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四种爱

爱情(上)

厄洛斯和维纳斯

我说的爱情指的当然是所谓「相爱」的那种状态,如果你愿意,也可以说是恋人们「陷入」的那种爱。我在前面谈及亲情时说过,人类对亲情的感受似乎与动物最接近,有些读者或许对此感到惊讶。现在有人可能要问:人类的性功能无疑也同样与动物接近?就人类的性行为总体而言,确实如此。但是,我要讨论的不是人类的性行为本身,性行为只有在作为「相爱」这种复杂状态的一部分时,才会进入我们的话题。毫无疑问,性体验在没有爱情、不「相爱」时也可能发生,而爱情还包括性活动之外的其他内容。如果你愿意,我想说,我探讨的不是人类与动物共有的,甚至不是全人类共有的性行为。我探讨的是在「爱」中发展起来的、人类特有的一种变体,我用希腊神话中的爱神「厄洛斯 Eros」来称呼它。爱情中的肉欲或动物性元素,我打算按古老的用法,用罗马神话中的爱神「维纳斯 Venus」来称呼它。我说的维纳斯不是深层心理学家探究的潜藏的、或经过升华的性,而是一目了然的、体验过的人都知道的性,通过最简单的观察即可证明。

无论是否存在爱情,都可能进行性行为。让我赶紧补充一下,我做出这种区分,只是为了限制我们的探究,没有任何道德含义。我完全不赞同这样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爱情的有无决定了性行为是否「纯洁」、高尚或正当。如果所有不处于爱情状态而同床共枕的人都是可鄙的,那么人人都来自道德败坏的祖先。婚姻以爱情为基础的时代和社会占少数,我们大多数祖先年轻时就在毫无爱情的基础上与父母选择的对象成婚。可以说,他们的这种行为没有任何其他的「燃料」,只是出于单纯的动物欲望。他们做得很对:那些诚实的基督徒夫妇,顺服父母,相互偿还「婚姻的债务」,并以敬畏主的心生儿育女。相反,在崇高绚丽的爱情影响下发生的这种行为,虽然将感官的作用降低到了次要的地步,可能仍然是赤裸裸的通奸,可能破碎一位妻子的心、欺骗一位丈夫、背叛一位朋友、辜负盛情、抛弃子女。以感觉是否良好来区分罪与责任,从来都不能讨神喜悦。就像任何其他行为一样,这种行为的正当与否也有更实际、更明确的标准:信守诺言还是背弃诺言、公正还是不义、仁爱还是自私、顺服还是不顺服。我对爱情的探讨,在不作道德评判的基础上排除了纯粹的性行为,即没有爱情的性行为,因为它与我们探讨的目的无关。

爱情将需求之乐转变为欣赏之乐

对于进化论者来说,人类的爱情衍生于维纳斯,是古老的生物冲动在后期发展出的一种复杂的产物。但我们千万不要假设,在个人的意识中发生的事情也必定这样。也许,有些人开始时对女性只有纯粹的性欲,后来发展到「坠入情网」,但我怀疑这是否具有普遍性。很多时候,人对所爱的对象首先只是一种愉快的专注——对她整体普遍的、而不是特定方面的专注。一个处于这种状态下的男人,真的没空去想性,他忙着想一个人。她是一个女人的事实,远不如她是她自己的事实更加重要。他充满着渴望,但这种渴望也许不是性渴望。你若问他想要什么,真实的回答往往是:「继续想她。」他是爱的沉思者。当在稍后阶段明显的性元素苏醒时,除非受到科学理论的影响,他不会认为这一直是整件事的根源。他更可能会觉得,不断上涨的爱情潮水已经冲垮了许多沙堡,形成了许多岩石的岛屿,现在终于用胜利的第七波,淹没了他天性中的这一部分——潮水到来之前就存在于沙滩上的性欲小水洼。爱情就像一位侵略者进入他,逐个接管和重组一个被征服国家的机构,在触及他的性之前,可能已经接管了许多其他方面,无疑也会重组性。

