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基督教史

第四章路德的神学

十字架的朋友肯定,十字架有益,行为无益,因为通过十字架,行为被废除了,依靠行为得力的老亚当被钉死了。

——马丁·路德

在路德生命的这个时期,我们必须停下来,去讲述他的神学,因为他的神学是他行为背后的动力,将在许多方面决定他的余生。到1521年路德参加沃尔姆斯帝国会议为止,他已经得出了他的主要神学结论,它们可以反映他的全部思想的特征。从此以后,他主要是扩展与更充分地阐述他的神学要点,而它们让他得出了他在沃尔姆斯帝国会议所持有的观点。因此,现在似乎是我们停下来讲述路德的基本神学主题的最佳时刻。此前,当我们讲述他探索自己如何得救时,我们提到了因信称义的教义。但是,因信称义绝不是路德神学的全部。

上帝的道

众所周知,路德试图令上帝的道成为他神学的出发点与最终权威。作为一位圣经教授,圣经对他来说至关重要,他正是在圣经中找到自己苦苦探索的得救的答案。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死板的圣经主义者,因为他所理解的“上帝的道”不只是记载在圣经中的字句。

就其首要意义而言,上帝的道就是上帝。《约翰福音》开篇几节经文就是依据:“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圣经本身也宣告,严格地讲,上帝的道就是作为圣子的上帝,就是三位一体的第二位,就是成为肉身并住在我们中间的道。因此,当上帝说话时,我们不只是被给予信息;最重要的是,上帝同时也在施展作为。这是上帝的道在《创世记》中的意义,上帝的道是一种创造的力量:“上帝说,要有……就有了……”当上帝说话时,上帝所说的,也被创造出来。除了告诉我们一些信息之外,上帝的道还在我们和所有受造物中做了一些事。那个创造与满有能力的道是基督,他成为肉身不仅是上帝最大的启示,也是上帝最伟大的作为。在耶稣里,上帝被启示给我们。在耶稣里,上帝战胜了束缚我们的罪的权势。上帝的启示也是上帝的胜利。

如果用这样一种圣经观来理解上帝的道,那么令圣经成为上帝的道的,并不是圣经绝对无误,也不是圣经是评判神学与宗教争辩的权威,圣经之所以是上帝的道,是因为耶稣——成为肉身的道——在圣经中临到了我们。任何阅读圣经却因某种原因而没有在圣经中找到耶稣的人,就没有遇见上帝的道。这就是路德在坚持圣经是最终权威的同时也贬低圣经某些书卷的原因。例如,在路德看来,《雅各书》“完全如禾秸一般”,因为他在其中找不到福音,只读到一系列的行为准则。《启示录》也给他造成了难题。虽然他并不准备将这些书卷从圣经正典中删除,但他却公开承认,他难以在这些书卷中看见耶稣基督,因此,它们对他来说不会有太大的价值。

路德曾经提出,圣经的权威高于教会的权威,他的这个教义遭到天主教徒的质疑;路德认为,上帝的道就是耶稣基督,他用这个教义来回应天主教徒的质疑。天主教徒认为,教会的权威显然高于圣经的权威, 因为圣经正典是教会所确立的。路德的回应是,既不是教会创造了圣 经,也不是圣经创造了教会,而是福音——耶稣基督——创造了圣经和教会。最终的权威既不在教会中,也不在圣经中,而是在福音中,在耶稣基督的信息中,因为他是成为了肉身的上帝的道。同教宗的腐败教 会,甚至是基督教传统的精华相比,圣经为福音所做的见证更加可信, 因此圣经比教会、教宗和传统更有权威。事实的确如此,尽管在基督教最初几百年,教会在某些书卷、而不是另一些书卷中发现福音,并因此确定了圣经的正典。


马丁·路德翻译的圣经塑造了德国的民族、宗教和语言。

十字架神学

路德深受中世纪晚期神学传统的影响,这一传统极其怀疑理性研究或证明信仰问题的能力。即使是这样,他仍赞同大部分传统神学的信念:通过纯理性或自然方法来认识上帝是可能的。这样的知识包括上帝存在,并容许我们分辨善恶。古代异教哲学家有这样的知识,从古罗马法律可明显看出他们可以分辨善恶。此外,哲学家能够得出这一结论:只有一位至高之神,他是万物存在的本源。

