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勇守真道

第五章 自我

「自我」原有的一些眞实、可辨的特征,如理智、情感、灵感、意志等,如今都从自我中剥离了。

——戈尔根(Kenneth Gergen)

「所以,我们不丧胆。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

——林前四章16节

十世纪六0年代,杨科洛维奇(Daniel Yankelovich) 一曾写道,美国文化中曾有一些决定性的事件。随着当时的社会骚动、反战情绪及学生运动的出现,有了一种看待生活的新方式。绝大多数人当时并不理解这一点,而将它与所有正在进行着的社会动荡混为一谈,但实际上它是不同的东西。它隐藏于这些动荡的表相之下,而且它也绝非只局限于那些反战的人身上。它正在重塑一般人的生活,而这些人可能反对越战,却不会激烈到参加示威,或把菊花塞进镇暴警察的枪管里。

扼要地说,当时出现的是我们的个人主义,它是美国长久以来的特色,但却在那十年中从外在世界转移到内在世界。六0年代出现了一种新的世界观。对绝大多数美国人来说,「自我」已明显地变成一切价值观的源头。对自我的追求便是人生的全部内涵。这是前一章的主题之一,现在我们深入探讨。

一、追求自我

在许多方面,有一种新的文化潮流正在成型。例如,大部分人在八口年代前开始认为,人生的价値与传统的日常活动(像每天起床、上班)无关,也与婚姻及教养子女的责任无关。甚至说,人生在于那特殊的时刻;周一到周五这段时间并不重要,周末才是重要。也就是说,周末摆脱了日常琐事与责任后,才能发现真正的我,得着真正的报酬,而自我才得到滋养和满足。有三分之二的美国人开始思考一切关于自己的事情。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放弃了传统的生观,当然也放弃了那些更古老的伦理标准,开始寻求新的人生规则。有半数的人渴望新的经历、新的自由,即便是很琐碎的,象是照自己的想法穿衣打扮,不受俗习的约束。他们也追求更多的刺激和全新的感官享受。

过去所谓的个人主义,是指为自己打算,为自己做决定,供应自己的需要,要工作服务他人;但这种古老的个人义已经寿终正寝了。现在,它已经内在化为:为自己找寻自我,为自身的利益发掘自己的内在潜能,尊重自己,并且发展新的伦理规则来服务这种自我的新发现。

人们认为这种文化的转向会在宗教圈子里受到抵制,并不是没有理由的。而更讽刺的是,它在更正教自由派的确遇到了抵制,但福音派却一头栽进了这种看待生活的新方式中。

这在八0年代与九0年代、每当水晶大教堂的牧师罗伯舒勒(Robert Schuller)天眞无邪的面孔出现在电视荧幕的时候,人们就可以听到这一点。他正在朝着一种新方向迈进,而他却声称自己是传统的更正教徒。他宣告说,这种全新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关注,绝不亚于一场新的宗教改革。他继续围绕着自我及自我的新发现来建构整个基督教信仰。

亨特(James Hunter)在1983年发现,当年所出版的福音派书籍中,几乎十本书中就有九本是探讨的自我。1989年,科尔曼(Lyman Coleman)谈到了他所编辑且广受欢迎的《寻宝版圣经-小组专用》(Serendipity Bible For Groups)一书,其中一个主旨是:所有人都是照着神的形象创造的。这说法并没有什麽新奇之处,然而,这个古老的真理却被他重新诠释了。他认为,这是指所有人都有无限的潜能。他继续说:可悲的是,只有百分之五到十的少数人,有开发出所有的潜能。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这种潜能被埋在堆积着「自幼年所受的痛苦、恐惧、破灭的梦、羞耻」这座大山之下。当然,研读圣经将会把这一切隐藏的潜能释放出来。

于是,它便进入了我们的讲坛。过去的二、三十年,在一次又一次的讲道中,许多福音派的讲员都与这种思维挂钩。要谈救恩似乎必须先从自我谈起。即使后来并没有谈到救恩,但只要沿着此路走,仍会带来极大的利益。既然这样,何不就这样一路探险下去呢?他们想象自己成正在用会众的语言驾轻就熟地讲道,结果将一套相当敌视基督教的世界观引进教会。他们并没有注意到这种「自我感觉良好」与实际的「善」不一样。其实,人常在不对的事上有很好的感觉,人会在极度自我放纵时、在复仇时、还有在自我陶醉时,感觉很好。这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引以爲戒的吗?爲什么我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呢?

当福音派教会进入这个新的自我世界时,他们将伦理世界抛诸脑后了。福音派教会,也就是认真持守福音责任的教会,本应最先看到这一点,因为如果把道德抛诸脑后,也两谈福音了。「罪」毕竟不是自我感觉非常不好,它乃是在干犯神的律法和神的正直。那些被限制在自我世界中的人寻求的只是医治,而不是去寻求赦免与重生。他们在谈重生的时候,其实是在讨论得医治。它完全是属于人的技巧,而不是关于神奇读似地进入我们的生命,这对那些跌倒的福音派教会来说,显然已经失落了,因爲他们热切地追求那种从文化而来的新语言。

教会中有挂名的基督徒,有真基督徒,他们处在尊重自我的文化中。许多所谓的「信徒」是在马斯洛(AbrahamMaslow)和罗杰斯(Carl Rogers)的理论中重塑自我。即便马斯洛和和罗杰斯的理论已经在学术界退场了,却在我们的文化中越来越盛行。

今天,抱持这种思考方式的「挂名基督徒」充斥着我们的大街小巷、学校和教会,大家都是这样思考问题的。这种关于自我、自我实现、自我完成、自尊以及其他各种自我的语言,已经在我们的思想中落地生根,它成为我们思想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这在我们与人谈心时可以看出来,就像露珠反射出太阳的光芒一般。

二、全民运动

在八0年代,当所有人都与这种「自我」话题挂钩时,大家好像突然发现了人生的谜底一般。到了2005年,当萨默斯(Christina Hoff Sommers)与萨塔(Sally Satle) 写了《治疗一族》(One Nation under Therapy)这本书时, 这种趋势已到达巓峰。有许多教会领袖实际上正引导着整个文化以「自我」为核心来思考整个人生的问题。

萨默斯与萨塔当然也承认有些精神疾病确实需要辅导,而人生中也有一些残酷的经历是人们难以承担的;所以,当我们发现自己陷入这种处境时,寻求帮助并没有错。

然而,我们在这里所看到的是,全民都进入心理诊疗室。不限于受到严重的打击时,也是在我们对自己不满、厌倦、空虚或受挫时,或是在我们不被人欣赏时。

结果呢,坦白说,所有的人都不被欣赏。更糟糕的是,所有的人都是受害者;还有更糟的!如果我们不透过赤裸裸的方式来探触自己的情感,我们将会崩溃!或者,如那些深知箇中技巧的人所说的,要变得「很脆弱」。于是,我们看到一个潜伏的「灾难」即将发生在每个地方、每个人身上!就是我们以傲慢、僭越的态度来看待一切的生活。

例如,心理学家波拉克(William Pollack),他是《眞正的男孩:把我们的儿子从童年的迷思中救出来》(RealBoys: Rescuing Our Sons from the Myths of Boyhood)一书的 作者,他认为即使受荷尔蒙影响,表面上非常快乐的男孩们,实际上却和科伦拜中学事件12的凶手没什麽差别。

12 编注:科伦拜中学事件(Columbine High School Massacre)于1999年 4月20日发生于美国科罗拉多州的科伦拜中学,两名学生枪杀了十几名同学和一名教师,此外二十几名同学身受重伤。

的确有很多父母对自己孩子的看法也是如此。但他们可能是不正确的!

女童军(Girl Scouts)在2001年引入了一种点燃时可以发出天然香味的蜡烛,让八至十一岁孩子在点燃蜡烛时,同时记录自己的感受。这样做可以减轻她们的心理压力。不少公立学校禁止竞争性游戏,因为这会让那些输了游戏的小孩自尊心受伤。许多学校重视「自尊」和「自我感觉」到一个地步,外在表现已不再重要。我们已经制造了一个孩子的国度,他们的自我评价比天高,但学习表现却远远落后于许多其他国家,包括我们经济竞争的对手。某个大学董事会会经调查一百万个美国高中生,其中只有百分之二认为自己的领导能力低于平均水平。几乎没有人认为自己与他人相处的能力低于平均水平,其中百分之六十认为自己与人相处的能力名列前百分之十,甚至其中有百分之五的人认为自己是名列前百分之一的顶尖级人物!过去那种让我们觉得自己有缺陷的自卑感,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呢?它们全都不见了!经过几年的精心养育,终于获得成功,现在我们孩子对自己的感觉眞的很好。

不仅是孩子们,显然我们所有人都对自己的感觉都相当好。例如,在2007年,百分之八十二的美国驾驶员在安全性方面将自己列入前百分之三十中;而这个调查与汽车保险公司的统计不符!而我们可以毫无顾忌的说,他们的想法与事实相反。如果波士顿司机都将自己列在最安全的百分之三十中,我敢保证,人们已经严重脱离现实了!我们自我欺骗的能力已经到了非常无耻的地步!

