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智慧的开端

第17章、上帝的公义

我们的父啊,我们因你的公义而爱你。我们承认你的判断是全然真实的、正直的。你的公义托住了宇宙的次序,并保证每一个信靠你的人安全。我们活着,因为你是公义的,并且是满有怜悯的。圣哉!圣哉!圣哉!全能的主上帝,你一切所行的和一切所做的,无不公义。阿们。

在这本神所默示的圣经当中,公义(righteousness)和公平(justice)这两个词几乎是不分彼此的。在原文当中,它们本来是一个词,在英语中就被翻译成了righteousness和justice两个不同的词,我们几乎要怀疑这个翻译者头脑有问题。

在旧约圣经中,上帝的公义是以清楚完全的语言表达出来的,有关的叙述就是放在人类文学之林,也可算是最优美的。当上帝宣告要毁灭所多玛的时候,亚伯拉罕为城里的义人代求,他提醒上帝,他在人类的非常时刻,所行的要与他自己的本性相称。“将义人与恶人同杀,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这断不是你所行的。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18:25)

旧约《诗篇》的作者和以色列先知所持的上帝观念认为,上帝是一个全能的统治者,高高在上,以公平治理万有。“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慈爱和诚实行在你前面。”(诗89:14)对于众所期待等候的弥赛亚,圣经上预言说,当他来的时候,他要以公义审判万民,为贫穷的人伸冤。那些良心敏感的圣洁之人,对世俗统治者的不公不义怒火中烧,他们向上帝祷告:“耶和华啊,你是伸冤的神。伸冤的神啊,求你发出光来。审判世界的主啊,求你挺身而立,使骄傲人受应得的报应。耶和华啊,恶人夸胜要到几时呢?要到几时呢?”(诗94:1—3)这个祷告不能被看作是请求为个人申冤,而是渴望看到道德上的公平能够在全人类得胜。

大卫和但以理这样的人,在与上帝的公义比较之后,承认自己是不义的。由此而发出的悔罪祷告,具有很大的力量和效果。“主啊,你是公义的,我们是脸上蒙羞的。”(但9:7)当上帝忍耐了很久的审判终于降临到地上的时候,约翰看到得胜的圣徒站在玻璃海上,其中有火掺杂。他们的手中拿着上帝的竖琴;他们唱的歌是摩西和羔羊的歌,他们唱的主题是上帝的公义。“主上帝,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大哉,奇哉!万世之王啊,你的道途义哉,诚哉!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与你的名呢?因为独有你是圣的,万民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因你公义的作为已经显明出来了。”(启15:3—4)

公义将道德上的公正观念具体化,不公正刚刚与它相反;不公正是指在人类的思想和行为当中公正的缺失。审判是将公正的原则应用在道德处境中,看看在那个处境中的人是否在内心里和行为中保持公正,做出对这个人有利或不利的判决。

有时,人们会说:“公义要求上帝要做这事。”就是说,我们知道他会做某些事情。这样想是错误的,这样说也是错误的,因为这就是假设公义是个外在于上帝的原则,这个原则会强迫上帝按照一定的方式行事。当然没有这样的原则。如果有的话,这个原则就高于上帝了,因为只有一个更高的力量可以强迫别人顺服。真理是、没有、也永远不会有外在于上帝本性的任何东西能够操纵上帝,哪怕是最小、最微妙的操纵都不可能。上帝所有的理由都是从他非受造的存在本性里面产生的。从永恒以来,没有任何东西从外面进入到上帝里面,没有任何东西(从上帝里面)被挪去,也没有任何东西(在上帝里面)被改变。

公义,当被用在上帝的身上时,不是别的,只是我们对上帝的存在方式的一个称呼;当上帝公义行事的时候,他并不是在行事中要让他与某个独立的标准保持一致,他只是按他自己的本性在某个特定的情景中行事。就像金子在其本身是一个元素,它不会改变,也不会妥协,不管在哪里被找到,它都是金子。同样,上帝就是上帝,是永远的上帝,唯一的上帝,全然的上帝,永远也不会成为另外的样子,与自己不同。宇宙中的万有,都按照它与上帝本性的一致程度而被称为善的,或者因为与上帝的本性不同而被称为恶的。上帝是他自己的自我存在的道德公正原则,所以当他审判恶人或是奖赏善人的时候,他只是从他里面的本性出发,做他自己要做的事,而不是被任何外来的因素影响。