然而,这一切并不是对上帝的真正认识。正如路德所说,我们并不能通过思辨来认识上帝,这与我们用梯子爬到屋顶不同,人不可能爬上天堂去认识上帝。这样的努力就是路德所说的“荣耀神学”(theology of glory)。这种神学想要认识上帝在其自身荣耀中的神圣存在,却忽略了上帝与人之间的巨大距离。总而言之,荣耀神学试图在人所认为最有价值与最值得赞美的事物中去认识上帝,这就是它非常关注于上帝的能力、荣耀和良善的原因。但是,这只是在按照我们自己的形象创造上帝,我们是在骗自己相信,我们愿意让上帝的本性是什么,上帝的本性就是什么。

实际上,被启示出的上帝与荣耀神学中的上帝截然不同。上帝最高的自我启示发生在基督的十字架上,因此,路德所提出的并不是荣耀神学,而是“十字架神学”(theology of the cross)。这种神学并不是从我们所选定的地方寻找一位我们想象出来的上帝,而是从上帝在十字架上的启示中寻找上帝。我们在十字架上所看到的上帝是软弱的,他正在受苦,他被视为绊脚石。这就意味着,上帝以一种与我们的期待完全不同的方式来施展作为。在十字架上,上帝摧毁了我们预先设想的神圣荣 耀。当我们认识了十字架上的上帝时,一定会抛弃自己以前对上帝的认识:我们自认为通过理性或内心的良知所认识的上帝。我们现在所认识的上帝,与荣耀神学简单预设的上帝迥然不同。

律法与福音

在上帝的启示中,我们才能真正认识上帝。但是,上帝在他的启示中以两种方式彰显自己:律法与福音。这并不简单地意味着先有律法,后有福音。也不是说,旧约就是律法,新约就是福音。这是一种误解,它最终导致许多路德宗基督徒将犹太教和犹太人视为基督教信仰的大 敌,因为他们认为,犹太教和犹太人强调律法,而基督教是恩典的宗教。路德的确有他那个时代的基督徒对犹太人的许多——却不是全部——偏见。但是,对于路德来说,是旧约和新约二者中的福音与律法将上帝启示出来。律法与福音的差异表明,上帝的启示既是审判的道,也是恩典的道。两者总是一起出现,当我们听到恩典的道时,我们一定会听到审判的道。

因信称义的教义是上帝赦罪的信息,它并不意味着上帝对罪漠不关心。它也不是简单地说,上帝赦免了我们,因为我们的罪毕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相反,上帝是圣洁的,罪与上帝的圣洁不可调和。当上帝说话时,我们会深刻地感到,上帝是如此圣洁,我们的罪是如此深重。这就是路德所说的作为律法的上帝的道。

然而,上帝也说赦罪的道——赦罪与上帝的圣洁紧密地联系在一 起,以至于上帝的道有时既是审判,也是恩典。这种赦罪便是福音,这令所有人更喜乐,更无法抗拒,因为福音摧毁了律法的审判。赦罪的福音与律法并不矛盾,也不废掉律法。上帝的赦罪并不否认我们罪的严重性。正是因为我们的罪非常严重,才令福音成为非常不可思议的好消息。

可是,当我们听到赦罪的道时,律法的性质为我们改变了。以前似乎难以承受的重负现在变得可以忍受,甚至甜美。路德在评述《约翰福音》时如此宣告:

以前,对于我来说,律法中根本就没有快乐。但是,我现在发现,律法是好的,且甜美可口,律法被赐给我,因此,我可以活着,我现在在律法中得到了快乐。以前,它告诉我该做什么。现在,我开始改变自己,按照律法而活。为此,我要崇拜、赞美和服侍上帝。[1]

律法与福音之间的永恒辩证意味着,基督徒既是罪人,又是被称义之人。如常言所道:被称义的罪人仍是罪人。在被称义的那一刻,罪人并非不再是罪人。相反,一旦我们被称义,就会立即发现,我们的罪是多么深重。称义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了罪,而是指这一事实:甚至在我们还是罪人时,上帝就宣告我们是义人。律法与福音的永恒关系,就像我们自己的基督徒生活:我们既是罪人,也是被上帝宣告为义的信徒。

教会与圣礼

与我们普遍所认为的不同,路德既不是个人主义者,也不是理性主义者。在19世纪,当理性主义和个人主义似乎会成为未来的潮流时,一些历史学家试图将路德描述成这些潮流的先驱。这经常与一种努力联系在一起:证明德国是现代文明、应用理性和个人自由之母。在这样的诠释之下,路德成为了德国伟大的民族英雄和现代性的缔造者。

