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回首百年殉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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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百年殉道血

一九OO年义和团事件殉道宣教士的生命故事

编著者:黄锡培

第一章

义和团之乱、义和团运动义和团事件及其他

中国近代史谈到「义和团」,有三个不同的说法:「义和团之乱」(Boxer Rebellion),「义和团运动」(Boxer Movement),或「义和团事件」(Boxer Incident)。

(一)义和团之乱

代表第一个说法的历史记载,可见于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于1958年把有关义和团档案史料(一部分是原藏清宫各处的硃批奏折,另一部分是军机处的月摺包、上谕档、电寄档和电报等),全部搜集而成之《义和团档案史料》中。当中保存了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即1901年2月14日),光绪皇帝在逃难中获悉与各国和议十二条大纲业已照允后,发布全国臣民之上谕。其内容节录如下:

「本年夏间,拳匪搆乱,开衅友邦,朕奉慈驾西巡,京师云扰。—–.既有悔祸之机,宜颁自责之诏。朝廷一切委曲难言之苦衷,不得不为尔天下臣民明谕之:

此次拳教之祸,不知者或疑国家纵庇匪徒,激成大变。殊不知五六月间,屡诏剿拳保教。而乱民悍族,迫人于无可如何,既苦禁谕之俱穷,复愤存亡之莫保。迨至七月二十一日(即阳历8月15日)之变,朕与皇太后—–于枪林弹雨中仓皇西狩。是慈躬惊险,宗社阽危,市肆成墟,衣冠填壑,莫非拳匪所致。朝廷其尚护庇耶!夫拳匪之乱,与信拳匪者之召乱,均非无因而起。各国在中国传教,由来已久。民教争讼,地方官时有所偏,畏事者袒教虐民,沾名者庇民伤教,官无持平办法,民教之怨愈结愈深,拳匪乘机,寝成大衅。良由平日办理不善,以致一朝骤发,不可遏抑。是则地方官之咎也。

涞、涿拳匪既焚堂毁路,亟派直隶练军弹压。乃该军所至,漫无纪律,戕虐良民,而拳匪专持仇教之说,不扰乡里,以致百姓皆畏兵而爱匪。匪势由此大炽,匪党亦愈聚愈多。此则将领之咎也。

该匪妖言邪说,煽诱愚人,王公大臣中,或少年任性,或迂谬无知,平时嫉外洋之强,而不知自量,惑于妖妄,诧为神奇,于是各邸习拳矣。各街市习拳矣。—–朕与皇太后方持严拏首要解散胁从之议,特命刚毅前往谕禁。乃竟不能解散。而数万乱民,胆敢红巾露刃,充斥都城,焚掠教堂,围攻使馆。—–而况天下断无杀人放火之义民,国家岂有倚匪败盟之政体。当此之时,首祸诸人叫嚣隳突,匪党纷扰,患在肘腋。朕奉慈圣,既有法不及众之忧,寝成尾大不掉之势。兴言及此,流涕何追。此则首祸王大臣之罪也。

—–今兹议约,不侵我主权,不割我土地。念列邦之见谅,疾愚暴之无知,事后退思,惭愤交集—–着奕劻、李鸿章于细订约章时,婉商力辩,持以理而感以情。—–此该全权大臣所当竭忠尽智者也。

当京师扰乱之时,曾谕令各疆臣固守封圻,不令同时开衅。东南之所以明订约章、极力保护者,悉由遵奉谕旨不欲失和之意。—–惟各省平时无不以自强为词。究之,临事张皇,一无可恃。又不悉朝廷事出万难,但执一偏之词,责难君父。试思乘与出走,风鹤惊心,昌平、宣化间,朕侍皇太后素衣将敝,豆粥难求,困苦饥寒,不如甿庶。不知为人臣者,亦尝念及忧辱之义否?总之,臣民有罪,罪在朕躬。朕为此言,并非追既往之愆尤,实欲儆将来之玩泄。近二十年来,每有一次衅端,必申一番诰诫。卧薪尝胆,徒托空言。理财自强,几成习套。事过以后,徇情面如故,用私人如故,敷衍公事如故,欺饰朝廷如故。大小臣工,清夜自思,即无拳匪之变,我中国能自强也!—–大臣不存私心,则用人必公,破除积习,则办事着实。惟公与实,乃理财治兵之根本,亦即天心国脉之转机—–此则中外各大臣所当国而忘家正已率属者也。