女性主义者法鲁迪(Susan Faludi),在《欺骗:美国男人的背叛》(Stiffed:The Betrayal of the American Male) 这本书提到,男人发现自己陷入一种困境,他为自己失去男子气慨而深感痛苦。虽然教育要求他们坚忍不拔,但是在今天,他们变成需要抱抱、需要找人哭诉。结果,他们的自我意识有了矛盾、混淆,而且正在消失!

法鲁迪的例子只是冰山一角。美国已经变成一个非常敏感的国家。总是有一些人觉得受冒犯,不是被「说出来的话」冒犯,就是被「没有说出来的话」冒犯;或者被「话中的弦外之音」冒犯,被「沉默背后所代表的意思」冒犯。于是就产生一群的「感应器」,他们大多担任一种毫无必要的、自己设定出来的角色。而且,有些人已经变得很敏感,以致人们会怀疑,他们是不是中世纪的权贵!他们生不逢时,真是太糟糕了。

这一切造就了一个非常忙碌且有利可图的行业,它是由治疗师、谘商人员、忧伤顾问、作家及其他形形色色的安慰者所组成的。在美国,我们拥有世界上三分之一的心理谘商师,是牙医的两倍,还有比图书馆馆员还要多的心理顾问。

更重要的是,这不仅是热门行业;其实,从二十一世纪开始,我们全都无师自通的变成自己的治疗师、顾问,随时给自己啓发和安慰。这是重点所在,毕竟负担得起谘商费的人并不多!对那些有迫切需要的人来说,去向谘商人员求助一两次或一两个月还负担得起。如果自已能成为自己的辅导者,就没有经费的问题了。

因此人们学会了用治疗师的语言来思考问题。许多专业的术语已经在许多书本、报纸、学校流行,随后又进入了大家的日常对话中。谁没有思考过自尊的问题呢?谁不认为要作个真实的人就是要把情感表达出来呢?谁没想过「事实」乃是靠感受得来的呢?谁没有想过「感受」远比思想更眞实、重要呢?

于是,我们全都变成了自己的治疗师。我们的小组已经变成我们自己的私人工作室,我们个人的叙述就成为我们自己的教材,我们内心的挣扎就成为我们整个世界斗争的缩影。除了「我」所经验到的东西外,还有什麽东西是眞实的呢?除了那些对我很重要的事外,还有什麽是要紧的呢?还有什麽比我现在的感受重要呢?「我」就是用来反映一切实际的那面镜子,最起码能反映甚麽对我是重要的。

没有甚麽是真实的,这将使现代化世界的生活显得更艰难。而我们通常并不是这样想。我们思考世界所能给我们的各样利益,而这些利益是既真实又丰富。但是,我们往往没有想到要为它们付上甚麽代价。实际上,并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是表面看起来是免费的罢了。

多年来,我将这些代价笔于书,就是我们的疏离感、孤独感、人际关系的失落、家人之间的紧张、无法成名的遗憾,知识带给心灵的压力(例如对致癌物质的恐惧)、变幻莫测的生活带来的紧张、对未来充满恐惧,及随处可见的焦虑等。

美国一个由参议员组成的调査小组,会经在1967年报告说,到1985年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间将会降低到二十二个小时,人们在三十八岁时便可退休。幸好人们早就忘掉了这些先知。其实情况正好相反!现在每周的工作时间更长了。人们虽然希望及早退休,但是却负担不起生活费。我们所有的人无论愿意与否,都发现自己站上了原地踏步的跑步机。

更严重的是,我们发现自己失去了根基。我们在前章曾经谈过这个问题。用伯格的话说,他们成了「无家可归」的人。因为他们与过去无关,所以他们不能像传统社会那样,以回溯过去来寻求意义,他们也不能从自己所处的时代来找到意义。一切瞬间即逝,因此找不到立足点。快速的变化及惊人的科技所带出的结果是好坏参半,未来是光明与黑暗的奇怪组合。人们尽可能地憧憬着未来能得到各种利益,避免各种的危险。然而我们不可能在变幻莫测的未来中找到意义;我们只能从内部、从「自我」来寻找意义、规则和实现。但岂不就像靠在芦苇上一样吗?事实上,身为现代世界的一分子,就是一把两刃剑。在享受着物质的同时,我们也需要付上痛苦的心灵代价。这正是我所说的「美国的矛盾」。

接下来,我们要讨论文化、心理学与神学的交会。心理学在这场「自我运动」中蓬勃发展,因它和文化变迁一拍即合。换个角度说,「自我运动」是现代化过程中,外在变迁的内在伙伴;我们内在的混乱、失落、无根、道德矛盾、精神混乱等,正反映出外在世界的变幻莫测、没特色、残酷竞争、失去超然性。我们的外在世界塑造着我们的内在世界,而我们的内在世界则赋予我们一种理解外在世界的架构。这两股思潮汇集起来便产生了后现代的自我。

当后现代的自我带上了宗教色彩时,它就可能变成自由派、新兴教会或松散的福音派了。当它以这种方式变成后现代以后,就不再是历史性的更正教了。它不再取法圣经、不再带有使徒性。它徒具基督教之名,而里面完全是另一套思想。接下来,我们要分辨心理学、文化和神学。尽管杨科洛维奇仅仅注意到这些开始于二十世纪六0年代的变化,但是它们实际上却根植于长期以来的各种发展中。虽然在美国已经走出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但这种形式实际上被复制到了整个西方。它涉及四种根本的变化:第一是从美德(virtue)变成价值(value);第二是从品格(character)变成性格(personality),第三是从本质 (nature)变成自我(self),第四是从罪恶感(guilt)变 成羞耻感(shame)。我们现在便要来探讨这些变化。

三、美德变成价値

这种从美德到价値的变化之大,已超过两个名词的表面意义,因为我们可以交替使用这两个词,我们有时候谈到「伦理价値观」而脑中浮现的却是美德。让我来澄清一下。

1、美德

我在这里所说的「美德」乃是论及「善」的各个层面,或说是「品格」的各方面。他们是放诸四海而皆准、历经万代而不衰的伦理规范。当然,「什麽是美德?」这一直是个争议。

在中世纪,美德有两种:自然的美德,即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而超自然的美德就是信、望、爱。这七种美德相对于七种可怕的罪行。

宗教改革者之所以摒弃了这种划分法,乃是因为它使人夸口,夸说四种自然的美德是自己的功劳,神的恩典只不过是使这些美德更加完美。实际上,圣经较少着墨于美德(除了腓四8;彼前二9;彼后一3等处之外);但是,圣经却明确地谈到:道德、良善与神的属性的关系。道德和良善不仅反映在神的属性中,而且也反映在受造物中(罗一18—20)和人的良心中(罗二14—15)。

不管我们用何种方式来理解,无可避免地,我们心中仍有一个道德世界,神在其中作王,维护良善,痛恨罪恶,祂要求我们认识善恶之别,并要求我们向祂负责。

因此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说,道德、良善永远是对的,因为它是神的属性。圣经在叙事、诗歌和诚命中谈到神的圣洁、公义、怜悯、慈爱和信实。而这些属性在人们生活中有其不同的应用。这些都清清楚楚地成为我们的生活规范,而我们如何实践却又是另一回事。

历世历代以来,人们都会经尝试去效法这类美德。罗马天主教是如此,在十九世纪更正教自由派也是如此。向来,那些热切追求美德者最具吸引力的论述虽然稍微不同,但都同样主张人们当以成为有道德的人为目标;而透过实践,人们就可达到这个目标。马丁路德曾经抨击这是出自亚里斯多德(Aristotle)的观念。人们认为,就像人的才能一样,人天生的美德也可以透过实践而得到提升。无疑地,这种观点并没有考虑到罪对我们德行的侵蚀和扭曲。我们所需要的不是实践本身,而是彻底的、超自然的更新。这一直是更正教理解圣经的方式,以后我们还会再讨论这一问题。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应当」就是意谓「我能够」吗?就算我们陷入罪中不能完全顺服时,神仍要求我们顺服伦理规范吗?祂有没有因为我们做不到而修改自己的命令呢?

