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信仰与财富

3、罗马的经济

基督教兴起后的几个世纪,正值罗马帝国的黄金时代。罗马首任皇帝奥古士都,卒于主后十四年,那时候,地中海沿岸不是属于罗马版图,就是受到罗马的控制。整个欧洲莱茵河以西,多瑙河以南,帝国向东延伸至黑海南岸,内陆则由叙利亚及巴勒斯坦起,以北到达幼发拉底河和阿拉伯沙漠的边界。在第二世纪和第三世纪前半,罗马政权曾遍及全欧,北到不列颠,东则深入亚美尼亚、叙利亚内陆和米索不达米亚,就某几点而言,已经横跨莱茵河及多瑙河了。正当第二世纪中叶,罗马帝国的声威如日中天达到顶点。虽然这时帝国的颓势已经显露,但其威望依然持续了好几个世纪。

罗马帝国相信它的老前辈——希腊文化所提倡的理念,人类最好的状态是「受过教育的状态」——就字面意义解释是「具有都市风格」的状态。从希腊人及罗马人的观点来看,古代最伟大的发明就是城市,亚里斯多德描述人类是「政治动物」时,并不只意谓着人类天性就有参与政治的倾向,正如我们今日对这话的了解;亚里斯多德同时也认为对人类的本质在人类最高明的创造物——城邦中,被观察得最清楚。

农业

姑不论这些观点如何,其实罗马帝国经济的主干是农业。技术没有多少变化;大体而言,农作物、工具和大部分技术仍旧与原来一样,改变的是土地所有权、农产品的分配以及劳力的特质。@1

远在奥古斯丁之前,大约是公元前第三世纪的时候,有些改变就已经开始了,这些改变乃是因为罗马共和国因军事和政治获胜后,战俘充斥国内而造成的。在南征北讨的时期,罗马军团里除了公民之外,最多的就是农民了,一般说来,军官、元老院里阶级较高的成员、骑师等等,比较能够放下一切,委托别人在他们远离家乡的时候,代为照顾他们的田地。至于一般的士兵,通常只拥有五到八英亩小农庄,所以当他们入伍打仗时,就只能任其荒芜,等到战事结束归来,很多人都发现田地已难以整治,遂干脆卖掉,或者弃置不顾而定居城市去了。由于罗马战俘日多,和奴隶同样的充斥市场,较富有的地主很轻易的就买进几笔已遭弃置的田地,与自己原有的合并,利用奴隷再创更巨大的财富。

经由两位第一世纪的作家柯乐伦和老皮里纽的著作,我们对当时的产业管理有相当的了解。两位作家对于私有土地制度的日益盛行和奴隶的役用,都曾口诛笔伐,大肆声讨一番;@2他们的论点少说到恶待奴隶的不义;而是这样的发展导致道德沦丧和经济衰退才是着墨之所在。老皮里纽回顾以往,正当自由公民耕种田地的时候,也正是农业劳动被视为光荣象征的时代:@3柯乐伦则鼓励民众善待奴隶,如果他们这么做,获得的回报就是丰收。@4显然,在柯乐伦的时代,他所提到的地主并不从事体力劳动,田地也不由奴隶耕种,而是出租给别人耕作。在农忙的时候,比方:葡萄成熟时节,就要雇用自由劳工帮忙农事,此外,不论所知道的浪漫情节多么吸引人,作家们对土地另有发现,柯乐伦认为,一块地在管理员的督导之下好好经营是理所当然的,即使管理员是个奴隶亦无所谓,只要他值得信任即可。这意谓地主不是住得离这块地很远,就是长期不在家。老皮里纽曾为价值观的大幅改变感叹不已,人们比较喜欢都市里的安适生活,而不愿在乡间从事劳力的工作。

罗马帝国里的奴隶大多集中于意大利,当地的奴隶人数大约是该城人口的四分之一,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大部分的奴隶在早年的战役中被俘虏,而带到意大利。在帝国诸省里,奴隶人数占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当军事扩张停止或趋缓后,奴隶的主要来源是外国市场或弃婴——因父母不要或无力养育而遭到抛弃的婴儿,以及贫穷人家卖身为奴,或把孩子卖为奴隶:有的奴隶则来自于几次重大的叛乱事件之后的惩罚,像公元六十六到七十年,一百三十二年的时候,数以千计犹太乱党及其家属,被政府驱逐或卖为奴隶。

奴隶的命运有很大的差别。由于上流社会人士往往会雇用值得信赖的奴隶管理他们的产业,依循这样的模式,帝国奴隶被高层社会请去担任经理或管家的,也就大有人在,在此情况下,有奴隶身份的技工遂与自由身份的技工平起平坐,在一起工作了。主人可以给奴隶一些产业,奴隶亦可自由运用或投资,但仍属主人。@5在一般的例子里,主人给的都是价值相当小的产业,只能让奴隶创业;不过也有的主人给为数相当庞大的资本,在这种条件下,他也可以有能力雇用属于他的奴隶;有些奴隶因受到特殊礼遇,而另有任务,如照顾、教育主人的孩子,或从事不同类型的家务。