朕受皇太后鞠劳训养,垂三十年。一旦颠危至此,仰思宗庙之震惊,北望京师之残毁,士大夫之流离者数千家,兵民之死伤者数十万,自责不暇,何忍责人。所以谆谆诰谕者,则以振作之与因循,为兴衰所由判,切实之与敷衍,即强弱所由分。固邦交,保疆土,举贤才,开言路,已屡次剀切申谕。中外各大臣,其各懔遵训诰,激发忠忱,深念殷忧启圣之言,勿忘尽瘁鞠躬之谊。朕与皇太后有厚望焉。将此通谕知之。钦此。」

义和团之乱的是非定夺,从这份上谕可见光绪皇帝之结论。

义和团

(二)义和团运动

代表第二个说法的历史记载,可见于1995年出版之《义和团大辞典》中。这辞典的编辑委员会由17位学者组成,由廖一中(委员之一)任主编,还有六位委员任副主编,另有69位撰稿人共同合撰。其「前言」第一段记述如下:

「义和团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重要的历史事件。它是以华北农民为主体,华北地区为中心,波及全国的反帝爱国运动。它是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社会危机日益加深,反洋教门争的深入和发展的产物,是在阶级矛盾与清朝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错综复杂的局势下迅速发展起来的。

它的特点是:时间短促,就其高潮来说不过三个月左右;却波及了除西藏、台湾与香港、澳门以外的广大华夏大地;它英勇无畏地反抗外国侵略者,又盲目排外,顽固守旧;官民既联合『扶清灭洋』,又有尖锐斗争;其斗争形式与实质既简单又复杂多变:而且义和团没有统一的组织领导,十分分散,各自为政,互不统属,各行其事;也无斗争策略和战略、战术可言。

义和团的上述情况,在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和政治运动都是前所未见的。义和团运动就是在这种畸形复杂状态中迅速发展和迅速失败的。」

从这段话,大致可看到一批学者对「义和团运动」抱持的看法。

(三)义和团事件

代表第三个说法的历史记述,见于1954年黄大受所着之《中国近代史》。作者在书之「后言」提及,抗战时期他在大学教书,曾撰「论国史之编纂」一文。从这本《中国近代史》之第138节「义和团事件的检讨」中,找出「义和团事件的总因」,抄录如下:

「义和团事件既是一个教案,其发生的原因,自然和普通教案相同;然而这一事件,造成如此惨痛的局面,其原因尚不止此。从前述各节中,可以观察到义和团发展的过程,最初不过是一些无知的狡猾分子,利用白莲教的神奇邪说,煽惑一批遭受灾荒的农民和失业的分子,形成一个秘密会社的组织;他们骇怕外国势力的侵入中国,又看到少数教民的欺压平民,使他们痛恨外国人。

正好一批顽固的大臣,既不了解国际形势,又没有辨别是非利害的能力,他们也深恶外人,可是无可奈何,迫切地想对外人报复,遇到义和团自夸不畏枪炮,高唱扶清灭洋,这般大臣也分不清真假,盲目相信,全力支持,义和团的组织,更如雨后春笋,加速地发展了。

从鸦片战争起,中国受外人的欺压,屡次屈服于外人的枪炮之下,无力反抗:1897至1898年间,列强又高唱瓜分中国的论调,中国人觉得太危急了,现在义和团既然有法术,可以抵抗枪炮,不明事理的人又岂能不拥护呢?反抗外人,是全国上下一致的需要,可是以义和团来攻击外人,却会必然失败,许多明事理的人非常清楚,然而却无力挽回这一个狂潮,只有听其泛滥,侥幸中南部尚未波及,否则其结局更不堪设想。

等到联军攻进北京,北洋精练陆军全部战败,清廷狼狈西奔,骇怕敌人进攻,订了一个几乎毫无商量余地的和约,开中国屈服以来的纪录。这实在是中国执政者的故步自封,国际知识浅陋的结果!」

义和团事件,是众多教案中最大的一宗。

(四)一位西方人士持平之论

黄大受在他所著的《中国近代史》中,引用Chinaand the Accident,The Origi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oxer Movement,(G.N.Steiger,Yale University Press,1927),认为Steiger从晚清中西文化交汇的角度,来评价义和团事件,态度较为客观,大体上值得中外双方人士接受。作者引用这位西方学者的观点,称之为「一个公平者的观察」:

「该作者认为这次和约的缔结,在四个世纪以来的中西交涉上,开了另一局面。四百年来的进步,在西方产生了许多变迁,在东方却也有了日本的维新和进入富强。只有中国还没有改变,西方的革新事业和通商事业,中国总不赞成,中国在过去已有很高的文化,所以总是高傲自足;加以中国常觉西方的方法与学说,和中国圣贤所创的社会制度,不相符合,因而更为执拗。虽然因日本之刺激,而有戊戌维新,那只是昙花一现,中国仍然停滞不进。可是那时的西方,已更形强盛,但他们还要求进一步的强盛,因而需要中国的原料和市场,在这种矛盾情形下,拳众运动,终以发生。