答案当然是没有!神不可能修改自己的命令,因为祂不可能修改自己的属性。因此祂道德上的要求在人堕落之前与堕落之后都是一样的,其中发生改变的乃是我们顺服神的道德能力。虽然人无法完全按照神的要求来生活,神所要求的生活方式却未曾改变。神并不会照我们的能力来来修改道德标准,否则,最堕落、最下流的恶人也能达到神的要求了!不,祂的伦理规范乃是放诸四海皆准、历经万代而不衰。我所认识的美德正是这些规范,当我们将它们归纳落实在一起的时候,就成了德行。神的恩典在基督里重新接纳我们,就是恢复我们的美德,神视我们为义人,就好像我们可以满足神的要求一样。

因此,谈论「美德」就是在谈论神创造的伦理。尽管我们是悖逆之人,但是伦理并没有被摧毁,神也继续托住它。无论我们认同与否,都得面对它。也因此人生的路途常遇巅颇,并且要用它来反省自己的品性。有一个声音来自四面八方,对我们的良心说:「当心,你是活在一个有道德的世界中!」

品格关乎「伦理如何在我们的生命中落实」,这并不表示那些诚实、守信、充满同情和体恤别人的人就拥有得救的条件。在神眼中,作诚实的人当然要比作骗子好;能体恤他人当然比不关心他人死活要好;遵守伦理的社会,总比道德沦丧的社会好,这就是为什麽直到如今,社会仍然重视美好品格的原因。无论如何,重视品格总是社会自我保护的方式。

实际上,在十九世纪的推荐信里,最被看重的就是被推荐者的品格,这种推荐深受欢迎。如今对他人品格不当的评价可能招来诉讼。但是,现今对品格的重视远不及对能力的重视。在这个复杂、竞争激烈、科技化的世界中,能力战胜了品格。多数人皆认为,品格虽美好,但能力却带来收益。

在我们的社会中,因为对品格的忽视,用能力取代品格,这已经造成严重的亏损。许多在专业领域中极具才华的人,却毫无诚信,于是祸患无穷。我们只要从我们的大学就能看到这一点。教授们大多的是全国最优秀和最具创意的人,但他们往往也是最愤世嫉俗、最乖谬、最仇视人、最阴险、最变态、最暴躁、最乖戾的人。

品德的沦丧已经变成国家的重大问题,以致许多商学院和医学院不得不赶紧引入伦理课程。然而,即使伦理课程教得再好,对那些内心已经和伦理脱节的人来说,道德只不过是一片用完就丢的OK绷罢了!这就是西方的情况,他们已经丢弃传统的伦理。三分之二的人不相信绝对的道德,它只不过是一堆选项中的一项而已。

2、价値

我们说美德变成了一种价值。我们今天所谈到的价値观(values)乃是一种相当新的概念。在1928年的《牛津英语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中,虽然从 1882年初版以来已经累积了50万个单字,却没有「价値观(values)」这一条。「价値观」是二十世纪晚期西方所谈论的话题。

价値观代表了一个相对化的伦理观,从某些方面来看,它显然是一种非常新颖的观念。虽然,以前那些倡导自由的思想家、小说家、艺术家和其他前卫派人士已经探讨过各式各样的「伦理」。但如今西方的情形却严重多了,不仅是那些文化精英们,如今几乎人人都变成前卫派了!每个人都要尝试一下生活在一个没有道德规范、没有客观伦理的世界是甚麽滋味。

一旦我们将伦理抛诸脑后,我们就不得不以一种无价値的方式来看待値观了,因为对这个人来说是正确的东西,对另一个人未必正确。随着古典伦理的消逝,美德也就跟着消逝了!在消逝前的微光中,我们只剩下价値观了。

四、品格变成性格

最近,人们认为「自我」——各种经验流通、处理的内在中——和品格无关。实际上,「自我」是到了二十世纪才声名大噪的。在此之前的人,对现在所流行的「发现自我」、「开发自我」、「自我评价」、「自我实现」等名词会感到相当困惑。

几个世纪以来,西方一直都只是将自己的良心——即现代所谓的「自我」——与本性和品格相提并论。人们都觉得应当学习美德、舍弃私欲。美德之所以能维系下去,是因为人相信道德律、本性中的美德,还有圣经中所啓示的美德;或者可能仅是普遍性的假定它们存在而已。

1、性格的出现

在《作为历史的文化》(Culture as History)这本书中,作者苏斯曼(Warren Susman)看到二十世纪初的一个变化:早期老一辈给新一代的忠告当中,常常是用「责任」、「善行」、「道德」、「礼貌」、「荣誉」、「公民品格」、「名誉」等道德性词汇。但是到了二十世纪,长辈的忠告变成:「迷人的」、「惊人的」、「富有魅力的」、「耀眼的」、「大师级的」、「有创意的」、「有领导力的」、「有说服力的」等。过去是用品格的词汇,而二十世纪则是用性格的词汇。品行并不具迷人、耀眼等含义。反之,性格不具有责任、荣誉等含义。品格以善良为特征,而性格则以魅力、有说服力或吸引力为标志。

这个世界变了!现在,内心的道德动机已经不重要了!现在是一个心理的世界。原先重视事物的本质,现在变成重视别人对我的观感。神可能会审判人心,但我们要先关心的是我们给人的观感如何,毕竟这是别人看得见的部分。一个只重视物质生活的丰富、漠视伦理标准的社会;会以成功为首要目的,而不看重人的品格;结果人们最关心的是:我们在他人面前的「表现」如何。

2、自我推销

这种改变使人们致力于推销自我。性格是可以销售的产品,而品格却不是。人们在电视上销售自己的时候,所标榜的是自己的性格而不是品格。既然形象被视为真相,「好印象」就和「成就」一样重要了。

外在的表现是一种「表演」。如果古代的格言是「自我牺牲以成就美德」,那麽现代的格言便是「自我实现以获得成功」;其重点是:要鹤立人群、要独特、要凸显自我、要引人注目、要维护自我。实际上,在二十世纪晚期,出现了一套帮助人登上舞台的新兴产业,好像在公共、人前的自己与隐藏、内在的自己之间是毫不相干的。这种张力一再地出现。例如,我们现在习惯以履历表来判断人,即使履历表可能有夸大之嫌。或许更让人惊讶的是,大学里的研究计划原不可重覆其他的研究,但遗憾的是,我们发现有些研究中一开始就窜改资料。虽然这类情况是不常见的特例。但我很保守地说,许多人都言过其实地去凸显自己的重要性与成就。

实际上,为了提供最佳印象,现在已经出现了一整套的文化,透过穿着向人们传达一种强有力的讯息,强调肢体语言的重要性,很有策略地安排自己在办公室中的座位。总之,成功的外在表现比美好的品格更重要。

透过这一类的方式,人们为了达到目的而试图制造一种形象,尽管这样的形象可能是虚假的。按照以往的伦理,这样做就是说谎。在这个新的、治疗性的世界,这个作法被视为策略而非谎言。假如出了什麽问题,假如没有「达到效果」,可耻之处不在于制造假象,而在于掩饰得不够好。

在商业化世界中,我们很少会相信商业广告;既然如此,当别人夸大自己的成就、伪造、吹虚、凸显自己的时候,我们为什麽会愤怒呢?百分之七十的美国人认为,政客们不断地撒谎。英国人也这麽认为。我们不是已经习惯这些事物了吗?我们对他们的的夸大之词不是会自动「打折扣」吗?

或许真是如此!但是,撒谎艺术已精湛到了天衣无缝的地步,无懈可击,以致我们无法在政治领域、新闻报导

或商业活动中分辨真假。渐渐地,我们只希望有一个灰色地带,从伦理角度讲,就是没有黑白之分的世界。我们已经学会毫不思索地对任何主张都打一点折扣,也不再相信任何的声明。这一切都显示,我们已不再相信「品格」这种东西了!

怪的是,居个中翘楚的「推销员」已成了精明滑头的代名词,他们擅长说服之道,因此消费者要小心提防。卡内基(Dale Carnegie)在1935年出版《如何赢得朋友并影响他人》(How to Win Friends and Influence People)这本书, 它成为二十世纪最畅销的非小说类书籍。当卡内基在1955年去世时,他已经是「个性塑造」这一行的翘楚。他是那广泛的、多元的、兴旺的「自救文学」的先锋。卡内基所做的其实就是把推销商品的那一套拿来推销自己。这导致一个重大的后果,原本是应该开发美好人生的,如今却变成开发「自我」,结果,我们便认为幸福与品格毫不相干了!