没有人比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英国作家)更简洁、更准确地道出了这种重组的性质,他本人并不喜欢它,更喜欢原始状态下的性行为,不受爱情的污染。在小说《1984》中,那位可怕的男主角在与女主角发生关系之前,要求得到保证:「你喜欢做这事吗?我指的不只是和我,而是指这事本身。」直到对方回答说「我喜欢这事本身」,他才感到满意。比起《动物农场》中那些四足的角色,他是多么没有人性!这段简短的对话解释了爱情的重组:没有爱情的性欲想要的是「这事本身」,而爱情想要的是心爱的人。

「这事」是一种感官的快乐,也就是发生在自己肉体上的事。当我们说一个好色的男人徘徊街头、「想要一个女人」时,这种说法很不恰当。严格来说,他想要的恰恰不是女人,他想要的是一种快乐,而女人碰巧是必不可少的工具。他对这个女人的喜欢程度,可以通过他享受完快乐五分钟后对她的态度来衡量;一个人在抽完烟后,怎么会保留烟盒呢?爱情使男人真正想要的不是女人,而是一个具体的女人;恋人以某种不可思议、但却毋庸置疑的方式渴望爱人自己,而不是她能给予的快乐。世界上没有任何恋人寻求心爱的女人的拥抱,是因为他曾有意无意地作过计算,知道她的拥抱会比其他的女人更让自己快乐。如果他考虑了这个问题,他当然会希望如此;但若考虑了这个问题,就等于完全脱离了爱情的世界。就我所知,唯有卢克莱修(Lucretius,古罗马诗人和哲学家)考虑过这个问题,他当时显然没有在谈恋爱。听听他的回答很有意思。这位严肃的酒色之徒认为,爱情实际上会妨碍性快感,感情是一种干扰,使他不能以冷静和批判的态度去品味性快乐。这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但是,「主啊,这些罗马人简直和禽兽一样!」(引自托比亚斯·斯摩莱特的《百富勤泡菜历险记》)。

读者会注意到,爱情就这样奇妙地将最典型的需求之乐转变为最大的欣赏之乐。需求之乐的本质在于,它让我们只看到对象与自己的需要、哪怕是暂时的需要相关的方面。但是在爱情中,需要越强烈,对象本身就越值得渴慕,其重要性远远超出了她与恋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

倘若没有亲身经历,只借助逻辑推理,我们可能不敢想象,渴望一个人与渴望这人给予的快乐、温存或服务不同。这确实很难解释。恋人说他们想把彼此「吞下」,就是在极力表达他们的一部分渴望。弥尔顿(John Milton,英国诗人)进一步表达了这种渴望,他想象一种身体由光构成的类似天使的受造物,可以完全穿透彼此,而不是像我们这样只能拥抱。查尔斯·威廉姆斯(Charles Williams,英国诗人)说「爱你?我就是你」时,也表达了一点类似的含义。

没有爱情的性欲,就像其他欲望一样,只关系到我们自己;有了爱情,它就关系到爱的对象,几乎变成了一种感知方式、完全成了一种表达方式。它给人一种客观的感觉,仿佛是外在现实世界中的一件东西。所以,爱情虽然是一切快乐之王,但在巅峰时却总有视快乐为副产品的架势。考虑快乐,就会让我们回到自己,陷回到自己的神经系统里。它会扼杀爱情,正如将最美丽的山景移至视网膜和视觉神经中,会「扼杀」风景一样。说到底,这快乐究竟是谁的快乐?我们无法区分,因为爱情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消除给予与接受的差别。

不应该把维纳斯看得完全严肃

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尽量只作描述,不作评价。但是,现在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道德问题,我绝不能隐瞒自己对它们的看法。以下是我个人的看法,绝非断言,当然可以被更好的人、更好的恋人、更好的基督徒指正。