然而,这一切远非历史的真相。实际上,路德远非理性主义者。他经常将理性说成是“肮脏的”或“淫妇”——这反映了他成长过程中所处的中世纪晚期的神学环境,也足以说明他并不是理性主义者。至于他所谓的个人主义,更像是意大利文艺复兴领袖的特点,而不是德国这位改教家的特点;不管怎样,路德非常强调教会的重要性,他不应当被归类为真正的个人主义者。

尽管路德抗议当时被普遍接受的教义,反抗罗马教会当局,但是, 他相信,教会是基督教信仰中必不可少的要素。他的神学并不是个人直接与上帝相交的神学,而是信徒在团契中共同过基督徒生活的神学,他经常将这样的团契称为“母会”(mother church)。

所有基督徒的确都通过洗礼成为了祭司,但是,这并不像后来的一些诠释者所说,意味着我们依靠自己便足以走近上帝。有一种直接与上帝相交的方法,所有基督徒可以,也应当享有这个方法。但是,还有一个有组织的实体,与上帝的相交都在其中发生,那一实体便是教会。成为祭司并不主要意味着我们成为了自己的祭司,而是作为上帝的祭司, 我们成为了整个信仰团契的祭司,其中的所有成员也成为了我们的祭司——作为信仰的团契,我们所有人同时也成为了世界的祭司。“信徒皆祭司”的教义并没有否定教会团契的必要性,而是加强了它的重要性。能否走近上帝,不再由等级分明的祭司所控制。但是,我们仍需要信徒的团契——基督的身体,在其中,它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其他成员的祭司,都牧养其他成员。如果没有这样的牧养,单独的成员便不能存活。

在这样的团契中,人人都有一个职位或天职,所有职业的价值在上帝眼中都是一样的,只要它们是道德的和圣洁的。同君王或鞋匠的生活相比,修士的生活并不会更圣洁或更有价值,因为所有职业都对上帝的计划和旨意有所贡献。这个观点通常被称为“普通生活皆圣洁”(sanctity of the common life),路德以此为现代天职观开辟了道路,但是,受其时代影响,他通常认为,每个人的呼召(天职)都是由他自己的出身决定的。要等到路德的下一代人那里,在加尔文及其同代神学家的影响下,天职观才为人们提供了从事各种新职业的机遇。

在教会生活中,基督徒在圣礼中领受上帝的道。如果圣礼是真圣 礼,它必须是由基督所设立,它必须是福音应许的有形标记。根据这样的标准,路德认为,只有两个圣礼:洗礼和圣餐。虽然其他被普遍称作圣礼的礼仪和仪式可能有益,但是,它们不应当被视为福音的圣礼—— 尽管路德的确考虑过将补赎礼列为圣礼。

洗礼首先是基督徒与耶稣基督同死同复活的标记。但是,它并不只是标记,因为通过洗礼的力量,我们被塑造成基督的身体——教会—— 的一员。洗礼与信心密切相关,因为没有信心的洗礼是无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在接受洗礼之前有信心,或生于教会却尚未有信心能力的婴儿不应当接受洗礼。路德认为这样的结论是错误的,因为它们将信心视为人的行为和我们必须做的事情,而不是上帝白白赐下的恩 典。上帝永远是救恩的发起者,这正是教会在为不能理解洗礼意义的婴儿施行洗礼时所宣讲的。此外,洗礼不仅是基督徒生活的起点,也是所有基督徒生活的基础和背景。洗礼不仅仅在基督徒接受洗礼时有效,在基督徒一生中都有效。所以路德告诉我们说,在经受痛苦的试炼时,他常常呼喊“我是受过洗的”。在他自己的洗礼中,有着他抵抗罪恶的力量。

圣餐是基督教另一个圣礼。路德否定许多公认的圣餐教义,尤其反对的是:举行个人弥撒、将圣餐理解为将耶稣基督再次献祭在髑髅地、只参加弥撒便会获得“善功”、变体说和“圣体的保留”——基督的身体甚至在圣餐结束之后仍留在饼中。在路德看来,这些教义是对圣餐的误解与误用,但是,他仍强调圣餐和基督临在于圣餐中的重要性。在强调需要宣讲上帝之道的同时,他也保留在圣餐中变得可见的道,将它作为基督教崇拜的中心。