3、影像市场

半个世纪以来改变我们世界的电视,正是协助完成这种转变的绝佳工具;不仅有电视,还有电影。电视所强调的乃是性格,它的内容全都是性格的投射。内在的品格不见了,并且与外在的形象毫不相干。正如新闻记者舒尔(Daniel Schorr)所说的,新闻涉及的是诚实,假如有人造假,那是因为有人让他那样做!镜头上那个人见人爱的主持人,下镜后可能是既自负又令人厌恶的人。对电视明星来说,视消除了在他们的品格与性格之间的关联。

大型的营销型教会已受这种情形的影响,它们的会友也是如此看待自己的牧师。尤其是在那些「慕道友导向」的大型教会,牧师在大荧幕上是一位卓越人物、一位演员,他似乎与教会中的每个人都很亲近,但实际上却与会友十分疏远。这些牧师有许多在性格上是孤僻的,于是关怀羊群便落在助理们身上。这种情况与传统牧会的模式何等不同啊!传统教会的牧师不是演员而是牧者,他们知道群羊的情况,他们按照神的呼召去对待教会会众。他们认为若只是在讲台上表演,那就有祸了!

在我们的文化中,品格与性格的分裂,造成「名流」取代了「英雄」。英雄是按某种内在德行去行动的人物。必须与品格有关;战争中的士兵在枪林弹雨中拯救自己的战友时,表现出伟大的勇气;消防队员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建筑物中拯救那些濒临死亡的人,表现出伟大的勇气;那些牺牲个人前途来揭露公司黑幕的人,表现出伟大的勇气;有些人本着勇气与乐观面对那痛苦不堪的疾病,他们同样也表现出伟大的英雄气慨。

相反地,成为名流是关乎性格,而非品格。所谓名流,便是家喻户晓的人物。我们生活在商业世界、影像世界中,名气是可以轻易获得的。许多名流并不是因为有什麽特别贡献而闻名,许多人实际上并无多少成就,至少在道德上是如此。但是,他们却深谙如何操纵影像世界并塑造自己的形象。过了几代之后,谁还会记得玛丹娜(Madonna)和布兰妮(Britney Spears)有什麽贡献呢?然 而,在当时,她们却远比那些在战场上为国牺牲的英雄更有名,也比那些冒生命危险救人的消防队员,以及其他那些付上很大的代价来完成义举的人物更著名。天眞实的情况是:性格战胜了品格,名流战胜了英雄。

4、后果

这种转变导致许多的后果;但在起初,很少人预见这些后果。在那极重视品格的古老世界中,有一种与我们现在截然不同的自我理解。当时的人认为,人的成长来自对美德的培养和约束恶行。透过自我节制与自我牺牲所产生的道德约束,乃是达到满足与幸福的关键。

与此相反的,现代人的性格乃是毫无约束的自我表达、自我满足、自我实现。对快乐的追求已经取代了道德的培养,情绪的宣泄取代了道德的沉静。最明显的特点是,人们现在认为幸福与道德无关,在没有道德的情况下仍能追求幸福。实际上,许多人认为幸福完全是可以购买来。这就是生活在「消费乐园」的后果,我们古老的伦理已经荡然无存。

这种从品格到性格的转变也改变了我们对成功的观念。上一代人从「勤劳」来思考成功。但是,成功却不仅是努力工作而已,也要把事情做得好,能表现出奋斗、正直、负责及公正等等。那些工作出色的人生活更为谨慎,他们不自我放纵,拒绝奢华,并且有温和的美德。这种成功是人人皆可获得的,无论他们从事哪一行。

拉斯科(Christopher Lasch)在《自恋的文化》(The Culture of Narcissism)这本书中提到,当涉及金钱问题时, 我们的前辈们相信要未雨绸缪。他们反对自我放纵,相信要恒心地储蓄。他们认为这是保障儿女的一种责任。

我们想法却不同。信用卡、通货膨胀和广告都向我们保证,先购买再付款才是明智。我们不相信延迟的满足。我们认为,享乐不只是一种生活的副产品,而是生活的必需品。

当我们的焦点从品格转移到性格时,我们对成功的理解也会随之改变。成功不只是过一种美善的生活,而是要过得好,过得舒服,出手阔绰。以前别人会因为我们的品格和工作质量而赞赏我们,如今这些特质已经失去了光芒。现在,我们拥有甚麽东西、能给人甚麽印象才是最重要的。

今天,我们或许宁愿被人们嫉妒,而不要被人们景仰。以前的成功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今天的成功却是转瞬即逝。成功不是倚靠自身的品格,而是依托于他人的感受。而感受变幻无常,很快就被取代、遗忘。因此,今天的成功也需要不断去更新、磨光、升级、重塑、复甦、弄得流行一点、包装得更美丽动人一点、打扮得光鲜一点、让人们更肯定一点。这是一项持续的工程,假如不进行下去,我们的成功也就随之消散。

这些变化已经将我们带入一种有趣的矛盾中。例如,这种转变鼓励我们,想要成功就得变成「多重性格」的人。我们要与众不同、要出人头地、要特立独行,要用独特的方式来表达自己。我们应该视自己和感受为独特及宝贵的。因此,假如我们表现眞正的自我,我们就会很独特。

同时我们也要人见人爱,与众人建立好的关系。怎麽做呢?我们如何能与众不同又与人有好关系呢?我们如何表现自我又不致侵犯别人呢?我们如何才能得到了自己的利益而又不伤及他人呢?

当我们偏重性格而不注重品格时,便摧毁了道德义务。在「个人」以外,已不再有约束、引导「个人」的道德存在了。现在,我们已经是「自我导向」了,各有各自的路。大家彼此的道德观迥然不同,没有任何规范性的秩序可以约束个人行为。因为没有规范、个人各行其是,社会便开始解体。法律被更高的自我需要取代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这个自我便开始彻底改装为一个前所未有的面貌。

五、本性变成自我

1、本性

以往我们一直相信人类有其本性。我们认为,在外表——性别、民族、年龄、语言——之下,有某种人类共有的东西,基督教把它称为神的形象。当然,到底这种形象是什麽以及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它,人们一直都有争议,有部分原因在于圣经并没有提供一个确切的定义。然而,人有神的形象,这正是圣经禁止杀人的理由(创九6;雅三9),从这一点我们便可推论,这种形象赋予人超乎寻常的价値,使人成为祂创造的最高峰。

禁止杀人是因为我们被造时的身份,而不是我们在不同处境中的身份。我们并不能因为我们不喜欢某个民族就去杀害他们,因为他们也是神的形象。我们不能因为老人已经对社会毫无用处就杀害他们;重点在于他们到底是谁,而不在于他们的用途。顺便一提的是,我们也不能因为胎儿无力保护自己,或者会成为我们的累赘,就杀害他们。凡是人类,都有神的形象。

同样的,这种形象虽然被人类的堕落玷污了,却没有彻底毁灭,而且在基督里可以恢复神的形象(弗四24;西三10),这就是神在祂百姓身上所成就的救赎工作,不管人的时代、地区、文化、性别、民族、阶级或年龄,都是如此。

人们向来都相信,有一种为万民所共有的、可作为生命基础的东西存在。虽然有些人并没有从「神的形象」来谈论人性,也没有从救赎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他们仍然明白人类都有人性,属于相同的族类。至于我们依据人的行为反应,要判定人性到底是好是坏,那就要看用什麽标准来衡量了。

2、本性之死

传统对人性的看法在过去两个世纪中已经渐渐地瓦解。达尔文的革命使我们认为,人和其他动物没什麽差别;十九世纪的哲学家反对人里头有独特的人性;其他许多存在主义者,则认为「人性」的观念将贬损个人的选择和存在,因为这种观念把我们的行为当作是「人性」造成的结果;在各种科学领域中,开始将人视为只是一系列复杂的学和电流的反应。在这台机器中,并没有「灵魂」存在。

于是,今天许多人生活在一个非道德的世界中,一个没有任何伦理、没有任何规范的世界中;在这个世界中,「偏好」与「权力」主导一切的发生;有些人付诸行动将其表现出来,有些人则是在电影中看到。

在二十一世纪初,好莱坞开始藉着越来越多血腥万分的电影而攫取巨额利润。囚犯的肢体在观众们面前被锯了下来,耳朵被撕裂了下来,脸被弄成了畸形,强酸从人身体上流淌下来,人们(常常是女人)遭受可怕的兽行。在这些恐怖电影中,根本没有是非观存在。其中所有的不过是权力,也就是为所欲为的权力。这些不管有多麽古怪,都是后现代世界的一面镜子。那些没有权力的、空虚的人、那些在冷漠的世界中盲目地漂泊的人,在观看的过程中,认同那些变态者,找到自己生命中所没有的东西:不受挑战的、统治他人的权力。

