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属灵领袖

第六章、保罗谈领导资格

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瑞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好好管理自己的家,端端庄庄的使儿女顺服……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临督地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   

——提摩太前书三2-7

还有谁能比无可匹俦的领袖保罗更有资格来列举属灵领导的资格呢?他经验丰富,而且满有圣灵的光照和感动。属灵的标准,并不随时代而改变;从前教会初创立时怎样,现在太空时代还是那样。保罗在这里所指示的种种品格,并没有那一些是可有可无的,全是不可缺少的要件。

一般认为从前提及教会领袖时所用的两个名词——「主教」(即监督)和「长老」可以应用在同一个人身上。「长老」关涉到他的尊严和地位,而「监督」却是指他的职务而言。换句话说,前者指他的本人,后者指他的工作。使徒行传第二十章第17,28 节便可证明这一点;在那里保罗对同一班人,先称他们为长老,后来又叫他们做监督。至于「监督」现在的涵义,却是那时以后许久才有的。

本章首端那一段经文,列举了属灵领袖在几个方面的关系中应该具备的资格。

社会方面的资格

在教会内的人看来,他应该「无可指责」。他的品格应该没有攻击谴责的余地。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诽谤他的人「站不住脚」。纵使要控告他什么,也是要失败的,因为他的生活不会留有余地让人指责。甚至他的敌人想要发起污蔑他的运动,也决无法找到机会。

在教会外的人看来,他应该「有好名声」。在属世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或在教会外的种种活动中,跟基督徒有交往的人,对于他有无纯正的基督徒品格,多时看得最透彻。所以要有这个要件的理由是显而易见的。著者知道有一个长老,他是做生意的人,有时也应邀在主日讲道。他的雇员常说,他们总是知道他那一个星期日讲过道,因为讲道之后的星期一,他的脾气特别坏。所以他不能感化他的雇员,领他们来归向基督。

一般非基督徒,虽然对基督教多所批评,但都重视基督教关于人格的高尚理想。当他们亲眼看见信徒在圣洁的生活中实际表现了那些理想,他们也会想要得到类似的经验。正是这个事实,使他们有理由来批评。长老的品格,应该能够博得教会外人士的敬重,启发他们的信心,引起他们的志趣。实际的榜样比空论要有力得多。

道德方面的资格

处在道德信念经常多方受到抨击的社会中,一个做领袖的必须在道德方面没有过失。他应该做「一个妻子的丈夫」,虽然他那个社会里的常规并非如此。这句话有几样意义,不过,无论有什么别的意义,总是表示他的道德生活无可责备。在婚姻关系中;他对于唯一的配偶应该有高度的忠实。他的道德必须无瑕无疵。

他也要「有节制」,就是「不嗜酒」,以及这话所牵涉到的一切事情。这话意味着「留连于酒的人」,和难免的醉酒,滋事等结果。一个酒徒,在普通的社会里已经是没有体面,在基督教会里就更不用说了。一个领袖决不可有秘密嗜好,因为那会暗害他的品格,毁损他的公开见证。

心思方面的资格

他必须「自守」,「慎重」,就是心思健全。这话表示「由二惯常的自制,有十分平衡的心思状态」,也指日常自律所产生的心灵品格。从前希腊人非常重视这种品格。在他们看来,那是有训练的心思状态,不受突然的冲动所支配,不走极端,只守中庸之道。例如,勇气是鲁莽与胆怯之间的中庸,贞洁是过度拘礼与不道德之间的中庸。做领袖的,有了这种好品格,便能够控制住他的整个本性。

在外表的行为方面,他要「端正」,就是正派有体面。在希腊文,这话也用来指在神命令之下由混乱中出现的秩序。心思有好规律,生活才有好规律。领袖的生活必须整洁到能够把神的华美和条理反映出来。

在心智和精神方面,他要「善于教导」。这话的意恩是不但能够而且乐意教导;切望并且觉得不能不把圣灵教他的圣经真道传给别人。要教人;自己就得研读圣经,「无论是谁,如果教导没有成绩,便不合格当长老。」(注1)属灵的领袖,总有责任教导属下的人,不论教多教少,而他的教导必须有自己无疵可责的生活来支持。

有一个人(注2)叹说:

啊,但愿我们中间有更多的教师,就是能观察人心,并按照各人的需要来传真道的领袖,有如良医诊病对症下药一样。心灵的病不止一种,有的明显,有的模糊,有的急性,有的慢性,有的轻微,有的顽固,但耶稣的真道都能医治。不过,同样的真道不能满足不同的需要,正如同样的药不能治百病。因此我们应该十分勤奋来研读圣经,并祈求圣灵经常给我们有力的光照。

卫斯理便是一个满有这些心思资格的人。他从来不轻易藐视有知识的人,并且总是设法提高他左右的人在知识,道德,灵性各方面的水准。他本人有最高超的智力;要是他愿意,他能成为当时的第一流学者。他在文学方面造诣甚深。有一个著名的传道人说过,据他所知,别人讲的道,没有像卫氏所讲的那样表现精通古典文学与一般文学。虽然如此,他却以「懂得一本书的人」出名。他真是有智力,又肯奉献给神用的一个卓越例子。

个性方面的资格

基督教会的领袖,不可好喧哗,只要「温和」;不是好胜的争论家,而是亲切讲理的人。这些对比的话,显出了理想领袖的人格能够吸引人的地方。有人(注3)说过,「温和」是「纠正公平中的不公平的精神」。据亚里斯多德的见解,有这种品格的人,「所记念的,是善不是恶,是所得的恩而不是所施的惠」。他不只是与人无争,而是能够积极的体谅,容忍,他性情和平,遇到棘手的问题或者有爆炸性的局势,总是设法和平解决。

其次,他也要「乐意接待远人」,就是做陌生人的朋友。这种服务,他不以为是讨厌的负担,只当是对主的光荣事奉。从前有一本书里说,一个监督「必须好客,就是一个时常乐意欢迎神仆到家里来住的人」。

当保罗写那封信时,这种好客比现在要紧得多,虽然现在那仍然是领袖的美德——也是领袖妻子的美德,因为她得负很大的招待责任。在早期教会的时代,旅店很少,而且都是不清洁不道德的地方。来访的基督徒或者教师,又不能住到不信主的人家里去,当迫害的运动蔓延时,基督徒进入别的城市,难免被人追捕当作奴隶出卖。因此,由教会会友,特别是教会领袖,来招待他们,实属必要。对于同属基督的务须接待,对于非基督徒也是一样。

著者从前有一个朋友,生意做得很大,在教会里负的责任也很重。他家里惯常在主日招待来宾或者贫苦的人。他不但对教会的生活和气氛有美好的贡献,自己的属灵领导资格也提高了,生活也更富有意义,同时又使别人得到福乐。

「贪婪」和同气连枝的「贪爱钱财」,都使人不合格当领袖。当领袖的,做起属灵工作时,绝不可计及金钱的报酬。派给他做的职务,不论报酬高低,他都要一样乐意接受。

从前英国有一个牧师(注4),有人要派他担任一个教会的牧师,告诉他说:「那个教会小,职务轻,待遇好,又是在很美丽的乡间,有益健康,且宜于户外运动(射猎)!」

他回答说:「啊呀,先生,这个教会钱太多,工作太少,对我不合适。」

那个人便告诉他说:「很少牧师会提出这样的反对理由。你不要这样的机会,真是可惜,因为我无法另找一个这样好的机会给你。要么就是马得利(Madeley) 那边的一个教会,我不难劝那里的现任牧师跟你对换,他来这里,多拿一倍的薪水,而把那个位置让了给你,你要不要?」

后来这个不贪婪不爱钱的人在马得利那个小教会做了很出色的工作,时至今日,仍然可以由他的传记感觉到他的影响力。

家庭方面的资格

已经结婚的基督教领袖,必须证明他能本乎敬虔信神的心来管理他的家庭「好好管理自己的家?满有尊严的使儿女顺服」。许多牧师和传教士的领导不能有最高度的成功,岂不就是由于这方面的失败么?「尊严」一词,比「严肃」更为恰切,因为它不带一副亳无笑容的铁板脸孔,却仍保持应得的尊敬的意义。

