心中有怎样的天人交战;2其二是讲到一个专门放高利贷的人,怎样以狡猾的手段引穷困朋友入瓮的嘴脸。22

不过并非所有安波罗修的作品都是取自前期作家的文字,而且有一点必须声明的是,他的文字表达清楚扼要,远胜前人。他曾列举他视为不义的清单,其中包括穷人出产财富,却永远不能享有,安波罗修认为如果说黄金有价,那么它的价值并不存在于拥有黄金的人手中,而是金矿,矿工付出劳力让黄金出土问世。「穷人找到黄金,却得不到它们;他们努力寻找,就算寻获,也无法拥有。」”雇主雇用劳工,就必须付出公平的待遇,因为他们也受薪于基督的葡萄园,并且渴望得到天上的赏赐。不给劳工足以维持生计的待遇,等同谋杀,24于是安波罗修和古代的基督徒作家一样,都进入「何谓合理工资」的讨论,值得一提的是,「合理工资」的标准并不取决于一个劳工的生产量,也不是一份工作所需的技能,而是维持基本生活之所需。

安波罗修在讨论财产议题的时候,保留了最激进的言论。反倒是对财产共有的传统观念推崇备至,并对私有财产和一般人一样加以谴责,这成为他文稿中最明显的典型,虽然很多人对财产的议题的看法与安波罗修一样,但他最重要的文稿如下:

最初世人采行自然政策,仿效鸟类的模式,所以工作与奖赏并存,后来大家学会怎样把自己和义务、回报和权力划分开来,以至于无人因为没有回报而离开,或是只有工作没有闲暇。这原本是世上最美丽的情况—–但不久贪念随着权力而来,于是人人开始争权夺利,从不放弃自己已经拥有的一切。25

为什么你们这些富有的人把那些和你们有一样本性的人赶逐出去,而宣称惟有你们自己才配拥有全地呢?上帝创造这地是为了全人类,不论贫富。哦,富人哪,为什么你们宣称惟有自己才有权利拥有这地呢?26

世界也是为全人类而造,你们中间有些富有的人却企图将世界据为己有。不仅仅是土地的所有权,就是天空、空气以及海洋,有些有钱人竟也宣布那是他们的—–试问当你们在地上标示财产的时候,天使也会在天上划定自己的势力范围和你们一样吗?2当你们帮助穷人的时候,你给的并不是属于你的,只不过回报一些给上帝而已,因为你已经夺取属于社会大众的利益,这原是上帝要给全人类的,土地属于全人类,而不是富人;然而被剥夺权利的人却远比享有的人多得多。28

上帝我们的主原意将土地和其上的果实赐给人类,但贪婪瓜分了人类的所有权。所以,你一旦宣称那本是属于全人类和所有动物的部分土地为你的私有财产时,那么惟一合理公平的就是你要和穷人分享所有,如此你就不会反对帮助那些与你共享权利的人(你已经拥有了土地)。29

贪心使我们一心想要拥有。飞鸟享有丰富的天然食物,因为它们一起接受日用的饮食,而从未想过要将食物据为己有。倒是人类一旦划定势力范围,就失去了社会大众。30

为什么你要把世上的东西视为私有呢?而其实世界是属于大家的;为什么你认为土地上的果实是私有的呢?而其实土地是属于大家的—–天空的飞鸟拥有什么呢?又缺乏什么呢?3

上帝给基督徒最大的恩典就是怜悯;怜悯的首要对象就是穷人,你视他们为拥有共同产业的一分子,这地所结的果实供所有的人享用。32

但人的作风与自然相违背,自然是要人类享有一切。上帝定意要万物生长,所以所有的食物是属于大家的,地上也要为人类长出粮食,因此人类对自然有着共同的权益,只是贪婪使少数人掌握这份权益。33