这一章谈到各种变化,道德世界渐渐解体。一种无可避免的逻辑引导我们脱离了重视德行的伦理世界,脱离了那塑造我们生命的品格,脱离了思考本性,而转向了围绕自我、性格及「不涉及价值的价值观」来思考问题。这一切都彼此相关,它们是一长串的骨牌。当其中一块倒下的时候,就会推倒下一块,就这样一块接一块,最后整串骨牌都倒了。所剩的就只是权力了,也就是随心所欲的权力。这种趋势对于弱者、残障、老人、未出生胎儿、少数民族以及无力保卫自己的人来说,是特别危险的。

3、「自我」脱颖而出

因此,由本性转向自我,从我们的「共通点」转向每个个体的「独特性」。这个自我就是由我们的思想、直觉、渴望、创造力、个性所组成内心世界,也就是所有使我们有别于他人的东西。事实上,自我就是我独特之处。我虽然和别人一样,有相同的身体、四肢,但我的自我却与其他人有所不同。

这个自我纯粹是由我们的思想、直觉、情感、兴趣、能力(特别是自我医治的能力)与资质所组成的内心世界。所有人的内心都拥有那种使自己可以独特的东西,那是由性别、种族、年龄、世代、文化、个人经历及内在心理结构所构成的。将这些集结在一起,我们便是独一无二的人。没有任何人完全拥有和你或和我一模一样的特色、组合、观念。

这就是过去几十年来我们的学校教给我们孩子的东西。随着他们的成长,每个孩子都将会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独特的人;每个人都有他或是她自己的价値观,个人的意义及地位;每个人都应当为此而受到人们的尊重;每个人都有权利来表达自己的思想。

如果我们无法明白、拥护、认同这种主流思想,就会出差错。这已成了定论!自六0年代以来,实际上所有教育者和心理学家似乎都同意这种观点。不仅如此,现在仍有广泛的大众在支持这样一种迷思,就是:缺乏自尊会造成不良行为、教育失败、任性调皮、反社会向、暴力、离婚、种族主义和整个毒品文化等,这一切都是失去自尊的缘故。许多人对这种迷思坚信不疑,许多与此有关的教育政策已经获得充足的资金挹注,美国的联邦政府与州政府都为其背书。

问题是,过去四十年来,一次次的研究都不能证明缺乏自尊与社会弊病之间有确实的关系。然而,这种迷思已经取得主导地位,它是社会大众所认同、所维护的,它已成为一个庞然大物,以致人们若对它提出质疑的话,便成为异类。

当然,眞实的情况是,西方社会想要单用「自我」来思考这些问题,他们想要利用这个新的心理世界取代古老的宗教世界。其实,用这种思考方式并没有办法找到眞相。

4、权利

西方社会对这种「自我表达」的方式,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的容忍。关于这一点,2003年有个大规模的研究,称为「世界价値观调査」(World Values Survey),它得到 的结论的确如此。它的分析含括了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人口。研究发现,人们视现代化为一种蔑视传统与权威的态度,并主张自由地表达自我。这类态度最深入、最明确的出现在老牌的更正教国家,如瑞典、挪威和荷兰,而美国、英国和爱尔兰也紧跟在后。这种自我表达的方式常与世俗和理性主义结合。换句话说,因为它总是抵制自我之外的任何权威,所以它便与抵制各种宗教约束的啓蒙运动为伍。有趣的是,老牌天主教国家,如法国、葡萄牙和墨西哥,却抵制这种新的自我伦理、新的西方个人主义。并且这种个人主义在回教国家(如印尼)、在传统社会(如大部分非洲地区),及老牌马克思主义国家(如前苏联),是无法生存的。

尽管存在着这些差异,但这场大规模研究的结果却是:标榜自我,抵制所有外在力量(如宗教或道德约束),正就是西方文化的特色。我们必须注意,这同样也为基督教信仰营造了一种充满敌意的环境。基督教信仰正在离西方而去,这点并不奇怪。最奇怪的是,福音派教会如此轻易地接受一种自己敌对的东西。

依照「世界价値观调查」来看,自我的追求并没有明显地违背传统的本性观(人性观)。但两者互相消长却是事实。如今,整个西方是拒绝谈论「人性」的。实际上,人们轻视这个话题,因为它削弱了个人经验的重要性,好像人的「本性」是与「独特性」、「自我」为敌的;它好像限制了自我的表达,因为我们不能跨越我们的「本性」,人的本性好像一个把我们困住的铁笼。然而,人们坚持要用挣脱牢笼的方式来定义自己、塑造自己,整个西方世界已经做到这点了。

这种情况也在我们的社会产生了有趣的动力。马克斯主义与存在主义对「群体社会」(mass society)的贬抑或许是过分了一点,他们有自己的一套理由,不认同西方新兴的、压倒性的商业文化;不过,这些商业文化却是我们今天的事实,它深深地影响我们的自我观。

例如,「无名氏」(指个人消在群体中)乃是我们这个高度复杂、科技导向、充满竞争的西方社会无法逃避的一部分。我们绝大部分人都生活在城市或大城市中,在摩肩擦踵的人群中,我们不认识彼此。我们在政府的官僚体系中迷失了,我们只不过是社会安定的一员;我们在公司中迷失了,上层看不见我们,只当我们是一个要支薪的生产工具而已。我们向不认识的人买东西。我们打电话请水电工到家里来维修,我彼此都不认识对方。我们与陌生人一同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我们晚上接到推销员的电话,他指名道姓地假装与我们熟识,实际上却认识我们。虽然我们读报纸,但并不认识报纸上的任何一个人。这种种的方式都提醒我们,我们在过一种「匿名」的生活。只有少数几个每天都有打交道的人认识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看讲,这乃是一个冷漠的世界,对我们的独特性完全无动于衷。

我们都处于这个对「自我」无动于衷、甚至还充满敌意的世界中,我们正在为「自我」奋斗,争取自我权利。在过去三、四十年中,人们的权利暴增。有法律保障的权利是一回事,人们声称自己拥有的权利则完全是另一回事。这些权利是由争取自己权益的内在倾向培育出来的,却缺少任何外在的道德律来约束其要求,这些权利正在不断地增长。我们有权利要求自己所期望的待遇,有权利享受卫生保健、富裕生活、不受打扰、做自己的事、随心所欲、想说就说等等。当我们抛下道德世界进入个人世界时,权利扩张了,责任消失了。「渴望获得」与「愿意牺牲」这两方面严重失衡。我们奢望的东西很少经过筛选、判断其正当性,道德世界会筛选和判断,如今这种高度重视个人权利的世界却不会。

这类的权利主张很少有麽限制。实际上,周遭的任何人都会构成威胁,包括配偶、子女、甚至朋友,当然也包括在工作场所、俱乐部、网球场或商场所遇到的朋友。「自我」已经变成核心的道德权威。从家庭到政府,都要优先考量自我的需要。个人的选择站在首位,任何的限制都侵犯了个人自由、也是自我侵犯、侮辱与伤害的作法。这些个人权利与民权运动挂钩。把「欲望」说成「需要」,把需要变成了「权」,权利就是我们可通过法律来寻求救济的「正义」。在2006年,《顽童历险记》(TheAdventures ofHuckleberry Finn) 这本伟大的小说在法庭被 起诉,它被指控有种族歧视。

这种对自己权利的追求,正是赛克斯(Charles Sykes)《被害者之国》 (A Nation of Victims)这本书的主题。他引用一位「全国接纳肥胖者促进会」的成员来说明这种情况。这个机构宣称自己是「人权」组织。在芝加哥,有一位成员向麦当劳提起诉讼,因爲餐厅里没有一张椅子他能坐得下。他声称美国有百分之二十的人都有严重的肥胖所以麦当劳餐厅至少要有百分之二十的桌椅应该依他们的体型来作设计,这是他们的权利!这或许非常荒胶,但这类的故事天天都在美国各地发生。

随着个人责任感的萎缩,诉讼增加了。美国律师的人数多过于世界其他国家律师的总和。索忍尼辛(AleksandrSolzhenitsyn)在他著名的哈佛演讲中谈到,生活在前苏联这样一个没有法律的国家是可怕的;但他接着说,生活在一个只有律师的国家也同样可怕。这就是美国今天的的情况,只有律师!

没有任何社会能满足这群人,他们拥有如此多的权利,就像我们今天这样。尤其是当我们成了无名氏,每天都在充斥着陌生人的环境中工作。他们并不亏欠我们什么。这样的世界怎能满足我们的您望、尊重我的权利,特别是那些没有法律保障的权利呢?这种挫折的结果是:到处都出现一种新的文化,那就是有许多「被惹恼的人」或「被迫害的人」,他们觉得自己的权利没有受到尊重,他们满心愤慨!