基督如何临在于圣餐中的问题不仅引发了新教徒与天主教徒的漫长争辩,也在新教徒中间引发了长期的争论。路德明确否定变体说,他认为,变体说与亚里士多德的——因此是异教的——形而上学联系过于紧密。同样,变体说与弥撒是可带来善功的献祭这一理论联系在一起,也违背了因信称义的教义。

另一方面,路德并不愿意将圣餐降级为只是灵性实在的标记或象 征。路德认为,耶稣在设立圣餐时所说的话——“这是我的身体”——是支持耶稣的身体临在于圣餐中的不可否定的明证。因此,路德不得不肯定,信徒在圣餐中的确分享了基督的身体。这并非像变体说所暗示的那样,饼和酒变成了耶稣基督的身体和血。饼仍是饼,酒仍是酒。但是,主的身体和血现在也与饼和酒同在,正是通过分享饼和酒,信徒才被耶稣基督的身体与宝血所滋养。虽然后来的诠释者普遍使用化质(consubstantiation)这一术语来表述路德关于基督临在于圣餐中的教义,以示他的圣餐论与罗马天主教变体说的差异,但是,路德从未使用过这种形而上学的术语,他只是说,基督的身体临在于(in)饼与酒、和饼与酒同在(with)、环绕着(around)饼与酒,即基督的身体全方位地临在于饼与酒。


路德宗的漫画表现了天主教徒与新教徒之间斗争的激烈。请注意:教宗坐在地狱口的宝座上,魔鬼在为他加冕。

并不是所有反对传统教义的人都认同路德的圣餐论,这很快就造成了宗教改革领袖的矛盾。卡尔施塔特是路德在维滕堡大学的同道,他曾在莱比锡与埃克论战,他声称,基督在圣餐中的临在只是象征性的,当耶稣说“这是我的身体”时,他是在指他自己,而不是饼。乌尔里希·茨温利(Ulrich Zwingli,我们将在第五章中讨论他)持有类似的观点,但是他的论证更加有力。我们将会看到,当他们于1529年在马尔堡(Marburg)会谈时,对圣餐的理解是导致他们产生分歧的一个因素。最终,基督如何临在于圣餐中成为路德宗基督徒与改革宗基督徒所辩论的一个主要问题。

两个国度

在结束对路德神学简短的回顾之前,我们必须再来说说他对教会与国家关系的理解。路德认为,上帝建立了两个国:一个在律法之下,一个在福音之下。国家必须在律法之下运行,它的主要目的是限制人的罪及其后果。如果没有国家,罪将导致混乱和破坏。另一方面,信徒属于另一个在福音之下的国。这就意味着,基督徒不应期望用福音来统治国家,也不应通过迫害异端来支持正统信仰。此外,基督徒没有理由要求,他们臣服于国家的条件是由基督徒来统治国家。国家的统治者必须遵守律法,而不是福音。在福音的国中,世俗当局没有任何权力,基督徒不受国家的统治,也不必效忠于它。但是,我们要永远记得,基督徒既是被称义之人,也是罪人;因此,作为仍是罪人的人,我们还要接受国家的统治。

具体地说,这就意味着,真信仰只能凭借上帝的道获得,而不能利用世俗权力强加于人。但是,在国家和政治的复杂现实中,这些原则很难遵循。路德经常拒绝支持他事业的诸侯的帮助,但他还是发现他得到了他们的帮助。当宗教改革的支持者受到天主教军队的威胁时,他对如何应对犹豫不决,但他最终认同路德宗诸侯所进行的自卫战是正义战争。同样,就农民起义而言,路德认为,虽然农民正在遭受不公对待,但是作为基督徒,他们仍无权起义。几百年来,路德对教会与世俗秩序关系的理解,不断影响到他的追随者对压迫人民的、不公正的政府所持有的态度,但是,他们并不像改革宗基督徒(加尔文主义者)那样激进。

路德并不是和平主义者。当形势和正义需要时,律法之下的国家可以拿起武器。当土耳其人可能颠覆基督教国家时,路德建议他的追随者拿起武器。当他相信某些运动是具有颠覆性的,如农民起义和重洗派运动(参第六章),他会宣称世俗当局有义务镇压它们。他极度怀疑人们对政教关系的传统理解。他希望自己两个国度的教义可以成为他在政治舞台上采取行动的基础,但是,他的这个教义却难以在实际情况中应用。

[1]Sermon on John 1:17.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