在这段篇幅里还讨论了许多财产事宜,有些研究显示安波罗修是现代社会主义的先驱,另有一些人则认为他也赞成私有财产。34事实上,我们应该以安波罗修所属的社会来解读他。

显然,安波罗修对私有财产的反对并不是死板地、教条化地用在任何一个情境。在论及拿伯葡萄园事件时,他不曾提到拿伯对祖产无权保有,使他忿忿不平的反倒是亚哈触犯了这项权益,尤有进者,在他不断的呼吁富人让穷人分享他们的财产,他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们既然拥有财富,就该有分配财富的能力,而自愿地施予别人。基于此,有些学者认为安波罗修的共产思想,只不过是古黄金时代传统的遗物罢了,并不适用于现代社会。35但是这个诠释最难让人接受的是,在上述安波罗修大部分的文稿中,都提到凡物公用制是现今社会具体行动的基石。举例来说,富人的天职就是与穷人分享田地的出产,因为就某个角度看,穷人对这块土地也有权利,所以说安波罗修的立论并不只是古代乌托邦往事,而是现代该有的责任。

学者所诠释的安波罗修,似乎认为他只描述一个过时的体制,那时财产系握在公有大众的手里,而忽略了其学说的真正影响。这个学说和在罗马通行的财产制度法律形成强烈的对比,罗马人的观念是人可以拥有某些私人财产,而且对任何人都没有亏欠和责任,并且他们可以绝对的拥有私产,而有权做任何处置。安波罗修对此大力反对,他的主张倒也不是对贪婪作一连串软弱无力的攻击,或是列举最初财产共有的资料以为佐证而已,相反的,他就他所熟知以及实行的罗马法律进行辩解、争论之后,安波罗修——这个生于斯、长于斯,深受罗马影响的人,竟提出完全不同的理论基础。

安波罗修对罗马财产观念的批判乃是基于他对公义的了解——此为另一个罗马的基本概念。首先他同意古代对公义的看法,是关乎社会而不只是个人的议题。36「公义,与人类社会和广大的人群息息相关。存在社会里的有两大元素——公义与善意,又称为自由与慈爱。」

基督徒对公义的看法,显然与异教徒大不相同,因为「哲学家声称在我们心中根本不存在的就是公义」,即不要作恶,「除非是以恶制恶」,此外,安波罗修并不赞成第二个传统对公义的定义:「个人理应善待大众,即公众的财产属于公众,私人的财产属于私人。」他之所以这么反对,是因为他知道绝对的拥有私有财产的观念,会在这种公义标准之下,建立通路。所以他继续争论说:「这与自然律相左,因为自然倾一切所有给世人享用。」38值得一提的是,他的理论基于对「自然」的了解。他当然明白斯多噶派持有类似的看法,所以他表示斯多噶派的观点只不过是抄袭摩西的律法罢了,但是他也愿为这个世界在财产方面有所规范而争论。

异教徒的公义观念只会伤害有公义之心的人,并区分了共同和私有财产,安波罗修赞成一种较高远、宽广的公义观。公义是两个维系社会的元素之一,另一个是自由,又称为慈爱。由于公义包含着一种作用,使人不能自私自利。「公义,视别人的利益高于自己,是结合我们当中和谐与团契的助力。」所以公义绝不能与社会的另一支柱——自由或慈爱分离。这就是为什么复仇的公义不是公义,这也是为什么当人把公共的东西据为己有时,公义就无法彰显,「因为只要我们想加添自己的财宝,累积自己的财富,增加自己的农产,使自己成为最富有的人,这些都不足以称为公义—–一个企图夺取别人手中东西的人,怎会有公义呢?」40「没有一种德行比平等或公义更美好,这样的德行使人为别人谋求利益的心志比为自己更殷切,把大众的利益置于自己的利益之上。」“安波罗修的一个学生曾经说道:「斯多噶派(罗马传统亦然)的公义讲求的只是在自己与大众之间拥有行为上的一个美妙平衡,超越法庭,代之以无私或利他的行为。」42