过去人们普遍认为,今天很多思想幼稚的人也许仍然认为,爱情对灵性的危害几乎完全来自它里面的肉欲成分。维纳斯的成分降到最少,爱情就最「高贵」、最「纯洁」。以前的道德神学家无疑认为,我们在婚姻中必须防范的危险主要是对感官的投降,它会毁灭人的灵魂。但你会注意到,这并非圣经的方式。圣保罗虽然劝信徒不要结婚,但丝毫没有提到这点,倒是劝已婚者不要长期禁欲(哥林多前书7:5)。他担心的是信徒专注于婚姻,需要不断地「取悦」、即考虑伴侣,以及家庭生活的种种干扰。妨碍我们不间断地事奉神的,可能是婚姻本身,而不是婚床。圣保罗应该没错吧?根据我的经验,无论是否结婚,最让人分心的,是生活中那些实际的、需要慎重考虑的事务,甚至是极微小、极平凡的事务。对我而言,干扰祷告的往往不是激情或欲望,而是对下一小时的事需要作出的小小的决定,以及由此产生的隐隐的焦虑。它们笼罩在你的心头,像蚊虫一般,让你心烦意乱。婚姻对人最大的、永久的诱惑不是肉欲,坦率地说,是贪婪。我非常尊敬中世纪的那些导师。但是不要忘记,他们都是独身的修士,可能不知道爱情对性行为的影响,不知道爱情非但不会加剧,反而会削弱纯粹的欲望所带来的烦躁和上瘾的特性。爱情不是简单地通过满足它而做到这点。爱情在不减少渴望的同时,使禁欲更加容易。毫无疑问,恋人往往会专注于所爱的对象,这确实会妨碍灵性生活,但主要不是感官上的专注。

我相信,就整体而言,爱情给灵性带来的真正危险潜伏于别处,这点我会在后面谈到。眼下我想谈谈,目前在我看来尤其困扰着爱的行为的危险。在这个问题上,我不是与整个人类的意见相左,远非如此,而是与人类中一些最严肃的代言人有分歧。我相信,现在大家都被鼓励把维纳斯看得过于严肃,至少是抱着一种错误的严肃态度。我这一辈子不断看到人们将性荒谬、异常地严肃化。

一位作家告诉我们,维纳斯在整个婚姻生活中应该以「一种庄严神圣的韵律」反复出现。有一个年轻人非常欣赏一部小说,当我称之为「色情书籍」时,他真诚而困惑地说:「色情书籍?怎么可能?它对待整件事如此严肃。」听他的口气,仿佛一张长脸就是一种道德消毒剂。我们那些接受黑暗神灵的朋友「血柱 pillar of blood」学派,正在严肃地尝试恢复类似原始宗教中的生殖器崇拜。我们的广告以最色情的方式,用专注、热切、狂热的虔诚语言来描述性,但却很少有一丝快乐。心理学家一面告诉我们,夫妻之间完全的性协调无比重要,一面又告诉我们,这种协调绝不可能达到,弄得我们无所适从,以致于我敢相信,现在一些年轻夫妇会把弗洛伊德(性心理学创始人之一)、克拉夫特-埃宾(Richard Freiherr von Kraft-Ebing,性病理心理学家)、哈夫洛克·艾里斯(Havelock Ellis,从事性行为研究的医生)和史托普斯博士(Marie Stopes,英国节制生育的提倡者)的全集摊在床头来做这事。快乐的老浪子奥维德(Ovid,古罗马诗人)从来不会忽视一个鼹鼠丘(Molehill),但也不会把它变成一座山,他会更切中要害。人类对维纳斯的严肃化已经荒谬到一个阶段,现在我们最需要的,是一阵老式的哄堂大笑。