在中西方根本的冲突上看,不能归咎任何方面。冲突的原因,是由于中西文化,各不相同;而西方的物质进步,又使中西不能长此隔离。西方自然的进步和扩展,并非错误。中国保存旧有的良好文物,也不应轻易菲薄。西方的侵略,或中国拒绝西方的革新事业,都不能说是有意为恶。中西政府,不过是根据各国的政策,表示出两种不同的自然现象。虽然,拳众的运动,并非不可免的事变,我们只能说,在人类彼此间的关系上言,误解、骄矜、愚蠢,都是些不可避免因素,所以拳众运动,就自然发生。我们对于双方,都不能加以非难,但是这次事件的主要责任,却应该落在列强及其正式或非正式的代表们身上。

在十九世纪中,西方人因经济上的需要,日渐扩张,他们不断地要求中国改变对外关系,但他们没想到将会发生什么后果。他们以为对待中国,只需武力,马戛尔尼在十八世纪末叶出使中国的结果,却使他的后继人,采取了这种卑劣的方法。而中国方面,最初对来中国的西方人也还尊敬,但不久却加以轻视,认为只是武器优良而已;所以不尊重条约,也不注意国际公法。西方人又没有重视中国的礼法,为了履行条约,也只有使用武力。

到1900年夏,因为戊戌维新的意义已经消失,各国公使认为中国无望;对于慈禧和群臣反抗西方人的密谋,毫不注意,对义和团,只认为是一种叛逆的秘密会社,而忽视民众仇外的心理原因。公使们又轻信教士教民们言过其实的报告,认为清廷具有无上专制威力,逼迫清廷接受所提的要求,事实上清廷所得的报告,常常相反,认为各国故意挑衅,欺压中国。北京的公使们,根据这些不实的报告,因而制定一种很不幸的政策。从第一次发出照会起,公使团的每一步骤,都使骚动加甚,而促成最后的灾难。中国人对外人的攻击,使外人永不遗忘,实难原谅。可是这些举动,实系中华民族,久受侵略,已至忍无可忍的地步,突然的爆发起来。所以西方经营租借地的政策,和中国的官吏人民,都应对这次事件负责任。」

(五)一位国人平心而论

对于事件中牺牲的人,由吴敬恒、蔡元培及王云五主编,陈捷撰述之《义和团运动史》(上海商务印书馆发行,1931年初版,1933年再版,〔新时代史地丛书〕之一),则载有下面一段「平心而论」:

「教民之中,或则恃有枪礮,杀人无算,或则坚持信仰,慷慨捐躯;或则逃匿深山,流离异地,有辗转于沟壑而死者。至被劫被罚被不肖绅董勒索者,更随在有之。而见机独早,自愿出教者,亦不乏其人焉。拳民之中,固多暴徒;而坚信民族主义,誓与西人偕亡以冀一雪国耻者,亦非少数。

平心而论,拳民之肯效死者,必非乘机劫掠者流;教民之肯致命者,亦非狐假虎威之辈;是皆吾国中之优秀分子,或以信仰,或以主义,临难忘身者也。特扰乱之余,为良为莠,为真为伪,不易区别;吾人固不得概以乱民或汉奸目之矣。」

(六)一位亲身经历者的话

史学家简又文教授于1982年出版《冯玉祥传》,书后有「附录五」,载有冯玉祥着「我的家世与入伍前后」一文,写出他亲身经历义和团事件后的评论:

「光绪二十六年即1900年春天,义和团在山东直隶各处先后爆发蔓延。由我这个亲身经历者所了解的说来,义和团起事的原因中,最不可忽略的要算民众与教堂间恶感的深化。

外国教士初来中国传教,我国人民对之极端仇视。其原因,一是由于人民幼稚的民族感情,他们对外人本怀有歧视的观念;另一方面教会本身也有许多不检点之处,因而招致了人民严重的反感。那时教士们由于他们本国政治上经济上地位的优越,在中国社会上形成一种特权阶级,我国人民一旦受洗之后,藉着外人的势力,便也趾高气扬,在地方上作威作福,任意生事。地方官因为外人的牵掣,无法予以干涉,人民也敢怒而不敢言。于是外国教士益发乐于在背后支持,希望由此多吸引教徒,扩张教会的势力。这样一来,教徒的气焰高涨,人民对于教会的恶感越深,仇视的观念一天天加强,一发遂不可收拾。当时在华教士,可分耶稣教和天主教两种,耶稣教教士态度较天主教为好。所以这两种教堂,本质上虽同样是人民眼中的公敌,但仔细分辨,尚有程度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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