公义和原始的财产共享乃一体之两面,由于真正的公义透过分享财物而谋求公益,凡物公用的原意是上帝的目的,公义由此彰显。这就是为什么安波罗修谴责富人利用社会「公义」剥夺穷人权益的缘故了。「你怎么处理书籍、信件、证明文件、借据和债券?你不曾听过要『粉碎一切不义的连结』吗?」不论社会公义和各种考据怎么说,世上所有的人都属于上帝。同时上帝既预定社会制度,所以富人尽可拥有财富,穷人则不必,因为富人有责任施予。

耶柔米

耶柔米无疑是第四世纪基督徒作家中最闪亮、最敏锐的一位。他在世的时候,无论是他的书信或著作都广为流传,因此对基督徒心灵的塑造影响深远。他所翻译的武加大圣经,成为西方教会中最普及的版本,长达数世纪。

然而在经济议题方面,耶柔米的表现则颇令人失望。一者,他的财富观了无新意;二者,他对财富的用途在神学立场上并不比前人宽广,我们可以在安波罗修的著作中找到他的立论,甚至在日后的神学家著作中也可以看见,尤其是屈梭多模和奥古斯丁。耶柔米对财富观及用途方面所持的看法,无异是受到斯多噶派影响很大的苦行主义;就我们所发现的耶柔米的观点,往往在神学上没有什么立场,而且还发现这些观点仅是一般基督徒教导里的一部分而已。

某些经年累月的、耶柔米认同的传统观念显然对现代的我们并不合适。例如说:「我们坚信绝不容盗贼或暴君夺取我们的财产,我们的财物应该跟随我们直到离世。」4耶柔米写信给他的朋友兼门徒尤士多克(Eustochium)时,说道:「你必须远避贪婪,不仅仅是不能觊觎别人的财物,一如法律所禁止;也不要保留你的财物,其实那并不属于你。」45「小心不要增加你在国外的产业,即使当地的君王这样要求你。」46「其实我们可以拿一个人的财物给那些缺乏的人;—–如果我们了解一个人的『私有财产』可以隐藏起来,以致盗贼不能偷,抢匪不能夺,会是比较好的感觉。」

我们在巴西流和安波罗修的文稿当中,发现他们与耶柔米最大的不同点是死亡,而不是公义或穷人的权益等议题。这从前面他们的文稿中可窥之一二,如果不是文章本身说得很清楚,就是上下文会有所交代。耶柔米认为对我们而言,所有的物质财产,都是身外之物,死亡使人不再有所有权,就像今天我们会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一样。惟一值得保留——或说能够真正存留下来的财宝,是能够超越死亡的东西。当这个议题出现于巴西流和安波罗修的文稿中时,他们坚决否认绝对拥有财产的观念是取决于上帝的所有权,同时也不同意上帝关怀穷人,但这个想法却经常出现在耶柔米的著作里。比方他写信给希比底亚(Hebydia),说:「如果你有超过衣食以外的需要,放弃它!因为你让自己涉入到债权债务!」耶柔米对此不曾详加解释,但由于这个议题在初代基督徒的教导中相当普遍,所以耶柔米告诉希比底亚,她欠了上帝,也欠了穷人,所以她不能只想到自己的需求,也要顾及别人。在这种情况下,耶柔米宣称「不供给弟兄的需要」就是罪。4

我们必须明白的另一点是耶柔米比任何一位他的前辈更坚持区别作完全人的命令和劝导之不同。其实这种区别一些古代基督徒作者也谈到过,但是并不像在耶柔米的作品里占有那么重要的地位,当巴西流和安波罗修讲到基督徒处理财富的态度时,无论是写作和讲论都是以牧师的身份向全体基督徒会友发表他们的立场。而耶柔米立论的角度则是一个修道士,他大部分的劝导都是针对其他的修道士以及与他通信的人;讨论的都是修道生活和是否接受这种清贫的日子。和他通信的人经常问他一个问题,一个人怎能一面当基督徒而不遵守耶稣对富人的教导,把一切所有送给有需要的人呢?对耶柔米来说,区别作完全人的命令和劝导极为重要,因为耶稣的「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只是众多的劝勉教导之一。