虽然如此,也不该隐瞒奴隶辛酸的真实面。古罗马法律规定——这套法律在公元两百年左右开始改变——奴隶不得结婚或有家庭,即使他们有了孩子,孩子也归主人所有。在一些大地主的私有领地里,绝大部分的工作,都由一群群上着锁链的奴隶完成,至于矿坑和采石场的工作环境,是出了名的恶劣与不利人体健康,但在这些地方工作的大多是奴隶。如果奴隶杀了主子,那么死者手下所有的奴隶都要受到处决,不管当时他们是否在场。

再者,除了北非的一些地区,有为数甚多的黑奴之外,奴隶制度的形成并不因为种族或国籍的关系,除非是因为战败或流血叛变,而造成市场里充斥着某个地区来的奴隶。当然奴隶可以买回或得到他们的自由,不论男女都可成为「自由民」,但他们仍需对旧日主子尽上一份忠诚,不过这种情况仅只维持一代,因为下一代自由民的儿子就是一个完全享有公民权的公民。(至于女儿的身份,和所有的女性个案一样,以和谁结婚来决定。)

有些曾经为奴的人累积了庞大的财富。一个典型的例子讲到一个家财万贯、趾高气扬的自由民崔麻乔(Trimalchio),虽然只是一篇收录在《史帝瑞空》(Satyricon)一书里的小说,却把一个暴发户,对自己的财富与成就志得意满的粗鄙态度,刻画得入木三分,也许是叛乱和仇恨,使他与社会高阶层人士之间有一道无法穿越的墻。如果《史帝瑞空》一书的作者,真如一般人相信的,是裴昌尼斯(Petronius)的话,那么相较之下,崔麻乔和他这角色的创作者(绰号叫「优雅的仲裁人」)之间,显然有相当大的差异。在极具讽刺的描述里,崔麻乔即或与裴昌尼斯同样富有,但这两个人却永远无法平起平坐,地位相等。

理由很明显。奴隶工会曾试图为自己辩解,理由是一般人所谓的奴隶低劣论,其论点并非基于种族,而是个人的缺点。在古代,任何人都有可能因为时运不济而沦落为奴,比方战败被俘。但在一些彬彬有礼的人面前讲到这些是十分没有风度的,就像裴昌尼斯若把崔麻乔描写成一个有智慧才情、温文尔雅的人,也是极为突兀的,因为一般人对奴隶先入为主的观念就是这样。@6保守派的柯乐伦和老皮里纽则认为,奴隶制度与道德无关,他们甚至主张找到较好的方式以保障农奴。这个理由在他们的时代倒也真实;公元第一世纪,罗马帝国再度变迁,版图大幅扩张,堪称空前绝后,早年由于快速的征服土地,提供了大量的奴隶,其中大部分都是专精农业的奴工,但这种情形后来就减少到几乎完全停止,于是奴隷的价格逐渐攀升,因为自由的公民已经不再愿意为富人耕种田地;这个时候,各省的土地已经随时可用,于是意大利省内的农业因此大幅度萧条,所获利润非常微薄。当中小型农庄代之而起时,大部分持有田地的富人,已经任其荒芜;另一些人则将他们私有土地变为牧场。运输费极贵,从埃及或西西里运送麦子到罗马的费用,甚至比意大利省内长距离的运费来得便宜!在内陆牧场饲养动物就不需要考虑运送的问题,因为在宰杀之前,牠们可以徒步到较近的市场。

意大利,这片原是靠农业发达起来的土地,到了这个时候,发现它所出产的粮食,竟无法供给省内人口。柯乐伦抱怨道:「罗马,古来就是农神之地,众神在这里传授农业的技巧给他们的子孙,而如今我们却必须从海外标购运载来的麦子。」@7

当时各省种植的农作物不仅仅是麦子而已。自从酒品与油类创造比谷类更大的财源之后——酒品的收益是麦子的五倍——大多数的葡萄园和橄榄树林渐渐取代谷物田地,成为各省的新农作。虽然橄榄树成长的时间远超过谷类,需要长期投资,但只要有收成,获利绝对远超过谷类。@8因此,橄榄树收成所课税的比例,几乎是葡萄园的五倍,至少在叙利亚的情况是如此。@9在某些地区,麦子是附带种在橄榄树中间的农作物,当橄榄树还是尚未长成的小树时,田地可以维持麦子的收成量。显然来自各省的酒与油,造成与意大利本土类似产品之间的激烈竞争,在意大利,劳力是比较昂贵的。更严重的威胁是军队与城市的粮食日益短缺,这两个重要据点如果粮食不足,就会是个不安的乱源!当时曾经采用几种方法,以提高麦田收成。由于西西里和埃及是罗马最大的麦子供应站,这两个地方的农作收成增加,来自政府的督导。公元九十二年,皇帝多米田(Domitian)颁布诏书,命令国内各省的葡萄园必须尽速销毁减半,同时意大利境内则不许再种植新葡萄,@10其立意显然就是要提高谷类的生产量。地方上的权贵立刻哀嚎频频,强烈抗议,要求皇帝废止诏书,这椿事件似乎就是启示录六章6节所说的:「一钱银子买一升麦子,一钱银子买三升大麦,油和酒不可糟蹋。」从此,日后的几个皇帝都在设法提高谷物生产量,但均无甚成效,不久,东部地区的军队所需要的麦子,就从今天的南俄进口。因为中央的需要总是优先于地方,造成偏远省份不时饱尝饥荒之苦,尤其是希腊、小亚细亚、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等地,这些地方的农业生产盈余不是太少,就是根本没有!严重性可见一斑。