要达到这个理想,男人必须有一个在灵性方面志同道合而又甘愿作必要牺牲的妻子。许多有才智的人,不能担任要职,不能有属灵的效用;就是因为他所选择的妻子不合适。如果一个人在自己家里都不能实施仁慈愉快的管治,还有什么理由来期望他能够把神的家管得好一些呢,如果他家里秩序不好,儿女也管得不好,他就不能好好招待客人,对其他家庭的影响力也就要打一个拆扣。

这个含义很清楚,就是做领袖的,一面关心教会的利益或者其他属灵的事工,同时也不忽略他的家庭,因为那是他个人的首要责任。在神的经济国度中,对于神所派给的诸般义务或责任,决不能尽了一样,便忽略其他,总有时间来完全履行所有的正当义务。保罗的意思是:一个人能在自己家里实施有智慧有爱心的管治,便证明了他有能力来对别人行使属灵的权柄。在这方面的失败,曾经常常使人失去领导的资格。

长进成熟的资格

好的领导必须有成熟的灵性。初入教的,就是新近才信主的人,决不可居于负责任的地位。新教友,好比自然界中「刚刚栽种的植物」。植物生根长大,需要时间,不能拨苗助长。它先要往下生根,然后才能向上结实。在提摩太前书第三章第10节,保罗提及执事的资格时,极力主张,「这等人也要先受考验」。这就是要证实他们是否有资格来充任教会里负有责怪的职位。

当提摩太接任以弗所教会牧养职务时,那个教会已经成立了十多年,有过许许多多有才能的牧者和教师,因之会里就有许多经验成熟的人。所以保罗坚持,那个教会的领袖必须有这个品格。根据传教士指导新兴教会的经验来看保罗,很有意思。他总是很现实的,对于创立不久的革里底教会,他并不要求要有这种资格,因为那边还没有这样的人(多一5-9)。在教会成立的初期,不能坚持这个理想;只是在选择负责人时应该万分小心,以确保所选的都是品格稳定,显得有灵性,又不热中于职位的。

关于这个要求,保罗提出了一个能令人信服的正当理由:「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新入教的,缺乏成熟稳定的灵性,而那却是有智慧的领导所必需的。甚至太快把重要位置给那些在才能方面显得很有希望的人,也是不智的,恐怕反而害了他们。这个可能性!在教会和传道差会的历史上已经有许多可悲的例证。这样的选派,对于新入教的和教会本身都不会有多大益处,按照人性现状,初学的会友,若突然被提升到一个有权力的地位,高过其他会友,便有感觉到自己很重要而得意自满的大危险。话说回来,虽然不宜太快把重要位置给新人教而有希望的会友,却应该越来给他越多的机会来做较低级较不重要的工作,使他属世属灵两方面的才能都可以得到发展。不要把他升得太快,恐怕他得意洋洋,也不可压抑他,免得他失去勇气。

有人(注5)指出,保罗第一次出门传道,并没有在什么地方委派过长老,只是再次访问各教会之后,才选立他认为在灵性方面有进步的人当长老(徒十四23),那正是和他上面的规定相符。就连提摩太也不是一入教便受按立。他虽然在保罗第一次出门传道时入教,但最早也是在保罗第二次出门传道时才被按立受圣职。

「长大成熟的人有一个标志,与初出茅庐的青年不同,那就是他不论处在什么境地,都能持重,无论多么渴望他想要的东西,仍能留在原来的岗位上尽他的本分」(注6)。这个正是新入教者所难做到的,也就是随着经验增加而来的一个特征。

上面所提在基督教会里做领袖的诸般要件,连俗世人士也认为是领袖所必须具备的。有一个不信教的人(注7)曾这样描写理想中的司令官:「他必须是能谨慎自制,不醉酒!能节俭,能耐劳,有智力,不爱金钱,年纪不少也不老,最好是一家之父,能言善道,有好名声。」这些,跟保罗所列举的真是非常相似了。如果连世人都要求他们的领袖具备这些标准,那么,要求神教会的领袖具备这些以及其他更好的标准,岂能说是过分么?

注:(1)H.A.Kent的话。                     

(2)Samuel Logan Brengle.

(3)R.C.Trench.                        

(4)J.Eletcher.

(5)William  Hendriksen.              

(6)Dietrich Bonhoeffer说的。

(7)Onosander(据William Barc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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