所谓区别命令和劝导之不同,是指当耶柔米讲到一个人处理财富应有的态度,这个人的反应取决于他是否顺服基督的命令,或只把「作完全人」当作一个教导而已,换句话说,全视这人是否是个修道士,耶柔米坚称耶稣作完全人的教导,对富人而言只是一种高标准的邀请,而不是硬性的规定。50

如果你想要完全,祂绝不会把一个责任硬是加在你肩上,而是让你有自由的决定权。你想要完全吗?让你的道德达到最高峰吗?去当使徒,变卖一切所有给穷人和跟随救主吧!赤手空拳、单独的来追随道德吧,惟有道德。如果你不想到达完全的地步,而只想拥有次一等的标准,那么就奉献一切所有给你的孩子和亲戚,没有一个人会轻视你,即使你选择较低的标准,只要你认为最好的就是最完全的。51

由于完全有不同的层次,所以基督徒的财产可以有不同层次的运用,然而有两件事是绝对必要的,其一,绝对不要因为贪婪而成为财富的奴仆;其二,一定要寻求满足别人的需要。3耶柔米对此并未详加说明,我们也未曾在他其余的著作中发现这个议题的讨论。

最后,还有一些事情值得我们关怀。首先,基督徒必须帮助的「别人」是指谁?我们已经知道某些古代基督徒作家认为,我们应该帮助所有有需要的人,而不问他们的处境或价值:有些作家的看法正好相反,他们觉得我们理当审慎选择需要帮助的人和施予的方式。耶柔米自己对此并没有既定的意见,他曾劝导应以帮助基督徒为优先,至于在基督徒中,就要考虑先圣徒而后罪人;4但他也提倡耶稣所说「做在我最小的弟兄身上」时,并没有指明谁需要帮助,而是泛指所有「灵里贫穷的人」,在此耶柔米似乎认为宁可甘于贫穷的人——修道士也算在内。”另一方面,他也指出拒绝施舍给似乎没价值的人,将失去帮助真正有价值的人的机会。56耶柔米写信告诉他的朋友怎么用钱的建议,也适用于今日:

有人盖教堂时,可能会用大理石装饰墙壁,会千挑百选的找到大型圆柱,会在不知不觉中投下黄金、贵重的用品作为装潢,会在门上贴上白银,还会在祭坛上铺满黄金和珠宝。我并不是责怪做这些事的人;我也绝不是否决这些事情的价值,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力。一个人若能善用自己的金钱,远比把钱储蓄起来,或苦思怎么使用更好。然而你的责任有所不同,你要在穷人中把衣服给基督穿,在病人中探访祂,在饥饿的人中给祂食物,在流离失所的人中给祂避难所。57

最后,重要的是虽然耶柔米不曾像巴西流、安波罗修和其他神学家那样继续发展他的财富观及其用途,有时候他还会发表一些对财富及富人极其不信任的言论,这样的心态似乎源自他的苦行僧倾向,以及早年身为罗马贵族的原始印象。不管怎样,他在这方面的言论并没有提供一个完整而连贯的架构。比方说,他讲到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确实在当时富甲天下,但他们的财富不能使他们进神的国,8这样的说法非常有趣,却很含糊。耶柔米的意思是不是说他们得放弃自己的财产?在他的文稿中没有发现有任何这方面的解释,是不是说他们不能进神的国,直到他们离世?或是直到耶稣降临?或是直到他们不再富有?无论如何,耶柔米几乎没有再说些什么,只是一些富人无法带他们的财富进天堂的老生常谈。