罗马帝国中,最大的地主毫无疑问的就是皇帝了!起初,在他的世袭产业和国有财产之间还有区分,然而,这个区分渐渐的模糊了,同时也消失得只剩下理论而已。@11因为帝国的土地包括战败国王曾持有的那一份,或是早先抗拒罗马帝国的城市,这些城市兵败投降后,惨遭没收的产业。@12罗马皇帝甚至在埃及成为法老王的合法继承人,当然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大部分农田的地主!帝国的土地还包括从皇帝富有的敌人手中所没收过来的土地。虽然有些土地已卖给有钱的地主,有的则划分给解甲归田的退伍军人,但不论如何,没有一个地主的产业足以与皇帝抗衡。

帝国的土地通常都由地方上的税务官员统一管理,他们的主要工作并不是视察农田作物,而是管理田地租赁事宜。@13这些人与真正耕田种地的农民一一签下合约,农民又称为奴工,处于一种附属的地位,虽然许多人对何谓「奴工」的真正意义进行过深入的探讨,也明白「奴工」的演进过程,显然他们都不是奴隷,而是自由民,大多是被罗马帝国所征服的土地上的原住民。被罗马并吞后,理所当然的受托管理土地,以便交换到一部分的农作物和一定数目的自由劳工,@14如此,管理阶层就能利用殖民的劳力,在其监督之下耕种部分田地。我们很容易的看出有些皇帝,特别是海仲恩(Had——rian),曾想尽办法保护殖民免于剥削之苦。@15然而,随着时间的进展,殖民也越来越像奴隶的情形。因为罗马传统认为受雇于人,并非是真正的自由,从这种传统观点看殖民与奴隶的境遇,其实是相差无几的,所以即使是从农民沦为奴隶,也不算什么悲剧,反之亦然。@16

当时,虽然有些较小的土地也在其他城市的富豪手中,但大部分的私有领地多属于富有的罗马贵族家庭,这些私有领地有时由地主亲自经营,比方,柯乐伦的叔叔在西班牙拥有的一片土地,广袤千里,他亲自参与羊群的异种交配事业。”此外,我们还听说极多地主平日喜欢住在城里,只有在天气晴和、景致怡人的时候,才会到乡间住几天,所以管理产业的职责移转到一位可信任的仆人身上,往往是一个奴隶,担任柯乐伦的工作。第二世纪中,老皮里纽的侄儿小皮里纽,在意大利有几处相当庞大的产业,全权委托给一个地方上的税务人员处理。

帝国兴起后的两个世纪里,持有小型农庄的自由农民,不论是在意大利或整个帝国,处处可见,比比皆是。如果农庄距离城市不远,地主就可以靠种植蔬菜,拿到市场上叫卖,而过着衣食无虞的小康日子:否则地主可能要过着捉襟见肘的贫困生活,直到土地因为要开关新道路,或建立新城市,有所增值,而被某一个扩展中的大地主吞并,才有较富余的生活。

对地主而言,他握有土地绝对的所有权,而不课税,原先只有罗马的土地才有地税豁免权;然而共和国时代的最后一年,这项特权展延至意大利全境。到了帝国初年,一些特定的土地和地区,习惯性沿用「意大利法」,其义为在特定的范围内,享有土地免税的权益。由于这项特权大多付与拥有田地的富豪,因此地税重担遂移转到较小的地主肩上,造成私有土地继续扩张。

土地私有化系将小农庄划归退伍军人所有,旨在平衡土地现状,这个政策在罗马行之有年,历经几个世纪之久,虽然到了帝国末期,土地私有化早已普及意大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整个意大利,大部分土地都呈小型及中型农场的状况。诸省中,这种方式采用得更久,至少到了第二世纪下半叶,很多土地还在小农庄庄主手中,然而到了这个时候,农业危机并不是田地不足,而是荒芜!公元一九三年,皇帝百提纳斯(Pertinax)颁布一道命令,凡是持有田地而且持续耕种达十年者,一律耕者有其田,而且田赋全免,甚至王田也不例外。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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