5、损失

当然,今天的生活充满了混乱、痛苦、分歧及情绪障碍。正如戈尔根(Kenneth Gergen)在他所著的《饱和的自我》 (The Saturated Self)这本书中所说的,数十年前,在我们的语言中出现了一些新的词弃,如「压抑」、「耗竭」、「偏执狂」、「贪食症」、「中年危机」、「焦虑」、「偷窥」等。他说现在旧有的词汇已经不够用了,如今关于失落、空虚、混乱以及内在扭曲等方面的新词汇正在大量的增长中。

我们所处的时代已变成一个「治疗性」的世界,它建立在「失落」与「导」的基础上。它预设:因为我们无法充分地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我们从根本上瓦解了、充满情绪性的表达,处于「自由落体」(失控)的状态中。假设所有人都饱受痛苦、脆弱、混乱、轻视之苦;我们的自尊正在解体、或者说已经解体了,亟需重建。一切都处于损坏、失修状态中。

这种说法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从某些方面来讲,任何一个现代化社会都是复杂、苛刻、充满压力、挫折的。问题是,面对这种处境,人们使用了错误的诊断工具,也开出了错误的处方。

针对这种病症,我们的对策是:要对自己的忧伤和一切的重担、挫折作情绪性地表达;要学习把事情透明化,将深藏在不得满足之自我深处里秘密、紧张、仇恨、欲望和混乱全部敞开。只有透过语言宣泄这种内在能量之后,我们才能认清它们,并从中找到安慰。

当然,这种自我医治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断向内心挖掘的作法,只会加强我们本性中那种自我中心、自我热衷的倾向。至少,我个人是这麽认为。

但是,住在这个治疗性世界中的人,甚至福音派教会的人都不认同我的看法。他们认为,如果我们不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脆弱的那一面,那我们就是不健康的人。当然,要作脆弱的人就意味着愿意全然裸露,要有情绪性表白,宣泄感情,无论它多麽私密、多麽具摧毁性、自怜,甚至邪恶。你看那些电视脱口秀,人当着公众面前脱衣,这难道还不够明显吗?如果我们决定要看下去、听下去的话,最后,各种思想、各种情绪、各种理解、各种经历都会摊在桌面上。全都摆出来了:你瞧!柯林顿总统就在电视上大谈特谈自己的内裤。

这同样说明了,我们因应困境的能力是多麽的软弱!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将一切「宣泄」出去。

在那个被我们抛诸脑后的古老世界中,人们认为苦难是不可避免的。基督徒认为苦难乃是人堕落的结果。即便是非信徒,也不认为苦难是个意外,他们也认同生活中必定有痛苦。痛苦、疾病、挫折、失望、委屈乃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它遍布在我们每天的生活当中。

如今,我们憎恶苦难,认为它干扰我们寻求快乐生活,粗暴的打断我们的机会及平静,它是极大的不公义。为什麽会有恶事临到好人头上呢?公道何在呢?我们都有权过更美好的生活!实际上,我们要更好!我们很难接受任何的患难。

六、罪恶感变成羞耻感

的确,我们常常交替使用「罪恶感」(guilt)、「羞耻感」(shame)这两个词。我们把它们当作同义词。但近几年来,尤其是在心理学著作中,这两个词已有明确的区别。我们来探讨这两种的区别。

1、羞耻感

羞耻是指,我们不希望被别人知道的事情却被人看到或听到时的那种尴尬感觉。羞耻就其本质而言,并不具有必然的「道德」性。人们可能会因父母的无知、不会说英语、贫穷,或是出身于穷乡僻壤而有羞耻感。这些都不是道德问题,但它们仍然会让人感觉羞耻。

但是,这种羞耻感也会牵涉道德。例如,人会因为从商店中偷拿东西而被摄机拍摄下来,或是被美国国税局(IRS)发现逃漏税而感到尴尬。这两种情况都是被人发现自己隐密的事,这是羞耻感。

2、罪恶感

相反地,罪恶感是因为违反了外在的标准。在我们的法庭上,每天陪审团不是宣告被告「无罪」,就是「有罪」。有罪就表示被告违反法律,即使大多被告都否认这些指控,并申诉自己是无辜的。有些听到判决的人并不感到自己有罪,但是也有不少被告确实感觉自己有罪,感到相当丢脸。然而,法官可能根本没有兴趣去了解被告的感觉如何,他所考虑的不是被告会不会感觉羞耻,而是有没有违法。

基督教信仰中的情形亦同。福音所处理的罪,就其本质而言也是客观性的。它是我们在神的律法面前的罪恶,是我们干犯祂的标准所带来的结果。它关乎我们在神面前是当受责备的,而不关乎我们有何感觉,或是缺乏什麽感觉,也不是在现代标准下,我们感到羞耻。实际上,美国绝大多数人认为自己在本质上是好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并没有什麽可以让他们感到羞耻的地方。

羞耻感所谈的是行为的「横向」关系,罪恶感所谈的则是「纵向」关系;羞耻是我们主观的感受,而罪悪则是我们客观的情况;羞耻是我们在他人面前的感受,而罪恶则是我们在上帝面前的情况;羞耻感属于心理世界,而罪恶感则属于伦理世界。

如果羞耻只是纯粹关于我们如何看待自我,以及我们的感受,那麽就不难明白为什麽许多心理咨询师与心理学家会将羞耻视为一种需要治疗的不健康的情绪。这对「错误的羞耻感」来说是正确的;人们不需要对自己的嘴唇、鼻子、耳朵、眼睛、父母,或是他们的家庭感到尴尬。然而,我们许多羞耻的感受是有真的伦理问题,并不是虚假的差耻感,而是有眞实的道德原因的。我们如果因为贪污、欺骗、自吹自擂被人抓个正着而感到尴尬,却辩解说我们必须从这种不舒服的感受中得到释放,其结果就是使人不知羞耻,就是彻底斩断我们与道德世界的联系。

3、医治自我

梅宁哲(Karl Menniger)13在七0年代的名著《罪到哪里去了?》(Whatever Became of Sin?)一书中,讨论到罪 恶到底是什麽?答案是:其中有一些变成刑事的案件,而大部分则变成了疾病。今天,为了处理所有这些「疾病」而出现一大堆的组织和相关的产业。要断得什麽病,有十二个方法。是食物的问题吗?那就试一试「匿名贪食族协会」(Overeaters Anonymous)吧!是工作的问题吗? 那就试一试「匿名工作狂协会」吧!是性问题吗?来!这里有许多种选择!试一试「匿名乱伦者协会」、或「匿名性成瘾者协会」、或「匿名性无能者协会」吧!是毒品问题吗?试一试「匿名古柯硷上瘾者协会」或是「匿名毒品上瘾者协会」怎么样呢?是婚姻问题吗?同样有几个小组来供您选择,像「匿名家庭问题协会」、「匿名失败父母协会」,甚至是「匿名失败祖父母协会」。是整洁的问题吗?试看看「匿名脏乱者协会」吧!每个人都有一个协会!我们所有的弱点与失败都可以透过这些技术得到医治。

13 译注:Karl Menninger或译为卡尔-门宁格尔,美国著名精神病医生、精神分析学家和心理学家,对人的精神世界,尤其是死亡本能、自杀冲动有深入研究。(Whatever Became ofSin?)这本书1973年由 Hawthorn Books,Inc.,New York出版,1988年由Bantam二版。

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会嘲笑那些受伤害的人和他们寻找安慰的努力。那些所谓的疾病确实是很严重的,它们会带来混乱、痛苦,也往往会带来破坏,甚至是毁灭。

然而,我们却不应忽略背后重要的预设:「自我」里面包含了自我医治的功能,正如某些伤口或疾病会自行痊愈一样。其中的假象是:可以激发自己天生的、内在的本能,而获得自我医治、自我恢复的能力。以前我们看各种罪是伦理上的缺陷,如今却认为只是情绪上的缺陷,这种缺陷像割伤或肺炎一样,是可以治愈的。

街头出现许多的健身中心。这起码已经显示出某种矛盾;当教会在西方日渐衰微时,健身中心却不断地增加。这不只表示人们越来越重视身体健康,更是告诉我们,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认为老化会使我们失去价値。或许,从更深入的角度来看,它是人们寻求某种「世俗化永生」的例子。

过去,人们会认为罪恶是内心严重的污染,今天却只当作是一种疾病。我们今天认为,忧伤、甚至羞耻都可以医治。这些治疗活动已成为一种世俗的崇拜,可以通往永生——至少能防止老化;至少就短期来说,拍打脚掌可以拯救灵魂,自我的污染可以透过汗水来排除。

这是不谈罪的救赎,不谈福音的医治。这一切都是人文主义的思想。这场自我运动的理论家,诸如罗杰斯(Rogers)、弗洛姆(Fromm)、罗洛-梅(May)与马 斯洛(Maslow)全都自称是人文主义者。但奇怪的是,美国人大多自认为是有灵性的,多数的人也认为自己是虔诚的,却早已像青蛙跳水一样,全都跳入这个治疗性的池塘中。难道我们不管自己实际的走向吗?难道福音派不能停在这池塘边,仔细思考一些神学课题,而径自跳入这个肮脏的池塘中吗?