所有这些看起来——但也仅仅是看起来——毁灭了罪人回归上帝、被上帝接纳为义人的任何希望。安瑟伦,一个基督徒哲学家和圣徒,坎特伯雷大主教,在上帝的公义与慈爱之间明显的矛盾上,寻求到一个的解决方法。他质问上帝说:“如果你是全然公义的,并且是最高的公义,你怎么能够放过恶人?”①然后他直接注目上帝,从他那里找答案,因为他知道答案就在上帝的存在本性里。安瑟伦的答案可以这样表述:上帝的存在是一个整体;不是由各个不同的部分合成,在一起和谐运行,而只是一个整体。在他的公义当中没有任何东西会拦阻他施行慈爱。把上帝想象成法庭上一个仁慈的法官,在法律的强迫下带着眼泪和深深的歉意宣判一个人的死刑,就是把上帝想象成一个完全不配是真上帝的样子。上帝永远不会自相矛盾,上帝的一个属性永远不会与他的另一个属性相冲突。

①St.Anselm,Proslogium,14.

从上帝良善当中发出了上帝的同情,而没有公义的良善根本不是良善。上帝饶恕我们因为他是良善的,但如果他不公义,他就不可能是良善的。安瑟伦总结说,当上帝惩罚恶人的时候,其公义在于这是他们应得的报应;当他饶恕恶人的时候,这也是公义的,因为他与上帝的良善相兼容;所以上帝行事合乎他自己的本性,他是至高良善的上帝。这是理性寻求理解,不是理解了好去相信,而是已经相信了,再去理解。

上帝是公义的,同时如何又能够称不义的人为义?我们可以从基督教救赎的教义上看到一个更为简单、也更为熟悉的解决方法。也就是说,借着基督的救赎大工,在上帝赦免罪人的时候,并没有违背公义,反而是满足了公义的要求。救赎神学的教导是,只有满足了上帝的公义,上帝的怜悯才会生效。当基督替代我们死在十字架上,对罪施行了公义的审判。这道理对属血气的人可能会刺耳,对有信心的人来说,却是甜美佳音。数百万人在道德上和灵性上被这个信息改变,他们活出的生命产生了极大的道德力量,并且因着信靠这信息,最后平安离世。这个公义得到伸张、慈爱得以实现的伟大信息,不仅仅是一个令人愉悦的神学理论,他所宣告的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对于人心里面最深的需要是必要的。因着我们的罪,我们全都被判死刑,这个判断是当公义与我们的道德处境相遇时的结果。当无限的公正与我们长年累月和任意妄为的不公正相遇的时候,这两者之间会有强烈的战争,这场战争上帝打赢了,而且肯定会一直打赢。但是当悔改的罪人投靠耶稣寻求拯救的时候,道德处境就倒转过来了。公义面对被改变了的道德处境,宣告相信的人为义人。这样公义就归到上帝那些有信心的子民一边去了。这就是使徒约翰那些大胆的宣告所产生的意义,“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

但是上帝的公义以其完全的严厉永远与罪人相敌对。那种模糊而微弱的希望,以为上帝太善良,不会惩罚不敬虔的人,已经成了麻醉亿万人良心的致命鸦片。这种错误观念平息了他们的恐惧,让他们大胆而纵情地做出各种各样的不义之举,无视死亡一天天逼近,不理睬要人悔改的命令。作为负有责任的道德存在者,我们不敢对我们永恒的命运掉以轻心。

耶稣,你的宝血和你的公义,

是我的美丽,我荣耀的衣裳;

在燃烧的世界中,在等候审判的行列中,

我欢乐地抬起头。

当在你再来的大日,我会大胆地站立;

因为有何人能够再控告我呢?

我已完全得到赦免,

得以脱离罪恶和恐惧,罪咎和羞耻。

——亲岑多夫伯爵

(Count N.L.von Zinzendo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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