对此,有人可能会说:可是,这事确实是严肃的。没错,而且四倍严肃。首先,在神学上,它是身体在婚姻中的参与,而神选择婚姻作为人与祂合一的神秘象征。第二,这可谓是一种非基督教的、异教的、自然的圣礼,是人对自然生命力和繁衍力的参与,表现「天空父亲 Sky-Father」与「大地母亲 Earth-Mother」的联姻。第三,在道德层面,它所涉及的义务和为人父母与祖先的不可估量的重要性。最后,它有时候,但不是总是表明,双方对彼此的感情付出是非常严肃的。

但是,饮食也是一件严肃的事。神学方面,它是圣餐的载体;道德方面,我们有责任向饥饿的人提供饮食;社交方面,餐桌自古就是人类聊天的地方;医学方面,所有消化不良的人都知道其严肃性。然而,我们不会带上蓝皮书(比喻参考指南)去吃饭,在餐厅的举止也不会像在教堂那样。最有可能这样做的人不是圣徒,而是美食家。此外,动物一向对食物很严肃。

我们不可以对维纳斯完全严肃。实际上,完全的严肃必然会戕害人性。世界上的每一种语言和文学中都充满了关于性的笑话,这绝非无缘无故。也许它们当中许多都无聊乏味或令人恶心,几乎所有都很陈腐,但我们必须坚持认为,从长远来看,它们体现的对于维纳斯的态度,对基督徒生活的危害远远小于虔诚的庄严。我们千万不要试图在肉身中寻找绝对,把嬉戏和欢笑逐出婚床之外,你可能会招来一位假女神。她比希腊人的阿芙洛狄忒(希腊神话中的爱神,相当于罗马神话中的维纳斯)更虚假,因为即使希腊人在崇拜她时,也没忘记她是「爱笑的」。大多数人相信,维纳斯是个半喜剧性的神灵,这是完全正确的。我们的爱情二重奏根本不必像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瓦格纳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的主人公)那样,非得唱得那般扣人心弦、地老天荒、令人心碎;我们要常常像帕帕基诺和帕帕基娜(莫扎特歌剧《魔笛》中的一对情侣)那样欢快地歌唱。

维纳斯只是偶尔表现为严肃,倘若我们对这种严肃信以为真,就会遭到她可怕的报复。报复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最滑稽的,托马斯·布朗爵士(Sir Thomas Brown,英国作家兼医生)对此作了说明,虽然他并不打算说得那么滑稽。他说,维纳斯的服务是「一个聪明人一生中所做的最愚蠢的行为,当他想到自己做出多么奇怪和不值得的愚蠢行为时,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打击他冷却下来的想象了」。但是,如果他一开始就以不那么严肃的态度去做那件事,他就不会遭受这种「打击」;倘若他的想象没有被误导,它的冷却也不会带来如此的反感。但是,维纳斯还有另外一种更糟糕的报复。

她本身就是一个爱嘲弄、爱恶作剧的神灵,与其说像神明,不如说更像精灵,总是拿我们开玩笑。当所有的外部环境都最适合她的服务时,她会让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完全不适应它;而当一切公开的行动都无法进行,甚至连交换眼神都不可能时——比如在火车上、商店里和没完没了的宴会上——她却全力攻击他们。一个小时以后,当时间和地点都合适时,她却已经神秘地撤退了,也许只从一方那里撤退。这给那些将她奉若神明的人带来多少痛苦啊——多少怨恨、自怜和怀疑,多少受伤的虚荣心,多少今天时兴谈论的「挫折感」!但聪明的恋人却会一笑了之,因为这些都是游戏的一部分。这是一种「擒拿摔跤 catch-as-catch-can」的游戏,无论是躲闪、翻滚还是正面碰撞,都应当被视为嬉戏。

像其他欲望一样,肉体的欲望毫不掩饰地显露了它与尘世的联系,如天气、健康、饮食、循环、消化等因素。像爱情这样如此崇高、如此明显超越的感情,竟然与肉体的欲望不协调地捆绑在一起,这不由地令我想到这是神对人类开的一个玩笑。在爱情中,我们有时候似乎飘飘欲仙,这时维纳斯会突然抖动绳索,让我们想起自己不过是只被拴紧的气球。它不断地证明了这一真理,即我们是混合的受造物,是理性的动物,一方面近似天使,另一方面又近似禽兽。不能开玩笑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无法接受神开的玩笑就更糟糕了。我敢保证,神开的玩笑需要我们付出代价,但也会使我们受益无穷。这点谁会怀疑呢?