另一个令人关心却叫人失望的议题出现在上述给希比底亚的信中,论到路加福音十六章10节里的「不义的玛门」,耶柔米说:「称他为不义是极其恰当的,因为所有的财富来自不正当的手法,没有一个人可以获得财富,除非有别个人失去。因此我同意一般人的说法,财富的获得,不是来自不义的手法,就是继承一个不义之人的财富。」这段话可以扩充为对极力追求财富的谴责,也可视为一段修辞学上的单单夸张法。当我们问到这些字句的精确意义,和它们在耶柔米整个看法的地位时,耶柔米却以他杰出的文字技巧再一次使我们失望了。

其他的西方神学家

安波罗修与耶柔米使当代的西方神学家黯然失色,直到奥古斯丁出现,西方神学才再度大放异彩,这当中有几位神学家的观点值得一读。希拉流(Hilary)主教生于波提亚(Poitiers),大约公元三六七年卒。他的论述因与亚流派之争论有关而闻名,不过他的作品里也包括财富运用的讨论,关于救援的理论和立场,我们已经在其他基督徒的作品中发现,希拉流和前辈作家一样对高利贷大加挞伐,他和前人都认为只要是有利息的告贷,都是为了增加自己的财势,占尽穷人的便宜,如果那些拥有资源却不需要的人,而又不愿意慷慨解囊帮助穷困的人,他们至少应该愿意不取分文利息的借贷给人。60

根据希拉流,拥有财富并没有错,因为没有财富就不可能和别人分享,“这个论点我们发现早已出现在第二世纪——适当拥有物质,使用在别人的需要上,而赢得永生是有可能的。62然而基督徒不应该追求财富也是事实,因为一个追求财富的人,无法不参与这个世界上邪恶的那一部分。63

不过希拉流为公共财产保留了一个地位,同时他也拒绝纯粹拥有财产权益的理念:

但愿没有一个人视任何东西为他们自己的,或是私人的。相反的,我们所有的,都是从同一位天父而来的礼物,不仅仅是生命的起源,也是可以供我们使用的一切。我们必须效法上帝倾福于我们的美善,跟随上帝广施一切的最佳典范。所以为了达到美善的境界,我们必须考虑所有的事物对每一个人都要公平一致,而且绝不能容让自己被世界奢侈的骄傲所侵蚀,获得财富后的贪婪而败坏,甚至是因虚荣之后的寻寻觅觅而腐化。相反的,我们要顺服上帝,热爱一般水平的生活,活在基督徒的团契之中。

维农(Verona)主教哲诺大约与安波罗修任米兰主教时同期,我们发现他的一份有关市民公义的评论大类于安波罗修,虽然现存的文稿比较简洁扼要,“但还是可以一窥究竟。基督徒认为公义存在于个人保有自己的财产,但不将别人的财富据为己有,哲诺认为,人若拥有大多数的产业,就很可能将基督较高的命令抛诸脑后。变卖一切,分给穷人,再来跟随祂。同时,他们的思想有所偏差,以致他们敢说某些东西属于他们,「告诉我,什么东西是你的,我们读了许多敬畏上帝的人的著作之后,我们应该知道一切都是大家的」。无论如何,因为合法的没收财产,会使所谓的市民公义荡然无存,他们解释为「变更为工业用途」,所以无权无势的人「合法的」抢夺富人的财产,关于这一点,哲诺认为「比彻底的暴力更可怕」。66

一位通常被称为「小安波罗修」的不知名作者,可能与安波罗修同一时代,也曾试着为公义重新定义,他形容公义为「把自己的东西慷慨地分给穷人」,6「因为上帝给予,所以人类必须效法,分赠财产给缺乏的人:这就是公义」。68「小安波罗修」也宣称:慷慨给予的人会得到更多,对这位不知名的作者,甚至对安波罗修本人而言,公义是与怜悯和凡物公用息息相关的:

怜悯又称为公义。愿意给予的人深知上帝赐一切给人,就像太阳照耀世界,雨水滋润大地一样,上帝也把地球给世人,所以我们要和缺乏的人分享地里的出产,使他们得自上帝的福分不致被剥夺。因此,公义的人不是一个只会照顾自己的人,而是一个知道给予别人的人。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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