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克敦信经

《迦克敦信经》

1、我们跟随圣教父,同心合意教导人宣认同一位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

2、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灵魂,也有身体;

3、按神性说,他与父本体相同,按人性说,他与我们本体相同,凡事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

4、按神性说,在万世之先,为父所生,按人性说,在这末后的日子,为了拯救我们,由上帝之母,童女马利亚所生;

5、这位基督,既是子,又是主,也是神的独生子,具有二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

6、二性的区别不因联合而消失,各性的特点反而得以保存,会合于一个位格,一个实质之内,不是分离成为两个位格,而是同一位子,是神的独生子,是道,是上帝,是主耶稣基督;

7、正如众先知一开始论到他时所宣讲的,也正如主耶稣基督自己所教训我们的,又如诸圣教父的信经所传给我们的。

《迦克墩信经》介绍

路斯德尼称《迦克敦信经》“确立了西方文化的基督教根基,使自由的发展成为可能。”基督教的核心就是基督,而基督的神人二性则是基督论的核心。而《迦克敦信经》所界定的就是基督的神人二性,由此可见这一信经的重要性。不管是以古希腊哲学为背景的西方哲学,还是印度教、佛教、道教、儒教等东方宗教哲学体系,其核心不外乎是把有限的受造之人、物,或由人、物所组成的组织予以神化,从而混淆了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质的不同。而基督教信仰中根基性的教义就是创造的教义,由创造的教义所奠定的就是:上帝的非受造性,以及人类和宇宙的受造性,二者之间有着不可跨越的质的鸿沟;人藉着上帝的恩典与上帝联合,这一联合是生命的联合,但绝不是本质的合一。后来,在改革宗神学中,特别是在《威斯敏斯德信条》第七章“论上帝与人所立的约”中,则明确地界定,人与上帝的关系是一个约的关系:

上帝与受造者中间的距离非常遥远,虽然有理性的人应服从他,以他为他们的创造者,但是他们决不能得着他,以他为他们的福分和赏赐,除非是上帝自愿俯就,这俯就乃是他乐意用立约的方式显明的。 假如把基督二性混在一起,人性神化的大门就敞开了;人和人所组成的国家就有可能被神化。如果否定基督的人性,就否定了基督是道成肉身的救世主,那么,国家就重新成为人的救主。如果否定基督的神性,就否定了他救赎的权能。如果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联合,道成肉身就是不真实的,上帝与人之间的距离仍然是非常遥远。

《迦克敦信经》对于所有的人本教信徒来说,都如来自高天的炸雷,震碎了他们一切把个人和个人所组成的组织神化的痴梦:“我们跟随圣教父,同心合意叫人宣认同一位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神性完全亦人性完全者。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灵魂;也具有身体……”。《迦克敦信经》奠定了耶稣基督的神人二性,使耶稣基督作为神人之间唯一中保的教义得以完全确定。任何人类组织,不管是国家、教会、学校、家庭,还是政党、教派等,都不能妄自尊大,僭取救世主的地位。惟独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是天地之间唯一的中保。人类的一切权利,不管是个人的,还是集体的,都是派生的,惟有基督可以宣告:“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太28:18)。如果我们中国基督徒宣讲《迦克敦信经》中所宣认的耶稣基督,就不会有人再在中国历史上大唱特唱:“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毛泽东,他是人民大救星”了!

《迦克敦信经》有着巨大的哲学意义,也有着巨大的政治和社会意义。因为耶稣基督的福音本是全方位的,绝不仅仅止于个人灵魂的得救。今日的教会背离大公教会的传统,只传讲一个主观化的福音,神秘化的福音,不注重基督的位格,不注重基督救赎工作的历史性,这样的“福音”看似福音,并不是真正的合乎圣经的福音,也绝没有上帝所应许的“大能”(罗1:16)。

今日西方基督教世界已经很少有人明了《迦克敦信经》的深刻内涵,在中国这一信经的意义更是几乎无人问津,愿上帝怜悯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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