七、一个不同的领域

不要对我温和地建议感到诧异:该是福音派下车的时候了!或说,该是收复失土的时候了!而且,这块失土已经和以前截然不同。我们需要一种完全不同的思维。这种思维并不是以自我为基准,而是以神为基准。它们必须在实际的伦理世界中重建,而不是在我们人为的外在世界中重建。它要连结到永存的真实世界,而不是短暂的世界。或许,那些想要从「自我」话题中大获全胜的福音派世界,对我的建议不感兴趣。而値得思考的是,某些时候,今世之子比光明之子更为聪明(参路十六8)。今世之子已经制造出了大量文献,是光明之子要留意的。这些书籍在说些什麽呢?

许多学者看到,这种治疗性倾向带来令人震惊的后果,就是我们的自我开始解体了。当这个世界失去了中心,或者更切确地说,当这个中心(在我们以外、有权柄介入我们生命)失落时,我们自己也就开始解体了。这些学者中,多数并没有看到这种关系,但他们确实看到了自我的解体。这个向来都被视为一切真实、意义、道德、信仰之源头的自我,已经变得空洞、脆弱了。当我们认为神死了,我们自己也就死了。我们需要看到这种关系,而它已经在我们后现代世界的处境中更加恶化。许多现代学者也和我一样看到了这种情形。这个后现代的自我已经变成「微小的」,「去中心化的」、「弱化的」、「空虚的」、「精疲力尽的」自我了。

奇怪的是,西方的福音派教会一直都愿意不加批判地沿着这条路径,追随这场自我运动。毕竟,这场自我运动乃是我们集体空虚与不安的象征。毕竟,只有那些饥饿的人才会想到食物,而那些衣食无缺的人则思考其他的事情。只有那些不幸的人才会不断满脑子想着幸福,只有那些被自我空虚所困的人,才会去寻找某种填补自我的东西。透过自我,透过灵性经验、发现自我、满足自我、实现自我的自我,重新界定福音派。它与文化相关,却完全与基督无关。接着我们要一起来思考基督与文化之间的张力。

1、隔絶

首先,这场自我运动用一种不合圣经信仰的预设方式来假设:人在本质上是无辜的。大部分美国人都这麽相信。2002年,巴拿所做的一次全国性调查发现,尽管后现代世界明显的存在着许多道德上的混乱,但仍有百分之七十四的人不相信有原罪,而百分之五十二的重生者则赞同这种观点。这样高的百分比正面地回应了这个宣告:「人在出生时,既不善也不恶,渐渐长大以后,他们在这两者之间作选择。」这种观点直接进入了美国个人主义的核心;相信人的「自我定义」是个人选择的问题这种选择并不会受到罪的引诱与误导,这完全是一个选择问题而不是本性的问题。

这就是这场自我运动的核心所在,那是圣经的信仰所不能容忍的。当我们认为不需要蒙赦免的时候,神那赦罪的威荣也就完全失去了。应当得蒙赦免的并不只在于我们的「所做」,也在于我们的「所是」;并不仅在于我们的「罪行」,也在于我们的「罪性」;并不仅在于我们的「选择」,也在于我们选择「什麽」来代替神。这种天生无罪的信念,被所有人的人生经历所掩盖,更重要的是,它与圣经中的教导相互矛盾。当我们误解圣经的教导时,我们也就错过了上帝长阔高深的恩典。圣经的教导是:上帝的恩典透过基督,为我们提供那我们根本无法提供的爱。而在「心理学化」的福音主义中,恩典只不过是在自我的外围动工而已。我们自己先完成了大部份,而恩典只不过是完成剩余的那部分而已。

如果指出这整个运动是建立在新伯拉纠主义(Pelagianism)之上,似乎也没什麽意义。伯拉纠主义是一种否认原罪的异端。伯拉纠主义?谁在乎呢?现代的教会已经切断了与过去的联系,不再思考教义的问题。而这种罪观刚好与圣经相反。我们要用从教义性来思考问题,才能明神对这个世界的救赎性行动,才能让人看清眞相,就是我们飘荡在现代化汪洋大海中,很少人谈到认识神是什麽意思。

「自我」的语言是无法与「人类本性」的语言交替使用的。它们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事物。「自我」是我们在心理学世界中思考自己的方式。人的「本性」则是我们如何在伦理世界中来认识自己,正如「按神形象」(imagioDei)所认识的那样,这是在神的世界中思考自己的方式。这是我们进入基督教世界观的入口。这种世界观包含我们的神观、我们的人观、及世界观。这些观念构成了一套信念,使我们在后现代崩塌而下的瓦砾中能有一块立足之地。而论及自我的语言,虽然它表面有一道技巧性的光环,却是一条虚假的道路、一条死胡同。

为什么会这样呢?请容我温和地指出,因为人自尊的本质想发掘那唯独从上帝才能找到的自我。因此,自尊引导我们思考更多「关于」(about)自我及「属于」(of)自我的问题。我们想象,在我们自身里面有足够的能力、智慧和力量可找到一条走出自身痛苦的实际道路。但是,无可避免地,对暂时事物的关注便取代了对永恒事物的关注。这就是「独立自我」的作为。

这场自我运动已经透过一套合适的技巧来自我支配,使人作自己的主人。它鼓励我们更多思考自身及自我问题。这是一项出于自尊、也是为了自尊的产业。因此,自我运动想医治一些内心的伤痛,但这些伤痛实际上只有神能够医治。

2、复和

其次,就灵性的角度来说,自我运动认为要透过自我来接近神。这一点来自第一个预设——认为人在本质上是无罪的。实际上,认为神是完全有别于我们的存在,认为我们罪人在祂面前乃是危险的这种意识,几乎完全消失了。只有百分之十七的美国人从「与神的关系」来了解罪的意义,因为人们在思考问题的时候没有把罪纳入考虑。即使谈到罪,也未必有建设性,因为信徒可能对罪有错误的理解,例如以为罪只是违反了教会的纪律。而叙述自己会经「活在罪中」的这种语言,这种充满悔意的语言,都已经不见了。现在教会所谈论的罪已不像圣经所谈论的那麽严重了。在圣经里,是从与神的关系来谈论我们的罪。但是,今天人们认为自己并没有与神隔绝——是彼此相交的。

那些「有灵性的」后现代人不认为自己需要与神和好,因为他们不相信自己与神隔绝。圣经的思考方式在今天变成十分陌生。这正表示我们已经因为罪的缘故与神疏离了!而且祂因为忿怒而远离了我们;假如要和好,祂对我们必须不再愤怒,而我们对祂必须不再惧怕;这种转换、协议就发生在基督身上,父神的震怒从我们身上转移到十字架上,我们的罪被遮盖并归在基督的身上。事就这样成了!

认爲我们透过自我便能与这位神直接接触的预设,乃是建立在一种异教的基础上:这位造物主与受造物透过泛神论的方式连结在一起。这种观点假设神是从人的自我里面发现的,我们可以透过本能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发现神;这种思想认为罪并不是与神隔绝,而造物主与受造物是一体的两面。东方思想已经在西方世界大行其道!我将在下一章继续讨论这个问题。

这种思想对福派有多方面的吸引力。用这个世界所熟悉的自我实现、自尊、及全方位的自我运动来谈论信仰,这种福音可说是相当前卫。假设人接近神就像刷一下信用卡那样快速确定,就像一种无需等待的属灵采购,这种福音对消费者充满了吸引力。当他们需要福音时,就照着他们自己的方式去获得它。不是透过眞理,而是透过比较感性的方式来谈论福音,这使福音派能快速地成功。情绪的激发比较容易,但思想却是坚硬、缓慢的。没有思想,福音便消失了!结果信徒也丧失了可以面对整个生活的世界观。

沿着这条路线,他们自以为接近了神,但实际上却没有真正与神复和。之所以没有复和,乃是因为不认为自己曾经与神隔绝。基督教信仰的可贵之处就是,恩典已在罪所产生的鸿沟上架起了桥梁,神藉着基督已经彰显出长阔高深的救赎大爱。虽然那些新的灵性操练声称找到了通路,但却没有丝毫恩典与福音的大能。