身体是我们的驴兄弟

人类对自己的身体有三种看法。第一种是禁欲的柏拉图主义者和费希尔(John Fisher,英国主教)这类的基督徒,他们称身体为灵魂的牢笼或「坟墓」,费希尔这样的基督徒视之为「一袋粪」、虫子的食物,污秽可耻,只会给坏人带来诱惑、给好人带来羞辱。第二种是很少懂希腊语的新柏拉图主义者、裸体主义者和「黑暗神灵」的受害者,他们认为身体是光荣的。第三种是圣方济各(Francis of Assis,天主教方济各会的创始人),把身体称为我们的「驴兄弟 Brother Ass」。这三种看法可能都有道理,对此我不太确信,但我接受的是圣方济各的观点。

称身体为「驴」是非常恰当的,因为每个正常人都不会去敬畏或憎恨一头驴子。它是一种有用、结实、懒惰、固执、耐心、可爱和惹人发怒的牲口;有时该受大棒,有时配赏胡萝卜;它的美丽既可悲又可笑。身体也是如此。直到我们认识到它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之一是扮演小丑,我们才能忍受它。在某些理论将它们复杂化之前,世界上的每个男人、女人和孩子都知道这一点。我们有身体的事实,是最古老的笑话。爱情就像死亡、绘画和医学研究一样,有时可能会让我们非常认真地对待身体。错误在于得出这样的结论:爱情始终要求我们如此,并且永远废除了这个笑话。事实并非如此。从我们认识的那些幸福恋人的脸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只要他们的爱情不太短暂,否则在爱情的身体语言里,恋人们都能反复体会到喜剧、游戏、甚至小丑的元素。身体若不这样,就会让我们感到沮丧。用它来演奏爱情的音乐就太笨拙了,除非它的笨拙可以让人感觉到它的整体体验增加了它自己怪诞的魅力——就像一个次要的情节或插科打诨的反面具(antimasque),通过恣意的打闹,来模仿灵魂以更庄严的形式演出的内容。因此,在古老的喜剧中,男女主角的抒情爱情,立刻会被小丑试金石和乡村姑娘奥德蕾(莎士比亚《皆大欢喜》中的角色)之间、或者男仆和女仆之间更朴实的事情来模仿和证实。没有最低者,最高者便站立不住。有时候,肉体自身确实有很高的诗意,但是,恕我直言,它也有不可抹灭的固执、荒谬、不那么诗意的元素。如果它在某个场合没有让自己被感觉到,那么在另一个场合会的。将它作为喜剧的调剂坦坦荡荡地安放在爱情的戏剧里,远胜于假装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

因为我们确实需要这种调剂。肉体既有诗意的一面,也有非诗意的一面;维纳斯既有她的严肃,也有她的轻浮;既有庄重的激情,也有熊熊的欲火。快乐被推到极致,会像痛苦一样使人崩溃。双方对合一的渴望只能以肉体为媒介,而肉体——彼此排斥的身体——又使得合一永远无法实现,所以就有了形而上追求的伟大性。多情和悲伤同样可以让人流泪,然而,维纳斯并非总是对自己的对象「紧追不舍」,而她有时候会这样做的事实,正是我们应该对她的态度中始终保留一丝戏谑的原因。当自然的事物看起来最神圣时,恶魔就在拐角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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