3、不只跟我有关

第三,当所有的真实都龟缩在「自我」里面,人们对外在世界的责任也就消失了。福音派信仰因为尾随着「自我」运动,便丧失了它在世界上诚实正直的特色。在这个治疗性世界中,我们只关心自己,自我的吸引力无可比拟。当福音派进入了治疗性世界,离开有生命意义、福音意义的道德世界后,它就不再对自我设限了。在这个治疗性世界中,它完全是关乎自我实现的,而不关乎自我牺牲、自律、自制和自谦,而这些正是基督教的内涵。但现代人已经对这些美德感到厌倦。自我运动完全是关于良好的自我感觉,而不是成为好人;它乃是治疗性的,而不是道德性的。因此,我们一点都不会感到奇怪:那些走入治疗性世界的重生者,他们的生活竟然和一般人没有什麽差异。看到许多大型教会对自己周围的人无动于衷,只是希望能把他们变成自己教会的会友,这令人感到奇怪吗?这实在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大的悲剧之一,福音派已经失去了文化观察者的属灵地位。人们尾随今世的风俗,完全没有规范地看待这个世界。这引发了许多的后果,我在此单单提出一种诉求:要在社会中作盐作光。

我们要在社会中抑恶扬善,可以用很多种方式。我要聚焦在「作榜样」上。因此,我要探讨:如何从道德面来维系一个社会。

4、

要了解道德世界所扮演的角色,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思想西方社会现在面对的困境。莫顿勋爵(Lord Moulton)是前一个世纪的英国法官,他会经提出,任何一个社会想要保持健康和活力,必须维护三个领域:法律、自由和内在的「不成文法律」。前两项是相当明显的。

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法律以及执法者——警察、法庭和监狱。任何一个社会都有抢劫、强暴、偷盗者,以及用各种方式伤害同胞者。或许社会机制不能治愈任何人,但它却能够减少反社会行为,并保护那些可能的受害者。

第二个领域也很重要,就是对自由的维护。正是在自由的土壤中,发明、创造、企业活动、慈善工作及基督教信仰可以成长。我们必须维护法律和自由。在法律和自由之间是「非成文的法律」。这是自我的约束而不是外界的约束。在这个领域中,人之所以能重视道德义务,并不是因为法律要求他们这样,甚至也不是别人希望他们这样做,而纯粹是理所当然的事。

有些事情虽然缺德,却不违法,例如说谎。另外,许不近人情的行为,如破坏性的流言、毁谤、粗心大意、粗暴、色情、同性恋都是缺德的,但却不违法。在这些领域和其他许多领域中,约束必须来自于内心;有许多时候,法律没有办法将一些侵略性的行为绳之以法。我们怎麽能制定法律来禁止那些刺伤人、或贬损人的话和粗鲁的手势呢?

我们的法律兼具消极面和积极面。法律在禁止某些行为的同时,它也会要求有反向的行动。法律订定逃税是违法的,它同时也要求公民要诚实纳税。然而,法律并不能对所有该做的事情都加以规定。他不能命令我们要怜悯人、照顾人、善待他人,或是活出其他美德来。它只能命令我们不要杀人、欺骗或是侵犯他人。

美德不可能成为政府的规定,或法律的要求。美德乃是从内心产生出来的。同样道理,我们应当限制自己邪恶的行径,虽然其中有许多并不违法。例如,赌博是受州政府管理的,但我们却需要靠自律远离赌场和网上的赌博。因此,这种道德律、自律,也就是「不成文的法律」,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它所要求的是法律——无论民事还是刑事——无法要求的。它来自公民内在的理性和灵魂中的道德世界。当这个道德世界消失时,会出现什麽情况呢?

情形乃是这样:自由切断与内在、道德约束的关系后,解体了!它被简化成:人们可以为所欲为、畅所欲言、见所欲见,只要它不违法即可;因为一旦这个伦理世界消失了,唯一剩下的约束就是国家的法律。法律虽然可以解决社会问题,但仅仅活在法律界限之内会有很大的危险。许多人脱离了内在的约束,社会生活便无法维系?这该怎麽办呢?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诉讼,诉讼取代了道德。因为怕被起诉,我们必须限制恶念及一切自私自利的行为。而为了做到这一点,必须大量增加法律条文来处理每一项关乎道德范畴的事。

透过制定法律来代替道德规范,这也是政府该做的事。这些法律便藉着惩罚来支撑,因为我们的伦理世界已经死了,于是自由和法律便两边涌入了「不成文法律」的领域。现在,人们只能站在激进的「守法主义」这一头,或是选择另一头属于猖獗、放纵的个人主义!

5、我们的立场

除了诉讼和纵欲,我们其实还有别的选择。虽然这两者正在竞争美国文化的领导权,但我们还有第三种可能性,那就是个人的圣洁、正直与诚信。这虽不是基督徒参与社会的全部答案,但若缺少了它们,基督徒的社会参与都将是空洞的、「政治性」的,甚至是假冒为善的。

第三种选择在当今的福音派世界中并不常见。至少这是巴拿所发现的。从伦理层次来看,相较于那些明显的世俗主义者,重生者在生活上并没有任何不同。显然,这些重生者所属的教会对圣经、对神圣洁的属性的认识,以及对神的真诚,非常无知。在巴拿看到的福音派世界中,几乎就像那位浪子,这个回到父亲怀抱中的浪子,还在苦恼犹疑,他必须远离猪圈吗?在遥远的异乡有什麽不好吗?那些狂欢派对完全都不能参加吗?我难道不能与自己离开的世界保持某种联系吗?我能不能同时维持儿子的身分,又同时「向什麽人就做什麽人」呢?我难道不能继续与这些异乡人为伍吗?假如我拒绝参加他们的派对的话,那他们怎能听到浪子回家的故事呢?为什麽不能两者兼顾呢?毫无疑问地,我们现在必须回到一些基督教非常基本的问题来。那些本着世及自我服务的心态来追求自我的人,将失去眞正的自我,因为他们已经变得与世人一样,为世界而活,也像世人那样死亡,但他们却不受这个世界喜爱,因为他们是伪善的。他们当作贫穷的人,在神面前却是富有的。那些为了基督的缘故舍弃了一切的人,神将一切都赐给他们;那些想脚踏两个世界的人,将会两头空。

这或许会令人困惑,它看起来象是一个顽固的观念。其实,假如我们用两套规则来玩游戏,一套是属于圣经,而另一套是出于自己。那也就没有纯正基督教信仰了!我们不能一方面宣称认识神,却又不认识祂的圣洁。我们不能说认识祂的真理,却又不知道必须舍己好被祂悦纳。我们断不能说自己已经重生了,却没有显出任何重生的标记。我们断不能左右逢源,两面讨好。

「现代的自我」实际上是空洞且正处于解体之中。在分崩离析、脆弱的后现代社会中,正是我们表达圣经信仰的好时机。我们的社会渴望看到眞实的事物,看到人们活出眞实、有意义的生命来。这种真实性与自我运动的那些支离破碎的应许并没有丝毫关系,那些应许已经破产了。如果我们想要痊愈,就要让圣洁的神透过基督进入我们的生命,指引我们该怎麽做。这样,我们才会有正直的品格。正直才是我们社会亟需的盐与光。

我们日常生活中大部分的东西都是短暂的。虽然这经历是眞实的,但最真实的部分在于分别善恶。既然在永恒中有审判,那麽我们虽处于后现代社会,却不能像后现代的人们那样,被现今的时代所腐蚀,而是要像那些放眼于「将来世界」的人一样。我们不仅活得像「重生者」,还要表现出自己是属于神的世界,愿意依照神的心意来生活。我们要靠着祂的恩典在这个堕落世界中提醒世人,在一切创伤之后,必有另一个世界来到;并且,我们在世上所看到的一切都将成为过去。

我们眞的需要有充分的勇气去反对文化吗?还是说,们被自己想要成功的念头冲昏了头,总是怕冒犯他人,以致我们不敢说出眞理呢?到今天福音派教会的景象,人们眞会怀疑教会是不是已经丧失勇气了!

唯有更新的更正教,如它在过去的全盛时期一样,必因着认识神,透过祂的儿子认识祂,使人有一种喜乐,能够照祂的方式活在这个世界上,并读美祂掌管一切。这些属于祂的真理,也使人完备、成长,得着完全、智慧和生命;它既坚强又牢固。它不会在理性上屈服于这个时代的任何时尚和放荡。它在朝向诚实正直的过程中,会有一种颇具感染力的喜乐,它使人对神所造的万物心生敬畏,在任何服事中充满感恩。藉此,生活中的混乱会得到痊愈。这是「自我运动」永远达不到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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